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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历年试题多项选择题

(2011年)

56.中国古代社会一些启蒙作品多涉及到当世的法律观念和司法制度,这在下列的哪些表述中有所体现?()(2011年卷一多选第56题)

A.《幼学琼林》:“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

B.《弟子规》:“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

C.《增广贤文》:“礼义生于富足、盗出于贫穷”

D.《女儿经》:“遵三从,行四德,习礼义,看古人,多贤德,为法则”

【答案】ABCD

【考点】中国法制上中的法律观念与司法制度

【解析】选项A正确。“世人惟不平则鸣,圣人以无讼为贵”反映了“无讼是求”的思想。

选项B正确。“财物轻,怨何生,言语忍,忿自泯”反映了轻视权利,忍让,息讼的法律思想。

选项C正确。只有实现物质和精神的共同富足,才能产生礼义,否则就会滋生盗贼,这反映出法制必须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

选项D正确。这里要求女子遵守三从四德,学习礼义,温良贤德,这是古代法律对女子行为品德的要求。

57.关于清末变法修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7题)

A.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原则

B.在立法内容上,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一方面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

C.在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D.在法系承袭上,清末修律标志着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答案】ABCD

【考点】清末变化修律的内容

【解析】选项A正确。在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借用西方近现代法律制度的形式,坚持中国固有的封建制度内容,即成为统治者变法修律的基本宗旨。

选项B正确。在内容上,清末新修订的法律表现出封建专制主义传统和西方资本主义法学最新成果的混合。清末修律一方面坚行君主专制体制和封建伦理纲常“不可率行改变”,在新修订的法律中继续保持肯定和维护专制统治的传统;另一方面又标榜“吸引世界大同各国之良规,兼采近世最新之学说”,大量引进西方法律理论、原则、制度和法律术语,使得保守落后的封建法律内容与先进的近现代法律形式同时呈现在这些新的法律法规之中。

选项C正确。在法典编篡形式上,清末修律改变了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明确了实体法之间、实体法与程序法之间的差别,分别制定、颁布或起草了宪法、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等方面的法典或法规,形成了近代法律体系的雏形。

选项D正确。随着变法修律,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的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也受到极大冲击,通过大规模立法,参照西方资产阶级法律体系和法律原则建立起来的一整套法律制度和司法体制,为中国法律的近代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58.关于思想家、法学家在法律发展中的作用,下列哪些陈述是正确的?()(2011年卷一多选第58题)

A.在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中,汉代董仲舒提出依据《春秋》等儒家经典的精神和原则判案,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判案

B.在罗马法的发展中,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等法学家起过十分重要的作用

C.在法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拿破仑与法学家之争,促使《法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

D.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英国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答案】AB

【考点】法制发展史中法学家的作用

【解析】选项A正确。春秋决狱又称“经义决狱”,是董仲舒提出来的,是一种审判案件的推理判断方式,主要用《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法律审案。

选项B正确。盖尤斯、伯比尼安、保罗、乌尔比安、莫迪斯蒂努斯五大法学家为代表的法学家,在罗马法的发展史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他们解答法律、参与诉讼、著书立说、编纂法典、参与立法活动,推动了罗马法和罗马法学的发达。

选项C错误。在德国法律的发展中,前后近一个世纪法学界的争论,促使《德国民法典》具有了较高的科学性和学理性,而不是法国民法典。

选项D错误。在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发展中,法官(而非法学家)对法律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2010年

57.中国传统戏剧多有剧目涉及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成立的?()

A.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中,祝父强许祝英台婚配马文才的情节,反映了东晋仍然沿袭西周确立的父母之命婚姻缔结原则

B.粤剧《斩娥》中,窦娥被无赖诬陷又被官府错判斩刑的案件,反映了元代对诬告等行为严加处罚的具体法律规范

C.昆曲《十五贯》中,况钟对娄阿鼠偷盗十五贯杀死店主尤葫芦案调查取证的故事,反映了清初明律令、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

D.京剧《徐九经升官记》中,徐九经当官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唱词,反映了清末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答案」ABCD

「考点」中国古代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解析」西周婚姻制度中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原则;秦代诬告反坐原则;重调查、唯证据的审案观念;为官清明、为民父母的法律思想和观念。

5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与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途中山洞避雨,宋万田提议二人赌钱。后宋万田得赢,唐达根将钱如数送上。归途,宋万田再次提议赌钱,唐达根得赢。宋万田声称唐达根耍骗不肯给钱,唐达根与之争吵进而双方互殴,争斗中唐达根将宋万田打死。依据《大清律例》及《大清律辑注》,你认为唐达根有可能被官府认定犯下列哪些罪行?()

A.唐达根系没有预谋、临时起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故杀

B.唐达根系恼羞成怒,欲夺赌钱故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谋杀

C.唐达根系无心之下,斗殴中不期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斗殴杀

D.唐达根系无怨恨杀人动机,以力共戏将宋万田打死,应定戏杀

「答案」AC

「考点」《唐律》六杀

「解析」《唐律》六杀即谋、故、斗、误、过失、戏杀。

谋杀是指预谋杀人:故杀是指事先虽无预谋,但情急杀人时已有杀人的意念:斗杀指在斗殴中出于激愤失手将人杀死:误杀指由于种种原因错置来了杀人对象,过失杀指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即出于过失杀人,戏杀指以力共戏而导致杀人。

选项B错误。唐达根并无事先预谋,而是情急时杀人。

选项D错误。唐达根和宋万田属于斗殴而非嬉戏中产生了杀人的后果。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多选第59题)

A.罗马法规定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享有完全行为能力

B.《法国民法典》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的立法精神

C.美国《联邦宪法》序言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在审判活动中被援引

D.英国国会立法是英国近现代最重要的制定法,被称为基本立法

「司法部答案」ABD

「考点」罗马私法上有关自然人的规定、《法国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美国《联邦宪法》、英国国会立法

「解析」选项A正确。罗马法对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作了详细规定。只有年满25岁的成年男子才享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选项B正确。《法国民法典》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早期的民法典。在法典中,与自由竞争经济条件相适应,体现了个人最大限度的自由、法律最小限度的干涉这一立法精神。

选项C错误。根据联邦法院解释,序言虽然在宪法全文中但不是宪法的组成部分,在审判活动中不能被引用。

选项D正确。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国会立法权得到强化,确立了议会至上原则,制定法地位提高,被称为基本立法。

(2009年)

57.关于中国法律制度发展和演进,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商鞅“改法为律”扩充了法律内容,强调了法律规范的普遍性

