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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毒性(GB20592-2006)

急性毒性(GB20592-2006)
急性毒性(GB20592-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GB20592-2006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Safety rules for classification,precautionary labeling and precautionary statements of chemicals-Acute toxicity

前言

本标准第4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与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其有关技术内容与GHS中一致,在标准文本格式上按GB/T 1.1—2000做了编辑性修改。

本标准由全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化化工标准化研究所、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利兵、李宁涛、尚为、冯智颉、刘绍从、张园、陈文。

本标准自2008年1月1日起在生产领域实施;自2008年12月31日起在流通领域实施,2008年1月1日~12月31日为标准实施过渡期。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学品引起的急性毒性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判定流程、类别和警示标签、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及警示性说明的一般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品引起的急性毒性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的危险性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944—2005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

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

3 术语和定义

急性毒性 acute toxicity

经口或经皮肤摄入物质的单次剂量或在24 h内给与的多次剂量,或者4 h的吸入接触发生的急性有害影响。

4 分类

4.1 物质的分类

4.1.1 以化学品的急性经口、经皮肤和吸入毒性划分五类危害,即按其经口、经皮肤(大致)LD[sub]50[/sub]、吸入LC[sub]50[/sub]

值的大小进行危害性的基本分类见表1。

表1 急性毒性危害类别及确定各类别的(近似)LD[sub]50[/sub]/

LC[sub]50[/sub]值

表1(续)

4.1.2 急性毒性协调分类系统的规定适合现有各制度的需要。急性毒性系统中包括了五个类别。

4.1.3 评价化学品经口和吸入途径的急性毒性时的最常用的试验动物是大鼠,而评价经皮肤急性毒性较佳的是大鼠和兔。在用本标准再分类这些化学品时应采纳现有各化学品分类制度中已适用的试验数据。当有数种动物的急性毒性的试验数据时,应采用科学的判断,

选择有效的和良好实施的试验中得出的最合适LD[sub]50[/sub]值。

4.1.4 类别1是最高毒性类别,其最大的急性毒性见表1,现在主要用于运输部门以包装组别的分类。

4.1.5 类别5是针对急性毒性较低的化学品,但它们在某些情况下对敏感群体具有危害性。鉴定类别5的物质毒性指标见表1其经口或经皮肤LD[sub]50[/sub]值范围是(2000~5000)mg/kg体重或吸入接触的相当剂量。

注:第5类的吸入值指导: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OECD)统一分类并没有在表1中纳入急性吸入毒性第5类的数值,而是规定了口服或皮肤途径(2000~5000)mg/kg体重范围的“当量”剂量(见表1的角注c)。

4.1.6 吸入毒性的特定考虑

4.1.6.1 吸入毒性LC[sub]50[/sub]值是以实验室动物的吸入接触4h试验为依据的。当使用吸入接触1h的数据时,它们可将1h的LC[sub]50[/sub]值除以因子2或除以因子4来转换成4 h相应的值。

4.1.6.2 吸入毒性的单位与吸入物的形态有关。对于粉尘和烟雾是以mg/L表示,气体的数值是以mL/L表示。由于确认受试蒸气的相态存在着困难,它们中有一些是由液相与蒸气相的混合物组成,所以表中是以mg/L表示其浓度。然而,对于近似气相的那些蒸气均应根据mL/L表示的毒性数据来分类。

4.1.6.3 蒸气的吸入数值用于所有运输、包装等物品门类的急性毒性的分类,大家公认化学品的饱和蒸气浓度,在运输部门中用作分类化学品划分包装组别的附加要素。

4.2 混合物的分类

4.2.1 应用致死量数据(试验结果或推算的)的急性毒性分类法

是进行化学品危害分类的准则。急性毒性分类方法可分层进行,这取决于对混合物本身及其组分现有的信息。图1的流程图概括了要遵守的过程。

4.2.2 混合物分类的急性毒性可采用各种接触途径的毒性数据,但其组分也必须是同一种的结果。如果对急性毒性的测定多于一种接触途径时,则应选用毒性危害最大的数据进行分类。在表述危害信息时,应考虑所有可利用的信息和所有相关接触途径的数据。

4.2.3 为了应用所有可得到的数据来分类该混合物的危害性,已做出了某些假设,将其使用在分层评估方法中的适当层次中:

a) 混合物中“分类相关组分”的存在浓度为1%(固体、液体、粉尘、雾和蒸气按质量分数,气体按体积分数)或更大,除非有理由提出混合物中组分的1%浓度与该混合物的急性毒性有关联。混合物的“相关组分”是按浓度为1%或1%以上表示的。除非有理由推测浓度小于1%的组分仍与混合物的分类急性毒性有关。这一点对未做过毒性试验的混合物而其某些组分为类别1或类别2时显得特别重要。

b) 混合物中一个组分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可用以下数值推导:

——LD[sub]50[/sub]/LC[sub]50[/sub](能得到时);

——一个组分的毒性范围试验结果有关的适当转换值,见表2;或

——一个组分的分类类别有关的适当转换值,见表2。

c) 已分类的混合物用于另一个混合物组分时,如用4.2.6.1和

4.2.6.2.3中的公式计算新混合物分类,可采用已分类混合物的实际或推导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

4.2.4 有整体可用急性毒性试验数据时混合物的分类

在混合物确定了其急性毒性时,则可按表1中所列的其他物质所用的同样方法进行分类。如果该混合物的试验数据不可利用,则应按下面提供的程序。

表2 由试验得到急性毒性范围转换成相应接触途径的急性毒性点估

计值

表2(续)

4.2.5 无整体可用急性毒性试验数据的混合物的分类:搭桥原则

4.2.

5.1 在该混合物没有试验过急性毒性时,但有其个别组分和类似的试验过的混合物的足够数据就能证实该混合物的危害性,这些数据可按下列搭桥原则予以使用。这就保证了该分类过程中使用可利用数据达到最大程度,可进行该混合物的危害性分类而无需额外的动物试验。

4.2.

5.2 稀释

如果混合物用一种与最小毒性的原组分相当或较低毒性类别的物

质进行稀释时,同时预期该物质不会影响其他组分的毒性,则新的混合物可以视同原混合物进行分类。另外,可应用4.2.6.1中的公式。

如果一混合物用水或无毒物质进行稀释时,则该混合物的毒性能够按稀释混合物样品得出试验数据计算。例如,如果具有

LD[sub]50[/sub]为1 000 mg/kg体重的混合物用等体积的水进行稀释,则冲稀后的混合物的LD[sub]50[/sub]将为2 000 mg/kg体重。

4.2.

5.3 产品批次

一个复杂混合物的一个生产批次的毒性可以设定为同样商业产品或在同一制造商控制下生产的另一生产批次的毒性相等,除非有理由认为该批的毒性有显著的变化。如果是后一种情况,则必须进行新的分类。

4.2.

5.4 高毒性混合物的浓度

如果某混合物被分在类别1,并且该混合物中列入类别1中的组分浓度增加了,则新混合物应分在类别1而不需额外的试验。

4.2.

5.5 在一个毒性类别内的内推法

三种有同样组分的混合物,A和B属于同样的毒性类别,而混合物C有同样的毒理学活性组分,其浓度在混合物A和B的活性组分浓度之间,那么可认为混合物C与A和B属于相同的毒性类别。

4.2.

