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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河北经贸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姓名:樊敏娜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财政学

指导教师:石树鹏

20090401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摘要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国家、各类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其功能在于保障农民在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能享有基本的生活保障。自上世纪80年代至今,经过20多年的不断摸索、实践,我国己经形成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雏形,但还是不够完善。在“三农”问题逐渐成为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的大背景下,如何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当前摆在政府、学者和全社会面前的重要课题。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时代要求,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应对城市化和老龄化的迫切要求,更是缩小城乡差距的现实要求。

本文从制度发展和创新的角度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系统化的研究。第一章,首先从福利经济理论、社会有效需求理论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三个方面阐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第二章,通过对农村养老模式的现实分析,明确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重要地位;第三章,从历史的角度审视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四个发展历程;第四章,剖析了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五章,通过对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学习,得到了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启示;第六章,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提出了我国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养老模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Abstract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rural social security system.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in the form of legislation by country, formulate to assume the obligation to pay pension premiums in accordance with a certain proportion by the country, all kinds of rural collective organizations and individual farmers, and its function is to protect the farmers when they lost the work ability in the old time to enjoy the basic protection for their livelihood. So far from the last century 80's, after 20 years of constantly explore and practice, our country has formed the basic rudi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but still not perfect. In the context of the "three agricultures" having gradually become the key question for the country development, how to set up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to adapt to the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requirements is an important issue currently which placed in the government, the academics and the society. Setting up the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the times requirement of "maintaining growth, maintaining livelihood, maintaining stability", is an important way to solve the "three agricultures", is the urgent request to deal with the urbanization and the aging, and is the practical requirements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the urban and the countryside.

This paper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system development and innovation carry out a systematic study on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Chapter I, first,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e welfare economic theory, the social effective demand theory and the national income redistribution theory, I expound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Chapter II, through the reality analysis of the pattern of providing for the old-age in rural areas , defines the important position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Chapter III, from historical perspective, examines the four development process of our country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Chapter IV, analysis the current main problem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Chapter V, through the study on the abroad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obtains an important inspiration to improve the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 Chapter VI, combining with the special circumstances of our country, puts forward basic ideas of setting up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Keywords:pattern of providing for the old-age;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学位论文独创性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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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知识产权权属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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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引言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在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今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广大学术界的关注。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和完善我国农村的社会养老保障机制,实现农民的老有所养,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出现了“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表述。2008年2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农村社会保险司副司长刘从龙在广州举行的“全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养老保险论坛”又明确指出,中国将加快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观念上要从以城镇和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为重点向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制度转变,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建立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三方筹资方式,并坚持以个人账户为主。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明确提出“抓紧制定指导性意见,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在1986年开始探索、1991年进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展起来的。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上海、大连等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成为首批试点地区,从而启动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序曲。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并于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十多年来,一些地方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管部门和经办机构积极工作,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扩大覆盖范围、创新制度模式、建立增长机制、防范基金风险,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和进展。到2006年末,全国已有1900个县(市)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工作,5374万人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农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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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354亿元①。然而,从总体上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人口覆盖范围有限,保障水平低等,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相比,与农村居民发展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因此,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相关问题改革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热点。

学术界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现状:

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政府责任的问题方面,杨翠迎、米红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于有限财政责任理念的制度安排及政策构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3)中认为,政府应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障承担有限财政责任,但郑功成不赞成这种“有限责任政府”概念,他认为政府的责任没有止境。左菁在《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河北法学》2007.4)中认为,政府必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投入,这是政府履行公共财政职能的基本要求。徐月宾、刘凤芹、张秀兰在《中国农村反贫困政策的反思——从社会救助向社会保护转变》(《中国社会科学》2007.3)中认为,政府责任是通过政策设计以改变个人发展的条件,而不是修补这些条件所造成的后果,社会政策应该从一个反应和补偿型的模式转变为一个发展型的模式。

在基金筹措问题上,王西科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力构建和谐社会——对新时期基层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调研与决策》2007.8)中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渠道窄、收缴难。邢宝华、窦尔翔和何小锋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金融创新》(《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7.4)中认为,现存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国家只给政策不替个人分担缴费;多数集体经济功能丧失,无力替农民分担缴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演变为强制性或鼓励性个人储蓄。

在基金运行问题研究方面,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课题组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调研》(《社会科学报》2007.5.17)中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政策不完善,基金保值增值难,具体表现如下:第一,增值渠道单一;第二,基金管理运营层次低,区县级管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存在着管理手段缺乏、规模不经济、易于受到当地行政干涉等问题;第三,基金管理的治理结构不利于基金风险控制,基金投资管理的决策、运营和监督的相互制衡的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第四,缺乏统一规范的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基金投资无章可循。左菁在《中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反思与重构》(《河北法学》2007.4)中认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保值增值面

①资料来源:《2006年度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临巨大挑战:第一,基金安全性难以保证,监管不力,风险大,流失严重;第二,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单一,保值增值能力差。

在制度选择及路径问题方面,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些专家在《欧洲应对老龄化社会挑战——荷兰、挪威和匈牙利人口老龄化与养老体制改革考察分析》(《经济学动态》2007.2)中认为,我国在城镇基本建立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之后,应该着手开始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可以先把农民工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制,再为在乡镇企业从事就业的农民工建立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在经济发达地区来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最后在全国建立统一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和体系。杨翠迎、米红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于有限财政责任理念的制度安排及政策构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3)中提出四种模式,即适合于农民工的“弹性账户+激励账户”模式、适合于失地农民的“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储备金”模式、适合于纯农户的“个人账户+长寿风险基金”或者“个人账户+统筹账户”模式、适合于计生户的“到龄扶助”奖励转为“即期投入”的模式。

因此本文结合当前改革发展的实践,针对当前农村的现实需要,明确了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不仅是新阶段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的任务,而且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也是改革和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举措,对实现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研究内容、方法和创新之处

本论文主要研究的是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第一章,首先从福利经济理论、社会有效需求理论和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三个方面阐述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依据;第二章,通过对农村养老模式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进行了分析,明确了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地位;第三章,从历史的角度细致回顾了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四个发展历程:摸索试点阶段、逐步推广阶段、清理整顿阶段和创新发展阶段;第四章,剖析目前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保险资金筹集方式单一、覆盖面小、保障水平低、可持续性差;第五章,通过对国外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学习,得到了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重要启示;第六章在中央政府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和“和谐社会”目标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我国的特殊国情,概括了我国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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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文献法。通过系统地查阅整理了国内外有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相关资料文献及研究成果,并分类整理,形成本论文对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认识和研究的基础。

历史研究方法。要把握现实和未来,就必须首先知道过去。所以,本文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史进程进行了梳理和回顾。

