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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实用版

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实用版
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实用版

YF-ED-J2943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

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实施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的必

要性

(1)超期钢瓶多,事故率上升。随着城市燃

气事业迅速发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以下简称钢

瓶)已在我市城乡普遍使用。全市现拥有在用钢

瓶143.86万只,其中使用年限超过5年未进行

定期检验的钢瓶约占50%,有的甚至超过两个

检验周期而未检验,由于钢瓶超期使用,其安

全性能得不到保障,导致爆炸事故呈上升趋

势。1998年6月30日,乐清市一个体运输户在

运输过程中,液化石油气钢瓶燃烧爆炸,整车42只钢瓶全部报废,农用车烧毁,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1999年2月5日,永嘉县桥头镇彬彬饭店1只5kg液化石油气钢瓶发生爆炸,造成2人重伤,1人轻伤。

(2)检验费用不落实导致大量超期钢瓶仍在使用。我局按有关安全法规的规定,自1989年以来对超期钢瓶进行检验,10年累计检验钢瓶46万只,报废10865只,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但由于检验费用不落实,超期钢瓶仍在使用,危及千家万户的安全。

(3)靠安全大检查只能治标而不能治本。我市液化石油气钢瓶超期未检现象严重,因而1997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曾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钢瓶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除安全监察

员外,还抽调了检查员派驻到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全市共出动2025人·天,共查出超期钢瓶29950只,报废332只,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良好的社会效益。但由于检查人员是临时组成的,工资费用得不到落实,使安全大检查不能持续下去,并有回潮现象。

2.实行液化石油气钢瓶定期检验制度的具体做法

(1)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其他宣传工具,宣传安全法规和钢瓶安全知识。实施前,与物价局召开“听证会”’征求市人大、政协、财政局、公用事业局、技术监督局、老干部局、部分液化石油气充装、经营单位及居委会干部的意见。温州电视台、电台、报纸都进行宣传报道,《温州晚报》从“当心

身边的‘定时炸弹”’到“钢瓶有险情,安检排隐患”,再到“液化气钢瓶‘体检’有规定”,记者特别行动,跟踪连续报道。我局印发通告2000份,分到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经营站,从而增强用户的安全用气知识,提高用户钢瓶送检的自觉性。

(2)建立钢瓶定期检验制度。市区(含鹿城、龙湾、瓯海)实行统一收取检验费。各县(市)在其管辖范围内实行统一收取检验费。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的原则,由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负责上缴温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气瓶安全管理办公室,实行上缴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为依法行政,规范管理,还制订了《温州市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费管理办法》。

(3)建立机构,配备人员。为了加强液化石油气钢瓶的安全管理,建立“温州市气瓶安全管理办公室”,市政府秘书长参加了授牌仪式,并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办公室配备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3名,协管员10名,进驻到10个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站,按照《温州市气瓶安全协管人员工作岗位责任制》要求,做好充装量统计和钢瓶协管工作。

(4)签订责任书,明确职责。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检验站是落实钢瓶定期检验制度的主要责任单位。市气瓶安全管理办公室和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钢瓶检验站签订了《××年度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的责任书》和《××年度液化石油气钢瓶检验责任书》,明确目标、责任和考核检查内容,各负其责。充装站发现

超期钢瓶及时送检,防止超期未检钢瓶投入使用,钢瓶检验站按规定检验内容进行逐项检验,确保检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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