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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HAD102-12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1990年5月19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发布)

放射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门诊医技大楼 放射防护专项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工艺............................................................................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材料及做法 (1) 2、作业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3、施工方法?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质量保证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成品保护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安全保证措施及文明施工?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门诊医技大楼建筑面积83933 平方米,地上23 层,地下3层,裙房8 层,建筑装饰构架最高点108.55 米,屋顶面标高93.6 米,大楼建成后满足8000人日门诊量的要求。 本工程特殊墙体的部位:地下一层数字肠胃、DR室乳腺摄影;一层急诊CT室、急诊DR室;五层影像尿流动力学检测;八层口内X光机、曲面断层机、CT机室;十二层X光室。放射科各机房隔墙采用370、240厚灰砂砖实砌,370厚墙体面上采用工业硫酸钡粉搅拌黄沙、水泥涂刷,240厚墙体采用工业硫酸钡粉搅拌黄沙、水泥砌筑,以及面上用工业硫酸钡粉搅拌黄沙、水泥涂刷。防护区域内的门为不锈钢铅板防护平开门及不锈钢铅板防护推拉门。 二、编制依据 本工程施工图纸和相关设计变更 GB50204—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8279-87《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 GB50204—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JGJ59-99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GB50210-2001 《建筑装修工程验收规范》 GB50300-200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194-93 《建筑工程施工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JGJ46-88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三、施工工艺 1、材料及做法 硫酸钡砂浆墙面: 20厚1:1.5:2.5水泥黄沙硫酸钡砂浆(按公斤比)找平层 表面喷刷乳胶漆两道 硫酸钡砂浆顶棚:

辐射防护模拟考试题

课程名称:辐射防护基础班级:__________ 姓名:学号_____ 一、名词解释(2×5=10分) 1.半衰期:放射性母核数目衰变掉一半所需时间,或放射性活度减弱一半所需时 间。 2.同位素:具有相同质子数和不同中子数的同一类元素称为同位素。 3.松散污染:指该污染用擦拭、清洗等方法可以转移或去除的污染。 4.感生放射性:稳定的核素吸收一个中子后转变成放射性核素也就是活化产物, 活化产物衰变时产生的放射性称为感生放射性。 5.半厚度:r射线经过n个半厚度的屏蔽层后,其强度将减弱到原来强度的1/2 n。 二、填空题(1×33=33分) 1.填写下列辐射物理量对照表 辐射物理量吸收剂量剂量当量放射性活度 SI单位焦耳·千克-1(J·kg-1)焦耳·千克-1(J·kg-1)秒-1 SI单位专名戈瑞希弗贝可定义式 D = d E /d m H=DQN A=dN/dt 2.外照射防护一般有时间防护、距离防护、屏蔽防护和_源强防护四种方法。 3.根据国标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我国将核电厂厂区划分为非限制区、监督区和控制区三个区域。 4.放射性活度是指放射性物质原子在单位时间内发生的___核衰变的数目___。

5.放射性核素经过2个半衰期后,其量将减少至原来数目的____4_____分之一。6.工作场所中的放射性物质可通过____食入_____、___吸入______和__伤口进入_______三种途径进入体内形成内照射。 7.辐射防护的目的在于防止______确定性效应_____的发生,并把__随机性____ 的发生率限制到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水平。 8.工作场所辐射监测包括____外照射____、____表面污染______、____空气污染___。9.根据国家辐射防护标准,辐射工作人员5年累积有效剂量应不超过__100___mSv,且任何一年不应超过___50___mSv;眼晶体每年不应超过__150___mSv,皮肤每年不应超过____500_____ mSv。辐射防护标准中剂量当量限值不包括___天然本底__和____医疗照射______两种照射。 10.表面污染的监测方法一般有两种,分别为__直接测量法___、__间接测量法__。11.距离一个γ点源1米处的剂量率为900μSv/h,那么某人距离该源3米处工作2小时,将接受的外照射剂量为__200___μSv。 12.一个γ点源外2m处剂量率为400μSv/h,欲使1m处工作人员半小时所受剂量不超过100μSv,需要设置_____39______mm厚的铅屏蔽层。(铅的半厚度为13mm。) 三、选择题(1×17=17分) 1.在正常本底地区,天然辐射源对成年人造成的平均年有效剂量约为 B 。 A)20mSv B) 2.4mSv C)5mSv 2.在人工辐射源中,对人类照射剂量贡献最大的是 B 。 A)核电厂 B)医疗照射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2011年18号令)

