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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规定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规定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规定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包括工程施工质量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条中间产出品和最终产品的质量验收,是从过程控制和终端把关两个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建设单位所要求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实现项目的投资效益。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是项目建设程序的最后一个环节,是全面考核项目建设成果,检查设计与施工质量,确认项目能否投入使用的重要步骤。

第四条为了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规定》。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所有项目。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六条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01 )和各专业配套的验收规范。

各专业配套的验收规范截止目前有:

(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4)《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5)《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

(6)《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

(7)《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

(8)《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9)《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10)《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

(11)《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

(1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13)《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第七条电力工

( 1)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2) 国家颁布的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 3) 部颁布的《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简称“验标)”。

(4) 部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

( 5) 部颁布的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规定等。

(6) 引进机组的“技术合同”、“协议、”设备资料标准、规范等。第三

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有关术语

第八条验收

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第九条检验批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检验批是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一般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第十条主控项目

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例如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纵向受力钢筋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上、下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等都是主控项目。

第十一条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项目都是一般项目。例如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除了主控项目外,“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 倍”,“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等都是一般项目。

第十二条观感质量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评价结论为“好、” “一般”和“差”三种,对于“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进行补救。

第十三条返修

对工程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第十四条返工

对不合格的工程部位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第四章质量检查验收的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质量检查、验收,是在施工单位自检、互检、专检基础上进行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施工完毕,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出自检记录,向项目监理单位提出报验申请(A4 表),监理人员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验收。施工单位没有按规定进行自检、提不出自检记录,监理工程师应拒绝检查、验收,整改后重新报验。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价考核制度,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做出检查结论。

第十七条专职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岗位的资格,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施工以前,施工单位应按专业向项目监理单位申报“质量验评范围”一览表,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时严格执行。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实施以前,施工单位应向项目监理单位申报质量检验计划,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下发实施。

第二十条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所有的施工项目都有权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及时发出监理工程师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质量验评范围”一览表是指监理工程师法定参加验收、评定的施工项

目,并非“质量验评范围”以外的施工项目,监理工程师就没权进行检查。

第二^一条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是以抽检方式进行的检查验收,并非是所有项目都进行全数检查,通过抽检和检查验收的实际情况,虽然不是全数检查,如果心中有底,也可对检查结果做出结论。

第二十二条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记录,不能以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代替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记录;施工单位的自检记录也不可能代替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记录

(内容不可能完全相同)。检查验收记录的内容应以检查验收的数据为准。

第二十三条隐蔽工程不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得进行隐蔽覆盖;隐蔽工程未经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四条严格工序间的交接检查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完工或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第二十五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必须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检验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这种情况是指主控项目不能满足验收规范规定或一般项目超过偏差限制的子项不符合检验规定的要求时,应及时进行处理的检验批。其中,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返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应允许施工单位在采取相应的措施后重新验收。如能够符合相应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则应认为该检验批合格。

第二十七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这种情况是指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问题,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该检验批应允许通过验收。

第二十八条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这种情况是指,一般情况下,规范标准给出了满足安全和功能的最低限度要求,而设计往往在此基础上留有一些余量。不满足设计要求和符合相应规范标准的要求,两者并不矛盾。

