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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食品生产企业基本要求

一、质量管理职责

1.1组织领导

1.企业领导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

对食品企业的组织领导主要有两条要求,第1条要求企业领导中至少有一人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也就是要求企业的领导层中如厂长、副厂长或总工程师中,应当有一个人全面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具体要求一是要有文件规定明确规定由某领导负责企业的质量工作;二是企业要有质量工作会议等有关记录。文件确定的质量管理负责人要切实主持质量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的一些质量问题,不得虚挂。另外,所确定质量管理负责人与生产管理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

2.企业应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

组织领导要求的第2条,是对企业设置相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的规定。本条的内容并不是要求所有的企业都建立一个质量部、质量处或者质量科来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对于企业规模较小、人员较少的企业,可只安排一个专职人员或兼职人员来管理企业的质量工作,负责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和保持工作。具体要求一是要有文件明确确定所设置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二是要求企业应具备相应的工作鉴证或工作记录。

1.2质量目标

要求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质量目标,并贯彻实施。

本条所说的质量目标是企业管理体系运作的目标,是管理体系的方向和目的。要求企业所确定的质量目标要明确、切实可行,同时要求必须是可测量的,所设定的质量目标,企业应能够通过测量来验证质量目标达到的程度。质量目标的设定不能讲空话,走形式,要以量化的形式切实体现企业管理体系的科学性和运作状态。

1.3管理职责

1.企业应制定规定各有关部门质量职责、权限的管理制度。

管理职责的第一条要求企业应制定各有关部门质量职责、权限的管理制度。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制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各部门和各级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以及相互关系,从而有效保证企业内部的各项质量活动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正常有序地进行,实现原辅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产品质量检验、成品包装、贮存等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全过程质量管理控制。

现阶段我区内各食品生产企业,制度相对还是比较全面的,但总体上还存在差距;一是一些企业所制定的制度缺乏科学性、适用性以及与企业自身的相关性,存在盲目照搬的应付行为,有一些东西参考一下是可以的,但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生产状况和产品特点;二是一企业虽然具备各项制度,但有关制度的执行力较差,相关人员不了解自身的职责,甚至一些企业领导也不是很清楚,管理上的随机性很大,大量的制度形同虚设;三是一些企业只是在取证初期全面运作了有关的制度,之后,由于制度的可执行性较差或其他原因,就不再运作,甚至制度有严重缺失。食品生产企业的制度性材料也是食品企业必备条件的一部份,所以各企业一定要注意留存,并且还要结合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完善和修正,不断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企业应当制定不合格管理办法,对企业出现的各种不合格及时进行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管理职责的第二条是对企业不合格管理的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中存在的不合格,基本上可以分成两大类型,一是产品不合格,包括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等不合格;二是工作不合格,包括管理工作不合格,技术工作不合格、或者过程不合格、体系不合格等。企业对出现的各种不合格,都应纠正或采取纠正措施。

对于出现的不合格品来说,一般有以下几种纠正方法。

1、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有可能成为合格品。

2、降级:如一等品降为二等品,二等品降为三等品。

3、让步放行或让步接收:这需要经有关授权人员的批准,有时还要经过顾客的批准。但是有关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情况除外。

4、报废:就是对不合格品进行报废处理。

如果不合格品在交付顾客使用后才被发现,应采取调换、退货等方法处置。

对上述不合格的确认和处理结果的确认,应履行质检部门或品控部门的相应程序。

一般来说通过对各种不合格进行纠正,可以消除不合格,但是企业还应当充分考虑到今后该类不合格还有可能发生,为了消除不合格产品的原因,避免类似不合格的再出现,有时候还需要针对性地采取纠正措施,要合理分析出现的不合格对企业的影响程度、潜在的危害程度、采取纠正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必要时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没有太大的必要,或是不具备可行性,就不一定要采取纠正措施,只要及时进行纠正就可以。

对不合格进行科学处理及时采取预防纠正措施,是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所以要求企业必须要制定科学的、操作性较强的不合格管理办法或纠正措施办法;并要以不合格处理记录等形式,对出现的不合格、不合格的处理和纠正情况、不合格的预防情况预以记载,以便于产品的追溯和进行相关的质量分析工作。

二、企业场所要求

2.1厂区要求

1.企业厂区周围应无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污染源。

厂区要求共有4条要求,第一条是对厂区周边环境的要求,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良好的环境条件,厂区周围不得有有害气体、烟尘、粉尘、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扩散性的污染源。

2.企业厂区应当清洁、平整、无积水;厂区的道路应用水泥、沥青或砖石等硬质材料铺成。

第二条是对厂区内部环境的要求,要求厂区内道路应通畅,便于机动车通行,厂区内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洁的混凝土、沥青或砖石等硬质材料辅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

厂区内其他祼露地面也应平整,清洁、无积水。

3.企业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

第三条要求企业生活区、生产区应当相互隔离;生产区内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5米以外。这一条中的生活区与生产区相互隔离,我们的要求相隔越远越好,底线是起码要有一墙方隔。

4.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 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

第4条要求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排污沟渠也应为密闭式,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 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企业厂区内垃圾箱、排污沟渠为密闭式,就是要求垃圾箱、排污渠上要有盖,要便于清洗、消毒,不能散发出臭味和其他异味。本条的内容还要求企业要对垃圾“日产日清”保持排污沟渠的畅通和洁净。加工后的废弃物和其他垃圾应远离生产车间存放,并且要位于生产车间的上风向,同时要求企业内无各种杂物堆放,以防止昆虫和动物的隐匿和生存。

2.2车间要求

有关车间的要求,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通则、细则及相关的标准、规范都作了大量的规定,总结起来有下面十余条的内容。

一、生产车间或生产场地应当清洁卫生;

二、生产车间应有防蝇、防鼠、防虫等措施,对于防鼠措施,要求不得采用药物灭杀的方法,应采用防鼠板、鼠笼等物理灭鼠的措施,同时还要求各企业在排水管道处设置防鼠网;防蝇、防虫设施,企业可采用灭蝇灯、纱窗、风幕等形式。

三、要有洗手、更衣等设施;洗手设施(包括干手设备)要设置在车间入口处和车间内适当地点。

更衣室要求设有储衣柜或衣架、鞋箱或鞋架,衣柜要求离地面20厘米以上。更衣室内还应备有供工作人员自检的穿衣镜。

具备洗手、更衣措施这是对企业的最低要求,对于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还要求具备消毒、杀菌设施。必要时还应在生产车间进口设置工作鞋靴消毒池,所设消毒池内侧与墙体呈45度坡形,其规格尺寸应达到工作人员必须通过消毒池才能进入为目的。

