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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植物检验检疫名词解释 课后题答案

第1章动植物检疫起源与发展

1、检验检疫:一般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简称,包含了商品检验、动物检疫、植物检疫和卫生检疫

2、检验:狭义:对商品的品质检验。广义:对商品进行检验、监督管理以及公证鉴定。

3、动物(animal) :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蚕、蜂

4、动物产品(animal products):是指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如:毛皮,肉类,内脏类,奶制品,血液,胚胎,动物性粉类等

5、动物疫病(animal disease):是危害或可能危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6、植物(plant):栽培植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

7、植物产品(plant products):是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者虽经加工,但仍有可能传播病虫害的产品。食用(粮食,油类,水果)、医用(中草药材)、加工材料(木材)、饲料

8、植物有害生物(plant pest):泛指危害或可能危害植物及其产品的任何生物:微生物(细菌,病毒,真菌);对植物及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杂草)、动物(害虫)、病原线虫等

9、检疫性动物疫病(Quarantine animal disease):是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未广并正在进行官方控制的动物疫病

10、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Quarantine plant pest ):是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未广并正在进行官方控制的植物有害生物.

11、动植物检疫(animal and plant quarantine ):旨在防止检疫性动物疫病和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和(或)扩散,或确保其官方控制的一切活动.

12 、检疫物(限定物)(regulated article):植物检疫术语,要求进行检疫措施的任何植物、植物产品、贮藏地、包裹、运输工具、容器、土壤和任何能够隐藏和传播有害生物的微生物、物体和材料,特别是那些涉及国际运输的地方。

13、动植物检疫目的和任务①防止危险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传出及扩散②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人体健康以及生态环境③促进国际及国内经济贸易的健康发展。

14、动植物检疫的实施范围:a、动物b、动物产品c、植物d、植物产品e、装载容器f、包装物和铺垫材料g、运输工具h、其他检疫物

15、检疫物名录:在进出境动物检疫范围的基础上,确定需要实施进出境动物检疫的具体商品,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商品对照表》。

16、动植物检疫的主要类型:a、环境优越型:主要指岛国和半岛国,例如: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和韩国等;b、发达国家大陆型:地理位置毗邻的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和加拿大c、经济共同体大陆型:地理位置相邻且构成了经济共同体的国家,如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员国;d、发展中国家大陆型:经济尚不发达的大陆型国家,如:中国、印度、智利;e、工商业城市型:以工商业为主的城市化国家或地区,例如新加坡、香港

17、动植物检疫的基本属性:a、法制性:是动植物检疫工作开展的依据;b、预防性:是动植物检疫的核心问题;c、国际性:保障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健康发展;形成一些国际组织,制定、实施国际公约、标准;d、综合性:是综合的管理体系

18、动植物检疫的发展特点1) 动植物检疫的执法更加严格;2) 动植物检疫的范围不断扩大;3) 动植物检疫的政策及时调整;4) 动植物检疫的技术逐步提高;5)动植物检疫宣传全面加强

((1377 年为防止鼠疫传入,威尼斯港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卫生检疫站,对要求入境的外来船舶和人员采取在进港前一律在锚地滞留、隔离 40 天的防范措施。松材线虫:20世纪80年代传入香港,几乎毁灭的了香港的马尾松林。1982年传入南京中山陵,并相继扩散;禽流感:又称鸡瘟,1878年首次发生在意大利)官方最早的动物检疫机构出现于1927年,天津成立了“农工部毛革肉类出口检查所”,制定了最早的动物检疫法规《毛革肉类出口检查条例》及《毛革肉类出口检查条例实施细则》。最早的植物检疫:最早出现于1916年,邹秉文先生撰文的《植物病理学概要》中,强调植物检疫的重要性。最早的植物检疫机构出现在1928年,在上海、广州、天津等地先后成立的“农产物检查所”,

