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前言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说明如下: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仅涉及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重点介绍各类糖皮质激素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3.本《指导原则》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疾病。

4.除本《指导原则》所列常用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糖皮质激素。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

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在许多情况下,糖皮质激素治疗仅是疾病综合治疗的一部分,应结合病人实际情况,联合应用其他治疗手段,如严重感染病人,在积极有效的抗感染治疗和各种支持治疗的前提下,为缓解症状,确实需要的可使用糖皮质激素。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与用药品种、剂量、疗程、剂型及用法等明显相关,在使用中应密切监测不良反应,如感染、代谢紊乱(水电解质、血糖、血脂)、体重增加、出血倾向、血压异常、骨质疏松、股骨头坏死等,小儿应监测生长和发育情况。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糖皮质激素减量应在严密观察病情与糖皮质激素反应的前提下个体化处理,要注意可能出现的以下现象:

1.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轻者表现为精神萎靡、乏力、食欲减退、关节和肌肉疼痛,重者可出现发热、恶心、呕吐、低

血压等,危重者甚至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需及时抢救。

2.反跳现象:在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使原发病复发或加重,应恢复糖皮质激素治疗并常需加大剂量,稳定后再慢慢减量。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儿童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更应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妥当选用治疗方法。应根据年龄、体重(体表面积更佳)、疾病严重程度和患儿对治疗的反应确定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更应注意密切观察不良反应,以避免或降低糖皮质激素对患儿生长和发育的影响。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者不宜怀孕。孕妇慎用糖皮质激素。特殊情况下临床医师可根据情况决定糖皮质激素的使用,例如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及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患者妊娠期应坚持糖皮质激素的替代治疗,严重的妊娠疱疹、妊娠性类天疱疮也可考虑使用糖皮质激素。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哺乳期妇女应用生理剂量或维持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一般无明显不良影响。但若哺乳期妇女接受中等剂量、中程治疗方案的糖皮质激素时不应哺乳,以避免经乳汁分泌的糖皮质激素对婴儿造成不良影响。

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一、管理要求

1.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2.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3.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高于上条所列权限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二、落实与督查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订“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糖皮质激素临床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糖皮质激素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用药培

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糖皮质激素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药师与护理人员糖皮质激素知识调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

意事项

糖皮质激素属于类固醇激素(甾体激素),生理剂量糖皮质激素在体内作用广泛,不仅为糖、蛋白质、脂肪代谢的调控所必需,且具有调节钾、钠和水代谢的作用,对维持机体内外环境平衡起重要作用。药理剂量糖皮质激素主要有抗炎、免疫抑制、抗毒和抗休克等作用。

一、适用范围

1.内分泌系统疾病:用于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替代治疗;肾上腺危象、垂体危象、甲状腺危象等紧急情况的抢救;重症亚急性甲状腺炎、Graves眼病、激素类生物制品【如胰岛素及其类似物、促肾上腺皮质激素(ACTH)等】药物过敏的治疗等。大、小剂量地塞米松抑制试验可判断肾上腺皮质分泌状况,诊断和病因鉴别诊断库欣综合征(皮质醇增多症)。

2.风湿性疾病和自身免疫病:此类疾病种类繁多,达200余种,多与自身免疫有关,尤其是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皆有自身免疫参与,常见的如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病/皮肌炎、系统性硬化症和系统性血管炎等。糖皮质激素是最基本的治疗药物之一。

3.呼吸系统疾病: 主要用于支气管哮喘、外源性过敏性肺泡炎、放射性肺炎、结节病、特发性间质性肺炎、嗜酸粒细胞性支气管炎等。

4.血液系统疾病:多种血液系统疾病常需糖皮质激素治疗,主要为两种情况:一是治疗自身免疫病,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特发

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二是利用糖皮质激素溶解淋巴细胞的作用,将其作为联合化疗方案的组分之一,用于淋巴系统恶性肿瘤如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等的治疗。

5.肾脏系统疾病:主要包括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多种肾小球肾炎和部分间质性肾炎等。

6.严重感染或炎性反应:严重细菌性疾病如中毒型细菌性痢疾、暴发型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重症肺炎,若伴有休克、脑病或其他与感染有关的器质性损伤等,在有效抗感染的同时,可加用糖皮质激素以缓解中毒症状和器质性损伤;严重病毒性疾病如急性重型肝炎等,也可用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

7.重症患者(休克):可用于治疗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但须结合病因治疗和抗休克治疗;急性肺损伤,急性脑水肿等。

8.异体器官移植:用于异体组织器官移植排斥反应的预防及治疗;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后的移植物抗宿主病的预防及治疗。