B.汉武帝顺应历史发展废除肉刑进行刑制改革,为建立封建刑罚制度奠定了重要基础

C.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

D.清末变法修律基本上是仿效外国资本主义的法律形式,固守中国的封建法制传统

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核商鞅变法的历史意义、汉代废除肉刑、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典的发展变化、清末变法修律的主要特点。

选项A正确。商鞅的“改法为律”强调法律规范的普遍性,具有“范天下不一而归于一”的功能。“改法为律”,是在法律观念上的又一进步。

选项B错误。不是汉武帝改革,而是汉文帝废肉刑。

选项C正确。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关系的变化,法律内容也有所发展,主要表现在礼法结合的进一步发展。也就是说,在汉代中期以后的法律儒家化的基础上,更广泛、更直接地把儒家的伦理规范上升为法律规范,使礼、法更大程度上实现融合。表现在:“八议”入律与“官当”制度确立、“重罪十条”的产生、刑法制度改革、“准五服制罪”的确立、死刑复奏制度。

选项D正确。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清末修律自始至终贯穿着“仿效外国资本主义法律形

式,固守中国封建法制传统”的方针。

58.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本题考核中国古代诉讼的程序和制度。

选项A正确。西周时期的“狱”与“讼”。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

选项B正确。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

选项C错误。明代的大审是每五年一次。

选项D正确。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

59.关于法律权利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B.美国宪法修正案中影响较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来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等

C.《法国民法典》根据“天赋人权”理论规定了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

D.1888年完成的《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被认为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权利的保护而受到多方批评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罗马法的产生、美国宪法修正案、《法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

选项A正确。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了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形成。

选项B正确。宪法修正案是美国宪法规定的惟一正式改变宪法的形式。其中影响最大的是关于公民权利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即“权利法案”)、南北战争后关于废除奴隶制并承认黑人选举权的修正案、20世纪以降关于扩大选举权、男女享受平等权利的修正案。

选项C正确。全体公民民事权利平等的原则。这是“天赋人权”理论在《法国民法典》中的体现。

选项D正确。历经13年于1888年完成《德国民法典》第一草案。这个草案受到多方批评,认为它过于追求罗马法化而忽视民族传统,注重资本家的利益而缺乏对弱者的保护,还有人认为语言过于专业化导致普通民众难以理解。

(2008年)

57.中国古代社会的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关于这一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了死刑复奏制度

B.唐朝的死刑案件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

C.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取代了死刑复奏制度

D.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

答案:ABD

解析: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北魏太武帝时正式确立这一制度。所以A是正确的。在死刑的执行上,唐代沿用了隋朝的死刑复奏制度,在地方实行三复奏,在京师实行五复奏。唐朝初年唐太宗李世民先后怒杀了大理寺丞张蕴古和交州都督卢祖尚以后,因为错杀后悔不已,他认为实行三复奏用处不大,“比来决囚,虽三复奏,须臾之间,三奏便讫,都未得思,三奏何益?”遂决定改三复奏为五复奏,即处死前一日、二日复奏,执行之日又三复奏的制度,死刑应在复奏皇帝批准下达后执行,并且必须依法定方法执行,判决应斩而绞,或者应绞而斩,徒一年。因此,B项说法是正确的。明清时期的朝审制度始于明天顺三年(1459年),明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行政制度。可见朝审制度只是对重案囚犯的一次审理,并不涉及到死刑的执行问题,所以C是错误的。D项所述“死刑复奏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既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又体现了皇帝对民众的体恤”,明显是正确的,不赘述。

58.关于《永徽律疏》,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A.《永徽律疏》又称《唐律疏议》,是唐太宗在位时制定的

B.《永徽律疏》首次确立了“十恶”即“重罪十条”制度

C.《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

D.《永徽律疏》是对《贞观律》的解释,在中国立法史上的地位不如《贞观律》

答案:ABD

解析:《唐律疏议》(《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李治在位时期完成的,并非在唐太宗在位时制定,所以A是错误的,当选。《北齐律》首次确立了“重罪十条”制度,隋《开皇律》确定了“十恶”制度,所以B也是错误的,当选。C项“《永徽律疏》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做了精确的解释,而且尽可能以儒家经典为根据”明显是正确的,不再赘述。《永徽律疏》是针对高宗永徽二年修订的《永徽律》进行的逐条逐句的解释,而不是对《贞观律》进行解释。《贞观律》确定了唐律的主要内容和风格,但是历史地位上是不如《永徽律疏》的,因为《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所以D是错误的,当选。

59.关于外国法律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了“概括继承”的原则

B.法国1875年宪法由《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三部宪法性文件组成,不是一部系统完整的宪法法典

C.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

D.德意志帝国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

答案:BCD

解析:罗马法中的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限定继承”的原则。所以A是错误的,不应选。法国1875

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的一部宪法。这部宪法最终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制。1875年宪法由三个宪法性文件组成,分别是《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所以B项是正确的,应选。英国制定法在法律渊源中的重要性不如普通法和衡平法两种判例法,但其效力和地位很高,可对判例法进行调整、修改,现代一些重要的法律部门如社会立法是在制定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C项说法是正确的。德意志帝国建立后,于1877年1月27日颁布《法院组织法》,确认了司法独立原则。规定审判权由独立的法院行使,审判只服从法律,法官实行终身制;设置了由区法院、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和帝国法院构成的普通法院体系,帝国法院为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8年·四川)

57.关于古罗马的《十二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十二表法》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

B.《十二表法》是在总结习惯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成文法

C.《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

D.《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实体法优于程序法

答案:BC

解析:《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也就是说是罗马国家时期的立法成果,而不是罗马帝国时期的立法成果。因此,A项说法错误。

《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因此,B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十二表”,是指该法的十二个编目,依次是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补及后五表的追补。因此,C项说法正确。

《十二表法》的特点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程序法优于实体法。因此,D项说法错误。

58.关于《明大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大诰》是朱元璋在位时,为防止“法外遗奸”而制定的

B.《明大诰》强调“重典治吏”,其中多数条文是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

C.《明大诰》对《大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了处罚

D.《明大诰》在当时家喻户晓,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

答案:ABCD

解析:朱元璋在修订《大明律》的同时,为防止“法外遗奸”,又从洪武十八年到洪武二十年,手订四编《大诰》,共236条,具有与《大明律》相同的法律效力。《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大诰是明初的一种特别刑事法规。大诰之名来自儒家经典《尚书·大诰》,原为周公东征殷遗民时对臣民的训诫。明太祖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大诰对于律中原有的罪名,一般都加重处罚。大诰的另一特点是滥用法外之刑:四编大诰中开列的刑罚如:族诛、枭首、断手、斩趾等,都是汉律以来久不载于法令的酷刑。“重点治吏”是大诰的又一特点,其中大多数条文专为惩治贪官污吏而定,以此强化统治效能。大诰也是中国法制史上空前普及的法规,每户人家必须有一本大诰,科举考试中也列入大诰的内容。明太祖死后,大诰被束之高阁,不具法律效力。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59.关于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明清时期各中央司法机构的职能与隋唐时期相反,刑部负责审判,大理寺负责复核