四、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或产生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当合理置放与及时处置。

五、生产车间的高度应符合有关要求;具体的高度要求,各审查细则中有规定的按细则的规定执行,细则中没有规定的应考虑产品工艺和卫生要求。

六、生产车间地面应用无毒、防滑的硬质材料铺设,无裂缝,应有适当的坡度,排水状况良好;

墙壁一般应当使用浅色、不吸水、不渗水、无毒材料覆涂,并用白磁砖或其他防腐材料装修高度不低于1.5米;

屋顶应选用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的浅色材料覆涂或装修,要有适当的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防止虫害和霉菌孳生,便于洗刷、消毒。

七、厠所应设置在洗手、更衣设施外,为水冲式,并适时保持卫生。

八、生产车间内应有良好通风。生产车间的温度、湿度、空气洁净度应满足不同食品的生产加工要求。具体要求按相应产品审查细则中的规定执行。

九、车间内生产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工序前后衔接无交叉,避免交叉污染。各种管道、管线要集中走向,冷水管不宜在生产线和设备包装台上方通过,防止冷凝水滴入食品。其他管线和阀门也不应设置在暴露的原料和成品上方。

十、生产车间内光线充足,照度应满足生产加工要求。

十一、车间内工作台、敞开式生产线及裸露食品与原料上方的照明设备应有防护装置,如防护罩、防护网等。

2.3库房要求

本条是关于企业应具备的库存条件的要求,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原辅材料库、成品库等能否满足食品生产加工的需要,在各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都专门提出了具体规定。

要求企业在用的冷库应根据不同规定,按要求的温湿度贮存。

其他原材料场地和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良好的防潮、防火、防鼠、防虫、防尘等设施。

库房和其他原材料场地应设有专兼职人员管理,定期检查质量和卫生情况,按时清扫、消毒、通风换气。并及时剔出不符合质量和卫生要求的原材料,防止污染。

企业所用原辅材料应及时入库或贮存于可控的场所、并进行规范管理,实施有效防护,前一阶段巡查中发现个别企业存在所用原辅材料露天存放的行为,并且露天存放的还是有

特殊贮存要求的物品,这种行为是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建议企业要克服各种原因,及时加以改正。

库房内存放的原材料应严格分类分批存放,每批原材料都要有明显的标志,一些散装产品应加贴或以其他方式标注必要的标识,要便于企业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库,防止原辅材料、成品(半成品)存放时间过长,出现变质以及由于工作失误错投物料。关于加贴标识及分类分批存放等要求,同样适用于企业配料间内物料的存放。

同一库房内不得贮存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材料,不得存放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等物品,要有效保证原辅材料应有的良好品质,防止有毒、有害物品污染,或引发火灾事故等。

本条中要求库存物品一般应离地离墙存放,是指特殊情况下可以不离地离墙存放。如饮料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等。需要离地离墙存放的通常要求离地10CM、离墙10CM、离顶50CM。垛与垛之间也应有适当距离。

三、生产资源提供

3.1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的第一条,要求各企业必须具有必备的生产设备,企业生产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食品生产加工的要求。各企业产品依据的审查细则对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有的细则规定的比较具体,有的则规定的比较模糊,对于细则中必备生产设备规定明确、具体的,建议企业重新查阅相应的审查细则,自查一下,看一下是否仍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有一些产品的审查细则列出的生产设备不是很具体,如《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中,生产熏烧烤肉制品的食品生产企业,只要求具备与相应生产工艺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设施。按照细则的要求,企业具备定型生产设备或仅具备切肉刀、案板都是可以的,但应注意相应设施或工具的材质是否符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生产设备的第二条要求直接接触食品及原料的设备、工具和容器,必须用无毒、无害、无异味的材料制成,与食品的接触面应边角圆滑、无焊疤和裂缝,不易于积垢,便于拆卸、清洗、消毒和生产过程中的卫生保持。对于本条的要求,企业如是采用定型的生产设备,一般来说是符合要求的,但我局在巡查中发现各别企业由于所用的设备表面老化,而采取油漆刷涂的方式进行保养,并且将食品与设备及容器的接触面刷涂了油漆,我局已责令其进行了改正,在此建议其他企业也要进行一下自查。

生产设备的第三条,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在用的设施、设备、工具和容器应保养良好,使用前后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并要加强检查,以制度对具体的操作进行有效的约束。

3.2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应了解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以及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对企业人员的要求有4项,第1项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领导应了解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对于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三项内容: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2、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3、生产者不得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根据产品质量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及其他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的行为应符合下列的要求:

(一)不得使用回收食品(无论是否超过保质期)作为原材料用于生产各类食品,或者经过改换包装等方式以其他形式进行销售;

(二)不得生产销售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三)不得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食品添加剂;

(四)不得使用非食用原料生产食品的;不得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

(五)不得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不得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生产食品的;生产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食品;

(六)不得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七)不得伪造食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标志的;

(八)所生产的食品应当符合其标注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或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九)所生产的食品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十)食品的标签要符合GB7718以及将于2008年9月1日实施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以及相应产品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十一)食品企业从事食品生产必须依法取得法定资质,按法定条件组织生产。

(十二)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食品。

2.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及相关的食品生产知识。

企业人员要求的第二项,是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两方面的知识的要求;一是要具有一定的质量管理知识,二是要具有相关的食品生产知识。对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的质量管理知识的要求,比对企业领导的要求更具体、更多一些。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不仅要知道生产者的责任和义务,还应当对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及采购质量控制、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管理等概念和内容有所了解。

同时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还应当掌握一定的食品生产知识,要能更好、更深入地了解食品生产工艺和生产中的难点及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从而可以有针对性地、切合实际地开展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3.企业的技术人员应掌握食品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

企业人员的第三项,要求企业的技术人员应掌握食品生产专业技术知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企业具备了达到本条要求的技术人员,才能保障食品生产加工过程的科学性和正确性,使企业的产品质量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技术支撑。

4.企业生产加工人员能掌握相关技术文件(作业指导书等),并能正确熟练操作设备。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穿戴工作衣帽进入生产车间,

不在车间里吃喝,不佩带首饰、饰品等进行生产操作。

企业人员的第4项是对企业生产加工人员的要求。要求企业的生产加工人员应能看懂配方、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并会正确操作生产设备,这是对每个生产加工人员最基本的工作技能要求,对不具备这些基本工作技能的职工,企业应当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考核。