第二十九条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这种情况是指更为严重缺陷或范围超过检验批更大范围内的缺陷,可能影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手册范本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手册 中国建筑工业2002年8月第一章 概述 建国以来,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经历了曲折发展过程。一方面伴随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就建设工程程序、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队伍建设、组织管理、科学施工、质量监督检查等诸方面作出了一系列具体规定,使建设工程质量在法制建设的轨道上得到不断发展,水平逐步提高,并建成了一大批适用、安全、经济、质量上乘的建设项目,为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工程建设受各种因素的干扰和影响,有关规章制度得不到实施,致使一些时期、一些地区、一部分工程质量低劣,工程质量事故频繁发生,造成严重的后果。综观50多年的发展历程,全国建设工程质量状况有过几次比较大的起伏。 第一次,1958年以后一段时期,我国经济建设实现“大跃进”,在极左思想严重干扰下,一五时期建立起来的有关工程质量的规章制度遭到破坏,有的被明令废除。工程建设不讲基建程序,搞“快速施工”,“放卫星”,呈现瞎指挥和盲目蛮干的局面。在此时期,因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国家财产损失严重。对此,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云同志主持召开工程质量现场会,强调必须恢复和建立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制度,这对于遏制当时工程建设事故频繁发生的局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第二次,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我国工程建设一度处于无政府状态,重大恶性事故不断发生。1976年粉碎四人帮后。国家建委狠抓工程质量,要求建设工程战线开展全面质量管理,全国大打工程质量翻身仗,使新时期的工程质量得到恢复性的发展。 第三次,1979年以后的一段时期,由于建设规模的迅速扩大,大量农村建设队伍通入建设市场,这批人员业务素质较差,在施工中忽视操作规程,导致工程下滑,不少工程留下严重质量隐患。面对全国严峻的工程质量形势,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陆续采取果断措施,对质量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开展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并提出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综合治理的对策措施,使全国工程质量好转并呈稳步上升趋势,合格率逐年提高,重大工程倒塌事故减少,贯彻治理整顿方针取得预期效果。 进入20世纪90年代,我国经济建设处于“两个根本转变”的重要时期,各行各业提出“质量兴业”的重要方针,工程建设坚持高质量严要求,许多大中型建设项目,由于各级领导重视,建设过程中实施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工程质量提高较快,有的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但就全国建设领域而言,工程质量仍存在整体水平较差的状况。 近几年来,针对工程质量现状,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工程质量要治差”的方针和政策。但在实践中,由于一些地区、部门和单位忽视工程质量,建设市混乱,执法监督不严,腐败现象严重,工程质量问题得不到根治。 第一节质量管理工作的发展 质量管理的发展已经过一个世纪,系统地考察历史,每20年,质量管理会发生一次重大的变革。在工业生产发展初期,可以说操作者本身就是质量管理者,一个工人或几个工人负责加工制造整个产品,实际上每一个工人都产品质量的控制者。这是19世纪末所谓操作者的质量管理阶段。 第二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一、建筑工程特点 建筑工程项目是由一个建筑物(房屋或构筑物)或是一组建筑物的组合。这些建筑物竣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 范围 1.1 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 E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1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 《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 《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 《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 《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 《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 《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3.1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 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 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 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 万元者(含10 万元)。 3.5 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 职责 4.1 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 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4.1.2 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 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 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4.1.5 建设单位工程部参加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配合广西电力建设质量监督中心站进行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评定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有权对各种违反规程、规范、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等的工程项目行使否决权,有权签发停工通知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一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一、总则 1、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统一准则。 3、本标准依据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编制。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必须与本标准配全使用。 二、术语 1、建筑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筑工程质量:反映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3、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以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4、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5、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理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6、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生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第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7、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8、交接检验: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的活动。 9、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10、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11、抽样检验:按照规定的抽样方案,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目中,按检验批抽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3213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规定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1质量验评范围主要包含:质量检验评定项目的划分;各单位工程检验范围;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标准的套用。 1.2施工承包商应按照“验标”要求,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所承建工程的质量验评范围,并提出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报审表(见附表19),由监理单位核定。 1.3工程质量检验评定项目按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划分顺序逐级进行。

1.4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应按“火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依次进行质量检验及评定。 1.5检验批、分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由施工承包商逐级验收。如检验批、分项工程属于四级验收,由施工承包商提出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部进行验收并核签,同时核查材料的出厂合格证件、试验报告、施工记录等有关资料。 1.6检验批、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完工,并签证了“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表式见20xx年国家发改委“火力发电厂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表式”)的基础上,由承包商负责填写“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交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核签。 1.7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在所含分部工程完工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措施方案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法及 措施

1、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方案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质量标准所规定的检查项目,用国家规定的方法和手段,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进行质量检测,并和质量标准的规定相比较,确定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主要包括工程的隐检、预检、分项工程的交接检查验收、工程分阶段结构验收、单位工程竣工检查验收几个部分。 一、在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以下质量检查、测试、验收制度。 1、开工前检验制度 开工前检验的容及要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经审核并依据此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计划;施工前的工地调查和复测已进行,并符合要求;各种技术交底工作已进行,特殊作业、关键工序已编制作业指导书;采用的新技术、机具设备、原材料能满足工程质量需要。 2、施工过程中检验制度 施工中应对以下工作经常进行抽查和重点检验:施工测量及放线正确,精度达到要求;按照图纸施工,操作方法正确,质量符合验收标准;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完善,记载真实;