公布《农产物检查条例》,于1929年制定《农产物检查条例实施细则》。1935年,上海商品检验局将农产品检验处植物有害生物检验组扩建为“植物有害生物检验处”,这是我国植物检疫发展过程中最早的一个专业单位;2001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成立。国家质检总局包括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又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局、国家卫生检疫局和国家进出口商品检疫局;2004年,农业部正式成立农业部兽医局;2004年成立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简称中国检科院)隶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和科技部,下设动植物检疫研究所。)

第2章动植物检疫法规

1、动植物检疫法规定义:为了防止检疫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传入和/或扩散而限制动植物、动植物产品以及其他物品的生产、流通或储存,或人员的正常活动,并建立检疫出证体系的官方规定。包括:各国自身制定的法规,国际组织或双(多)边制定并由该国认可的相关公约、协定和协议书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简介1992年施行: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1)主要内容:检疫范围: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2)检疫职权问题:检疫机关各项职权,检疫人员的各项职权,(3)禁止进境物:①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②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③动物尸体;④土壤(4)检疫项目: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5)检疫措施问题:检疫程序,相关检疫措施(6) 法律责任问题:检疫机关和检疫人员的处罚;被检疫单位或法人的处罚

3、《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 Agreement或SPS协定) :是WTO针对动植物安全与检疫问题而专门制订和实施的一个国际准则。总体目标:维护各成员政府所规定的其认为合适的健康水平的主权;但保证这种主权不得滥用于保护主义的目的、同时不对国际贸易形成不必要壁垒;规范动植物卫生检疫的国际运行规则,将其对贸易的消极作用降低到最小

4、SPS协定简介a、基本权利和义务:各成员有权采取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成员之间不应歧视等;b、国际化和标准化:各成员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应根据现有的国际标准、指南或建议制定;c、风险评估与检疫的保护措施:检疫措施应建立在风险评估基础之上;d、透明度:检疫法规和标准应对外公布。

5、OIE:1)OIE简介:国际兽医局(Office Internationa Dee Epizooties,简称OIE),即世界动物卫生组织;2)OIE主要任务:收集并向各国通报全世界的动物疫情的发生发展情况,以及相应的控制措施;促进各成员国对动物疫病的监测和控制的研究;协调各成员国之间动物及动物产品贸易的规定

6、国际动物卫生法典简介(International Animal Health Code)制订的目的:防止传染性疾病危害动物或人类健康,并避免不公正的贸易壁垒;主要内容:(1)成员国的义务和责任;(2)检疫性疫病的种类;(3) 疫情信息通报;(4)国际贸易出证

7、FAO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1)FAO与植物检疫的关系:制定了《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是目前植物保护领域中参加国家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个国际公约;2)《国际植物保护公约》宗旨:加强国际间植物保护的合作、促进国际植物保护信息的交流;有效防止危险性植物有害生物的传播;3)、《公约》的实施:IPPC 通过与区域保护组织和国家植物保护组织进行合作来实施。亚洲和太平洋区域植物保护委员会(Asia and Pacific Plant Protection Commission,简称APPPC)

第3章动植物检疫程序

(1、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依据(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动物防疫法》,《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中国与输出国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3)输出国家或地区的动植物疫情情况

2、运输过境的含义:指经陆路、水路、航空运输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同一口岸运往其它国家或地区,以及从我国口岸入境,经我国境内运输后从另一口岸运往其它国家或地区

3、检疫许可的基本手续a、检疫审批的基本步骤1)、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申请表〉及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动物:口岸检疫机构出具的〈进出境隔离检疫场许可证〉,用途,存放地点等植物:原产地有关疫情的情况,引种前隔离试种等2)、审批:辖区直属局初审合格后交国家质检总局终审3)、批准输入:国家质检总局签署审批意见,提出具体的检疫要求和进境的数量,同时指定允许进境的口岸,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b、检疫许可证办理:网上申请:除特许审批物外,申请单位均采用网上申请形式的,应按国家质检总局的相关要求申办电子钥匙,并在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注册。书面申请:特许审批物均采用书面申请形式,不接受网上申请。c、检疫许可的重新办理①变更输入物的品种或者数量②变更输出国家或者地区③变更进境口岸④超过检疫许可审批有效期)

