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
规定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 职责
4 受载前的管理
5装载时的管理
6航行途中管理
7卸箱时的管理
8安全管理记录
9附表
编写:海务经理
审核:指定人员
批准:总经理
1 目的
旨在规范危险品集装箱运输的管理,确保危险品集装箱运输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危险品集装箱运输。
3 职责
船长负责《危险品适装证书》的管理,制定合适的航行安全保障措施。
大副负责危险品货箱合理配载、运输及卸箱管理,配载时应符合《危险品适装证书》的要求。
4 受载前的管理
船舶装载危险品货箱必须持有最新有效的《危险品适装证书》,没有该证书或证书失效船长应拒绝装载。
船舶在承运危险品货箱时,大副必须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以下简称《国际危规》)认真核查仔细核对以下内容:
●国际危规类制;
●联合国编号;
●货物的学名(不是商品名);
●特性;
●应急措施;
●医疗急救指南;
●积载和系固要求;
●装卸、运输、储存注意事项。
必须在装船前取得经有关法定机关签发认可的准装单和《集装箱装运危险货物装箱证明书》。
大副应严格按《国际危规》积载与隔离要求,根据船上《危险品适装证书》要求进行积载,并将《国际危规》中查出的相关资料,填写在《危
险品货箱装运单》中,张贴在公共场所或餐厅使船员知道。
5 装载时的管理
危险品集装箱在装箱时,大副应指示值班驾驶员认真监装,并负责检查:
●箱子外表是否有明显损坏。箱门铅封是否完整,发现箱体破损的
危险品箱要拒绝上船。
●危险品集装箱是否按规定贴妥相应的IMO危险标志。
●危险品集装箱的箱号是否与箱位图相等。
●甲板、梯口等应悬挂禁止吸烟或禁止明火作业标牌。
危险品集装箱装船后,大副应与港方办理交接手续,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装载结束后,大副应将本航次实际装载危险品集装箱的位置用彩笔标在装载图上。并对每个危险品箱的危险品的货名、性质和应急措施填写在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中。
6 航行途中管理
大副要利用各种手段让每位船员知道危险品箱发生溢漏、火灾时必须采取的应急程序和应急行动以及急救措施。
装载危险品集装箱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港口规章制度和避碰规则,谨慎驾驶,航行或锚泊时,应尽可能远离其它船舶,并按规定悬挂或显示信
号。航行途中对危险品货箱的检查情况要记录在《航海日志》上。
在海上遭遇八级以上风浪或发生海损事故时,船长应备妥海事声明或海事报告并取得签证。对所损坏的货箱设备,应通过代理安排检验,并索取
检查报告,或根据公司指示处理。
船舶抵港前,船长应将危险品集装箱(包括中转、过境)以详细情况电告代理,向港口当局申报,以便及时安排进港卸货。
船舶靠泊前,大副应根据货物的特性布置卸箱准备工作和公布所在港的特殊注意事项。
7 卸箱时的管理
船舶在卸箱前,船长、大副应向代理、装卸工头、理货组长等有关部门提供卸货单证。
卸箱时,大副应督促甲板部值班人员认真监卸,避免错卸、漏卸,发现异常情况,甲板部值班人员应及时报告大副,必要时拍照取证,并会同理
货做好单证记录。
8 安全管理记录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一式一份,由大副负责填写并保存三年。
9 附表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编码:SID4701)
危险品货箱装运单
大副:日期:一式一份,由大副负责填写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化品运输车辆“七不上路”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危化品运输过程中因燃烧、泄漏、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根据《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武侯区危化品运输安全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七不上路”的内容 (一)车况不好不上路; (二)驾驶员、押运员的手续不齐、身体不适不上路; (三)缺员(缺押运员)不上路; (四)天气状况恶劣不上路;
(五)危化品容器或包装存在问题不上路; (六)驾驶员、押运员对所运危化品货物性质不清、情况不明不上路; (七)对承运的危化品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上路。 第三条“七不上路”制度的执行 (一)“七不上路”制度由危化品运输企业督促驾驶员、押运员共同负责落实; (二)危化品运输企业安排专人通过GPS监控车辆的运行动态,并记录车辆的运行线路,车速等情况,适时提示驾驶员、押运员安全行车。
第四条危化品运输企业“七不上路”安全管理职责 (一)危化品运输企业是危化品运输安全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立安全管理科,有专职安全员和专门的安全工作经费、车辆等设施设备。 (三)对承运的不同种类的危化品分别有专项应急救援处置预案,有人员稳定的应急救援队伍。 (四)企业每年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脱产培训3-5天,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驾驶员、押运员签到参加的安全学习会,广泛开展“安全优质服务明星驾驶员(押运员)”竞赛活动,教育驾驶员、押运员依法运输,做到无正规生产厂家的危化品不运、无合法经销手续的危化品不运、不知道其化学特性及应急处置措施的危化品不运。 (五)按照“七不上路”的要求合理调度车辆和驾驶员、押运员,由企业安全管理干部对其进行趟次安全教育。
公司危险品堆场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危险品堆场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危场储存的范围、要求及人员配备…… 第三章危场的危箱装卸作业…………………… 第四章危险品拆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五章危场的危箱存储作业…………………… 第六章危场中特殊危箱的安全存放…………… 第七章危场安全检查…………………………… 第八章各类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 附件一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承诺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际危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危化管理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制定。 第二条.为加强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对进、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以下简称:“危场”)的集装箱安全中转、储存,有效预防危险货物引起的爆炸、火灾、中毒、腐蚀及货损、货差事故的发生,确保危场的安全,使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危场的作业、储存安全管理制度。凡在公司危场作业和储存的危险货物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危场作业范围、要求及人员配备
第三条、公司危险品作业场占地面积平方米,另设有危险品库号,分别占地平方米,可存放危险品种类为:2类易燃气体、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类氧化物、类有毒物、8类腐蚀品、9类杂类危险品。 第四条、危险品堆场配套设施分布情况 1、危险品堆场为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钢丝栅栏围住,东面出口设有值班 室; 2、用于废水回收的应急池位于堆场的东边栅栏旁,容量有400立方米,并连 接到下水池。 3、配置喷淋设施专用机房一间,扬程为25米的电机两台,360°喷淋头3 只。 4、消防器材的配备:黄沙箱6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4只(4公斤灭火器 材箱12只;消防栓6只。 5、配置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全场;终端设在中控调度室,24小时有 人值守。 6、备有应急施救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具:护目防毒面具6套、护目镜10付、 防腐手套10付、防腐围单6条、肥皂粉一袋(350g/包X20包)、清洗用肥皂10块、清洗用毛巾10条、塑料桶6只、洒水壶2把,固废处理收集桶2只。 第五条、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1.进口值班室由当班总负责管理,主要任务: 1)进出场箱的登记工作。 2)开启红外线报警装置并监控。 3)进场车辆有序管理。 4)安全作业及工作台帐,交接班工作。 2.安保值班室有安保人员24小时职守。 1)主要负责车辆的安全进、出。 2)负责进出场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3)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危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危险货物的相关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止危险货物引起的中毒、腐蚀及货损、货差事故的发生;确保危场的安
