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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知识产权)专业介绍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介绍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介绍

法学(知识产权)专业介绍

人才培养目标:本专业旨在培养具有一定理工科背景,具备较高的人文素质和修养,能够了解知识产权创造、经营与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知识产权法学原理,掌握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中的法律实务知识,通晓一门外国语和计算机技术,能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中介和保护的复合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本专业主要通过系统的法学、知识产权专业教育以及相关实务培训,使学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1.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基础和人文素质,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2.了解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基本知识,掌握一定的经济学和管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基本掌握我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内容,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相关政策体系;

4.具备知识产权专业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同时兼具法学学科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5.掌握法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能够独立分析各类知识产权法律问题和法律现象,并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具体问题;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7.比较熟练的运用一门外语,能开展对外交流和资料阅读;

8.能熟练使用计算机,掌握资料查阅和文献检索的基本方法。

课程结构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总论、民法学总论、经济法学、物权与侵权行为法、民事诉讼法学、刑法分论与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律逻辑、竞争法、网络法、经济学原理、债与合同法、知识产权战略与管理等

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包括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及利用、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知识产权模拟法庭、知识产权专业实习、学术论文写作、学年论文、综合实习等

学分要求:根据“多元培养”的要求,专业学术类的总学分为155学分,

交叉复合类的总学分为147学分,就业创业类的总学分为149学分。其中:通修课程65学分,学科专业课47学分,开放选修课交叉复合类需修够12学分;专业学术类需修够20学分;就业创业类需修够14学分,第二课堂15学分,毕业论文(毕业设计)8学分。

修业年限与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谈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问题

谈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问题 一个国家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不仅影响着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途,更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前途。目前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还很薄弱,这与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很不相称。本文主要就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中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 自主创新是支撑国家崛起的主要力量,知名品牌是国家形象的代表和经济实力的体现。一个国家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不仅影响着本国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前途,更关系着整个国家的经济实力和发展前途。目前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比较薄弱,这与我国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很不相称。下边就针对我国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数量少。企业知识产权结构体系大体可以分为专利、商标和版权,其中专利和商标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成果的重要标志。近年来,我国企业的专利申请受理量和授权量及其占国内总量的比例都逐步上升,但平均比例还是很低,而且企业也不是发明创新的主力,进出口企业的自主品牌拥有量不足20%,其中出口企业不足10%。 专利技术档次不高,发明专利所占比例低。企业专利包括发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三种。其中发明专利具有原创性,重大发明专利涉及到产品和产业的关键技术或核心技术,能为产品带来较高利润,构成品牌的技术基础和价值源泉。但在我国,企业的发明专利在绝对数量和所占比例上都很低,这与发达国家存在很大的差距。 品牌名牌缺乏自主知识产权支撑,价值相对较低。虽然近期国内涌现出一批知名品牌,但多数企业由于缺乏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外贸易主要采取来料加工和承接订单方式,自主品牌不能得到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造成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中处于不利地位。 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与国外企业在华知识产权状况相比存在较大差距。1985-2004年,国外企业在华申请发明专利356865件,为国内企业申请量的3.59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简介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简介 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是中部知识产权中心,国家商标总局备案代理机构有限公司,是中国版权协会会员单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知识产权服务 代理机构,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 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工商行 政管理局指定为涉外商标代理机构, 经国家商标局备案的专业代理机构。 主要从事国内外商标注册代理、专利 申请、版权登记、品牌设计、著名商 标认证、驰名商标认证、高新企业认 证和专利咨询等知识产权法律服务。 先进的管理体制是我们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服务的有力保障;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和计算机化的商标、专利检索软件管理系统,充分满足了对大量商标、专利案件的管理要求,使我们能够对商标、专利进行监控及检索,为客户的商标、专利申请提供可靠的服务。 以“专业务实高效,助力企业发展”为服务宗旨,经过多年努力发展,目前已成为专业化综合性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凭借卓越的专业化服务和现代化管理,立足于中部六省服务于全国市场,已向国内众多企业和发明人提供了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企业、发明人和申请人的信赖。业务范围涉及商标代理、专利代理、著作权代理、品牌设计、著名商标认定、驰名商标认定、高新企业认定、质量体系认证、海外公司注册、知识产权咨询诉讼等领域。服务企业众多,服务全拿证快。 公司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并以保护和促进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为己任。目前公司提供的服务全面涵盖了知识产权事务的所有领域,从代理知识产权在法律上的确权注册事务,到为企业在具体知识产权的使用、维护、维权和培育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公司已成功为众多企业提供了系统而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高素质的优秀团队、诚信高效的服品质、大量而丰富的业务积累以及国家相关机构的支持,使郑州统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成为中国一流的知识产权专业代理机构之一。 公司为客户提供:特色化、专业化、精深化的优质服务,让您全程无忧! 公司为客户提供:“商标设计+商标免费查询+商标申请注册”一站式的特色服务。知识产权是无形资产,是全球一体化经济下的核心竞争力,我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教案设计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教案 一、教材分析 1、教学目标 (1)知识目标:知道我国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2)能力目标: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分析现实生活中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案例;能够依法维护自己作为消费者享有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不履行消费者法定义务的行为作斗争。 (3)思想觉悟目标:增强作为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观念,正确行使消费者的权利,自觉履行消费者的法定义务。 2、教学重点和难点 (1)“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既是本框的教学重点,又是难点。 (2)“消费者要依法维权,以及解决消费争议的途径”,是本框的教学重点。 二、教学设计构思 1、基本设想: (1)充分挖掘和利用教材内容。既要挖掘出教材内容的内在涵义和各个内容之间的相互联系,又要充分利用教材小字部分的案例、辅助图片和小资料栏目。 (2)积极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运用课前搜集案例、课中