1、动植物检疫程序包括:检疫许可(检疫审批)、检疫申报、现场检疫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出证放行

2、检疫许可含义:是检疫机构根据货主或者是代理人的申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检疫物审查并决定是否批准输入的法定程序。包括:一般检疫物,禁止进境检疫物,过境检疫物。

3、检疫许可的主要作用:(1)避免盲目进境,减少经济损失 (2)提出检疫要求,加强预防传入 (3)依据贸易合同,进行合理索赔

4、检疫许可的类型与范围:a、一般检疫许可:依法检疫进境的动植物及动植物产品。范围如下:

①通过贸易、科技合作、赠送、援助等方式输入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活动物、食用性动物产品、非食用性动物产品;果蔬类;烟草类;粮谷类;豆类;薯类;饲料类;其他类(植物栽培介质)②运输过境动物或者过境转基因产品在过境前提出申请,说明过境口岸、路线。b、特殊检疫许可:对禁止输入物的许可为特殊许可。范围如下:①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②动植物疫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③动物尸体(例如动物标本等);④土壤

5、检疫处理(quarantine treatment)是检疫机关根据检验、检测的结果以及相关规定,采用一定的方式对检疫物实施处理的法定程序。检疫处理与除害处理有何区别?

6、熏蒸处理(fumigation treatment)①含义:利用熏蒸剂在密闭的场所或容器内杀死病菌、害虫等有害生物的除害技术②方法:常压熏蒸、真空熏蒸③熏蒸剂a、溴甲烷,特性:无色无味气体;使用:穿透性好,扩散迅速,对害虫的杀灭作用强,是植物检疫较好的熏蒸剂;对人和动物有毒;b、磷化氢):常用于防治动植物产品和其他贮藏品上的昆虫,一般不用于有生命植物的熏蒸。多为常压熏蒸;对人的神经毒性可在体内蓄积;c、硫酰氟:对植物有毒不能用于活植物的处理;不能用来处理食品和食品原料;毒性大,无法解毒;d、环氧乙烷;e、甲醛:用于受污染的房间、仓库及船舱的消毒

7、检疫结果正确判定的意义:将阳性判为阴性,会造成动物疫病传入或传出国境;将阴性判为阳性,进口国就要做退回或销毁处理,不仅影响对外贸易的发展,而且有损于中国检验检疫机关的形象

第4章动植物检疫措施

1、风险的定义、特征:由于某些因素而引致损失事件发生的可能性,4个主要特征:①未来性:将来可能发生的导致损失的事件;②损害性:风险发生的后果;③不确定性:是风险的最根本特性;④可预测性:可以通过数理统计原理(如概率论等)进行预测

2、动植物风险分析的三要素: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风险交流

3、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的作用1)预知外来风险,进一步保护农业生产安全;2)遵守国际规则,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3)强调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检疫工作水平

4、动物、动物产品进口风险分析的步骤1) 危害确认;2) 风险评估:①释放评估(release assessment);②接触评估(exposure assessment);③后果评估(consequence assessment);④风险计算(risk estimation);3)风险管理;4)风险交流

5、有害生物风险分析(Pest Risk Analysis 简称PRA):确定有害生物是否为检疫性有害生物并评价其传入的可能性,同时为降低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风险的决策过程。主要步骤:第一阶段:第一、检疫性有害生物可能传入和扩散的传播途径开始分析;第二、从查明有害生物开始的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第三、从审查或修改政策开始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开始阶段的结论:应已查明有害生物本身是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者是与某个传播途径有关的潜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否则PRA应该停止。

第二阶段: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第一、有害生物是否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定义中的地理和管理准;第二、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地区定殖的可能性;第三、在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地区扩散的可能性;第四、有害生物的潜在经济重要性:如果有害生物在PRA地区没有潜在的经济重要性,则其不符合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定义,对其的PRA可以停止;第五、有害生物传入的潜能;第三阶段风险管理阶段:第一步、形成备选方案清单;第二步、选择备选方案;第三步、实施后监测和评价其有效性。

