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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与企业风险的防范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与企业风险的防范

《劳动合同法〉和企业风险防范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无疑给企业增加了很大的隐形风险。如果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于日后的纠纷中会十分被动。于此针对新的《劳动合同法》和企业如何规避风险浅谈几点见法:

—、招聘

如果劳动者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眞实情况而导致企业违背眞实意思而录用,此种合同应认定为无效。为了规避这种风险,用人单位招聘时应先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

1、对劳动者年龄进行审查。

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于身份证复印件上签署:“和原件壹致,由某某提供”且要求劳动者签名确认。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使用未满16周岁的员工为使用童工,要受到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2、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于患病期享有医疗期,而且于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不能从事原工作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调整工作岗位,如果劳动者经用人单位调整工作岗位后仍然不能从事的,用人单位能够依法解除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为规避这种风险,用人单位最好

要求劳动者于入职时提供县级之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有条件的话最好要求劳动者于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3、对劳动者的学历、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审查。

用人单位能够通过网站对劳动者提供的学历、资格证书进行验证,对劳动者工作经历的审查,则要求劳动者于入职登记表上进行登记且对其所提供的信息的眞实性做出承诺,若其所提供的信息为虚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劳动者是否和其他用人单位存于劳动关系进行审查。

用人单位应当于劳动者入职时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关系解除(终止)的证明。因为如果用人单位录用了和其他用人单位尚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制定明确的录用条件,且对录用条件进行公示。

因为录用条件约定不明的,用人单位就不能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劳动者于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合同,但必须具备四个条件:A、用人单位有录用条件。B、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于试用期内做出。D、解除通知书要说明理由,且于试用期内交劳动者签收。

录用条件能够从以下三类因素确定为录用条件。A、能力因素,如学历、经历、资历、绩效以及试用期的考核成绩。B、态度因素,如是否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C、身体因素,如是否符合特定岗位对身体的特殊要求,无特殊疾病。但应当注意,未婚未育等侵权性条件或乙

肝病毒携带者等歧视性条件,不能作为录用条件的内容。

对录用条件壹定要公示,A、招聘员工时向其明示录用条件,于员工入职时,对录用条件签字确认,作为入职登记表的附件。B、于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录用特殊条件,于规章制度中规定录用的普通条件,将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

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编制成册。做好员工签收。确认记录,或进行规章制度的集中培训考试。且做好培训人员的签到记录。规章制度考试应当将试卷作为员工档案资料保存,该试卷即可作为规章制度公示的证明,亦可作为对员工是否胜任工作的壹种参考。

二、订立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应当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壹个月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从第二个月开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俩倍工资,且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壹年仍旧没有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承担缴纳社会保险,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的前提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于劳动关系,而非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于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劳动者切实利益关联的资薪待遇、工作地点、工作岗位等条款应当细致推敲后确定,否则会导致用人单位于发生劳动争议时承担更多责任。

2、选择劳动合同期限

选择劳动合同期限非常重要,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签订俩

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违法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应当和其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时,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也决定着试用期的长短。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一1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1年一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之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我认为,用人单位对新员工确定的劳动合同期限3-5年最好,这样,用人单位对新员工拥有6个月的试用期,可有助于更好的对新员工进行考察,对达不到用人单位要求的员工,能够充分利用试用期来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3、充分利用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之前和劳动者签订的是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过几次劳动合同,均不构成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连续签订俩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壹条件,这样可同时规避经济补偿和签订无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减少,法律风险也大大降低。但这样的合同也不能无限扩大。壹般于以下情况下,用人单位能够和劳动者签订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A、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oB、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用工的劳动合同oD、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壹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风险

1、试用期的约定方式。试用期存于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存于于劳动合同期限中,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当然不可能存于,如果用人单位不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仅只是口头约定或者于入职登记表及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首先,口头约定或者于入职登记表及规章制度中规定试用期无效,视为无试用期。其次,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又将面临支付双倍工资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风险。