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砼、砂浆试件及土方密实度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测实验和验收,试件组数及强度符合要求;工班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有交接记录;工程日志薄填写要符合实际。 3、定期质量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月、工程队每周组织一次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质检部门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找准主要原因,提出改进措施,限期进行整改。 4、检查程序 自检→互检→班组长检查→队技术人员、专检人员检查→项目部工长检查→项目部专职质检员→监理工程师施工队提前两小时申报,同时要说明申报部位和施工队自检情况,然后向专业工长报验,合格后向安质部申报,专职质检员检查合格后申报监理。 5、原材料、半成品、设备及各种加工预制品的检查制度:订货时应依据质量标准签订合同,必要时应先鉴定样品,经鉴定合格的样品应予封存,作为材料验收的依据。产品的进货验证由专业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员)和材料员三方验证合格后,方可使用。 6、班组的自检和交接检制度:完成或部分完成施工任务时,应及时进行自检,如有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进行返工处理,使其达到合格的标准。经工长组织质检员和下道工序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管理制度 1.范围 1.1本管理为进一步落实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适应NOSA五星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所有标段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内容和方法。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以及NOSA五星管理体系运行中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1《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制度》 2.2《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3《火电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4《电力建设消除施工质量通病守则》 2.5《火电工程重点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6《火电工程质检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2.7《火电机组移交生产达标考核评定办法》 2.8《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9《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2.10《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 3.术语和定义 3.1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将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无法进行复查的工程分项。 3.2中间交接与验收:是指土建工程完工后交付安装前的交接验收工作。如设备基础、建筑物等交付安装前的验收。

3.3施工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现场储存、装卸运输、施工操作、完工保管等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与设计规定不符或其偏差超出标准允许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调整试运过程中,由于施工原因造成设备、原材料损坏,且损失达到规定条件者,均属施工质量事故。 3.4一般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10万元者(含10万元)。 3.5记录质量事故:未达到一般质量事故条件的质量事故。 4.职责 4.1建设单位工程部职责 4.1.1建设单位工程部为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质量管理的职能部门,设有专职的质量监督工程师和每专业至少一名兼职的质量技术工程师,严格按照国家和部颁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设计单位与制造厂提供的图纸、技术说明书和标准、合同和经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确认的质量要求开展质量监督、检查、验评工作。 4.1.2建设单位工程部应组织建立由项目监理部、施工单位、质监站、设计单位等共同参与的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以正式的文件进行确认。其职责包括:确认验收标准并监督检查设备制造是否符合有关标准以及在加工过程中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工程重点项目的质量,工程质量问题的分析及处理,监督检查机组达标投产工作等。 4.1.3某电厂一期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验评的范围,涵盖本工程设备监造及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 4.1.4建设单位工程部组织编制单位工程的编号,其中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名称和编号按验标的要求划定,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北京中达联乌拉山发电厂监理部 二OO四年五月

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监理对工程质量控制行为和对工程实体质量的控制,明确验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监理对承包单位承担的分部、分项及 单位工程施工阶段施工质量的验收工作,包括施工、设备、材料质量的静态状况的质量验收,不包括调试阶段和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 2.2有关质量见证办法参见《建筑及安装工程质量见证实施细 则》。 2.3对施工组织设计及作业指导书的审查和文件见证参见《施工 指导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2.4对承包单位试验设施的考核,参见《建设工程从业资质验证 实施细则》。 2.5对材料/购配件/设备的管理参见《设备/材料管理办法》。 2.6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参见《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办法》。 2.7对现场设备质量的检验参见《设备/材料开箱验收管理办法》。 3. 引用标准 国务院令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电力行业标准《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电力建

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建设部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各专业)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 国家电力公司: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导则》 4. 职责 4.1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由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 施,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专业的质量验收进行具体实 施。 4.2本制度由监理部的工程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5. 内容与要求 5.1确定工程质量验收的阶段 (1)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所承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内容,确定工程的验收阶段。 (2)工程项目验收阶段一般划分三个阶段: 1)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2)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3)整体工程的质量验收。 5.2 质量验收的分级和管理 (1)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和评定标准》,分为四级验收三级管理。