9.过敏性疾病:过敏性疾病种类众多,涉及多个专科,许多疾病如严重的荨麻疹等,需要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治疗。

10.神经系统损伤或病变:如急性视神经病变(视神经炎、缺血性视神经病变)、急性脊髓损伤,急性脑损伤等。

11.慢性运动系统损伤:如肌腱末端病、腱鞘炎等。

12.预防治疗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应用糖皮质激素可预防某些炎性反应后遗症及手术后反应性炎症的发生,如组织粘连、瘢痕挛缩等。

二、不良反应

长期应用可引起一系列不良反应,其严重程度与用药剂量及用药时间成正比,主要有:

1.医源性库欣综合征,如向心性肥胖、满月脸、皮肤紫纹淤斑、类固醇性糖尿病(或已有糖尿病加重)、骨质疏松、自发性骨折甚或骨坏死(如股骨头无菌性坏死)、女性多毛月经紊乱或闭经不孕、男性阳萎、出血倾向等。

2.诱发或加重细菌、病毒和真菌等各种感染。

3.诱发或加剧胃十二指肠溃疡,甚至造成消化道大出血或穿孔。

4.高血压、充血性心力衰竭和动脉粥样硬化、血栓形成。

5.高脂血症,尤其是高甘油三酯血症。

6.肌无力、肌肉萎缩、伤口愈合迟缓。

7.激素性青光眼、激素性白内障。

8.精神症状如焦虑、兴奋、欣快或抑郁、失眠、性格改变,严重时可诱发精神失常、癫痫发作。

9.儿童长期应用影响生长发育。

10.长期外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可出现局部皮肤萎缩变薄、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继发感染等不良反应;在面部长期外用时,可出现口周皮炎、酒渣鼻样皮损等。

11.吸入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包括声音嘶哑、咽部不适和念珠菌定植、感染。长期使用较大剂量吸入型糖皮质激素者也可能出现全身不良反应。

三、注意事项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对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

2.严重精神病史;

3.癫痫;

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

5.新近胃肠吻合术后;

6.骨折;

7.创伤修复期;

8.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及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

9.严重高血压;

10.严重糖尿病;

11.未能控制的感染(如水痘、真菌感染);

12.活动性肺结核;

13.较严重的骨质疏松;

14.妊娠初期及产褥期;

15.寻常型银屑病。

但是,若有必须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患者生命时,如果合并上述情况,可在积极治疗原发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

近期手术后的患者慎用。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感染性疾患必须与有效的抗生素合用,病毒性感染患者慎用;儿童也应慎用。

(三)其他注意事项。

1.防止交叉过敏,对某一种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其他糖皮质激素过敏。

2.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可酌情采取如下措施:低钠高钾高蛋白饮食;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加服预防消化性溃疡及出血等不良反应的药物;如有感染应同时应用抗生素以防感染扩散及加重。

3.注意根据不同糖皮质激素的药代动力学特性和疾病具体情况合理选择糖皮质激素的品种和剂型。

4.应注意糖皮质激素和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近期使用巴比妥酸盐、卡马西平、苯妥英、扑米酮或利福平等药物,可能会增强代谢并降低全身性皮质激素的作用,相反,口服避孕药或利托那韦可以升高皮质激素的血药浓度,皮质激素与排钾利尿药(如噻嗪类或呋塞类)合用,可以造成过度失钾,皮质激素和非甾体类消炎药物合用时,消化道出血和溃疡的发生率高。

四、分类及常用药物

(一)按作用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效、中效与长效三类。短效药物如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作用时间多在8 12小时;中效药物如泼

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作用时间多在12~36小时;长效药物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作用时间多在36~54小时。

(二)按给药途径分类:可分为口服、注射、局部外用或吸入。

附件:《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编审专家组名单

附件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编审专家组名单

组长:宁光

编审人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马志中王卫庆王建祥王祥慧古洁若史轶蘩

宁光母义明石炳毅刘又宁刘大为刘祖国

孙旭光汤耀卿张奉春张学军张建中张美霞

杨柳杨仁池杨培增陆召麟陈楠陈生弟

陈志海姚克胡红赵明辉赵家军翁习生

曾正陪葛坚谢立信谢鹏雁廖二元滕卫平

黎晓新

参加人员(按姓氏笔画顺序)

王全顺白耀乔杰伍学焱刘国良刘玲玲

纪立农许曼音吴尚纯张以文李梅李乃适

李光伟李江源陈名道陈家伦陈振文孟迅吾

金世鑫赵明武顾锋高妍黄晓军彭依群

抄送:总后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大学医院管理部门,部管医院,中华医学会、中国医院协会、中国

