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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的好处

特许经营的好处
特许经营的好处

1什么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对特许人和受许人各有什么好处。

(1)特许经营(FRANCHISE)

特许经营(FRANCHISE)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

中国政府对特许经营的法律定义:特许经营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

①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特许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②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点,从事经营活动。

国际特许经营协会对特许经营的定义:特许经营是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对受许人经营中的如下领域,经营诀窍和培训,特许人有义务提供或保持持续的兴趣;受许人的经营是在由特许人所有的控制下的一个共同标记、经营模式和(或)过程之下进行的,并且受许人从自己的资源中对其业务进行投资。

(2)特许经营对特许人和受许人各有什么好处

特许人和受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在这个关系中,特许人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受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受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

资相当部分的企业。

①对于特许人(商)来说,借助特许经营的形式,可以获得如下好处:

一、特许商能够在实行集中控制的同时保持较小的规模,既可赚取合理利润,又不涉及高资本风险,更不必兼顾加盟商的日常琐事。

二、由于加盟店对所属地区有较深入的了解,往往更容易发掘出企业尚没有涉及的业务范围。

三、由于特许商不需要参与加盟者的员工管理工作,因而本身所必需处理的员工问题相对较少。

四、特许商不拥有加盟商的资产,保障资产安全的责任完全落在资产所有人的身上,特许商不必承担相关责任。

②对于受许人(商)来说,借助特许经营的形式,可以获得如下好处:

一、可以享受现成的商誉和品牌。加盟商由于承袭了特许商的商誉,在开业、创业阶段就拥有了良好的形象,使许多工作得以顺利开展。否则,借助于强大广告攻势来树立形象是一大笔开支。

二、避免市场风险。对于缺乏市场经营的投资者来说,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往往处于劣势。投资一家业绩良好且有实力的特许商,借助其品牌形象、管理模式以及其他支持系统,其风险大大降低。

三、分享规模效益。这些规模效益包括:采购规模效益、广告规模效益、经营规模效益、技术开发规模效益等。

四、获取多方面支持。加盟商可从特许商处获得多方面的支持,如培训、选择地址、资金融通、市场分析、统一广告、技术转让等。

2.自创业以来,衫衫经历了哪几次经营模式的变革,现在为何要选择特许经营方式。

杉杉经历了三次打的经营模式的变革:创业期业务员推广模式、迅猛扩张期的办事处模式和目前稳定发展期的直营公司模式。企业的发展

是无止境的,企业要不断适应变化的环境,就要不断做出改革和调整。杉杉决策者得目光投向了目前国际企业界一种崭新的模式——特许加盟经营方式。

服装企业从批发到特许经营的营销模式转型,最难选择的就是如何建立新品牌。在这一方面,可能有些企业会新建一个品牌,也或者有些企业会沿用旧有的批发品牌。怎样选择,关键是看企业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市场环境。新建一个品牌,如果企业积累了雄厚的资金、人力、技术、管理水平,只要策略正确,也许能快速成长。但对于旧有的销售网络怎样处置,是整合资源优化资源,把旧有的批发经销商进行改造?还是全部弃之不理?如果沿用原来批发的品牌,那么,如何去把原有的销售网点也就是经销商的思想转变过来、如何去重新装修原来的批发档口、建立统一的形象,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如果这些工作做得不到位,稍有闪失。或许说,那有一个细微的地方做得不完善,那么,这个企业的转型就会遭到失败的结局。

杉杉集团服装企业目前就面临着转型时期如何确定新品牌的问题。该企业原有一个批发的女装品牌,经过几年的市场耕作,在经销商与消费者心目中,批发品牌已建立起良好的品牌信誉。但是,面临着批发品牌利润空间的日益减少。公司计划在今年年底转型,确定了新的营运战略,那就是两条脚走路,一条是以特许经营为主;一条是批发为主。公司的经营重点将以特许经营为主,批发作为一种兼营。于是,注册了一个新的服装品牌,想以新的品牌来以特许经营,原本从事批发的女装品牌还是继续批发。但经过前段时间的操作,新的服装品牌在招商上不是很理想,销售网点一直没有铺开,所以,公司的老板改变了思路。把新注册的服装品牌作为批发,把原来以批发为主的女装品牌作为特许经营。但是,作为一位在服装圈经营着有几十历史的老板,深知企业转型,如果沿用旧有的批发品牌,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批发经销商的思想转变问题

相对来说,特许经营的总代理或加盟商比批发经销商的要求更高一

些,作为特许经营的加盟商他既要懂得营销、又要懂得市场,具备这二个条件才能把加盟店搞得好。而作为国内的批发商,普遍来说,水平都不太高。在过去的市场竞争氛围,或许,他们凭着勇气与闯劲,靠运气在市场上掘得第一桶金。但是,过去他们的成功,都在市场竞争不是很激烈的情况下,市场的生存空间对各行各业来说,都是比较大。但是,现在市场已由卖方市场转向为买方市场,在竞争几乎是白日化的市场上,此时此刻,单靠蛮干,已经是行不通的了。如何规避经营风险、如何以营销来赢得客户、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创造更大的利润,是特许加盟商必须俱备的要素。因此,如果以旧有的批发服装品牌来操作特许经营,就必须牵涉到如何转变思想的问题。另外,企业在转型时,有没有调查过旧有的批发商是否愿意转型,如果,只有50%的同意转型,那么,在旧有的市场网络中重新建立起一套新的营销网络,其困难是非常的大。

