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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泵节能技改合同(合同能源管理空白)1

有限公司水系统水泵节能技改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第FDJN-2015 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甲方水系统水泵节能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乙方进行系统优化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共同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定义和解释。

1.1 “设备验收”是指当设备调试运行完毕后并移交生产的 __日内,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本合同保证值后,甲乙双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2 “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甲方与乙方以契约形式约定甲方技改项目的节能量,并由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的服务,甲方以节能效益支付乙方的投入及其利润的能源管理模式。

1.3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4 “节电收益”是指甲方节约用电度数×合同电价。

1.5 “节能付款期”是指甲乙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甲方按照约定周期定期向乙方支付节电费,直至技改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完毕为止。

第2节项目投资款的支付

汽动水泵设备投资及安装费所需资金由乙方投资承担。

第3节项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日始,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完成日止。

3.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120天,合同签订后自技改前功耗确认时间始,以最后确认的时间为准,180 天内完成项目技改。(除甲方技改设备无法停运或进出口阀门无法关闭等原因除外)

3.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以甲方节能设备验收后的时间为准。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及验收。

4.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4.2 节能改造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并签订合同后,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3 在分项节能技改完成后的项目安装达到验收标准时,甲乙双方可对分项项目实施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可单独计算节能收益。

4.4 甲方收到乙方填报的《节能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单》后,在约定的日期内未组织验收的,及在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技改符合约定要求并同意乙方填报的验收内容。若甲方拒收《节能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单》的,并对验收单内容有所异议,则双方需根据验收内容进行复核协商,或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定确定。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效益分享期内,节能水泵设备合计运行小时,并以甲方技改后节能水泵设备每年运行时间小时/台,计算节能收益,时间不足,节能收益分享期结束后再顺延一年内,全部结清合同中规定的总节电收益。电价按RMB 元/度计算。

5.2具体节电分享比例为:自乙方节能设备投产运行后,按甲方 %,乙方 %比例分享节电收益;甲方每月支付当期节能收益的 %给乙方。

5.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合同附件节电清单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4 节能收益由甲方按照第5.2条的规定每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5.4.1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底(每月最后一天)作为抄表结算日;由甲方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抄表,以约定运行时间计算乙方节能效益,并及时通过邮件或传真给乙方,在乙方收到核实后按国家税务局规定开具应得部分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将款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5.4.2 技改合同至第一年未,乙方按后续节能收益总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按每月抄表实际结算收益支付给乙方。

5.5 节能效益计算:通过节能技改后,单台高效节能泵节能效益=每小时节电量(kwh)×实际运行时间(h)×电价 RMB (元/kwh),项目总节能效益=单台节能泵节能效益×节能水泵安装数量。

5.6结算依据:乙方有权决定水泵节能设备按甲方循环水系统实际工况来确定水泵安装数量,结算时甲乙双方按实际安装数量确定;最终能耗数据按双方签字的《节能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单》实际数据来结算;

5.7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运行节能技改设备;由于某种原因甲方没有抄表并无法确认节能设备运行时间的,又造成乙方去也无法抄表的,甲方仍应按月支付乙方节能收益,其中运行小时数按每月600运行时间规定结算。

5.8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单方面就该项目再与其他节能公司或采用其它节能技术(产品)进行节能技改,乙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由此影响系统正常运行造成的损失及给乙方造成的节电收益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5.9甲方同意:所有合同附件的签字、盖章由其下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签字或相关部门盖章即可。

5.10技改定金支付:因本项目的节能水泵设备为专业定测定做,具有非一般产品的特殊性,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支付人民币元作为技改节能设备模具的定金;自节能技改设备投入运行一年后,该定金可冲抵应付的乙方节电收益,直至冲抵完毕。

第6节甲方的义务

6.1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6.2 在甲方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甲方必需派员协助,如清理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运行方式等。

6.3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6.4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验收在设备运行72小时后)

6.5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6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应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7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6.8 甲方负责项目的日常点检,维护和检修。

第7节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的规定,按照第3.2条规定时间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运营以及维护。

7.2 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确保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

7.4 严格按要求施工,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8节项目的更改、回购、融资

8.1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由于搬迁或扩容等因素导致现有水系统设备停用时,由此造成的收益损失需全部由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