自学、讨论、思考回答、课后踪迹、练习等多种方式,推动和引导学生参与教学,真正体现学生的主体作用。 (3)注重学以致用,培养探究意识。在教材知识学习完了以后,利用最近发生的“安徽阜阳劣质奶粉事件”,引导学生分析、思考、探究。 (4)适当运用多媒体教学,体现多媒体的辅助教学作用。 2、教学用具:多媒体 3、课前准备:学生搜集1-2则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案例,教师进行分类评议,并选取3则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分析。 三、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在进入新课之前,我想请同学们协助我进行一个调查。(投影)假如你购买了一本《智慧背囊》,回家后发现里面缺页,也就是一部分内容没有。当你去要求书店老板更换时,书店老板拒绝更换,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式? A、自认倒霉,下次不到这里来买书了 B、同他讲道理,坚决要求更换 C、向工商局举报 D、找几个朋友把老板打一顿,然后要求更换 E、

专利代理实务备考整理版介绍

1 专利代理实务备考整理版 以下内容以富贵鼠版主的2012年9月、10月份的两次YY语音培训和PPT资料出发,由ysp191810根据自己复习的体会总结而成,望看到此资料者能够从中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发扬光大,也预祝看到该资料的各位专利同仁能过专代考试,为中国由专利申请大国变为真正意义上的专利质量强国而努力。 连续6年考题及实务考试形式 年份主题题眼(技术特征)考察形式答题 2006 年 衣架挂钩“突起物宽度大于衣架本体宽度”答复审查意见、撰写 独权中增加技术特征 2007 年 包装体撕开包装体的带状部件答复无效、撰写 删除独权,从权合并 2008 年 油炸食品、真 空离心 增加技术特征“真空离心”答复审查意见 独权中增加技术特征;分案;单一性论述 2009 年 止鼾枕头隔板、比较器答复无效、撰写 独权删除,从权合并,并列技术方案删除 2010 年 豆浆机引流罩,引流孔撰写 找区别技术特征,新颖性,创造性论述 2011 年 瓶盖阻止尖刺部向下运动的部件提无效、撰写 无效理由;适当概括 1 / 16

