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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自动保存的)

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自动保存的)
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自动保存的)

古代中国的民族政策变迁

一、秦朝的民族政策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结束了战国时期纷争的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的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奠定了中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

秦大一统后,国家疆域空前辽阔,中原地区的华夏民族和周边地区少数民族的融合问题显得十分棘手。秦朝首创皇帝制度,秦王嬴政自称“始皇帝”,独揽一切大权,建立了一套以皇权为中心的政治组织体系,中央设立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个最高官职。设置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分管国家各项事务1。“皇帝”成为中国古代最高统治者的称谓,为历代封建王朝所沿用。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在全国推行郡县制,把全国分成36个郡,由中央直接管辖,一个郡下又分若干县。始皇帝采取了一系列维护国家统一的政策。秦朝颁布统一全国的秦律;统一度量衡、货币和车轨;统一文字;修建了从帝都咸阳通往全国各地的驰道;开通联系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修筑长城以及进行大规模的移民等等。这些措施对封建王朝的经济文化发展,巩固国家统一以及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秦朝面对边疆少数民族的管理,也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

的管理制度,以后各封建王朝的民族政策,大都有借鉴和延续秦朝的制度,具体有以下2:

1、在民族聚居地设“道”

秦在征服边疆各少数民族,完成统一大业后,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并根据边疆少数民族具体情况进行了特殊的设置。在郡下设“道”是秦始皇对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设置,道是县的特殊形态。道的设置,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实行羁縻政策的发端,为后代皇帝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设置开创了先河。

2、武力征服少数民族

秦始皇统治中原后对少数民族实行的是武力征服的政策,最突出的就是“北击匈奴”和“南平百越”。秦始皇的武力征服统治,虽对我国多民族国家形成起了重要作用,但这种战争,对被征服者带来了灾难的痛苦,它也加深和激化了秦皇朝内部矛盾,是秦皇朝短命速亡的一个重要原因。

3、制定管理少数民族的法律

秦始皇在对少数民族的统治过程中,制定了专门管理少数民族事务的民族法,涉及少数民族生活的各个方面,涉及面相当广,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步专门治理少数民族的成文法。

4、少量征收、贡献方物

面对靠近内地的少数民族,秦始皇在赋税方面对他们有优惠政策,每年只需缴纳少量的赋税。面对偏远的民族地区,秦实际

上对他们统治不足,更多的是靠声望威震他们,每年只需要他们贡献一些奇珍异宝即可。

5、修建通往少数民族地区的道路

道路修到哪里,军队就可以到达哪里,武力统治范围也就可以达到哪里。秦始皇先后修建了五条通往少数民族的道路,由修建了灵渠,这些道路为武力统治提供了条件,在客观上还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6、组织大规模的移民

秦始皇为了巩固边疆地区的统治,进行了大规模的移民。皇朝施行的移民边疆屯垦政策,是有其一定积极意义的,不仅解决了当时的戍边驻军和派往官吏的供给,使边疆民族地区得以统治稳定、边防巩固、版图完整,而且带去了先进的生产工具和技术,先进的种植经验,必然会加快边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步伐。同时,数以百万计的移民与当地民族长期相处,自然产生民族融会,必然会加强边疆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3。

二、汉朝的民族政策

公元前202年,汉王朝建立,在秦朝大一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汉朝建立之初,百废待兴,许多发展问题摆在面前,面对发展问题,首先需要解决的还是妥善处理边疆民族问题,求得稳定的外部环境以求发展。

汉朝在中央机构中设置的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官职明显增多,职责也更为明确。在中央设置“大鸿胪”官职,为九卿之一,专门负责管理少数民族事务。在边疆地区设置的管理少数民族的机构有: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沿袭秦朝制度设“道”;在归附的少数民族地区设有“都护”、“中郎将”、“校尉”等官职管理少数民族地方事务4。管理较之前加强了许多。

面对匈奴问题上,汉初在远征匈奴失败后,采取了另外一种政策,“和亲”匈奴。在匈奴势力强大,武力征服可能会两败俱伤不利于国家发展的情况下,“和亲”政策缓和了汉与少数民族的矛盾,有利于汉朝的和平发展强大,是当时形势下面对少数民族的一项明智政策。

在汉王室经过几十年的休养生息之后,经济空前繁荣、国力强盛,对待边疆少数民族的政策也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和亲安抚。为消除边疆隐患,开始利用强大国力,向外开拓。汉武帝对边疆地区武力开拓,征服匈奴,派张骞出使西域宣扬国威,东征朝鲜,南讨越人等等,都是征服性的,但客观上都起到了维护国家统一的作用。

对于效忠汉王室的少数民族,汉采用册封王侯爵位及官职的

办法进行笼络。汉景帝封匈奴降者为侯的有八人;武帝封匈奴十七人、南越七人、东越五人、朝鲜五人、小月氏二人为侯;宣帝封匈奴降者三人为侯;昭帝因钩町侯平益州蛮有功将其升为王。5

汉王室大力推行移民政策,将汉民大规模迁移到边疆地区,将少数民族夷民迁移到内地。汉民来到边疆地区,既开发了边疆地区,也稳固了边疆的统治;少数民族迁移到内地,削弱和瓦解了少数民族的势力,也促进了民族融合和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