2、如何处置淘汰不合格的批发经销商

如何安置那些不合格的批发经销商,这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在企业进行重新筛选网点,选择合作伙伴时。对原来从事批发经销商,现阶段不符合公司新的要求的,就必须淘汰。但如何安置淘汰的批发经销商呢?如果实行一刀切,不符合的就置之不理,那么,就莫免太无情了。这里,原来有一个失败的例子。在广州市原来有一家生产牛仔服的企业,也是面临营销模式的转型,他采取的就是以原有的批发品牌作为特许经营的品牌,对于跟随企业几年的批发商,不合格的就马上淘汰掉。这对原来从事批发的经销商无疑是一个重大的打击,最后一起到公司闹事,对公司的信誉造成了严重的影响,也影响着品牌今后的招商工作。

3、旧有的批发店如何转为特许经营加盟店

原来从事批发的档品,装修风格可能是千人千面。如果转为特许经营的加盟店,便会有统一的装修风格、统一的货架、统一的广告宣传、统一的陈列等风格的转变。这时,就面临着如何去改造旧有的批发店。

如果一下子全面铺开,对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另外,也牵涉到,旧有的批发档品或因为位置或因为面积,而无法达到公司的专卖店的要求标准,又面临着一个重新的选址问题。如果重新选址,那么,旧有的档口如何去处置,如果关闭,又牵涉到租赁合同的问题。因此,把旧有的批发档口转为特许经营的加盟店也是一个较大的工程。而这些,作为转型的企业是不得思考的问题。

4、批发品牌在消费者心理形成的消费习性如何改变

原来批发的服装品牌在消费者的心中,已经形成了某些固定的特征,如价廉、服装质量好。当某天,再看到这个品牌时,却因为该品牌改变了店面的装修、陈列风格、服装款式等。就因为这些的改变,确要在原来的价格上贵许多。这样,消费者会接受吗?这是服装企业在营销转型时还是启用旧品牌要面临的首要的问题。如果消费者不接受,那么,你转型后的服装品牌不管你在店面装修、广告宣传上下多大的功夫,都无济于事。那么,服装企业的营销模式转型就面临着失败的结局。因为,在人的印象中,某些东西如果已经以固定的形式印在脑中,就很难的转变。这也是服装企业所必须考虑的问题。

作为服装企业营销模式的转型,此时的企业可以说是处于一个风口浪尖的阶段。因为,如果转型不成功,企业就会进入快速的衰退期。所以,转型能否成功,是关乎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但在品牌管理上,是新建一个品牌来操作,还是沿用旧的品牌,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经营模式特许是指受许人有权使用特许人的商标、商号、企业标志以及广告宣传,完全按照特许人设计的单店经营模式来经营;受许人在公众中完全以特许人企业的形象出现;特许人对受许人的内部运营管理、市场营销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具有很强的控制。杉杉之所于选择特许经营模式,是为适应环境的变化,使企业发展更强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的优势:

一、以点带面的改造经销商

在旧有的销售网点中,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经销商,对其进行改造,从店面的装修、人员的培训、广告宣传、经销商的营销理论的培训。这种改造,不是一开始就大面积铺开,而是有针对性的选择一些“先进”,以“先进”带动“后进”,由点及面、由小到大,把原来的经销商改造成符合公司要求的加盟商。这样做有一个好处,一是由具有先进意识的经销商带动那些管理水平落后的经销商,如果实在没法改造,还可以由其经营批发品牌的服装,不会像一刀切那样,引起终端销售网点的动荡。

二、重新进行品牌的定位

重新塑造品牌,这一过程是漫长的。特别是去改变消费者已经形成的品牌形象,更是任重道远。但是,作为转型的企业,对这项工作不得不做。大卫·奥格威曾说的“任何一个广告都是对广告品牌的长期投资”,在重塑品牌时,可以把原来好的精华留下来,加入发扬光大,把不好的地方进行改善。这样,才利于品牌的宣传与推广。

杉杉特许经营模式在短短的10个约内,在全国发展杉杉加盟公司20家,特许加盟专卖店近300个。另外,集团所属的“法涵诗”,“意丹奴”等品牌以特许加盟的方式发展专卖店120多家。各加盟公司的销售呈良好的上升势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杉杉人更加坚信,特许经营市场网络模式也将使杉杉集团自身在管理和效益上得到飞升,杉杉集团将因此达到一个更高的境界。

连锁加盟(特许经营)操作方案

连锁加盟(特许经营)操作方案 连锁加盟(特许经营)自十九世纪中叶起源于美国以来,已经成为全球第三产业最成功的营销方式。而在中国,随着国内的经济与法规等条件的成熟,以及政府的肯定与支持,连锁加盟必将成为二十一世纪中国经济发展的热点。 美国中小企业局针对美国商业十六年的追踪统计显示,自行开店五年后仅32%幸存,而加盟连锁店五年后却仍高达94%存在。另外一个日本零售业的统计则显示,自行开店能撑到五年者仅8%,而加盟连锁店能支持到第五年的约达77%。 绿巨人特许连锁经营总部是金鼎高新技术集团所属企业,它以先进的特许经营方式经营所属系列涂料产品,是国外涂料行业较早开展规范特许连锁经营的公司,并越来越被众多销售商、开发商、消费者等认同。2003年,绿巨人连锁经营进入中国大陆一年来,取得娇人的成绩,累计加盟店二十余家。 (以店面20平方米的区级或县级连锁店为例计算) 投资预算 一、商品周转金—————————————————————约15000元 二、装修费概算 1.室内 墙壁装饰—————————————————20×3.5=70平方

米×10元=700元 木制装修———————————————————— 15平方米××30元=450元 电器——————————————————————————300元 地板————————————————————————20平方米×20元=400元 安装电话————————————————————————500元 传真——————————————————————————1000元 电脑——————————————————————————约4000元 2.室外 招牌、门头、墙壁涂饰、玻璃装饰、灯箱——————————1000-1500元 三、设备概算 各种展示牌、办公桌椅、展示架、货架———————————2000元 房租——————————————————————————10000元 加盟费———————————————————————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1(1)