2 2012 年 冷藏桶 上盖、盖体上有窗口、上盖能打开和 闭合窗口、可拆卸的冷源 给客户意见书(内容大致同答 复无效理由)、撰写 无效理由是否成立分析;删除独权、合并 从权;适当概况、单一性考察不要拘泥于考试的具体形式,融会贯通新颖性、创造性、单一性、优先权、必要技术特征等实务必考点。 考试的关键在创造性。在实务中,没有相似,差不多。如果评判创造性你觉得了两个方案差不多,例如10年考试的搅拌机和豆浆机;钓鱼钩与起重机挂钩,玩具飞机和飞机,那么创造性答复肯定会出问题,那么发明将不复存在,因为所有的发明都可以在现有技术中找到相似的。 创造性判断时,一定是技术特征相同,作用相同,技术领域相同(实用新型/发明)或相近(发明),只有当满足上述相同时,本领域技术人员才会容易的将技术特征与现有技术结合去解决技术问题,否则不能得出保护的技术方案。 考试时,特别应具有时间敏感性,时间决定了对比文件是现有技术还是抵触申请,优先权是否成立,这些均影响着新创的论述。特别是优先权,要求优先权的,一定是将权利要求逐个和优先权文件说明书内容相比。优先权有部分优先权。 无论是撰写、答复、无效过程中,均需要保证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与原始公开的技术术语相同(撰写概况例外),特别是答复,否则存在修改超范围而导致倒扣分(倒扣分比少些技术特征更多)。在实务中存在倒扣分的情况:写的权利要求无新颖性,创造性;修改超范围;分案错误等严重错误。 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中权利要求书允许修改方式: 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时,必须遵守《专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这一基本原则外,还应当符合权利要求书撰写的各项要求,同时,不得增加新的权利要求。如果原申请文件中包括了很多其他的可以保护的技术方案,为了维护代理人的最大利益,应该进行分案申请。 独立权利要求的修改 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客体的保护范围是最宽的。因此,独立权利要求的撰写与修改对于维护委托人的利益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2 / 16

自主知识产权理论及其实践意义

一、自主知识产权主要是指有开创性的基本发明 基本发明又首创发明,例如∶爱迪生的留声机、在其完成之前不存在任何记录人的声音的装置,据说当时人的们很吃惊,像这样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发明就是个基本发明。在科学技术不是很发达的时候,基本发明的数量较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基本发明的领域非常广泛,对基本发明的定义为也不像爱迪生的白知炽灯泡、,凡是满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且无类似的在先专利的发明都可以认为是基本发明。 由于基本发明要比已有的发明专利有实质上的区别或重大的技术进步,大部分是基础科学研究成果,这些开创性发明过去大部分产生于大专院校和科学院的研究所,大部分是理论性研究的成果这种发明往往到产品化时已经超过专利保护的有效期,可以无偿使用。可是近一、二十年来,国内外的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都和企业有广泛的联系,特别是技术转让和风险投资的介入,有重大经济价值的专利技术很快都转化为生产力。在西方国家都广泛采用专利网战略,在基本专利周围申请许多防御性专利,即将和基本发明相关的微小改变都申请了专利以加强对基本发明的保护效果。基本发明的威力非常强大,可以用一个典型案例来加以说明。在专利史上被称为发明大王的爱迪生在美国取得了1093件专利,这是人所共知的,而当代的发明大王之翻版---莱迈罗逊在美国取得了500多项专利,作为个人发明而大发横财的例子在中国却并不为人所知晓。莱迈罗逊的预见性惊人在许多技术领域申请了各种各样的专利,其中之一是1954年申请的"计算机控制自动装配生产系统"专利。这是一个利用传送带运送零部件的自动化装置,利用摄像机将零部件拍摄后进行信息数据化处理并输入计算机好存储,再使用条形码激光来选择各部件并对其进行加工。如果是现在的话,这种想法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在近50年能有这种想法是十分了不起的。在当时,由于计算机科学技术不够发达,他的科学构思连专利局的审查员也非常难以理解,所以经历了30年,一直到1984年才终于被授予专利权。莱迈罗逊在这一基本专利的周围,同时取得了许多相关的防御专利(或称改进发明专利)圈起了一张完美无缺的专利网。现在世界各国生产汽车、家电、计算机等高新技术领域,都广泛使用这种广为人知的自动生产系统。只要逃不过莱迈罗逊的专利网,就必须支付专利使用费,许多企业便趁早同莱迈罗逊签订合同,企图以较低的费用获得使用权。即使如此最低使用费也高达1000万美元。1992年莱迈罗逊一年的专利技术许可费收入达5亿美元,作为个人发明能有这样的收入实在是令人吃惊。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基本发明也就是人们所称自主知识产权的价值和其有何等程度的重要性。 二、改进发明也有可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有史以来最大的国际专利侵权赔偿案是美国的哈那威尔公司诉日本美能达公司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专利侵权案件。1985年2月,日本美能达公司销售一种带有自动聚焦功能的á-7000型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1987年4月哈那威尔公司以该照相机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向明尼苏达州联邦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后移交新泽西州),这一诉讼是应哈那威尔公司的请求以陪审团的形式进行。1992年经陪审团裁定:日本美能达公司的单镜头反射照相机侵犯了哈那威尔公司4项专利中的2种,美能达公司向哈那维尔公司支付专利赔偿费120亿日元和40亿日元的诉讼费。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知识产权的种类简要介绍 IP变现在当下市场愈演愈烈,由于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一个流量大的网络IP往往蕴含着千万级、甚至上亿元的市场价值。为此,了解关于知识产权的种类非常重要。毕竟你要先知道这个IP受不受法律保护,才会决定购买、融资或者经营。 一、根据国际法的分类 广义的知识产权分类也就是根据国际法的分类,主要是根据WIPO《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根据《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2条第8款规定,知识产权可以分为如下8类:(1)关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权利。(2)关于表演艺术家的演出、录音和广播的权利。(3)关于人们在一切领域中发明的权利。(4)关于科学发现的权利。(5)关于工业品外观设计的权利。(6)关于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和标记权利。(7)关于制止不正当竞争的权利。(8)在工业、科学、文学和艺术领域里一切其他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由于发现本身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中直接应用,即不具有财产性质,许多国家不把它作为知识产权的对象,只是民事权利

