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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

(项目名称)等事项进行友好协商并形成一致意见,签署本合同。

目录

1、定义 (2)

2、合同范围 (3)

3、合同价款 (3)

4、付款 (3)

5、交付和运输 (4)

6、包装与技术资料 (5)

7、检验 (5)

8、技术服务 (6)

9、专利权 (6)

10、保证 (7)

11、索赔 (7)

12、不可抗力 (8)

13、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9)

14、合同争议的解决 (10)

15、合同生效 (10)

16、适用法律及其他 (10)

附件1:合同范围和价格 (12)

附件2:技术规格和保证指标 (13)

附件3:交货进度表 (13)

附件4:技术培训安排 (13)

1、定义

1.1 在本合同中(包括附件),如有下列名词及术语,除另有明确说明或上下文另有要求,均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2 “合同”是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约定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包括合同正文、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和附件、以及日后对原合同做出的任何有效修改。

1.3 “合同价格”是指在乙方完全和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后,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该价款不受价格波动的影响。

1.4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6.1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1.5 “合同设备”是指乙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硬件、软件、仪器设备及相关附件和所有各种物品,如合同附件所列示和规定的。

1.6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

1.7 “验收”是指甲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8 “技术服务”是指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保证期的技术指导、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合同项下硬件和软件的技术协助等方面服务以及乙方合同项下的其它义务。

1.9 “现场”是指,为甲方安装及运行合同设备所在地。

1.10 “保证期”是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对合同设备的正常稳定运行给予的保证,保证期内乙方负责纠正或清除合同设备出现的缺陷。

1.11 “合同货币”是指在本合同项下的支付中所用的货币,即人民币。

1.12 “买方银行”是指甲方在中国的开户银行。

1.13 “卖方银行”是指乙方在中国指定的开户银行。

1.14 “培训”是指乙方在合同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操作、维修等方面给予甲方的培训。

1.15 “收货人”是指合同设备运抵现场时甲方指定的合同设备的接收人。

1.16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提供的满足合同设备调试和三个月运行的备用部件。

2、合同范围

2.1 甲方同意从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培训。

2.2 根据对项目的规划要求,本合同一次整体签订。

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乙方应自费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补齐,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4 凡乙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2.5 乙方负责提供技术服务并提供设备的运输和保险。

2.6 合同设备的名称、数量:详见附件 1 。

3、合同价款

3.1 本合同的总价为元人民币(大写整)。

3.2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3.3 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应对甲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甲方负担。根据中国现行税法应对乙方征收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3.4 合同的价格见附件 1 。

3.5 本合同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限内为不变价。

4、付款

4.1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现金□其他。

4.2 本合同生效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款项即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

4.3 乙方按交货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全部运到交货地点,并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的商业发票(金额为合同价格的%)、清单、货物检验接受单以及合同附件2中规定的技术资料,甲方验明无误后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的%。

4.4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将全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备正常运行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天内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格的%。

4.5 合同总价的%作为设备质量保证金,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甲方在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6 甲方银行发生的银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而甲方银行以外发生的银行费用均应由乙方负担。

4.7 乙方银行帐号如下:

帐户名称:

地址: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5、交付和运输

5.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工程建设和设备安装进度以及顺序的要求。具体交货时间见附件 3 。

5.2 甲方保留随时调整交货日期的权利,如甲方要求推迟交货,则乙方应无条件答应并保管好合同设备,若推迟日以上交货,甲方承担相应仓储费。如甲方要求提前交货,要根据乙方的合理生产周期。

5.3 设备的交货以到现场后甲方签认的交接单为准。

5.4 甲方指定地点:。合同设备所有权自合同设备交付时起由乙方转移给甲方。合同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在合同设备交付之前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由甲方承担。

5.5 在合同设备装运完毕后,乙方应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前日,以书面文件将运输方式及下述各项内容通知甲方及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合同号、合同设备名称、包装件数、发票价值、装运数量、总毛重、总体积、公路、铁路、航空、邮递等运输工具的班次时间和运单号码以及预计到达现场的时间等。

5.6 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他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5.7 办理货物运输保险由乙方负责,并负责将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现场。

6、包装与技术资料

6.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合同设备应由乙方用合适的材料进行包装,保证装卸过程中完好无损,并有减振、防冲击的措施。包装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的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场。若包装无法防止运输、装卸过程中垂直、水平加速度引起的设备损坏,乙方要在设备的设计结构上予以解决。产品包装前,乙方负责按部套进行检查清理,不留异物,并保证零部件齐全。