连锁特许经营的法规和制度 本章内容: 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2 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内贸易部,关于连锁店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4关于连锁店经营专营商品有关问题的通知 5企业连锁经营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暂行规定 6关于连锁经营企业增值税纳税地点问题的通知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方法 8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示范文本) 9 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 10 国家知识产权经济合同以及解决经济纠纷的法律法 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经济合同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7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8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20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国内贸易部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特许经営行为,保护特许者与被特许者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连锁经営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修正应的费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包括餐饮业、服务业)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四条开展特许经营必须遵循自愿、公平、有偿、诚信、规范的原则。 第五条特许经营的基本形式包括: 直接特许——即特许者将经营权直接授予特许经营申请者。获得特许经营权的被特许者按照特许经营合同设立特许网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再行转让特许权。 分特许(区域特许)——即由特许者将在指定区域内的独家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者,该被特许者可将特许经营权再授予其他申请者,也可由自己在该地区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第六条特许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注册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独特的、可传

论市政特许经营中的双重法律关系一

论市政特许经营中的双重法律关系一 一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许经营的概念与特点 世纪以来,随着各国政府在公共项目上的支出愈益庞大,资金和资源的稀缺与社会的需求矛盾日趋突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历了政府与市场作用的相互替代过程。西方国家于世纪的五六十年代开始了公共行政的企业化和市场化进程,对基础设施投融资进行民营化的改革,进而逐渐形成了“融私为公”的特许经营制度。由于我国的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及其运营管理历来都是由政府来组织进行的,在传统体制下,市政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资金以财政融资和国有银行融资为主,各种机构均属事业性单位。直到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也开始引入竞争机制来打破独家垄断的传统市政管理经营模式,这不但使市政公共基础设施特许经营制度在我国应运而生,而且似乎目前已成为该领域内市场运作的主要方式。 不过,对于究竟什么是“特许经营”,其实在国际上也并无一个确定的通行定义。据考证,“特许经营”一词本源于英文“”,原指“关于奴隶、苦役的身份”,后即指“给予特权”。世纪时,人们将这个词运用到了商业上,使其产生了新的含义,特指一种全新的商业经营模式,即特定的制造商或商业公司授予批发商或零售商使用其商标、商号、经营技术、模式、制度、系统等来销售、批发该制造商或商业公司的产品或特定的服务项目的权利;而享有特许权的批发商或销售商在享有这种权利的同时则要受到一定的约束,履行一定的义务,如支付特许加盟费等,双方对取得这种特权的商业具有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此即所谓“由企业授予的特许经营”。 与其相区别,我们这里讨论的所谓的“市政特许经营”则是指“由政府授予的特许经营”。这在一般情况下其实就是指那种需要经营者参加特许权竞拍,因而才可获得的“市政基础设施的特许经营权”。譬如国外的收费高速公路一般就是此种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有哪些优点

特许经营有哪些优点 特许经营指特许权人与被特许人之间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在这个关系中,特许权人以合同约定的形式,提供或有义务在诸如技术秘密和训练雇员方面维持其对专营权业务活动的利益;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但由被特许人自己拥有或自行投资相当部分的企业。特许经营被誉为“成功率最高的创业模式”之一,加盟连锁体系,有下列十项优点: 一、由于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管理、营运模式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减除不安,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 二、好的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享受到这种好处。 三、由于总公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有些公司还有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提供加盟店使用)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及服务。 四、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五、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是总公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食器、杂项装备等,都可以更便宜地买进,甚至信用贷款。 六、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种种装备工作,都可由总公司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另外如有其他私人的烦恼,也可以代为解决,如日本的连锁企业,甚至还提供包括子女教育顾问等。 七、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支援。 八、自行创业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的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你找好地点。 九、由于总公司对周围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十、加盟店的成功,就是总公司的成功,也等于是帮总公司拓展市场,是总公司乐见其成的。因此总公司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定与福利。

特许经营发展现状

特许经营发展现状 特许经营,即指特许者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的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的一种经营模式。 一、全球特许经营的发展现状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无论是从欧洲到美国,无论从非洲到中国,都在涌动着一股特许经营的热潮,特许经营在新兴市场和成熟市场均呈现出了繁荣发展的局面,特许经营已经成为制造商、品牌商、零售商、服务商等多种行业业态从业者和企业家们实现品牌塑造战略,实现国际化扩张的重要手段和驱动力。 首先看看最成熟的北美市场,整个北美市场现在有3700个特许品牌,也叫特许体系。其中美国占到68%,有2500个,加拿大1200个,占32%,北美这两个国家的特许经营在其国民经济中的作用非常大,可以说渗透了方方面面。目前美国的特许经营门店数已经达到80万个,可以说是星罗棋布,同北到南,从西海岸到东海岸,特许经营店无处不见。加盟店整个占到美国80万整个店铺数的75%;加拿大的这个数字占到了85%,可以说加盟商推动了这两个成熟市场特许经营的发展。 紧接着看一下欧洲的特许经营发展状况。欧洲这个市场非常特殊,既有英、法、德老牌帝国主义国家为代表的市场,也有以东欧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首先看看欧洲成熟市场的情况,领先的是法国,法国有1037个特许经营品牌,并且是以时尚服装服饰、化妆品等产品特许经营为主的体系;其次是德国、英国、意大利、西班牙这些国家。这里面有几个国家的名称,捷克、匈牙利、波兰、俄罗斯、斯洛文尼亚、土耳其。特许经营联合会把土耳其统计到欧洲中去了,可以看出47%的,也就是800个体系是来自于土耳其的,一个横跨欧亚大陆的国家。其次我们看到俄罗斯有195个外来品牌,当然其中有很多是外来的欧美国家的品牌。从品牌数来看,典型市场和新兴欧洲市场的对比,最有代表性的,我们刚才提到的法国1037个,这是俄罗斯,195个,斯洛文尼亚141个,他们的发展势头非常迅猛。以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东欧俄共体国家的特许经营在前几年不断被引入,并且得到了持续的高速发展。 回到亚洲,亚洲的特许经营应该说最早是在日本和韩国发展起来的,在六七十年代,现在这两个国家,特别是日本,特许经营市场已经日渐成熟,整个特许经营的发展在亚洲正呈现出东亚到东南亚向南亚、中东海湾地区发展的态势。中国也在迅速着,我们中国占到了亚洲主要市场的32%,其次是南韩。我们不可忽视的是印度的店量也非常高,但令我们骄傲的是中国特许经营的体系数连续四年来一直排在世界首位,美国新统计公布的数字是2500个。 接着看一下大洋洲、拉丁美洲。虽然大洋洲只有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两个市场,但它是非常成熟的市场。澳大利亚协会的统计有一个数字“澳大利亚拥有全球人均最多的特许品牌”。大家都知道新西兰是一个天然、纯美、绿色的国家,是以农牧业为主的国家,在他们的农牧业当中,很多很多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的方式向更多的农场主和牧场主提供服务,并且发展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不同点有哪些