关系对象,承认和保护其发现者的人身权和获得物质与精神奖励的权利,迄今为止,世界所有国家与条约都不承认科学发现的知识客体的地位。 二、根据国内法的分类 我国《民法通则》对知识产权的规定如下:第九十四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版权),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第九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六条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依法取得的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九十七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现享有发现权。发现人有权申请领取发现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由以上法条可知,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或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 以上内容,讲述了国际法和国内法关于受保护的知识产权的种类标准。在这里提出这些标准,不仅在于提醒那些没有知识产权的的所有人忽略自己财产,还在于警告那些以为中国法律漏洞,随意遣返别人的IP的人,考虑一下自己违法成本的巨大,难以支付。知识产权的种类总结里有助于我们考虑更好的知识产权的归属。

专利代理人实务法条及

一、申请文件的撰写 (一)权利要求书:法24/4、细则19~22 撰写权利要求书的主要步骤:p33 思路:p95~99 权利要求书的撰写:p99~104 (二)说明书:法26/3、细则17、18、23、指南2/2 2.2和2.3 二、需背条款 专利法 第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三十三条 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是,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第二款 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 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当包括引用部分和限定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撰写:(一)引用部分:写明引用的权利要求的编号及其主题名称; (二)限定部分: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 从属权利要求只能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引用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多项从属权利要求,只能以择一方式引用在前的权利要求,并不得作为另一项多项从属权利要求的基础。 第六十五条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前款所称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是指被授予专利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或者本细则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我介绍

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我介绍 自我介绍在面试中是必然要过的一关,自我介绍得好不好也直接影响到面试的效果,那么要如何做精彩的自我介绍?下面小编为你带来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我介绍的内容,希望你们喜欢。关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我介绍篇一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今年能有机会来到这里面试,我感到非常的荣幸,对这次机会显得尤为珍贵.同时通过这次面试也可以把我自己展现给大家,希望你们能记住我,下面介绍一下我的基本情况。 我叫XX,我来自美丽的XX.性格开朗,形象可爱有一张娃娃脸,天生有一颗坦然,善良的心,在校专业技能良好,思想积极向上,通过几年来的学习,对幼教工作有了更大的信心,我热爱孩子,我的性格和年龄是我从事行业的优势,我想要找一份幼师的工作,毕竟这几年我一直学习学前教育专业,还是希望能成为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虽然我是,不过在之前我也去幼儿园实习过,工作过,就是想多增加个人的经验,总结怎样更好的使幼儿

