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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会计准则

养殖业会计准则
养殖业会计准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猪场应用(zhuan)

猪场养殖作为农业生产产业,它需要有相适应的会计核算办法来反映生产经营过程的资金活动,以提供准确、可靠的经济信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养殖业与之相适应的会计核算需根据行业特点来摸索与完善。为此养殖业会计核算一定要将市场经济与现代会计制度、将行业经营特点与会计科目设计紧密结合起来,形成一套灵活的、可操作性强的会计核算办法。

一、养殖业的市场特点

(一)核算基础两者并存。《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会计核算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养殖业不确定因素很多,生产周期现对较短,现金收支比重大,经营管理随意性强,。这样仅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是不够的,应同时以现收现付制作为核算基础,形成二者并存的局面。

(二)购销价格随行就市。受猪源、疫情、供求关系、季节性等因素影响,购销价格完全随着市场行情的波动而升降。所以,养猪场的各种财物除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外,猪场的仔猪和育肥猪的购销、自产仔猪转为育肥猪、自产仔猪或育肥猪转为种猪、年终存栏猪盘存,均按市场价计算;

(三)结算方式以现金为主。养殖人、原料供货人、产品收购交易方式一般为一手交钱,一手提贷。

(四)年终清库计入收益。由于猪场的存栏猪不同于一般库存材料物资,日日喂养,时时增殖。因此,与投入成本配比,应将年终盘存数与账面库存数差额作为当年收益处理。以存栏猪为例,为了接近实际,盘点的存栏猪应按不同估计毛重划分等级,再按市场价算出猪价,进行账务处理。

二、根据行业经营特点,形成独特的科目设置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猪场业会计科目的设置应最大限度地凸显它的行业特征。

(一)资产类科目中应分设“消耗性生物资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结存性科目。

“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产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本科目可按消耗性生物资产的种类、群别等进行明细核算。待售幼猪及育肥猪是猪场活的、主要的、不断变化的资产。其持有目的是用于出售。

“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产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猪场的母猪和公猪就是这里的产畜和役畜。并按资产状态分设“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和“成熟性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级科目。由于产畜和役畜从其持有目的和使用年限上均具有固定资产性质,所以该科目比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内容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增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备抵科目。

(三)损益类科目为了突出各种养猪业的特点,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设立“主营业务收入”科目,可根据出售猪的性质分设“种猪收入”、“育肥猪收入”等二级科目;与之相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也可按性质分设“种猪成本”、“育肥猪成本”等二级科目。

(四)成本类科目中设置“农业生产成本”科目:归集进行农业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成本。分别母猪、公猪、幼猪及育肥、共同费用设置明细科目。“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母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公猪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归集能直接归属于幼猪及育肥的成本费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归集不能直接归属于母猪及公猪和幼猪及育肥的其他间接性生产费用。

三、具体账务处理

一、购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1、购入已成熟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生物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费、保险费以及可直接归属于购买该资产的其他支出。作为生产性资产的成熟公母猪到达企业后,借计“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2、购入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账务处理

购入未成熟公母猪的账务处理同上。作为生产性资产的公母猪达到企业后,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

二、生产成本的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八条第三款指出: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

(一)原料领用的核算

饲养所领用的原料应分别按不同的饲养对象进行归集。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领用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幼猪及育肥—原材料”,“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

(二)产畜摊销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十七条规定:对企业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按期计提折旧,并根据用途分别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当期损益;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使用情况和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确定其使用寿命、预计残值和折旧方法。

母猪、公猪摊销分别借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折旧)”、“农业生产成本—公猪—摊销(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三)间接费用的核算

猪场发生的与饲养有关的间接费用(除产畜摊销外),在“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下设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发生时借记“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三、期末成本分配的核算

期(月)末原则上首先按定分配标准将“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进行分摊,为简化核算除“农业生产成本—母猪”留有待结转“消耗性生物资产”初始余额外,其农业生产成本期末均无余额。结转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贷记“农业生产成本—公猪”、“农业生产成本—幼畜及育肥”、“农业生产成本—共同费用”。