5.6 实质类似的混合物

给定如下情况:

a) 两种混合物:1)A+B,2)C+B;

b) 组分B的浓度在两种混合物中是相同的;

c) 组分A在混合物1)中的浓度等于组分C在混合物2)中的浓度;

d) 有A和C的毒性数据,并且实质上相等,即它们是处于同样

危害类别且预期不会影响B的毒性。

如果混合物1)已根据试验数据分类,则混合物2)能被(指)定为同样的危害类别。

4.2.

5.7 气溶胶

气溶胶形态的混合物应按已试验过非气溶胶形态的混合物的经口毒性和经皮肤毒性分至同一危害类别,其前提是在喷雾时增加的推进剂不影响该混合物的毒性。气溶胶型混合物吸入毒性的分类则应单独考虑。

4.2.6 按混合物组分进行混合物的分类(加和性公式)

4.2.6.1 所有组分都有可用数据

为了保证该混合物的分类准确,并对所有系统、部分和类别只需进行一次计算,对各组分的急性毒性估计值(ATE)应考虑如下:考虑属于统一分类制度任一急性毒性类别的急性毒性已知的组分;

不考虑没有急性毒性的组分(例如水、糖);

不考虑口服极限试验计量没有显示急性毒性为2000 mg/kg体重的组分。

属于本段范围的组分可认为是急性毒性估计值(ATE)已知的组分。

根据下面的经口、经皮肤或吸入毒性式(1),通过计算所有相关组分的ATE值来确定混合物的ATE:

式中:

c[sub]i[/sub]——组分i的浓度;

n——n个组分和i是由1~n;

ATE[sub]i[/sub]——组分i的急性毒性估计值。

4.2.6.2 混合物的一种或多种组分有可用数据

4.2.6.2.1 在该混合物的个别组分的ATE不可得到时,但可得到如下所列的信息而能提供一个转换值时,则可应用4.2.6.1中的式(1)。

这可包括对以下各项的评估:

a) 在经口、经皮肤和吸入急性毒性估计值之间外推法。这样的评估可能需要适当的药物动力学和药效学数据;

注:对于组分具有可利用的急性毒性估计值但不是最合适的接触途径时,可以从可利用的接触途径外推出最相关途径的数值。经皮肤和吸入途径的数据不总是各组分需要的。然而,特定组分的数据需要经皮肤和吸入接触途径的急性毒性估计值时,在公式中待使用的值就需要从所要求的接触途径得出的值。

b) 具有人体接触所致毒性的证据,但没有致死剂量数据的证据;

c) 有关物质的现有任何其他毒性试验/分析证据表明有急性毒性效应,但一定提供致死剂量数据的证据;或

d) 用结构/活性关系得到的极其类似物质的数据。

这种方法一般需要可靠的辅助性技术资料,以及需要经过培训和有经验的专家以便可靠地评估急性毒性。如果不能获得这样的信息,则继续按4.2.6.2.3进行。

4.2.6.2.2 如果有一种组分在混合物中的浓度为1%或更大而无任何可利用的信息时,不能够对该混合物作出肯定的急性毒性估计

值。在这种情况下,该混合物应根据仅已知的组分来分类,并附加说明该混合物由质量分数(%)的未知毒性组分组成。

4.2.6.2.3 如果未知急性毒性的组分的总浓度小于或等于10%时,则应采用4.2.6.1中提出的式(1)。如果未知毒性组分的总浓度大于10%时,则对4.2.6.1中的式(1)进行校正,对未知组分的总百分比调整按式(2):

5 判定流程

下面的判定流程不是协调分类系统的组成部分,但作为附加指导提出。特别建议负责分类的人员在使用判定流程前和使用中对该分类进行研究。

按判定流程图2和图3进行分类。

6 类别和警示标签

急性毒性类别和警示标签见表3。

表3 急性毒性类别和警示标签

表3(续)

7 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

对于化学品分类和警示标签,危险种类的每个类别都以指定的图形符号、名称和危害性说明的顺序列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

的建议书规章范本》涉及的危险种类,按联合国《化学品分类及标记全球协调制度》(GHS)要求下面列出每个类别的指定相应图形标志。急性毒性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见表4、表5和表6。

表4 急性毒性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口服

表5 急性毒性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皮肤

表6 急性毒性类别和标签要素的配置—吸入

8 警示性说明

本标准提供部分常用警示性说明,其目的是提供可以适合于为特定物质或混合物提供的标签的说明,应使用最适合于具体情况的那些警示性说明。在使用警示性说明中有括号的词语时,括号中的任何词语都可用来补充语句中所含的核心内容或取代该内容。

8.1 防止可能的误用和接触使健康遭受影响的说明

8.1.1 通风控制

仅在通风良好的区域使用。

仅在适当通风情况下使用[或封闭系统通风装置]。

未适当通风前,禁止进入使用区域和贮存区域。

只能在足够通风(或封闭的系统通风)的条件下使用,以使有害物质(空气中的粉尘、烟雾、蒸气等含量)低于建议的接触限值。

使用适当通风除去蒸气(烟雾、尘粉等)。

高温作业中使用适当通风和/或工程控制以避免暴露于蒸气中。

在使用过程中和使用后,通过提供适当通风避免蒸气积累。

[使用时有][通风装置]、局部排放通风[或采取呼吸保护]。

禁止在无适当通风区域中使用。

切勿吸入(粉尘、蒸气或喷雾)。

8.1.2 卫生措施

使用中禁止吸烟、进食、饮用。

工作中禁止进食、饮用或吸烟。

进食、饮用、吸烟前洗手。

操作后彻底清洗。

防止一切接触。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防止触及皮肤和眼睛。

防止皮肤接触。

防止溅入眼睛。

操作后和进食、饮用或吸烟之前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

操作后用肥皂和水彻底清洗。

防止皮肤、眼睛和衣服的接触。

防止皮肤(眼睛或衣物)的接触。

防止溅入眼睛(皮肤)或衣服。

8.1.3 个人保护用品

穿[戴]适当的[防护衣][手套][护目镜/面罩]。

穿防护服和戴手套(规定防护服和手套的类型)。

戴保护眼罩(护目镜、面罩或安全眼镜)。

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避免直接接触。

8.1.4 呼吸保护装置

在通风不足的情况下,应带适当的呼吸装置。

在烟熏/喷雾过程中,应带适当的呼吸装置(制造商规定适当的说明性语言)。

当使用该化学品时,需要有效的紧急自持式呼吸器或全面罩气路呼吸器。

使用该化学品时应带自持式呼吸器或全面罩气路呼吸器。

8.2 发生事故时阐明适当措施的说明

8.2.1 泄漏

万一泄漏,撤离危险区。

万一泄漏,咨询专家。

清洗由于本材料的使用(由制造商规定)而污染的地面和所有物品。

用吸收剂覆盖或装进容器。收集和处置。

用[ ]覆盖泄漏物。

将剩余物体吸收于砂或惰性吸收剂中并移至安全处。

用[ ]处理剩余的液体。

用大量水洗去泄漏液[剩余物]。

禁止冲入下水道。

避免流入排水沟和下水道。

立即清除干净泄漏物。

使产品冷却/固化,固化后拾起。

立刻扫净和移走。

处理易燃泄漏物时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器具,[移走所有火源]。确保适当通风,以除去蒸气、烟雾、粉尘等。