快乐的学习,怎样保护好幼儿等.希望给予幼儿的是最好的教育.希望您能给我一次机会,你将会看到一个更优秀的我。 我曾经在XXX幼儿园工作,在XXX幼儿园里先后在不同的岗位工作过,开始我从事XX工作,随后因幼儿园需要到XX,有一定的工作实践经验,在工作上取得一些的成绩,同时也得到幼儿园的认可.通过几年的工作我学到了很多知识,同时还培养了我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关爱幼儿的精神;而我感觉到我的工作热情一直没有被激发到最高,我热爱我的工作,但每个人都是在不断地寻求取得更好的成绩,我的自我认知让我觉得贵幼儿园是一个正确的选择,这些就坚定了我应征贵幼儿园的信心和决心.所以我参加了这次幼儿园应聘并应征了XX,如果这次能面试成功,我相信自己能够在XX中得到锻炼和有获得发展的机会。 俗话说:航船不能没有方向,人生不能没有理想,而我愿成为一名无私的幼师,假如,我通过了面试,成为众多幼儿园教师队伍中的成员,我将不断努力学习,努力工作,把更多的欢乐和知识带给我的所有幼儿学子,决不辜负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个光荣的称号。 关于学前教育专业学生自我介绍篇二 尊敬的各位园长及各位老师你好!

中国仅万分之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中国仅万分之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中国仅万分之三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https://www.docsj.com/doc/974462118.html, 2007年09月04日00:43 新华网评论0条 仅有1.1%的企业获得了专利授权,其中仅0.17%的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权 新华网杭州9月3日电(记者崔静)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3日在“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说,中国将于近期建立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家会诊机制,帮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状况的综合“诊断”并提供相关咨询建议。 他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从已确立的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中选择若干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专家指导委员会和“专家会诊”机制,聘请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学者,帮助企业寻找其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的“软肋”并为其提供改进建议,同时,协助企业制定中长期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建立现代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张勤说,尽管知识产权事业在中国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取得长足进步,但知识产权制度还没有在企业中普遍建立起来,企业的创新能力不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数量仍然较少。目前全国仅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仅有1.1%的企业获得了专利授权,其中仅0.17%的企业获得发明专利权。 “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在于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 要性还缺乏清醒的认识,关注知识产权的程度不高,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经济价值和竞争价值。”张勤说。 记者还从3日召开的“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会议”上获悉,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清华大学科技园、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一汽集团等全国73家企事业单位设立首批专利工作交流站,定期选派知识产权专业人员赴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事务援助 等“上门服务”。专利工作站设站周期为两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司司长马维野说,企业专利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推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配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提供服务,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责任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八大亮点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八大亮点 亮点一:增加个人信息保护权 现今经常发生个人信息资料外泄、遭受不明骚扰事件。快递公司、通信公司等公然出售个人信息,客户信息成为公共信息在网上疯传。我们经常会遭遇这样的情形,刚在影楼拍完婚纱照,就能接到婚庆公司打来的服务电话;刚在某楼盘收完房,就能收到装修公司的客服信息。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是新增加的内容,它明确规定了,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对于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信息规定非常严格,“必须正当,必须有必要,必须明示,必须经本人同意,必须严格保密,必须承担法律后果”。 亮点二:增加安保的义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

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在旧《消法》中没有安保的义务,增加了这一条是更加明确了经营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经营者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亮点三:首次明确召回义务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 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解读:在此之前,我国只对于汽车、食品、儿童玩具等出台了相关的召回管理规定,仅限于行政法规。但新消法是首次在国家法律层面明确了经营者召回产品的义务。召回制度,可以说在更大程度上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C(精)