B.明朝的廷杖之制是根据皇帝意志而形成的法外用刑惯例

C.明清会审制度是慎刑思想的反映,但是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使实际执法与法律制度日益脱节

D.“申明亭”为明代法定的基层调解机构,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积极作用

答案:ABCD

解析:明清时期刑部负责审理中央百官犯罪、审核地方上报的重案(死刑交大理寺复核)、审理发生在京师的笞杖刑以上案件、处理地方上诉案及秋审事宜、主持司法行政与律例修订事宜。而隋唐时期的刑部有案件复核权。明清时期大理寺掌复核驳正,以及死刑复核。所以明清时期大理寺和刑部的职能与隋唐相反。因此,A项说法正确。

廷杖是由皇帝下令,司礼监监刑,锦衣卫施刑,在朝堂上杖责大臣的制度。因此,B项说法正确。

明清时期的会审制度是一种慎刑思想的反映,但却导致多方干预司法,以致皇帝家奴也插手司法;最终结果是司法更加冤滥,法律制度与实际执法日益脱节,加速了王朝整个政体的腐朽。因此,C项说法正确。

申明亭是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五年(1372)创建的读法﹑明理﹑彰善抑恶﹑剖决争讼小事﹑辅弼刑治之所。每里推选一年高有德之人掌其事,曰老人,老人除执掌教化外﹐老人还剖断里中人户争讼之事。可见,老人有调解中间人的作用,在创立之初,申明亭对维护社会秩序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因此,D项说法正确。

(2007年)

57.永徽四年(公元653年),唐高宗李治的妹夫房遗爱谋反案发犯“十恶”罪。依《永徽律疏》的规定,对房遗爱应作何处置?

A.可适用“八议”免于死刑

B.应被判处死刑

C.可以赦免

D.不适用自首

答案:BD

解析:唐律将十恶罪规定在名例律之首,并在分则各篇中对这些犯罪相应规定了罪严厉的刑罚。唐律规定凡犯十恶者,不适用八议等规定,且为常赦所不原。唐律规定,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因为房遗爱犯的是谋反之罪,所以对房遗爱不可以适用八议免于死刑,应判处死刑,不可以赦免,并且不适用自首。

58.关于历史上法学家法律解释、法学著作的效力,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西晋及唐朝,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

B.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C.美国有许多著名的法学家同时为杰出法官,他们的法学作品具有立法的意义

D.在现代德国,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

答案:ABD

解析:在中国古代,律学家、官员对法律的解释经皇帝批准颁行以后,具有法律效力,比如著名的张杜律和唐律疏议。而在古代罗马帝国时代,经皇帝授权的法学家的解释具有法律效力,其中著名的是当时的五大法学家(盖尤斯、乌尔比安、伯比尼安、保罗、莫迪斯蒂努斯)。在现代德国,其法律体系属于大陆法系。在德国根据“有法律依法律,无法律依习惯,无习惯依法理”的法律适用原则,因此法学教授的著述是法官适用民事法律时的重要参考材料。美国法学家的法学作品对法律发展具有影响,但不能说具有立法的意义,因为法学家没有立法权。因此,正确选项为ABD.

(2006年)

63.《疑狱集》载:“张举,吴人也。为句章令。有妻杀夫,因放火烧舍,乃诈称火烧夫死。夫家疑之,诣官诉妻,妻拒而不认。举乃取猪二口,一杀之,一活之,乃积薪烧之,察杀者口中无灰,活者口中有灰。因验夫口中,果无灰,以此鞠之,妻乃伏罪。”下列关于这

一事例的哪些表述是不成立的?

A.作为县令的张举重视证据,一般用猪来作为证据

B.张举之所以采取“积薪烧猪”的方法来查验证据,乃因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刑讯的程序

C.该案杀人者未受刑而伏罪,因其符合当时法律规定禁止使用刑讯的一般条件

D.张举在这个案件中对事实的判断体现了当时法律所规定的“据状断之”的要求

答案:ABC

解析:唐律确认了刑讯逼供的合法性,但是对刑讯手段的使用却作了严格限定。《断狱律》规定,审判时“必先以情,审察辞理,反复参验,尤未能决,事需拷问者,立案同判,然后拷问,违者杖六十。”也就是要求承审官员在拷问之前,必须先审核证据的真实性,然后反复查验证据。证据确凿,仍狡辩否认的,经过主审官与参审官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刑讯;未依法定程序拷讯的,承审官要负刑事责任。同时规定对那些人赃俱获,经拷讯仍不认罪的,也可以“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由此可知,本题答案为ABC.

64,英国是普通法系的发源地,下列关于英国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普通法具有“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

B.普通法的形成是中央集权和司法统一的直接后果

C.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程序简便灵活

D.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

答案:ABCD

解析:英国法的源头是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的习惯法。随着王权的强大和完善的皇家司法机构的建立,逐渐形成了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三大法律渊源。普通法是英国法最重要的渊源。从法源的意义来看,普通法是指由普通法院创立并发展起来的一套法律规则。“遵循先例”是普通法最基本的原则,指一个法院先前的判决对以后相应法律处理类似案件具有拘束力。普通法最重要、影响最大的特征是“程序先于权利”。普通法实行令状制度,要求原告只有在申请到特定的以国王名义签发的令状后才能向法院主张实体权利保护:令状成为诉权凭证,无令状就不能起诉。由此形成普通法“程序先于权利”的特点。普通法在传统令状制度下,存在保护范围有限,内容僵化,救济方法少的缺陷。因此国王将得不到普通法院公正保护的当事人的申诉交给大法官审理,到15世纪时正式形成了大法官法院(又称衡平法院)。法!律教育$网根据大法官的审判实践,逐渐发展出依“公平”、“正义”的原则形成的“衡平法”。现代意义上的衡平法指的是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其程序简便、灵活,法官判案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衡平法被称为“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相对于普通法,衡平法重实质而轻形式,诉讼程序简便灵活,审判时既不需要令状也不采用陪审制。当衡平法与普通法的规则发生冲突时,衡平法优先适用。由此可知,本题中所有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故本题答案为ABCD.