某某有限公司 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防止火灾、爆炸、中毒、泄漏事故发生,建立了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本制度适用于防火防爆防泄漏管理,由各部门、各车间认真执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三、一般要求: (1)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安全办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2)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3)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4)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5)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6)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7)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8)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9)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 不准在高温
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10)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 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 欧姆。 (11)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12)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13)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14)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15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 (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16)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17)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18)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加固。 (19)设备检修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检修制度"。 (20)消防机构必须健全,消防器材的设置必须按规定配备齐全。一切消防设施或器材未经许可(非火灾情况下)不准动用。消防道路必须保持畅通无阻,占用道路,必须经保卫科、安全部批准。 (21)所用职工必须分批轮流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掌握灭火知识,并会正确使用各种消防器材 (22)禁止使用氧气代替空气对设备、管道充压、保压、试压、置换或吹扫。禁止擅自向缺氧的设备、管道、井下等场所输送氧气。 四、主要措施
危化品运输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和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组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转产、停产、关闭及搬迁工作; (六)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环保、卫生、交通、工商、建设、商务、农业、质监、铁路、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省、设区的市、县各有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已做划分的从其规定;尚未划分的,由省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权责统一、便于监管的原则自行划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文件和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前款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出批准的决定权,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 申请人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批准书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第十条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
编号:SY-AQ-02487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电子厂危化品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hazardous chemicals in electronic factory
电子厂危化品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0目的 为规范公司危化品安全管理,使危化品安全管理更加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应用范围 本制度从生效之日起,适用于广州花都威的电子厂全体员工。 3.0内容 3.1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使用、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遵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2本规定所指的危险化学品是指GB13690-9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氧化剂、有毒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 3.3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建筑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并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并定期保养,按规定检测。 3.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必须建立入库验收,发货检查,出入库登记制度及外来人员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凡包装、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破损、残缺、渗漏及物品变质、分解的严禁出入库。 3.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符合有关安全标准,无关人员不得搭乘有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具。 3.6生产装置和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止标志,易产生静电的装置和设备还必须设置除静电设施,并定期检查保养。 3.7从事危险化学品管理的有关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消防安全培训,并做到持证上岗。 3.8危险化学品应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和倾倒,对化学性质、安全防护、灭火防范互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化学品不得混合装运和储存。
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 (最新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篇1 (一)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危险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 (三)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危险物品的; (四)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危险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一)未按照规定对危险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