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合同视为劳动合同,且无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且且不低于用人单位所于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壹用人单位和同壹劳动者只能约定壹次试用期,即无论劳动关系建立或存续期间工作岗位调动,甚至离职后再回来工作的,用人单位和同壹劳动者只能约定壹次试用期,否则约定的试用期无效。建议用人单位、能够采取以下方式变通处理:A、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劳动者应当依法及时解除劳动合同,不能再将考核不合格的劳动者调整到新的岗位且再次约定试用期oB、试用期后,用人单位对不能胜任工作的(应当有客观的考核记录)劳动者调整工作岗位的,如果劳动者于新的岗位上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亦可解除合同,且非因没有试用期而不能解除。C、对因工作需要而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于新的工作岗位上的表现,应当作出客观的记录和评价。当劳动者于新的岗位上的表现达不到用人单位该岗位规定的标准时,用人单位能够再次将劳动者原来岗位或其

他岗位。

2、试用期的社会保险

于试用期间,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就能够据此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且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若劳动者发生工伤、疾病、意外伤亡等情况,公司应承担因此发生的高额费用,实于得不偿失。

4、试用期内培训的风险

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指出货币凭证的情况下),对职工进行各项技术培训,职工提出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于试用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各项培训费用。如果用人单位欲安排劳动者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切记不要于试用期内安排,如果确需要于试用期内安排,则应当和劳动者协商就劳动合同进行变更,将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缩短,让劳动者参加培训时已经是单位的正式员工,这样能够规避培训协议无效的风险。如果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各项培训费用。如果于试用期满后,于合同期内,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支付各项培训费用。

四、如何约定服务期

用人单位应当准确认定专业技术培训,不要将上岗前的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相混同,只有于为劳动者提供专业技术培训的时候才有签订服务期协议的必要,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专项培训协议时应当注意培训性质的明确界定,特别是对诸如资格认证,项目课程等性质相对模糊的培训类别,更要通过专门条款的方法予以明确,以降低被

认定为非专业技术培训的风险。

同时,于专项培训协议中对培训费的范畴予以明确说明。用人单位能够于培训协议中对培训费的构成以及计算方式进行明确约定,以免将来对培训费用的范围发生争议。培训费壹般包括用人单位向培训单位直接交付的培训费、住宿费、差旅费以及培训补贴等直接培训支出,用人单位对该项的培训费用的票据或支付凭证应当妥善保管,以便于纠纷发生时的举证。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

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于签订服务期协议时,为了避免纠纷发生,应注意服务期协议和劳动合同期限的壹致,如果劳动合同期限短于服务期协议,能够于签订服务协议时同时变更劳动合同,将劳动合同期限延长,以便于服务期保持壹致。

五、保密中的风险和防范(后续)

商业秘密即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运营信息均属于商业秘密,其中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用人单位为了保证自己的商业秘密得到法律的保护,于实践操作中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定商业秘密的范围。于保密协议中或内部文件中明确应和保

密的商业信息或商业技术,对其进行详细表述和列举,且将其告知劳动者,以保证劳动者对商业秘密的范围清楚知晓。

2、要对企业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壹般能够采取:A:于商业秘密载体上加盖“保密”或“秘密”印章,必要时能够对美联商业秘密逬行分级,注明密级。B :建议用人单位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 ;和外部合作过程中,如涉及商业秘密,应签订保密协议或添加保密条款。D ;于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最好制定比较详细的离职移交表单,要求离职员工清楚、完整地填写商业秘密的离职移交信息,或要求员工做出有关商业秘密的声明、确认。

E ;制定内部保密规章制度,向员工公示。

3、发现商业秘密泄漏后,要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进壹步扩大,同时取得劳动者泄密的美联证据,以便向其主张赔偿责任。

六、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如何调整其工作岗位。于生产运营中,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劳动者的工作能力,不可避免地意欲对部分劳动者进行岗调,为了规避法律风险建议用人单位按如下方式进行操作:

1、于劳动合同或内部规章制度中规定,用人单位设置专门的绩效考核体系对劳动者实施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杈选择对其进行培训或根据公司岗位特点及生产运营需要调整其工作岗位。

2、对不胜任工作的劳动者,建议用人单位先对其进行培训,经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对其调整工作岗位。

3、用人单位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绩效考核体系方案,且和薪资管理、岗位制度结合,妥善对待调岗的劳动者。

4、判断调岗是否合法,劳动者是否胜任工作尤为重要,故用人单位应妥善收集、保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证据材料,尤其是绩效考核结论。

5、于决定调岗过程中。用人单位应注意沟通技巧,尽量减少不必要的纷争,促进调岗工作顺利进行。

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合同或者额外支付壹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通知书编号:

我们双方于-------- 年------- 月 ------ 日签订的劳动合

同,因---不能胜任工作岗位--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现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二款第的规定,决定从年月

日起和您解除劳动合同, 请您于年月日前到部门

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盖章)

签字代表:

---------- 年------------- 月--------- 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 单位于------------ 年--------- 月--------- 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字)

----------- 年-------- 月日

工作移交结算清単

说明:、此单应于调动、辞职、辞退生效后办理如交接单不够填写可附页。

2、公司内部调动可不核算考勤和工资,此单交接完毕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出台以来,企业压力很大,同时有很多地方没有去参透.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风险呢.2008年最新劳动法的风险管理. 劳动合同管理风险防范 一、劳动合同基础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 1、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劳动者:有民事行为能力,符合就业年龄 用人单位除《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还包括《条例》第三条的规定的范围,另外,《条例》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2、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a、用人单位未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在此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上述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然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在不足一年的违法期间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外,还应当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4、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处理(条例第五、六条)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

新劳动合同法与旧法的区别与解读

一、调整范围扩大 所有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都适用本法,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二、建立劳动关系有明确强制性规定 1、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要登记造册备查; 2、建立劳动关系的日期自用工之日起计算,无论什么时候签订了劳动合同; 3、已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①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 ②已连续订立两次劳动合同,具备继续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除非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合同或只愿意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原来规定双方需同意续签且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请求是不同的)。 6、签订劳动合同的禁止性规定: ①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 ②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 ③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7、试用期限有明确规定 ①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②不得签订只有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③同一单位和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④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⑤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转正期工资的80%,也不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的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义务 1、用人单位制订规章制度是其法定义务(但无罚则); 2、规章制度制定要求: ①内容合法 ②程序合法 A、经过(职工大会或工会)讨论(非讨论通过); B、公示或告知劳动者。 3、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的,应当经劳动者讨论,并提出方案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 四、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1、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相同或相似岗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有过错的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的责任; 五、拖欠工资引起的争议可不经劳动仲裁程序,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唯一的义务,有条件解除); 2、在试用期的,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采用何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3、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绝对解除): ①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②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4、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任意解除): ①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

《初级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试题及答案

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15级《经济法基础》试卷A卷 本卷适用班级: 班级:姓名:学号: 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30分) 1.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进入甲公司就职,经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资2000元,已按时足额领取。甲公司应向周某支付工资补偿的金额是()元。A.0 B.2000 C.22000 D.24000 2. 韩某在甲公司已工作10年,经甲公司与其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已知韩某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2000元。甲公司应向韩某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是()元。 A.20000 B.24000 C.60000 D.70000 3.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A.试用期用工B.非全日制用工C.固定期限用工D.无固定期限用工 4. 方某工作已满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5天;下半年调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补休年休假的申请。 乙公司对方某补休年休假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答复是()。 A.不可以补休年休假B.可补休5天年休假 C.可补休10天年休假D.可补休15天年休假 5.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无效劳动合同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无效劳动合同,从确认其无效时起没有法律约束力 B.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C.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张某工作已满15年,2012年上半年结婚,享受婚假15天;下半年父亲去世,按公司规定享受丧假3天,同期因悲伤过度而生病请病假2个月,则张某2012年可以享受的带薪年休假为()天。 A.0 B.5 C.10 D.15 7. 老侯在甲公司已工作15年,经甲公司提出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已知老侯在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5000元,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元。甲公司应向老侯支付的经济补偿金额是()元。 A.54000 B.67500 C.180000 D.225000 8. 天津的赵某和重庆的钱某与北京的ABC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担任ABC公司驻上海办事处业务代表职位,二人因工作关系渐生爱意,已发展至谈婚论嫁的程度,ABC公司以二人违反公司禁止员工内部婚恋的制度,与两人解除劳动合同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两人不服向上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ABC公司则向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则该争议应由()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A.北京市 B.天津市 C.重庆市 D.上海市 9. 王某于2010年6月2日进入A公司工作,当年公司承接一项工程,为保证工程进度,王某连续加班三个月,但公司一直未向其支付加班费。2013年9月14日王某离职,并要求A公司支付当年的加班费,A公司拒绝支付,王某申请劳动仲裁,则下列关于仲裁时效的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 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王某针对本案中的争议事项申 请仲裁不受1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C.王某应在2014年9月14日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时代光华--企业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12个策略--试题