精心整理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令 第18号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一次部务会议于2011年3月24日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环境保护部部长? 周生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主题词:环保 法规 放射性 令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可以委托经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第十条?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涉及的辐射监测和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终态辐射监测,由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委托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辐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状况的日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有可能威胁到人员安全或者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应当立即停止辐射作业并报告发放辐 关申请退役核技术利用项目终态验收,并提交退役项目辐射环境终态监测报告或者监测表。 依法实施退役的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自终态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日内,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在依法被撤销、依法解散、依法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前,应当确保环境辐射安全,妥善实施辐射工作场所或者设备的退役,并承担退役完成前所有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十七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部审定的辐射安全培训和考试大纲,对直接从事生产、销售、使用活动的操作人员以及辐射防护负责人进行辐射安全培训,并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第十八条? 辐射安全培训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级别。 从事下列活动的辐射工作人员,应当接受中级或者高级辐射安全培训: (一)生产、销售、使用Ⅰ类放射源的;

EJ380-1989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规范

F 70 EJ 380-1989 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 辐射防护设计规范 1989-03-24发布 1989-10-01实施 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发布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安防环保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核工业总公司第二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维奇、范深根。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以下简称开放型实验室)设计中的辐射防护要求,目的在于从设计上保障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的健康和安全及保护环境。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性同位素生产及应用开放型放射性物质实验室辐射防护设计,也可供已建成单位在扩建和改建中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乏燃料后处理厂和铀矿冶金系统实验室的辐射防护设计。 2 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 GB 11806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定 EJJ 6 加工处理裂度材料临界安全规定 3 术语 3.1 开放型实验室 指由一个或多个处理非密封的放射性物质的实验室,实验室内设有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和通风柜等设备,还有为实验室正常运行所需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开放性放射性工作 指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即在箱室或工作台上正常操作工作中,有可能引起工作场所和周围环境污染的工作。 3.3 开放型实验室分区 为控制污染,在设计上把实验室内分成数个区域,不同区域的设计要求不同。 3.4 白区(一区) 该区为实验室内不从事放射性工作的区域,一般情况下,该区无放射性污染。白区包括:办公室、会议室、休息室、“冷”工作间(如试剂、药品间),“冷”实验室等。 3.5 绿区(二区) 实验室内从事隔离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区,事故时可能出现污染,但能及时发现和清除。绿区包括: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的操作房间或存有密封容器的房间。 3.6 橙区(三区) 实验室内工作人员不经常停留的区域,只有在进行去污、检修和取样等工作时才进入。该区在正常运行时也会出现污染,污染一般能清除。橙区包括:热室、屏蔽工作箱、手套箱的检修区、放射性污染物暂