比较研究方法。尽管中国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结构、文化背景、历史传统与国外不同,但他国的养老制度模式发展进程本身就是一个不断探索和经验积累的过程,其中的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我国借鉴。通过对国外农村养老保险具有代表性的几种制度模式进行分析、比较,为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可鉴之处。

创新之处在于,本文从理论研究的角度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比较系统的历史考察、问题分析和国际借鉴,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特殊的背景和基本国情概括了我国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基本思路。本文指出坚持分类推进的原则,将我国农民划分为“纯农民”、失地农民、农民工和乡镇企业职工四种不同类型的群体,针对农村中不同产业的从业人员要进行区别对待,这既是国外实践的经验,也是我国农村劳动力从业范围多样化的需要。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第1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理论综述

1.1 社会保障理论

1.1.1 社会保障的概念

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一词,最早使用于1935年美国国会通过的《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是与家庭保障相对应的,专指社会和政府为城乡居民在年老、疾病、待业、灾害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以集中或分散的形式,提供必不可少的基本生活保障。由于各国社会制度、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等不同,各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受保对象、保障项目、保障水平、筹资模式等方面差异很大,因而各国对“社会保障”一词的解释也不尽相同。国际劳工组织对社会保障的定义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对这个组织的成员所面临的某种风险提供保障,为公民提供保险金、预防或治疗疾病、失业时资助并帮助他重新找到工作。

在我国,社会保障是指:国家和社会依法通过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形成社会消费基金,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

1.1.2 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

社会保障的内容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其主体是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

所谓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保险是核心。其主要特征是:保险费以基金形式积累,法律规定的保险金从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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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主要来源于雇主和工人缴纳的保险费,国家也可以补助;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对象的强制性义务;个人以其缴费记录而获得领取保险金的权利,无需进行经济调查;缴纳保险费的基数通常是工资收入,保险金的水平通常与领取者以前的收入相关。

(2)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也称社会救助,是国家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经济、社会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社会成员给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其主要特征是:全部开支由政府承担;当事人领取津贴需要依法申请;评价援助需要时,需要进行经济调查;以规定的最低生活水平为标准确立援助的金额,不考虑申请者以前的生活水平。

(3)社会福利

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与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相提并论,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社会福利是指社会为全体成员提供的各种福利性补贴和举办各种福利事业的总称,包括一般的社会福利、特殊的社会福利和职工福利。其主要特征是:资金由政府税收或企事业单位提供;当事人不需要缴纳保险费,也不需要进行经济调查;服务对象多为特定的人群。

1.2 社会保险理论

1.2.1 社会保险的内涵

前已述及,所谓社会保险,就是以国家为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而无工作亦即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这些劳动者以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使之能继续维持基本生活水平,从而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正常运行,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种制度。在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条件下,劳动者面临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失业造成的收入损失,这直接威胁到劳动者基本生活的安定,进而会对社会生产造成影响。社会保险正是国家对这种情况所采取的经济补偿手段。因此我们说社会保险是一项具有公办济贫事业性质的社会政策,是政策性的保险。同时,社会保险又是一种具有保险特性的经济补偿手段,它要求基本体现概率论、大数法则等数理统计手段,使劳动者、企事业主和政府共同筹资,建立专用基金,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使面临劳动风险的劳动者得到经济补偿。社会保险和社会保障之间是部分和整体的关系。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则具有无偿性,完全不体现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对等关系。

1.2.2 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

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范围存在一定的差异。但是就其最基本的内容看,主要包括五大类:

(1)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它是以保障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在达到约定年龄退休后仍有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稳定可靠的经济来源为目的的社会保险项目。

(2)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疾病而失去劳动收入时,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的社会保险项目。

(3)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是指向法定范围内的劳动者“无偿”补偿其因职业伤害而导致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预防、治疗、护理和康复费用,以及在收入方面保证其生活水平不至于因职业伤害而下降的社会保险项目。

(4)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靠工薪度日的劳动者由于超出其本人所能控制的各种社会经济原因造成失业而丧失经济来源时,按照法定时限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的社会保险项目。

(5)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向法定范围内的劳动妇女,部分或全部提供怀孕、生产、哺育期间的医护费用,以保证产假和哺育期间的经济来源,使其不至于因生育而使基本生活需要没有保障的社会保险项目。

1.3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理论

1.3.1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概念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国家、各类农村集体组织(包括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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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为解决农民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它同我国机关事业单位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一样,都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组成部分。

1.3.2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理论基础

(1)福利经济理论

福利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庇古认为,“福利”是指个人得到的某种效用或满足,但只有可以直接用货币计量的那部分社会福利,才能称之为经济福利。影响经济福利的因素有两个:第一,国民收入的总量;第二,个人收入分配的平均程度。他认为,社会经济福利等于一个国家的国民收入。由此为基础,他提出了两个命题:国民收入总量越大,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国民收入分配越是均等化,社会经济福利就越大。

庇古还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社会保障计划的准则与措施,内容如下:第一,增加必要的货币补贴,改善劳动者的劳动条件,使劳动者的患病、残疾、失业和年老者能得到适当的物质帮助和社会服务;第二,向收入高的富人征收累进所得税,向低收入劳动者增加失业补助和社会救济,以实现收入的均等化,从而增加普遍的福利效果;第三,实行普遍养老金制度或按最低收入进行普遍的补贴制度,通过有效的收入转移支付以实现社会公平。

庇古作为这些理论的代表主张将社会福利与国民收入、社会保障与国民经济发展联系在了一起,使充分就业、经济安全等福利国家的目标具有了全社会的性质,至今仍被世界各国作为社会保障实践的理论指导。

(2)社会有效需求理论

凯恩斯的理论体系是经济理论和社会政策相结合的理论体系,也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中影响最大的经济理论和政策体系。1936 年,他发表了对资本主义世界有深远影响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主要内容是通过财政和金融政策将市场经济和总需求的管理结合在一起,以确保“充分就业”的实现。为此,他首先提出了“有效需求”的理论观点,认为社会就业量取决于包括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在内的有效需求。所谓“有效需求”,就是商品总供给价格和总需求价格两者达到均衡状态的总需求。在这种情况下,生产和就业也达到了均衡状态,就业也达到了“充分就业”水平。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制度下存在着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生产过剩和失业,是“有效需求”不足造成的。为解决“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他主张确定经济政策的目标时要刺激需求,以达到“充分就业”。他认为在经济危机期间,货币政策对刺激需求的作用不大。他提出,资产阶级政府要积极干预经济,推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扩大政府支出,实行赤字财政。

