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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报程序

办事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具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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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本,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关于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包括:化工、冶金等。

4、关于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证明。

(4)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还应提供转运车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的详细证明材料。

5、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包装工具照片、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照片、图纸及文字说明;

(3)贮存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材料,以及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内设施设备分布图)和文字说明。

(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论证其能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特别是《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的科学和工程技术证明材料。

(3)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以及《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的各项证明材料。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应提供论证其符合《医疗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各项证明材料。

(4)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须提供经营安全生成评估报告证明。

(5)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应提供试运行计划及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现有设施应提供工程竣工的环保验收意见以及最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7、关于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类型、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理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

(2)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处置、利用技术和工艺的适应性说明;其主要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能力、数量、其他技术参数;所能处置废物的名称、类别、形态和危险特性;上述预处理和处置工业的有关试验数据和科学论据,与其他处置工艺相比,处置效果和安全性、经济性比较。

(3)从事利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应提供

a、所采用的利用技术、工艺和设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评估报告;

b、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产品的认定文件;

c、经营期内的发展规划(包括确保利用技术和设备不断改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计划)。

8、关于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包括:

a、废物入场确认;

b、取样方法;

c、测试分析方法;

d、重复测试频率;

e、接收标准;

f、不予接收的退运措施。

(2)安全管理制度。包括:

a、危险废物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b、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设置24小时监控系统;

c、对应急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定期检测的措施;

d、对易燃、反应性或不相容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

e、对设施运转情况进行常规检查和维护措施。

(3)污染防治措施。包括:

a、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修措施;

b、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发生其他突发事故时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保证措施;

c、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下水、土壤和大气质量的监测制度以及设施污染物排放的监测制度。

(4)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包括:

a、对可能发生的意外突发事故的类型分析;

b、防止发生意外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设备、设施、装置情况;

c、发生意外突发事故时,与地方主管部门联系的方法、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其职责的确定;

d、应对意外突发事故的撤离疏散计划。

(5)从业人员经环保部门培训计划。

9、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须提交关于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的证明。

(二)注意事项:

1、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纸。

2、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完整、或有错误,受理部门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全部内容。

3、对厂址不在规划工业区、无规划许可证的申请须征询卫生、城乡规划等有关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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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需要参与的工作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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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结果

(一)结果形式:

1、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二)注意事项:

1、完成时限:20个工作日

2、收费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五、便民提示

1、受理机构: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2、办公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3、乘车路线:乘公交车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无轨电车114路、118路四道口站下车(首体南路、路口西南角)

4、联系电话:

5、监督电话:

6、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7、网址: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 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 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首先,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 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危险 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 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 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产生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声明:本方案内容属实。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内容不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写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跨省、跨市、跨苏州县(区)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共分五部分,依次为基本信息表、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废物包装运输情况、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及附件。转移01-47类废物应同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方案一式四份,省级环保部门、产生地、接受地环保部门及申请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填写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表 1、废物名称:拟转移废物的具体名称(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2、类别编号:拟转移废物的类别编号(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3、处理处置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二、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 1、废物产生情况 (1)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产品及原辅材料的名称、主要成分化学名及产(耗)量 (2)产品生产工艺情况:致使废物产生的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文字描述及工艺流程示意图(以方框图形式表示) 2、废物组分、特性 (1)产生工序:废物产生的具体工序,名称应与工艺流程示意图中相一致(2)主要组分:废物中主要组分的名称,属危险废物的,填写主要有害组分名称 (3)相应比例:废物中主要组分所占比例 (4)危害特性:废物的危害特性 (5)形态:废物的形态(固、半固、粉末、颗粒等) 三、废物包装、运输情况 1、废物包装情况:拟采用的包装物(容器)的名称、材质及规格(容积) 2、废物运输情况 (1)运输工具名称:拟采用的运输工具名称,如厢式运输车、槽罐车等(2)运输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3)运输路线:包括废物自移出单位至废物接受单位的运输路线,以道路运输为例,需说明途径主要公路及县(市、区)的名称 3、废物装卸、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1)环境风险防范技术管理措施:如运输过程中的加固、防渗漏、防扬散或抛洒等 (2)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事故应急联系方式