(2005年)

63.下列关于中国古代法制思想和法律制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礼法结合”为中国古代法制的基本特征

B.夏商时代的法律制度明显受到神权观念的影响

C.西周的“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思想到汉代中期以后被儒家发挥成为“德主刑辅、礼刑并用”的策略

D.清末修律使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没有受到冲击

答案:ABC

解析:随着修律过程中一系列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不仅传统的“诸法合体”形式被抛弃,而且中华法系“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点也受

到极大的冲击。选项D错误。至于选项ABC正确,不赘述。

64.下列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哪些是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

A.汉代的《春秋》决狱

B.明代的“九卿会审”

C.《魏律》规定的“八议”制度

D.《晋律》和《北齐律》确立的“准五服制罪”制度

答案:ACD

解析:法律儒家化自西汉开始,至《永徽律疏》完全结束。汉朝的“上请”、“恤刑”、“亲亲得相首匿”、“春秋决狱”、“八议”、“宫当”、“准五服制罪”、“重罪十条”等都是法律儒家化的体现。至于选项B“九卿会审”并非直接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形成的,而是封建社会后期君主专制加强的表现。

65.司法制度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有关各国司法制度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19世纪后期司法改革后,英国取消了普通法和衡平法两大法院系统的区别,统一了法院组织体系

B.“马布里诉麦迪逊”案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

C.日本明治宪法颁行后,按法国和德国的模式建立了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系统

D.中国清末的司法制度改革与废除领事裁判权有直接关系

答案:ABCD

解析:略。

(2004年)

59.下列有关我国唐宋时期法制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永徽律疏》不仅是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也是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B.《宋刑统》不仅是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C.自首、类推、化外人、区分公罪与私罪等原则都是唐律中重要的刑罚原则

D.唐代和宋代在中央司法机构的设置上是一致的,即在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

答案:ABCD

解析:《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故A项正确。宋太祖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在工部尚书判大理寺卿窦仪等人的奏请下,开始修订宋朝新的法典,同年7月完成,由太祖诏“付大理寺刻板摹印,颁行天下”,成为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据此B 项正确。C 项表述正确;唐代沿袭隋制,皇帝以下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三大司法机构,执行各自的司法职能。宋沿唐制,在中央设置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分掌中央司法审判职权。所以

D 项也正确。

60.魏晋南北朝时期法律发生了许多发展变化,对后世法律具有重要影响。下列哪些表述正确揭示了这些发展变化?

A.《北齐律》共12篇,首先将刑名与法例律合为名例律一篇

B.《魏律》以《周礼》“八辟”为依据,正式规定了“八议”制度

C.《北周律》首次规定了“重罪十条”

D.《北魏律》与《陈律》正式确立了“官当”制度

答案:ABD

解析:C 项错在“重罪十条”首次规定在《北齐律》中,而不是《北周律》。北齐为维护封建国家根本利益,在《北齐律》中首次规定“重罪十条”,是对危害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十种重罪的总称。把“重罪十条”置于律首,作为严厉打击的对象,增加了法律的威慑力量。ABD 均是正确的表述。

61.下列有关古罗马《国法大全》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国法大全》包括《查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法学汇编》、《查士丁尼新律》

B.《国法大全》是由乌尔比安主持编纂的

C.《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达到了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D.12世纪意大利注释法学派将《国法大全》的研究变成一门科学,为罗马法复兴作出了开创性的贡献

答案:ACD

解析:查士丁尼皇帝(公元527一565年)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成立了法典编幕委员会,进行法典编幕工作。从公元528 —534 年,先后完成了三部法律法规汇编。

第一,《查士丁尼法典》。这是公元528—529年编出的一部法律汇编。它将历代罗马皇帝颁布的敕令进行整理、审订和取舍而成。

第二,《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又译为《法学阶梯》。它是以盖尤斯的《法学阶梯》为基础加以改编而成,是阐述罗马法原理的法律简明教本,也是官方指定的“私法”教科书,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查士丁尼学说汇幕》,又译为《法学汇编》,于公元530—533年编成。这是一部法学著作的汇编,将历代罗马著名法学家的学说著作和法律解答分门别类地汇集、整理,进行摘录,凡收入的内容,均具有法律效力。

公元565 年,法学家又汇集了公元535—565年查士丁尼皇帝在位时所颁布的敕令168 条,称为《查士丁尼新律》。以上四部法律汇编,至公元12 世纪统称为《国法大全》或《民法大全》。《国法大全》的问世,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阶段。根据以上内容可知本题选ACD.

(2003年)

34.罗马法的渊源有哪些?

A.民众大会等制定的法律

B.最高裁判官等发布的告示

C.五大法学家(盖尤斯等)的解答与著述

D.元老院决议、皇帝敕令

答案:ABCD

解析:罗马法的渊源包括:①习惯法;②议会制定的法律;③元老院决议;④长官的告示;⑤皇帝敕令;⑥具有法律解答权的法学家的解答著述。

35.南京国民政府于1947年公布和实施《中华民国宪法》。下列哪些是对这部宪法的正确表述?

A.该法规定了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制度

B.该法的基本精神沿袭《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

C.该法体现了《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的立法原则

D.该法确立的政权体制既不是内阁制,也不是总统制

答案:ABD

解析:1947年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共14章,依次是总则、人民之权利义务、国民大会、总统、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中央与地方之权限、地方制度、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基本国策和宪法之施行及修改。基本精神与《训政时期约法》和“五五宪草”

一脉相承。故A、B项正确。其内容特点为:

①表面上的“民有、民治、民享”和实际上的个人独裁。即人民无权,独夫集权。1948年颁布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使这一特点法律化。故C错误。

②政权体制不伦不类。既非国会制、内阁制,又非总统制。故D正确。

36.清末外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制度中设有一种特殊的审判机构,即“会审公廨”。下列关于这一机构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会审公廨是1864年清廷与欧洲列强协议建立的

B.在会审公廨中,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

C.在会审公廨中,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

D.会审公廨设在租界内

答案:BCD

解析:1864年清廷与英、美、法三国驻上海领事协议在租界内设立的特殊审判机关。凡涉及外国人案件,必须有领事官员参加会审;凡中国人与外国人间诉讼案,由本国领事裁判或陪审,甚至租界内纯属中国人之间的诉讼也由外国领事观审并操纵判决。美国并非欧洲国家,如果A项的表述是“欧美列强”,则A就是正确的。综上,本题的正确选项是B、C、D项。

37.下列有关《德国民法典》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A.该法典主要体现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法律精神