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一、结构 二、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做好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新能能源化工工程建设质量,依据《新能能源化工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制定本规定。 范围、原则、管理职责 分类规定验收工作 验收标准可以作为附件列后 三个验收的关系? 建议两个办法:按照验收的流程进行顺序安排; 按照验收的不同类别进行安排制度的结构 1.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 1.1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价考核制度,并作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2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2.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以及涉及的国外标准、规范等。

1.2.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设计文件及国家、行业现行规范标准的要求。 1.2.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1.2.4工程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1.2.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方进行验收,并应形成书面验收文件。 1.2.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2.7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2.8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2.9工程的感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新能能源化工建设项目是由多个单位工程(生产装置系统,主要配套系统,次要配套系统和一般配套系统等)组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是指:当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建成后,装置系统、设备及其附属系统经调试及单体试车合格后进行的验收。 2.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1工程项目按照工程合同规定,施工图,技术变更设计文件要求全部施工完毕,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能够满足使用要求。 2.1.2工程达到窗明、地净、水通、灯亮及采暖通风设施运转正常。 2.1.3设备及其附属系统调试试运转达到设计要求。 2.1.4施工现场达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2.1.5技术档案资料文件完整齐全。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 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最新 版) 1总则 l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制订本细则。 l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l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 l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

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 l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 2质量管理目标 l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l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l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 l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 3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3.1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 l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l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 l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档案编号:ECSY-Z-009-012 安哥拉SOYOI联合循环电站 建设与安装项目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CMEC安哥拉SOYO 1现场项目部

工程质量管理与验收规定 1.管理概述 1.1.范围 1.1.1.本规定描述了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程序和内容以及质量检验要求、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程序以及质量检验等级评定等内容。 1.1. 2.本规定适用于CMEC安哥拉SOYO1工程项目单位(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2.1.《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1 2012) 1.2.2.《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2~8) 2009) 1.2.3.《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 5190.(1~9) 2012) 1.2.4.《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 5277-2012) 1.2.5.《特殊过程控制规定》 1.2.6.《不合格品和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3.定义:本规定采用下列定义: 1.3.1.一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班组级质量自检验收。 1.3. 2.二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工地(队)级质量复检验收。 1.3.3.三级质量验收:施工承包商项目部承担的质量验收。 1.3.4.四级质量验收:CMEC安哥拉SOYO1现场项目部和项目管理公司承担的质量验收。 2.职责 2.1.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 2.1.1.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2.1.1.1.质量管理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 2.1.1.2.工程材料、设备进场复验检查制度 2.1.1. 3.计量器具、仪表与试验设备检验检定制度 2.1.1.4.质检员岗位责任制度 2.1.1.5.施工工序检查与验收制度 2.1.1.6.质量监督抽样检查制度

(完整版)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1 验收程序 1.完成一个分项工程的所有检验批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验收记录,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并报请咨询监理单位对检验批、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2.完成一个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后,由项目部收齐质量控制资料,在咨询监理单位组织下指挥部有关人员参加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指挥部及时与桂林指挥部联系确定,桂林指挥部代表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咨询监理单位对管段内的单位工程进行验收。公司酌情参加单位工程验收,或对单位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情况进行抽查。参加施工的相关项目部准备好相关资料。 2 检验批的验收规定 检验批的合格规定: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主控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其实测值必须在允许偏差范围内,不允许超差;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对于一般项目中有允许偏差的抽检点,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其中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对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分为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两个方面。 实物检查: 1.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的进场验收,是把好施工质量的第一关,参照验标不同专业明确的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案; 2.对施工过程中较为重要的如混凝土强度等的检验,应按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及各专业验标规定的方案进行检查; 3.对工程实体中以计数检验的项目是按各专业验收标准规定的