因母猪作为生产性资产,起生产具有一定周期,其妊娠期间发生的成本应单独归集作为生产后乳猪即“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初始成本。生产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幼畜及育肥”,贷记“农业生产成本—母猪—原材料”、“农业生产成本—母猪—摊销”。

四、转群的核算

在整个饲养期间,生猪会存在在不同群别之间转换的情形。我们主要按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转群核算: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九条第二款规定:自行繁殖的产畜或役畜的成本包括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成龄)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五条规定:生物资产改变用途后的成本,应当按照改变用途时的账面价值确定

(一)消耗性生物资产转为生产性生物资产

所有仔猪出生后均在“消耗性生物资产”进行核算,当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须将符合标准的仔猪转为产畜或役畜时,根据该转群猪的重量占整个该群的重量的比重分配转群时的初始成本。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在未成熟到成熟期间发生的饲养成本或其他能直接归属于未成熟母猪公猪的成本直接计入“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科目。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当母猪公猪到达成熟状态时,根据转群时该猪市场价格作为转入成熟生物资产的初始价格。转群时借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二)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改变用途或淘汰,应按生产性生物资产账面价值作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的入账价值。生产性生物资产价值包括原值、累计折旧、以及累计的从属于该资产的农业生产成本。转群时借记:“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农业生产成本—母猪”

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消耗性生物资产应参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转为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办法。

五、销售成本核算

根据养殖业的市场特点,销售成本结转方式采用销售成本率法。每月月末按预定的销售成本率计算当月的销售成本,每季度或半年或年末再根据市场行情计算销售成本率,采

用新的销售成本率调整累计销售成本,并以此销售成本率作为下期的成本率。结转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消耗性生物资产”。

相关公式:

消耗性生物资产期初余额+本期增加的消耗性生物资产净增额

1、销售成本率=

已实现销售收入+转群市价+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

2、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结存=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结存市价×销售成本率

3、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期初消耗性生物资产+本期增加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消耗性生物资产

4、期末调整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应结转销售成本-本年累计已结转销售成本

六、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期末计价

为更为合理的确定消耗性生物资产的价值,年末应将消耗性生物资产存栏市价与消耗性生物资产期末价值进行比较,如前者<后者,应调整消耗性资产期末价值,计提消耗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时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后期已计提跌价准备的消耗性生物资产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按恢复增加的金额,借记“存货跌价准备”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七、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处置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第二十六条规定:生物资产出售、盘亏或死亡、毁损时,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余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准则发生上述情形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等,贷记“生产性生物资产”、“应交税费”、“营业外支出”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修订)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

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外币长期股权投资的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二)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以及类似主体持有的、在初始确认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投资性主体对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以及本准则未予规范的其他权益性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长期股权投资的披露,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第二章初始计量 第五条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

新会计准则常用会计科目表(详细整理)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 借方登记企业增加的库存现金额,贷方登记企业减少的库存现金额,期末借方余额, 反映企业持有的库存现金余额。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 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科目核算。 借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额,贷方登记银行存款的减少额。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 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也在本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增账面余额):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公允价值<账面余额(调减账面余额):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金额为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 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 科目核算。借方登记应收账款的发生额(增加额),贷方登记应收账款的收回及确认 的坏账损失,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 业预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行在建工程而预付的工程价款,也在本科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与建筑合同有关的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合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使得合同规定的活动的开始日期与活动的完成日期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因此,建筑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入与成本分配于开展建筑工程的不同会计期间。 在确定何时在损益表中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确认为收入和费用时,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所建立的确认标准。本号准则也为应用这些标准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建筑商财务报表中关于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会计.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建筑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资产或者一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的组合项目而专门签订的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建筑商同意按固定造价或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有时还带有成本上升的条款。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建筑商在补偿了合同所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确定的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收取费用的合同。 4.建筑合同可以为建造一项资产而签订,诸如建造桥梁、建筑物、水坝、管道、道路、船舶或隧道等。建筑合同也可能涉及建造几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这类合同的例子包括建造提炼装置和其他厂房或设备的复杂部件。 5.为本号准则的目的,建筑合同还包括以下两项: (1)与建造资产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例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师的服务; (2)拆除或重建资产的合同以及拆除资产后修复环境的合同。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提高企业财务报表质量和会计信息透明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我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了修订,现予印发,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我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财政部 2014年3月13日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投资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属于《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规定的投资性主体且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情况除外。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在确定被投资单位是否为合营企业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有关规定进行判断。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会计准则概述(一)