律伴网(https://www.docsj.com/doc/996108553.html,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律伴让法律服务更便捷!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不同点有哪些 特许经营不一定是简单的商品销售,它涉及到某种商业形式的授权使用问题,特许者通过授权给被特许者此种商业模式的使用权而靠被特许者的努力来销售产品或服务。直销并不涉及转让销售权问题,一般是采取厂方派员直接向客户销售或通过直销店、媒体广告等方式来销售商品,其主要目的是要减少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中间环节。 1、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 2、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合同形式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是独立的,特许者无权进行干涉。被特许者需要对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和提供的服务以某种形式支付报酬。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3、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同。直营连锁经营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得多,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 4、法律关系不同。在特许经营中,特许者和被特许者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拥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5、发展方式不同。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扩张体系,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被特许者,还需选择被特许者,并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则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相比之下,特许经营利用他人资产扩大市场占有率,所需资金较少,而直营连锁的发展更易受到资金和人员的限制。 文章来源:律伴网 https://www.docsj.com/doc/996108553.html,/

特许经营者的确定方式

特许经营者的确定方式 一 PPP模式应被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一)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本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此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条、第七条规定: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 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财政性资金和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所称服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务和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和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和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和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可见,虽然PPP模式是指政府和社会资本方合作,但从实质上而言,仍然属于政府以PPP项目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工程和服务。PPP模式应被纳入政府采购范畴。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现状及分析备课讲稿

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现状及分析 一、我国特许经营的现状 1、被特许人以个体工商户居多,启动诉讼程序的原告多为被特许人并且意图通过诉讼摆脱合同约束,请求判令解除合同、撤销合同或者合同无效。 2、60%以上的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存在虚假宣传、不具备'两店一年'、未进行备案、 不拥有注册商标等不规范、不诚信的情形。 二、我国特许经营纠纷的成因 (一)由特许经营这种运营模式自身的特点所决定。对于被特许人而言,这种运营模式的 优势在于: 1.可以获得经过市场认可的产品和服务; 2.可以获得特许人的技术和管理支持; 3.较低的运营成本; 4.独家经营,排除竞争。劣势在于:1.締约信息不对称;2.需要支付特许经营成本;3,对经营自由的限制。 对于特许人而言,这种运营模式的优势在于:1.利用他人的资金和经营进行扩张;2.批量采购和统一广告降低运营成本。劣势在于:1被特许人掌握相关技术后寻求独立;2.难于寻找 合适的加盟商。 (二)发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1.特许经营模式在我国市场经济中属于比较新的模式,整 个社会包括特许经营合同的当事人均缺乏对该体系的深刻理解。2,特许经营门槛过低,特许企业良莠不齐。3,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具有群体性特征,由于部分特许人不具备特许实力盲目扩张,一旦一个特许经营环节出现问题,容易造成整个特许经营体系的连锁反应。4,特许经营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被特许人在缔约能力、分析项目商业价值、判断市场风险 等方面始终处于相对弱势,容易受到不公正合同条款或者特许人不诚信行为的伤害。5,在 所有诉讼中,特许人没有任何过错的几乎没有,但促使被特许人提起诉讼的真正动机复杂 多样,其中包括出于特许人的过错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出于经营亏损试图挽回损失的 目的;追随其他被特许人起诉,出于掌握了技术和经营秘密后试图另立门户的目的而提起 诉讼。

连锁加盟店特许经营许可协议范本

连锁加盟店特许经营许可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 年 ____ 月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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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人:地址: (甲 方)法人代表: 职务:电 话:传 真:受许 人:地址:电话:传真:(乙方) 、/、、、 刖言: 1.乙方认可甲方是商号、“”商标、知识产权及相关的 经营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2. 甲乙双方均为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能独立承担责任、履行义务、享有权利。 3.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意思表示真实的前提下,经认真探讨,协商一致,为促进共 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颁布的《商业特许经 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甲方将“”连锁加盟店的特许经营权直接许可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许授权 1. 店铺 甲方授权乙方开设在省市路号的