B.该法典较全面地规定了法人制度

C.在立法技术上,该法典逻辑体系严密、用语精确

D.该法典基本上是在日尔曼法的基础上形成的

答案:AD

解析:A错误,《德国民法典》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时期制定的法典,也是德国资产阶级和荣克贵族相妥协的产物。B正确,《德国民法典》是资产阶级民法史上第一部全面规定法人制度的民法典。C正确,法典在立法技术上,逻辑体系严密、概念科学、用语精确。D错误,德国法在很大程度上保留了较多固有的日尔曼法因素,但也继受了罗马法。

38.《唐律疏议》又称《永徽律疏》,是唐高宗永徽年间完成的一部极为重要的法典。下列关于《唐律疏议》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唐律疏议》是由张斐、杜预完成的法律注释

B.《唐律疏议》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依据

C.《唐律疏议》奠定了中华法系的传统

D.《唐律疏议》对唐代的《武德律》等法典有很深的影响

答案:BC

解析:A错误,唐高宗在永徽三年下令召集律学通才和一些重要臣僚对《永徽律》进行逐条逐句的解释,继承汉晋以来,特别是晋代张斐、杜预注释律文的已有成果,历时1年,撰《律疏》30卷奏上,与《永徽律》合编在一起,称为《永徽律疏》,又称为《唐律疏议》。B正确,《永徽律疏》不仅对主要的法律原则和制度作了精确的解释与说明,而且尽可能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律文的理论根据。C正确,《永徽律疏》全面体现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水平、风格和基本特征,成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D错误,《武德律》在先,《永徽律疏》在后。

39.中国南宋规定户绝指家无男子承继。按照南宋的继承制度,若出现户绝,立继承人的方式有哪些?

A.“立继”

B.“祖继”

C.“嗣继”

D.“命继”

答案:AD

解析:户绝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故选A、D项。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解析 1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B项:乙丢失手机后发布寻物启事属于悬赏广告,由民法调整。所以,B项正确。 A项: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个人所得税,甲与税务机关不是平等主体,不由民法调整。所以,A项错误。 C项:丙与女友之间的承诺属于生活关系,不由民法调整。所以,C项错误。 D项:丁作为志愿者去福利院帮工,丁与福利院之间不是平等主体。所以,D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企业是由自然人安琚与乙企业(个人独资)各出资50%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欠丙企业货款50万元,由于经营不善,甲企业全部资产仅剩20万元。现所欠货款到期,相关各方因货款清偿发生纠纷.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解析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38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C项正确,ABD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C。 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 A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5、律,最早源于__________。 32、秦朝的具五刑是一种以极端残忍的__________与__________并用的刑罚。 33、秦朝的__________是一种活着投入水中使其淹死的刑名。 34、秦朝强制男犯去山林砍柴以供宗庙祭祀用的刑罚叫做__________。 35、在秦朝,偷偷移动田界标志的犯罪是__________。 36、秦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汉朝以__________确定责任年龄。 37、秦律中故意称__________,过失为__________。 38、秦朝对控告别人犯罪而与事实不符但非出于故意者叫做___________。 39、__________是目前看到的我国历史上最早的货币立法。 40、秦在战国时已设有__________为最高司法审判机关。 41、秦朝根据诉讼人在案件中的地位,大致把诉讼形式分为两种:一是__________,二是__________。 42、秦律有“公室告”和“非公室告”之分。官府对“公室告”的案件必须__________,对“非公室告”不得__________。 一、名词解释 1.法律答问 答案:是官方用问答的形式对法律的内容、法律的适用、诉讼程序等问题所作的解释。它是秦重要的法律形式之一,与律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秦的法律答问开创官方律疏的先河,对后世影响极大。 2.封诊式 答案:秦朝的法律形式之一,即朝廷统一发布的关于审理案件程序的法律文件,其中有对司法官听审的指令,有对案件进行调查、现场勘验和审讯程序的规定;此外还附有一些可供司法审判参照的案例。封诊式的这些内容说明秦朝审理案件的程序和处理纠纷的手续已经相当完备。 3.廷行事 答案:司法机关判案的成例,是秦朝法律形式之一,在司法实践中也可以作为判案的依据,与其他法律形式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以古非今罪 答案:是指引用三代历史事例,非议当朝政策法令。秦始皇曾明令:“以古非今者,以古非今罪反映了秦朝实行思想文化专制的暴虐。 6.盗徙封罪 答案: 非法变动田界的犯罪行为。封就是田界,是土地所有权范围的界定物,非法变动田界即意味着侵犯了土地所有者的所有权。秦律规定对犯盗徙封罪的人处以赎耐的刑罚 7.具五刑 答案:是对犯有重罪的罪犯执行各种肉刑之后,再执行死刑,以加重刑罚的残酷程度。通常情况下,具五刑只适用于夷三族的重罪。 8.族刑 答案:也称夷三族,就是对犯罪者本人和与其有特定亲属关系的三族亲属一并连坐处死。关于三族亲属,一说是父母、兄弟、妻子;一说是父族、母族、妻族。 9.耐刑 答案:就是剔去罪犯鬓毛和胡须而完其发的一种耻辱刑,又称完刑。它常作为附加刑和徒刑

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全真模拟题自测(1)含答案解析.doc

司法考试卷一中国法制史全真模拟题自测(1)含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法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立法典 B.《法经》共分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杂法》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 C.《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D.《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法经》的有关情况。《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 统的封建成立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的相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上 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法经》共分六篇:《盗法》.《贼法》.《网法》 .《捕法》 .《杂法》 .《具法》,其中,《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 定,相当于近代刑法典的总则部分。《法经》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首先,《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变革的重要成果,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法经》作为李悝变法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对这一时期社会的一种肯定。其次,《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 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上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答疑编号6483,点击提问】 【该题针对“ 《法经》与商鞅变法” 知识点进行考核】 2.战国时期的《法经》是由下面哪位政治家制定的?() A.李悝 B.吴起 C.商鞅 D.管仲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中国春秋时期的立法活动。《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 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 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答疑编号6484,点击提问】 【该题针对“ 《法经》与商鞅变法” 知识点进行考核】 3.明代霜降后,三法司会同在京王公大臣审理重囚的制度()。 A.九卿会审 B.三司会审 C.朝审 D.秋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明代的会审制度。明代天顺三年(公元1459 年)。,英宗命每年霜降之后,三法司会同公侯.伯爵,在吏部尚书(或户部尚书)。主持下会审重案囚犯,从此形成制度。这一制度被称之为朝审。 【答疑编号6519,点击提问】 【该题针对“ 唐宋元明清时期的司法制度” 知识点进行考核】 4.唐律中有关拷讯的限制原则没有以下哪一项?()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最新版】