将泄漏液收集至可密封的(金属/塑料)容器中。

小心地中和泄漏液体。

尽可能地将渗漏和泄漏物收集至可密封(金属、塑料)容器中。禁止将泄漏物放回原容器中。

用真空吸尘器打扫泄漏物。

将泄漏物扫入[ ]容器。

将泄漏物扫入[ ]容器;如需要时先润湿以免产生粉尘。

小心中和剩余物,然后用大量水冲洗。

仔细收集剩余物。

擦去剩余物,置于[ ],然后移至安全处。

禁止用锯末或其他可燃吸收剂吸收。

禁止用水直接喷向液体。

8.2.2 消防

如遇火灾,使用(指出消防设备的明确类型)。

如果水会增加危险,禁止用水。

使用二氧化碳、干粉或泡沫。

可使用水冷却或保护受暴露物质。

如果气流不能切断,允许气体燃烧。

毒性分级标准

第二节急性毒性试验程序与急性毒性评价 一、急性毒性试验程序 (一) 急性试验剂量分组 探讨外来化合物急性毒性应首先测定其半数致死剂量或浓度(LD50或LC50)。对一个未知毒性的外来化合物求其LD50(LC50),应先做预试验。做预试验方法很多,这里仅介绍其中一种。首先了解分析受试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和其理化性质,确定其所属已知化合物或其衍生物的种类,有何特殊基团及其分子量、熔点、沸点、比重、闪点、挥发度、蒸气压、水溶性和脂溶性等,依此查阅文献,找出与受试化合物化学结构与理化性质近似的化合物的毒性资料,并以其LD50(LC50)值作为受试化合物的预其毒性中值;但应注意,一定是相同动物种系和相同接触途径。以此预期毒性中值为待测化合物的中间剂量组,再上下各推一到两个剂量组做预试验。每个剂量组间的组距可以大些,有利于找出受试化合物的致死剂量范围。 初起组距可用剂量间的4倍差,即以log4(log4=0.6)来划分各组剂量。 求外来化合物LD50时设置几个剂量组较为合适,应依预试验结果而定。一般设置5~7个剂量组即可,它即符合统计计算要求又可节省人力和财力。每个剂量组的动物数,小鼠不少于10只、大鼠6~8只、家兔4~6只,若设计采用霍恩氏法计算LD50时,动物数可减少。每组动物应雌雄各半;如化合物毒性有性别差异,则应分别求雌、雄性动物各自的LD50(LC50)。 (二) 观察持续时间 测定外来化合物的LD50(LC50),一般要求计算实验动物接触化合物之后两周内的总死亡数。对于一些速死性化合物求其LD50(LC50)也可仅计算24小时的死亡率。也可仅计算24小时的死亡率,有些速杀性化合物的24小时LD50与两周LD50值往往没有差别。但应注明是多少时间的LD50值,以便于在进行毒性比较时有共同的基础。 在观察期间应保障实验动物有完全的膳食、充足的饮水及适宜的温湿度环境,以防止动物出现非中毒性死亡。 (三) 症状观察 观察实验动物接触外来化合物的中毒症状是了解该化合物急性毒性的十分重要的一环,是补充LD50这个参数不足的重要方面。故应详细地观察动物的中毒症状、发生和发展过程及规律,死亡前症状特点、死亡时间等等。这有助于揭示化合物甚至同类化合物的不同衍生物的急性毒性特征。

农药毒性分级标准

农药毒性分级标准 如何测定农药药剂的药效好坏?中国农药网相关专家总结有:通过室内毒力测定和林间药效试验。 室内毒力测定室内毒力测定主要是测定一种药剂的毒性、毒力或比较几种药剂毒力的大小。室内试验的结果,除可作为药剂的初步筛选的根据外,还可为林间试验提供参考。有时在林间发现的问题必须拿回室内作比较精细的试验研究。 进行室内试验要注意:①供试生物应该是由同一环境下培养得来的,或采自林间同一环境的,在生理、发育上愈一致愈好。②供试药剂必须纯净(原油或原粉),至少要有确切的有效成分含量。③在控制的条件下进行试验,施药要均匀一致。④试验一般要求每种处理有3-5个重复,每个处理要有50-100头昆虫(菌类孢子一般为在显微镜10×10视野内有100个左右,每次计算必须移动玻片检查3次)。⑤各种试验必须设立对照。所设对照有:完全不处理的(在自然状况下的),即所谓“空白”对照;不含有效成分的制剂或清水对照,用标准药剂处理的对照。 在测定药剂毒力时,一般常用一系列的剂量(或浓度)对多组生物分别测定死亡百分率,再以不同剂量与相应的死亡率画成“剂量-死亡率毒力曲线”。在纵坐标从死亡率50%处引出一平行于横坐标的线与曲线相交。该处的剂量(或浓度)即为LD50(或为LC50)。但是由于这一曲线是S形的,不易精确地求得LD50或LC50的数值,同时用S形曲线也不易与其他曲线进行比较。因此,必须把这一呈S形曲线改成一条直线,常用统计方法是将剂量用对数值表示,将死亡率用机率值表示,就可以将S形曲线改为一根直线,这一根直线常称“剂量对数-机率值直线”。死亡率查机率(见附表2机率与死亡百分率换算表)。从这一直线的坡度,还可得知供试生物对该种药剂敏感性差异的程度,即坡度越大,表示供试生物个体间差异越小;坡度越小,表示差异越大。室内毒力测定时,在不施药的对照组中,出常出现少数自然死亡的个体,如果自然死亡率在5%以下,一般仅把处理组的死亡率减去自然死亡率即可得到校正死亡率。当自然死亡率达到5%~20~时,就不能用直接相减的方法,应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处理组的校正死亡率,如果自然死亡率超过20%时,则该批供试生物不宜作试验或试验应重做。 林间药效试验林间试验主要测定或比较药剂在林间条件下的药效,其结果比较接近实际情况,为1973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执行委员会制订了一个区分农药危害性的分类法,并于1975年在第二十八届世界卫生会议上通过(表1)。农药毒性分类主要是根据对大鼠的急性经口和经皮毒性进行的,这在毒理学上已成为决定毒性分类的标准方法。 表1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农药危害分级标准 级别(class) LD50大鼠(毫克/公斤体重) 经口经皮