会计准则概述(一) “会计原则”一词来自西方国家,最早见于1890年美国的会计文献,但真正受到美国会计界的重视是在1930年以后。随着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不断发展,如今会计原则已成为各国会计理论和实务的主要课题。在多数国家,“会计原则”一词又被改称为“会计准则”。近些年来,会计准则也逐步为我国会计理论界所重视,并正在努力建立具有我国特色的会计准则体系。一、会计准则的涵义什么是会计准则?至今国内外会计界看法不一,尚未形成统一的定义。(一)国外会计界关于会计准则的几种不同认识1、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术语委员会于1853年公布的第1号《会计术语公报》指出:原则是“所采纳的或定称的一般法则,当作行动的指针;行为或实务确立的一个基础……”。这是美国会计职业团体对会计原则所下的最早定义。从这个定义理解,会计原则是会计行为的指针,是会计行为或实务所赖以确立的基础。2、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70年发布的第4号说明书指出:“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揉合了某一特定时刻有关下述事项之一致见解;何种经济资源及义务应依财务会计而当作资产及负债入账,资产及负债之何种变动应予入账,这些变动应在何时入账,资产及负债及其间之变动应如何衡量,何种情况予以披露,以及应如何披露,乃至应编制何种财务报表等。”在这段叙述中,明确指出,会计原则就是关于资产、负债及其变动如何确认、计量、记录和揭示的一致性意见。3、美国西德尼。戴维森主编的《现代会计手册》中曾对会计原则下了这样的定

义:“会计概念是通过会计原则来体现的,而会计原则则可以认为是恰当地进行会计工作的规范。”由此可见,会计原则一方面体现了会计概念;另一方面,又是进行正常会计工作的规范。4、美国P.H.沃尔金巴克等着《会计原理》一书,认为“公认会计原则这个术语具有一种会计指导方针的广泛涵义,从最基本的观念、准则直到详细的方法和程序。它包括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每一方面的原则。”这里是对会计原则从更广泛的范围来下定义的,会计原则是从会计理论到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种指导方针。5、美国会计学家艾利克。L.柯勒主编的《会计辞典》指出:“会计原则者,有关会计理论与程序之原理是也。其目的在解释通行会计实务,并为选择会计程序之指标。”这里也是对会计理论方面下的定义,会计原则几乎等同于会计原理。6、美国会计学家W.B.梅格等着《会计学——营业员业决策的基础》一书中,认为会计原则是“在编制财务报表中有助于达到可理解、可信赖和可比较的目标所遵守的准则或指南,也用于判断会计方法是否可以接受的标准。”这个定义把会计原则看成是编制财务报表的指南和判断会计方法的标准,完全从实用主义的观点出发,未免过于狭窄。7、日本番场嘉一郎主编《新版会计学大辞典》的定义是:“会计原则是经济社会中给企业的会计实践指明方向的路标,是企业进行会计活动的指南。”这个定义是从会计实务出发而提出的,会计原则是指导会计实践的指南。8、在西方国家最早采用会计准则一词的,是1940年美国会计学家佩顿和利特尔所著《公司会计准则绪论》。在这本书中指出:“会计准则之本身,非即为会计

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分析 【摘要】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我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是否存在着差异及差异存在原因是什么, 本文对此进行了探讨。并结合我国会计环境对差异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同时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会计准则;趋同;比较;会计环境 【Abstract】Listed companies implement new standard marks the international convergence of accounting standards in our country. China's accounting standards an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f there is a difference and difference existence the reason,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And analyses the reasons of the existence of differences between accounting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Accounting standards; Convergence; Compare; Accounting Environment