要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些得具备

要想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这些得具备! 欢迎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环保智库,该智库收藏了新司法解释等,可以查阅环评分类 危废处置去向不好找?超低排放和脱硫废水零排放太贵?VOCs治理咋弄?高浓废水咋处理?环评手续繁琐?自主验收怎么办?请加微信eprens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 批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河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2审批类型证照核发3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57条;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8号;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环发[2011]48号);5、《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 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第28条;6、《关于发布的 公告》(2009年第55号);7、《关于发布南>的公告》(2009年第65号);8、《关于印发的通知》(冀环防〔2010〕330号);9、《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危险废 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冀环防〔2011〕130号);10、《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3]44号)。4申请条件及证明材料(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环境工程或者化工、冶金、分析测试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技术人员具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 3.技术人员与申请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聘用文本及聘期、合同期间社保证明等。(二)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2.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和押运员证的复印件。3.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的照片、设计文件及文字说明、施工报告等。3.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4.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的名称、贮存能力、数量、贮存危险废物的种类、其他技术参数。(四)有符合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止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危险废物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出口危险废物在境内的转移按照《危险废物出口核准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关于危险废物豁免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危险废物收集、转移环节实行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其转移过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废物移出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包含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在内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报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后,按照本办法规定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收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可以免于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但应当将收集、转移情况记入危险废物收集者的收集信息管理系统或者台账中。 第四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移危险废物,未经批准,不得转移。 第五条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危险废物运输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相关方责任 第七条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合规委托责任)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运输单位和有资质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 (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 (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的种类、准确重量(数量)、危险特性,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四)(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转移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包装物的醒目处清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签; (五)(核对及交付责任)核对运输者、运输工具及收运人员的信息与转移联单是否相符,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连同联单一并交付运输者; (六)(申报登记责任)如实记录、妥善保管转移危险废物的种类、重量(数量)、接受者等相关信息,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 (七)(应急处置和报告责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事故防范措施及环境应急预案;在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等环节出现扩散、流失、泄漏等情况时,立即启动环境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并向移出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危险废物运输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一)(核对责任)确认拟转移的危险废物具有转移联单(免于运行转移联单的除外),并根据联单的内容,核对待转移危险废物的准确重量(数量)、包装、标识和标签与联单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应当拒绝运输; (二)(安全运输责任)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运输危险货物,防止危险废物丢失、包装破损、泄漏等造成突发环境事件;

控制危险废物和处置方案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序言本公约缔约国,意识到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及其越境转移对人类和环境可能造成的损害,铭记着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产生、其复杂性和越境转移的增长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所造成的威胁日趋严重,又铭记着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免受这类废物的危害的最有效方法是把其产生的数量和(或)潜在危害程度减至最低限度,深信各国应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管理包括其越境转移和处置符合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的目的,不论处置场所位于何处,注意到各国应确保产生者必须以符合环境保护的方式在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的运输和处置方面履行义务,不论处置场所位于何处,充分确认任何国家皆享有禁止来自外国的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进入其领土或在其领土内处置的主权权利,又确认人们日益盼望禁止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及其在其他国家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处置,深信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应尽量在符合对环境无害的有效管理下,在废物产生国的国境内处置,又意识到这类废物从产生国到任何其他国家的越境转移应仅在进行此种转移不致危害人类健康和环境并遵照本公约各项规定的情况下才予以许可,认为加强对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越境转移的控制将起到鼓励其无害于环境的处置和减少其越境转移量的作用,深信各国应采取措施,适当交流有关危险废物和其他废物来往于那些国家的越境转移的资料并控制此种转移,注意到一些国际和区域协定已处理了危险货物过境方面保护和维护环境的问题,考虑到《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1972年,斯德哥尔摩)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理事会1987年6月17日第14/30号决定通过的《关于危险废物环境无害管理的开罗准则和原则》、联合国危险物品运输问题专家委员会的建议(于1957年拟定后,每两年订正一次)、在联合国系统内通过的有关建议、宣言、文书和条例以及其他国际和区域组织内部所做的工作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样表)

广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请单位 XXX有限公司(章) 单位地址广东省中山市XXX 邮编 528XXX 联系人XXX电话X 法人代表XXX申请日期XX年XX月XX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制

一、单位及项目情况 二、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 三、周围1公里范围内居民及周边土地使用情况,其平面布置如何,绘出平面布置图。平面布置图应绘出:1、设施法定边界;2、现有的及拟建设的进货和出货装置的地点;3、各个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主体设施,办公室和厂房位置。 四、厂房面积:(单位:m2)

五、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 七、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和措施 1、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 八、危险废物处理工艺 1、处理工艺流程 4、处理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九、危险废物处置工艺