中国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 作者: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曾报春、任崇正、林岳澄 内容提要: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全球化,中国企业越来越多地参与国际贸易与竞争,而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和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如何面对外国企业密布的“专利网”以及国际贸易中的知识产权壁垒,有效保护企业自身知识产权,对于正在进军国际市场的我国政府和企业都十分重要。本文将针对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试从其国内外的知识产权立法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入手,浅析现存问题,尝试探讨企业如何建立以全球竞争为视点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在企业的全球化进程中政府和行业协会应有的作用,以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知识产权、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一、中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机制 自1474年威尼斯的专利法颁布至今,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已走过了500多年的历程。经过17~19三个世纪的漫长发展,知识产权的三大支柱体系——专利、版权和商标制度已基本成形。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经济全球化,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植物新品种、电子软件、生物技术相继加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列。1993年12月15日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通过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则进一步将当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推进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 目前,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工业产权领域的国际公约主要有《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专利合作条约》、《商标注册条约》等15个;版权领域主要有《保护文学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与广播组织公约》等10个;此外还有《科学发现的国际登记条约》、《保护奥林匹克会徽条约》、《集成电路知识产权条约》、《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等。这些公约,附以各国政府的协作与国际监督,共同构成一张严密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网。 在各国国内立法上,美、日等经济强国根据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纷纷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国内立法,如美国的宪法第一条第八款、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贸易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海关条例等法律均涉及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的内容,更将对美国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扩大到世界范围内,通过制定和实施纯属国内立法的贸易法301、337等条款,强化对外国企业、甚至国家的侵权行为的制裁。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立法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国家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著作权集体管理条

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介绍

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 一、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 1、是否有知识产权管理规章。 2、是否有知识产权工作奖酬机制。 3、是否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4、企业在生产、经营、销售、研发、保护过程中是否运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 5、企业知识产权宣传培训人次。 6、是否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和利用。 7、企业是否有知识产权纠纷。 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情况介绍: 在过去的三年,公司在知识产权工作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知识产权机构建设 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为了保证公司专利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在2011年成立企业技术中心,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领导,同时配备了专门的班子,由专人负责全面管理公司的知识产权工作,设有专职及兼职人员共3人。为推动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公司颁布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使知识产权管理不断规范化、科学化。 二、商标及专利申报 近年来由于公司采取有力措施,商标及专利的申请工作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公司商标品牌已在国内已有一定的知名度,公司今年年初已开展商标注册工作,截止到2018年10月,我公司共申报3项发明专利、9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都已经取得授权。 三、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壮大知识产权力量 为提高公司管理人员知识产权意识,公司从加强培训入手,通过对专利法及其基础知识的学习,极大提高了公司员工的专利意识和管理者水平。同时公司还非常重视人员队伍的培训,多次邀请工商局有关人员到我公司进行商标辅导,为了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公司每年还拿出巨资重奖科技带头人、专利发明人及科技拔尖人才。 四、提高知识产权工作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作用 公司在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工作中,十分注重专利文献的利用工作。在研究开发新产品之前,搞好专利文献的检索工作,避免了对已有技术的重复研究开发,在研究开发过程中,通过对现有专利技术优、缺点的分析,更有助于新技术的创新发展。 五、下一步的工作目标 1、根据公司发展方向来建立自己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公司拥有的专利、品牌、商标、研发机制等专有知识的潜在价值和优势,使公司的无形资产价值最大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十大经典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自1994年1月1日实施以后,确定每年的3月15日为消费者的节日。十多年来,《消法》对保障市场经济秩序、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的社会发展,发挥了巨大作用。十多年来,消费者维权走过了艰辛的道路,出现了许多“首例”、“第一”的维权经典案件。这既是我国《消法》重要作用的体现,又是我国消费者走向成熟的标志。我们撷取10个案例进行点评,借以回顾这些年的维权历程,并张扬为消费者维权的消法精神。 向收餐具费现象说不 ———对巧立名目重复收费予以抵制 2008年初,消费者冯某在烟台市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就餐时,工作人员没有向消费者讲清楚可以选择收费与免费的餐具,收取了消费者餐具费12元。冯某将此事投诉到烟台市消协,杨柳居酒店胜利路分店的负责同志得知此事后,立即到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赔礼道歉,退回了多收的12元餐具费,并且补偿了由此而产生的其他的合理费用。 点评:消费者在就餐时,餐饮企业提供包括经消毒达到卫生标准的餐具、餐巾等配套服务,是长期以来已获社会共同认可、约定俗成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行业服务标准,是经营者的随附义务,也是消费者接受就餐服务时的前提。服务产生的费用是经营成本的一部分,其费用已包括在菜肴价格内。现在,部分餐饮企业将这些长期以来向消费者提供的配套服务,改为收费服务,实质是变相降低与消费者约定的服务标准,转嫁随附义务,违背了餐饮业的诚信原则。而众多消费者是在就餐时为了避免与经营者发生冲突而被迫接受额外收费,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受到了侵害。消费者巧立名目重复收费,应予抵制。即便使用了收费餐具也可拒绝“埋单”。 行使舆论监督权韩成刚反诉未获补偿 ———对经营者进行监督是消费者的法定权利 韩成刚于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间,先后在一些报刊上发表了一系列矿泉壶有害健康的文章,提醒消费者“慎用”和“当心”,并对相关公司的广告点名进行了批评。生产矿泉壶的百龙公司、天津市天磁公司等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6年6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认定,韩成刚从维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依法行使了舆论监督权,没有侵害天磁公司等商家的名誉权。韩成刚继而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天磁公司等5被告侵害其舆论监督权,要求被告赔偿4.89万元。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裁定驳回其起诉,理由是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已依法对韩成刚的舆论监督权给予了保护,韩成刚不能就同一事实再次起诉。但韩成刚因被诉所受到的损失却没有得到补偿———山西法院并没有支持其损害赔偿的反诉,北京法院也不予支持。 点评:本案是《消法》施行以来首例消费者个人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的诉讼。对于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者个人有权进行批评监督。天磁公司等商家起诉韩成刚侵害法人名誉权,无疑是对韩成刚正当行使监督权的妨害,韩成刚因诉讼所受到的损失同天磁公司等商家的侵害行为有因果关系。因此,韩成刚以天磁公司等5商家为被告起诉其舆论监督权受到侵害,请求赔偿,这是韩成刚应有的权利。 为索赔2.20元邱建东自费数千出庭 ———向服务欺诈索赔的尝试 1997年1月,邱建东到北京出差期间,发现两家公话代办处在收取电话费时,没有执行邮电部关于夜间、节假日长话收费半价的规定,分别向其多收了0.55元话费。于是邱建东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和东城