一、绪论 由于所处的经济环境不同,世界各国制定的会计准则存在很大差异。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融资活动日益频繁,地区性经济集团以及跨国经营的会计师事务所逐渐增多,各国之间会计准则的巨大差异已成为国际资本流动和资源有效配置的障碍。加快会计标准的国际化进程成为会计领域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正式建立。 二、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表现 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客观环境和特点,审慎处理了和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关系,基本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一)结构趋同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构成。基本准则是纲,在整个准则体系中起统筹驾驭作用,相当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具体准则是目,是依据基本准则原则要求对有关业务或报告做出的具体规定,现有具体准则已经基本涵盖了所有的业务内容;应用指南是补充,是对具体准则的操作指引,类似于与各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一并发布的实施指南以及相关的解释公告。可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在结构上已基本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 (二)具体准则趋同 1.将公允价值引入新会计准则体系。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而我国原有会计准则几乎不涉及公允价值。考虑到我国市场发展的现状,修订后的新准则体系中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债务重组、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 2.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6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的规定一样,都强调了实质控制。另外,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也由侧重母公司理论转向侧重实体理论。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的通知 财会[2008]11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落实会计准则趋同与 等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我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二○○八年八月七日 附件: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 一、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应当如何运用会 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答:内地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实现等效后, 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除部分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转回以及关联方披露两项差异外,对于同一交易事项,应当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运用相同的会计

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在A股和H股财务报告中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 二、企业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对子公司的股权应当 如何处理?企业或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制改制的,相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应当如何调整? 答:(一)母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所形成的长期股权 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母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 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规定发布之后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 数股权交易,之前已经发生的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交易未按照上述原则处理的,不予追溯调整。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完整版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 目表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新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表

附:会计科目表注解 一、资产类 1001 库存现金企业的库存现金。企业有内部周转使用备用金的,可以单独设置 1002 银行存款企业存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 企业存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1012 其他货币资金企业的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卡存款、信用证 保证金存款、存出投资款、外埠存款等其他货币资金。期末 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其他货币资金。 1101 交易性金融资产企业为交易目的所持有的债券投资、股票投资、基金投资 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企业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也在本 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 产的公允价值。 1121 应收票据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期末借方余额,放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 的票面金额。 1122 应收账款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而应该收取的款项。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采用递延方式收取合同或者协议价款、实 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期末借方余 额,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期末贷方余额,放映企业预 收的账款。 1123 预付账款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预付款项情况不多的,也可以不设置本科目,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企业进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解读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解读 一、单选题 1、下列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是(d)。 A、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只能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 B、处置无形资产时,不考虑税费的情况下,应将处置收到的价款减去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C、在土地上建造房屋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一律不需要转入所建造房屋的建造成本 D、如果无形资产预期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不再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应将其账面价值转销计入营业外支出 2、关于无形资产残值的确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c)。 A、估计无形资产的残值应以资产处置时的可收回金额为基础确定 B、残值确定以后,在持有无形资产的期间内,至少应于每年年末进行复核 C、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一定无残值 D、无形资产的残值重新估计以后高于其账面价值的,无形资产不再摊销,直至残值降至低于账面价值时再恢复摊销 3、企业在按照第(b)准则的规定选择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时,应根据与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做出决定。 A、5号 B、6号 C、7号 D、8号 4、企业采用车流量法对高速公路经营权进行摊销的,不属于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应采用(b)进行摊销。 A、直线法 B、产量法 C、年数总和法 D、年限平均法 5、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将“预期实现方式”改为(a),与IAS38保持一致。 A、预期消耗方式 B、预期摊销方式 C、预期折旧方式 D、以上均不对 6、当企业因为使用无形资产而应取得固定的收入总额时,取得的收入可以成为摊销的合理基础,如(d),且合同明确规定()。 A、企业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不失效 B、企业未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时失效 C、企业未获得勘探开采黄金的特许权;该特许权在销售黄金的收入总额达到某固定的金额