8.2 项目回购:甲方在收益期内愿回购乙方本合同项目未来收益的,可根据双方以本合同总额为基础协商进行回购,回购后节能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8.3 项目融资:在合同期限内,在保证甲方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甲方同意乙方可将本项目的未来收益权通过质押、转让等方式进行融资,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项目融资的相关事宜,但甲方不承担任何融资风险与费用,乙方应在收益期满之前处理完所有权利限制,如乙方在收益期满之前仍未处理完所有权利限制,则甲方将有权强制接收本项目所有权益。

第9节所有权和风险分担

9.l 在本合同到期并且甲方付清本合同下全部款项之前,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财产(简称“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本合同顺利履行完毕之后(甲方支付给乙方节能收益付清后),该等项目财产的所有权将无偿转让给甲方。项目财产清单见附件。

9.2 乙方需保证拥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涉及专利的合法使用权,因专利权所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拥有继续使用改造验收后相关系统的权利。

9.3 在本合同期间,项目财产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 因本项目的节能设备为专业定测定做,具有非一般产品的特殊性,自本合同签订后至节能设备进场安装前,若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拒绝节能技改,甲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并按乙方提交的节能技改方案(能耗分析报告)中的节电量的壹万小时节电费的标准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10.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节电收益的,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最后期限之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日止,按应付未付部分每日千分之二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除应支付已实际产生的节电收益、违约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合同剩余期限预期可得的节电收益。以上款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的合同解除通知后的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每日按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二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10.3 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10.4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10.5 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无法进行项目的维护或无法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甲方需承担第10.2条违约责任。

第11节不可抗力

11.1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是指超出了相关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任何行为、事件或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a)雷电、洪水、风暴、地震、滑坡、暴雨等自然灾害、海上危险、航行事故、战争、骚乱、暴动、全国紧急状态(无论是实际情况或法律规定的情况)、戒严令、火灾或劳工纠纷(无论是否涉及相关方的雇员)、流行病、隔离、辐射或放射性污染。

(b) 任何政府单位或非政府单位或其它主管部门(包括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以及国际机构)的行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法规、规章或其他有法律强制约束力的法案所规定的没收、约束、禁止、干

预、征用、要求、指示或禁运。但不得包括一方资金短缺的事实。

11.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或预计无法履行合同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1.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并将不会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对非影响方承担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

11.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9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双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合同解除

12.1 本合同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 本合同可依照第11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 当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达60日时,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后解除本合同。

12.4当本合同的一方发生以下任一情况时,另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a)一方进入破产程序;

(b)一方的控股股东或者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而且该变化将严重影响到该方履行本合同下主要义务的能力;

(c)一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主要义务,且该行为在另一方书面通知后30 日内未得到纠正。

12.5 本合同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财产由乙方负责取回,。

12.6 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对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双方约定,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转让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14节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4.1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4.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第15节保密条款

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

第16节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1种方式解决争议:

1. 调解/诉讼/仲裁

(a) 任何一方均可向(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15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 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 向各自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 如果调解的被申请方不依照上述(a)段的规定接受调解,或者任何一方对达成的调解协议拒不执行,则无论依照(b)段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达成的结果如何,该拒绝接受调解或者拒绝履行调解协议的一方都应承担对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调解费以及仲裁费/诉讼费。

2. 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 向各自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7节费用的分担

17.1 双方应当各自承担谈判和订立本合同的花费。

17.2 除非本合同下的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双方应当各自承担履行本协议下义务的费用。

第18节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8.1 项目联系人如下:

甲方:乙方:

18.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8.3 本合同下的通知应当用专人递交、挂号信、快递、电报、电传、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本合同开头所列的地址。如该通知以口头发出,则应尽快的在合理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确认。如一方联系地址改变,则应当尽速书面告知对方。本合同中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18.4 本合同附件是属于本合同完整的一部分,如附件部分内容如与合同正文不一致,优先适用合同附

件的规定。

18.5 本合同的修改应采取书面方式。

18.6 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附件一、节能量测量方案

附件二、项目财产清单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范本(第一版)