连锁加盟店属于 类加盟店。 3. 乙方应在被授权经营地,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持续经营“ ”连锁加盟店。 4. 甲方将特许经营权以直接许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没有权利再自行向任何第三方 转让特许权。 二、经营方式 1.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天内,即在 年 月 日前以其名义在当地工商局、税务局办理相关的工商税务登记手续,自筹资金设立 “ ”连锁加盟店。如乙方在这个期限前未能办理好所有的经营证照,甲方 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并在乙方的加盟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加盟费及加盟保证金 的余款甲方无息退还给乙方。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负责一切投资、经营管理费用,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即乙方 合法享有该加 盟店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 甲方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只能经营由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不能经营或代理其它任何商品。但 乙方有权提供 当地的市场信息供甲方参考,以便甲方能提供更为适销的商品。 4. 乙方在经营“ ”连锁加盟店时必须完全按照甲方所制定的《 产品价格管理办法》(附件)销售甲方提供的商 品,不得擅自更改。如对价 格体系有异 议的,可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除一定 的保证金作为处罚并追究 责任。 三、 特许经营的商品及价格 成为“ 销售甲方提供的商品 连锁加盟店,并颁发授权乙方加盟店使用甲方商标、商号的授 权书,专门 2. 根据甲方的《 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的

特许经营合同基本要素分析

特许经营合同基本要素分析 特许经营合同是特许经营体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它关系到特许经营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解决特许经营有关纠纷的根本依据。 一特许经营法律关系谈特许经营合同,首先应该了解有关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基本情况。 一)、国内立法情况从国内立法情况看,目前我国除原国内贸易部九七年颁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暂行)》这一部门规章以外,还没有关于特许经营的专门性法律法规。对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调整规X散见于《民法通则》、《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司法》、《劳动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值得注意的是,国务院正在制订《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这将是我国第一个关于特许经营管理的行政法规。 二)、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特点特许者和被特许者虽同属一个特许体系,但在产权上并没有从属关系。作为分别独立的经济实体,特许者和被特许者对外分别独立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从法律关系的角度看,特许经营法律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特许者和被特许者的权利与义务由特许合同约定。特许合同是特许经营体系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和关键,它关系到特许经营双方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解决特许经营有关纠纷的根本依据。 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特点有: 1、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的特点从法律关系的主体来看,特许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能充分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特许双方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也没有投资上的控股关系,法律关系主体双方是一种集中权利的许可使用关系。这一特点充分体现了民事法律关系上的平等原则,在此主要是强调特许关系的民事属性。 2、多元化和复杂化的特点从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客体来看,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多元化表现在它包含多种法律关系,如商标使用许可、专利使用许可、培训指导、产品配送等多种法律关系。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多元化决定了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复杂化。 二、制订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的原则鉴于特许经营法律关系的上述特点,结合实践,建议在制定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应遵循以下原则:

特许经营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特许经营的表现形式和特点 (一)特许经营中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 特许经营权客体中不属于专门法保护,由特许人采取保密措施,并能为特许人带来经济或竞争优势的信息都可作为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特许经营是指通过签订合同,特许人将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授予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经营体系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特许经营的本质是特许人利用自己的知识资本与他人的货币资本相结合来扩大规模,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品牌影响力。这种商业运作模式可以实现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互利双赢的目的。特许经营权是特许经营的核心,主要由商标、商号、专有技术、商业渠道、供求信息、经营管理诀窍等构成。其中注册商标、专利、产品包装是法律授予专有性权利的传统知识产权,由商标法、专利法给予规范和保护。商号是企业名称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企业名称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予以规范和保护。专有技术、商业渠道、供求信息、经营管理诀窍、产品配方、工艺流程、经营手册等属于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是一种特许人自己开发或者通过实践掌握能为其带来现实或潜在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综合性信息。 (二)特许经营中商业秘密的特点 1.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具有多元化特点 一般经营中,所有人自己使用其商业秘密。基于竞争考虑,所有人会采取保密措施,尽可能减少知悉者的数量,使其商业秘密控制在特定范围内。特许经营的运作方式决定了特许人必须将特许权许可被特许人使用。就特许权中的商业秘密而言,特许人是商业秘密的所有人,被特许人是商业秘密的使用人,他们都是商业秘密的权利人。特许经营的特点决定特许经营中商业秘密的权利主体多元化特征明显。 2.商业秘密的外部使用特征明显 一般经营中,商业秘密以内部使用为主,商业秘密权表现为经营者对商业秘密的占有、使用、收益。特许经营中,商业秘密对外许可使用特征明显,商业秘密权主要表现为特许人的许可使用权。商业秘密是一种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给予法律保护的本质在于鼓励发明创造,使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尽快地应用于相关产业,带来产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特许经营这种商业模式可谓是商业秘密得以最充分利用的典范。 3.商业秘密易泄露、保护难度大 基于以上两个特点,特许经营中商业秘密泄露的渠道多,特许经营体系的复杂性加大了商业秘密保护的难度。商业秘密保护成为特许权保护中的一个难点问题。 商业秘密对特许经营的意义 (一)商业秘密是特许经营体系得以维系的前提和基础

中国特许经营发展现状分析

第一讲中国特许经营进展现状分析 特许经营的历史回忆 1.中国的特许经营 特许经营真正进入中国是1990年,其标志确实是上海华联超市的出现(当时叫自选商场)。那时,整个中国对特许经营还不了解,但到目前为止,短短15年内,中国差不多全面进入特许经营的领域。 2.世界范围内的特许经营 世界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是从19世纪末的美国开始的,它最先在茶叶市场上开始出现。当时美国的茶叶大部分从中国进口,因为鉴定茶叶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因此消费者买茶叶时有专门多顾虑。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出现了一个全世界范围内卖茶叶

的特许经营体系。 市场营销的差不多理论 1.产品(Product) 目前,中国市场还处于产品导向的时代,大多数企业仍然注重产品,尤其是制造业和服务业。因此在市场营销理论中,产品依旧处于第一位的。 2.价格 ( Price) 中国专门多行业在营销中最后的招数确实是打价格战,比如空调、彩电、食品等等,差不多上差不多上靠打价格战进行营销。 3.促销 (Promotion) 中国促销的要紧形式是空中战,也确实是广告,在广告上投