核电厂辐射环境本底研究的具体情况

核电厂辐射环境本底研究的具体情况 作者郑开想 核电丁第一次进行装料运行前期一定要展开2年以上时间的辐身环境本底调查,获得核电厂咐近的本底检测的放射性枋含量的一些信息,这主要有海洋介质即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海水等)、γ辐射水平、陆地介质即陆上动植物、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空气,它成为核电厂装料工作前期辐射背景下的依据资料。这份原始资料能够给核电厂后面进行的工作起到积极的影响与作用:核电厂进行工作的时候,以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为基础,针对核电厂咐近地区环境的具体情况展开发析;核电厂发生事故的情况下,以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为依据,对事故的发生的大小程度去进行分析;核电厂没有使用之后,以辐射环境本底调查数据作为借鉴对象,去分析核电厂退役治理的具体效果并且云进行评估核电厂退役后对环境所产生的作用。 并且,第一次装料前期环境影响报告书即是它的运行阶段与国家主管部分委托营运单位反应堆第一次进行装料许可证的重要因素即为核电厂辐射环境本底监测数据。 1 核电厂辐射环境本底研究的具体情况 1. 1 本底调查依据的具体研安 核电厂辐射环境本底监测数据的进行主要以“核动力厂辐射防护规定”(GB6249—2011)中9.1.1的规定:在第一次给核动力厂内的第一组设备装料使用之前,厂方必须将厂所在地的辐射水平进行基本调查,获取本地本年度、去年甚至前年的辐射相关数据。在已有核电厂中增加机组之前,应该对近期(一年内)当地的辐射情况进行调查。当然本规定中关于新厂首次装料的说明通常并无异议和疑问,毕竟在建厂之前当然有必要对周边环境的辐射情况进行周密的调查,但是对于在原厂址上增设机组的环境调查要求,部分人颇有不解。依据《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修订编制说明》中相关解释,可以发现《核电厂环境辐射监测规定》(NB/T20246—2013)中不仅要求对厂址所在地区内环境进行调查,而且还设定了具体的调查项目、范围和频次,并且提供了指导,帮助调研者选择合适的指示生物,同时给出了每月至少采样一次气溶胶和大气沉降的评测原则。《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61—2001)中则给出较EJ / T 1131—2001版本规定更加细致的要求,不能设定了具体的检测的项目、范畴和平率,并补充了布设介质的原则,且对调查样本的收集、保存、监测手段、数据采集和处理、质量优化提升等进行了进一步说明,目前已被国内核电厂广为应用于环境本底监测。《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GB12379—90)从原则上就本底检测的方法、样品和数据采集和处理、质量欧化提升做出了规定,要求本底监测地理范畴不应小于80 km,不同于其他标准大多要求的50 km,这一点不太被专家们认可,与实际状况也有一定差异,在现实中,多保证50km范畴,只有极少部分监测范围达到80km。 综合前文内各种标准,不难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黄金本地监测要求,以便更好地指导核电厂对其周边环境的辐射本本底开展监测研究。不过其中仍有一些问题需要分析。 1. 2调查特征和当前执行情况 1. 2. 1 特征分析 (1)监测周期至少为两年,周期较长。 (2)监测对象颇为复杂,不仅要检测空气(包括其中的气溶胶、3H及14C、沉降物、γ吸收剂量率)、各种水(包括地表/下水、饮用水、雨水)、泥土(包括河/海底泥等)、还要检测动物(家养禽畜和鱼类、海洋贝壳等软体生物)、植物(松针、海洋植物、藻类)

医院辐射防护管理办法

*医院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工作,保障全院职工和病人的健康和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6号)、《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第3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内所有涉及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人员和实验、科研场所以及相关活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包括购买、运输、存贮、使用、生产、销毁等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许可登记 第三条“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的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的领导机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事务的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家和医院有关规定,实行辐射工作许可登记制度。 第五条根据有关规定和医院具体情况,医务科以主体身份向政府环境辐射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医务科负责医院的辐射安全管理。

第六条各涉源科室需取得“许可登记”方能开展相关工作,其制度建设、人员培训、安全防护等纳入医院统一管理。各科室根据所属实验室的放射性同位素或射线装置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人员岗位职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辐射安全责任书(需盖医院公章)等,报医务科备案,作为许可申请和环保部门检查的依据。 第七条涉源科室购买、处置放射性同位素(新购源、同位素试剂)和射线装置时,首先向医院辐射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进入后续工作程序。 第三章放射工作人员管理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第九条根据卫生部第55号令《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申领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医院正式聘任职工、年满18 周岁,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3.掌握放射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经有资质科室举办的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辐射防护屏蔽分项施工方案.