合同编号: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9) 第十五条其他 (10) 附件1:项目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案 (12) 附件2:项目验收程序和标准 (13) 附件3:保密协议 (14)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湖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史建敏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具 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25)年。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水泵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书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甲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乙方采用自行研究成果“4A流体输送高效节能技术”进行系统优化专项节能服

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每小时节电量=技改前每小时总耗电-技改后每小时总耗电; 节能(电)率=(技改前每小时总耗电-技改后每小时总耗电)/技改前每小时总耗电; 节能(电)效益=工程验收单确定的每小时节电量×运行时间×电价;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3 年,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日始,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完成日止。 2.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90 天,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日始,60 天内完成交货,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3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双方验收完成日,效益分享期为 3 年,约定运行时间共计20000 小时。以约定运行时间计算乙方节能效益,时间不足,效益分享期顺延。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本项目节电率为28 %。按年运行8400 小时计算,预计每年可节省用电5 5.3 万度。按电价0.61 元/度计算,每年可节省电费33.7 万元。 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80% 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工程验收后,节能设备运行 3 年计36 月(时间25200小时)节省的电费,按甲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改造

西固煤业合同能源管理实施南风井风机节能改造 一、合同能源管理的运作模式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项目投资机制“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投资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能源服务公司”( EnergyService Company, ES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己经发展成为新兴的节能产业。能源服务公司又称节能服务公司(国内又称EMCo ),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公司。节能服务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用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并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投资的节能投资方式。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之后,客户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和节能服务公司的费用。合同期满后,客户享有全部的节能效益和拥有项目产权,会产生正的现金流。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基本操作步骤就是公司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按照合同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和设备、全新的服务机制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提供能源

系统诊断、节能项目可行性分析、节能项目设计,帮助项目融资,选择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进行项目管理、培训操作人员、合同期内系统设备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服务,然后与客户共同验证项目的节能效果、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最后,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取得的经济效益,回收项目的投资和获得应有的利润。 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优势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来实现企业的技术和设备升级,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项目零风险、客户可以零投入、全新的社会化服务理念三个市场化运作的特点。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优点是: 1、促进用能服务的社会化趋势 2、有利于提高用能单位用能系统的安全性 3、有利于深入挖掘系统的节能潜力 4、有利于用能单位集中精力搞好主业 5、甲乙双方责任清晰 三、合同能源源管理模式节能效果 节能主要针对热能和水电方面,具体的节能效果,公司需要专业人员对需改造的建筑进行节能诊断,制定节能目标,从公司做过的改造工程来看,节能效果显著,基本都能达到10%以上,一些耗能大的

合同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1)

合同能源管理形式 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 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 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运行成本。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 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 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 能源服务合同费用由担保的、节约下来的能源费用中支付,概无需额 外支出,特点如下: 1:降低能耗 2:设备更新、享受更好的能源服务 3:节约运营、维护成本 能源费用节省: 能源合同前执行能源合同能源合同结束后

能源管理的几种形式: 1.节能效益分享型 ●EMCo提供项目的资金(其中业主承担30%);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期内EMCo与客户按照合同约定分享节能效益,合同结束后设备和节能效益全部归客户所有,客户的现金流始终是正的。 2.融资租赁型 ●融资公司投资购买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和服务,并租赁给用户使用,根据协议定期向用户收取租赁费用。 ●项目合同结束后,节能设备由融资公司无偿移交给用户使用,以后所产生的节能收益全归用户。 3.B.O.T. Building Operation Transfer 建设运营移交 4.能源费用托管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按合同规定的标准,EMCo为客户管理和改造能系统,承包能源费用; ●EMCo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的节约,客户的经济效益来自能源费用(承包额)的减少。 5.节能量保证型(适合原有设备的改造) ●客户提供全部或部分项目资金; ●EMCo提供项目的全过程服务;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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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案最新可编辑版

照明合同能源管理 实施方案 绿色照明,点亮中国 通化市正业商贸有限公司2015年

目录 第1章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1) 第2章产品简介 (3) 第3章系统实施方案与预算 (11) 3.1.系统模拟和系统实施方案 (11) 3.2.系统实施预算 (11) 3.3.城市路灯照明节能改造流程 (11) 3.4.实现经济效益比 (11) 第4章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15) 第5章售后服务及质量保证 (17) 第6章成功案例 (18) 第7章生产厂商简介 (30) 第8章公司简介 (30)