在凯恩斯的国家干预思想中,社会保障占有很重要的地位,他提出的有关政府对经济的调节,诸如充分就业、最低工资立法、累进税制、消除贫民窟、改革教育、兴建公共工程设施等摆脱经济危机的措施等,构成了社会保障的重要内容。他认为国家对社会福利领域的干预有助于增加消费倾向,实现宏观经济的均衡,其发挥作用的机理是: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障收入在经济萧条时期增加缓慢,支出迅速增加;在经济繁荣时期,社会保障支出增加缓慢,收入迅速增加。社会保障的收支变化会自发地作用于社会总需求,起到稳定经济的作用。

凯恩斯的理论从结构上扩大了社会政策应当干预的范围,充分就业不再是与贫苦工人的生存相关,而是涉及到整个资本主义经济体系能否顺利运转的问题。凯恩斯主义认为,凯恩斯本人不是从社会改良主义角度来宣传福利国家的,而是把福利国家的发展当作资本主义有机增长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接受的。为此,社会政策的出发点便从社会伦理等转向维护整个现存制度的生存方面,从救人变成了自救。从此,福利制度已不仅仅是给穷人撒下的最后一张安全网,而且也是给现存制度撒下的最后一张安全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凯恩斯经济理论逐步成为资本主义各国制定公共政策的主要理论依据,国家干预学说促使社会承担更大的责任。

(3)国民收入再分配理论

在国民财富收入分配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问题是经济学界永恒的研究课题。“不公平增长理论”认为,不平等是经济增长的必要条件。“公平增长理论”则强调收入均等化对人类社会发展的作用。在综合两种理论的基础上,合理的收入分配目标应是保证实现最基本生存需要、消除绝对贫困前提下实行的差异性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政策是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条件的重要方式之一。

社会保障通过税收和政府转移支付等方式实现社会成员间的部分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的原则应是保护与激励的统一,即一方面社会保障要保证社会成员的生存,同时又要避免“养懒人”现象的发生。社会保障的收入再分配特征表现在:第一,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的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虽然直接享受社会保障的是部分社会成员,但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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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都存在享受社会保障的潜在可能性和权利,并需承担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义务;第二,社会保障收入再分配程度为部分收入再分配。社会保障只是政府实现收入再分配的方式之一,社会保障水平限于基本保障,因此是有限度的部分收入再分配;第三,社会保障资金来源。部分来自政府的转移支付,还有一部分是通过劳动者个人的纵向积累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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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我国农村养老模式概述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采取的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之有土地养老、社区养老、商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模式。这一养老模式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农民生活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存在、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速度的加快,这种以传统家庭养老为主的保障方式,其保障功能正在逐步弱化,中国农村养老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1 我国农村养老模式的现状

“养老”是指奉养老年人,包括经济供养、生活照顾和精神慰籍三个方面的结合。对一切有利于老年人生活和满足老年人需求的方法、途径、形式和手段都称之为“养老模式”。目前我国农村养老主要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辅之有土地养老、社区养老、商业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养老模式。

2.1.1 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养老服务的提供者是家庭,家庭中的成员负有对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赡养责任。在农村,家庭养老仍然是保障老年人生活的主要形式。据有关部门的调查和估计,中国农村家庭养老约占整个养老保障的64%。具体形式主要包括:老年人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和以往的积蓄来自养、靠子女供养、靠配偶和其他直系或非直系亲属供养。

2.1.2 土地养老

土地养老同样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这是由中国基本国情决定的。中国基本国情当中非常突出的问题就是城乡差距,而且到现在城乡差距依然是存在的,这是客观事实。差距表现在很多方面,其中很重要的就是在城市中,劳动者和劳动对象是相分离的,而在农村,劳动者和劳动对象是相结合的。在城市,如果劳动者失去劳动对象,他就没有生活来源,而在农村,只要农民不离开土地,就有生活来源,这是国家当初确定土地保障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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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很重要的现实。目前在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和落后农村地区,土地养老等同于自我养老,而在发达地区,农村老人的收入来源则是多元化的。

2.1.3 社区养老

社区养老是一种以集体作为养老服务提供者的养老方式,这里主要是指农村基层组织对“三无”(无依无靠、无经济收入、无劳动能力)老人实行的“五保”(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制度①。一般采取两种形式:第一,分散供养:即由村级组织负责,由邻里照顾,集体提供口粮、住房等必要生活资料;第二,集中在养老院(或)敬老院在供养:由乡村集体提供吃穿住等生活安排,并有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照顾。供养费用一般由农民统筹款、乡村企业收入、乡村提留和地方财政拨款等提供。但是这种养老方式只是涉及乡村一些特殊群体,覆盖范围非常有限。

2.1.4 商业养老保险

商业养老保险的供给者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公司,以商业性人身保险为主要形式的自愿储蓄,在养老问题的解决上,对前者有重要的补充作用。但是受农民收入水平和养老观念的影响,商业养老保险只能面向部分富裕而且观念比较新的农村居民,不可能普遍解决农民养老问题。

2.1.5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内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国家以立法的形式,规定由国家、各类农村集体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乡镇企业、学校等企事业单位)和农民个人按一定比例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为解决农民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根据我国二元社会结构的实际,针对广大农民实行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安排。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1992年1月民政部《基本方案》为起点,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历了十余年的发展、调整与整顿。这种保险制度也是笔者将要重点介绍的内容。

①张曼,《农村社会保障——关注农村民生问题》,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 78-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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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我国目前农村养老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2.2.1 家庭养老保障能力的削弱

(1)人口老龄化加重了家庭养老的压力

按国际惯例,60岁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10%以上,或是65岁及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数7%以上的国家或地区,即属于老年型国家或地区。根据《2005年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我国人口年龄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截至2005年11月,全国65岁及以上65岁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7.69%,比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上升0.73个百分点,而居住在农村的人口为74471万人,占全国人口的比重达57.01%,农村老年人口总量5700万左右①。在我国“未富先老”的形势下,人口老龄化在给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沉重压力的同时也给家庭带来沉重负担,老年供养系数上升,劳动年龄人口负担加重。我国老年人口中的75%分布在农村,农村老年人口规模大,老龄化程度高于城市,集中养老的支出对农村家庭养老的负担可想而知。

(2)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削弱了家庭养老保障的功能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有效地抑制了人口的迅速膨胀,但同时也对家庭养老方式构成了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第一,使家庭规模发生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农村的生育率不断下降,农村平均家庭规模缩小。根据《2005年全国人口1%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全国共有家庭户39519万户,平均每个家庭的人口为3.13人,比2000年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减少了0.31人,家庭规模呈现出继续缩小的趋势;第二,使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更趋向于小型化和核心化。尤其是在如今的4-2-1(即四位老人、两个夫妇、一个小孩)家庭模式下,无论是从财力,即家庭收入,还是从人力,即子女精力和时间方面来看,原有的家庭养老模式均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2.2.2 土地养老保障功能日趋弱化