(二)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危险物品的; (三)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危险物品交易的; (四)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五)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危险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 (六)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危险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危险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 (七)未按照规定将《民用危险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篇2 1.目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为使其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被本公司定义为危险物品的所有物品在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
3.1 物资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2 安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监督。 3.3 仓库负责危险物品的日常保管储存。 4.公司涉及危险物品: 4.1 原料氨水 是氨气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对眼、鼻、皮肤有刺激性和腐蚀性,严重能使人窒息。 4.2 实验室化学试剂 a.易制毒化学试剂: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目前公司主要涉及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等 b.其他危险化学试剂:公司主要涉及酒精、苯类、酸碱类等 4.3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公司主要涉及:油漆类、电焊用氧气乙炔等 5.管理内容 5.1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要求: a. 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正式版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安全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在本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装载、道
路运输、运输途中停车、停车以及停车管理等活动的驾驶员、押运员和停车场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凭备案信息卡进入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
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 1.目的: 由于危险化学品具有有毒、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为使其在储存、使用过程中得到有效保管和控制,避免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被本公司定义为危险物品的所有物品在储存、使用的全过程。 3.职责 3.1 物资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采购。 3.2 安全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监督。 3.3 仓库负责危险物品的日常保管储存。 4.公司涉及危险物品: 4.1 原料氨水 是氨气的水溶液,无色透明且具有刺激性气味。易挥发,对眼、鼻、皮肤有刺激性和腐蚀性,严重能使人窒息。 4.2 实验室化学试剂 a.易制毒化学试剂:指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 助剂等物质。目前公司主要涉及盐酸、硫酸、高锰酸钾等 b.其他危险化学试剂:公司主要涉及酒精、苯类、酸碱类等 4.3 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公司主要涉及:油漆类、电焊用氧气乙炔等 5.管理内容 5.1接触危险化学品人员的要求: a. 与危险化学品有接触的工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安全知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b.各级员工严格执行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各种安全制度,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
人员都必须按要求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c.安全部要定期检查各部门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d. 安全部做好全体员工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 e. 仓库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出入库、装卸、保管管理。仓管人员在接收物资时必须认真查验、识别危险物品。 5.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装卸 5.2.1所有的危险化学品由供方负责运输时,供应部要在签订合同前,对供方的的运输、装卸资格和能力进行调查评价,以确保危险化学品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5.2.2危险化学品由我公司负责运输时,供应部、销售部要确保运输方运输车辆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押运员、司机具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资格。 5.2.3仓库保管员和采购人员在危险化学品取样分析前,要考察运输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各种标识、包装是否完好、清晰,防护措施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5.2.4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有关规定。 a.易燃、易爆化学品在装卸过程中要轻拿轻放,不得撞击、拖拉和倾倒,不得超高堆放、随意乱放。 b.对碰撞或互相接触即可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应按规定进行运输和装卸,不得混合装运。 c.对遇热、遇潮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易燃易爆品,在装运时应当采取隔热、防潮措施。 d.对有毒、有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在装卸时要防止泄漏,并配备防护器具。 e. 装卸车的所有人员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 5.3.1危险化学品入库必须办理入库手续,并放在专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分类分区存放,做出明确的标识,并有一定的间隔;出库时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电梯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国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人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如有加班情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关闭所有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热水壶、电暖宝、电风扇、台灯、加湿器等一切个人电器设备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使用,以防跳闸,重则引起火灾。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及时通知物业,严禁自行处置。遇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第七条打印机、扫描仪、制图仪等大型设备,闲置时应切断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个别电脑彻夜工作不关机时,员工下班时应及时切断显示器电源。员工下班时应随手关闭饮水机加热功能。.