西安工会医院放射机房射线防护 装饰工程 辐射防护屏蔽设施施工方案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防护基本原则 (1) 三、防护门窗安装施工方案 (1) 四、防护涂料施工方案 (7) 五、防护产品的配置说明及详细参数 (9)

辐射防护屏蔽设施施工方案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西安工会医院放射机房射线防护装饰工程,位于一层及三层,其中一层包括CT检查室(一间)、X光机房(二间)及其它辅房控制区域;三层包括牙片室(一间)及其它辅房控制区域。 二、防护基本原则: 对于符合正当化的放射工作实践,以防护最优化为原则,使各类人员的受照当量剂量不仅低于规定的限值,而且控制到可以合理做到的尽可能低的辐射水平。三、防护门窗安装施工方案 (1)工程施工说明 I.安装施工前应先到施工现场了解现场状况是否符合施工要求。例如:电源必需送到位,地面是否平整,一切符合施工条件方可开始施工。 II.测量门洞尺寸,与甲方商量制作要求,然后按要求制作施工图纸,交甲方认可。 皿.按图纸制作框架、门扇(其中包括骨架、不锈钢、玻璃等)甲方制作除外。 IV .等一切前期工程完成后即可进行安装施工。 (2)开始安装门机 I .墙壁安装前必须将墙面整平,以免不平造成轨道弯曲与产生噪音。导轨安装面平整度应小于1.5MM墙体安装可用膨胀螺丝将导轨打孔固定,间隔为35~45CM之间 II .槽钢与角铁架安装时直接用平头螺丝固定,间隔可与上相同,垂直1~2个。

皿. 安装轨道前,先用透明水管充满水之(管中不可有)测定导轨两端及中间水平度,地面以最高点为准。 IV .将导轨螺丝孔打好,再将导轨两端各暂时用一支螺丝固定在墙面或钢结构上,再次校正水平后确认准确再增加固定。注意:导轨以门体上升一般以25MM为准确。(根据机型而定) V.传感器应先装外面一点,一般装在门洞正中央之上方,高度根据现场情况而定。接线先参考说明书。 W .安装电动部件前先将导轨清理干净,再将马达、电盘、尾轮、变压器分别装在轨道固定槽内,把它移到适当位置,安装定位凝聚固定螺丝。 (3)安装门扇 I .将活动门体,当门体装上后测量活动门体与固定门体之间上下是否相等,大约在7mm~10m之间等准确后再装上止摆器,然后将门推至与固定门对齐再上好皮带与止动板。 I .调整检查。以上步骤全部完成,自动门安装作业就大致完工,如未达到理想,可再依需要调整。 (4)安装测试 控制器可依需要调整,但调整时要注意机器非常灵敏,轻轻按下即可(具体调整依照电盘上的说明)如果测试一切正常,封上机箱外 盖,装上内感应器就大功告成了。 I.自动门投入使用后,在初期,会有一个阶段的磨合,来修正运行产生的误差。 II.极个别的客户在自动门运行一段时间后,会更换门扇来给人耳目一新的

辐射防护施工方案

设计标准与规范 本系统所有设备和材料所涉及的设计标准、规范,产品标准、规范,工程标准、规范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应的标准和规范。主要包括:《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器具0292.2-1997》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 《高层建筑防火设计规范》GB50045-95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JGJ/T16-2008 《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6 及国家、省市和当地政府部门颁布的现行有效的法规、规章和规定以及最新颁布的相关国家标准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主要施工方法及检验方法 1、施工部署 (一)、施工准备工作 1、组织有关人员熟悉图纸,参加图纸会审 2、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复核 3、编制分项工程作业指导书 4、深化施工组织设计 5、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二)、施工准备和安排 1、现场放线定位 根据我方施工图和现场实际情况在各楼层弹水平线作为控制线,并以次根据图纸弹出棚面和地面水平控制线。 2、人力资源 根据本工程的实际状况本公司将组成了一只技术水平高、讲文明、守纪律的施工队伍,队伍组成前公司将成立一个由公司、项目部、及质量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公司劳务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材料准备 材料供应是本次工程能否达标,创优的关键,结合工程实际,我方物资部门将充分利用部门优势并结合现代信息技术,全面了解、掌握所需材料的厂家、规格、品牌、价格等问题。一经甲方审定,可以立即组织进场。 4、机械设备 由于施工工期短,工作范围大,平行施工面广,故要求现场机械、机具数量充足,质量可靠,维修及时,电力保障四项基本条件