医师协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卫生部办公厅2011年2月日印发

校对:马旭东

糖皮质激素 临床应用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 1、替代疗法 用于急慢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垂体前叶功能减退和肾上腺次全切除术后的补充替代疗法。 2、严重急性感染或炎症 1)严重急性感染,对细菌性严重急性感染在应用足量有效抗菌药物的同时。配伍GCS,利用其抗炎、抗毒作用,可缓解症状,帮助病人度过危险期。对病毒性感染,一般不用GCS,水痘和带状疱疹患者用后可加剧。但对重度肝炎、腮腺炎、麻疹和乙脑患者用后可缓解症状。 2) 防止炎症后遗症、对脑膜炎、心包炎、关节炎及烧伤等。用GCS后可减轻疤痕与粘连、减轻炎症后遗症。对虹膜炎、角膜炎、视网膜炎、除上述作用外,尚可产生消炎止痛作用。 3、呼吸疾病 支气管哮喘是由单纯气道平滑肌功能性过度痉挛深化为种气道慢性炎症性疾病的理论。此种炎症是由多种炎性细胞如肥细胞、嗜酸粒细胞、T淋巴细胞参与的。其主要的作用有:抑制花生四烯酸的代谢,减少白三烯和列腺素的合成;促使小血管收缩,增高其内皮的紧密度,减少血管渗漏;抑制炎症细胞的定向移动;活化并提高呼吸道平滑肌β受体的反应性;阻止细胞因子生成;抑制组胺酸脱羧酶,减少组胺的形成等。但不同激素使用疗效差异有显著性。通过以上对照结论表明甲强龙的显效率高于对照组,临床观察引起水钠潴留及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素轴(HPA)抑制等不良反应轻。地塞米松虽在临床广泛应用但起效慢,因在体内由肝脏转化为泼尼松后起效,且半衰期长对HPA抑制作用强而持久,对糖代谢的影响大。故两者比较甲强龙因起效快、半衰期适中、抗炎作用强、疗效显著值得推广使用 4、自身免疫性和过敏性疾病 1)自身免疫性疾病:GCS对风湿热,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多种自身免疫病均可缓解症状。对器官移植术后应用,可抑制排斥反应。 2) 过敏性疾病:GCS对荨麻疹、枯草热、过敏性鼻炎等过敏性疾病均可缓解症状。但不能根治。 5、治疗休克: 对感染中毒性休克效果最好。其次为过敏性休克,对心原性休克和低血容量性休克也有效。 6、血液系统疾病: 对急性淋巴细胞性白血病疗效较好。对再障、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过敏性紫癜等也能明显缓解,但需长期大剂量用药。 7、皮肤病: 对牛皮癣、湿疹、接触性皮炎,可局部外用,但对天疱疮和剥脱性皮炎等严重皮肤病则需全身给药。 8、恶性肿瘤: 恶性淋巴瘤、晚期乳腺癌、前列癌等均有效。 9、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是常见的白血病之一 由糖皮质激素组成的方案是临床上常用的化疗方案,但是应用哪一种糖皮质激素最好尚存争议。有研究认为应用地塞米松的疗效好于强的松,因能透过血脑屏障可以防治中枢神经系统白血病防止白血病复发,其所治疗的患者持续缓解时间延长。 糖皮质激素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措施 1.长期大量使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1)消化系统并发症2)诱发或加重感染结核病患者使用时应合用抗结核药 3)医源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亢进,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必要时加用抗高血压药,抗糖尿

消化科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 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 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 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 15.0 ; (2)小剂量:<0.5 ? 1? 1; (3)中等剂量:0.5 1.0 ? 1? 1; (4)大剂量:大于1.0 ? 1? 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 30.0 ? 1? 1o 3. 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 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 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 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累性疾病, 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 (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原则

2013级全科九班李安虎学号:320130916971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原则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 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前言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说明如下: 1.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2.本《指导原则》仅涉及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重点介绍各类糖皮质激素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3.本《指导原则》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疾病。 4.除本《指导原则》所列常用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糖皮质激素。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

2.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https://www.docsj.com/doc/a514702289.html, 7 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15.0 mg/d;(2) 小剂量:<0.5mg〃kg-1〃d-1;(3)中等剂量:0.5~1.0 mg〃kg-1〃d-1;(4)大剂量:大于1.0 mg〃kg-1〃d-1;(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 为例)7.5~30.0 mg〃kg-1〃d-1。 3.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情况: (1)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 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 如暴发型感染、过敏性休克、严重哮喘持续状态、过敏性喉头水肿、狼疮性脑病、重症大疱性皮肤病、重症药疹、急进性肾炎等。冲击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可迅速停药,若无效大部分情况下不可