危险品管理制度(已修改) 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制度文件制度名称危险品管理制度制度文件编号本制度共3页编写部门:制度审核人:签署:生效日期:发放部门:江西省修水香炉山钨业有限责任公司危险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规范化操作,强化危险品的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事故发生,特依据国家《危险品管理暂行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危险品系指主本公司生产和科研中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线.强酸.强碱等剧毒.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性大的化学试剂及各种放射性同位素的生产原料及实验用品。 第三条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危险品的采购管理 第四条购置危险品,必须根据生产.科研的实际需要,由使用人提出计划(单独列单).说明用途和所需用量,经公司生产计划部审核报主管副总经理并总经理审定同意后,公司供销运输部统一办理。 第三章危险品的保管
第五条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购入的危险品,必须有两人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危险 品存放,集中专用仓库和保险柜中分级.分类.定位保管,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由公司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负责。 第六条危险品仓库内: (一)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二)严禁烟火,并应保持通风干燥,温度一般不应高于30 度。 (三)易挥发且蒸气有毒或与空气混合后易引起爆炸的药 品,盖严瓶塞置阴凉处。 (四)仓库内外应安放必要的消防.防毒和防辐射设备。 (5)特殊危险品应加上“警告”标签。 第四章危险品的使用 第七条接触有毒药品时应带橡皮手套;接触有毒气体时,须带好防毒口罩或面具;烧煮强酸.强碱时,要带好眼罩(镜)。 第八条危险品的领用必须生产管理部和主管副总的审批限量发放,并由生产使用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由非生产使用人员转手 办理。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防护知识,操作谨慎, 确保安全。 第九条管理人员必须会同保卫部门人员对使用危险品的全过程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耗的用量必须详细记
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安全管理,确保装卸运输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装卸运输环节管理。 3 应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3.1 《安全生产法》 3.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3 鲁安监发[2005]81号《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销售危险化学品发货和装卸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4 控制程序 4.1 资质审查(销售、供应部门负责) 销售部门在开具提货单据前、供应部门在送货车辆进厂之前要认真查验经营及运输企业的以下资质和要求: 4.1.1 购货、送货单位的资质。具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 4.1.2 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的资质。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证》。 4.1.3 运输车辆的资质。具备:(1)机动车辆行驶证;(2)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3)运输车辆及罐体与行驶证照片一致;(4)《道路运输证》核定载质量与行驶证标注的载质量一致;(5)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承压罐车)最大充装量应不大于行驶证核定载质量。 4.1.4 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具备:(1)驾驶员驾驶证、《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2)押运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4.1.5 安全警示标志、标识。运输车辆、罐体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告示牌和
喷涂“毒”、“爆”、“腐”等文字及道路运输危险货物标志。 4.1.6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车辆,还要查验公安部门出具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准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4.1.7 上述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4.2 装卸车辆进厂前及专用停车场的安全管理(行管部负责) 4.2.1 装卸车辆进厂前,行管部门卫要认真检查运输车辆安全状况:除正常的驾驶运输证件检查、消防器材配备检查、防火帽检查、车辆释放静电设施和香烟火种等常规检查外,凡是车况有缺陷、驾驶室内存易燃物品的车辆,一律禁止入厂。 4.2.2 停车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配备齐全消防及其他防护器材。 4.2.3 严格控制进入厂区运输车辆,要对停车场内的临时停放车辆划定指定区域,及时协调,严禁乱停乱放,以防影响消防通道的正常使用。 4.2.4 要对驾驶员和押运员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违规行为;车辆停放期间,押运员不得离开现场。 4.2.5 夏季根据需要及时通知调度,联系消防队,进行洒水降温。 4.2.6 随时检查槽车罐体、钢瓶等有无泄露现象,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和处理。 4.2.7 出厂手续完毕的车辆禁止在停车场内停留。 4.2.8 需要在停车场取样时,取样周围15米之内的机动车要熄火,取样后,取样有关人员不得在停车场逗留。 4.2.9 严格执行本部门有关门卫管理的各种规定。 4.3 装卸现场的安全管理(装卸单位负责) 4.3.1 装卸现场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特性、危害防治、处置措施、当地报警电话;配备齐全消防器材等。 4.3.2 装卸前,装卸单位要认真检查防火、防爆、防水、防静电、防重压、防摔拖等设施,确保安全可靠。