第1章项目实施背景分析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能源危机日异加剧,如何缓解能源危机和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已经是各国急需解决的世纪课题。为此,国家倡导“节能减排、低碳经济”政策,明确规定“十二五”期间各单位GDP能耗指标,建设部颁布我国《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对城市公共照明的节能目标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国照明约占整个照明用电量的30%,且能源浪费严重,照明系统升级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以及国务院国发【2006】28号“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6号关于《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节能精神,国家不但将节能减排放在重要位置,而且将其列入政绩指标,将能源节约责任和实际效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干部考核体系中,“十二五”期间要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减少碳排放10%,已成为省政府给各市下达的约束性降耗任务。 传统城市照明存在的问题,综合如下: 1、以老式高压钠灯为主流的照明设备,耗能严重,光效低。 2、高压钠灯的效率很低(功率因数为0.7左右),加上镇流器无功损耗和功率补偿等 因素,单盏路灯的实际耗能在都要增加额定功率的0.35倍以上,譬如,400瓦和250瓦的高压钠灯的实际功率为540瓦和320瓦左右,耗能严重,比新型高压HID氙气照明多耗能2倍以上。 3、高压钠灯为传统的黄光照明,人的肉眼识别率低,对交通的安全性没有足够的保障。 另外,黄光对城市的安全监控的色温支持差,不能够提供足够清晰光色支持。 4、高压钠灯有效寿命短,理论上为6000小时,但实际为3000-4000小时,寿命太短, 给路灯维护增加了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 5、高压钠灯对电压的要求较高(±5%),以现阶段市政照明供电电压来说,220V的波 动性较大,这样也间接影响高压钠灯的使用寿命和线路的使用寿命,增加了相关的维护费用。

节能服务生力军走出EPC新路子——上海公安局闵行分局办公大楼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综述

节能服务生力军走出EPC新路子——“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办公大楼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综述 节能服务生力军走出EPC新路子——“上 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办公大楼综合节能改 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综述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生力军走出EPC新路子 —— "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力,/公大楼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综述 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程丹明宿志玲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办公大楼综合节能改造的项目内容,并 重点阐述这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创新的合作模式,以及在改造措施和节能量认定等方面的特 点. 关键词:合同能源管理共同投资太阳能利用节能量认定 TheFreshTroopsoftheEnergySavingServiceandFollowtheNew PathoftheEPC Chengdanming,Suzhiling Abstract:The'comprehensiveenergysavingreconstructionoftheofficebuild ingofthe MinghangsubstationofShanghaiPublicSecurityBureauisintroducedinthisar ticle.Thene

w modeofthecooperationintheEMCprojectandthefeaturesofthereformmeasures andthe assertionsoftheamountofenergysavingsareintroducedemphatically. Keywords:EMC;communityinvestment;solarenergyutilization;theassertionsoft he amountOfenergysavings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日 益增加,由此带来的节能降耗问题,已成为当今社 会关注的热点.大型公共建筑由于其结构和用途的 特殊性,往往成为耗能大户,做好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对实现我国节能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领域,我国积极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鼓励节能服务机构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服务.2009年11月27日,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市闵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上海市公安局闵行分局正式签署了《上海市公安局闵行上潲尊能 261S.H.A.NG}AIEN.CONSERVATION 分局办公大楼综合节能改造合同》,这次节能改造项目正是采用了"节能量保证型一一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但其并不拘泥于传统模式,而是作出了一些亮点. 1创新合作模式 传统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由节能服务公司先期投入资金,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为用户实施节能项目,并向用户承诺节能效果,通过与用户分享节能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回收项目投资并获得应有的利润.用户不需要承担节能改造的资合同能源管理 金和技术风险,并可获得节能改造带来的收益和节能设备.但这种"免费的午餐"常常不叫座,尤其是遭遇节能意识薄弱的"不差钱"和对节能服务公司不信任的用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配合锅炉设备的验收及以后的年检、年审工作。 第七条锅炉设备使用维护及管理 1.合同期内,甲方负责操作、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压力表校验、安全阀校验、锅炉年检