毒性分级

有毒有害物质分类参考 一、化学药品、试剂毒性分类参考举例 (一)剧毒物质(*为致癌) *六氯苯;羟基铁;氰化钠;氢氟酸;氢氰酸;氯化氰;氯化汞;砷酸汞;汞蒸气;砷化氢;光气;氟光气;磷化氢;*三氧化二砷;有机磷化物;有机砷化物;有机氟化物;有机硼化物;*铍及其化合物;蛇毒;*羰基镍;砷酸盐;*四甲基联苯胺(TMB);四氯化饿;二甲砷酸盐;*异硫氰酸苯脂;丙烯酰胺;马钱子碱;毒毛旋花素—G;*二氨基联苯胺(DAB);二甲亚砜;二甲砷酸钠;甲酚。 (二)致癌物质 黄曲霉素B13—4苯并芘;芘及苯并芘;苯及葸类;2—乙酰胺基芴;1—(或2—)萘胺;4—联苯胺类及其硫酸盐;4—氨基联苯;2,3—二甲基—4—氨基偶氮苯;磷甲苯胺;2,4—二氨基甲苯;乙酰胺N一芴基取代物;乙酰苯胺取代物;环磷酰胺;3,3—二氯联苯胺;4—二甲基胺基偶氮苯;4—硝基联苯;4—甲叉(双)—2氯苯胺;乙撑亚胺;间苯二酚;亚硝胺;二硝基萘;N—亚硝基二甲胺;甲基亚硝基脲;二甲(或乙、丙)基亚硝胺;N一甲基一N一亚硝基氨基甲酸乙酯;N—甲基一N—亚硝基丙烯胺;N—甲基—N一亚硝基—N’一硝基胍;N—甲基一4—亚硝基苯胺;B一丙内脂;甲烷磺酸甲酯(或乙酯);丙磺内脂;重氮甲烷;1,4—二恶烷;二氯二甲硅烷;硫酸二甲脂;双氯甲基醚;氯甲甲醚;氯乙烯;溴乙烯;氟乙烯;砷;三氧化砷;砷酸钙(或铅、钾);铍及其盐类;镉及其盐类;镍及其盐类;羰基镍;铬;氧化铬;铬盐类;石棉;氘代试剂。 (三)高毒物质 四氯化碳;三氯甲烷;溴甲烷;三氯乙烷;二溴氯丙烷;二氯乙烷;六氯乙烷;溴苯;氯苯;对二氯苯;氟乙酸;氯乙酸;氯乙酸乙酯;溴乙酸乙脂;氟乙酰胺;乙腈;丙烯腈;甲基丙烯腈;偶氮二异丁腈;丙酮氰醇;甲苯二异氰酸脂;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脂;肼;甲基肼;苯肼;二苯肼;甲(或乙、丁)硫醇;二氯硅烷;三氯甲硅烷;硼烷;四乙基铅;四乙基锡;丙烯醛;乙烯酮;二乙烯酮;对苯二酚;苯胺及甲苯胺;三氯甲硅烷;碘乙酸乙脂;硫酸二甲脂;芳香胺;叠氮钠;三氯氧磷;五氯化磷;三氯化磷;五氧化二磷;黄磷;氧化亚氮;铊及其盐类;三氯化锑;二氧化锰;五氧化二钒;砷化钠;氟化钠;氯化氢;氯气;溴水;硫化氢;秋水仙碱。

国内外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 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1) 1h 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 ) 表2 TDG 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 * LC 50(4h )×4=LC 50(1h ) 表3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WHO/IPCS. The User’s Manual for the IPCS Health and Safety Guides, 1996. 表4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农药危险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The WHO Recommended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 by Hazard and Guidelines to Classification 1990-1991. 表5 欧盟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欧盟理事会《关于统一危险物质分类、包装与标志法律法规指令(2000/33/EEC)》.

食品毒理学卷一答案

《食品毒理学》卷一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本题共6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18分。) 1 生物半衰期:某一物质在一定生物系统内由于代谢,排泄,灭活声生物过程而减少一半的时间。 2 反应:一定剂量的某一物质与机体接触后呈现某种效应程度的个体数在该群体中所占的比率。一般一%表示 3 剂量:剂量是指给予机体或机体接触的毒物的数量,他是决定外源化学物对机体造成损害作用的主要因素。以单位体重接触的外源化学物数量(mg/kg体重)或环境中浓度来表示 4 半数耐受性限量:半数耐受性限量,也称半数成活浓度,来表示一种环境污染物环境污染物对其中水生生物的急性毒性TLm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一群水生生物中50%个体能够耐受某中环境污染物在水中的浓度 5 生物转运:化学毒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的过程 6 终毒物:终毒物是指一种特殊化学性质的物质,它可于内源性靶分子(如受体,酶,DNA脂质)相互作用,使整体性结构和/或功能改变,从而导致毒性作用。 二、填空题(每空1分,满分20分。) 1.毒物与非毒物之间无明显的分界线。剂量的不同二者可相互转化。。 2. 根据毒物的来源,可将其分为5类,人为添加的,食品原料自身产生或有害微生物产生的,无意加入到食品中的,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食品在人体内消化、吸收以及代谢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中间产物或终产物。 3. 急性毒物实验为机体 1次接触或 24小时内多次接触化学物后短期内(最长 14 天)所发生的毒效应。 4. 在毒理学研究中,用不同的毒作用终点来检测毒效应。其观察指标一类是特意指标。另一类是死亡指标。

5. 积蓄性的大小决定于化学物进入机体的速度与其从机体内消除速度的比较。 6. 外源化学物既包括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人类使用的物质,也包括食物原料本身生长中存在的物质 7. 食品毒学研究食品中外源化学物的急性和慢性毒性,特别应阐明致突变,致畸,致癌和致敏等特殊毒性。 三、简答题(本题共5小题,每小题7分,满分35分。) 1在一定条件下,外源化合物对机体的毒性作用具有一定的选择性。选择毒性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答:(1)物种和细胞学的差异;(2)不同生物或组织器官对外源化学物或其毒性代谢产物的蓄积能力不同;(3)不同生物或组织器官对外源化学物在体内生物转化过程的差异;(4)不同生物或组织器官对外源化学物所造成损害的修复能力存在差异; 2毒性作用分为哪几类? 答:毒性作用分为如下6类;(1)速发或迟发性作用(2)局部或全身作用(3)可逆或不可逆作用(4)对形态或功能的影响(5)过敏性反应(变态反映、超敏反应)(6)特异体质反映 3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有哪些? 答:表示毒性常用指标有(1)致死剂量(2)阈剂量(3)最大无作用剂量(4)毒作用带 4被动转用包括哪几种形式? 答:被动转用包括简单扩散、过滤和易化扩散(1)简单扩散(脂溶扩散)化学毒物从浓度较高的一侧向浓度较底的一侧经脂质双分子层进行的扩散性转运。 2.滤过和水溶扩散 3.异化扩散(载体扩散)其机制可能是膜上蛋白质载体特意的与某种化学毒物结合后,其分子内部发生形变而形成适合该物质透过的同带而进入细胞。 5.P—450催化的反映类型有哪些? 答:1》脂肪族和芳香族的羟化(碳羟化反应)2》双键的环氧化3》杂原子(S

农药常识之农药的毒性 毒力 药效

农药的毒性、毒力、药效在使用农药时,必然要遇到毒性、毒力、药效三个问题。三者的含义不同,但又是经常容易被混淆的问题。 (一)毒性是指药剂对人、畜等的毒害程度。我国现行对农药毒性测定是用纯药原药或制剂在大白鼠、小白鼠、兔、狗等试验动物身上测定,分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种。 1.急性毒性是指药剂经皮肤或经口、经呼吸道一次性进入动物体内较大剂量,在短时间内引起急性中毒。 农药毒性分级标准是以农药对大白鼠“致死量”表示,目前国内外通常用“致死中量”或叫半数致死量(LD50)表示。致死中量是指毒死半数受试动物剂量的对数平均数,即每千克(公斤)体重的动物所需药物的毫克数,记作“mg/kg(毫克/千克)”。LD50愈小,药物毒性愈大。根据我国《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依致死中量分高毒、中等毒、低毒3种。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有一定限制,国家有规定,使用时要遵守。 最小致死量(MLD):即受试动物开始出现中毒症状而死亡的剂量; 全致死量(LD100):指受试动物全部死亡所使用的最低剂量; 无作用剂量(NoEL); 致死中浓度(LC50):即在一定时间内受试动物死亡50%吸入剂量(毫克/立方米); 耐药中量(TLM):表示农药对鱼的毒性,一般用48小时内引起鱼半数死亡的浓度。标记为TLM48小时LC50(毫克/升)或用ppm(百分之一); 致死中时间(LT50):在一定条件下能杀死被试生物群体中一半数量所需的时间; 击倒中时间(KT50):一定量药剂能击倒50%被试昆虫所需要的时间; 每日允许摄取量(ADI):每天按人的体重(公斤)计算所能摄取的农药重量,在人的一生中不会造成对人体有害,单位mg/kg体重/天;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 性分级标准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 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1) 1h 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 ) 表2 TDG 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 * LC 50(4h )×4=LC 50(1h ) 表 3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WHO/IPCS. The User ’s Manual for the IPCS Health and Safety Guides, 1996. 表4 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农药危险性分级标准