单选题 正确 1.在工作当中,最容易出现的歧视是: 1. A 种族歧视 2. B 性别歧视 3. C 学历歧视 4. D 信仰歧视 正确 2.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的鉴证是: 1. A 契约原则 2. B 行政原则 3. C 法律规定 5. D 自愿原则 正确 3.2008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张茵有一个提案就是: 1. A 关于固定期限合同问题 2. B 关于期限合同的问题 6. C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

3. D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正确 4.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的一项是: 1. A 劳动条件 2. B 职业危害防护 3. C 休息休假 7. D 培训条款 正确A 5.《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最长的试用期不能超过: 8. A 两个月 9. B 三个月 1. C 六个月 2. D 十二个月 正确 6.劳动者享有医疗期的权利长短的总的原则是由: 1. A 年龄决定的 2. B 资历决定的 10. C 在企业工作年限决定的

3. D 对企业的贡献决定的 正确 7.《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举证要求,实际是要求企业: 1. A 提高管理水平 2. B 加大管理力度 11. C 增加管理成本 3. D 理顺管理程序 正确 8.《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原则是重点保护: 1. A 新兴企业 2. B 高端劳动者 3. C 中端劳动者 12. D 低端劳动者 正确 9.某些职位要求女性的求职者是硕士以上毕业,男性的求职者是本科以上毕业这也是:1. A 学历歧视 13. B 性别歧视

2. C 职称歧视 3. D 成绩歧视 正确 10.就业歧视破坏的是文明社会大家共同所享有的: 1. A 公民人身自由权 2. B 自由择业权 14. C 就业机会的均等权 3. D 劳动就业权 正确 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是: 1. A 期限劳动合同 2. B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5. C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D 协约劳动合同 正确 12.下列条款中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的是: 1. A 补充保险条款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解读(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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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1 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劳动争议调解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B.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C. 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30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D. 因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系统解析:【答案】C 【解析】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15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2 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下列表述中,不符合房产税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 房屋出租的,承租人为纳税人 B. 房屋产权所有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C. 房屋产权属于国家的,其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人 D. 房屋产权未确定的,房产代管人为纳税人 系统解析:【答案】A 【解析】房屋出租的,出租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人。 3、2013年4月3013,甲到某商店买衣服,该商店故意隐瞒实情,将一件有隐蔽质量问题的衣服卖给了甲,甲仔细检查后未发现。5月6日甲穿该衣服上班,单位同事发现该衣服存在质量问题。甲找商店退货,被拒绝。于是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起诉了该商店。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述表述中,正确的是( )。 A. 甲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B. 诉讼时效期间自2013年4月30日开始计算

C. 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止 D. 诉讼时效自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中断 系统解析:【答案】D 【解析】(1)选项A: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选项B: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在本题中,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从5月6日开始计算;(3)选项C:甲于6月1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非中止。 4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 个人举报犯罪行为而获得的奖金 B. 个人购买赈灾彩票中奖1万元 C. 国有企业职工因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从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 D. 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900元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1)选项AC:属于暂免征税项目;(2)选项8: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D:个人取得单张有奖发票奖金所得超过800元的,应全额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5 下列关于船舶吨税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 B. 应纳船舶负责人应当自海关填发吨税缴款凭证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清税款 C. 海关发现少征或者漏征税款的,应当自应税船舶应当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补征税款 D. 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免征船舶吨税 参考答案:D 系统解析:本题考核船舶吨税的综合内容。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约束的要点或注意事项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约束的要点或注意事项 姜朝帅 2007-12-4 一、合同期满自然解约也同样按规定赔偿。 二、试用期不得延长。一年合同的试用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两年合同的不能超过两个月。 三、只定试用期,法律认定为正式合同。 四、连续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第三次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10年的如员工不反对,即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作满一年未签定合同的默认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五、试用期应交社保。 六、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约束有两条:第一公司出资培训,员工应服务满协商的年限否则应赔偿培训费;第二,员工保守秘密和竞业限制,如果违背保密竞业限制相关约定,公司可以向员工或已离职的员工索赔,但竞业年限由原来的3年改成现在的2年。