三、唐朝的民族政策

唐朝是我国封建王朝的鼎盛时期,与各少数民族的关系也比较密切,民族观念相对平等,是中国历史上民族融合比较好的时期,这些与唐朝时期的民族政策有着分不开的联系。

唐朝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设置,总结了以前历代设置的经验,实行羁縻都督府、羁縻州、羁縻县制度。羁縻府、州的设置,基本上将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大族小族、部置于唐王朝的统治之下,打破了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各自为政的涣散局面,使国家得到了空前的统一6。

唐王室通过册封少数民族酋长,与少数民族联络感情,来控制少数民族地区。册封官职一方面加强了唐王室与少数民族的联

5中国历代民族政策概要龚萌

系,明确之间的君臣关系,巩固大一统局面,少数民族酋长借助唐的威望也能够更有效的管理少数民族地区。唐还给予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各种优待来笼络感情。

唐朝时期实行的“和亲”比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都要多,共与边疆各少数民族和亲高达八十多次。唐朝时期的和亲政策,已经由汉朝时的权宜之计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政治行为。和亲既是为了缓和与少数民族的矛盾,笼络少数民族,对少数民族的一种羁縻政策,又促进了中原与边疆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利于边疆地区与中原的融合与发展。

接受少数民族的朝贡并征收赋税。唐朝国力强盛,经济文化发展迅猛,各少数民族纷纷前来朝贡。对于朝贡唐朝也形成了一套体系。接受朝贡时回礼的厚薄可以反应出唐朝对各族的重视与否,对于及时朝贡的给予表扬,逾期不朝贡的进行谴责以及讨伐。唐对边疆少数民族赋税征收的多少、征收与否,是根据对其民族的控制程度来决定的,控制力强的征收多,控制力弱的征收少或不征收。

唐朝积极与边疆少数民族开展互市,制定一套关于互市的管理制度,设置专门管理的机构。对交易时间、地点、办法以及交易的权限等等做出规定。唐朝与少数民族的互市,双方互相进行交换,不仅满足了双方在生活上的需要,互利双赢,还促进了唐与少数民族的交流,加强了与少数民族的感情。

唐朝时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繁荣时期,也是与少数民族文化

大交流的时期。通过“和亲”和出使使者等多种方式,将大量中原文物带到少数民族,边疆地区少数民族的大量文化也进入中原。中原文化与少数民族文化的相互交流、吸收、借鉴、融合,也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形成绚丽多彩的中华文化,促进中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

四、宋朝的民族政策

宋朝在建立后,在政治上极度的加强皇权。将原来的地方长官职位都由武将逐渐的都改成文官担任,将地方上的精兵都收归编入禁军,地方财权都收归中央专门的机构管理。设置分别管理政事、军事和财政的中书省、枢密院和三司使,设置御史台负责监察朝廷百官。军队的调度大权完全在皇帝手中,皇帝随意调动军队,是禁军经常轮换,“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军队战斗力低下。这种政治体制,中央高度集权,对防范地方割据和大臣对皇权的威胁十分有效,但是皇权过度强化、对武将的防范也造成了宋朝政治上的腐败和军事上的软弱。随着发展,宋朝为获得地主支持,扩大科举,宋朝的行政机构和军队数量越来越庞大,也越来越加剧了宋朝的行政效率低下和政治腐败,人民负担加重。宋朝这样的体制不但不能加强国家实力,反而削弱了国家的战斗力,国家愈来愈软弱无力。

宋朝对北部边疆地区的辽、西夏和金,首先是政治交往和军

事进攻,在军事进攻失败后转为防御。与辽签订澶渊之盟保持友好往来,与西夏保持名义上的藩属关系,与金朝长期南北对立。宋朝对北部的少数民族政策比较消极,客观上是辽、西夏和金比较强大,主观上则是宋朝国力较弱。

而面对西北和西南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宋王朝则采取的是较为温和的政策。在政治上,与宋对各个少数民族的首领进行封赐,建立藩属、朝贡关系,并互派使节友好往来;在经济上,在边境开设互市,以加强货物的往来;在军事上,为抵御共同的敌人进行不同程度的合作。宋对这部分少数民族采取怀柔的政策,一是为了保持西北至西南边疆地区的稳定,解除后顾之忧,集中力量对付北方的强势势力;二是为了能够在西北及西南地区开辟马源,弥补在北方战场上战马的消耗。西北及西南少数民族为了自身的发展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也同宋朝保持友好关系。

南方是宋朝财政的主要来源,南方局势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着宋朝的统治,所以送王室对南方少数民族的治理也是十分重视。在南方设置的羁縻州县虽然比以前有所减少,但是加强了管理,授予当地民族首领官职,帮助宋王朝管理当地,并且官位可以世袭。加重了在这些地区的赋税,虽然数量在宋朝经济收入中所占比例不大,但增加了收入,解决边疆驻军的部分经费。在法治管理方面,宋朝对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采取的是“因俗为治”的政策,少数民族一般犯法,都可以按习惯法来处理,有所照顾;重大纠纷,朝廷多派人前去调解,以和平方式平息事端;少数民族

发生叛乱,不是一味武力镇压,而是以招抚为主,尽量化解缓和民族矛盾。这样的治理政策,有利于维护宋朝在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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