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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

杭州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
杭州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

2013 杭州公积金业务操作指南

丁浩楠

浙江五丰冷食有限公司

2013/8/20

目录

一、单位信息业务流程和办理指南 (3)

(一)、单位登记 (3)

(二)、单位信息变更 (4)

(三)、单位注销 (5)

(四)、申请开通/终止网上业务 (6)

二、公积金缴存类业务流程及操作指南 (8)

(一)、职工登记 (8)

(二)、职工减少 (9)

(三)、职工补缴 (10)

(五)、多缴退款 (11)

(六)、个人信息变更 (12)

(八)、个别调整 (13)

(九)、年度调整 (14)

(十)、转出中心 (15)

二、提取类业务流程及办理指南 (16)

(一)、购买、翻建、建造、大修 (16)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17)

(三)、租赁住房自住 (18)

三、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南 (19)

四、附件 (21)

一、单位信息业务流程和办理指南

(一)、单位登记

业务简介及流程: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单位录

用职工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申报流程:

1、送缴单位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

关资料至中心柜面审核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2、托收单位

除填报表单《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外,另需签订《浙江一户

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和《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

权书》,均需加盖公章,其中《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另需加盖

法定代表人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柜面审核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

单位代理人携《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和《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

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至开户行办理授权手续→银行办理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携带资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

(1)属国家机关的,提供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2)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4)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5)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缴存方式为托收的单位,另需签订《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和《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附件一:《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缴存单位登记表.DO

C

(二)、单位信息变更

业务简介及流程:

单位因名称、地址、托收账户、单位代理人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向中心申报。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携带资料:

一、单位重要信息变更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同

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根据变更内容提供以下资料:

1、变更单位名称的,机关、事业等单位需提供更名文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企业需提供单位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或变更登记情况证明)、

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托收单位变更托收银行账户名称,或托收银行和银行账号的,签订《浙

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书》和《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

付款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章)。

3、变更单位代理人的,需提供新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非重要信息变更

单位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柜面,以免填单方式当场办理变更手

续,回单签字确认。

单位非重要信息包括:

1、单位基础信息部分:单位地址、发薪日、邮政编码、传真、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2、单位代理人信息部分:单位代理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

缴存单位信息变更

登记表.doc

(三)、单位注销

业务简介及流程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破产、解散或改制等情况,应在发生之日起30

日内,至中心办理单位注销登记。

5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携带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供注销批准文件或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情况特殊的,根据中心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附件三:《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注销登记表》

缴存单位注销登记

表.DOC

(四)、申请开通/终止网上业务

开通业务简介及流程:

在本中心正常缴存单位均可申请开通网上业务,申请开通后单位代理人可通过互联网直接自助办理公积金日常缴存业务,主要包括职工登记、职工减少、补缴业务及年度调整。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除下沙管理部)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至建行指定窗口申领专用U-key和客户端程序安装光盘→银行审核通过后办结。(注:银行办结后单位代理人需在电脑上自行安装专用U-key和客户端程序,按提示步骤操作完成。)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开通业务简介及流程

一、单位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网(https://www.docsj.com/doc/836737879.html,)“网上对账——单位用

户”,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单位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1、单位开通网上对账服务的,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网(https://www.docsj.com/doc/836737879.html,)

“网上对账——单位用户”,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

(加盖公章)。

2、单位尚未开通网上对账业务的,可先办理网上对账新用户注册,完成

后打印《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册申请表》,同时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

金单位网上业务开通申请表》,均需加盖公章后一并办理。

申请开通网上对账业务

《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册申请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

注:所需填报的表单通过登陆杭州公积金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836737879.html,),完成“网

上对账——单位用户”新用户注册登记后,打印《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

册申请表》。

附件四:《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注册申请表》

终止业务简介及流程:

已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停止使用网上申报公积金业务时,或单位办理注销登

记后,需办理单位网上业务终止手续。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终止申请表》(加盖公章)

→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除下沙管理部)柜面办理→中心审核

通过后办结。

收费情况:无。

7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1、单位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网(https://www.docsj.com/doc/836737879.html,)“网上对账——单位用户”,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终止申请表》(加盖公章)。

2、单位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注:所需填报的表单通过登陆杭州公积金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836737879.html,)“网上对账——单位用户”,打印《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终止申请表》。

附件六:《杭州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终止申请表》

二、公积金缴存类业务流程及操作指南(一)、职工登记

业务流程及简介:

用于单位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时所发生的缴存登记业务。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遇情况特殊的,按中心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七:《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

缴存职工登记表.doc

(二)、职工减少

业务简介及流程:

职工因离(退)休、调出、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单位应

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职工减少手续。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加盖公章)→

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身份证

复印件及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遇情况特殊的,按中心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职工减少

携带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按减少原因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复印件:

(1)职工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或基本养

老金审批核定表;

(2)职工调出本单位的,提供调动工作单位证明;

(3)职工辞职、解聘、辞退、开除的,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4)职工办理停薪留职的,提供停薪留职协议书;

(5)职工内退的,提供内退协议书;

(6)职工死亡的,提供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

籍注销证明。

9

附件八:《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

缴存职工减少登记

表.doc

(三)、职工补缴

业务简介及流程:

职工因离(退)休、调出、辞职、解聘、辞退、开除、死亡等原因,单位应当自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中心办理职工减少手续。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减少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1、漏缴补缴: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漏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少缴补缴:

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少缴补缴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职工工资清单及书面说明。

附件九:《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少缴补缴申报表》

少缴补缴申报表.do

c

(五)、多缴退款

业务简介及流程:

单位因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停缴、年度调整等原因造成多缴住房公积金,向中

心申请从职工个人账户退回多缴资金的业务。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加盖公章)→

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

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书面说明。

二、按退款原因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未及时办理职工停缴,需提供退休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关系调