土地是中国农民的重要养老保障。然而,土地养老的功能也在弱化。一方面,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虽然农业人口的数量在减少,但耕地的减少速度更快,使得农民无田可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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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方面,由于近些年农业的市场风险和自然灾害增加,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不断上涨,土地的投入产出比不断下降,土地收益难以确保农民的基本生活。而且,当农民年老、疾病时其劳动能力就会减弱或丧失,农民从土地得到的收益就会很低甚至没有。另外,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人口的流动性显著增强,大批农业劳动力脱离土地的“非农业化过程”已进行了多年。根据有关数据显示,已有大约2亿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农民工成为了产业工人的主体。所以,不仅失地农民失去了土地的保障,而且,有地农民从土地上得到的收益也难以保证。

2.2.3 社区养老保障功能有限

2002年底,全国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有570.4万人,而真正获得保障的只有296.82万人,仅占应保对象的52%,应保未保率为48%。《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条规定“五保供养的实际标准不应低于当地村民的一般水平”,但事实上水平差距很大。无论是分散供养,还是集中供养对象的供养标准,在税费改革后均普遍下降。2002年分散供养的人均收入仅为700元,仅占上年收入的27.2%,甚至不能解决温饱;敬老院集中供养标准也由2001年的2173元下降到2002年的1691元,降幅高达22.2%。

2.2.4 商业养老保险发展受到制约

制约农村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第一,农村收入水平低,保费负担能力有限;第二,农民缺乏保险的基本知识,投保积极性不高;第三,在农村,“无商不奸”的观念根深蒂固,农民缺乏对保险公司的信任;第四,高附加费率导致保险产品价格偏高也是造成农村低投保率的一个原因。

综上所述,由于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模式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区养老等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的需求,随着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转变,二元对立的格局必将被逐步消除,这就要求农村养老保障的社会化程度要不断提高、范围要不断扩展,要加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第3章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之后,党和政府一直重视农村的养老保障工作。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建立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政府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探索性地建立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到目前为止己有20多年的历史。这段历史大体可划分为四个阶段:

3.1 摸索试点阶段(1986年—199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据此,国家“七五”计划提出“抓紧研究建立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的目标。在这一目标的指导下,民政部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要求各地探索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986年10月,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决定:在农村贫困地区,基层社会保障的主要任务是搞好社会救济和扶贫;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等地区,主要任务是完善五保制度,建立敬老院;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发展以社区(乡镇、村)为单位的农村养老保险。因此,最初的农村养老保险试点主要集中在苏南、上海郊区等东南沿海地区,是一种由村、乡镇企业或极少数很富裕的乡镇自办的退休。这种做法存在着经费受集体经济的经营效益影响大,缺乏监督机制和制约机制,积累资金的管理安全性差等问题。民政部总结经验,从其不成功之处认识到,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要由县(市)以上政府颁布办法、组织实施,资金的筹集要以个人缴纳为主等等。因此,1989年,民政部选择北京大兴县、山西左云县进行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探索出一些很好的做法。1991年8月,民政部又在山东组织了较大规模的试点,这次选定牟平、龙口等五县、市为首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单位,有30个乡镇、281个村、38个乡镇企业的近8万人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收取保险费485万元,平均投保率92.5%为。其中个人缴费占保险费总额的66.3%。这次较大规模的试点为以后农村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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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展开奠定了基础。

在总结山东五县、市试点的基本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确定了“坚持保障农村老年人基本生活原则,养老资金个人缴纳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原则,自助为主、互济为辅原则,社会保险与家庭养老相结合原则以及坚持农村务农、务工、经商等各类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方向原则。”1992年1月民政部将制定的《基本方案》印发全国。其主要内容是:

1.参加的条件

凡农村户口年龄在20-60周岁之间且不由国家供应商品粮的公民均须参加当地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务农、务工、经商等各业农民参加统一的制度,投保人因升学农转非户口变动等需要变动保险关系时,可以办理退保或转保手续。

2.筹资模式

实行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国家予以政策扶持。基金形成完全积累模式。乡镇企业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参照城市退休保险的做法实行税前列支,列支比例一般为投保人工资总额的10%-20%。国家政策扶持从税前列支中体现,月投保标准分为2、4、6、8、10、12、14、16、18、20(单位元)等10个档次,保险费可以按月、季、年缴纳,经批准也可预缴或补缴,因灾害等特殊原因可暂时停缴,乡镇企业和乡镇机关事业单位由单位统一缴纳保费,其他人员以村为单位缴费。

3.管理方式

投保人缴纳的部分连同集体补贴一并计入个人名下,以个人账户的方式存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专户,并给予保值增值。投保人从60周岁起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的数量由投保档次和缴费年限决定。投保人在60周岁以前死亡,所积累的保险资金可以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投保人未享受到10年保险养老金,即在60-70周岁之间死亡,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仍可领取相当于投保人活到70周岁为止的养老金;投保人70周岁后可领取养老金直到死亡为止。养老保险以县为单位管理,县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为隶属民政局的事业单位,负责经办具体事务;乡镇设管理所,为管理处的分支机构村设代办员,管理结构的营运费用从保费收入中提取3%。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和宏观管理由民政部门负责。养老保险基金以县为单位进行核算和管理,通过存入银行、购买国库券、委托贷款等途径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及其有关业务不计征税费。

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本科段毕业论文)

考试说明: 1.首先下载试题及《标准答卷模版》,完成答题后,答卷从网上提交。 2.答卷电子稿命名原则:学号.doc。如:11031020512002.doc。 3.网上提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17日18:00。 试题: 撰写一篇“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及对策”的论文。(100分) 一、目的: 课程论文考查方式旨在课程学习的基础上,根据指定的题目,查阅收集文献,并对文献加以研读、分析和整理,对某一主题的进展、存在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评述,并从课程理论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从而达到培养查阅文献、运用所学专业知识理论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论文撰写的能力,加深学生对某些问题的认识,提高课程学习的效果的目的。 二、基本要求: 1.查阅至少10篇以上该主题论文文献资料:文献查阅可以通过图书馆馆藏书刊、中文学术期刊 网进行,应以近年来发表的学术刊物上的文章为主。 2.主题突出、逻辑思路清晰、层次分明、论证充分:完成文献查阅之后,就要对资料进行消化、 分析和整理,在此基础上开始组织论文。课程论文必须紧扣主题,围绕主题展开论述。正文部分应分若干部分,各部分需概括出小标题。 3.概念准确、文字通顺,语言规范:涉及的概念要准确理解,必要时要在文中说明清楚。要求文 字通顺,语言规范,专业术语使用正确,图表的制作要规范。 4.独立完成,禁止抄袭、剽窃:禁止从网上、其他书刊上全文或部分抄袭别人的文章,严禁从若 干文献中摘取部分章节段落,重新堆砌成自己的论文,严禁抄袭其他同学的课程论文。但课程论文允许引用文献中的观点、数据、甚至图表,但必须标明文献的出处。 5.字数:3000字以上。

