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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对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

家庭对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
家庭对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

家庭对儿童身心健康成长的影响

家庭是儿童出生的摇篮,父母则是家庭中最早、最直接与孩子接触的人。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和浓厚的亲情使其对父母怀有高度依恋,也使得父母亲成为子女教育最直接、最权威的力量。通过家庭生活中的方方面面、时时事事来进行的。家长的个性品质、受教育程度、言谈举止、价值取向、教养方式以及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家庭的结构、家庭经济状况等都会影响儿童身心健康的发展。

家庭是儿童出生的摇篮,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老师,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是儿童心理素质形成的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是人生的奠基石,家庭教育对儿童身心健康的形成和发展的影响是长远和深刻的。因此,建立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儿童身心健康发展,成为国家栋梁的重要保证。在儿童身心健康的形成和发展中,家庭教育的影响是多层次、多侧面的。

一、家庭关系、家庭结构对孩子个性发展的影响

良好的家庭关系有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发展。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多会用一致的积极行为方式对待孩子的行为。相比来说,家庭不合的父母往往由于受到婚姻的困扰,在与孩子相处时可能会带有更多的负面情绪和行为,生活中常会忽略儿童的感受与需求,更多是运用提问、命令及强制性的建议来控制或干扰孩子的活动,有时甚至会把孩子作为

“出气筒”,过后感觉到自己的过失时又想通过溺爱来补偿孩子,这种教养方式不利于儿童的健康发展。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孩子多易表现出较强的攻击性倾向,同伴关系发展较差。

不同家庭结构对孩子的身心发展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家庭结构可根据其特点分为三大类:核心家庭、大家庭及特殊结构家庭。

1.核心家庭,即独生子女家庭。研究表明,独生子女在认知方面具有优势。独生子女特别是男孩,任性、怯懦等不良习性较严重。

2.大家庭,即几代同堂的家庭。这种多代人同住家庭的优点是孩子受爱抚和受成人教育的时间多,但不同辈份的人教养方式与教育观念常常会存在分歧,易出现隔代溺爱,从而形成家庭矛盾,使孩子产生无所适从、不安、恐惧等现象,对儿童的身心发展也会造成一些不利影响。

3.特殊结构家庭。包括不良的婚姻关系的家庭、离异家庭、单亲家庭及离散家庭。

离异家庭和单亲家庭是指只有父母一方和孩子所组成的家庭。不良婚姻关系家庭指父母婚姻关系恶劣的家庭。离散家庭则指那些因特殊原因父母与子女分居多地的家庭,如不同类型的留守家庭等。在这类家庭中,或因父母角色的暂时或长久缺失,或因社会舆论的不良影响,或由父母长期的

不良情绪的影响及不良的教育方式,使得在这一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容易出现情绪和行为上的障碍及学习动机的受挫,从而影响到孩子的智力发育。这类孩子多表现为情绪波动较大,易产生愤怒、恐惧、悲伤等消极情绪,其同伴关系、自我控制能力等较差。研究表明,在离异家庭中生活时间较长的孩子的调节能力、结伴能力、与人相处能力、主观控制能力、预见能力及决断能力均显著低于生活时间较短或在正常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父母离异时子女年龄越小,对其同伴关系的消极影响越大;父母离异的时间越长,其子女自我控制能力也越差;父母离异或在外使子女易生被遗弃感、自卑、愤怒等敌视性感情,并会随着时间的推延造成对家庭、社会、父母信任感降低,对其以后的恋爱婚姻及家庭生活也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家庭经济状况对孩子身心的影响

父母的经济地位不同,教养观念与行为也存在差异。低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多倾向于控制儿童,对儿童使用权威、武断专横或体罚,生活中多强调儿童的顺从、少惹麻烦;高社会经济地位的父母对儿童则比较民主,重视培养儿童的理想、独立性、好奇心、自我控制能力、创造性等,注意与孩子之间进行言语交流,喜欢给儿童讲道理,能够通过角色转换理解儿童,对孩子的情感投入较多。

有研究指出,贫困条件下生长的儿童更易产生身心方面的疾病。不良的经济状况家庭的儿童更容易受到虐待或家庭暴力。这样更会导致儿童身心的不良发展。有研究得出:低的学校成就、低的学历、低的收入、高的离婚率、低的工作地位以及其他方面的低的地位与身心疾病成正相关。在儿童时期拥有被虐待或被忽略纪录的人,其完成高中学历和受聘为管理层的可能性更小。贫困儿童比非贫困儿童更容易表现出早期的学校适应问题,而有效的教养方式会使儿童远离低的社会经济地位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三、家庭的环境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影响