在短时间内重复冲击治疗。 (2)短程治疗:疗程小于1 个月,包括应激性治疗。适用于感 染或变态反应类疾病,如结核性脑膜炎及胸膜炎、剥脱性皮炎或器官移植急性排斥反应等。短程治疗须配合其他有效治疗措施,停药时需逐渐减量至停药。 (3)中程治疗:疗程3 个月以内。适用于病程较长且多器官受 累性疾病,如风湿热等。生效后减至维持剂量,停药时需要逐渐递减。(4)长程治疗:疗程大于3 个月。适用于器官移植后排斥反应 的预防和治疗及反复发作、多器官受累的慢性自身免疫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溶血性贫血、系统性血管炎、结节病、大疱性皮肤病等。维持治疗可采用每日或隔日给药,停药前亦应逐步过渡到隔日疗法后https://www.docsj.com/doc/a514702289.html, 8 逐渐停药。 (5)终身替代治疗:适用于原发性或继发性慢性肾上腺皮质功 能减退症,并于各种应激情况下适当增加剂量。 4.给药途径:包括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等全身 用药,以及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等局部用药。 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一)按作用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效、中效与长效三类。短效药 物如氢化可的松和可的松,作用时间多在8~12 小时;中效药物如泼尼松、泼尼松龙、甲泼尼龙,作用时间多在12~36 小时;长效药物如地塞米松、倍他米松,作用时间多在36~54 小时。

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山东省立医院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指南 第1版(2012.11)

目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1)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4) 附录: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目录 (14)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日期:2011年6月修订日期:2012年11月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 目录 前言 (7)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 (8) 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8)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8)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8)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10)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10)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10) 二、糖皮质激素在儿童、妊娠、哺乳期妇女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11) (一)儿童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二)妊娠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三)哺乳期妇女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1) 第二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 (12) 一、管理 (12) 二、落实与督查 (12) 第三章糖皮质激素的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 (14) 一、适用范围 (14) 二、不良反应 (16) 三、注意事项 (17)

(一)尽量避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7) (二)慎重使用糖皮质激素的情况 (17) (三)其他注意事项 (18) 四、分类及常用药物(表1~4) (18) 第四章糖皮质激素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 (23) 一、内分泌系统疾病 (23) (一)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 (23) (二)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 (25) (三)肾上腺皮质危象 (28) (四)Graves眼病 (30) (五)糖皮质激素在内分泌系统疾病诊断中的应用 (31) 二、呼吸系统疾病 (33) (一)哮喘(成人) (33) (二)特发性间质性肺炎 (34) (三)变态反应性支气管肺曲菌病 (37) (四)结节病 (38) (五)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39) (六)变应性鼻炎 (41) (七)嗜酸性粒细胞性支气管炎 (42) 三、风湿免疫性疾病 (43) (一)弥漫性结缔组织病 (43) 系统性红斑狼疮 (43) 系统性硬化症 (44)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试题

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试题 一填空题 1.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有:抗毒、抗休克、免疫抑制、抗炎。 2.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当量:5mg泼尼松相当于泼尼松龙4.0mg、甲泼尼龙4.0mg、地塞米松0.75mg、氢化可的松20mg。 3.糖皮质激素常见的用药途径有:口服、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吸入、局部注射。点滴和涂抹。 4.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样症状。 5.那些特殊人群应慎用糖皮质激素: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 二单选题 1.下列哪项不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d ) A.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B.风湿免疫性疾病 C.感染中毒性休克 D.发热 E.过敏性疾病 2. 下列那些药物是长效糖皮质激素( e ) A.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B.泼尼松、泼尼松龙 C.甲泼尼龙、 D.曲安西龙 E.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3.下列关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哪项是不正确的( a ) A.维持量(泼尼松)2.5~15.0mg/ kg*d B.小剂量(泼尼松)<0.5mg/kg*d C.中等剂量(泼尼松)0.5~1.0mg/kg*d D.大剂量(泼尼松)1.0mg/kg*d E.冲击剂量(甲泼尼龙) 7.5~30mg/kg*d 4. 下列情况应慎用糖皮质激素,除外( e ) A.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患者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B.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患者 C.感染性疾患 D.儿童 E.风湿免疫性疾病 5.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要求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e ) A.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B.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C.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D.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试题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试题 一、填空题 1、肾上腺糖皮质激素按给药途径分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肾上腺糖皮质激素血脂、血糖升高发生的机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糖皮质激素的主要药理作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问答题 1、人工合成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特点 2、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抗炎作用包括哪些。 3、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抗休克作用。 4、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的其他药理作用。 5、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的禁忌症。 6、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注意事项。 7、避免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副作用的原则。 8、糖皮质激素撤停综合征。