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研究

目录 第1章绪论 (4) 第一节研究意义 (4) 第二节国内外研究现状 (4) 第三节研究内容 (5) 第四节研究方法 (5) 第2章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相关概述 (6) 第一节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定义和范围 (6) 第二节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实施现 (6) 第3章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9) 第一节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 (9) 第二节财政补贴不能及时到位 (10) 第三节农村居民享受福利少 (10) 第四节统筹制度及层次不完善 (11) 第4章关于加快建设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 (11) 第一节根据不同地区养老现状制定相应对策 (11) 第二节增加农村居民养老保险福利 (12) 第三节做好新、老农保的衔接工作,保障农民收益 (13) 第四节加快建立统筹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 (14) 参考文献 (16)

摘要 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和政策的调整,我国逐渐出现农民工进城务工流动频繁,城乡差距越来越小,农村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和土地收益下降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出现使得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越来越弱,农村居民的养老风险也不断扩大。根据调查统计,我国目前有超过一亿的农村老龄人口, 且仍然有很大部分农村老年人没有享受到充分的养老保障。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开始,经历了不到三十年的时间发展历程,虽然对农民的养老有了一定的帮助作用,但是由于没有得到国家财政方面的大力支持,并且农民养老待遇方面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大部分农村居民并没有切身感受到农村养老保险给自身带来的利益,导致农民没有较高的积极性去参与养老保险,也有过一段时间的停滞时期。为了解决和完善普遍存在于我国农村老年人中的养老保障问题,全国各地从2002年开始进行将地方政府主导和地方政府财政介入相结合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探索历程,形成了具有各地地方特色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文章主要对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形成原因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相关的解决办法,并且提出了自己的方案,这样的解决办法对我国农村地区的生活提供了重要保证,对于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意义,这样对我国农村保险制度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保险制度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 的调查报告 外国语学院法语系 刘振华 2012年2月12---2月16日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调查报告 调查人 刘振华 调查时间 2012年2月12---2月16日 调查目的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继取消农业税、农业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之后,2009年起,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惠民富民。 中国农民几千年来都是以养儿来防老,靠土地作保障。国务院决定于2009年开始在全国10%的县(市、区、旗)实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这是中央财政对于农村养老分担的开始。施行新型的农村养老保险政策,使农民的养老从养儿防老走向社会养老,这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举措,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农民基本权利,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推动社会和谐,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 这一背景下,2011年寒假期间,我在家乡山东省昌乐县进行了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情况的社会调查,深入了解政策落实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以期对“新农保”政策落实有一定客观的反映,对“三农问题”和农村改革发展的成就有一定的认识。 调查对象 山东省昌乐县北夏村全体村民、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 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自己设计了一张调查问卷,发放给调查对象,有效回收375份后进行了分析考察。 访谈法:直接采访调查对象,记录谈话内容,根据交谈内容进行分析。 文献法。通过查找年度报告、白皮书等统计资料,得到所需数据从而进行分析。 调查的过程和结果 2012年2月12日,以访谈法的形式,我采访了山东省昌乐县社保中心副主任臧同玉,了解到了昌乐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措施。 据介绍,昌乐县新农保基金实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已年满60周岁符合条件的农村老人,不需缴费,每年可领660元基础养老金。 新农保基金中个人缴费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8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政府对农村居民参保给予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省政府统一规定补贴标准,即每年缴费100元政府补贴30元,每年缴费200元政府补贴35元,每年缴费300元政府补贴40元,每年缴费400元政府补贴45元,每年缴费500元、800元1000元、2000元政府补贴50元)。有条件的集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助,鼓励其他组织或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_王翠琴