1、处置工艺流程 4、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

填表说明 1、申请领取广东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此“申请表”,不得以“无”、“具有某种能力”等系统语言填写;如不填写或无法填写,应详细说明理由。 2、“申请表”中如填写不下另加页并附说明。 3、“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4、填表说明: 项目(设施)建设日期:填写项目立项批复那一天,若未立项且未做可研,填写环评批复那一天。 项目(设施)运行日期:填写项目(设施)建成运行第一天。 危险废物经营服务范围和经营方式:填写经营危险废物服务地域及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类别和名称。 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处理、处置。 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设施中,以及为了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在自备的临时设施或者场所每批放置重量超过5000千克或者放置时间超过90个工作日的活动。贮存包括露天堆存、仓存、打包、散装、桶装等。 处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对危险废物中有用物质进行回收的活动。 处置,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以及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份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填写环评有关数据,利用企业未做监测的可不填。 拟接受的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和描述:“编号”指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类别编号。 危险废物名称: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应表填写。 危险特性:指危险废物的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反应性、传染性等。 废物来源: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提供危险废物的单位,说明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和邮编。 鉴别标准与方法:填写标准号和鉴别方法。 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安全填埋和焚烧设施应填写地质主管部门的鉴定结论,其他可不填。 运输工具和运输人员情况:运输车、船等工具要说明是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运输人员要说明现场运输司机和搬运人员培训和持证情况。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中事故应急计划主要措施:包括事故防范设施名称、数量和指挥系统人员的组成及主要的应急救援计划等。 利用工艺流程:绘制流程图并附说明。利用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先说明二次污染物的名称,污染物的产生量及浓度等,再说明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所采取的防范设施和制度保障措施。 处置工艺流程:绘制流程图并附说明。处置过程中防止二次污染的主要措施:对二次污染物产生情况进行分析,再说明对可能产生废水、废气和废渣所采取的防范设施和制度保障措施。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编号:SM-ZD-61790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 法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简介:该规程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

危废转移方案(范文).doc

危废转移方案 ( 范文 )

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 危废转移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危险废物法律法规,重庆 市某某有限公司特制定本《危废转移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拟将 2-3 吨委托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设置有危废贮存仓暂存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危废。 1.危废专用贮存场存放面积约 20 平米,单层框架结构有防雨屋顶。 暂存的危废采用中等强度以上的 50 公斤级编织袋进行包装,严格捆装 后贮存。预计 2018 年产生的危废约 6 吨用袋装。 2.2018 年产生的危废约 6 吨将通过专用贮存仓暂存和周转。 二危废的产生与特性 1.危废的产生 干化污泥:主要在废水处理产生的干化污泥。 废活性炭:主要在废气处理中产生。 废桶:用完的环氧树脂包装桶。 2.危废的特性 干化污泥:有毒固体。

废活性炭:有毒,感染性固体。 废桶:有毒固体。 三应急预案 本方案所涉及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危废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HW49中 900-041-49 危险废物,因此应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 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其转移和处置方式应遵守危险废物处置的相 关技术要求。 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研究决定,按照《合同法》、《固体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的有关规定,将该公司在生产经 营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的重庆天 志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 除协议约定外,另行拟定了运输过程中出现交通事故或其他突发 事件的预案,具体如下: 1.危废转移必须严格办理《重庆市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使用汽车运输时需准备应急用的塑料桶及编织袋、灭火器、河沙、医疗急救箱放置在车上,以备事故应急救援处理用。 3.运输车辆驾驶员联系电话在运输前要告知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 和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同时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和重庆天 志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电话也需要告知运输驾驶员。 4.起运前重庆市某某有限公司和重庆天志环保有限公司联系人需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的选择与应用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方式的选择与应用 一、危险废物处理方法概述 对于某种废物选择哪种最佳的、实用的方法与诸多因素有关,如废物的组成、性质、状态、气候条件、安全标准、处理成本、操作及维修等条件。虽然有许多方法都能成功地用于处理危险废物,但常用的处理方法仍归纳为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和固化处理。 1、物理处理:物理处理是通过浓缩或相变化改变固体废物的结构,使之成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形态,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增稠、吸附、萃取等方法。 2、化学处理:化学处理是采用化学方法破坏固体废物中的有害成分,从而达到无害化,或将其转变成为适于进一步处理、处置的形态。其目的在于改变处理物质的化学性质,从而减少它的危害性。这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前常用的预处理措施,其处理设备为常规的化工设备。 3、生物处理:生物处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固体废物中可降解的有机物,从而达到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生物处理方法包括好氧处理、厌氧处理和兼性厌氧处理。与化学处理方法相比,生物处理在经济上一般比较便宜,应用普遍,但处理过程所需时间长,处理效率不够稳定。 4、热处理:热处理是通过高温破坏和改变固体废物组成和结构,同时达到减容、无害化或综合利用的目的。其方法包括焚化、热解、湿式氧化以及焙烧、烧结等。热值较高或毒性较大的废物采用焚烧处理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回收焚烧余热用于综合利用和物/化处理以及职工洗浴、生活等,减少处理成本和能源的浪费。 5、固化处理:固化处理是采用固化基材将废物固定或包覆,以降低其对环境的危害,是一种较安全地运输和处置废物的处理过程,主要用于有害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固化体的容积远比原废物的容积大。 6、各种处理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和对不同废物的适用性,由于各危险废物所含组分、性质不同,很难有统一模式。针对各废物的特性,可选用适用性强的处理方法 二、危险废物最终处置方法 固体废物的最终处置方法有堆存法、填埋法、土地耕作法、深井灌注法和海洋处置法。堆存法和土地耕作法对废物成分有一定要求,一般用于处置不溶解、不扬尘、不腐烂变质、不含重金属等不危害周围环境的固体废物,对有毒、有害物质不可施用,以防其进入生物循环系统;深井灌注方法需要将固体废物液化,形成真溶液或乳浊液,主要用于处置难于破坏、难于转化、不能采用其它方法处置或采用其它方法费用昂贵的废物。目前土地填埋法已成为固体废物最终处置的一种重要方法,也是危险废物最终处置常用且行之有效的方法。