答案 一、填空题 1、口服、注射、吸入、局部外用 2、促进肝糖异生,蛋白质与脂肪分解 3、抗炎,免疫抑制,影响代谢,抗休克 二、问答题 1、(1)与血浆皮质激素结合球蛋白(CBG)结合较少,游离部分多; (2)在血浆和组织中的半衰期较长,作用较持久; (3)生物活性较天然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强,增强了抗炎或免疫抑制作用,减轻了水、钠潴留等不良反应。 2、(1)抑制感染性和非感染性炎性反应 (2)对抗物理、化学、生理、免疫所致炎性反应 (3)减轻或防止急性炎症期的炎性渗出、水肿和炎症细胞浸润 (4)减轻和防止炎症后期的纤维化、粘连及瘢痕形成 3、(1)扩张血管,增强心肌收缩力 (2)降低血管对某些缩血管活性物质的敏感性,改善微循环 (3)稳定溶酶体膜,提高机体对细菌内毒素的耐受力 广泛应用于各种严重休克,特别是感染性休克的治疗 4、(1)刺激骨髓造血功能、使红细胞和血红蛋白含量增加 (2)改变血细胞与基质细胞的相互作用,改变粒细胞在骨髓与外周血的相对比例,使外周血粒细胞数增多 (3)大剂量糖皮质激素可溶解淋巴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及嗜酸性粒细胞;(4)大剂量使血小板增多,提高纤维蛋白原浓度、缩短凝血时间 (5)提高中枢神经系统兴奋性,出现欣快、激动、失眠;可诱发精神失常,儿童服用大剂量时可发生惊厥 (6)使胃酸和胃蛋白酶分泌增多、食欲增加、消化能力提高,大剂量可诱发或加重消化道溃疡 5、(1)对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过敏者 (2)既往或现在患有严重精神病、癫痫、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新近胃肠吻合术后、骨折、创伤修复期、单纯疱疹性角、结膜炎、溃疡性角膜炎、角膜溃疡、严重高血压、严重糖尿病者应禁用。 (3)如必须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才能控制疾病挽救病人生命时,虽然合并上述情况,但也可在积极治疗原发性疾病,严密监测上述病情变化的同时慎重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6、(1)剂量从足量开始 (2)长期使用后撤、停时逐渐减量 (3)长期用药应寻找最适合的最小维持量 (4)出现反跳现象应及时处理 (5)密切监测肾上腺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不良反应 7、(1)严格掌握适应证和禁忌症 (2)患者已存在与GCs副作用相关的疾病时,慎重衡量应用GCs的利弊(3)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尽量减少GCs的用量与使用时间 (4)采用预防GCs副作用的措施 ①注意补钾、补钙或使用双膦酸盐 ②抗酸药或质子泵抑制剂 ③合理膳食 ④避免与肝素、NSAID类药同时应用 ⑤戒烟、酒 (5)一旦发生严重副作用,及时减、停GCs 8、在长期服用GCs后,减量或停用时出现乏力、困倦、纳差、周身不适等症状,为“激素撤停综合征”。

外科领域糖皮质激素应用指南

十一、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 (一)休克。 休克是各种致病因素引起的组织灌注和细胞氧合不足的临床综合征,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休克,均有其共同的病理生理改变,即组织灌注不足导致的组织缺氧、无氧代谢、炎症瀑布反应激活和器官功能障碍。理论上,糖皮质激素能增强机体的应激能力,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中毒、抗休克和抗过敏等作用,因而可用于各种原因的休克,有助于患者渡过危险期;但休克的原发病多种多样、发病机制复杂,需要多环节综合治疗。 感染性休克 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是由严重全身性感染导致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当严重全身性感染具有明显急性微循环灌注不足时,即经过最初的液体复苏后仍持续低血压或血乳酸浓度≥4 mmol/L,应定义为感染性休克。 【治疗原则】 在确定组织灌注不足存在的第一时间,开始早期液体复苏、静脉给予抗生素和器官功能支持等综合性治疗措施。治疗尽可能在严密的监护下,按集束化治疗的目标要求序贯进行。 1.对最初液体复苏后持续低血压或血乳酸浓度≥4 mmol/L患者的早期复苏,按早期目标性指导治疗(early goal-directed therapy,EGDT)进行。 2.在积极补充循环容量的基础上,及时使用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