第4项中的其他要求,实质上是产品防护的要求。

3.3技术标准

1. 企业应具备和执行审查细则中规定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

技术标准的第一项是对企业应具备的标准的要求。食品企业应具备的标准主要有:原辅材料标准、产品标准(含产品卫生标准)、检验方法标准、包装标准以及其他相关标准。相关标准是指GB7718、GB2760、GB14880、GB5749等.企业应具备上述标准,并合理存档、及时更新。

2.明示的企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经当地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

技术标准的第2项是对企业标准的要求,企业制定的标准有两种,一种是用于内部控制的企业标准,也就是内控标准,这种标准是不需要备案的;另一种是明示的用于交易的企业

产品标准。第2项所要求的企业标准,是指用于交易的企业产品标准,必须经标准化部门备案。备案的前提有两个,一是企业产品标准要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在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要求;二是不能与国家、行业推荐性标准的要求相抵触。如相应指标低于推荐性标准的要求,应有合理的理由。

另外,企业制定企业产品标准时,还应当充分考虑相关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细则的要求,如出厂检验项目的确定等。要尽量使所制定的标准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

3.4工艺文件

本条要求企业应具备生产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企业的各种工艺文件应经过正式批准,并应科学、合理。产品配方中使用食品添加剂规范、合理。

本条中所指的工艺文件是指规定生产加工技术方法的文件,也包括生产加工管理的文件。企业的工艺文件主要有:1、工艺路线表、工艺流程图;2、工艺过程卡、工艺卡、工序工艺卡、加工工艺卡;3、工艺守则、生产程序、作业指导书、工艺操作规范;4、消耗定额、工时定额;5、工他工艺文件。

工艺文件是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重要技术文件,是保证加工过程产品质量的主要依据和技术基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食品生产所需的各种工艺文件。同时,企业的工艺文件要科学、合理:一是工艺文件要具有科学性、正确性,执行了工艺文件应能生产出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的合格产品;二是工艺文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对于工艺文件,不仅是法律法规所要求必备条件之一的,从某些方面来说也是对企业的重要保护手段之一,因为从某些方面讲,工艺文件要比具有丰富经验老师傅更值得信赖,一个企业人员变动是难免的,但科学的、可操作性强的工艺文件是企业永久的财富。

3.5文件管理

企业应制定文件管理制度。并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企业的文件管理,以保证使用部门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

本条的实质是要求各企业要对技术文件进行管理控制,其范围只针对技术标准和工艺文件,并不含盖食品企业的设计文件,当然也不包括企业的生产配方。

在具体管理控制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1、及时收回作废的文件,并进行适当的标识,以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2、及时向有关使用部门发新的文件,发放记录应当清晰整洁。

3、及时跟踪外来技术文件(如技术标准)的最新版本,并及时提供有关部门使用。

对技术文件的保存期限,目前要求有关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销售记录保存期应延续至该批次产品的保存期之后6个月以上。

四、采购质量控制

4.1采购制度

本条要求企业应制定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的采购管理制度。要以制度的形式有效地实施采购质量控制。企业如有外协加工或委托服务项目,也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制度)。

对食品质量影响较大的采购物品,要实行严格的采购质量控制;对食品的质量影响不太大的采购物品,可进行一般的采购质量控制。

食品企业如有外协加工或委托检验、委托运输及有外包业务等情况,这些活动也都属于采购质量控制范畴。企业也应制定相应的采购管理办法。企业也可以将对外协加工及委托服务的采购管理办法纳入采购物品的管理办法之中,整体开成一个采购管理办法。

4.2采购文件

企业应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等,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应具有主要原辅材料产品标准。

本条是对企业采购文件的要求。要求企业应当制定主要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的采购文件,如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等,并根据批准的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企业所制定的采购文件通常应明确以下内容。

1、采购物品的名称、型号、规格;

2、采购物品的等级、质量要求;

3、采购物品的交货方式、交货日期。

4、其他企业结合实际操作所设定的内容。

采购文件制定之后,需要经企业有关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开始进行采购活动。

上述要求,其目的就是使企业的采购行为科学化、程序化,规避盲目采购及关系采购、条子采购、回扣采购等不正当采购行为,这些作法虽不是质监部门管理的范畴,有效保障终端产品的质量。

4.3采购验证

企业应当采购符合规定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并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外协加工品进行检验或验证,并应有相应的记录。食品标签标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本条要求企业应采购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这里的标准和规定是指相应的产品标准、卫生标准、卫生要求及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4条要求。

1、不得采购非食用性原辅材料用于生产食品。

2、不得采购食品生产的废液、废料用于食品生产;

3、不得采购有毒、有害、有疫病的原辅材料用于食品生产。

4、如所需原辅材料实施生产许可,应采购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原辅材料用于

食品生产。

各企业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以及外协加工品要进行检验或验证,对哪类采购物品进行检验或试验,对哪些采购物品查验其质量合格证明,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是必须要进行检验或验证,并且检验或验证的手续、记录应当齐全。

企业在进货验收时,要履行下列要求。

1、查验标签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法规的要求。

2、查验并索取供货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查验并索取供货企业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4、如所购物品已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要查验并索取供货企业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

注:如上述证件的有效期覆盖所购物品的生产日期,可只索取一次。

5、查验并索取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报告(每年一次一份即可)

6、查验并索取所购物品的批次检验报告(即出厂检验报告,每批次一份)

7、必要时进行内在质量的检验。

五、过程质量管理

5.1过程管理(开展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是企业质量管理的关健,过程管理开展好的话,可以对各种质量安全隐患起到极大的防患作用,对终端产品质量也能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企业过程质量管理要求的落实情况,也将是我局在下一步对食品生产企业重点监管的项目重。)

1.企业应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及相应的考核办法。

过程质量管理的第一条是对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的要求,本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制定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在该项制度中制定,也可以单独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

2.企业职工应严格按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

过程质量管理的第二条要求食品企业职工应严格按工艺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开展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或质量管理,一是要提供生产所需的工艺文件,二是企业职工要按照工艺文件的规定正确地进行生产操作。为达到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的切实运作,各企业有必要进行对企业职工的操作行为进行有效的巡视或监视,并具备相关的记录材料。

5.2质量控制

企业应根据食品质量安全要求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关键质量控制点,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的操作控制程序或作业指导书,切实实施质量控制,并有相应的记录。

本条是对关健质量控制的要求,企业要结合自身的实际生产状况,认真分析自身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分析哪些因素会对食品的质量安全造成影响和危害,应对食品的原辅材料、生产加工、包装贮存到最终食用整个过程实际存在的或潜在存在的各种危害逐一进行分析。