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核安全监管要求(试行)pdf

附件 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 核安全监管要求 (试行) 一、前言 核电厂设计有燃料装卸和贮存系统,用于未辐照燃料和已辐照燃料(乏燃料)的装卸和贮存。核电厂的乏燃料贮存方式通常可分为“湿法”和“干法”,我国在运商用压水堆核电机组的乏燃料贮存均采用湿法水池系统。 干法贮存也是目前世界主要核电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乏燃料贮存方式,美国已有近70%的核电厂配套建设了干法贮存系统。目前,我国部分压水堆核电厂已准备申请增设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但我国尚缺乏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根据环境保护和核安全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国家核安全局制定了《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核安全监管要求》(以下简称《监管要求》),用于指导压水堆核电厂增设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的核安全相关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监管要求》适用于核电厂内增设的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 该系统位于核电厂实物保护分区的保护区内,是机组原设计中乏燃 —2—

料水池系统的补充,属于核电厂辅助系统,纳入国家核安全局颁发 的核电厂运行许可证许可范围,由核电厂营运单位对其进行全面管理,并承担相应的核安全责任。 三、适用法规标准 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等活动,都必须遵守我国现行有效环境保护和核安全法律法规中的适用条款。 增设的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作为核电厂辅助系统,在设计和运行中必须遵守《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HAF102)、《核动力厂运行安全规定》(HAF103)和《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则》(HAF501/01)的相关规定,必须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核动力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GB6249)和《反应堆外易裂变材料的核临界安全》(GB15146)等相关标准中适用的要求。 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的设计、建造、运行和退役等各项活动中,适用部分应参照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执行,这些文件包括HAD102系列导则、HAD103系列导则、HAD301系列下的02/03/04导则、HAD501系列导则等。 此外,考虑到目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中缺少专门针对核电厂内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的指导文件,且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尚不完善,设计、审评等活动可参照采用美国核管会颁布 的核电厂乏燃料干法贮存系统相关监管导则(RG系列)和技术文 —3—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 号令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 (环保部第18号令)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三章? 人员安全和防护 第四章? 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六章? 应急报告与处理 第七章? 豁免管理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人员的安全和防护,废旧放射源与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的管理以及豁免管理等相关活动。 第三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负责,并依法对其造成的放射性危害承担责任。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场所安全和防护 第五条? 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其入口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设置安全和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防护安全联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射线装置的生产调试和使用场所,应当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放射性同位素的包装容器、含放射性同位素的设备和射线装置,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放射源上能够设置放射性标识的,应当一并设置。运输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或者显示危险信号。 第六条? 生产、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场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运行故障,并避免故障导致次生危害。 第七条? 放射性同位素和被放射性污染的物品应当单独存放,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贮存、领取、使用、归还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当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对放射性同位素贮存场所应当采取防火、防水、防盗、防丢失、防破坏、防射线泄漏的安全措施。 对放射源还应当根据其潜在危害的大小,建立相应的多重防护和安全措施,并对可移动的放射源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其处于指定位置,具有可靠的安全保障。 第八条? 在室外、野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应当按照国家安全和防护标准的要求划出安全防护区域,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必要时设专人警戒。 第九条?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监测规范,对相关场所进行辐射监测,并对监测数据