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 篇一:医院建筑节能改造现状与创新 医院建筑节能改造现状与创新 医院节能涉及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的各个方面,涵盖医院建设、运营、发展的各个阶段,大部分工作属于建筑节能范围,当然,这并不是说,医疗气体节能管理、车辆节能管理等工作不重要,本文主要就医院建筑节能进行讨论。从全生命周期的角度分析,与建筑相关的能源消耗包括建筑材料生产用能、建筑材料运输用能、房屋建造和维修过程中的用能以及建筑使用过程中的建筑运行能耗。建筑材料和建造过程所消耗的能源一般只占其总的能源消耗的20%左右,大部分能源消耗发生在建筑物运行过程中。因此,建筑运行能耗是医院建筑节能任务中最主要的关注点。 医院建筑运行能耗若按能源种类划分,可分为电、天然气、油、煤、水等。调查表明,大部分医院的用能以电和天然气为主,因此,节电和节气工作是医院节能的重点。此外,医院建筑运行能耗还可按用能子系统进行划分,如:采暖空

调系统、卫生热水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办公设备、医疗设备、洗衣房、食堂等。调查表明,医院主要用能系统为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其能耗占医院总能耗的比例高达60%~75%,是医院节能的重点。根据医院用能的特点,节能改造的范围包括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主机设备、输配系统、末端系统)、卫生热水系统、电梯系统、照明系统、供水系统、供电系统、洗衣房、食堂等。在节能改造过程中,除了建筑、设施设备等“硬改造”外,还应注重进行能源管理体系的“软改造”,如楼宇自动化系统、能源管理工具等。 概括而言,医院节能改造的基本模式主要包括六个环节,即:测试诊断→方案评审→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运行管理→效果评估。此模式既适用于医院自行组织的节能改造项目,又适用于节能公司参与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够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最大程度地挖掘节能潜力、科学合理地降低改造费用,从而获得最佳的改造效果。 现状与问题 *规划与政策 我国没有常设的统一的节能主管部门(国家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属于非常设机构,国家能源局不承担节能监管职责),而是将节能监管职能分解到相关部委,各部门条块分割、多头管理。 卫生行政部门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医院

水泵系统节能改造框架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水泵系统节能改造框架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白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促进水泵节能技术的应用,快速提高三钢水泵系统运行效率,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总则 由乙方全部出资,对甲方经招标后剩余的水泵系统,以泵房为单位进行改造,在改造结果满足生产需要及其它协定条件下,以约定节电分享方式共享收益。 乙方出资范围包括在合同执行期间,为达到并维持节电效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二条节能改造总体要求 1、以满足供水对象需求为前提进行节能改造,改造过程及结果不得影响相关设备的正常运行、生产的正常进行。供货材料、设备及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标准。 2、乙方应对甲方水泵系统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新优化设计,并制定出最合理、最优化的改造方案,使改造后的系统能量损失尽量降低,达到最佳节电效果。在改造方案选取方面,原则上应保持原有水泵、电机基础不变,以利于必要情况下的系统复原。具体泵组改造方案由双方商定。 3、以泵组实际节电率大于等于16%为节电目标,进行泵组选取、改造实施及考核结算。 4、改造工期方面,从甲方提供指定泵房的改造技术参数要求开始,乙方 应在150天内完成所有选定泵组的改造及验收工作;当乙方改造完成某一泵房选定水泵总数50%时,甲方将安排下一泵房改造工作。 第三条改造实施步骤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做好后续流程的准备工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保证节能改造以最短时取得实效,项目主要改造实施步骤为:1)甲方安排生产单位具体泵房,作为节能改造对象范围;2)乙方对泵 房内泵组进行测量,甲方提供改造后技术参数要求,双方进行参数确认;3)乙方选取泵组,双方确定改造方案;4)测量方案确定,改造前有功功率测量,并记