在对食品质量安全危害分析的基础上,针对各种危害采取控制措施,建立关健质量控制点。

在确定关健质量控制点之后,企业可以采用作业指导书或操作程序的方式进行实际运作,在监管中,这两种方式都是被认可的,但企业应充分考虑文件制定的针对性和正确性,要严格按操作程序或作业指导书生产操作,要留存有关工作记录,不能流于形式。

5.3产品防护

1.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应有效地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

产品防护的第一条,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行有效的防护,在生产加工过程中防止食品污染,要做到以下几点

1、防止物料与食品的交叉污染,要注意生食与熟食分开,原辅材料与半成品、成品分开。

加工后的下料和废弃物应及时从车间运出、及时处理。

2、防止人员对食品的污染,如应防止生产加工人员未消毒的手、不洁净的工作服或汗滴、

毛发对食品的污染。

3、防止设备、工具、容器对食品的污染,如防止设备里的机油,设备、工具、容器上残留

的清洁剂、消毒剂对食品的污染。

4、防止车间环境对食品的污染,如生产车间里的灰尘、脏水、屋顶上的脱落物、水珠以及

蚊蝇、虫鼠等对食品的污染。

5、清洗剂、消毒剂、杀虫剂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均应有固定包装,并在明显处标示有毒品字样,贮存于专门库房或柜厨内,加锁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使用时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按照使用方法进行。

2.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地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企业必须满足冷链运输要求。

产品防护的第二条是对运输过程中的产品防护要求。要求企业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应有效地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对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企业必须满足冷链运输的要求,企业必须具备冷链运输车辆。

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转运过程中防止食品污染,主要是注意运输容器、工具、车辆的清洁,以及辅垫物、遮盖物的干净卫生,同时还要注意不能将食品与其他物品,特别是有毒有害物品同时装运。

六、产品质量检验

6.1检验设备

企业应具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出厂检验设备的性能、准确度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实验室布局合理。

本条要求企业应具备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出厂检验设备的性能、准确度应能达到规定的要求。实验室布局合理。

本条要求的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以相应产品的审查细则所规定的检验设备为准。如企业使用其他的检验仪器也可以完成产品标准及市场准入所要求的出厂检验项目,并能证明其检验结果与标准规定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和相关性,视为其具备了相应的出厂检验能力。企业所用的检测仪器、设备应按期进行检定,及时维修,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2检验管理

1. 企业应具有独立行使权力的质量检验机构或专(兼)职质量检验人员,并具有相应检验资格和能力。

检验管理的第1条要求食品企业设置检验机构或检验人员,必须要有专门机构或专(兼)职人员履行检验职能。

企业质检机构或专(兼)职质检人员要独立的、客观、公正地对产品检验结果做出评价。要充分起到把关和防患两大职能。

2. 企业应制定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以及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企业的检测设备应在检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

检验管理的第二条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制定两个制度,即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和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主要规定质量检验机构、质量检验人员的职责、任务,检验工作程序,产品检验项目,检验内容,以及检验的技术要求等内容。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主要规定检验、试验和计量设备的配备、使用、检定、校准、标识、维护、保养、搬运、报废等内容。

对于检测设备的检定和校准,需要说明的是,一些企业存在一些闲置的检测设备,对于闲置的检测设备,可以按规定进行封存,不列入检定、校准的范围。但在这些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或校准。

制度的制定,其最终终目的是执行,现阶段还有部份企业检验制度落实还不到位,出厂检验一是存在应付,二是检验批次不足。

3. 检验管理的第3条要求企业应制定*号检验项目检验计划。有检验能力的企业,应按规定自行检验*号检验项目。无*号检验项目检验能力的企业,应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委托检验。

6.3过程检验

本条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按规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工作,并作好各项检验记录。

此处的过程检验是指进货检验之后,出厂检验之前这一阶段的产品质量检验。其实质就是半成品的检验,各企业应根据产品特点和本企业的实际生产状况,确定检验点,并做好检验记录。

各企业要充分认识过程检验的重要性,如过程检验点确定的科学合理,过程检验及时到位,也有效地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减轻产品终端检验的压力。

6.4出厂检验

1.企业应严格按产品标准及有关规定对出厂食品进行检验,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产品出厂检验的项目在产品标准和各个实施细则中均有规定,企业应必须对所有的出厂检验项目一一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在产品检验的同时,企业同时要进行产品包装的

抽检和产品标识的全面核查,使用的包装应完好无损,标识应符合GB7718和国家有关标识管理的规定。

在前一阶段的巡查中,我局工作人员发现,一些企业执行的是企业标准,标准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与细则中的项目不符,我们在食品监管中,以细则中所要求的为准,但如果套用其他法规,如有关标准化的法规,就会出现企业未全面执行产品标准的行为,严格来说,是一种违法行为,所以,在此再一次提醒有关企业再一次核对自己的企业标准,建议及时对有关的企业标准进行修订。

2.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以合格食品出厂。这是对检验不合格产品的要求。对于检验合格产品出厂后,部分企业还存在回收问题。2006年12月13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回收食品作为生产原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06年12月13日起,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材料生产加工食品。通知明确对回收食品进行了界定。通知所界定的回收食品包括

1、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2、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3、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4、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对于回收食品的处理,通知中也作了明确的要求,一是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相关的记录应包括回收食品的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方式、销毁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销毁食品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并签字。二是要求回收食品的登记和销毁情况要定期向质时监督部门报告。

对于回收食品的处理我的理解是这样的1、所有回收食品不得再次回炉作为原料进入生产线;当然也不可以进行包装和标识的更换2、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及已超过保质期的回收食品只能进行销毁处理;3、不存在质量问题、在保质期内的回收食品可依法进行销售;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参考模板)

质量管理手册目录章节目录 0.1 前言 0.2 ××××××有限公司(文件) 1.0 质量管理职责 1.1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2 组织机构图 1.3 管理职责 1.4 岗位职责 1.5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6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1.7 食品安全事故紧急预案 1.8 产品召回管理制度 2.0 生产资源的提供 2.1 工作制度 2.2 安全管理制度 2.3 卫生管理制度 2.4 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2.5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2.6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2.7 关键岗位质量考核办法 3.0 文件管理制度 4.0 采购管理制度