中国会计六十年发展历程回顾与展望_基于会计制度与准则演进的视角_朱廷辉

对于我国会计的发展,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视角进行阶段划分予以回顾与总结。郭道扬(1996)根据我国会计改革的历史进程,将其划分为两个大的阶段:仿效苏联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模式,建立新中国基本会计制度阶段(1949~1958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会计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转轨变型的全面改革阶段(1978年至今);余秉峰、高一斌(1999)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为背景,认为我国会计经历了起步、计划经济会计模式的确立与运行、中国会计发展道路的探索和文化大革命的破坏、20世纪80年代中国会计的改革与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会计管理模式逐步形成等五个阶段;王光远、吴联生(1999)以我国五十年间经济制度与模式的变革为划分标准,把我国会计发展划分为三个时期: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时期(1949~1980年)、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转化时期(1980~1992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模式时期(1993至今);许家林、朱廷辉等(2009)以1978年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将我国会计发展划分为两大阶段,在两大阶段下再分为1949~1956年、1957~1978年、1979~1991年、1992~2002年和2003年至今五个小阶段。 本文拟以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的演变为基础,将我国会计发展划分为三个阶段:1992年以前的会计制度单行阶段、1992~2005年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共存的并行阶段、2006年至今以会计准则为主的阶段。通过对这三个阶段我国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演进历程的梳理,以认识我国会计发展的历史规律,从而有助于对我国会计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的把握,促进我国会计理论的全面发展与创新。 一、会计制度单行阶段:1949~1991年 (一)1949~1991年我国会计制度的演进 1949年新中国成立至1992年我国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以及13个行业会计制度和10个行业财务制度(即“两则”、“两制”),是我国会计制度单行阶段。 在此期间,我国会计制度演变经历了三个大的时期,即1949~1957年统一会计制度建立时期、1958~1977年会计制度停滞与倒退时期及1978~1992年会计制度恢复、整顿时期。 1.初步建立统一的会计制度,并借鉴引进前苏联会计模式:1949~1957年。1949~1957年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建立、国民经济恢复时期,也是新中国会计模式的初步形成时期。在此期间,我国学习前苏联建立了相对比较完善的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体系。 (1)统一会计制度的初步建立:1949~1952年。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决定在政务院下设财政部,12月财政部设立会计制度处,随后又经政务院机构编制审查委员会核定将会计制度处调升为会计制度司,具体管理全国的会计制度建设工作。随后,重工业部颁布了统一会计科目,拟定了中央重工业部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的统一会计制度。1950年3月9日,政务院经济委员会发布了“关于草拟统一会计制度的训令”,指出必须统一会计制度,并要求中央各企业主管部门分别就所属企业及经济机构草拟各单位统一会计制度草案。从1950年到1951年上半年,经会计制度审议委员会审议,由中财委审定发布实施的有13个部门所属企业和经济机构的统一会计制度,这是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个统一会计制度。1951年上半年,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财政部内设置的会计规章审议委员会又先后制定了一些有关财务管理和会计处理的重要文件。1951年7月,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了全国资产核资委员会,先后颁布了《国营企业资产清理及估价暂行办法》、《国营企业核定资金暂行办法》和《国营企业资产清理及估计会计处理暂行办法》。1951年11月,财政部召开了全国企业财务管理及会计会议,讨论制定了《国营企业统一会计报表及会计科目》、《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和《国营企业提缴折旧基金及利润的会计处理方法》。随后,各工业部局又召开 中国会计六十年发展历程回顾与展望 —基于会计制度与准则演进的视角 朱廷辉马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武汉430073湖北民族学院湖北恩施445600) 【摘要】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我国会计在波折中前进、在摸索中创新,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并在国际会计舞台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会计为适应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经济发展,经历了从企业会计制度到企业会计准则演进的发展历程。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取代企业会计制度体系,既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会计发展到较高层次的标志;而企业会计制度向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发展,以及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趋于统一并向会计准则过渡,既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结果,也是会计未来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发展会计改革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第11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墓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签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因获取服务或商品。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第三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通过股份支付换。入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或其他方提供类似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和其他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五条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或其他方类似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声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文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问。对干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现金或权益工具权利的日期。 第七条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第八条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商品或其他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商品或其他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其取得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商品或其他服务的成本,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商品或其他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取的商品或其他服务的成本,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第九条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学习笔记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2014年修订) 学习笔记 视野ID:henry204618 新浪微博:@岁月哥特 目录