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及对我国新农保的借鉴 (1.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0;2.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 山东济南250014 )王翠琴1,黄庆堂2 [摘要]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 在积极推进新农保试点,日本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具体的经验借鉴有:新农保的推行需要社会保险法的保驾护航;政府应成为新农保建设的最主要组织者;推崇公平,分类引导帮助农民加入新农保;注重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新农保基金应该在适当情况下进行市场化投资运营。 [关键词]日本;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借鉴[中图分类号]F840.6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461(2010)10-0091-06 日本的社会保障体系中,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独具特色、构建科学、保障有效,基本解决了农民的养老问题。当前,我国正在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日本与我国同为东亚国家,文化相近,其农村养老保险的发展路径、内容构成、改革经历等对我国新农保的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日本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路径1.家庭养老保障阶段(二战以前) 日本的农村养老保险不是横空出现的,而是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的发展,在日本政府的规划下,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够完善到逐步完善的过程。二战前,日本农村处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阶段,对老人的抚养都是以家庭为主。日本农户多为直系家庭,老年后生活依靠长子抚养、照顾,“家”制度在日本起主导作用。当时,农村只有国民健康保险,制度型的养老保险尚未实施。例如,20世纪50年代末日本有1,368万人能享受到养老保险,仅占总就业人口4,284万的1/3,当时包括农民、个体经营者和无业者等共4,700多万人未能加入养老保险体系[1]。 2.农村养老保险建立、发展阶段(20世纪50年代末至60年代) 20世纪50年代,日本从二战中恢复元气,工业化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年轻劳动力涌入城市。60年代,日本经济步入黄金发展时期,从事农林渔牧业的人数约为总劳动力的30%[2]。农村人口开 始出现老龄化、兼业化和城市化,具有抚养能力的人数逐渐减少,家庭自我保障的作用大为减弱,社会逐渐成为了抚养老人的主角。传统的以家庭为主体的生活保障体系已无法满足家庭成员的养老需求,进入城市和留在农村的劳动者迫切希望享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从1958年起,日本政府开始着手酝酿建立面向农林牧渔业的劳动者、个体经营者的国民养老保险。1959年日本首次颁布了“国民年金法”,将排除在工薪阶层之外的广大农民、个体经营者依法强制纳入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到20世纪60年代,凭着农村公共医疗和养老保险两大支柱,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初具规模并开始得到迅速普及,日本进入了“国民皆保险”、“国民均年金”的福利时代。 3.农村养老保险的充实、扩展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 日本的养老保险具有灵活性,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正。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包括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在内的日本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得到补充、改革和完善。日本政府于1970年制定了“农民养老金基金法” ,并于1971年1月开始实施。农民养老金基金同国民年金相辅相成,合力保障农民晚年生活,提高福利水平。参加农民养老金计划的被保险人数在1975年达到顶点,为116万人,占农业总就业人口791万人的15%,该制度成为农民参加国民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 [作者简介]王翠琴(1983-),女,湖北赤壁人,华中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社会保障;黄庆堂(1987-),男,广西梧州人,就读于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社会发展学院,研究方向:社会保障理论与政策。 [收稿日期]2010-06-20 [基金项目]华中农业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项目《农村社会保障政策评估》(52204-09084)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09JZD0027)的阶段性成果。 2010年10月第32卷第10期 当代经济管理 CONTEMPORARY ECONOMY &MANAGEMENT Oct.2010Vol.32No.10 DOI:10.13253/https://www.docsj.com/doc/953787579.html,ki.ddjjgl.2010.10.020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11·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问题 200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俗称为“新农保”。“新农保”采取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框架,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基础养老金,中央财政将对地方进行补助,并且会直接补贴到农民头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所以被称为“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的。《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新农保”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在全国普遍实施,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指导意见》颁布一年多来,各个试点地区如火如荼地开展试点工作。2010年,国务院又批准了一批“新农保”试点地区,要求“新农保”试点覆盖面扩大到全国23%的县(市、区、旗)。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发生的重大变化(主要有少子化带来的对传统家庭养老的冲击,2035年左右到来的人口老龄化)和城市化(主要有失地农民的增多和巨量的进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对改善心理预期,促进消费,拉动内需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在实施中也暴露了一些问题。 一、基础养老金替代率比较低 《指导意见》中指出,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这一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的养老模式在结构上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同,实现了形式上的统一,但是替代率远低于城镇职工基础养老金。“新农保”中基础养老金55元由国家财政全部负担,其在整个养老待遇的结构比例中还是较大的,是制度最大的亮点,也是吸引农村居民参保的重要方面。但是,从替代率角度看,55元的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较低。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08年全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 761元[1],而“新农保”中每年660元的个人基础养老金补贴占家庭人均纯收入的比例为13.86%,远远低于当前我国城镇职工基础养老保险不低于20%的基础养老金替代率。因此,在“保基本、广覆盖”的基本原则下,也应考虑适时调整“新农保”养老金的替代率。 二、个人缴费意愿不高且存在逆向选择 这里的个人意愿差异既有年龄因素也有缴费金额因素,在自愿性保险中一般会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同样“,新农保”也存在着逆选择,参保人员更倾向于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较低的费率、较短的投保年限投保,以便相对于自己缴费来说获得更多的基础养老金,即投保人沿着对自己有利而不是对举办者有利的方式去投保。尽管制度设计的总体思路是“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但基础养老金并不与自己缴费成正比。在“新农保”试点中,呈现出个人缴费意愿不高与逆向选择并存的现象,首先是中青年的参保意愿不足,45岁以上的农村居民参保者较多,其他年龄段的人则只要有可能就倾向于不参保,即使参保也多选择最低档次即每年100元的缴费。笔者认为,出现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农村居民存在短视,不过多考虑未来生活的状况,只要缴够年限,老年有养老金拿即可。另一方面“新农保”中缴费档次及补贴制度的局限性。《指导意见》规定“,地方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可见,在制度设计时,国家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但是,纵观各地的“新农保”试点,这一政策规定还只是停留在文件上,具体的实施方案还没有出台。因此,政府应加大财政投入力·49·度,把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鼓励”落到实处。另外,30元与最低缴费档次100元比较,相差3倍多,是其30%的金额;与最高档次500元相比,相差近17倍,是其6%的金额。如果地方政府不实行梯度型财政补贴,农村居民更愿意参加100元的缴费档次,以获得相对较高的地方财政补贴。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发展对策分析 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不断深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新农村的不断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理论届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长期处于社会保障制度边缘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日益凸现出其有待进步完善的一面。如何建立和健全一个科学、合理的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成为我国政府需要面临的一个问题。本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分析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现状及问题形成的原因,同时提出了建立与完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具体措施,为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农村社会现状的养老保险制度提供合理化建议。 一、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现状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并没有建立完善统一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太子的读书计划”系列节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完善,新兴工业化道路的推进和我国独生子女人口政策的贯彻执行,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将很快进入老龄化社会,而广大农村的养老问题尤为突出。 (一)老龄化加快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更加凸显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80%以上,目前我国已有百岁以上的老人1.78万人。在我国人口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成为增长最快的一个群体。从1990年到2000年,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从768万增加到了1199万,年平均增长速度达到4.56%远远高于我国老年人口和总人口的年平均增长率。预计到2020年,我国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将增加到2700万,占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上升到19%。81%的高龄老人患有不同程度的疾病,生活不能自理,在洗澡、穿衣、上厕所、吃饭等方面,16.7% 的人或多或少需要他人的帮助,5.1%完全依赖他人。①并且随着城市化不化的加快和农村社会劳动力的输出,穿越之《爱上古代帅哥》第28章--第29章,越来越多的农村青壮年人口进入城市,年龄结构出现“两头大,中间小”的局面,这使得农村养老问题日趋严重。 (二)社会经济结构和家庭结构的重大变化,使得传统以家庭养老方式发生微妙变化 养儿防老,家庭赡养一直是我国农村传统的养老方式。因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社会生产中,经济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家庭自然承担着赡养老人的功能,但是随着社会分工为特色的工业化社会的到来,这一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 本文试着归纳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转型的基本特征,研究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对于公平与效率取向的选择,分析了中国社会保障制度在转型期的相关问题,进而提出了完善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对策。 第一,养老保险制度对策研究与基本理论研究相结合。养老保险制度研究具有明显的应用性研究特点,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研究的目的应该是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服务,为中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决策依据和政策选择。 第二,养老保险制度现状研究与历史研究相结合。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特点、模式、经验和教训都具有历史性,与此同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不同国家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也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这就要求我们在研究养老保险制度时,既要研究当代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也要研究社会保障的基本历史发展进程。 最后,实证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本文采用实证分析和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转型时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试着总结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关于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中关于平等与效率协调的建议和政策主 7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张。 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在于:试着归纳出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基本特征,以公平与效率的视角对转型期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分析,试着总结出当前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理念提出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措施。 8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第一章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特征 机制,亦被称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五大支柱之一。近年来,社会保障建设步伐明显加快。2004年3月,“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被写入宪法。将社会保障制度写进宪法,适应了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需要,启动了我国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为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提供了宪法依据,有着重要意义。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针对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中存在的个人账户没有做实、计发办法不尽合理、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等不适应的问题加以改革和完善。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社会保障制度作为“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之一,提出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把长期忽略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提上日程。要求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①。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摆脱为国企改革配套和为市场经济服务的附属角色,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的进展,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新农保的相继建立在全国基本上实现了城乡养老保险的全覆盖,参保人数逐年增加,养老保险制度框架已经基本形成。 (二)从效率优先向追求公平正义的理性回归 价值理念和政策取向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的基础和前提,一般认为,兼顾公平与效率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应遵循的核心理念。原有制度下形成的是国民靠国家、靠单位、靠集体的传统保障观念,并且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从效率优先、公平不足到公平、正义理念的理性回归这一发展过程。 1986年国家“七五”计划提出“社会化管理与单位管理相结合”的目标明确了社会保障社会化的改革方向,标志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进入新旧的改革阶段,打破了平均主义大锅饭的传统。1994年,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代写教育论文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脱离于单位所有制之外的、社会化的保障体系。但是,作为国企改革的配套措施,在经济领域内追求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甚至于“效率至上、不顾公平”的原则,也逐步的成为当时社会保障制度的价值理念与政策取向。事实上,从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时,我国的改革便开始了近二十年的强化效率和弱化公① 杜飞进、张怡恬:《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公平与效率问题研究》,学习与探索,2008年第1期。 11 转型期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公平与效率研究 平的历程。养老保险制度设计上从平均主义转向效率优先的取向,主要表现保险基金筹集时对社会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规模的比例安排上。这一时期,体现公平具有再分配性质的社会统筹账户规模较小,而反映效率的个人账户规模则很大。虽然养老保险制度中在进行社会统筹现收现付的同时引入个人账户机制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关于提高我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几点建议 摘要: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动态帐户 1 农村养老保险的历程 时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已经开始启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从80年代中期,就已经探索性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段历史可以大体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试点阶段。1986年,民政部和国务院有关部委在江苏沙洲县召开了“全国农村基层社会保障工作座谈会”。会议根据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决定因地制宜地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工作。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成为首批试点地区。第二阶段为推广阶段。1991年6月,原民政部农村养老办公室制定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确定了以县为基本单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决定1992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公布实施。此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各地推广开来,参保人数不断上升,到1997年底,已有8200万农民投保。第三阶段为衰退阶段。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与社会保障部。这个阶段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全国大部分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参保人数下降、基金运行难度加大等困难,一些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甚至陷入停顿状态。1999年7月,国务院指出目前我国农村尚不具备普遍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件,决定对已有的业务实行清理整顿,停止接受新业务,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向商业保险过渡。从以上几个发展阶段来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实践上是不成功的,可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还没有来得及成长时就已面临夭折的危险,但它却切实关系到占我国人口约80%的人民目前或将来的生活质量,随着老龄化浪潮汹涌而来,农村养老问题变得日益突出和紧迫。时值新农保正在全面辅开,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已不仅仅是农民的愿望和要求,而是市场发展本身的客观必然。 2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建议 新农保政策的实施,让我们不得不去思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从起步到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之间,还有一个相当大的跨度,它的关键就在于农村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一、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保障问题。党的xx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要求,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于XX年发出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XX]32号),决定从XX年起在10%的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我市上杭县作为全省9个首批试点县之一列入试点,今年国务院决定继续开展新农保试点,将试点范围扩大到 23%左右。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新农保工作,决定在第一批新农保试点的基础上,今年采取“10+7”的方式开展第二批试点,即10个国家试点县+7个省级试点县,到XX年实现新农保制度全覆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劳动保障局积极主动向上争取第二批试点指标。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支持下,省政府决定安排我市第二批国家级新农保试点单位3个,使我市成为全省唯一一个超过50%国家级试点县的设区市。在此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决定,为加快新农保试点工作进度,让老区广大农民群众尽快享受新农保政策,在开展第二批新农保试点时,采取“全市统筹,市县共担”的办法筹集资金,在全市7个县(市、区)范围内