注:上述标准出处是The WHO Recommended Classification of Pesticides by Hazard and Guidelines to Classification 1990-1991. 表5 欧盟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

1.1 附件1:ace与GBT19011-2008标准主要差异性分析 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 致死剂量 1.绝对致死剂量 绝对致死剂量(absolutelethaldose,LD10)指化学物质引起受试对象全部死亡所需要的最低剂量或浓度。由于个体差异,少数高耐受性个体的存在,LD10常有很大的波动性。因此,一般不把LD10作为评价化学物质毒性大小或对不同化学物质的毒性进行比较的指标。 2.最小致死剂量 最小致死剂量(minimallethaldose,LD01)指化学物质引起受试对象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的剂量。理论上低于此剂量即不能引起死亡。 3.最大耐受剂量 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tolerancedose,LD0)指化学物质不引起受试对象出现死亡的最高剂量。若高于该剂量即可出现死亡。LD0也受个体差异的影响,存在很大的波动性。 上述LD0和LD10常作为急性毒性试验中选择剂量范围的依据。 4.半数致死剂量 半数致死剂量(medianlethaldose,LD50)又称致死中量,指化学物质引起一半受试对象出现死亡所需要的剂量。LD50是评价化学物质急性毒性大小最重要的参数,也是对不同化学物质进行急性毒性分级的基础标准。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与LD50呈反比,即急性毒性越大,LD50的数值越小。 LD50是一个生物学参数,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在表示LD50时,必须注明动物种属和接触途径,还应标明动物的性别。此外,实验室环境、喂饲条件、染毒时间、受试物浓度、溶剂性质、实验者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等均可对LD50产生影响。LD50有较大的波动性。因此,在计算LD50时,还要求出95%可信限,以LD50±1.96δ 来表示误差范围。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d

实验二 经口急性毒性试验

毒理学实验二经口急性毒性试验 一、实验目得 1、掌握实验动物分组方法 2、测定LD50得试验设计原则 3、小鼠得经口灌胃技术 二、试剂与材料 1、实验动物: (1)动物品种:健康成年ICR小鼠,体重18g~22g (2)样品来源:首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 2、器材:注射器(1ml)、灌胃针头、烧杯、吸管、容量瓶、烧杯、棉签、动物秤。 3、试剂:敌敌畏(1400mg/ml)、苦味酸染液(标记用)。 三、实验内容 1、健康实验动物得选择与性别鉴定 选择健康得雄性小鼠(健康标准:毛顺、毛顺、无分泌物、反应敏锐。动物出现圆圈动作可能为中耳炎,废弃。) 肛门与生殖孔距离:大者为雄性,小者为雌性 2、实验动物称重、编号与随机分组 选择体重在18-22 g得小鼠,采用随机分组得方法(动物按体重分为几个体重段,再从每个体重段分出各组动物),每组10只小鼠,用黄色得苦味酸饱与液标号1 ~9,10号小鼠不标记、 3、受试化学物溶液得配制 (1)确定灌胃量:0、1ml/10g (2)确定最高给药量,计算溶液浓度,估计给药总体积 (3)药品称量及稀释 4、小鼠灌胃技术 左手固定,右手持灌胃器,插入动物口腔,沿咽后壁徐徐插入食道,深度为口腔至剑突得距离。 5、毒性体征得观察与LD50计算 (1)毒性体征得观察: 染毒后注意观察小鼠中毒得发生、发展过程及死亡数与死亡时间 按表格记录动物体征及出现时间,记录死亡情况及时间,观察期为30 min (2)LD50得计算: a、实验各组剂量得确定:设5组,每组雌雄动物各10只。 剂量组距 d 为: d为相邻两个剂量组剂量对数之差 利用lgLD0依次加d,取反对数,即可得出各组剂量。 b、LD50得计算(见附件):

2021年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

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 欧阳光明(2021.03.07) 致死剂量 1.绝对致死剂量 绝对致死剂量(absolutelethaldose,LD10)指化学物质引起受试对象全部死亡所需要的最低剂量或浓度。由于个体差异,少数高耐受性个体的存在,LD10常有很大的波动性。因此,一般不把LD10作为评价化学物质毒性大小或对不同化学物质的毒性进行比较的指标。 2.最小致死剂量 最小致死剂量(minimallethaldose,LD01)指化学物质引起受试对象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的剂量。理论上低于此剂量即不能引起死亡。 3.最大耐受剂量 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tolerancedose,LD0)指化学物质不引起受试对象出现死亡的最高剂量。若高于该剂量即可出现死亡。LD0也受个体差异的影响,存在很大的波动性。

上述LD0和LD10常作为急性毒性试验中选择剂量范围的依据。 4.半数致死剂量 半数致死剂量(medianlethaldose,LD50)又称致死中量,指化学物质引起一半受试对象出现死亡所需要的剂量。LD50是评价化学物质急性毒性大小最重要的参数,也是对不同化学物质进行急性毒性分级的基础标准。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与LD50呈反比,即急性毒性越大,LD50的数值越小。 LD50是一个生物学参数,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在表示LD50时,必须注明动物种属和接触途径,还应标明动物的性别。此外,实验室环境、喂饲条件、染毒时间、受试物浓度、溶剂性质、实验者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等均可对LD50产生影响。LD50有较大的波动性。因此,在计算LD50时,还要求出95%可信限,以LD50±1.96δ 来表示误差范围。