入的资金特不多。但是现在差不多进入后广告时代,广告的作用差不多大打折扣了。 4.分销(Place) 分销确实是通路的建设,这是近年来市场营销中逐渐受到重视的一项工作。 ?传统的通路模式 由于中国幅员宽阔,因此传统的通路往往是一个金字塔式的层级结构,典型的如农资公司,从全国代理商到省级代理商到市级代理商再到县级代理商,最后才到乡、镇、村各个零售商店,通过零售商店到达农民手中。通过如此的层层加价,零售价格就会比原来高出专门多,如此的通路在今天是没有竞争力的。 【案例】 我国的农资系统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有何区别

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权中,品牌和技术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志等;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管理技术等。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第一,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作为特许人的经营核心,而代理经销则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 第二,特许经营行为是在统一与成熟的模式下从事商业行为,而代理经销的经营形式可以随意设立与变化; 第三,特许人需要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指导与支持,而代理经销行为靠自身的渠道占领市场。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关系是什么? 连锁经营是总部通过对下属门店(企业)实行集中采购、分散销售、统一管理、规范化经营,从而实现规模经济效益的一种现代流通方式。连锁经营一般包括三种形式:直营连锁、特许经营和自由连锁,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形式之一。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是什么? (一)产权关系不同。特许经营是独立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各个特许加盟店的资本是相互独立的,与总部之间没有资产纽带;而直营连锁各店铺都属于同一资本所有,各个店铺由总部所有并直接运营、集中管理。 (二)法律关系不同。特许经营中特许人(总部)和被特许人(加盟店)之间的关系是

合同关系,双方通过订立特许经营合同建立起关系,并通过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而直营连锁中总部与分店之间的关系则由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三)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经营权的转让,特许人(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人(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经营体系是通过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相互独立,特许人无权进行干涉。而在直营连锁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负责人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及其核心特征

商业特许经营的概念及其核心特征 商业特许经营行为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下称特许人),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以下被特许人)适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商业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知识产权的授予使用、特许人具备成熟的经营模式和持续指导能力、被特许人在统一模式下经营并向特许人交纳费用。 特许经营的类型有哪些? (一)单体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某个地点开设一家加盟店的权利。 (二)区域开发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开设规定数量的加盟网点的权利。 (三)二级特许:又称为分特许。特许人赋予被特许人在指定区域销售特许权的权利。在这种类型中,被特许人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被特许人,同时又是分特许人。 (四)代理特许:特许人授权被特许人招募加盟者。被特许人作为特许人的一个代理服务机构,代表特许人再招募被特许人,为被特许人提供指导、培训、咨询、监督和支持。 什么是商业特许经营体系?

是指由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在统一品牌和统一经营模式下共同经营的一个管理和运营系统。一个特许企业可以拥有多个体系(品牌)。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特许经营体系约5000个。 什么是特许经营费用?特许经营费用有哪些表现形式? 特许经营费用指的是在特许经营关系的发生过程中,被特许人需要向特许人交纳的费用。在特许经营实践中,特许经营费用通常表现为加盟费、特许权使用费、品牌使用费、保证金(权益保证金)、培训费、广告宣传费等。 什么是特许经营权? 是指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权利。在特许经营权中,品牌和技术是核心,品牌一般表现为特许人拥有或有权授予他人使用的注册商标、商号、企业标志等;技术包括特许人授予被特许人使用的专有技术、管理技术等。 商业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第一,特许经营是以特许经营权的授予使用作为特许人的经营核心,而代理经销则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作为核心; 第二,特许经营行为是在统一与成熟的模式下从事商业行为,而代理经销的经营形式可以随意设立与变化; 第三,特许人需要对被特许人提供持续的指导与支持,而代理经销行为靠自身的渠道占领市场。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关系是什么?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比较

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比较 2007年04月14日星期六 16:08 (一)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的比较 连锁经营是指流通领域行业中若干同业店铺,以共同进货或授予特许权等方式联结起来,实现服务标准化、经营专业化、管理规范化,共享规模效益的一种现代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连锁经营是通过一定纽带,将众多分散孤立的经营单位连结在一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要求运作。它包括: 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即总公司直接投资开设连锁店 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简称VC),即保留连锁商单个资本所有权的联合 加盟连锁(简称FC),即以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特许经营。特许经营又可称为特许连锁、合同连锁、加盟连锁、契约连锁等 从国际连锁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当直营连锁发展到一定规模,形成自身的品牌和管理模式后,都转向以特许连锁为主,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连锁经营的高级形式。 (二)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以及自由连锁的比较 1、产权构成不同。直营连锁是指同一资本所有,由总部集中管理,共同开展经营活动的高度组织化的零售企业。同一资本所有是区别直营连锁店与其他经营形式的关键,也是特许经营与连锁经营本质上的差别。 2、管理模式不同。特许经营的核心是特许权的转让,特许者(总部)是转让方,被特许者(加盟店)是接受方,特许体系是通过特许者与被特许者签订特许合同形成的,各个加盟店的人事和财务关系是独立的,特许者无权进行干涉。被特许者需要对特许者授予的特许权和提供的服务以某种形式支付报酬。而在直营连锁经营中,总部对各分店拥有所有权,对分店经营中的各项具体事务均有决定权,分店经理作为总部的一名雇员,完全按总部意志行事。 3、涉及的经营领域不同。直营连锁经营的范围一般仅限于商业和服务业,而特许经营的范围则宽广得多,在制造业也被广泛应用。 4、法律关系不同。在特许经营中,特许者和被特许者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而直营连锁不涉及这种合同(分店经理与总部的雇佣合同则另当别论),总部和分店之间的关系由公司内部的管理制度进行调整。 5、筹资方式不同。特许经营通过招募独立的企业和个人扩张体系,特许者不仅需要吸引潜在的被特许者,还需选择被特许者,并为被特许者提供培训和服务;通过直营连锁扩大规模则要筹集足够的资金,配备大批的管理人员。相比