6、产地检疫(producing area quarantine):是动植物或动植物产品在国内省(地)间或省(地)内进行调运前,由检疫人员在其生长或生产期间于原产地进行检验、检测,以防止管制性动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在国内传播或扩散的一项措施

7、预检(Pre-clearance):是动植物或动植物产品出入境前,由检疫人员在其生长或生产期间于原产地进行检验、检测,以防止管制性动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在国际间传播或扩散的一项措施。

8、产地检疫与预检的比较:共同点:都是针对动植物或动植物产品的重要检疫措施;都是用来防止管制性动物疫病或植物有害生物从原产地向外传播和扩散。二者的主要区别:①主管部门不同;②针对的原产地不同;③针对的疫情不同

9、产地检疫与预检的作用:1) 便于发现疫情,结果更为准确2) 简化检疫手续,加快商品流通。经产地检疫和预检合格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出境或国内调运时一般不需再检疫,凭《产地检疫合格证书》换取《检疫证书》即可;3)保护货主利益,避免更大损失

10、隔离检疫的必要性:①动物疫病或某些植物有害生物具有潜伏期和免疫应答反应期,短时间内可能不发病或无症状;② 动物在运输途中存在再感染的可能性;③某些植物有害生物到达一新地后,存在新猖撅现象,以及生理小种和毒系的分化现象

11、隔离检疫措施的重要作用:①有助于解决现场检疫的后续检疫问题;②有助于避免或减少检疫中的漏检问题③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检疫结果的准确度④有助于更为有效地控制管制性有害生物的输入或输出

12、检疫监管含义:又称检疫监督管理,是检疫机关对进出境或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等过程以及动物疫病,植物有害生物疫情实行监督管理的一种检疫措施

13、检疫监管的作用:①加快现场检疫速度,避免货物的大量滞留;②避免现场漏检问题

14、检疫监管的基本方法:(1)实行注册登记制度:经营进出口业务频繁,量大的企业实行;(2)进行防疫工作指导;(3)建立监管库区;(4)进行疫情监测:及时发现、了解危险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的定殖和传播情况

15、中国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的实践:中国的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研究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1995年成立了中国植物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工作组。确立了PRA指标体系、指标评判方法以及计算公式等;2002年,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成立了中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委员会;2002年,出台《进境动物和动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2002年,出台《进境植物和植物产品风险分析管理规定》

16、划定疫区目的:有利于控制、消灭检疫对象,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发展和商品流通的影响。

17、划定保护区含义:某一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发生比较普遍的情况下,对尚无此有害生物分布的地区,为防止被其污染或人为传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划定,并采取保护措施的区域。

18、调运检疫目的:防止检疫对象随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调运而传播蔓延。

19、运输检疫含义:指对运出县境的动物所实施的检疫。

20、市场检疫含义:动植物及其产品在市场交易中所进行的检疫。

21、市场检疫目的:防止检疫对象通过市场而扩散传播。

第5章动物检验检疫技术

1、动物检疫的基本方法(一)、临床检疫:a、群体检查:得来自同一地区或同一批的畜禽划为一群,或以圈为一群进行检查,对禽、免、犬可按笼、箱划分进行群检;b、个体检查1)看:观察畜禽的外部表现;2)听:听畜禽各器官有无异常声音;3)摸:用手触摸畜体各部,结合看、听进一步了解被检动物组织和器官的机能状态;4 )检:重点是检测体温,与运输、曝晒、运动、拥挤等原因引起的体温升高相区别;(二)实验室检验:a、病料的采集、送检和检验:1)病料的采集:①分离细菌病料的采集;②分离病毒病料的采集;③ 供血清学检验样品的采集血液获得血清④ 组织学检查用病料采集病理组织⑤ 分离真菌病料的采集;2)、病料的包装与送检① 病料的保存与包装:玻质、塑料等无菌包装;② 病料的送检:附病料送检单,冷藏送检b、实验室检测方法:(1)病理组织学检查;