胺,将平均动脉压(MAP)保持在≥65 mmHg,以保证血流灌注。 3.在容量负荷适当,但心输出量仍不能满足组织灌注需要时,可静脉应用多巴酚丁胺。 4.尽早经静脉使用有效抗生素(最好在确诊后1小时内),在应用抗生素之前留取合适的标本以确定感染源。 5.积极查找并确定感染病灶,采用针对性治疗措施,控制感染源。 6.积极的支持治疗,包括必要时机械通气、肾替代治疗、血糖控制。 7.其他辅助治疗:包括按指征应用糖皮质激素,以及对存在器官功能不全、具有高死亡风险的成年患者如无禁忌证可采用重组人活化蛋白C(rhAPC)等。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对于液体复苏和(或)血管活性药物依赖的患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2.糖皮质激素首选静脉用氢化可的松。每日糖皮质激素用量不大于氢化可的松300 mg或相当于300 mg氢化可的松的其他制剂。 3.如果未能获得氢化可的松,而采用无显著盐皮质激素活性的制剂时,可补充氟可的松 50μg/d,口服。 4.糖皮质激素疗程一般为7天。 过敏性休克 过敏性休克(anaphylactic shock)是由特异过敏原引起的、以急性循环衰竭为主的全身速发型过敏反应,需争分夺秒采取可靠抢救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合理应用》培训试题(推荐文档)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培训试题 科室 __ 姓名成绩__________ _____ 一、单选题每题5分,共45分 1.下列哪项不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A.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B.风湿免疫性疾病 C.感染中毒性休克 D.发热 E.过敏性 疾病 2.下列那些药物是长效糖皮质激素() A.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B.泼尼松、泼尼松龙 C.甲泼尼龙、 D.曲安西龙 E.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3.下列关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哪项是不正确的() A.维持量(泼尼松)2.5-15.0mg/kg*d B.小剂量(泼尼松)<0.5mg/kg*d C.中等剂量(泼尼松)0.5-1.0mg/kg*d D.大剂量(泼尼松)1.0mg/kg*d E.冲击剂量(甲泼尼龙)7.5-30mg/kg*d 4.下列情况应慎用糖皮质激素,除外() A.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B.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患者 C.感染性疾患 D.儿童 E.风湿免疫性疾病 5.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要求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B.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C.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D.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E.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随意使用糖皮质激素 6. 糖皮质激素用于严重感染时必须() A.加用促皮质激素 B.与足量有效的抗菌药合用 C.逐渐加大剂量 D.用药至症状改善后一周,以巩固疗效 7. 糖皮质激素和抗生素合用治疗严重感染的目的是() A.增强抗生素的抗菌作用 B.增强机体防御能力 C.拮抗抗生素的某些不良反应 D.用激素缓解症状,度过危险期,用抗生素控制感染 8. 有关糖皮质激素抗炎作用的错误叙述是()

外科领域糖皮质激素应用指南

---------------------------------------------------------------最新资料推荐------------------------------------------------------ 外科领域糖皮质激素应用指南 外科领域糖皮质激素应用指南十一、重症患者的加强医疗(一)休克。 休克是各种致病因素引起的组织灌注和细胞氧合不足的临床综合征,不论何种原因引起的休克,均有其共同的病理生理改变,即组织灌注不足导致的组织缺氧、无氧代谢、炎症瀑布反应激活和器官功能障碍。 理论上,糖皮质激素能增强机体的应激能力,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抗中毒、抗休克和抗过敏等作用,因而可用于各种原因的休克,有助于患者渡过危险期;但休克的原发病多种多样、发病机制复杂,需要多环节综合治疗。 感染性休克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是由严重全身性感染导致的全身炎症反应综合征。 当严重全身性感染具有明显急性微循环灌注不足时,即经过最初的液体复苏后仍持续低血压或血乳酸浓度4 mmol/L,应定义为感染性休克。 【治疗原则】在确定组织灌注不足存在的第一时间,开始早期液体复苏、静脉给予抗生素和器官功能支持等综合性治疗措施。 治疗尽可能在严密的监护下,按集束化治疗的目标要求序贯进行。 1.对最初液体复苏后持续低血压或血乳酸浓度4 mmol/L 患者 1 / 9