5.0 过程质量管理 5.1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制度 5.2 包装、储存、运输、卫生的控制5.3 有害物资的控制 5.4 产品防护规定 5.5 包装车间管理制度 5.6 仓库管理制度 5.7 设备工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6.0 生产技术规范 7.0 设备操作规程 8.0 产品质量检验 8.1 检测设备管理制度 8.2 化验室管理制度 8.3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8.4 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9.0 检验规范 9.1 检验设备操作规程

0.1 前言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关于食品生产管理的有关要求而制定本手册,本手册是在《食品生产许可证工作实施指南》的基础上根据企业整合型管理体系的有关内容规定,并结合企业的实际进行制定的。 本手册对企业的全过程质量管理监控生产管理等内容作出了规定,通过本手册的实施,使本公司产品质量得以有效控制。

××××××有限公司文件 ××字〔2015〕1号 发布令 《质量手册》是依据ISO9001:2009版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的。它阐明了本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描述了质量管理的范围、过程顺序和实施的基本准则。是确保公司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的纲领性文件,现予以发布,要求公司的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质量手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十日 抄送:公司各部门 ××××××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印发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制度、计划、记录汇编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制度、计划、记录汇编本文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 1.《食品安全法》(2015) 2.《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3. GB 14881-2013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各项记录一览表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出入库记录)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 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容: 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加工用水(冰)必须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 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通风,不得污 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部门,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 过程进行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 A.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 的威胁。 B.保持公司区清洁,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 行虫害控制。 C.加工现场不准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而是采用捕鼠笼、粘鼠胶 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采取合理有效地控制方 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公司家生产的产品。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不同 工序,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以免混用。 4)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A.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加工设备和工器具的日常清洗、消毒工作。 B.车间专门设置化学药品(洗涤剂、消毒剂等)的可上锁存贮间,由专人负 责保管、发放、领用并登记。化学药品要用明显的标志加以标识。 5)储存与运输卫生控制: A.定期对储存食品仓库进行清洁,保持仓库卫生,定时进行消毒处理。 B.库产品要堆放整齐,批次清楚,要求离地离墙保管。 C.成品库的产品要按产品品种、规格、生产时间分垛堆放。 D.食品运输车必须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状况,为运输工具的清洗、消毒配备 必要的场地、设施和设备。 6)人员的卫生控制 A.直接接触食品的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进行临时健康检 查,新进公司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生产、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必要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C.生产、检验人员必须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不携带任何与生产无关的物品。 D.进车间必须穿着清洁的工作服、帽、鞋。 E.凡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必须调离生产加工、检验岗位,痊愈后经体 检合格方可重新上岗。 F.有下列疾病的一律调离加工检验岗位: ——病毒性肝炎; ——活动性肺结核; ——肠伤寒和肠伤寒带菌者; ——细菌性痢疾和痢疾带菌者; ——化脓性或渗出性脱屑性皮肤病; ——手有开放性创伤尚未愈合者。 G.加工人员进入车间前,要穿着专用的清洁工作服,更换工作鞋靴,戴好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 H.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用品不得带入车间,并且不得化妆,不得戴首饰、手表。 I.工作前要进行认真的洗手、消毒。 出公司检验记录制度 一.目的:

食品加工企业管理制度

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车间工服、鞋类不可穿着外出。 2、作业前做好准备工作,直接接触产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 3、戴手套时只能接触产品,而不能接触产品以外的物品;手套用完后要回收给卫检,不得乱扔。。 4、直接用于盛装食品的器具或者所有加工用具、盒子不能不能直接只于置于地面上。 5、车间内水管要按规定挂好,地漏要盖好;作业完毕后所有器具要清洁干净。 6、手受伤的员工不能使用刀具。 7、工作场所要保持干净工作完成后所有的机器和台面都要冲洗干净,发现一次对当事人通报批评一次。 8、生产过程中注意生产安全,否则对因操作失误或则或者工作不小心而导致的伤害事件发生,将给予警告和响应相应的处罚。 9、保管好自己工作所有的工具,随时检查是否破坏,发现破坏应及时协商解决。 标准作业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规范操作,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 2、不得擅自更改作业程序、操作方法、生产工艺或生产配方。 3、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相关数据。 员工管理制度 1、团结友爱,言行举止文雅。 2、工作认真、不怠慢,按时完成交办的任务。 3、速冻库、冷藏库非指定人员不得入内。 4、进出车间,任何门(速冻库、冷藏库)要随开随关,不得延长开门时间。 5、作业期间必须认真负责,按要求规范操作。 6、任何物品、产品要轻拿轻放。 7、班长必须耐心教导员工,实施、理解而且执行“5S”。

8、每个工作岗位的员工必须认真仔细工作,生产安全、卫生的一流产品,保证产品出货率,让客户称心满意。 9、每一位员工者要主动遵守本班及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认真做好所分担的工作。 更衣室管理规定 1、进入更衣室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进入车间前必须按要求穿上工作鞋和工作服。 2、更衣室内工作服要按照指定位置摆放整齐,个人物品(包括个人衣服)必须放进个人物品柜中。 3、不准坐在更衣室地上休息;不准将工衣乱丢、乱放在地上;不准在更衣室内(包括休息通道)吃东西;不准乱扔垃圾。 员工岗位责任制度 1、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受过专门教育和培训具有冷藏、加工、制冷、电器、卫检等专业知识、生产经验和组织能力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2、冷库的压缩机房操作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操作。 3、负责冷库生产和管理的领导应具有冷库管理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要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学习和经验交流。 库房使用管理制度 1、冷库的使用,应按设计要求,充分发挥冷藏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及公司效益。养护好冷库建筑结构。 2、库内排管要及时扫霜,责任落实到人,每一个库门,每一件设备工具都要有人负责。冷库内严禁多水性作业。 3、要严格管理冷库门,商品出入库时,要随时关门,库门如有损坏要及时维修,做到开启灵活,关闭严密,防止跑冷,凡接触外界空气的门均设备风幕,冷少冷热对流。 4、库房必须按设计规定用途使用。

食品厂车间管理制度

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早会制度 1.员工每天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车间开早会,不得迟到、早退。 2.员工在开早会时须站立端正,认真听会议主持的讲话,不得做一些与早会无关的事项。 3.各条线的班长每天上班必须提前20分钟到达车间组织员工准时开早会。4.各条线的班长在开早会时必须及时向员工传达前天的工作情况以及当天的生产计划,时间应控制在15分钟。 5.班长开早会时讲话应宏亮有力,多以激励为主,不得随意批评和责骂员工。 二、请假制度 1.如特殊事情必须亲自处理,应在2小时前用书面的形式请假,经主任与相关领导签字后,才属请假生效,不可代请假或事后请假(如生病无法亲自请假,事后必须交医生证明方可)否则按旷工处理。 2.杜绝非上班时间私下请假或批假。 3.员工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次,每天请假不得超过两人。 4.员工请假核准权限:(同厂规一致)(1)一天以内由班长批准;三天以内由车间主管批准;(3) 超过三天必须由生产部经理批准;(4) 连续请假按照累计天数依上述规定办理。 三、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化妆、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 3、不得将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手机、手表、首饰、零食、槟榔、香