一、修订背景 财政部自2006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06))及其应用指南以后,又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的相关变动,通过准则解释等文件陆续修订了部分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内容。2011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个别财务报表》(IAS 27(2011))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8号——联营和合营企业中的投资》(IAS28(2011))。为保持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并对2006年后发布的相关修订进行整合完善,财政部于2012年11月1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为2013年2月16日。 2014年3月13日,财政部完成长期股权投资准则的修订工作,并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通知》(财会[2014]14号),对CAS 2(2006)进行了整体修订。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CAS 2(2014))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原CAS 2(2006)同时废止。 二、主要变动 CAS 2(2014)的主要变动包括: (一)适用范围 CAS 2(2014)明确规范权益性投资,即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其他投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CAS 22)。 (二)基本概念 由于修订后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以及新发布的合营安排准则,对“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的定义进行了重新修订,因此,CAS 2(2014)明确,在判断“控制”、“共同控制”和“合营企业”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CAS 33(2014))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CAS 40(2014))进行判断,CAS 2(2014)仅对“重大影响”的判断进行了规范。 (三)权益法下被投资方其他净资产变动的处理 作为国内国际准则讨论多年的问题,CAS 2(2014)率先明确,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四)不同计量单元的处理 CAS 2(2014)引入了IAS 28(2011)中不同计量单元分别按不同方法进行会计处

香港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比较

as at 1January 2008 1 Title IASB equivalent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FRAMEWORK Framework for the Prepar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Financial Statements IASB Framework N/A N/A 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

as at 1January 2008 2 HKFRS No. Title IFRS No. Differences in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Differences in Effective Dates Other Textual Differences HKFRS 1 First-time Adoption of Hong Kong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IFRS 1 No No,except para 47F specifies that paras 23and 27to 30of HKFRS 1(IFRS 1)are effective for AP beginning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1January 2004).Minor textual differences –no practical effect.HKFRS 2Share-based Payment IFRS 2No No No HKFRS 3 Business Combinations IFRS 3 No Except for limited retrospective application as per para 85,HKFRS 3(IFRS 3)is effective for business combinations for which the agreement date is on or after 1January 2005(31March 2004). No

02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一、准则出台的背景 我国早在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这一具体准则,并且在2001年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有对投资事项的规范。 新准则对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了重新分类。将原来一个《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中的内容,分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两部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归类方法,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关系的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控制关系采用成本法核算;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非控制、非共同控制和非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中规范。 投资内容可以分类为: 二、主要内容讲解 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业务包括股权投资取得时的计价、持有投资期间的收益(损失)的处理、成本法与权益法间的转换、投资的期末计价以及投资的处置等。 (一)取得股权投资的计价 企业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可能导致企业间合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非共同控制与非重大影响。 1.企业合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分类,合并被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只指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例1] 甲公司出资1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的控股权,假如购买股权时乙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价值为1500万元,甲、乙公司合并前后同受一方控制。 借:长期股权投资(1500×80%)12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资本公积2000000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在购买日原则上以购买方付出资产、发行债券或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差额作为商誉。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小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则应当作为当期损益。 [例2] 甲公司出资1000万元,取得了乙公司80%的控股权,假如购买股权时乙公司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500万元,甲、乙公司不受同一方控制。 借:长期股权投资12000000 贷:银行存款10000000 投资收益2000000 关于购买成本的确定,具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2.非企业合并 如果不是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以取得股权投资付出的资产公允价值,作为股权的初始投资成本。例如: (1)支付现金。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例3]A公司购入B公司2%的股份,买价222000元,其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6000元。 旧准则的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216000 应收股利6000 贷:银行存款222000 按照新准则的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222000 贷:银行存款222000 (2)发行权益性证券。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4)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易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5)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二)持有投资期间的收益(损失)的处理 企业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对获得的利息收益或应计利息(损失)的处理,理论上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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