6.2 标记应包括如下信息:合同号、收货人、现场名称。

6.3 在合同设备的每件包装中都应附有下列资料:

(1) 装箱(明细)单副本一份;

(2) 质量合格证书副本一份;

(3) 相关合同设备的技术资料一份;

6.4 凡由于对货物包装不当或采取防护措施不充分致使货物损坏或丢失时,乙方均应负责按照合同规定修理、更换或赔偿。

6.5 乙方应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清单、安装和操作使用说明书,品质证明。

7、检验

7.1 制造商应对合同设备进行检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

7.2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甲方应在开箱检查前3日通知乙方开箱检验日期,乙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按照本款规定,经检验合格的货物,甲方将向乙方签发接收单,乙方在收到甲方签发的接收单并出具回执时,视为该批货物已由乙方交付。

7.3 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乙方原因(包括运输)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和/或更换和/或索赔的依据;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乙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

但费用由甲方自负。

7.4 乙方如对上述甲方提出修理、更换、索赔的要求有异议,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提出,否则上述要求成立。如有异议,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个月内,自费派代表赴现场同甲方代表共同复验。

7.5 如双方代表在共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可由双方委托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日内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检验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及时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等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

8.2 乙方须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指导甲方按乙方的技术资料进行安装、调试和启动,并负责解决合同设备在安装调试、试运行中发现的制造质量及性能等有关问题。

8.3 乙方须对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供货、设备及技术接口、技术服务等问题负全部责任。

8.4 凡与本合同设备相连接的其他设备装置,乙方有提供接口和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发生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8.5 乙方派到现场服务的技术人员应是有实践经验、可胜任此项工作的人员。

8.6 由于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对安装、调试、试运的技术指导的疏忽和错误以及乙方未按要求派人指导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8.7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及其承诺为甲方提供技术培训,培训人数、期限、内容及培训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4 。

9、专利权

9.1 乙方应保证甲方不受由于使用了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包括技术)而引起的对任何第三方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产生侵权。

9.2 如果发生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指控,甲方于上述指控之日起个工作日

内尽快通知乙方,乙方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处理此事,并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法律上和经济上的责任,从而使甲方免受由于第三方索赔从法律及经济责任上所造成的损害。

10、保证

10.1 本合同设备质量保证期为合同签订后年。

10.2 乙方保证其供应的本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技术水平是先进的、成熟的、质量优良的,设备的选型均符合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和易于维护的要求。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所交付的技术资料完整统一和内容正确、准确,并能满足合同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的要求。

10.3 乙方保证及时派遣合格的技术人员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开通、试运行、验收考核、验收、操作和维修提供必要、正确和充分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

10.4 在保证期内,如果因乙方原因合同设备停机,保证期应按停机时间相应延长。如果合同设备不良运行是由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乙方对此不负责任。

10.5 如果在保证期内合同设备因乙方的原因违反了上述保证,乙方应立即对有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并赔偿甲方遭受的损失。

10.6 乙方保证在保证期满后年内仍可向甲方提供合同设备所需的备品、备件、易耗品。甲方可以接受合理的物价上涨指数。

11、索赔

11.1 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由甲方在日内出具合同设备保证期满最终验收证书交给乙方。甲方出具最终验收证书的先决条件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保证期满前提出的索赔。

11.2 在保证期内,如发现设备有缺陷,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如属乙方责任,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如乙方对此索赔有异议按7.5条款办理。否则乙方在接到甲方索赔文件后,应立即无偿修理、更换、赔款或委托甲方安排大型修理。包括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更换费用、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负担。

11.3 除非因不可抗力,且不是由于甲方原因或甲方要求推迟交货而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乙方享有一周的宽限期;从迟交的第二周,每延迟一日,违约金金额为迟交货物金额的‰;

合同设备延迟交付的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每套合同设备总价的%。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乙方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11.4 由于乙方责任,根据本合同及附件规定验收试验后,不能达到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的一项或多项保证指标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不能达到一项保证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每不能达到一项关键指标;违约金金额为合同总价的%,该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超过合同总价的%。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直接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直接损失。

11.5 乙方支付全部违约金、赔偿金或者乙方提供的满意的替换件被甲方接受之日,即为甲方出具初步验收证书之日。但乙方支付迟交违约金并不解除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