七、企业制度是辞退员工的合法理由之一,一般情况下的解除合同的均需要赔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多于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八、法律只承认事实劳动关系,不论是否已经签定《劳动合同》。 九、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须赔偿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我们公司具体情况: 我们签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以下简称“任务合同”)的官方理由:公司是驻商场的专卖店,会因销售情况作关闭或转移到其他城市或地区的调整,而招聘的人员多是本地或长期驻本地的员工,流动性差,所以以短期的销售任务聘用员工做专项工作。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不同地方及区别

相比之下内容 简单的说: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不是一部法律的两个版本,就是两部法律,目前这两部法律都在执行中,事实上这两部法律的相关规定事统一的,实际操作中都可以作为依据, 劳动法调整的范围更大更宽泛,涉及到促进就业、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争议等等。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只针对劳动关系中涉及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特别规定、集体合同、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等方面做出规定。 根据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更多的按劳动合同法执行。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 详细的说: 首先是对两者的概念不同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 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 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 劳动法是整个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劳动合同法》是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劳动合同法》 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中属于社会法。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 下,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 《劳动法》是劳动保障立法体系中的基准法,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根据。可以说是《劳动合同法》的母法。(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总体区别 一、《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名称不同。 前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后者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立法层次上,同为法律,在企业和劳动者中容易把劳动法称为劳动法,把劳动合同法称为新劳动法。 二、两者的立法背景不同。 《劳动法》是在我们国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劳动关系初步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4年7月5日通过,于1995年1月1日生效实施; 《劳动合同法》则是在我国市场经济发育逐渐成熟时期、劳动关系非常紧张状态下产生的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劳动法》是20世纪劳动立法的标杆,《劳动合同法》则是20世纪中国劳动关系发展的必然结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上层建筑的必然要求。 三、两者的立法宗旨不完全相同。 《劳动法》 第一条开宗明义,“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明确把劳动者权益放在第一位,而《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一 次送审稿套用了《劳动法》,即“《劳动合同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草案公布时则改为“为了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定本法”。最终变为“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前后言辞、次序之变,暗含了立法思路的调整。 四、调整对象区别(学理区别)。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 称。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 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 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女职工与 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办法;职业培训制度;社会保险与福利制度;劳动争议的解 决程序;对执行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以及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此外, 还包括工会参加协调劳动关系的职权的规定。以上内容,在有些国家是以各种单 行法规的形式出现的,在有些国家是以劳动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劳动法是整个法 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合同法作为法律部门的劳动合同法 是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在条款上的不同《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 两者在具体的条款上也存在很多不同,以下是几条较为有代表性的差别: 一、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并对直接涉及劳 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制定、修改及实施过程中从程序上予以严 格规范,核心是民主协商与劳资共议。分为两个步骤:1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2 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即在充分听取意见,经过民主程序后,由用人单位确定。也就是:“先民主,后集中”。 这是不分所有制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的规定,直接涉及 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仍应由职代会审议通过。 二、办理用工手续与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法》中规定: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 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 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劳动合同法》 则对不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再设定行政处罚的内容,而是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转为劳动者的经济利益,建立了一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与劳动者的经济利益挂钩的机制,既加大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又提高了劳动者维权的积极性。同时《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用工后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不签合同的,以支付双倍工资予以惩罚;超过一年再不签的,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劳动。 三、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法》中规定有: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 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上述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在必备条款方面,《劳动合同法》增加了劳动合同主体双方的基本情况、工 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同时又取消了劳动纪律(属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已由法定且不能约定)和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防止用人单位滥用

时代光华--企业应对新《劳动合同法》的12个策略--试题

单选题 正确 1.在工作当中,最容易出现的歧视是: 1. A 种族歧视 2. B 性别歧视 3. C 学历歧视 4. D 信仰歧视 正确 2.劳动合同签订以后的鉴证是: 1. A 契约原则 2. B 行政原则 3. C 法律规定 5. D 自愿原则 正确 3.2008年两会期间政协委员张茵有一个提案就是: 1. A 关于固定期限合同问题

2. B 关于期限合同的问题 6. C 关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问题 3. D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问题 正确 4.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的可备条款的一项是: 1. A 劳动条件 2. B 职业危害防护 3. C 休息休假 7. D 培训条款 正确A 5.《劳动合同法》规定,一年的劳动合同,最长的试用期不能超过: 8. A 两个月 9. B 三个月 1. C 六个月 2. D 十二个月