司法考试民法历年真题解析 (2017年)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 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答案:A 解析:《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撤销的后果是返还,但是因为本题中,关某已经将该洋酒饮用,无法返还原物,所以根据《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某只能对该洋酒进行折价补偿,因此A项正确,BCD 项错误。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5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故D项正确,ABC项错误。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当付款 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 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

(精品)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3.总字数不得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要点)】 (一)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必须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一方面,宪法法律对所有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利予以平等保护,对受侵害的权利予以平等

中国法制史(2003-2011)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项选择题部分)

中国法制史(2003-2011)司考真题及解析(单项选择题部分) (2011年) 16.据史书载,以下均为秦朝刑事罪名。下列哪一选项最不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2011年卷一单选第16题) A.“偶语诗书” B.“以古非今” C.“非所宜言” D.“失刑” 【答案】D 【考点】秦代的罪名与法律 【解析】选项A、B、C错误。秦代以法家思想为治国指导思想,实行严刑峻法,在危害皇权类犯罪中规定了谋反;泄露机密;偶语诗书、以古非今;诽谤、妖言;诅咒、妄言;非所宜言;投书;不行君令等。秦亡以后,在汉代出现法律儒家化,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等罪名被取消,因此,“偶语诗书”,“以古非今”,“非所宜言”都具有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选项D正确。“凡因过失使判决量刑不当的,构成失刑罪”。这是中国古代官吏职务犯罪的罪名,并非秦代特有,没有反映秦朝法律文化的专制特色。 17.关于明代法律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17题) A.明朱元璋认为,“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B.明律确立“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刑罚原则 C.《大明会典》仿《元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 D.明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答案】C 【考点】明代法律制度 【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鉴于元末法制败坏的教育,朱元璋曾说,“夫法度者,朝廷所以治天下也”。 选项B说法正确。明代对于贼盗及有关钱粮等事,明律较唐律处刑为重。唐律一般根据情节轻重作出不同处理,牵连范围相对较狭;而明律则不分情节,一律处以重刑,且扩大株连范围,此即“重其所重”原则。对于“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一般性犯罪,明律处罚轻于唐律,此即“轻其所轻”的原则。对某些危害不大的“轻罪”从轻处罚是为了突出“重其所重”的原则。 选项C说法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制《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执掌与事例。这里说仿照《元六典》错误。 选项D说法正确。明代的会审制度为九卿会审、朝审、大审。 18.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 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在兄弟,或利其赀财肥己;在夫妻,或恨其妒悍不逊。临时起意,故打重伤、多伤,伤多及致死处所而死者是也。” 据此,下列最可能被认定为谋杀者的是哪一选项?()(2011年卷一单选第18题) A.张某将浦某拖倒在地,骑于身将其打伤。浦某胞弟见状,情急之下用木耙击中张某顶心,张某立时毙命 B.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后,洪某趁赵某独自上山之机,将其杀死 C.卢某欲拉林某入伙盗窃,林某不允并声称将其送官。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当即将林某推倒在地,揢伤其咽喉并用腰带套其脖颈,林某窒息而死 D.雇主李朱氏责骂刘某干活不勤,刘某愧忿不甘,拿起菜刀将李朱氏砍倒。刘某逃跑之际,被李朱氏4岁的外孙韩某拉住衣服并大声呼救,刘某将其推倒在地并连砍数刀,致其立时毙命 【答案】B 【考点】“谋杀”与“故杀” 【解析】根据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谋杀是有预谋的故意杀人;故杀是没有预谋、突然起意的故意杀人。 选项A错误。浦某胞弟见浦某被张某殴打,为解救浦某而上前攻击张某,过失造成其死亡,这里并无事先预谋,故不成立谋杀。 选项B正确。“洪某因父为赵某所杀,立志复仇”,属于事先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应认定为“谋杀”。 选项C错误。“卢某恐其败露欲杀之”,属于临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带答案和解析

1、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2、下列哪一行为应以危险驾驶罪论处? A.醉酒驾驶机动车,误将红灯看成绿灯,撞死2名行人 B.吸毒后驾驶机动车,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危及交通安全 C.在驾驶汽车前吃了大量荔枝,被交警以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到酒精含量达到醉酒程度 D.将汽车误停在大型商场地下固定卸货车位,后在醉酒时将汽车从地下三层开到地下一层的停车位 3、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4、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就同一犯罪而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既遂标准完全相同 B.《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未将单位规定为伪造货币罪的主体,故单位伪造货币的,相关自然人不构成犯罪 C.经理赵某为维护公司利益,召集单位员工殴打法院执行工作人员,拒不执行生效判决的,成立单位犯罪 D.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发现其曾销售伪劣产品20万元。对此,应追究相关自然人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刑事责任

5、甲因琐事与乙发生口角进而厮打,推搡之间,不慎致乙死亡。检察院以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公诉,乙母丙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关于本案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法院可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B.如甲与丙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调解协议中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C.如甲提出申请,法院可组织甲与丙协商以达成和解 D.如甲与丙达成刑事和解,其约定的赔偿损失内容可分期履行 6、关于结果加重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故意杀人包含了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罪实际上是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加重犯 B.****罪、强制猥亵妇女罪的犯罪客体相同,****、强制猥亵行为致妇女重伤的,均成立结果加重犯 C.甲将乙拘禁在宾馆20楼,声称只要乙还债就放人。乙无力还债,深夜跳楼身亡。甲的行为不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 D.甲以胁迫手段抢劫乙时,发现仇人丙路过,于是立即杀害丙。甲在抢劫过程中杀害他人,因抢劫致人死亡包括故意致人死亡,故甲成立抢劫致人死亡的结果加重犯 7、高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贿赂,还雇凶将举报他的下属王某打成重伤。关于本案庭前会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高某可就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B.王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可调解 C.高某提出其口供系刑讯所得,法官可在审查讯问时同步录像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排除口供 D.庭前会议上出示过的证据,庭审时举证、质证可简化 8、关于李某脱逃后的诉讼程序,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李某脱逃后,法院可中止审理 B.在通缉李某一年不到案后,甲市检察院可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没收李某违法所得的申请 C.李某的近亲属只能在6个月的公告期内申请参加诉讼 D.在审理没收违法所得的案件过程中,李某被抓捕归案的,法院应裁定终止审理 9、3万元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附答案)

2002-2008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来源: (2003年) 6.《法经》在中国法律制度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下列有关《法经》的表述哪一项是不准确的? A.《法经》为李悝所制定 B.《盗法》、《贼法》两篇列为《法经》之首,体现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思想 C.《法经》的篇目为秦汉律及以后封建法律所继承并不断发展 D.《法经》系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 答案:D 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故D不准确。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 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故A是准确的。《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李悝认为“王者之政