特许经营概论答案22

特许经营概论答案22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判断题】包销是卖方以协议的形式给予买方在一定期间、一定地区经 营卖方某一种或几种产品的权力。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对”。 题目2 未回答 满分5.00 标记题目 题干 【多项选择题】特许连锁企业人力资源培训的特点:() 选择一项或多项: a. 层次差异性 b. 薪资加奖金制

c. 战略投资 d. 系统内克隆 e. 周期性活动 反馈 The correct answers are: 系统内克隆, 周期性活动, 层次差异性, 战略投资题目3 未回答 满分12.00 标记题目 题干 【匹配题】几种不同的销售方式的比较: 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直接向顾客销售商品的方式,不涉及销售权的转让问题。答案1 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销售模式,经营者层层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来推销产品(或服务)。答案2 制造商或批发商将销售某种产品的权利授予某一销售商,由其在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销售商品,获得差价利益的一种商业模式。答案3 卖方以协议的形式给予买方在一定期间、一定地区经营卖方某一种或几种产品的权力。答案4

反馈 正确答案是: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直接向顾客销售商品的方 式,不涉及销售权的转让问题。→ 直销, 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式销售模 式,经营者层层通过发展人员,组织网络来推销产品(或服务)。→ 传销, 制造商或批发商将销售某种产品的权利授予某一销售商,由其在 约定的期限和地域内销售商品,获得差价利益的一种商业模式。→ 经 销, 卖方以协议的形式给予买方在一定期间、一定地区经营卖方某一种 或几种产品的权力。→ 包销 题目4 未回答 满分3.00 标记题目 题干 【判断题】从特许经营双方的实力讲,受许人的实力一定是弱小的,受 许人的实力一定不会超过特许人。 选择一项: 对 错 反馈 正确的答案是“错”。 题目5

连锁特许经营案例

MINISO名创优品 MINISO名创优品是日本快时尚设计师品牌,总部位于日本东京,由设计师三宅顺也先生创办,是全球“时尚休闲生活优品消费”领域的开创者。MINISO名创优品奉行“简约、自然、富质感”的生活哲学和“回归自然,还原产品本质”的设计主张,秉承“尊重消费者”的品牌精神,致力于为全球消费者提供真正"优质、创意、低价"的产品,在时尚休闲消费前沿市场先后刮起“生活优品消费”之风。 一.出身之疑:快消连锁品牌“名创优品”在中国的商标申请比日本早半年“十元均一,优质生活,100%日本品质”,近半年多来,广州街头突然出现主打“日本品牌,全球连锁”的快消连锁品牌“名创优品”的多家门店。该品牌网站的数据显示,该品牌在全国已有200多家店铺。 然而,记者多方调查发现,该品牌在快速扩张的同时,却隐瞒了自己商标的“国内血统”:企业宣传所说的日本商标,在中国的商标注册日期竟然早于在日本的注册日期,并且两者均在申请之中。对于记者的疑问,该品牌相关负责人没有接听记者的电话,也没有回复短信。 和一般“两元店、八元店”无序的陈列不同,名创优品的店面装修风格明快简洁,货品排列整齐有序,给消费者很有品质的感觉。 在记者走访的多家门店中,“100%日本品质”的字样多次出现。那么“100%日本品质”究竟是什么概念?记者随意拿起一件店内陈列的商品,背面都会加贴一个黄色纸质的中文标签,上面写着产品的名称、使用方法。在生产者地址一栏内,写着“日本东京都目黑区株式会社名创优品产业”,进口商/经销商显示为广东葆扬贸易有限公司。在该标签的最下角,用英文写着:made in China。 记者以供货商的身份联系了该集团的进货商——广东葆扬贸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国内的产品经检测合格后就可以做供货商。”该人员还透露,“我们这个品牌和哎呀呀都属于一个集团,负责采购的是同一批人”。 二、盈利模式 每七天上一批炫酷新款、走低价新锐路线,定位快时尚休闲百货连锁的名创优品,瞄准小资白领快速布局国内一二线城市的高档商场,不到一年时间,在中国区的门店数量达一百多家。