危险品堆场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危场储存的范围、要求及人员配备……第三章危场的危箱装卸作业……………………第四章危险品拆箱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第五章危场的危箱存储作业……………………第六章危场中特殊危箱的安全存放……………第七章危场安全检查……………………………第八章各类突发事故及应急处理………………
附件一外来人员(车辆)安全管理承诺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际危规》、《港口危险货物管理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危化管理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本公司实际生产制定。 第二条.为加强危险货物的安全管理,对进、出“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以下简称:“危场”)的集装箱安全中转、储存,有效预防危险货物引起的爆炸、火灾、中毒、腐蚀及货损、货差事故的发生,确保危场的安全,使公司生产正常进行,特制定危场的作业、储存安全管理制度。凡在公司危场作业和储存的危险货物均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危场作业范围、要求及人员配备 第三条、公司危险品作业场占地面积平方米,另设有危险品库号,分别占地平方米,可存放危险品种类为:2类易燃气体、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5.1类氧化物、6.1类有毒物、8类腐蚀品、9类杂类危险品。 第四条、危险品堆场配套设施分布情况 1、危险品堆场为全封闭式管理,四周用钢丝栅栏围住,东面出口设 有值班室; 2、用于废水回收的应急池位于堆场的东边栅栏旁,容量有400立方 米,并连接到下水池。
3、配置喷淋设施专用机房一间,扬程为25米的电机两台,360°喷 淋头3只。 4、消防器材的配备:黄沙箱6只;手提式干粉灭火器24只(4公斤 灭火器材箱12只;消防栓 6只。 5、配置视频监控设备,监控区域:全场;终端设在中控调度室,24 小时有人值守。 6、备有应急施救人员使用的防护用具:护目防毒面具6套、护目镜 10付、防腐手套10付、防腐围单6条、肥皂粉一袋(350g/包 X 20包)、清洗用肥皂10块、清洗用毛巾10条、塑料桶6只、洒水壶2把,固废处理收集桶2只。 第五条、管理人员配置情况: 1.进口值班室由当班总负责管理,主要任务: 1)进出场箱的登记工作。 2)开启红外线报警装置并监控。 3)进场车辆有序管理。 4)安全作业及工作台帐,交接班工作。 2.安保值班室有安保人员24小时职守。 1)主要负责车辆的安全进、出。 2)负责进出场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 3)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危场管理人员须具备危险货物的相关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止危险货物引起的中毒、腐蚀及货损、货差事故的发生;确保危场的安全,熟悉和了解各类危险货物的特性,能根据《国际危规》,科学、合理、有计划的安全堆放各类危险货物进库,并具有一定的危险货物泄漏或着火的应急处理技能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86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生产中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定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职责,规范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保证安全生产管理活动有序有效进行。降低减少人为事故的发生。 2范围 生产中心所有与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的活动过程和与生产有关的所有人员 3总责 3.1生产中心副总主管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批准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文件,负责对生产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活动实施的监督。 3.2生产经理(生产副经理)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策划、组织与监督实施。车间主任及班长、库房主管各岗位负责人员负责岗位安全生产管理活动的具体实施、检查与改进。 3.3生产中心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 为坚决遏制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关部门应如何制定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呢?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危化品运输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危险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五条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
全操作规程、岗位现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的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事前向当地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以县级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
交易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电安全制度 1 电气作业应按其规范进行,电缆线禁止与泥浆管、清水管交叉。 2 机电设备必须建立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制度,传动部位全封闭防护。工程结束时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3 机电设备运转中,不得进行零部件的拆卸和修理。拆洗和检查机电设备时必须停电停机,防止转动伤人。 4 电气设备与线路必须保持绝缘良好,电缆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 5 电缆线路应按照现场施工用电专项方案要求敷设,主电缆应架空或沿工地围墙用绝缘子挂设,移动电缆过车道时应穿管埋设,严防碾压,电缆接头架空并设警示牌、经常检查电缆接头是否漏电。动力电缆采用五芯线,照明电缆采用三芯橡皮护套线。有破损电缆及时修复,禁止电缆放在水或泥浆中以免发生漏电。 6 每台桩机设置一只配电箱,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漏电保护器),箱内无杂物保持整洁,贴有电工定时检查维修记录表。配电箱要符合国家规定,禁止乱接乱拉、禁止使用民用插板。严禁动力、照明电混用。禁止使用简易的碘钨灯(太阳灯)。 7 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熔丝必须按规定的规格使用。连续发生熔丝熔断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严禁多股熔丝或其他金属丝代用。 8 施工现场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含配电箱);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重复接地线与保护零线相连,现场重复接地不少于3处(即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且每处接地电阻不大于10Ω。 页脚内容1