的早期复苏,按早期目标性指导治疗(early goal-directed therapy, EGDT)进行。 2.在积极补充循环容量的基础上,及时使用去甲肾上腺素或多巴胺,将平均动脉压(MAP)保持在65 mmHg,以保证血流灌注。 3.在容量负荷适当,但心输出量仍不能满足组织灌注需要时,可静脉应用多巴酚丁胺。 4.尽早经静脉使用有效抗生素(最好在确诊后 1 小时内),在应用抗生素之前留取合适的标本以确定感染源。 5.积极查找并确定感染病灶,采用针对性治疗措施,控制感染源。 6.积极的支持治疗,包括必要时机械通气、肾替代治疗、血糖控制。 7.其他辅助治疗: 包括按指征应用糖皮质激素,以及对存在器官功能不全、具有高死亡风险的成年患者如无禁忌证可采用重组人活化蛋白 C(rhAPC)等。 【糖皮质激素的应用】 1.对于液体复苏和(或)血管活性药物依赖的患者,可应用糖皮质激素治疗。 2.糖皮质激素首选静脉用氢化可的松。 每日糖皮质激素用量不大于氢化可的松 300 mg 或相当于 300 mg 氢化可的松的其他制剂。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南 山东省立医院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指南 第1版(2012.11) 目录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 法 ..................................................................... ............... 1 糖皮质激素临床使用指 南 ..................................................................... ................................... 4 附录:山东省立医院糖皮质激素目 录 ..................................................................... . (13)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管理办法 制定日期:2011年6月修订日期:2012年11月 一、组织领导 (一)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临床科室合理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二)医务部定期组织专家对糖皮质激素的临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二、使用的基本原则 糖皮质激素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

不良反应的关键。其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在治疗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 (三)重视疾病的综合治疗。 (四)监测糖皮质激素的不良反应。 (五)注意停药反应和反跳现象。 三、分级管理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药物应用范围、安全性、疗效、不良反应等因素,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施行特殊管理,其具体要求如下: (一)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二)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制定。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随访和剂量调整可由内分泌专业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决定。 (三)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糖皮质激素,但仅限于3天内用量,并严格记录救治过程。 四、使用管理 (一)药品调配:调配糖皮质激素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单,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复核无误后发放。对糖皮质激素的冲击疗法及长程治疗方案的处方或医嘱,药师应审核处方医师的资质,符合要求后方可调配。

糖皮质激素应用指南的介绍

1、糖皮质激素低剂量的定义(c) A、每天>7.5 mg,但<3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B、每天>25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C、每天<7.5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D、每天>30 mg,但<10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2、晨僵患者的治疗一般给药时间是(d) A、早晨 B、中午 C、下午 D、晚上 3、目前临床最常用的钙剂是(A) A、碳酸钙 B、葡萄酸钙 C、乳酸钙 D、枸橼酸钙 4、糖皮质激素高剂量的定义(B ) A、每天>7.5 mg,但<3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B、每天>30 mg,但<10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C、>10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D、每天>250 mg强的松等效剂量

5、如果DAS28在3.2~2.6之间应该属于(C ) A、高度活动 B、中度活动 C、低度活动 D、缓解 6、口服激素控制确诊RA(D ) A、剂量不应超过每日0.5 mg/kg B、并应在l~2周后快速减药 C、缓慢减药 D、长期治疗剂量不应超过每日0.1mg/kg 7、不太容易干扰自身皮质激素的分泌的是(A ) A、短效糖皮质激素 B、中效糖皮质激素 C、长效糖皮质激素 D、高效糖皮质激素 8、关于糖皮质激素治疗类风湿关节炎建议说法错误的是(B ) A、有显著疗效又有严重的副作用 B、副作用的产生是该药本身的问题

C、这些推荐意见反映了在此之前的成果 D、这些推荐意见是有关专家在分析综合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 9、下列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等效剂量最高的是(B) A、氢化可的松 B、可的松 C、强的松 D、强的松龙 10、治疗骨质疏松除了补钙以外还要补充(D) A、维生素A B、维生素B C、维生素C D、维生素D

2018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试题

2018年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试题 科室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6分、共30分) 1.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有: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 、。 2. 糖皮质激素的等效当量:5mg泼尼松相当于_______________ 、_ 、、、。 3. 糖皮质激素常见的用药途径: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 、 __________ 、________ 点滴和涂抹。 4?停药反应长期中或大剂量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减量过快或突然停用可出现 __________ 样症状。 5.那些特殊人群应慎用糖皮质激素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 二、单选题每题3分,共30分 1. 下列哪项不是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症() A.原发性和继发性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 B.风湿免疫性疾病 C.感染 中毒性休克D.发热 E.过敏性疾病 2. 下列那些药物是长效糖皮质激素() A.可的松、氢化可的松 B.泼尼松、泼尼松龙 C.甲泼尼龙、 D.曲安西龙 E.地塞米松、倍他米松 3. 下列关于糖皮质激素的用量哪项是不正确的() A.维持量(泼尼松)2.5~15.0mg/ kg衣d B.小剂量(泼尼松)