急性毒性试验

试验目的:急性毒性试验是在24小时内给药1次或2次(间隔6-8小时),观察动物接受过量的受试药物所产生的急性中毒反应,为多次反复给药的毒性试验设计剂量、分析毒性作用的主要靶器官、分析人体过量时可能出现的毒性反应、I期临床的剂量选择和观察指标的设计提供参考信息等。 一、啮齿类动物单次给药的毒性试验 (一)试验条件 1.动物品系:常用健康的小鼠、大鼠。选用其他动物应说明原因。年龄一般为7-9周龄。同批试验中,小鼠或大鼠的初始体重不应超过或低于所用动物平均体重的20%.实验前至少驯养观察1周,记录动物的行为活动、饮食、体重及精神状况。 2.饲养管理:动物饲料应符合动物的营养标准。若用自己配制的饲料,应提供配方及营养成分含量的检测报告;若是购买的饲料,应注明生产单位。应写明动物饲养室内环境因素的控制情况。 3.受试药物:应注明受试药物的名称、批号、来源、纯度、保存条件及配制方法。 (二)试验方法: 由于受试药物的化学结构、活性成分的含量、药理、毒理学特点各异,毒性也不同,有的很难观察到毒性反应,实验者可根据受试药物的特点,由下列几种实验方法中选择一种进行急性毒性试验。 1.伴随测定半数致死量(LD50)的急性毒性试验方法。 2.最大耐受剂量(MTD)试验方法:最大耐受剂量,是引起动物出现明显的中毒反应而不产生死亡的剂量。 3.最大受试药物量试验方法:在合理的浓度及合理的容量条件下,用最大的剂量给予实验动物,观察动物的反应。 4.单次口服固定剂量方法(Fixed-dose procedure)。选择5、50、500和2000mg/kg四个固定剂量。 实验动物首选大鼠,给药前禁食6-12小时,给受试药物后再禁食3-4小时。如无资料证明雄性动物对受药试物更敏感,首先用雌性动物进行预试。根据受试药物的有关资料,由上述四个剂量中选择一个作初始剂量,若无有关资料作参考,可用500mg/kg作初始剂量进行预试,如无毒性反应,则用2000mg/kg 进行预试,此剂量如无死亡发生即可结束预试。如初始剂量出现严重的毒性反应,那就用下一个挡次的剂量进行预试,如该动物存活,就在此两个固定剂量之间选择一个中间剂量试验。每个剂量给一只动物,预试一般不超过5只动物。每个剂量试验之间至少应间隔24小时。给受试药物后的观察期至少7天,如动物的毒性反应到第7天仍然存在,尚应继续再观察7天。 在上述预试的基础上进行正式试验。每个剂量最少用10只动物,雌雄各半。根据预试的结果,由前面所述的四种剂量中选择出可能产生明显毒性但又不引起死亡的剂量;如预试结果表明,50mg/kg引起死亡,则降低一个剂量档次试验。

农药环境毒性等级

鱼毒性 指农药对鱼类造成的不良影响及危害,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胚胎毒性及致畸性。在安全评价中,通常只做急性毒性,一般以耐药中浓度(TLm)或致死中浓度(LC50)作为衡量指标。 目前,把农药对鱼的毒性以48小时的LC50值的大小分为三级: 低毒级LC50 >10mg/l(毫克/升) 中毒级LC50 1.0-10.0mg/l 高毒级LC50 0.1<1.0mg/l 剧毒级LC50 0.1< mg/l * 水蚤毒性 水蚤是水生动物中重要的类群,是鱼类的食料,也是水生食物链的重要环节。由于它对农药十分敏感,故常常把农药对其毒性作为评价农药环境安全性的一个指标。 农药对水蚤毒性的分级标准同鱼毒性。 * 藻类毒性 即表明农药对藻类细胞造成损害的能力,表现为对藻类的灭杀和生长抑制作用。其以半数生物受影响的EC50表示。对此,也常常作为评价农药对环境安全性评价的一个重要指标。 其分级参考标准为在96小时中EC50的大小。 低毒性EC50>3.0mg/l 中毒性EC503.0-0.3mg/l 高毒性EC50<0.3mg/l * 鸟毒性 即指农药对鸟类生长、繁殖及生理生化功能的影响及危害。包括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类,急性毒性多以LD50表示。下表即为我国国家环保局在《农药环境安全评价试验准则》中所定对鸟类急性毒性和蓄积毒性的评价标准。 农药对鸟类毒性的分级与评价 LD50 mg/kg 急性毒性蓄积系数蓄积毒性 <15 高毒<1 高度蓄积 15-50 中毒1-3 明显蓄积 3-5 中等蓄积 >150 低毒>5 轻度蓄积 * 对蜜蜂毒性 指农药对蜜蜂机体造成损害的能力,其以LD50或LC50表示。通常把对蜜蜂毒性分为高毒、中毒和低毒三级:

毒物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毒物急性毒性分级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表工业毒物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毒性分级 小鼠一次经口 LD 50(mg/kg) 小鼠吸入2小时 LC 50(ppm) 兔经皮 LD 50(mg/kg) 剧毒 高毒 中等毒 低毒 微毒 <10 11~1000 101~1000 1001~10000 >10000 <50 51~500 501~5000 5001~50000 >50000 <10 11~50 51~500 501~5000 >5000 表化合物经口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毒性分级 小鼠一次经口 LD 50(mg/kg) 大约相当体重70kg 人的致 死剂量 6级,极毒 5级,剧毒 4级,中等毒 3级,低毒 2级,实际无毒 1级,无毒 <1 1~50 51~500 501~5000 5001~15000 >15000 稍尝,<7滴 7滴~1茶匙 1茶匙~35g 35~350g 350~1050g >1050g 表外来化合物急性毒性分级(WHO) 毒性分级 大鼠一次经 口 LD 50(mg/kg) 6只大鼠吸入 4小时,死亡 2~4只的浓度 (ppm) 兔经皮 LD 50 (mg/kg) 对人可能致死的估计量 总量 g/kg(g/60kg) 剧毒 高毒 中等毒 低毒 微毒 <1 1~ 50~ 500~ 5000~ <10 10~ 100~ 1000~ 10000~ <5 5~ 44~ 350~ 2180~ <0.05 0.05~ 0.5~ 5~ >15 0.1 3 30 250 >1000 联合国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了一个五级标准。

2020年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

作者:非成败 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 时间:2020.12.13 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 致死剂量 1.绝对致死剂量 绝对致死剂量(absolutelethaldose,LD10)指化学物质引起受试对象全部死亡所需要的最低剂量或浓度。由于个体差异,少数高耐受性个体的存在,LD10常有很大的波动性。因此,一般不把LD10作为评价化学物质毒性大小或对不同化学物质的毒性进行比较的指标。 2.最小致死剂量 最小致死剂量(minimallethaldose,LD01)指化学物质引起受试对象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的剂量。理论上低于此剂量即不能引起死亡。 3.最大耐受剂量 最大耐受剂量(maximaltolerancedose,LD0)指化学物质不引起受试对象出现死亡的最高剂量。若高于该剂量即可出现死亡。LD0也受个体差异的影响,存在很大的波动性。 上述LD0和LD10常作为急性毒性试验中选择剂量范围的依据。 4.半数致死剂量 半数致死剂量(medianlethaldose,LD50)又称致死中量,指化学物质引起一半受试对象出现死亡所需要的剂量。LD50是评价化学物质急性毒性大小最重要的参数,也是对不同化学物质进行急性毒性分级的基础标准。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与LD50呈反比,即急性毒性越大,LD50的数值越小。 LD50是一个生物学参数,受多种因素影响。因此,在表示LD50时,必须注明动物种属和接触途径,还应标明动物的性别。此外,实验室环境、喂饲条件、染毒时间、受试物浓

度、溶剂性质、实验者操作技术的熟练程度等均可对LD50产生影响。LD50有较大的波动性。因此,在计算LD50时,还要求出95%可信限,以LD50±1.96δ 来表示误差范围。 作者:非成败 作品编号:92032155GZ5702241547853215475102 时间:2020.12.13