(2)微生物学检查;(3)寄生虫病学检查;(4)免疫学检查;(5)分子生物学技术:PCR技术;(6)理化检验: pH值测定、挥发性盐基总氮测定等

第六章检疫性动物疫病

1、动物疫病:是危害或可能危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任何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2、检疫性动物疫病:是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未广并正在进行官方控制的动物疫病

3、人畜共患病(人兽共患病):人类和脊椎动物之间自然传播的疾病

4、动物疫病的种类:根据病原:传染病和寄生虫病;根据宿主:人畜共患病、猪疫病,反刍动物疫病,家禽(鸡、鸭、鹅等)疫病,水生动物疫病等;根据疫病的危害程度:进出境动物疫病分为一类和二类;国内动物疫病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5、病原:指引起动物特定疾病的生物因子,包括病原性微生物和寄生虫

6、动物疫病的危害:动物本身的健康问题;影响畜牧业生产;导致公共卫生安全问题;阻碍国际贸易的发展

7、检疫性动物疫病的种类:1)进出境检疫性动物疫病:进境检疫性动物疫病《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名录》;出境检疫性动物疫病,依照我国与进口国签订的动物检疫及动物卫生协定、协议等有关检疫要求而定:我国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OIE的标准-《国际动物卫生法典》;2)国内检疫性动物疫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对人和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性预防、控制和扑灭措施的疾病。口蹄疫、猪瘟、牛瘟、蓝舍病;二类动物疫病:是指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措施,防止扩散的疾病。狂犬病,炭疽,弓形虫病;三类动物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疾病。肝片吸虫病,丝虫病

8、进出境一、二类动物疫病的定义:一类动物疫病:是指具有非常快速的传播潜力,能引起严重社会经济或公共卫生后果,并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国际贸易具有重大影响的传染病;二类动物疫病:是指对社会经济或公共卫生具有影响,并对动物和动物产品国际贸易具有明显影响的传染病或寄生虫病9、进境检疫性动物一类疫病:口蹄疫、猪水疱病、非洲猪瘟、猪瘟、牛瘟、小反刍兽疫、蓝舌病、痒病、禽流感、新城疫、鸭瘟、牛肺疫、牛结节疹、非洲马瘟(猪水泡病,可感染人;非洲马瘟,可感染人;痒病-朊病毒,可感染人;牛海绵脑装病,朊病毒,可感染给人;禽流感-A型禽流感病毒,人畜共患;新城疫,人畜共患;口蹄疫-口蹄疫病毒,人畜共患。)

10、进境检疫性动物二类疫病:(一)多种动物共患病:炭疽、狂犬病、布氏杆菌病、结核病、Q热、裂谷热;(二)牛病:锥虫病、赤羽病、中山病、茨城病;(三)羊病:绵羊痘、衣原体病、梅迪-维斯纳病、边界病;(四)猪病:猪传染性脑脊髓炎、猪痢疾、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五)马病:委内瑞拉马脑脊髓炎、马鼻疽、类鼻疽;(六)禽病:传染性法氏囊病、鸡伤寒、禽痘、马立克氏病、鹦鹉热;(七)啮齿动物病:兔病毒性出血症、兔黏液瘤病、野兔热;(八)水生动物病:鱼传染性胰脏坏死病、鱼病毒性出血性败血症、斑节对虾杆状病毒病;(九) 蜂病:美洲蜂幼虫腐臭病、蜂螨病

第7章、肉品检验检疫技术

1、肉品新鲜度的检测1)、感观检查;2)微生物检验:① 触片镜检;②细菌菌落总数的测定;③理化检验:测定肉的腐败程度:挥发性盐基总氮的测定; pH的测定

第8章、植物及植物产品检验检疫技术

1、危险性害虫的检验检疫:①直接观察通过肉眼或手持扩大镜,对植物及其产品、包装材料、运载工具进行检查;②过筛检验利用多层筛将害虫与其载体筛选分离;③解剖检验借助刀具剖开待检物品,检查是否有害虫存在;④ 加热分离检验:原理:利用害虫在受热时苏醒或变得活泼的特点。螨类检验中,利用活螨避光,怕热的习性,加热分离之;⑤比重检验:根据有害籽粒和正常籽粒比重不同,用盐溶液漂检分离的方法。