辐射防护设计工程师

一、辐射防护设计工程师 工作内容: 1、负责所有产品的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设计,制定和组织设计验证及非产品类 项目的辐射防护方案制定等; 2、根据公司产品进度和市场需要,编制公司产品环境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评 价报告,协助和组织各相关机构的评审; 3、为相关部门提供辐射防护方面的技术支持; 4、负责公司新产品辐射防护性能进行检验和实验,编制相关报告; 5、采用蒙特卡罗模拟计算程序进行产品的辐射防护方案设计和总体指标设计 等工作。 6、参与制定公司相关的放射安全制度,协助公司对放射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 检查工作及对放射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7、执行和监督公司QES质量管理体系中有关设计控制等程序在部门内部的具体 操作,编制必要的设计类文件。 任职资格: 1、硕士及以上学历,辐射防护、核物理、核仪器及核技术应用等相关专业; 2、具有产品辐射防护性能检测、实验所需专业技能,并熟知国际国家放射标准; 3、熟悉蒙特卡罗方法,并熟练应用一种蒙卡应用程序 4、了解QES体系管理相关知识; 5、计算机应用熟练,英语六级以上; 6、应届毕业生亦可。 二、技术管理助理 岗位职责 8、负责收集行业相关专业技术情报; 9、负责研究所工作简报的编写工作; 10、协助技术管理工程师完成技术管理文档的起草与撰写工作; 11、协助完成项目申报的基础技术文档的撰写、支持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机械、电子、电气等理工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 3、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与分析能力; 4、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三、市场支持工程师 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支持市场部门招投标工作以及与投标技术方案相关的工作,向市场部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负责有关产品的国外技术及市场调研工作,收集相关的行业发展信息、市场信息、竞争对手及用户信息,对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分析,起草编写相关的调研或分析报告; 3、负责相关的客户接待工作以及对客户的前期技术咨询工作。 任职资格: 1、硕士学历,理工科专业背景; 2、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职业意识及较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 3、大学英语六级,具备流利的英语口语交流和书面表达能力。 四、调试工程师 岗位职责 1、协助完成加速器调试工艺工作及参加分系统联调和技术支持工作; 2、根据生产进度计划,按照加速器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协助完成加速器的生产、调试,解决在生产调试中出现的问题,使加速器达到技术指标要求; 3、根据加速器产品化需求,提出产品设计优化改进建议并实施; 4、负责集成电路板、电磁等工作原理进行工艺改进,不断完善技术及工艺文件; 5、协助完成进行系统集成调试中加速器分系统的调试接口调试工作,使整机性能达到指标的要求; 6、根据本部安排,协助完成加速器分系统的现场安装、调试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完成系统的集成调试工作;解决调试过程中加速器的技术问题;对加速器在

标准----电磁辐-防护规定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UDC614.898.5 GB8702-88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 1988年6月1日实施) 1 总则 1.1 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 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 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 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 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 基本限值 2.1.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 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 导出限值 2.2.1 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 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表1 职业照射导出限值 150/0.40/ (0.5)(0.0015 注: 1) 系平面波等效值, 供对照参考。 2) 供对照参考, 不作为限值; 表中f是频率, 单位为MHz; 表中数据作了取整处理。 2.2.2 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环境电磁辐射场的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2要求。

核电厂的辐射防护

核电厂及反应堆的辐射防护

概述 自从1954年第一个示范性核电厂问世以来,核电厂已有了很大的发展。目前,发电用的核反应堆有十多种,其中比较成熟的有压水堆、沸水堆、石墨气冷堆、石墨水堆和重水堆。在当今世界的核电厂中,轻水堆(压水堆和沸水堆)核电厂占绝大多数

核电厂 核电厂是利用原子核裂变过程中释放的核能来发电的。对于不同类型的核反应堆,相应的核电厂的系统和设备有较大的差别。 压水堆核电厂主要由核反应堆、一回路系统、二回路系统及其他辅助系统所组成。 核反应堆是核电厂动力装置的重要设备。同时由于反应堆内维持着链式裂变反应,因此它又是一个辐射源。核反应堆内装有一定数量的核燃料,核燃料裂变过程中释放出的热能,由流经反应堆内的冷却剂带出反应堆,送往蒸汽发生器

核电厂 一回路系统由核反应堆、主循环泵、稳压器、蒸汽发生器和相应的管道、阀门及其他辅助设备组成。高温高压的冷却水由主循环泵唧送至反应堆,吸收核燃料裂变放出的热能后,流进蒸汽发生器,通过蒸汽发生器再将热量传递给在管外流动的二回路给水,使它变成蒸汽。此后,再由主循环泵将冷却剂重新唧送至反应堆内,如此循环构成一个密闭的循环回路

核电厂 一回路系统的设备集中布置在一个立式圆柱状半球形顶盖或球形的建筑物内,这个建筑物通常称为反应堆安全壳。安全壳为内径约30米、高约60米的混凝土大型建筑物,它的作用是将一回路系统中带放射性物质的主要设备包容起来,以防止放射性物质向外扩散,即使核电厂发生最严重的事故,放射性物质仍能全部安全地封闭在安全壳内,不致影响周围的环境