水泵节能技改合同(合同能源管理空白)1

有限公司水系统水泵节能技改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第FDJN-2015 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甲方水系统水泵节能技改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乙方进行系统优化专项节能服务。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共同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定义和解释。 1.1 “设备验收”是指当设备调试运行完毕后并移交生产的 __日内,各项指标均达到了本合同保证值后,甲乙双方对合同设备的验收。 1.2 “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是指甲方与乙方以契约形式约定甲方技改项目的节能量,并由乙方提供的与本项目设备有关的工程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的服务,甲方以节能效益支付乙方的投入及其利润的能源管理模式。 1.3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 1.4 “节电收益”是指甲方节约用电度数×合同电价。 1.5 “节能付款期”是指甲乙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后,甲方按照约定周期定期向乙方支付节电费,直至技改合同约定期限到期完毕为止。 第2节项目投资款的支付

汽动水泵设备投资及安装费所需资金由乙方投资承担。 第3节项目期限 3.1 本合同期限为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日始,至节能效益分享期完成日止。 3.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120天,合同签订后自技改前功耗确认时间始,以最后确认的时间为准,180 天内完成项目技改。(除甲方技改设备无法停运或进出口阀门无法关闭等原因除外) 3.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以甲方节能设备验收后的时间为准。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及验收。 4.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及验收。 4.2 节能改造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并签订合同后,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3 在分项节能技改完成后的项目安装达到验收标准时,甲乙双方可对分项项目实施验收,并在验收完成后,可单独计算节能收益。 4.4 甲方收到乙方填报的《节能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单》后,在约定的日期内未组织验收的,及在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技改符合约定要求并同意乙方填报的验收内容。若甲方拒收《节能技改工程竣工验收单》的,并对验收单内容有所异议,则双方需根据验收内容进行复核协商,或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测定确定。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效益分享期内,节能水泵设备合计运行小时,并以甲方技改后节能水泵设备每年运行时间小时/台,计算节能收益,时间不足,节能收益分享期结束后再顺延一年内,全部结清合同中规定的总节电收益。电价按RMB 元/度计算。 5.2具体节电分享比例为:自乙方节能设备投产运行后,按甲方 %,乙方 %比例分享节电收益;甲方每月支付当期节能收益的 %给乙方。 5.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合同附件节电清单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5.4 节能收益由甲方按照第5.2条的规定每月支付给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5.4.1甲、乙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底(每月最后一天)作为抄表结算日;由甲方安排相关部门人员进行抄表,以约定运行时间计算乙方节能效益,并及时通过邮件或传真给乙方,在乙方收到核实后按国家税务局规定开具应得部分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发票给甲方,甲方在收到发票7日内将款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乙方。 5.4.2 技改合同至第一年未,乙方按后续节能收益总金额开具发票给甲方,甲方按每月抄表实际结算收益支付给乙方。 5.5 节能效益计算:通过节能技改后,单台高效节能泵节能效益=每小时节电量(kwh)×实际运行时间(h)×电价 RMB (元/kwh),项目总节能效益=单台节能泵节能效益×节能水泵安装数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是什么?政策频频20亿补贴发展节能设备制等公司将成概念主要受益者 2010-06-11 12:08 合同能源管理(EMC)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 蹒跚十年之后,合同能源管理(EMC)终于迎来了行业春天。继4月初国务院转发《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意见》后,近日中央财政又下拨20亿补贴该领域发展,另外,与《意见》配套的细化政策及一些长效刺激机制也将陆续出台。EMC未来市场规模上千亿毫无悬念,乐观者甚至看到上万亿。分析认为,节能服务企业和节能设备制造商是主要受益者。上海证券报 浅谈合同能源管理模式(EMC)及市场前景 我国建筑能耗约占全社会总能耗的25%-27%,我国目前的能源利用效率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与国际上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很大。对于新建建筑,达到节能65%设计标准(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8.75Kg标准煤,相当于6.125升油)后,其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已接近目前欧洲平均水平(每平方米建筑采暖能耗6升油)。但我国建筑平均能耗远高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以节能处于领先地位的北京市为例,北京住宅的平均采暖能耗为每平方米16升油,相当于欧洲平均能耗水平的近3倍。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大量的旧有建筑都是不节能建筑,这些建筑每年消耗着大量的能源。 为解决我国旧有建筑不节能的问题,我国引进了上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普遍采用的基于市场运作的节能改造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简称EMC)”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EMC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24915—2010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eneral technical rules for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2010-08-09发布 2011-01-01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深圳达实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山东融世华租赁有限公司、上海久隆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硕人海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华联律师事务所、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挪威船级社(中国)有限公司、远大能源利用管理有限公司、新时空(北京)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鹏程、陈海红、赵明、谌树忠、李铁牛、钱靖、于力、王康、程丹明、聂海亮、刘昕、何生、范莉莉、贾洲平、刘秋生、罗丽芬、李明奎、邢向丰。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 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587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 方案