2、植物寄生线虫的检验:①直接检验:肉眼加放大镜检查,选取可疑的进一步检查;②、染色检验:适于检验植物组织中的内寄生线虫;③分离检验:活线虫的检查:1) 改良贝尔曼漏斗法。 2) 过筛检验法:本法用于从大量土壤中分离各类线虫;3)漂浮分离法:本法利用干燥的线虫胞囊能漂浮在水面的特性分离土壤中的线虫

3、植物病原真菌的检验①直接检验:适用于具有明显症状的植物材料;②洗涤检验:用于检测种子表面附着的真菌孢子:洗脱孢子离心富集镜检计数孢子生活力测定;③染色检验:染病的组织,或病原菌本身,经特殊的化学药品处理后,可带有特殊的颜色;④萌发检验:种子携带的真菌,在种子萌发阶段即可开始侵染,甚至有些在种子还未萌发时就可长出病菌;⑤生长检验:供试材料种植在经过高压蒸汽灭菌处理或干热灭菌的土壤、沙砾、石英砂或各种人工基质中,在隔离场所和适宜条件下栽培,根据幼苗和成株的症状鉴定;6、分离培养检验:植物中病原真菌的常规分离培养、纯化等

4、植物病原细菌的检验:直接检验:软腐、萎蔫;细菌分离培养法:分离后用于鉴定;生理生化测定:鉴定;致病性测定:直接把培养物接种到目标植物上,根据其典型症状来鉴定致病性;过敏性反应测定:致病性检测时间较长,用过敏反应鉴定,只需24-48 小时,快速区分病原菌和腐生菌;噬菌体检验:在液体培养时,使混浊的细菌悬浮液变得澄清;在固体平板上培养时,呈现“噬菌斑”;生长检验:根据幼芽和幼苗症状,对致病性作进一步的鉴定

5、植物病原病毒的检验:直接检验;生长检验:在生长期间根据症状检出病株;指示植物鉴定:种子苗木带毒以及在生长期检验中所发现的潜伏侵染的可疑病株,常用接种指示植物的方法予以鉴定

6、杂草籽检验1)样品过筛:杂草籽籽粒与种子的籽粒大小不同;2)外部形态性状的鉴定:目测或借助解剖镜观察,根据其外观形态特征;3)解剖鉴定:将种子浸泡软化后解剖检查其内部形态、结构、颜色;4)幼苗鉴定:检查萌发方式以及胚芽鞘、胚轴、子叶和初生叶的形态;5)种植观察:观察花果特征

第9章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

1、植物有害生物:任何对植物或植物产品有害的植物、动物或病原体

2、非管制性有害生物是指那些没有被官方采取检疫手段进行控制的植物有害生物

3、管制性有害生物是指那些正在被官方采取检疫手段进行控制的有害生物,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和管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

4、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是指那些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发生但分布不广并正在进行官方控制的植物有害生物。

5、管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RNQC):指的是危及种植用植物的预定用途并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国家或地区正在受到控制的非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

第一题:中国动植物检疫的主要法规包括哪些类别?具体有哪些法规与名录?