<0.5mg/kg玄d C.中等剂量(泼尼松)0.5~1.0mg/kg玄d D.大剂量(泼尼松)1.0mg/kg兴d E.冲击剂量(甲泼尼龙)7.5~30mg/kg兴d 4. 下列情况应慎用糖皮质激素,除外() A. 库欣综合征、动脉粥样硬化、肠道疾病或慢性营养不良的患者及近期手术后患者妊娠及哺乳期妇女 A. 急性心力衰竭、糖尿病、有精神病倾向、青光眼、高脂蛋白血症、高血压、重症肌无力、严重骨质疏松、消化性溃疡病患者 C.感染性疾患 D.儿童 E.风湿免疫性疾病 5. 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管理要求的说法哪项是不正确的() A.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糖皮质激素的使用,如不能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 B.冲击疗法需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C .长程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需由相应学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制定 D.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的长程治疗方案制订需三级医院内分泌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决定 E.紧急情况下临床医 师可以随意使用糖皮质激素 6. 糖皮质激素用于严重感染时必须() A.加用促皮质激素 B.与足量有效的抗菌药合用 C.逐渐加大剂量 D .用药至症状改善后一周,以巩固疗效 7. 糖皮质激素和抗生素合用治疗严重感染的目的是() A.增强抗生素的抗菌作用 B.增强机体防御能力

最新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指南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前言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以下简称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各科多种疾病的诊断和治疗上广泛应用。但临床不合理应用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为规范糖皮质激素的临床应用,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提高疗效及降低医药费用,特制定《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在临床诊疗工作中应参考和遵循本《指导原则》,说明如下: 1. 本《指导原则》为临床应用糖皮质激素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给药方案。 2. 本《指导原则》仅涉及临床常用的糖皮质激素,重点介绍各类糖皮质激素适应证和注意事项。 3. 本《指导原则》涉及临床各科部分常见和重要疾病。 4. 除本《指导原则》所列常用药物品种外,临床医师可根据患者临床情况及当地药物供应情况,选用最合适的糖皮质激素。 第一章糖皮质激素临床应用的基本原则一、糖皮质激素治疗性应用的基本原则糖皮质激素在临床广泛使用,主要用于抗炎、抗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其应用涉及临床多个专科。应用糖皮质激素要非常谨慎。正确、合理应用糖皮质激素是提高其疗效、减少不良反应的关键。其

正确、合理应用主要取决于以下两方面:一是治疗适应证掌握是否准确; 二是品种及给药方案选用是否正确、合理。 (一)严格掌握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适应证。糖皮质激素是一类临床适应证尤其是相对适应证较广的药物,但是,临床应用的随意性较大,未严格按照适应证给药的情况较为普遍,如单纯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特别是在感染性疾病中以退热和止痛为目的使用。糖皮质激素有抑制自身免疫的药理作用,但并不适用于所有自身免疫病治疗如慢性淋巴细胞浸润性甲状腺炎(桥本病)、1 型糖尿病、寻常型银屑病等。 (二)合理制订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糖皮质激素治疗方案应综合患者病情及药物特点制订,治疗方案包括选用品种、剂量、疗程和给药途径等。本《指导原则》中除非明确指出给药途径,皆为全身用药即口服或静脉给药。 1. 品种选择:各种糖皮质激素的药效学和人体药代动力学(吸收、分布、代谢和排出过程)特点不同,因此各有不同的临床适应证,应根据不同疾病和各种糖皮质激素的特点正确选用糖皮质激素品种。 2. 给药剂量:生理剂量和药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具有不同的作 用,应按不同治疗目的选择剂量。一般认为给药剂量(以泼尼松为例) 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长期服用维持剂量:2.5 15.0 mg/d ;(2) 小剂量:<0.5mg ?g-1 d-1; (3)中等剂量:0.5 1.0 mg kg-1 d -1; (4) 大剂量:大于1.0 mg kg-1 d-1; (5)冲击剂量:(以甲泼尼龙为例) 7.5 30.0 mg kg-1 d-1。 3. 疗程:不同的疾病糖皮质激素疗程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冲击治疗:疗程多小于5天。适用于危重症病人的抢救,如暴发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