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故B准确。《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故C准确。 7.中国清末修订法律馆于1911年8月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下列有关该草案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A.《大清民律草案》的结构顺序是: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 B.日本法学家参与了《大清民律草案》的起草工作 C.《大清民律草案》的基本思路体现了“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精神 D.《大清民律草案》经正式公布,但未及实施,清王朝即告崩溃 答案:D 解析:《大清民律草案》共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等五编,故A正确。其中,总则、债、物权三编由松冈正义等人仿照德、日民法典的体例和内容草拟而成,吸收了大量

的西方资产阶级民法的理论、制度和原则。故B正确。而亲属、继承两编则由修订法律馆会同保守的礼学馆起草,其制度、风格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保留了许多封建法律的精神。修订民律的基本思路,仍然没有超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思想格局。故C正确。在《大清民律草案》完成后仅2个多月,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清王朝的腐败统治随即迅速崩溃。因此,这部民律草案并未正式颁布与施行。故D错误,选D. (2004年) 15.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西周婚姻制度中婚姻缔结的原则? A.一夫一妻制 B.同姓不婚 C.“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D.“七出”、“三不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点为西周的婚姻制度。西周婚姻缔结的三大原则是:一夫一妻、同姓不婚、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全集整理)

2018年司法考试复习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 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 总额近8000万元。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 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 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 要求,领回原购房款。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 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 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 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 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 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 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 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学/法/网|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 甲的肾脏捐献给乙。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 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 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 为由拒绝。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模拟试题及答案(7)

国家司法考试/模拟试题 2017年司法考试《中国法制史》模拟试 题及答案(7) 一、单选题 1.宋代颁行的条法事类流传至今的是( ) A.《淳熙条法事类》残本 B.《淳礻右条法事类》残本 C.《庆元条法事类》残本 D.《淳化条法事类》残本 2.元代地方官吏自行编制的一部法律汇编是( ) A.《至元新格》 B.《大元通制》 C.《经世大典》 D.《元典章》 3.为防止臣下结党营私,明律专门设立( ) A.“谋叛”罪名 B.“奸党”罪名 C.“盗贼窝主”罪名 D.“谋反”罪名

4.中国法制最后一部以“令”为名的法典为( ) A.《武德令》 B.《开皇令》 C.《大明令》 D.《大清令》 5.清朝绝大多数文字狱判刑且都是比照( ) A.谋反 B.谋叛 C.谋大逆 D.内乱 6.在清朝,地位进一步上升种类繁多.实用性强,成为主要法律形式的是( ) A.律 B.例 C.会典 D.诰 7.太平天国的刑罚简单而残酷,包括( ) A.笞.杖.死刑 B.廷杖.死刑 C.发遣.充军.死刑 D.枷.杖.死刑 8.《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公布于( )

A.1908年 B.1909年 C.1910年 D.1911年 9.《大清民律草案》仿照的是( ) A.法国式民法 B.德国式民法 C.英国式民法 D.美国式民法 10.南京临时政府在总统之下设法制局,负责起草重要法令,其主持人是( ) A.宋教仁 B.孙润宇 D.雷奋 D.马君武 11.北洋政府的刑法典是( ) A.《暂行新刑律》 B.《暂行刑律》 C.《中华民国刑法》 D.《暂行现行刑律》 12.在南京国民政府的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很大.地位极隆的是( )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关于证人证言与鉴定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证人证言只能由自然人提供,鉴定意见可由单位出具 B.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有时可以提供证人证言,但不能出具鉴定意见 C.如控辩双方对证人证言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的,相应证人和鉴定人均应出庭 D.证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其庭前证言仍可能作为证据;鉴定人应出庭而不出庭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2、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3、关于缓刑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犯重婚罪和虐待罪,数罪并罚后也可能适用缓刑 B.乙犯遗弃罪被判处管制1年,即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能宣告缓刑 C.丙犯绑架罪但有立功情节,即使该罪的法定最低刑为5年有期徒刑,也可能适用缓刑 D.丁17岁时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3岁时又犯伪证罪,仍有可能适用缓刑 4、根据《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1)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2)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3),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4)论处。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5)。将下列哪一选项内容填充到以上相应位置是正确的? A.(1)地位(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B.(1)职务(2)国家工作人员(3)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C.(1)职务(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利用影响力受贿罪(5)间接受贿 D.(1)地位(2)国家工作人员(3)不正当利益(4)受贿罪(5)斡旋受贿 5、李某不服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决定。李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可向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中国法制史司法考试题

l.早期奴隶制法的鼎盛时期是:( c ). A.夏 B.商 C.西周 D.春秋 2.中国古代法制由早期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的重要阶段是:( a )。 A.战国时期 B.秦汉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3.中国古代成文法法律体系全面确立时期是( b)。 A.战国时期 B.秦汉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4.中国古代传统法制的成熟、定型阶段是:(c )。 A.秦汉时期 B.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 )。 5.中国古代法制走向极端专制的时期是:(d )。 A.秦汉时期 B.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 C.隋唐时期 D.宋元明清时期 6.从1927年到1949年的国民党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进行了广泛的立法,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法令以及判例,形成了:( c ) A.判例法体系 B.习惯法体系

C.六法体系 D.中华法体系 7.在中国历史上,对法律制度影响最深的思想理论是:( a )。 A.儒家学派 B.法家学派 C.道家学派 D.墨家学派 二、多项选择题 l.中国奴隶制时代的法律制度,是指哪几个时期的法律制度:( abcd )。 A.夏 B.商 C. 西周 D.春秋 E.战国 2.中国早期法制的突出特点是:( abd )。 A.以习惯法为基本形态 B.法律是不公开的 C.法律是公之于众的 D.法律是不成文的 E.以成文法为基本形态 3.学习中国法制史的意义有: A.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国优秀的法律文化 B.有利于充实学生的专业知识

C.古代立法思想可以直接指导现代 D.古代法制可以指导具体司法办案 E. 有利于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4.关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伦理特性表述正确的是:( abcde )。 A.与中国文化中重家族、重血缘、重理的固有特征相对应 B.传统法律中表现出“依伦理而轻重其刑”的特征 C.此决定了古代司法办案中罪的有无、刑的轻重 D.在法律上,同样一种行为,由不同主体实施,或是施加予不同的对象,其法律后果截然不同 E.“伦理法”的制度在中国古代法中比比皆是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知识点】依法治国 【答案】D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 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

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 【答案】D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答案】D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详解