核电厂 二回路系统是将蒸汽的热能转化为电能的装置。它由汽水分离器、汽轮机、冷凝器、凝结水泵、给水泵等设备组成。二回路给水吸收了一回路的热量后成为蒸汽,然后进入汽轮机做功,带动发电机发电。由于核反应堆是强放射源,流经反应堆的冷却剂带有一定的放射性,特别是在燃料元件破损的情况下,一回路的放射性水平很高。因此从反应堆流出来的冷却剂一般不宜直接送入汽轮机。所以压水堆核电厂比普通电站多一套动力回路。核电厂二回路的厂房与普通火电站的汽轮发电机组厂房相似

辐射防护设计方案

辐射防护设计方案 一、设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8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 5.GB8999-88《电离辐射监测质量评价保证一般规定》 6.EJ348-89《铀矿冶辐射防护设计规定》 7.HJ/T61-200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8.GB12379-90《环境核辐射监测规定》 9.GB/T14583-93《环境地表γ辐射剂量率测定规范》 10.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替代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与GB4792-1984。 11.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第449号) 二、射线仪监控方案与防护屏蔽设计 根据辐射防护三原则与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考虑如果出现人为检修厂房设备、意外事故或射线仪器故障维修时,可能出现放射源产生的辐射危害。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和施工要求,就该四套射线仪器的辐射防护进行屏蔽设计、安全防范、剂量报警监控、并实施日常检测与定期检测计划等,确保射线仪器的在正常运行的实时监测与非正常状况(如检修、意外事故仪器破坏)下的应急安全。 三、射线仪产生环境辐射的监控方案 1.监测布点原则 根据辐射监测与辐射防护设计等相关国家标准要求,针对现场环境条件与工程技术内容,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对射线仪器对环境产生的放射性污染与对工作人

员所产生的辐照剂量,确定固定监测点与日常检测的布点数量、测量种类与测量频率。 1.1.1 γ辐射连续监测 考虑现场应用环境中的3台密度计(各含1480M137CS)分别安置在浮选入料管与出料管外,测量介质的密度,采用3台RAM-I型xγ辐射报警仪为工作人员提供辐射安全监测与事故报警,探测器固定安装在射线仪的附近5厘米处,主机安装在远离射线仪器至少10米的安全位置的1.5米高(人可观察显示计数)的墙壁上;因2台灰度计(分别100mCi241Am与15mCi 137CS)安装在精煤传输皮带下测精煤产品的含灰量,且2台仪器安装在同一水平地面,距离小于1.5米,设计采用1台RAM-I型xγ辐射剂量率报警仪,探测器固定安装在2台射线仪器的中心位置与仪器处于水平,主机安装在远离射线仪器至少20米的安全位置的1.5米高(人可观察显示计数)的墙壁上。这样采用该4台辐射剂量率连续测量报警装置实现射线仪器正常工作时对5个放射源的“实时”监控;在非正常的事故情况或应急检修设备时,必须启动该3台辐射报警仪,确保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 1.1.2射线仪表面剂量率定期巡测与应急检测 采用1台便携式辐射剂量率仪对射线仪表面剂量率的定期巡视监测与事故后应急检测,同时对4台固定式剂量报警仪的工作状态实现互补,在检修情况与事故情况下尤其必要。 1.1.3个人剂量监测 采用3台电子个人剂量报警仪,用于工作人员佩带,每次工作完成,必须记录放射性操作人员的辐射剂量值,以便建立个人档案,确保个人安全,也是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 1.1.4个人卫生防护 就该选煤厂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一般必须普通工作服、手套、鞋、帽外,在放射源意外事故或设备检修情况下,工作人员必须穿戴专业防护铅衣或防护服。设计采用中号的0.35铅当量的xγ防护铅衣2套。 1.1.5辐射监测计划的制定 根据具体情况与国家标准要求制定监测方案和计划,包括测量内容、测量时间与测量频率,实行表格填写。