鱼的急性毒性试验

鱼的急性毒性试验 一、实验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试验,熟悉和掌握鱼类急性毒性试验的设计、条件、操作步骤,以及试验结果的计算、分析和报告等全过程。 二、实验原理: 鱼类对水环境的变化反应十分灵敏,当水体中的污染物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引起一系列中毒反应,例如行为异常、生理功能紊乱、组织细胞病变直至死亡。在规定的条件下,使鱼接触含不同浓度受试物的水溶液,实验至少进行24h,最好以96h为一个实验周期,在24h、48h、72h、96h时记录实验鱼的死亡率,确定鱼类死亡50%时的受试物浓度。鱼类毒性试验在研究水污染及水环境质量中占重要地位。通过鱼类急性毒性试验可以评价受试物仅用于测定化学物质毒性强度、测定水体污染程度、检查废水处理的有效成都,也为制定水质标准、评价环境质量和管理废水排放提供环境依据。 三、实验材料: 1.实验鱼的选择和驯养 12×6 小锦鲤鱼体长7-12cm 体宽3-5cm 体重 7-12g 不同浓度的苯酚(mg/L)0、24、48、96、192、384 2、实验仪器设备 (1)实验容器 实验容器一般用玻璃或其他化学惰性材质制成的水槽。容器体积可以根据试验鱼的体重确定,通常以每升水中鱼的负荷不得超过2g(最好为1g)。一些小型鱼类幼鱼可选择500ml 或1000ml烧杯为实验容器。容器的深度必须超过16cm,水体表面积越大越好。同一实验应采用相同规格和质量的容器。为防止鱼类跳出容器,可在容器上加上网罩。实验容器使用后,必须彻底洗净,以除去所有毒性残留物。 (2)其他 吸光光度计 3、实验用水:曝气水 四、操作步骤: 1、设置5个浓度组,1个空白对照组,选择不同浓度的苯酚(mg/L)0、24、48、96、 192、384。每个浓度放入12条小锦鲤鱼。采用直接投毒方式,将配制的苯酚溶液直接倒入水槽中,搅拌均匀。分别分为1、2、3、4、5、6组。染毒后观察其活动状况,并

农药常识之农药的毒性、毒力、药效

农药的毒性、毒力、药效 在使用农药时,必然要遇到毒性、毒力、药效三个问题。三者的含义不同,但又是经常容易被混淆的问题。4xin.n (一)毒性是指药剂对人、畜等的毒害程度。我国现行对农药毒性测定是用纯药原药或制剂在大白鼠、小白鼠、兔、狗等试验动物身上测定,分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两种。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 1.急性毒性是指药剂经皮肤或经口、经呼吸道一次性进入动物体内较大剂量,在短时间内引起急性中毒。4xin. 农药毒性分级标准是以农药对大白鼠“致死量”表示,目前国内外通常用“致死中量”或叫半数致死量(LD50)表示。致死中量是指毒死半数受试动物剂量的对数平均数,即每千克(公斤)体重的动物所需药物的毫克数,记作“mg/kg(毫克/千克)”。LD50愈小,药物毒性愈大。根据我国《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依致死中量分高毒、中等毒、低毒3种。高毒农药的使用范围有一定限制,国家有规定,使用时要遵守。4xin 最小致死量(MLD):即受试动物开始出现中毒症状而死亡的剂量; 全致死量(LD100):指受试动物全部死亡所使用的最低剂量; 无作用剂量(NoEL);4xin. 致死中浓度(LC50):即在一定时间内受试动物死亡50%吸入剂量(毫克/立方米); 耐药中量(TLM):表示农药对鱼的毒性,一般用48小时内引起鱼半数死亡的浓度。标记为TLM48小时LC50(毫克/升)或用ppm(百分之一); 致死中时间(LT50):在一定条件下能杀死被试生物群体中一半数量所需的时间; 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击倒中时间(KT50):一定量药剂能击倒50%被试昆虫所需要的时间;

每日允许摄取量(ADI):每天按人的体重(公斤)计算所能摄取的农药重量,在人的一生中不会造成对人体有害,单位mg/kg体重/天;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农药的半衰期:是指农药在某种条件下分解或消失一半所需的时间; 农药量最大容许残留量:供人类食用的农副产品中允许的农药最高限度的残留浓度。 2.慢性毒性是指供试动物在长期反复多次小剂量口服或接触一种农药后,经过一段时间累积到一定量所表现出的毒性。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无论急性或慢性中毒药剂均需要注意其是否有三致(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致畸:引起动物畸形;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致癌:引起动物产生肿瘤;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致突变:引发遗传上的突然变异。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凡有三致作用的,均不能做农药使用。另外还有些农药对水生动物和鱼类、蜜蜂以及有益的天敌等有毒或二次中毒问题,使用时也要特别注意,或者忌用。 (二)毒力是指药剂本身对有害生物的毒害程度,多在室内人为控制条件下精密测定。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毒力的选择性亦很重要。所谓选择性,一般是指农药对虫、鼠的毒力强而对人、畜弱。选择性越强,毒力间差别越大,对人、畜威胁就越小,使用也越安全。但选择性也不宜过强,如果仅对几种病虫或几种鼠类有毒,则使用范围就会受到很大限制。 (三)药效是指药剂对有害生物的作用效果,多在室外自然条件下测定。药效与毒务,在一般正常情况下是一致的,毒力大,药效高,其关系密切。但与药剂本身加工质量、测定时的自然条件(如温度、湿度、土壤质地)、植物生育状况、施药方法(如杀鼠药则还有适口性)等均有极其密切影响关系,测试时须要综合考虑。https://www.docsj.com/doc/8612003549.html,_Cnj[zGOB:dDn

毒性分级标准

毒性分级标准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第二节急性毒性试验程序与急性毒性评 价 一、急性毒性试验程序 (一) 急性试验剂量分组 探讨外来化合物急性毒性应首先测定其半数致死剂量或浓度(LD50或LC50)。对一个未知毒性的外来化合物求其LD50(LC50),应先做预试验。做预试验方法很多,这里仅介绍其中一种。首先了解分析受试化合物的化学结构和其理化性质,确定其所属已知化合物或其衍生物的种类,有何特殊基团及其分子量、熔点、沸点、比重、闪点、挥发度、蒸气压、水溶性和脂溶性等,依此查阅文献,找出与受试化合物化学结构与理化性质近似的化合物的毒性资料,并以其LD50(LC50)值作为受试化合物的预其毒性中值;但应注意,一定是相同动物种系和相同接触途径。以此预期毒性中值为待测化合物的中间剂量组,再上下各推一到两个剂量组做预试验。每个剂量组间的组距可以大些,有利于找出受试化合物的致死剂量范围。 初起组距可用剂量间的4倍差,即以log4(log4=来划分各组剂量。 求外来化合物LD50时设置几个剂量组较为合适,应依预试验结果而定。一般设置5~7个剂量组即可,它即符合统计计算要求又可节省人力和财力。每个剂量组的动物数,小鼠不少于10只、大鼠6~8只、家兔4~6只,若设计采用霍恩氏法计算 LD50时,动物数可减少。每组动物应雌雄各半;如化合物毒性有性别差异,则应分别求雌、雄性动物各自的LD50(LC50)。 (二) 观察持续时间 测定外来化合物的LD50(LC50),一般要求计算实验动物接触化合物之后两周内的总死亡数。对于一些速死性化合物求其LD50(LC50)也可仅计算24小时的死亡率。也可仅计算24小时的死亡率,有些速杀性化合物的24小时LD50与两周LD50值往往没有差别。但应注明是多少时间的LD50值,以便于在进行毒性比较时有共同的基础。 在观察期间应保障实验动物有完全的膳食、充足的饮水及适宜的温湿度环境,以防止动物出现非中毒性死亡。 (三) 症状观察 观察实验动物接触外来化合物的中毒症状是了解该化合物急性毒性的十分重要的一环,是补充LD50这个参数不足的重要方面。故应详细地观察动物的中毒症状、发生和发展过程及规律,死亡前症状特点、死亡时间等等。这有助于揭示化合物甚至同类化合物的不同衍生物的急性毒性特征。 很多化合物在实验动物接触的初期往往先出现兴奋现象,有的化合物在动物接触的