2004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A.抵销权是一种形成权 B.知识产权是一种支配权 C.债权请求权不具有排他性 D.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 【答案及解析】:D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中财产权等属于支配权。请求权是特定人得请求特定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撤销权、解除权、追认权、抵销权等都属形成权。 2.甲、乙、丙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办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丙提出退伙,甲、乙同意,三方约定丙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B.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丙退伙后对原合伙的债务承担补充责任 D.丙退伙后仍应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原合伙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答案及解析】:B民通意见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 3.甲公司经常派业务员乙与丙公司订立合同。乙调离后,又持盖有甲公司公章的合同书与尚不知其已调离的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并按照通常做法提走货款,后逃匿。对此甲公司并不知情。丙公司要求甲公司履行合同,甲公司认为该合同与己无关,予以拒绝。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A.甲公司不承担责任 B.甲公司应与丙公司分担损失 C.甲公司应负主要责任 D.甲公司应当承担签约后果 【答案及解析】:D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的代理。表见代理发生有权代理之效果,即有本人而非行为人负代理行为的效果。 4.甲于1972年将房屋出典给乙,典价5000元,典期20年。1992年典期届满,甲以5000元向乙回赎,乙主张甲必须以该房现价3万元回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甲应按照哪一价款回赎典物? 元 万元 【答案及解析】:A回赎是出典人向典权人提出以支付原典价消灭典权的单方行为。回赎是出典人的权利,它只需要出典人一方的意思表示并支付原典价即可,不必取得典权人的同意即产生效力。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二】二 53.关于认识错误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二多选第53题) A.甲为使被害人溺死而将被害人推入井中,但井中没有水,被害人被摔死。这是方法错误,甲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B.乙准备使被害人吃安眠药熟睡后将其勒死,但未待实施勒杀行为,被害人因吃了乙投放的安眠药死亡。这是构成要件提前实现,乙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C.丙打算将含有毒药的巧克力寄给王某,但因写错地址而寄给了汪某,汪某吃后死亡。这既不是对象错误,也不是方法错误,丙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D.丁误将生父当作仇人杀害。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都认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答案】AC 【考点】认识错误 【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因果关系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生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推后或者提前发生。选项A中,甲为了杀死被害人而将被害人推入水中,结果井中无水,被害人被摔死。这属于因果关系错误,而不是方法错误。 选项B说法正确。构成要件的提前实现,是指实际上提前实现了行为人所预想的结果。选项B中的情况就属于犯罪构成的提前实现。 选项C说法错误。丙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即行为人把甲对象当作乙对象加以侵害,而甲对象和乙对象体现相同的法益,行为人的认识内容与客观事实仍属同一犯罪构成的情况。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丙的行为应成立故意杀人的既遂。

选项D说法正确。丁的行为属于具体的事实错误中的对象错误,对于对象认识错误而言,无论采用具体符合说还是法定符合说,结果都是一样的。因此,丁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既遂。 54.下列哪些选项不构成犯罪中止?()(2011年卷二多选第54题) A.甲收买1名儿童打算日后卖出。次日,看到拐卖儿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新闻,偷偷将儿童送回家 B.乙使用暴力绑架被害人后,被害人反复向乙求情,乙释放了被害人 C.丙加入某恐怖组织并参与了一次恐怖活动,后经家人规劝退出该组织 D.丁为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3万元用于孩子学费,4个月后主动归还 【答案】ABCD 【考点】犯罪中止 【解析】《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选项A不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就成立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既遂。据此可知,甲以出卖为目的购买儿童的行为,已经成立了拐卖儿童罪的既遂,他事后将儿童送回家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B不成立犯罪中止。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和财产权。乙使用暴力将被害人绑架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权,该绑架行为已经完成,成立犯罪既遂。后经被害人反复求情将其释放的行为属于犯罪后的悔改表现,可以在量刑上有所体现,但不能成立犯罪中止。 选项C不成立犯罪中止。组织参加恐怖活动罪是指加入恐怖活动组织,使自

(精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 一、(本题20分) 材料一:2012年12月4日,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我们要依法保障全体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保障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证公民的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努力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据新华社北京2012年12月4日电) 材料二:2014年1月7日,总书记出席工作会议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要深入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严重刑事犯罪高发态势,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据新华社北京2014年1月8日电)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结合执法为民理念的基本涵义,谈谈你对构建和完善人民群众权利保护体系的理解。 答题要求: 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012-2015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2012-2015中国法制史司考真题 1、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变通规定?() A、"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 B、"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 C、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 D、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B、C说法正确。宋承唐律,仍实行唐制"七出"、"三不去"的离婚制度,但在离婚或改嫁方面也有变通。例如《宋刑统》规定,"夫外出三年不归,六年不通问"的,准妻改嫁或离婚;但是"妻擅走者徒三年,因而改嫁者流三千里,妾各减一等"。如果夫亡,妻"若改适(嫁),其见在部曲、奴婢、田宅不得费用"。严格维护家族财产不得转移的固有传统。 选项D说法错误。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其和"命继"均属于"户绝"情形下确立继承人的方法,是宋代的继承法律制度,和婚姻方面没有关系。 2、《折狱龟鉴》载一案例:张泳尚书镇蜀日,因出过委巷,闻人哭,惧而不哀,遂使讯之。云:"夫暴卒。"乃付吏穷治。吏往熟视,略不见其要害。而妻教吏搜顶发,当有验。乃往视之,果有大钉陷其脑中。吏喜,辄矜妻能,悉以告泳。泳使呼出,厚加赏方,问所知之由,并令鞫其事,盖尝害夫,亦用此谋。发棺视尸,其钉尚在,遂与哭妇俱刑于市。关于本案,张泳运用了下列哪一断案方法?() A、《春秋》决狱 B、"听讼"、"断狱" C、"据状断之" D、九卿会审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中,张泳在听到"惧而不哀"的哭声后发现了犯罪的线索,而且从吏妻的"能事"入手,查明了其杀害前夫的犯罪事实。 选项A错误。《春秋》决狱是法律儒家化在司法领域的反映,其特点是依据如家经典-《春秋》等著作中提倡的精神原则审判案件,而不仅仅依据汉律审案。 选项B错误。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称为"断狱"。据此可知,"听讼"和"断狱"并非断案方法。 选项C正确。唐律规定,对于证据确凿,人赃俱获,经拷讯仍拒不认罪的,也可"据状断之",即根据证据定罪。本题正是证据确凿而定罪的例证。 选项D错误。九卿会审属于明代的会审制度,由六部尚书及通政使司的通政使、都察院左都御史、大理寺卿九人会审皇帝交付的案件或已判决但囚犯仍翻供不服的案件。 3、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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