动的提供调动证明;

2、缴存基数申报有误的,需提供职工工资清单;

3、错误申报职工个人账户的,属“住房公积金补贴”或“一次性住房补贴”

的,另需提供房改部门的变更审批表,属“一般住房公积金”的,另需提供单位

证明或中心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其中“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申报有误”的书面说明需按年列出应缴、已缴、

应退明细。

附件十:《杭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多缴退款申报表》

多缴退款申报表.do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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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人信息变更

业务简介及流程:

当缴存职工的姓名或证件号码发生变动时,需及时至中心进行身份信息修改。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携带资料:

一、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

1、职工身份信息变更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效证明;

2、单位申报有误需更改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书面情况说明。

遇情况特殊的,按中心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二、个人非重要信息变更

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中心柜面,以免填单方式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个人非重要信息包括: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附件十一:《杭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表》

个人身份信息变更

登记表.doc

(八)、个别调整

业务简介及流程:

由于单位职工登记或年度调整业务办妥后,因个别职工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申报

有误,可通过办理该业务进行调整。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个别调

整表格,需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

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特殊的三个工作日

内告知办理结果。

携带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个别调整表格),

同时提供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二、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职工工资单,均需加盖公章。

附件十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

个别调整表.doc

13

(九)、年度调整

业务简介及办理流程:

根据每年的年度调整文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情况,申报调整缴存基数。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一、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加盖公章),其中,采用下载和拷贝方式的单位需按设定格式一并报送调整后的调整表电子文本。

二、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注:已开通网上对账的单位可登陆杭州公积金网站(https://www.docsj.com/doc/836737879.html,),“网上对账——单位用户”中下载年度调整表的电子文本;已开通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可登陆网上业务系统的“系统管理——批量文本格式下载”中下载年度调整表的电子文本。未开通网上对账和网上业务系统的单位,可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窗口领取或自带U盘拷贝。

附件十三:《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基数调整表》

(十)、转出中心

业务简介及流程:

职工停缴住房公积金后,已在外地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需将资金转至其他公

积金管理中心的缴存账户时申报办理该业务。

申报流程: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加盖公章)→单位代理

人携相关资料至中心办理网点柜面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办结。

办理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收费情况:无。

承诺时限:即时办结,批量业务5个工作日内办结。

携带资料:

1、填报《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加盖公章)。

2、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属国家机关的,提供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2)属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组织机构代码

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属企业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

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4)属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或设立文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5)属其他组织单位的,提供设立文件(或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代理人身份证。

3、缴存方式为托收的单位,另需签订《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协议

书》和《浙江一户通系统特约委托收款业务委托付款授权书》(加盖公章及法人

章)。

附件十四:《杭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登记表》

15

缴存单位登记表.DO

C

二、提取类业务流程及办理指南

业务简介和流程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客户选择提取方式为银行存单的需至银行兑付柜台办理兑付手续)

其中提取条件为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需由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凭财产共有权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服务网点(除下沙管理部外)柜面办理→中心审核同意办理银行兑付手续→银行兑付成功办结。

附件十五:《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表.doc

携带资料:

(一)、购买、翻建、建造、大修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商品(经济适用)房,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收

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地税监制收款

收据);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

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6、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危房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

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

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

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

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附件十五:《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表.doc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

17

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凭证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附件十五:《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表.doc

(三)、租赁住房自住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公章)。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款凭证需经银行盖章并包含以下要素:借款人姓名、借款合同号、还款账号、还款日期、还款金额;所列要素在银行打印凭证上不全的,需由银行盖章时加注缺项要素;如有部分提前还贷,还贷金额需在还

款明细记录中列清)。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职工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职工本人身

份证原件。

2、职工委托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代为办理的,直系亲属应当

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

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

人身份证原件、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四、购房人直系亲属需提取的,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其配偶、父母、子女按规定申请提

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及结婚证或户口簿等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

附件十五:《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杭州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申请表.doc

三、公积金贷款操作指南

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

职工按所购住房的不同类型,向委贷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二、贷款受理

(一)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申报资料、申请额度

等内容进行真实性、合规性的初步审查;

19

(二)初审通过的,委贷银行约请申请人进行面谈,进一步了解申请人的贷款用途、还贷意愿、还款能力等情况,并建立面谈记录;

(三)初审、面谈均符合规定的,委贷银行受理贷款申请。

三、贷款审批

(一)职工贷款申请由委贷银行受理的,委贷银行需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批。(二)公积金中心自贷款受理或收到委贷银行报送材料之日起,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公积金组合贷款另需经委贷银行进行商业贷款审批。

(三)因情况特殊不能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的,经公积金中心负责人批准,可延长5个工作日,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延期原因。

(四)职工贷款申请未获批准的,公积金中心或委贷银行需告知申请人原因。

四、合同签订

职工贷款申请获批准的,由委贷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签约手续。借款人及其配偶、房屋产权共有人、保证人、委贷银行、公积金中心应当共同签订《杭州市公积金个人住房担保借款合同》(下简称《担保借款合同》)。借款人同时签具借款借据。

五、放款审核

中心收到房屋抵押权证后进行放款审核,放款条件如下:

(一)属期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预告登记证明》,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二)属现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所属楼盘已申报结顶。

(三)属二手房、房改房等其它贷款的,放款条件为:办妥并收执《房屋他项权证》。

六、贷款发放

委贷银行应按《担保借款合同》约定的放款条件,审核无误后发放贷款,贷款资金按合同约定的账户划转。

(一)申请商品房贷款(含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指定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监管专户。

(二)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贷款资金以借款人名义转入房产中介公司在委托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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