方案进行检查,并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率进行判定。 资料检查:检查内容既包括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合格证和其他质量证明文件,又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交接检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各种检验、检测报告。 主控项目所规定的质量要求必须全部达到合格,主要包括以下三项: 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材质、规格、数量等,如钢筋、水泥、电缆的质量,路基填料的质量,检查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质量证明文件,并对重要的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或试验,安装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结构的强度、刚度、耐久性、稳定性及系统的工作性能等,如混凝土的强度、路基压实质量等。 工程实体的关键几何尺寸,如涉及限界的结构外形、设备安装位置,以及有允许偏差但必须控制在允许偏差限值之内而不能超差的项目。 一般项目要求全部达到合格标准。但对于有允许偏差的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有专门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超过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3 分项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对其所含检验批质量的统计汇总,检查核对检验批是否覆盖了分项工程范围、检验批验收记录的内容及签字是否齐全正确。 4 分部工程的验收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验

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制度整理版

一、施工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一)规定各管理层次对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权限; (二)指导组织对工程项目各施工分部(包括分包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工作。 第二条范围 (一)用于承包责任范围的施工项目所涉及的人员、活动、场所。 (二)公司采用“三、二、一”检查模式即恩施市城区工程每月不少于三次,各县市工程每月不少于两次,乡镇及偏远工程不少于一次。 第三条责任 (一)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施工质量检查活动; (二)施工员负责作业活动时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质量员负责施工项目内部自检及质量评定工作; (四)技术负责人负责指导检验活动的规范性; (五)资料员负责准备外委检验及监理监督检查所需提供证据。 第四条质量评定办法和等级划分 (一)各项目应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分解进行质量检验; (二)应明确施工质量的检验依据,检验依据来自于施工图纸、说明书、操作规程、施工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评定,是对分项工程进行综合的质量签发,发现施工质量问题应及时补救处理,把质量事故消灭在施工过程中;

(四)单位工程质量的评定时对整个单位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全面签订,作为评定单位工程质量的主要依据; (五)质量评定份“优良”、“合格”两个等级,评定条件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六)质量评定记录数据应保留允许偏差范围,方便比对; (七)所有质量评定的记录应予以保留; 第五条检验评定步骤、方法的要求 (一)各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质量意识,同时对所用材料、设备、半成品、构配件进行自检; (二)协作施工人员,在工作组内部开展互检; (三)施工班组质量员和班组长在下班前或工程阶段完成后,组织人员项目检查当日完成工作质量; (四)主要工序交接时由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交接检查; (五)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时发现质量问题未处理完毕前,不得实施下道工序施工; (六)施工过程中,在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质量员负责抽检各个分项工程质量情况; (七)大面积砼浇筑、焊接、喷漆等难以实施检验的过程实施前,因对操作人员、设备、技术资料、施工方法实施确认,施工人员因填报“操作申请”,批准后开始施工; (八)长时间观测项目,应保持施工日记,作为施工检查的记录;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 一、质量检验实施细则 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质量管理控制,现场质量工程师负责工序的检查,分部、分项、单位工程的验收,工程检查,报验和监理签证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质量意识教育和技术、技能培训,及时发现质量隐患,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把工程质量控制贯穿于施工的全过程。 1、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审核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认真详细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错误及必要的设计变更,应及时向设计、监理单位提出 2、施工测量放线,放线实行“双检”制,大中型建筑工程由公司、项目部双检,一般工程由经理部采用不同人或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测量记录要规范,字迹工整清晰,主测人员要签字。 3、水泥、钢筋、砂石料等各种原材料进场,应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质量不合格或质量合格证明书,质量检验报告等凭证不全者,不得进场。 4、原材料应按指定地点设置,经试验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5、对施工中的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必须事先编制详细的质量措施和技术操作标准,施工中必须派技术人员 6、试验人员须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做到各种

试验数据齐全、真实、资料完整。 7、质检工程师根据建设单位和监理工程师要求检查程序,配合监理工程师及时认真进行工序,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工作。8、质检工程师认真阅读设计文件,掌握设计尺寸,每道工序完工后,会同技术人员及时进行自检,填写有关检查证,核定合格后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专项检查,并及时请监理工程师进行签认。 9、质检工程师该经常深入现场,发现违反设计、施工规范或技术操作规程的行为,除向当事人进行教育、帮助和提出纠正意见外,还应填写“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应进行必要的处罚,对因质量问题及人身安全或对以后工程质量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有权决定停止其施工作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10、项目经理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经理带队,安质、工程、物资、试验等部门人员参加的对在建工程的质量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整改,同时核查考核相关部门的工作质量以及质量控制情况,并将检查结果行文通报,奖优罚劣。 11、出现工程质量事故较小的情况下,可采取返修或返工,构成一般以上事故,应及时在24小时内报公司分管领导、公司主管部门,共同制定处理方案,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材料进场检验 坚持材料进场检验制度,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使用前符合技术规范的质量要求。 (1)严格控制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施工中所用的材料均应具有相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项目部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 质量验收制度 北项目部 年月日