普遍实施新农保制度,提前在今年内实现对全市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二、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重要意义 开展新农保试点,建立新农保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大国内消费需求的重大举措,是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是实现广大农村居民老有所养、促进家庭和谐、增加农村居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对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什么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所谓新型是相对于上世纪90年代推行国家没有补贴的老农保制度而言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新农保)制度有两个特点,一是制度实施时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民,不用缴费可向政府领取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二是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参保给予补贴,达到60周岁时,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及其所形成的利息作为个人账户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与国家发给的基础养老金合并成养老金按月支付,直至终老,以此保障老年生活。 四、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 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保基本”就是要从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的实际出发,保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 摘要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已然进入老龄化社会,但我国经济尚处于较低水平,国家、社会和家庭都面临着较为沉重的养老压力,养老问题成为我国社会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大问题,特别是我国近9亿的农民的养老问题,更是成为中国目前绝不可忽视的大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希图提早准备应对未来的养老难题。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缩小城乡差距的必然要求,对于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虽然我国实施的新农保较于旧农保已经呈现出明显的优势,但是,新农保也不是尽善尽美的,无论是在制度设计上,还是在制度实施过程控制力方面,还是在实施效果的保证方面都存在着不完善的地方,这就需要我们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分析探讨,以求更好地完善现行制度。本文拟对我国当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探讨、归纳和总结,并针对问题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新农保 China's new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pres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ABSTRACT As everyone knows, China has entered the aging society, but China's economy is still at a low level, the state, society and families are facing more heavy pressure on pension, pension issue has become China's major social problems in the next period of time, especially the pension problem in China in the last 900 million of the farmers, it is become a big problem now China never be ignored. This has been the establishment of rural soci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n China, to prepare to deal with future pension problems. The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 an important measure to build a well-off society in an all-round way, and it is also an inevitable requirement to narrow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Although China's implementation of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and old agricultural insurance has obvious advantages, but the new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s also not perfect, whether it is in the design of the system, 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process control in power system, there are still imperfections in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effect of the guarantee, which requires us to analysis and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研究文献综述 学校: 专业: 年级: 班别: 姓名: 指导教师及姓名; 摘要:我国自2003年开始探索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2009年10月正式试点推行。试点期间,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文献资料。文章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于新农保的焦点问题,如新农保启动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新农保启动的可行性、新农保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新农保可持续发展思路等问题进行整理和总结,分析了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并给出了最终评价。 关键词:新农保;制度研究;老龄化 Abstract: China has been exploring to establish a new type of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since 2003,which pilot implementation in October of 2009.Rich experience and literature was accumulated while the pilot was introduced. Based on plenty of document resources, some focus problems of this research were summarized, such as the necessity and realistic significance, the feasibility analysis, problems exist in the Trial implementation and the feasible measures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Issues need to be researched in the next step were put forward, and evaluation of the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ystem was given. Key Words: New rural endowment insurance; Studies on system; Aging of population; Literature review 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在退休或丧失劳动能力之后能够维持正常生活水平而实行的一种福利制度,它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可以解除农民对养老送终的顾虑和担心,能有效保证老年人晚年的生活质量,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1986~2003年,我国探索性建立了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旧农保”),经历了摸索期与停滞期,从2004年开始,一些地方进行了有政府财政投入的所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2009年9月1日,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出,2009年试点覆盖面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六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第一节概述 一、概念: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在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其农业户籍跨县(市、区、旗)迁移后,一次性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由原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转往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旗)新农保经办机构,由转入地新农保经办机构审核接收,以使其继续参保缴费。 二、基本要求 (一)相关规定 1、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市、区、旗)转移农业户籍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新农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2、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流动人员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新农保个人帐户计息的规定继续计息。待转入地实行新农保制度后,再将新农保关系及个人帐户资金额按规定转移到新户籍地继续参保缴费。 3、新农保参保人员农业户籍转为非农业户籍的,或是因就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其新农保关系暂不转移,个人帐户在原参保地做封存处理,待国家有关新农保制度和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规定出台后,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4、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后,其农业户籍跨县迁移的,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领取养老待遇。 5、流动人员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后,其在原参保地和接续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金额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年龄时,按转入地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二)所需材料 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业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三)关系转移人员操作程序 由申请关系转移人员携带规定的所需材料,到转入地村委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见表6-1,以下简称《参保表》)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见表6-2,以下简称《转入表》)。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导读:规章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篇一: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通过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纳入参保范围,达到规定年龄时领取养老保障待遇,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基本生活为目的,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在总结完善我国上世纪90年代开展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项崭新制度。 新农保制度的创新主要体现在: 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计发办法,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 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新农保制度的这两个显著特点,强调了国家对农民老有所养承担的责任,明确了政府资金投入的原则要求,这是与老农保制度仅依靠