正确 6.劳动者享有医疗期的权利长短的总的原则是由: 1. A 年龄决定的 2. B 资历决定的 10. C 在企业工作年限决定的 3. D 对企业的贡献决定的 正确 7.《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不胜任工作的举证要求,实际是要求企业: 1. A 提高管理水平 2. B 加大管理力度 11. C 增加管理成本 3. D 理顺管理程序 正确 8.《劳动合同法》立法的原则是重点保护:

1. A 新兴企业 2. B 高端劳动者 3. C 中端劳动者 12. D 低端劳动者 正确 9.某些职位要求女性的求职者是硕士以上毕业,男性的求职者是本科以上毕业这也是: 1. A 学历歧视 13. B 性别歧视 2. C 职称歧视 3. D 成绩歧视 正确 10.就业歧视破坏的是文明社会大家共同所享有的: 1. A 公民人身自由权 2. B 自由择业权 14. C 就业机会的均等权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法律分析与规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法律分析与规避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这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有管理方式、用工成本与模式将带来全方位的影响。如何在劳动合同法未实施之前,做好过渡时期的人力资源管理,在用好用足现有劳动法规与规避新劳动合同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基础上,妥善预防与处理劳动争议问题,将成人力资源管理者不得不面对的挑战。 为帮助企业规避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劳动争议风险,作为公司法律律师,我将从劳动合同法的新规定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出发,提出切实可行的劳动争议风险规避建议。使企业在提高与改善员工关系管理水平的同时,降低企业在新法实施前后的劳动争议风险。我将会从招聘,培训,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模块出发来分析相关法律。 一、招聘管理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规避 1,企业招聘,企业有告知义务。 新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有主动告知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同时,辅之以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是可以预见的。 企业在招聘时,应如实告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以及要求了解的基本情况,劳动者有权了解-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2,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 新法进一步强化劳动合同的书面形式,一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将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包括原合同期满后未及时续订)的,将直接被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企业一定要在劳动合同期限管理环节上注意。防止事实劳动关系的出现: 第一,员工的入职因员工入职条件更宽松,用工权要集中在人力资源部,限制事实劳动关系。 第二,需要对现有劳动合同条款进行更改、清理劳动合同同时,清理企业劳动用工状况,避免事实劳动关系。 3,企业草拟劳动合同文本的限制 新法要求在劳动合同中记载法定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诸多事项,并且将会规定内容记载不完整且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企业在劳动合同法上要做仔细的修改,完善。 4,细化无效劳动合同制度 新法在对无效劳动合同作了更加具体、更加不利于用人单位的规定。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都属于劳动合同的无效,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习题

第二章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一定的原则,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 的,没有高低、从属之分,不存在命令和服从的关系 ,劳动合同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 这体现的劳动合同中的()原则。 A. 合法 B. 公平 C. 平等自愿 D. 协商一致 2.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并对用人单位处以()的罚款。 A. 每人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 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每人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 每人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3.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下列不属于职工名册应当包括的内容是()。 A. 劳动者姓名 B. 公民身份证号码 C. 户籍地址及现住址 D. 家庭成员及姓名 4.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问,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小时:因特殊 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 5.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是()。 A. 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B. 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已扣除了相应工资 C.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D.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6.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I 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劳动合同期限 1年以上,不满 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 A. 1个月,2个月,3个月 B. 1个月,2个月,6个月 C. 1个月,3个月,6个月 D. 2个月,3个月,6个月 A. 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 B. 每日不得超过2小时, C. 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D. 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 24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 24小时 每月不得超过 36小时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年9月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为了消除分歧和模糊认识,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征求26个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市的意见,并且通过中国的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一个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先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集中列举了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

新法背景下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上)(精)

HR 管理应对《劳动合同法》变化的风险与对策 (上 ----新法背景下劳动合同订立的法律风险及防范《劳动合同法》已于 2008年 1月 1日起施行。新法实施后, 已经给用人单位的管理理念和用工模式带来很大影响, 许多用人单位已经从员工招聘, 劳动合同的签定等方面改变原来的一些违法理念。本文拟从用人单位角度,针对《劳动合同法》的重大变化深入分析, 以亟用人单位能够凭借《劳动合同法》及其细则实施的契机, 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 避免劳资冲突, 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同时也尽可能减少企业管理成本和用工风险。一、 员工招聘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相关法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专家解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书面公布与劳动合同有关的工作内容、 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规章制度等, 这是劳动者的知情权; 劳动合同订立前, 应用人单位要求,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就业现状、健康状况等情况,提供自己的居民身份、学历、工作经历、职业技能等证明。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有竞业限制约定的, 应当向用人单位如实说明,这是用人单位的知情权。另外,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 并将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内容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2.新法规定的知情权,首先具有告知义务,告知劳动者相关内容。用人单位也有知情权, 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用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招聘员工时需要成本的, 招聘广告或人才市场摊位费、招聘人员工资、误餐、交通费等直接费用的。失败 成本, 如招如人员不适合的试用工资、重新招人的各项费用等。