YOUR LOGO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1版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公合同能源管理方案(一) 一、什么是合同能源管理? 合同能源管理(EPC——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 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即用户)与节能服务 公司之间签订。依照具体的业务模式,可以分为分期付款模式、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能源费用托管模式。 二、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意义 我国政府“十一五”以来更加重视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节能降耗的具体目标。但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他们从道理和心愿上都十分愿意尽早实现节能减排,改善消除环

供热项目合作合同

XXX公司 燃气蒸汽锅炉供热项目 合作合同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平等、友好协商,就双方采用BOO 合作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模式,由乙方承担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的产权归属乙方),由乙方利用高效燃气蒸汽锅炉向甲方供应蒸汽,甲方向乙方购买蒸汽,以实现降低成本、节能减排的项目合作(以下简称“本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一、项目规划与投资 1.1 根据甲方提供的年生产用汽总量、小时最高负荷、原锅炉型号及 能源使用情况等,经双方确认,本项目建设数量、 1.2 乙方负责为本项目投资燃气蒸汽锅炉、成套辅机设备并负责安装,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为本项目投资总金额作价为人民币____元,乙方投资范围详见附件1《乙方投资清单》。 1.3 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所需的建设用地及生产所需配电设施;负责投资建设锅炉房以及锅炉设备基础土建,提供水电、消防、通风等配套设施;负责将水管、电源、蒸汽管网接到锅炉房内,并配备相应的电箱及电

表、水表,以上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4 如甲方需要增加备用设备(负荷)或今后扩产需要增加预留设备(负荷),则双方另行协商,并计入乙方投资总额。 1.5 双方的工程分工见附件3《工程建设边界线清单》。 二、合作方式 2.1 项目建成后由乙方运营,向甲方提供满足甲方生产所需的蒸汽。合作期内,甲方承诺生产经营所使用的蒸汽只向乙方采购,甲方每年向乙方购买蒸汽的保底用量为__ __吨/年,自项目正式供汽之日起计算。 2.2 本合同仅在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终止时终止,否则本合同将长期有效。(BOO项目) 2.2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合同到期后(双方约定当甲方购买的蒸汽总量累计达到吨时),项目现场全套运营设备的所有权转移至甲方。(BOT项目) 三、项目建设 3.1 本项目环评由甲方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除锅炉报装),乙方提供积极配合与协助。 3.2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____日历天,其中,甲方负责的锅炉房、锅炉设备基础、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工期为____日历天,甲方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乙方的工期由甲方将土建施工完成,现场具备设备安装条件后开始计算,工期为___日历天,由于办理本项目报批手续所造成的工期

分布式合同能源管理合同(1)

合同编号: 昌邑市人民医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 甲方:昌邑市人民医院 乙方:乾程电力(青岛)有限公司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青岛市崂山区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第1节总则 1.1 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昌邑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甲方)与【乾程电力(青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就【昌邑市人民医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1.2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正式投运后的【25】年(含第25 年)期间,双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享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收益。 1.3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建设及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等由【乾程电力(青岛)有限公司】负责。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昌邑市人民医院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 2.2 项目方案: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提供本项目所需屋顶、建筑【8000】平方米(在医院门诊楼、急诊楼、住院楼),乙方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500】kWp(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并网发电站,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并负责光伏电站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等,并拥有此项目的完整产权,及所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责任义务,且乙方单独作为享受国家项目补贴等主体。 2.3 本项目光伏电站按国家有关政策,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方式,所发电能由甲方承诺消纳使用(甲方消纳使用本项目光伏电站电量不低于本项目光伏电站当年实际所发电量的【90】%),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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