9 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灯具应悬挂或固定在合适部位,必须使用电缆,并保证绝缘良好。低压电器设备如Ⅲ类电动工具、安全行灯等应在国家标准《安全电压》范围内使用。 10 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禁令牌。如需带电工作,必须有确保安全的措施,并有专人监护。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检修。 11 当电器设备、线路着火或施工现场发生其他火灾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12 大风大雨后,及时对电器设备及线路进行系统检查。停电后应关闭总闸,采用应急照明措施。 二:生活照明用电 1.生活区电缆必须使用带有PE接地的橡胶电缆,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电缆。 2.室内配线所用导线或电缆的截面应根据用电设备或线路的计算负荷确定,但铜线截面不应小于2.5mm2,铝线截面不应小于4mm2。 3.室内配线必须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电器与绝缘导线、电缆的选配符合要求。 5.螺口灯头及其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灯头的绝缘外壳无损伤、无漏电;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12.灯具内的接线必须牢固,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防水绝缘包扎。 三:钻机成孔安全注意事项 1 桩机转盘上不准站人、卷扬机有良好的安全防护、钢丝绳符合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 页脚内容2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X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X,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基本要求 1、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没有经过资质认定的单位不得运输危险化学品。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只能委托具有化学危险品运输资质的企业承运,对于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员如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等,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2、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必须组织从业人员学习有关危险化学品运输的法律、法规,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危险化学品种类繁多,各有各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后的处置方法也不一样,所以企业应组织驾驶员、押运员等进行学习,使其熟练掌握经常接触到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知识以及安全运输的具体要求,了解包装的使用特性和正确的防护处置方法,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害。 3、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正确装运货物。不同的危险化学品具有不同的危险性,在装运货物时,针对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包装容器。《条例》规定,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才能使用。装运货物时还要正确配装货物,不能混运混装,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灭火方法不一致的,绝对不能同车运输。 装配货物时,还应注意包装和衬垫材料,包装要牢固、紧密,特别是装运有毒物品、腐蚀性物品的外包装一定要符合要求。 二、做好运输准备工作,安全驾驶 运输危险化学品由于货物自身的危害性,应配置明显的符合标准的“危险品”标志。佩戴防火罩、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防雨淋的器具。车辆的底板必须保持完好,车厢的底板若是铁质的,应铺垫木板或橡胶板。载运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必须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做好行车前车辆状况检查。行驶过程中,司机要选择平坦的道路,控制车速、车距、遇有情况,应提前减速,避免紧急制动。路途不能随意停车,装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不得在居民区、学校、集市等人口稠密处停放。运输途中驾驶员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杜绝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盲目开快车,保证安全行驶。 三、运输系统危害辨识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中,危害不仅存在,而且形式多样,很多危险源不是很容易就被发现。所以运输人员应采取一些特定的方法对其潜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危害辨识是控制事故发生的第一步,只有识别出危险源的存在,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源,才能有效控制事故的发生。 四、事故应急处置 运输危险化学品因为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发生泄漏,驾驶员、押运员或周围的人要尽快设法报警,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或地方公安机关,可能的情况下尽可能采取应急措施,或将危险情况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