2020年(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新劳动法合同)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现将对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转发给广大律师,请德阳律师极极参与,讨论、举荐. 劳动合同法重点法条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8) 解读一:【关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解读二:【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解读三:【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读四:【关于劳动合同试用期】 解读五:【关于违约金(服务期、竞业禁止)】 解读六:【关于违反合同赔偿金】 解读七:【关于申请法院支付令】 解读八:【关于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九:【关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解读十:【关于经济补偿金】 本文系从律师的视角,从实践的角度,结合劳动合同法与现行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做法变化之处,对《劳动合同法》的重点法条作相读。其中重点法规均作特别标准,便于阅读。 上海劳动法律师为您解读《劳动合同法》的新变化之一:【关于制定企业规章制度】 一、关于制定规章制度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目前实践中用人单位对规章制度制定拥有完全自主权,只要规章制度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且向员工公示即为有效。 【变化解读】 一、新的《劳动合同法》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变“听取意见”为“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平等协商”。 二、但是,如果规章制度的制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是否规章制度有效、无效还是部分无效?未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能否适用?新的《劳动合同法》对此并未明确。该法仅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也就是说规章制度仍然只是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下才又可能归于无效。 三、此外,对于未建立工会的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应当经“全体职工”讨论。“全体职工”如何定义?规章制度以何种方式表决?如果100个职工有1个未参与讨论或有1个不同意,规章制度是否能够通过和生效?老的规章制度未经新进员工讨论同意是否适用?我们认为,全体职工表决通过应该是过半数通过即可(参照公司表决制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一) 一、单选题(本大题24小题.每题1.0分,共2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张某是某超市的员工,其到超市工作已经8个月,期间多次提出要与超市签订劳动合同,但超市一直未予回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超市应每月支付张某( )倍的工资。 A .1 B .2 C .3 D .4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第2题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一定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该罚款的标准是( )。 A .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 B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C .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D .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解析] 本题考核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3题 程某与所在甲公司的劳动合同终止后,甲公司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为程某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期限为( )。 A .7日 B .15日 C .1个月 D .3个月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4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 )。 A .劳动报酬 B .试用期 C .保守商业秘密 D .服务期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选项B 、C 、D 属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第5题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及防范模板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及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风险及防范 即将于 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劳动合同法》, 是中国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施行后, 劳动法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 它的施行预示着中国劳工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化时代的来临, 将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工具、方法乃至用人单位的全面经营管理势必产生广泛而深远影响。企业规章制度是企业岗位管理、工作流程规范的实施基础, 是完成企业生产任务的基本保证, 是企业平稳、流畅、高效运行的重要保障, 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劳动合同法》对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法律限制更趋严格。那么, 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潜在着哪些风险, 形成法律风险的主要原因何在, 应如何规避或防范这些风险, 以便制定出一套行之有效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规章制度, 防范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风险, 已成为企业必须认真研究和处理的重要问题。 一、企业制定规章制度潜在的法律风险 本文所说的企业规章制度, 有的国家和地区称为雇佣规则、工作规则或从业规则等, 是指用人单位有权部门依照法定内容、法定程序制定的涉及到员工切身利益并在本单位实施的书面的劳动规范。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虽然新《劳动合同法》赋予了企业有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利, 但如果企业不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制定内部规章制度,

就会失去法律效力, 存在严重的法律风险, 企业也将为此承担民事赔偿、行政处罚等法律责任。 ( 一) 一些规章制度因无法律效力而失去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只有经过民主程序制定, 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 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 且不与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相冲突, 才能够在劳动仲裁和司法审判中作为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否则,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将会不予适用。 ( 二) 企业可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三) 企业可能承担行政责任。 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 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 ( 四) 劳动者能够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者能够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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