烟等)带入车间。 4、进入车间应洗手消毒,工作过程中按规程洗手;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5、车间内严禁饮食、吃零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6、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加工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 7、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8、车间生产人员和进入车间的其他有关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9、生产车间内接触食品的设备、工器具、操作台必须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表面应光滑、无凹坑、缝隙。车间内禁止使用一切竹木工器具和容器。 10、车间内必须有用于工器具和固定设备消毒的设施,并保持齐全有效,设施本身及使用过程中不得对食品产生不良影响。 11、在工作前后及工作中必须按规定进行清洁、消毒(要有记录)。所用的清洁消毒方法应有效又不影响食品的卫生。用化学方法进行消毒时,检查消毒剂的配制记录及使用条件,连续使用的消毒剂,定期检查其浓度。用热水消毒时,水温应达到80℃以上。 12、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经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保持清洁,经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

目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2) 2.( )原料验收台账 (3) 3.1( )出入库台账 (4) 3.2成品出入库记录 (5) 4.投料记录 (7) 5. ( )关键控制点记录 (8) 6.1包材清洗消毒记录 (9) 6.2设备及车间清洗记录 (10) 6.3紫外线灯杀菌记录表 (11) 7.1消毒液、洗涤剂采购管理记录 (12) 7.2( )出入库台账 (14) 7.3车间消毒液、洗涤剂配制使用记录 (16) 8.过程检验记录 (17) 9.产品包装记录 (18) 10.1产品检验报告 (19) 10.2检验原始记录 (20) 11.产品留样记录 (21) 12.产品销售台帐 (23) 13.运输交付记录 (24) 14.防鼠防虫害检查表 (25) 15. ( )温、湿度监控记录 (26)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 (27) 17.厂区卫生检查记录 (28)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 (29) 19.废弃物管理记录 (30) 20.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表 (31) 21.1不合格原辅料处理记录 (32) 21.2不合格半成品处理记录 (33) 21.3不合格产品记录 (34) 22.( )年度职工培训计划 (35) 23.培训考核记录 (36) 24.职工培训记录 (37) 25.工作人员健康记录 (38) 26.1食品安全自查记录 (39) 26.2自查问题改进表 (43) 27.食品安全隐患记录表 (44) 29.投诉受理记录 (45)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 (46)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 填表说明:每次购进原辅材料(获证原料、辅料、包材、添加剂等)由采购部门填写本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必须严格进行索证索票。

食品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生产车间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及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第一节生产车间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生产车间岗位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1主任 1 直接上级:经理 2 直接下级:副主任、主任助理、统计、值班长 3 职责 3.1在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建立本车间的管理体系,贯彻执行有关《番茄/果业质量和非转基因管理体系文件》、《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公司5S管理办法》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 3.2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抓好现场和安全管理,安全、文明生产。 3.3负责按时组织完成分公司月度生产计划和年度生产计划。 3.4 负责对相关方宣传本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并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外部信息和本部门信息的交流和传达。 3.5负责车间人、财、物、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管理和各项指标的分解。 3.6配合行政办做好员工各类培训实施的管理工作,加强班组建设。 3.7负责车间各类事故及紧急情况的处理,及处理结果的上报。 3.8负责对不合格成品处置实施工作的管理。 3.9负责车间三级文件、月周度工作(计划)、各类报表、材料领用的审核、部门月度平衡计分卡、车间员工考核结果进行审批。 3.10负责执行公司下达的各项生产指令参数。 3.11负责本部门生产污水、固体废弃物及消防安全等工作的管理。 3.12正确使用本部门办公设施及设备,节约纸张等办公用品。 3.13负责本部门各体系运行监控,及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工作的管理。 3.14负责本部门各管理体系记录的管理工作。 3.15负责本部门环境因素识别工作的管理。 3.16负责车间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解体、检修工作的管理。 3.17负责本部门宣传、卫生、安全(设备防冻、防盗、防火)工作的管理。 3.18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绩效考评工作的管理,并对直接下级进行考核评价及沟通。 3.19兼职车间安全员,负责车间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记录。 4 权限 4.1 有权按计划组织、实施车间生产。 4.2 有权对本部门各管理体系报告、计划及记录进行审核。 4.3对车间的值班长有任命权。 4.4有权对车间内部人员进行适当的岗位调整。 4.5有权按制度对车间员工奖金进行分配。 4.6有权对车间生产成本及各项费用进行控制。 5 相互关系 5.1车间生产、安全、质量、成本和人员管理等工作向分公司经理负责。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2017-05-01 本文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 1.《食品安全法》(2015) 2.《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3.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记录目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出入库记录)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2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 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 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 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 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 6 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3)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模板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生产过程控制制度 一.目的: 为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生产过程, 保证食品生产的安全, 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凡本公司与生产相关的环节均应遵守本制度。 三.内容: 1.原、辅料要求具有合格证。加工用水( 冰) 必须符合国家生 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食品生产必须符合安全、卫生的原则, 对关键工序的监控必 须有记录。 3.原料、半成品、成品应分别存放。容器、运输工具应及时 分别消毒。 4.不合格产品及落地产品应设固定点分别收集处理。 5.班前班后必须进行卫生清洁工作及消毒工作。 6.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存放间应清洁卫生、干燥