(一)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

1、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1992年施行:防止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和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传出国境,保护农林牧渔业生产安全和人体健康;《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1997年施行

2、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相关名录: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1992年由农业部发布。第一为动物类;第二为动物产品类;第三为其他检疫物(如菌种、动物标本等);2)1992年由农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

病名录》一类传染病计15种,如:禽流感、口蹄疫等;二类传染病和寄生虫病计82种;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 1992年由农业部发布,共包括11类禁止进境物;4)《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2007年由国家质检总局与农业部发布,435种有害生物;5) 应检物品名录:《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简称《检验检疫商品目录》)

(二)中国国内动植物检疫主要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制定,2007年修订, 2008年实施;1)动物疫病的预防:对造成严重危害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口蹄疫、猪瘟、禽流感、猪蓝耳病;规定禁止经营的动物、动物产品;2)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发生一、二类动物疫病时划定疫区,并对疫区实行封锁;3)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动物及动物产品凭检疫证明出售、运输、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4)法律责任:对各种违法行为均做出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另外是对动物检疫工作人员的违法处罚

2、《植物检疫条例》(包括调运检疫、产地检疫、国外引种检疫、紧急防治、法律责任)与植物检疫条例配套使用的《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包括农业部分和林业部分)

3、名录有:2006年农业部发布的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名单》和2004年林业部发布的全国林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单

(人人答案:检疫范围: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检疫职权问题:检疫机关各项职权,检疫人员的各项职权,如可登船、登车、等级实施检疫,对一些资料具有查看拷贝功能;禁止进境物: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检疫项目:进境检疫,出境检疫,过境检疫,携带、邮寄物检疫、运输工具检疫;检疫措施问题:检疫程序,相关检疫措施;法律责任问题:检疫机关和检疫人员的处罚、被检疫单位或法人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防疫法》《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物、动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物一、二类传染病、寄生虫名录》《中华人名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禁止进境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名录》。)

第二题:SPS协定:《实施卫生和植物卫生措施协定》(Agreement on the Application of Sanitary and Phytosanitary Measures,简称SPS Agreement或SPS协定) :是WTO针对动植物安全与检疫问题而专门制订和实施的一个国际准则。

OIE:国际兽医局(Office Internationa Dee Epizooties,即OIE),又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 IPPC),是目前植物保护领域中参加国家最多、影响最大的一个国际公约

APPPC:亚洲和太平洋区域植物保护委员会(Asia and Pacific Plant Protection Commission,简称APPPC)

第三题:检疫处理与除害处理有何区别?

检疫处理是检疫机关根据检验、检测的结果以及相关规定,采用一定的方式对检疫物实施处理的法定程序。除害处理是检疫处理的一种方式。检疫处理包括:1)除害处理:通过物理、化学和其他方法杀灭有害生物,包括熏蒸、消毒、高温处理、低温处理等;2)扑杀: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依照法律规定,用不放血的方法进行宰杀,消灭传染源;3)销毁处理:用化学处理、焚烧、深埋或其他有效方法,彻底消灭病原体及其载体;4)退回:对尚未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可用原运输工具退回输出国;对已经卸离运输工具的不合格检疫物,在不扩大传染的前提下,由原入境口岸在检疫机关的监管下退回输出国;5)截留:对旅客携带的检疫物,经现场检疫认为需要除害、退回或销毁的,签发《出入境人员携带物留检/处理凭证》,作为检疫的辅助手段;6)封存:对需进行检疫处理的检疫物,应及时予以封存,防止疫情扩散,是检疫处理的辅助手段。此外,还有“不准出境”、“不准入境”等处理方式。检疫除害处理包括:常规消毒、熏蒸处理、其他化学处理方法(防腐处理、

化学农药处理)、低温处理、高温处理、气调处理等。我国检疫处理宗旨是,在保证动植物病虫害不传入或传出国境的前提下,同时考虑尽量减少经济损失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发现不合格检疫物,下发《检疫处理通知单》,再进行除害处理。

第四题:我国某一外贸公司,拟从美国进口柑橘和牛肉,请从动植物检疫程序的角度设想、分析需要经过的步骤以及涉及的单证。

动植物检疫程序包括:检疫许可、检疫申报、现场检疫和实验室检测、检疫处理、出证放行

检疫许可阶段1)、提出申请: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申请表〉及提供其他证明材料;2)、审批;3)、批准输入: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最后办理检疫许可证。检疫申报阶段的基本手续:提交报检员证,报检单,检疫许可证,检疫证书、原产地证书,贸易合同或协议证书,发票等。现场检疫阶段:首先核实单证:动物(动物检疫证书,进行临床检查等合格后出具《调离通知单》到制定的场所进行隔离检疫);动物产品;植物及植物产品;运输工具、铺垫材料:进行防疫消毒处理;