实验二 经口急性毒性试验

毒理学实验二经口急性毒性试验 1、实验目的 1、掌握实验动物分组方法 2、测定LD50的试验设计原则 3、小鼠的经口灌胃技术 二、试剂和材料 1、实验动物: (1)动物品种:健康成年ICR小鼠,体重18g~22g (2)样品来源:首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部 2、器材:注射器(1ml)、灌胃针头、烧杯、吸管、容量瓶、烧杯、棉签、动物秤。 3、试剂:敌敌畏(1400mg/ml)、苦味酸染液(标记用)。 3、实验内容 1、健康实验动物的选择和性别鉴定 选择健康的雄性小鼠(健康标准:毛顺、毛顺、无分泌物、反应敏锐。动物出现圆圈动作可能为中耳炎,废弃。) 肛门与生殖孔距离:大者为雄性,小者为雌性 2、实验动物称重、编号和随机分组 选择体重在18-22 g的小鼠,采用随机分组的方法(动物按体重分为几个体重段,再从每个体重段分出各组动物),每组10只小鼠,用黄色的苦味酸饱和液标号1~9,10号小鼠不标记。 3、受试化学物溶液的配制 (1)确定灌胃量:0.1ml/10g (2)确定最高给药量,计算溶液浓度,估计给药总体积 (3)药品称量及稀释 4、小鼠灌胃技术 左手固定,右手持灌胃器,插入动物口腔,沿咽后壁徐徐插入食道,深度为口腔至剑突的距离。 5、毒性体征的观察和LD50计算 (1)毒性体征的观察:

染毒后注意观察小鼠中毒的发生、发展过程及死亡数和死亡时间 按表格记录动物体征及出现时间,记录死亡情况及时间,观察期为30 min (2) LD50的计算: a、实验各组剂量的确定:设5组,每组雌雄动物各10只。 剂量组距 d 为: d为相邻两个剂量组剂量对数之差 利用lgLD0依次加d,取反对数,即可得出各组剂量。 b、LD50的计算(见附件): C、求半数致死量的95%可信区间 4、实验过程 1、人员分工:本次实习同学分两个大组(A组和B组),分别在不同实验室。每大组分5个小组,分别处理雌雄动物,每小组10只动物。 集体活动:1、 2、 3、 4、5 组各1人,进行受试物配制。 各小组活动: 每小组1人(共4人),进行动物标记。(1-10号) 每小组1人(共4人),进行体重记录。(1-10号) 每小组1人(共4人),进行灌胃。(1-10号) 每小组1人(共4人),根据体重吸取受试物(0.1ml/10g)

食品毒理学复习题

食品毒理学复习题 第一章 1,什么是毒物、毒性、毒作用和毒作用剂量? 答案:(1)毒物:一般认为,在一定条件下,较小剂量即能够对机体产生损害作用或使集体出现异常反应的外源化学物称为毒物。 (2)毒性:是指外源化学物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 (3)毒作用:又称为毒性作用,是指外源化学物对机体的损害作用。 (4)毒作用剂量:给予机体或与机体接触的可以引起毒作用效应的毒物的数量。 (课本没有具体答案) 2,剂量反应关系及剂量反应的曲线形式有哪些? 答案:(1)剂量反应关系有:剂量—量反应关系和剂量—质反应关系两种; (2)曲线形式有:直线型,抛物线形,S形曲线,“全或无”反应四种。 3,表示毒性的常用指标有哪些? 答案:(1)致死剂量:是指某种外源化学物能引起机体死亡的剂量。{1,绝对致死剂量(LD100):指能引起一群集体全部死亡的最低剂量;2,半数致死剂量(LD50):指能引起一群个体50%死亡所需的剂量,也称致死中量。3,最小致死量(MLD或LD01或LD min)指在一群个体中仅引起个别发生死亡的最低剂量。4,最大耐受量(MTD或LD0)指在一群个体中不引起死亡的最高剂量。} (2)阈剂量:也称最小有作用剂量,在一定时间内,一种外源化学物按一定方式或途经与机体接触,并使某项敏感的观察指标开始出现异常变化或使机体开始出现损害作用所需的最低剂量。{包括急性阈剂量(Lim ac)和慢性阈剂量(Lim ch) (3)最大无作用量(MNEL)是指某种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时间内按一定方式或途经与机体接触后,根据现有认识水平,哟美好最为灵敏的试验方法和观察指标,未能观察到对机体造成任何损害作用或使机体出现异常反应的最高剂量,也称为未观察到损害作用剂量。 (4)毒作用带{包括急性毒作用带(Zac)和慢性毒作用带(Zch)} 4,什么是靶器官? 答案:外源化学物可以发挥毒作用的器官或组织就称为该物质的靶器官。 第二章 1,机体对化学毒物的处置包括哪几个方面?什么是生物转运? 答案:(1)方面: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四个方面。 (2)生物转运:化学毒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和排泄过程称为生物转运 2,生物转运有哪些方式?各自特点? 答案:(1)方式:一、被动转运:1.简单扩散。2.滤过和水溶扩散。3.易化扩散。 二、主动转运 三、膜动转运:1,吞噬作用。2,胞吐。 (2)特点:1,简单扩散方式不消耗能量、不需载体、不受饱和限速与竞争性抑制 的影响,。 2,滤过可使化学毒物的浓度在血浆和细胞外液之间达到平衡,但不 能使化学毒物的浓度在细胞外液和细胞内液之间达到平衡 3易化扩散:方向转易化扩散只能按顺浓度运、因而不需消耗能量、 但要有载体。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以下为收集到的国内外有关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的一些标准。从这些分级标准可以看出,各标准之间无论是分级还是界限值都有较大差别,这给化学品的国际贸易和化学品危险信息的传递带来了障碍和困难。为消除分级标准之间的差别,建立协调、统一的化学品分级标准,由国际劳工组织(ILO)、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以及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TDG)三个国际组织共同提出框架草案,建立了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与标签制度(GHS)。2002年9月在约翰内斯堡召开的“联合国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提出:各国应在2008年全面实施GHS 。为适应国际化学品分类统一的这种必然趋势,结合国内化学品管理的实际需要,《剧毒目录》在剧毒化学品判定标准上参照了GHS 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表1 GHS关于化学品急性毒性分级标准

第3级50<LD 50 ≤300 200< LD 50 ≤ 1000 500< LC 50 ≤ 2500 2.0< LC 50 ≤ 10 0.5< LC 50 ≤ 1.0 第4级300< LD 50 ≤ 2000 1000< LD 50 ≤ 2000 2500 <LC 50 ≤ 5000 10< LC 50 ≤ 20 1.0< LC 50 ≤5 第 5 级 5000 注:1) 1h数值气体和蒸气除2,粉尘和雾除4;2)某些受试化学品在试验染毒时呈气液相混合状态(有气溶胶),而有些则接近气相,如为后者按气体分级界限分级(ppm) 表2 TDG第14修订版关于危险货物急性毒性判定标准 包装类别 大鼠经口 (mg/kg) 兔经皮 (mg/kg) 大鼠吸入 (粉尘和 烟雾, mg/L)* ⅠLD 50≤5 LD 50 ≤50 LC 50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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