通风, 不得污染。 7.仓库应符合仓储要求, 库内保持清洁, 定期消毒, 有防霉、防鼠、防虫设施。 8.设有检验部门, 具备相应检验仪器设备; 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及生产过程进行检验。 1)环境卫生控制 A.最大限度地消除老鼠、苍蝇、蚊子、蟑螂和粉尘危害因素对产品卫生质量的威胁。 B.保持公司区清洁, 消除虫害聚集、孳生场所, 定期对绿化带及排污区域进行虫害控制。 C.加工现场不准采用药物灭鼠的方法来进行灭鼠, 而是采用捕鼠笼、粘鼠胶等方法。 2)原、辅料的卫生控制: A.对原、辅料进行卫生控制, 分析可能存在的危害, 采取合理有效地控制方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由具有合法注册资格的生产公司家生产的产品。 B.对加工过程使用的工器具, 与产品接触的容器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 不同工序, 不同用途的器具要加以区别, 以免混用。4)车间、设备及工器具的卫生控制: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食品生产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全集》 一、目的 规范员工的语言与行为,使员工的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不仅优化公司的整体形象更利于整体的发展。 二、总则 公司所有员工要热爱公司,热爱自己的本职工作。应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形下对公司绝对忠诚,不得做出有损于公司利益、有损于公司声誉的行为。每个新成员进入公司时都要阅读此规范,并让它成为真正指导工作的座右铭。 三、行为规范 全体员工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假公济私,不准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员工不得受雇于公司竞争对手或者以独立承包商、咨询顾问的身份以及其她方式与公司竞争对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保密协议,不得将应属于公司的业务机密窃为己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认的会计准则与经营惯例。 四、礼仪规范 公司员工在自觉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应遵守下列规范: (一)职工必须仪表端庄、整洁。具体要求就是: 1、头发:职员头发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男性职员头发不宜太长,每星期至少洗头一次,养成梳头的习惯,发型大方、整齐,不凌乱; 2、指甲:指甲不能太长,应经常注意修剪。女性职员涂指甲要尽量用淡色,禁止指甲内有污垢; 3、胡子:胡子不能太长,应经常修剪,注意鼻毛的修剪; 4、口腔:保持清洁,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有异味食品; 5、女性职员化妆应给人清洁健康的印象,不能浓妆艳抹,不宜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6、勤洗澡、勤换衣,每星期至少洗澡一次,禁止身上有异味出现。 (二)工作场所的服装应清洁、方便,不追求修饰。具体要求就是: 1、衬衫:无论就是什么颜色,衬衫的领子与袖口不得污秽; 2、领带:外出前或要在众人面前出现时,应配戴领带,并注意与西装、衬衫颜色相配。领带不得肮脏、破损或歪斜松弛; 3、鞋子应保持清洁,如有破损应及时修补,不得穿带钉子的鞋,常洗袜子与鞋垫; 4、女性职员要保持服装淡雅得体,不得过分华丽; 5、职员工作时不宜穿大衣或过分臃肿的服装。 (三)在公司内职员应保持优雅的姿势与动作。具体要求就是: 1、站姿:两脚脚跟着地,脚尖离开约45度,腰背挺直,胸膛自然,颈脖伸直,头微向下,使人瞧清您的面孔。两臂自然,不耸肩,身体重心在两脚中间;会见客户或出席仪式站立场合,或在长辈、上级面前,不得把手交叉抱在胸前; 2、坐姿:坐下后,应尽量坐端正,把双腿平行放好,不得傲慢地把腿向前伸向后伸,禁止将脚伸在办公桌上。需要移动椅子的位置时,应先把椅子搬起来放在应放的地方,然后再坐,禁止拖拉椅子,发出噪音,影响她人工作; 3、公司内与同事相遇应点头行礼表示致意;

食品生产管理制度

一、劳动纪律 1、任何人进入生产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帽、鞋,着装整齐、统一,严格执行公司进入生产车间规定流程;与生产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车间,外来人员进入车间须有领导陪同。 2、不准在车间内大声喧哗、嬉戏、追逐打闹等;上班期间不得随意离岗、串岗、睡岗; 3、不准在车间内吃东西、应在指定地点喝水; 4、不准穿工作服去厕所; 5、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 6、不得迟到、早退,请假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7、车间内不得配带手表、首饰等,不得化妆、头发要全部在工作帽内,不得外露; 8、上班时间内不准喝酒,不准酒后上班; 9、正常交接用餐时间为30分钟,其余外出不得超过15分钟; 10、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不得回宿舍办理私人事务; 11、上班期间不得瞧报刊、杂志、听音乐等与工作无关得事情。 12、对生产物品及产品要爱护,不得有扔、摔、踩等不良行为; 13、所有用水(自来水、纯净水)、电(设备,车间、更衣室、休息室照明)、蒸汽用后及时关闭、关紧,不得有跑冒滴漏现象; 14、对未使用完得原辅料应及时回收严禁浪费; 15、岗位记录内容齐全,报表填制要真实,书写认真,不得有虚假或乱涂乱画行为; 16、使用酸碱等危险用品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17、各工序卫生、防护用具,按指定点使用、存放、保管不得造成丢失或损坏; 18、对工作安排有异议要及时反映,服从上级主管工作安排; 19、不得对工厂、公司下发得通知、规范等文件乱涂、乱画、弄脏; 20、不得在墙壁、桌椅、设备、各种记录、资料上乱涂、乱画、弄脏等; 21、未经主管人员允许,不得私自调、改、试、动用设备; 22、出现事故不得隐瞒要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 23、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对外泄露公司、工厂机密; 24、工厂任何人员不得有打架斗殴行为; 25、不得在车间、库房、更衣室、休息室等场所抽烟; 26、未经物主同意不得随意私自开她人宿舍及拿用物品;

食品生产必备记录

本文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 1.《食品安全法》(2015) 2.《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3. 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记录目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出入库记录)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 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6 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具体要求: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1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目录 一、方针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小组; 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四、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 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报警网络图); 六、食品公司201x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 七、各级安全生产责任; 八、一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1.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3.生产设备设施检测、维护及报废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6.用电(包括带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7.用电(临时)安全管理制度 8.工具(利器)管理制度 9.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工程“三同时”管理制度 11.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 12.安全标准化绩效考核制度 13.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4.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5.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6.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7.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8.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 19.安全事故管理、奖惩制度 20.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度 21.应急(突发性)事故的管理制度 2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23.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24.生产区域安全守则 九、安全操作规程汇编 1.消防设施操作规程 2.电工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4.临时用电作业操作规程 5.自动包装机安全的操作规程 6.喷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7.枕式包装机安全操作规程 8.封口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9.打码机安全操作规程 10.电热恒温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1.电子分析天平安全操作规程 12.电热恒温水浴箱安全操作规程 13.真空干燥箱安全操作规程 14.臭氧机安全操作规程