11.6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迟付货款,工期可获得相应延长。

11.7 因甲方原因要求中途退货,甲方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设备价格的%,并赔偿乙方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

11.8 如果发生乙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如果属于质量问题造成的甲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不足扣除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乙方应予以支付。

11.9 如果发生甲方的合同履行违约,相关款项将由甲方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甲方认可后日内向乙方支付。

12、不可抗力

12.1 不可抗力是指:严重的自然灾害和灾难(如台风、洪水、地震、火灾和爆炸等)、战争(不论是否宣战)、叛乱、动乱等等,其特点是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合同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合同义务的执行时,则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时间,但是不能因为不可抗力的延迟而调整合同价格。

12.2 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将所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并在日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审阅确认,受影响的一方同时应尽量设法缩小这种影响和由此而引起的延误,一旦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将此情况立即通知对方。

12.3 如双方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包括交货、安装、试运行和验收等问题)。

13、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

13.1 本合同一经生效,合同双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的内容(包括附件)作任何单方的修改。但任何一方均可以对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修改、取消或补充的建议。该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果该项修改改变了合同价格和交货进度,应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书后的个工作日内,提出影响合同价格和/或交货期的详细说明。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委托)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2 如果乙方有违反或拒绝执行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时,甲方将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日内确认无误后应对违反或拒绝做出修正,如果认为在日内来不及纠正时,应提出修正计划。如果得不到纠正或提不出修正计划,甲方将保留中止本合同的一部分或全部的权利。对于这种中止,甲方将不出具变更通知书,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和索赔将由乙方负担。如果乙方的违约行为本合同其他条款有明确规定,则按有关条款处理。

13.3 如果甲方行使中止权利,甲方有权停付到期应向乙方支付中止部分的款项,并有权将在执行合同中预付给乙方的中止部分款项索回。

13.4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因国家计划调整而引起本合同无法正常执行时,甲方和/或乙方可以向对方提出中止执行合同或修改合同有关条款的建议,与之有关的事宜双方协商办理。

13.5 当在合同(附件)中注明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厂的厂商、规格、产地、牌号、数量由于乙方原因,发生变更,需事先书面提交甲方确认同意,对此而引起对交货期的延迟影响,由乙方承担责任。

13.6 如果乙方破产、产权变更(被兼并、合并、解体、注销)或无偿还能力,或为了债权人的利益在破产管理下经营其业务,甲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乙方或破产清算管理人或合同归属人终止合同,或向该破产管理人、清算人或该合同归属人提供选择,视其给出合理忠实履行合同的保证情况,可执行经过甲方同意的一部分合同。

13.7 若13.6款考虑的情况确实发生,甲方有权从乙方手中将与本合同设备

有关的工作接管并收归己有,并在合理期限内从乙方的现场房屋中迁出所有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已属甲方,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权处理并提供一切合理的方便,使其能搬走上述这类设计、图纸、说明和材料,甲方对这种终止合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对乙方的任何索赔不承担责任。此外,双方应对乙方已经实际履行的合同部分评价达成协议,并处理合同提前结束的一切后果。

14、合同争议的解决

14.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向人民法院起诉。

14.2 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法院判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4.3 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法院审理期间,除仲裁机构仲裁或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仍应继续履行。

15、合同生效

15.1 本合同自起生效。

15.2 本合同有效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质保期满并理赔完毕货款两清之日止。

15.3 合同到期后,合同项下任何尚未了结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到期的影响。债务人仍有义务向债权人履行其义务。

15.4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与合同正文同样的法律效力。如果附件与合同正文不一致,合同正文效力优先。

16、适用法律及其他

16.1 法律适用: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6.2 权利义务的转让: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事先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6.3 保密:本合同项下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其他无关的第三方。

16.4 安全规定:乙方进入甲方厂区需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因违反安全管理

规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16.5 未尽事宜:双方未尽事宜,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达成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16.6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附件1:合同范围和价格

附件2:技术规格和保证指标

附件3:交货进度表

附件4:技术培训安排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甲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日期:日期:

附件1:合同范围和价格

序号货物名称

原产

单价/元

(含税)

总价/元备注

13 技术服务保证期内免费

总价/元

附件2:技术规格和保证指标

附件3:交货进度表

阶段名称货物内容交货时间备注

附件4:技术培训安排

1.培训计划

2.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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