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GB 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 (1988年3月11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8年6月1日实施) 1总则 1.1为防止电磁辐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伴有电磁辐射的正当实践的发展,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一切单位或个人、一切设施或设备。但本规定的防护限值不适用于为病人安排的医疗或诊断照射。 1.3本规定中防护限值的范围为100KHZ~300GHZ。防护限值与频率的关系见下图。 1.4本规定中的防护限值是可以接受的防护水平的上限,并包括各种可能的电磁辐射污染的总量值。 1.5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个人,应本着“可合理达到尽量低”的原则,努力减少其电磁辐射污染水平。 1.6一切产生电磁辐射污染的单位或部门,均可以制定各自的管理限值(标准),各单位或部门的管理限值(标准)应严于本规定的限值。 2电磁辐射防护限值 2、1基本限值 2、1.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1W/KG。 2、1.2公众照射:在1天24H内,任意连续6MIN按全身平均的比吸收率(SAR)应小于0、02W/KG。 2、2导出限值 2、2、1职业照射:在每天8H工作期间内,电磁辐射场的场量参数在任意连续6MIN内的平均值应满足表1要求。

2、2、4对于脉冲电磁波,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其瞬时峰值不得超过表中1.2所列限值的1000倍。 2、2、5在频率小于100MHZ的工业、科学和医学等辐射设备附近,职业工作者可以在小于1.6A/M的磁场下8H连续工作。 3对电磁辐射源的管理 3、1下列电磁辐射可以免于管理 3、1.1输出功率等于和小于15W的移动式无线电通讯设备,如陆上、海上移动通讯设备以及步话机等。

核电厂辐射防护规定

核电厂辐射防护规定 GB 14317-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4-20发布1993-12-01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核热电厂辐射控制的基本原则和防护标准,以及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的辐射防护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热电厂,核供热厂也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 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 6249 核电厂环境辐射防护规定 3术语 3.1核热电厂 一座或数座热中子反应堆以及为保证安全和生产热能或电力所必需的全部构筑物、系统和部件。 3.2核供热厂 一座或数座热中子反应堆以及为保证安全和生产热能所必需的全部构筑物、系统和部件。 3.3中间回路 在一回路和热网回路之间设置的隔离回路。 3.4热网 进入用户的热水管网。 4总则 4.1辐射防护目标 为保障核热电厂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和安全及保护环境,确保在正常运行时核热电厂内及从核热电厂释放出的放射性物质引起的辐射照射低于规定的限值,并保持在可合理达到的尽量低的水平;确保事故引起的辐射照射的程度得到缓解。 4.2核热电厂所有导致辐射照射的实践和设施,都应当符合辐射防护三原则,即实践的正当性、辐射防护的最优化和对个人剂量的限制。 4.3在申请核热电厂选址、设计、运行和退役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事先向国家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提交安全分析报告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 必须做到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5剂量限制体系 5.1基本限值 5.1.1辐射工作人员的基本限值按GB 8703第2.4.2条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5.1.2在正常运行工况下,每座核热电厂向环境释放的放射性物质对公众中任何个人(成人)造成的有效剂量当量,每年应小于0.1mSv。 5.2次级限值、导出限值、管理限值和参考水平按GB 8703第2.4条中相应的规定执行。 5.3每座压水堆型核热电厂气载和液体放射性流出物的年排放量,除满足5.1.2的 规定外,一般还应分别低于表1和表2所列控制值。 表1 Bq ━━━━━━━━━━━━━┯━━━━━━━━━━━━━ 气载放射性流出物│控制值 ─────────────┼───────────── 惰性气体│ 1.0×10^(15) ─────────────┼───────────── 碘│ 3.0×10^(10) ─────────────┼───────────── 粒子(半衰期≥8d)│ 8.0×10^(10)

辐射安全与伤害防护制度防护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742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辐射安全与伤害防护制 度防护措施正式样本

辐射安全与伤害防护制度防护措施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31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 度。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 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 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 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一、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加强对射线装置

的监督和管理。 二、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三、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2年进行1次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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