实验室检测阶段:借助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对检疫物样品进行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检查、鉴定;经检疫处理后,检疫机关根据检疫或除害处理结果,判断合格后签发相关单证并决定准予输入

(人人答案:检疫许可—报检—现场检疫—实验室检验:若不合格,下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若合格,下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之后下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之后退运或销毁,下发《检验检疫证书》,提出索赔。若入境货物无法再口岸落实检验,签发《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调离至货物目的地进行检验,凭《入境货物调离通知单》的第一联办理通关手续。)

第五题:风险分析的作用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风险分析,是动植物检疫必要措施之一,可预估危险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入侵的风险,确定管制性动物疫病和植物有害生物,并提出相应检疫手段以降低预估风险,能提高动植物检疫的科学性透明性,从而较为有效降低动植物检疫对贸易造成的不利影响。

预知外来风险,进一步保护农业生产安全;遵守国际规则,进一步促进国际贸易发展;强调科学技术,进一步提高检疫工作水平。

第六题:什么是屠宰检疫?包括哪两个部分,有何意义?

肉用商品畜禽在屠宰加工过程中所进行的检疫,防止畜禽疫病通过屠宰加工环节而扩散和传播,包括宰前检疫和宰后检验。宰前检疫:核对产地检疫证明或运输检疫证明;进行临床检查;作用:(1)能及时查出患病动物,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疫病扩散;⑵能及时发现和剔出患病动物和伤残动物,有利于做到病、健分宰,减轻肉品污染,提高肉品卫生质量,减少经济损失;⑶通过查证验物,发现和纠正违反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的行为,维护动物防疫法的尊严,促进动物免疫接种和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实施;宰后检疫指动物在放血解体的情况下,直接检查肉尸、内脏,对肉尸、内脏所表现的病理变化和异常现象进行综合判断,得出检验结论。意义:①对临床症状不明显或处于潜伏期在宰前难发现的疫病较容易检出。②及时发现非传染性畜禽胴体和内脏的某些病变,及时作出判断和及早处理。

③保证肉品卫生安全,防止疫病的传播和人畜共患病的发生。

第七题:试举例说明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基本类别(每一类别2例)

一、检疫性植物病原物:(一)检疫性病原真菌:小麦矮腥黑穗病菌、大豆疫病菌、烟草霜霉病、栗疫病菌;(二)检疫性病原原核生物:梨火疫病菌、玉米细菌性枯萎病;(三)检疫性病原病毒:番茄环斑病毒、烟草环斑病毒;(四)检疫性病原线虫:香蕉穿孔线虫、松材线虫

二、检疫性害虫(一)检疫性实蝇:地中海实蝇、南美按实蝇、苹果实蝇、橘小实蝇;(二)检疫性甲虫:菜豆象、墨西哥棉铃象、马铃薯甲虫、欧洲榆小蠹、谷斑皮蠹、稻水象甲、大谷蠹、双钩异翅长蠹、椰心叶甲;(三)检疫性娥类:苹果蠹蛾、美国白蛾

三、检疫性杂草(一)寄生型检疫性杂草:菟丝子属、列当属;(二)有毒型检疫性杂草:毒麦、假高粱;(三)其他检疫性杂草:紫茎泽兰、薇甘菊、豚草

第八题:请比较检疫性有害生物与管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的区别

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是指那些对受其威胁的地区具有潜在经济重要性,但尚未在该地区发生,或虽已

发生但分布不广并正在进行官方控制的植物有害生物;管制的非检疫性有害生物指的是危及种植用植物的预定用途并产生无法接受的经济影响,因而在输入国家或地区正在受到控制的非检疫性植物有害生物。(自己添加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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