家庭是儿童身心发展的重要基地,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是孩子最早学习的榜样。父母的一言一行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孩子也随时模仿和学习父母的行为。家长要担当起重任,就应该掌握必备的文化知识和科学育儿知识,并且开始按照社会要求对孩子进行初步训练。除此之外,为人父母者还必须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建设民主和睦的家庭氛围,对儿童的教养态度要严而不苟、威而不猛,对儿童的要求不可过高,鼓励他们发表意见,并乐意接受他们的意见,态度言论前后一致,使他们从小就学会尊重人、关心人、团结人、体谅人等优良品质。儿童良好品德的形成单靠说教是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的。孔子说得好:“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陆世仪在《思辩录》中说:

“教子须是一身率先。”这都指出了父母要为儿童做出正面的榜样,将言教与身教统一。

为世人熟知的“孟母三迁”的故事就说明很早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注意到家庭和社会环境对儿童品德的形成能产生决定性的作用,所以古人提出了要给予儿童正面的影响,并且来自各方面的要求必须一致。这就是“教以正,守以常”的教育原则,这与我们今天的教育学中所提出的“坚持正面教育”、“保持教育一致性”的教育原则是一致的。由于儿童认识水平低,但行为习惯易于成,所以常人应注意在日常生活常规方面训练儿童行为以形成良好的习惯。而现代家庭中,儿童成长的环境与过去相比具有一定的特异性,现代人教子的心态也往往异于前人。因此,使一些儿童形成了某些不良的心理品质。其主要原因不在于儿童本身,而在于现代家庭教育中存在着家长对孩子情感关注过度的倾向--情重于理,缺乏对孩子的成长和教育进行理性的思考。在现代家庭中,应摆正父母与孩子间的关系,学习如何与孩子平等地交往、与孩子沟通思想,正确施爱,了解孩子的个性需求及原有的情感基础,营造民主的家庭氛围。但是,过度的情感投入却往往会造成父母对孩子的过分呵护,家长的主观愿望是为孩子好,但客观上造成的效果往往事与愿违,如果孩子习惯于受到父母的照顾,生活自理能力差,缺乏独立性,易形成一种依赖型的弱质人格。因为难以自立,就更谈不上自

强。不能自立自强的人是缺乏竞争力的人,是难以适应社会、有所成就的。还有一些家长似乎觉得只要他们在孩子身上投下与自己收入远远不成比例的金钱,以满足孩子高消费的欲望之后,就会换来孩子的发奋苦读但往往事与愿违,反而会毁掉一个孩子的品德和前途形成奢侈和懒惰的品性。总之,家庭环境对儿童身心发展有重要的作用,家长应努力创造良好的、丰富的、精神的、宏观的家庭环境,促使孩子得到健康发展。

四、父母的个性与教养方式对儿童身心发展的影响

不同个性特点的人,对妊娠、分娩、育儿及亲子关系等有着不同的态度与认识,也决定着他们以后为人父母的自信心与责任感的大小和教养方式的不同。所有这些态度与认识又都是通过他们生活中的一言一行直接或间接地影响着孩子的身心形成与发展的。心理学家根据父母的教养行为特点,将父母分为权威型、专制型、娇宠型、忽视型四种教养类型。

1.权威型父母

这种类型的父母多会给孩子设立恰当的目标,坚持要求孩子努力去达到这些目标,并对孩子提供一定的帮助;能耐心倾听孩子的观点,鼓励孩子参与家庭决策等。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权威型父母能表现出更多关爱,这是一种理性、严格、民主、耐心的爱的教育方式,在这种方式下成长的孩子多表现自信,有较好的自控能力,多乐观积极、勤奋好学,学习成绩也较好,社会能力与认知能力都比较出色,长大后社会成功性较高。

2.专制型父母

这一类型的父母对孩子要求多表现为严厉,通常提出很高的行为标准,这些标准和要求有时甚至不近情理。孩子出现稍许的抵触,父母就会采取体罚或其他惩罚措施对孩子进行管制,孩子没有自己的权利。这种教育方式实质是满足了成人的需要,忽视和抑制了儿童的想像力与独立性。这种方式下成长的孩子,多表现出焦虑、退缩等负面情绪和行为。虽在学校中多有较好的表现,但长大后社会成功的比率较小。

3.溺爱型父母

这一类型的父母对孩子常常怀有过多的期望与爱,但很少对孩子提出要求或施加控制。这一教养方式下成长起来的孩子对父母表现出无尽的需求和很强的依赖性,自我控制力尤其差,在任务前缺乏恒心和毅力,多表现不成熟特征。这一现象在男孩身上表现得更突出。

4.忽视型父母

这一类型的父母很少、甚至没有对孩子提出行为标准的要求,对孩子的成长多表现为提供食品衣物等物质条件,而对孩子的情感与心理要求缺乏关心。这是一种对孩子情感生活剥夺的教养方式,对孩子的态度更多的是一种无奈或漠视,或者说是一种变相的放弃与虐待。在这种环境中成长的孩子,对学校生活少有兴趣,学习成绩和自控能力较差,出

现适应障碍的可能性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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