1 管理流程 1.1 检验批质量验收管理流程

1.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流程

2 管理规定 2.1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

验批。 2.2 检验批工程 2.2.1 检验批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2.2.2 检验批合格质量符合下列规定: ⑴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检查验收合格。 ⑵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2.3 检验批验收含资料检查和实物检验,在施工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同时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在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 2.2.4 检验批工程由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技术人员、施工工长等进行验收。 2.3 分项工程 2.3.1 分项工程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建筑分项工程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P11-17页)的工程划分表执行。 2.3.2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⑴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⑵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2.3.4 分项工程由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工长、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验收,同时填写分项质量验收记录。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并填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2.3.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在检验批验收基础上进行。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部专业技术负责人、专业工长、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签认。 2.4 分部(子分部)工程 2.4.1 分部工程的划分按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P11-17页)的工程划分表执行。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规定与方法 一、施工过程的工程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 2.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检验批是工程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序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检验批合格的条件有两个方面:资料检查合格、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合格。 3.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符合下列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相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项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条件是:首先,各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必须已验收合格且相应的质量控制资料文件必须完整,这是验收的基本条件。此外,由于各分项工程的性质不尽相同,因此作为分部工程不能简单地组合而加以验收,尚须增加以下两类检查项目: 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的安装分部工程应进行有关见证取样或抽样检测。

2)观感质理验收,这类检查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测量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经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对于评价为“差”的检查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补救。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样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的规定。 5)观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施工项目竣工质量验收程序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通常可分为三个阶段,即竣工验收的准备、初步验收(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竣工验收的准备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均应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其中建设单位应完成组织竣工验收班子,审查竣工验收条件,准备验收资料,做好建立建设项目档案、清理工程款项、办理工程结算手续等方面的准备工作;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施工单位应及时完成工程收尾,做好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包括整理各项交工文件、技术资料并提出交工报告),组织准备工程预验收;设计单位应做好资料整理和工程项目清理等工作。 (2)初步验收(预验收)当工程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后,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将全部资料报送监理单位,申请竣工验收。监理单位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竣工报验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师,对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经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质量验收管理规定及奖罚条例

项目质量验收管理规定 及奖罚条例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濮阳建业壹号城邦 濮阳天和苑社区(一期)质量验收管理制度及奖罚条例 2012年7月4日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CHINA CONSTRUCTION SEVENTH ENGINEERING DIVISION CORP.LTD. 审批栏 编制人:年月日 审核人:年月日 批准人:年月日 目录