探究被特许人对特许经营关系中商业秘密法律问题处理

探究被特许人对特许经营关系中商业秘密 法律问题处理 在特许经营活动中,特许人将自己所拥有的知识产权,例如商标、商号、产品、专利和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及其他营业标志授予被特许人,同时有权收取被特许人一定费用。因此,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必然伴随着商业秘密的授权和使用。商业秘密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具有特殊地位:首先,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活动中,必然会知悉并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特许人有义务将相关商业秘密交予被特许人使用,此时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将会无限扩大。其次,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的商业秘密的客体形态呈现多元化的特点,1993 年《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在商品型的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中,秘密配方和加工方法等是商业秘密的最主要表现形式;在经营模式型的商业特许经营模式中,商业秘密是除了产品的配方和加工方法外,更主要表现为营销计划、经销策略、商业数据和服务方式。[1] 被特许人在商业特许经营关系中既享有使用商业秘密的权利,同时又有履行保护商业秘密的义务。以下我们将从特许经营关系的开始阶段、冷静阶段、存续阶段以及结束后阶段来分析被特许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特许经营活动开始阶段被特许人对商业秘密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在特许经营关系中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之间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鉴于合同及相关营销计划、经营策略、商业数据及服务方式等都是由特许人自行制定的,潜在被特许人对于特许人的实际情况并不了解,在特许经营关系中是一种弱势地位。因此,在商业特许经营关系中,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关系开始之前有权要求特许人进行初始信息披露。初始信息披露制度是指特许人按照法规或者政府规章,向特定潜在的被特许人事前提供相关特许经营合同、特许经营资源信息以及其他相关的重要信息等。[2]我国对于特许人向潜在被特许人履行的初始信息披露义务属于法定义务,而不是约定义务。根据《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二十二条要求,特许人必须向被特许人真实披露包括特许人经营状况、知识产权、服务条件、特许经营费用、指导和督导办法、现有被特许人数量和经营情况以及近2 年财务报表和5 年内特许经营相关诉讼和仲裁情况等十二项内容。当出现特许人不真实、不充分和不准确履行该义务的情形,特许人对此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与此同时,为了防止被特许人的侵权行为,《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办法》第七条要求特许人向被特许人披露信息前,有权要求被特许人签署保密协议。也就是说被特许人须在签署保密协议的前提下,才可以获得特许人的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即使最终双方未形成特许经营关系,潜在被特许人也必须对特许人的商业秘密予以保护,不得向他人告之其商业秘密,也不得擅自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 二、特许经营活动冷静期阶段被特许人对商业秘密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的优点

特许经营连锁加盟的优点 一、是据零售业的资料统计,自行创业经营第一年关闭约有80%,到第五年则高达92%。加盟连锁店第一年关店约有20%,到第五年则为23%。所以参加加盟,对于想开创一份事业的人而言投资风险明显很低。 二、是加盟连锁体系可提供较吸引顾客的知名商标名称,对于顾客有很大的吸引力。 三、是加盟连锁体系经营管理经验累积得较快且有效。 四、是加盟连锁体系辅导及培训加盟者会增加日后经营成功的可能性。 五、是总部整体行销及后勤专业支持运作,在经营上比自行创业更有优势。 六、是加盟店比自行创业拥有较低廉的进货成本。七、由于总公司拥有的连锁系统、商标、管理、营运模式都可以直接利用,比起自己去独创事业在时间上资金上与精神上都减轻不少负担。对于完全没有生意经验的人来说,可以减除不安,在较短的时间内入行。八、好的总公司,为了提高整个连锁企业的商誉,都会随时开发独创性、高附加价值的商品,以产品差别化来领先竞争对手。加盟店可享受到这种好处。 九、由于总公司统筹处理促销、进货、乃至会计事务(有些公司还有全套的电脑会计系统提供加盟店使用)等。使加盟店能心无旁骛地专心致力于销售及服务。

十、加盟店由于承袭了连锁系统的商誉,等于给顾客吃下了定心丸,对于新开张的店或是不熟悉的店都会有亲切感,甚至对于新移民的加盟店主所担心的语言障碍、种族歧视问题,都可以在同一招牌下而受到维护。 十一、如果自己创业,则商品、原材料进货,可能都有种种困难。而加盟店是总公司大规模生产及订制,甚至连设备、餐桌椅、食器、杂项装备等,都可以更便宜地买进,甚至信用贷款。 十二、开张前的职前训练等种种装备工作,都可由总公司获得协助;开张后还会定期有人来做各项指导。另外如有其他私人的烦恼,也可以代为解决,如日本的连锁企业,甚至还提供包括子女教育顾问等。十三、自己独创生意,如果出现竞争对手,只有孤军奋战来应对,加盟店则有总公司为后盾,可为援。 十四、自行创业必须自己决定开店场所,而自己对该地点的好坏,往往没有信心,加盟店则可以有总公司的咨询,做立地条件评估,甚至总公司帮你找好地点。 十五、于总公司对周围环境随时作市场调查,包括顾客层形态的变化,消费倾向的改变等,使得加盟店能及早采取对应措施。 十六、盟店的成功,就是总公司的成功,也等于是帮总公司拓展市场,是总公司乐见其成的。因此总公司对业绩好的加盟店,还有奖励制定与福利。

特许连锁的基本知识

关于特许连锁经营的基础知识 什么是连锁经营 (11) 什么是直营连锁 (22) 什么是特许经营 (22) 什么是自由连锁 (22) 特许经营的本质特征是什么 (22) 特许经营与直营连锁的区别 (22) 特许经营与代理、经销的区别 (33) 特许经营与直销的区别 (44) 特许经营与传销的区别 (44) 特许经营按特许权的内容划分有哪几种类型 (44) 特许经营按特许双方的构成划分有哪几种类型 (44) 特许经营按授予特许权的方式划分有哪几种类型 (55) 什么是单体特许 (55) 什么是区域开发特许 (55) 什么是二级特许 (66) 什么是代理特许 (66) 发展特许经营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66) 特许经营发展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77) 特许合同的基本格式 (88) 如何评估特许者的发展阶段 (99) 特许经营费用一般包括哪几方面的内容 (1010) 特许总部与加盟者如何分摊广告宣传和促销费用 (1010) 怎样把握特许经营的发展规模 (1111) 如何保持特许者与特许者之间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1111) 特许总部与加盟店之间的冲突来源 (1111) 特许经营双方发生冲突,如何解决 (1212) 特许经营涉及的主要行业有哪些 (1212) 特许经营获得成功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1313) 我国发展特许经营的主要障碍是什么 (1313) 我国关于特许经营的第一个部颁规章是什么 (1313) 目前涉及特许经营的规定有哪些 (1414) 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须注意什么 (1414) 开展特许经营应在哪里备案 (1414) 什么是无形资产,它的组成要素有哪些 (1414) 什么是知识产权 (1414) 什么是工业产权 (1515) 商标一般分为哪几大类 (1515) 什么是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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