最新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提纲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 条提纲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一、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 ,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幼儿教育专业介绍

幼儿教育专业介绍 一、行业前景 幼儿教师作为一种职业,与其他专业和职业有其共同性,更有其特殊性,她的工作对象是幼儿和学生。幼儿教师是培育幼苗的园丁,也是良好人格的启蒙者和塑造者。职业高尚,学生爱戴,社会尊重,工作安全,职业稳定,待遇较好。 ××同学您好!您报读我校幼师专业,经过琴、唱、书、画、舞等专业技能的系统训练,你的个性会更加完善,气质会更加端庄,举止更加高雅。且能掌握正确、科学的管护、培养和教育孩子的方法与技能,这对你将来成家立业,构建和谐家庭,培养孩子健康成才,都有极大的帮助。长期与幼儿相处,能使你永远拥有一颗快乐的童心,永葆青春与活力。报读幼师于国于家于己都十分有利。 二、专业的就业前景就业方向 随着经济的发展,每个家庭对孩子成长的期望值越来越高,他们对孩子在婴幼时的各项素质的培养和创新意识的培养高度重视,而这一重任就自然的落在幼儿教育的职能部门——各大、中、小型幼儿园身上。因此、幼儿教育事业将得到迅速的发展,也就需要要一大批懂得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具有现化幼儿教育理论的技能的专业教师。幼儿师范这一专业正是为适应这一发展形势而开设的,这一点从我校往

届幼师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就可充分说明。本专业学生毕业后主要面向以下岗位就业或继续升学。 1、面向各类幼儿园从事幼儿教育和幼儿园管理工作。 2、面向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文员工作。 3、可报考幼师类的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 4、面向音乐、舞蹈各类培训机构任教。 三、专业培养目标 培养思想正、专业技能精、业务能力强的幼儿教育的专业人才。毕业生必须具备弹、跳、唱、画、说、写、玩等七项基本功,掌握现代幼儿教育理论及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懂得电脑操作、能运 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有健康的心理和身体素质。 四、主要课程 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音乐、琴法、舞蹈、书法、美术、现代教育技术、电脑操作、写作等。五、获取证书: 中专学历证书、国家劳动局职业资格认证等相关专业技能证书。

知识产权现状及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专利代理实务重要法条 一、专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第五条对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 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 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第二十二条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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