一、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及规定 1.1验收、结算程序 工序施工→班组、劳务方工长分别自检合格→劳务方工长向项目部专业工程师报送工序验收单,专业工程师检查合格(完善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项目部专业质检员进行质量检查→劳务方工长和专业工程师组织整改(如专业质检员提出存在质量问题)→专业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向劳务方工长发工序合格验收单,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劳务方区段负责人收集工序合格验收单交项目部生产经理→生产经理验收工序验收单签发施工任务单(没有工序验收单的部位不予签发施工任务单)→预算员根据施工任务单给予结算 1.2 工程质量验收相关制度 1.2.1 一次性验收通过制: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过程控制,各施工班组要做好自检工作,将一切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减少不必要的返工,以确保每道工序一次性验收通过。 1.2.2 加强全面控制:在保证各分项工程主控项目全部合格的基础上,更大的提高一般项目的合格率,这样才能更大的提高一次性验收通过率,从而加快施工进度。 1.2.3专人负责自检后报验:由于本工程存在单体工程数量多、参与施工的班组较多、场区较大等特点,工程报验工作量非常大,各单位工程专业工程师负责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持工序验收单和相关施工资料向技术质量部报验,以便技术质量部更好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 一混凝土施工时的质量控制 1,混凝土浇注前应检查钢筋、模板,清理杂物,特别是梁内及板内不得有任何杂物,模板在浇注混凝土前必须浇水湿润。 2,现浇板采用S形路线浇注,原则为在返回浇注时,先浇带未初凝,以免造成施工缝。 墙、柱必须分层浇注,分层浇注高度不得大于2米。混凝土振捣时要注意,振捣不得过度,以防胀模,但不可漏振。墙、柱根部、柱头在浇注前注入少量高标号水泥砂浆后再浇注混凝土,以防止烂根。严禁出现露筋;孔洞;裂缝等现象,如在拆模后发现影响结构安全的露筋漏振现象;必须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及质检人员出具处理方案后方可进行处理。在拆模后发现的一般缺陷如(麻面:缺棱掉角)必须及时处理。 3,板面找平,板面必须用大托板一次性刮平,柱芯及楼梯边缘等部位用小木摸摸平后在混凝土表面无明水时进行二次摸压,注重楼梯踏步部位;在二次摸压时必须做到棱角分明表面平滑美观。 4,板面标高,在混凝土浇筑时,用小线挂于柱筋上的水平点上根据技术人员给出的标高尺寸用米尺随浇筑随测量,表面平整度允许误差为8mm,板面标高允许误差为正负5mm。

模板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标准 支模方法必须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对现浇板模板平整度须严格控制。 模板支设前将水平标高线(上500线)抄测到框架柱或暗柱钢筋上,支模时将线绳挂在上500线上,利用上500线随时校正模板标高。项目部验收时采用水准全部验收。 模板平整度的控制:立柱上水平铺设的方木间距不得大于300mm,且方木铺设前需抄平,模板接缝宽度不大于1mm。板模的水平度以及平整度应严格控制,在模板铺设后应抄平,使板两端高差不得超过5mm,平整度不得超过5mm。板模板与梁模板之间的接缝(即棚边)此接缝必须平直。 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均不得遗漏,安装必须牢固,位置准确,模板验收允许偏差如下: 板面开间±5mm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3mm 预埋螺栓中心线位置2mm 预埋螺栓外露长度+10mm 0mm 预留洞中心线10mm 预留洞截面内部尺寸+10mm 0mm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轴线位置:5mm 底模上表面标高±5mm 截面内部尺寸(基础)±10mm (柱、墙、梁)+4mm -5mm 层高垂直(全高≤5m)6mm

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

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检测的规定 (一)见证取样送检 一)一般规定 一、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均要见证取样送检,主要有 以下八类: 1.用于承重结构的砼试块; 2.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试块; 3.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及连接接头试件; 4.用于承重墙的砖和砼小型砌块; 5.用于拌制砼和砌筑砂浆的水泥; 6.用于承重结构砼中的掺加剂; 7.地下、屋面、厨浴间使用的防水材料; 8.国家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其它试块、试件和材料。 二、检测单位必须是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资质认可和质量技术监 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并发证的单位。 三、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见证人员和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应具备相应资质(上岗 证),并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履行相应的签字手续。 四、检测单位应按检测委托合同,向建设单位或由其授权的监理单位提交检测 报告。建设(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检测报告原件提供给施工单位。 二)检测试件制取 一、材料复试 1.钢材 ①同一牌号、炉罐号、规格交货状态下,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光园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每60T,冷轧钢筋每20T,冷轧扭钢筋每10T为一验收批; ②冷轧带肋钢筋每盘(捆)为一验收批; ③不足一个验收批的按一个验收批计。 2.钢筋连接接头 ①点焊、闪光对焊200件为一批,取6个试件; ②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预埋件电弧焊等300件为一批,取3个试件; ③机械连接每500个同批号钢套管连接为一批,随机取3个试件。若不合格,重新取样、送检、直至合格。 3.水泥 ①同一生产厂家、等级、品种、批号且连续进场的,袋装第200T为一个检验批,散装的每500T为一检验批; ②不满足上述条件和数量的,每进场一批为一个验收批。 4.砂、石 ①用大型运输工具运到现场的,每400m3或600T为一验收批; ②用小型工具运到现场的,每200m3或300T为一验收批; ③不足上述数量的,亦为一检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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