农民自我储蓄积累的最大区别。 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新农保试点地区,凡已参加了老农保,年满60周岁且已领取老农保养老金的参保人,可直接享受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对已参加老农保、未满60周岁且没有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应将老农保个人账户资金并入新农保个人账户,按新农保的缴费标准继续缴费,待符合规定条件时享受相应待遇。 【篇二:浅谈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中国农村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农民对养老保障的需求十分强烈,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建设已见成效,但在大部分地区,农村养老保险还面临着许多困难,能否建立一个适宜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关

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趋势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比较研究 摘要:养老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对达到退休年龄的老年人,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晚年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本文纵观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历史,针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特点,比较我国养老保险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借鉴国外的一些相对成熟的经验,从而逐步完善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努力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关键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一、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简介 由于世界各国的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等,历史传统各异,不同国家之间养老保险制度存在较大差异。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都比较晚,但发展却很迅速。目前世界上已有16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不同类型的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其覆盖范围、保障水平和基金模式,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收入关联型养老保险以美、德、法等国家为代表,贯彻“选择性”原则,即并不覆盖全体国民,而是选择一部分社会成员参加,强调待遇与工资收入及缴费(税)相关联。保险对象一般为工薪劳动者,养老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共同负担。待遇水平适中,如美国的平均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为43%左右。待遇支付方面,一般有利于低收入人群。 (二)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储蓄积累型养老保险以智利、新加坡等国家为代表。这些国家的政府强制性规定公私单位的所有雇员都必须参加养老保险,政府的养老基金监管局负责规范与监督基金的管理,不具体参与实际管理事务。私营性质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法定的经营管理者。政府对养老基金管理公司的设立标准、财务状况、资产结构进行监管,并要求其交纳风险准备金;养老基金管理公司严格按照分散化、透明化和独立化的原则来进行管理,基金可以用于购买政府债券、企业证券和民营化的公共设施;基金所有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从自己选择缴费的养老基金管理公司领取养老金,或者将积累的养老金连本带利转向人寿保险公司以支取年金。 (三)福利型养老保险。福利国家型养老保险以英、澳、加、日等国家为代表, 贯彻“普惠制”原则,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国民,强调国民皆有年金,因此称为“福利型”或“普惠制”养老保险。在这一制度下,所有退休国民,均可无条件地从政府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需要说明的是,这种普惠制的养老保险待遇,一般水平很低,不足以维持退休者的基本生活;退休者要维持自身的基本生活,必须同时加入到其他养老保险计划中。 (四)国家型养老保险。国家型养老保险制度曾经在大多数计划经济国家实行,以前苏联、东欧国家为代表。按照“国家统包”的原则,由用人单位缴费,国家统一组织实施,工人参与管理,待遇标准统一,保障水平较高。这种养老保险制度不利于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不利于劳动力的流动,不利于培养劳动者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目前,正在退出国际社会保障领域。 二、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现状及主要特点 (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概述 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历史沿革主要可以分为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51年在苏联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社会保险制度。该制度持续实施到1956年底。 第二阶段,恢复性改革阶段。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工会制度被废除,劳动保险基金被用于其它用途。这一时期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实际上是企业办保险,其特征是:企业职工的退休养老资金有企业从生产收益中筹集,并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养老保险金,而职工个人不承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义务。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doc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 论文开题报告 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研究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人口与劳动力基础发生了快速变革,传统的农村社会形态逐步瓦解,农村社会加快转型,表现为:传统小农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化;农村居民老龄化群体比重迅速增加,老龄化社会提前到来;在城市及城市周围,非正规居住的农村流动人口大量积聚。这就导致了农村家庭、集体和个人储蓄、养老功能的减弱,家庭养老面临挑战,集体养老保障功能弱化,储蓄养老保障功能不足。为此,加快建立农村社会化养老体系则成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问题的根本出路。

选题的科研现状及前沿水平 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是采取个人、单位和国家等多方出资筹集养老基金并为老年人提供经济帮助和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制度,它是农村养老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未来社会化养老保障的核心和基础。由于经济发展条件的限制和其它多方面的原因,至今处于早期试点的发展体制阶段,没有取得重大突破,尚未建立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本文借鉴江苏苏州市吴中区解决农村居民养老的一些做法,力图在我国农村解决农村居民养老方面做点探索。 参 阅 文 献 【1】唐钧《问题与障碍:中国走向全面小康的社会政策思考》宁波出版社 2003年 【2】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我著《中国城乡老年人口状况一次性抽样调查数据分析》中国标准出版社2003年

【3】黄黎若莲《中国人口老龄化进程与老年服务需求》《学习与实践》(武汉)2006.12 【4】刘子兰《养老金计划挤出效应研究评述》《经济学动态》2006.12【5】周德民《长株潭沛机构养老服务发展探析》《社会保障制度》2007.4【6】宋斌文张琳《东部发达地区农村养老保障的实践与探索》《农业经济问题》2006.11 【7】卢海元《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条件分析》《经济学家》2005.5 【8】樊天霞、徐鼎亚《建立农村养老保险体制的困境与出路》《上海经济研究》2005.6 【9】许雄奇、赖景生《21世纪中国农村社会保险体系的构想》《农村经济》2005.4 【10】武深树、邓真惠《构建非均衡的农村养老保障体制》《当代财经》2004.1 【11】姜木枝、张朝蓉《和谐社会背景下农村计生纯女户家庭养老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2008.4 【12】郑伟《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困境反思》《保险研究》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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