食品公司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中通公司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车间卫生管理制度,促进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现场卫生管理、车间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及车间员工个人卫生管理三个方面工作。 3 职责 3.1生产部主管(副主管)及车间主任负责监督车间卫生工作实施情况。 3.2品控员及卫生员负责对各班组做好监督及考核记录,人力资源部及稽核组负责考评工作。 3.3车间员工按要求做好分担区域清洁卫生工作。 4 车间现场卫生管理 4.1地面清洁不打滑,无垃圾,无污迹,无大面积积水,无死角。 4.2墙壁(角)及立柱清洁无污染,无蜘蛛网,无死角,如有破损及时修补。 4.3门窗明亮干净,无积灰,无污迹,无蜘蛛网。 4.4照明灯具及灭蚊灯保持清洁,无灰尘积压(位置在4米以上的灯具适度清洁)。 4.5地沟保持清洁卫生、无污迹、排水通畅,无阻塞现象,地沟盖封盖完好。 4.6所有纱窗及对外的孔、通道关闭完好,防止蚊虫、蝇进入车间,如有破损及时修补更换,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打开纱窗,窗户在白班下班后或夜班时应关好锁好。洁净区域车间发现苍蝇、昆虫、蚊子或果蝇等应立即停工进行捕杀,之后再继续生产。

4.7生产中产生的废弃物,如包装袋、包装纸、包装箱、绳、废瓶(坯)、废盖、烂果肉、果皮、果核等等,生产过程中可指定位置分类摆放整齐,定时清理,至下班时清理干净,不留死角。 4.8所有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与地面之间的空隙内及周边不得存在瓶(坯)碎玻璃,油污及其他垃圾,设备(包含案面等工器具)在工作结束后不得残留果肉、果屑等。 4.9工作时尽量避免原料落地,落地原料必须及时清扫妥善处理(如用清水冲洗干净并确认无食品危害再使用等)。 4.10勿面对食品原料,生产器具咳嗽、打喷嚏、大声说话,以免污染食品。 4.11车间空气消毒每天用500ppmNaClO喷洒1次。 4.12塑料筐、台案、推车、杀菌篮、瓶垛、产品垛、包装物、原料果等等,在存放或使用中须保持整齐划一,横看成行,竖看成列;包装物、产成品、原料果还应在离地10cm以上,隔墙30cm以上。 4.13所有原、辅料及包装瓶等必须由指定物料口进入车间。 5 设备、工器具卫生管理 5.1不同车间因清洁要求不同,所用的塑料筐、推车等工器具应分别整齐摆放在各自车间,不能混用混放。盛放干净物料、废料、可使用玻璃瓶、报废玻璃瓶的塑料筐应使用颜色或其他标志加以区分,不能混用,以免造成食品危害。 5.2可正常使用的塑料筐及不锈钢盆(桶)等在存放或使用时,下面应加其他颜色的垫底筐或不锈钢架。 5.3车间不使用的设备、工器具及其他杂物,包括安装或维修工作结束后的遗留物品(工具及拆卸物等)及时清运走。日常设备维护用的机油、机布、工具等应整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法律依据、具体要求2017-05-01 本文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有: 1.《食品安全法》(2015) 2.《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版) 3.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4.《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记录目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3、食品贮存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出入库记录)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2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6、清洁消毒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11、产品留样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12、产品销售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 17、卫生检查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 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和考核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 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 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6 29、客户投诉记录(GB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3)

食品公司规章制度大全

员工管理制度 一、公司形象 1、员工必须清楚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管理结构,并能向客户及外界正确地介绍公司情况。 2、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视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6、员工在接听电话、洽谈业务、发送电子邮件及招待来宾时,必须时刻注重公司形象,按照具体规定使用公司统一的名片、公司标识及落款。 7、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8、员工要注重个人仪态仪表,工作时间的着装及修饰须大方得体。

二、生活作息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统一的工作作息时间规定上下班。 2、作息时间规定 1)夏季作息时间表(4月——9月) 上午: 下午: 2)冬季作息时间表(10月——3月) 上午: 下午: 3、员工上下班施行按指纹制(具体实施看员工考勤制度)。 4、员工上下班考勤记录将作为公司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5、员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时间内外出,要向主管经理请示签退后方可离开公司。 6、员工遇突发疾病须当天向主管经理请假,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7、事假需提前向主管经理提出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休息。

8、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如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对加班时间进行调休。 调休时间:在周六进行调休。 三、卫生规范 1、员工须每天清洁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确保地面、桌面及设备的整洁。 2、员工须自觉保持公共区域的卫生,发现不清洁的情况,应及时清理。 3、员工在公司内接待来访客人,事后需立即清理会客区。 4、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 5、正确使用公司内的水、电、空调等设施,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关闭空调、电灯和一切公司内应该关闭的设施。 6、要爱护办公区域的一切设备。 四、工作要求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提高食品厂各部门工作人员对公司生产安全管理的重视程度及对安全生产的责任心,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的思想意识,使广大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厂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厂各管理部门,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或使本部门内部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施责任追究。 第三条对公司安全管理实施“以责论处”的工作原则,从公司到公司各部门都应根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管理,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而造成的安全事故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与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对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的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1)公司各部门及科室对公司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部门主管及生产部门的班组长直接对本部门直接领导负责,一线生产员工对所在的班组基层管理人员负责。(2)当公司部门内部存在安全隐患,需公司其他

部门配合时,该部门应当提出书面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安排后,交与其他部门配合解决,在解决的过程中如出现对安全隐患不重视或未及时解决,而导致出现安全事故的,配合解决的部门同事故发生部门承担同样的责任。(3)公司每年同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公司各部门内部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责任书签订后,统一由公司存档保管。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全体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必须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这项工作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第三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各部门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各部门对安全落实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翔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五条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各车间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长认真填写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形式与内容。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1)新

食品生产企业必备记录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记录目录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3、食品贮存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 4、1、1)(出入库记录) 4、投料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2 5、关键控制点记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1、11) 6、清洁消毒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1) 7、洗涤剂、消毒剂使用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6) 8、半成品检验(《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过程检验) 9、包装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0、成品检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二条) 11、产品留样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9、3) 12、产品销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1) 13、运输交付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14、防鼠、防蝇、防虫害检查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1、7) 15、温、湿度监测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2) 16、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3、13) 17、卫生检查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1、3 ) 18、生产过程微生物监测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8、2 ) 19、废弃物处置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6、5) 20、食品召回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 21、不合格食品(原辅料、半成品、成品)处置记录 22、职工培训计划(《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4、2) 2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培训与考核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7、2) 24、职工培训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25、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 26、食品安全自查记录(《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27、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1) 28、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采购到销售全程记录) 6 29、客户投诉记录(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4、1、3) 30、食品安全应急演练记录(《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8、2) 1、原辅材料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与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16)》5、1应当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并规定采购原辅料时,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与产品合格证明,记录采购的原辅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保存相关记录与凭证。 2、原料验收记录(《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 《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一款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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