山东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有关规定 一、受理围 (一)《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所有危险废物。 (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省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四)《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一式三份)。申请单位具有多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应就各处设施分别填报《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分别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二)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报告。 (三)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资本金证明文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四)属危险化学品的,应提供安全生产监督行政主管部门的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五)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方案、从业人员的资质条件。 (六)具有相应监测资质部门的危险废物主要成分的监测报告。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在生产一个月后,将生产中产生的“三废”的监测结果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之后每半年上报一次监测结果。 (七)企业部环境保护、安全管理制度有关原件及复印件(经核对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单位,复印件留存)。 (八)申请变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报告、工商变更登记文件和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报告应说明变更理由和需要变更的具体事项,并抄送经营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三、申报程序 (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文件。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 方法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危险废物及其常见处理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定义危险废物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危险废物的这种越境转移量有多少尚难统计,但显然是正在增长。据绿色和平组织的调查报告,发达国家正在以每年5000万吨的规模向发展中国家转运危险废物,从1986年到1992年,发达国家已向发展中国家和东欧国家转移总量为1.63亿吨的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给发展中国家乃至全球环境都具有不可忽视的危害。

首先,由于废物的输入国基本上都缺乏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技术手段和经济能力,危险废物的输入必然会导致对当地生态环境和人群健康的损害。其次,危险废物向不发达地区的扩散实际上是逃避本国规定的处置责任,使危险废物没有得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而扩散到环境之中,长期积累的结果必然会对全球环境产生危害。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的危害还在于,这些废物是在贸易的名义掩盖下进入的,进口者是为了捞取经济利益,根本不顾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可能产生的影响,所以都得不到应有的处理和处置。危险废物的越境转移已成为严重的全球环境问题之一,如不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势必对全球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1989年3月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主持下,在瑞士的巴塞尔通过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的巴塞尔公约》。该公约于1992年5月生效。我国是该条约的签约国。 危险废物处理方法,可分为物理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三大类。其中许多方法与化工生产是通用的。 填埋法 土地填埋是最终处置危险废物的一种方法。此方法包括场地选择、填埋场设计、施工填埋操作、环境保护及监测、场地利用等几方面。其实质是将危险废物铺成一定厚度的薄层,加以压实,并覆盖土壤。这种处理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转移实施方案 产生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声明:本方案内容属实。本人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于内容不实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填写说明: 本方案适用于跨省、跨市、跨苏州县(区)转移危险废物的单位。共分五部分,依次为基本信息表、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废物包装运输情况、废物贮存、处理处臵情况及附件。转移01-47类废物应同时执行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本方案一式四份,省级环保部门、产生地、接受地环保部门及申请单位各留一份存档。 填写要求如下: 一、基本信息表 1、废物名称:拟转移废物的具体名称(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2、类别编号:拟转移废物的类别编号(按国家固体废物排污申报中,固体废物名称及类别编号对应表填写) 3、处理处臵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二、拟转移废物基本情况 1、废物产生情况 (1)产品及原辅材料情况:产品及原辅材料的名称、主要成分化学名及产(耗)量(2)产品生产工艺情况:致使废物产生的相关产品生产工艺的文字描述及工艺流程示意图(以方框图形式表示) 2、废物组分、特性 (1)产生工序:废物产生的具体工序,名称应与工艺流程示意图中相一致 (2)主要组分:废物中主要组分的名称,属危险废物的,填写主要有害组分名称 (3)相应比例:废物中主要组分所占比例 (4)危害特性:废物的危害特性 (5)形态:废物的形态(固、半固、粉末、颗粒等) 三、废物包装、运输情况 1、废物包装情况:拟采用的包装物(容器)的名称、材质及规格(容积) 2、废物运输情况 (1)运输工具名称:拟采用的运输工具名称,如厢式运输车、槽罐车等 (2)运输方式:在所列相应理由后方框内打勾 (3)运输路线:包括废物自移出单位至废物接受单位的运输路线,以道路运输为例,需说明途径主要公路及县(市、区)的名称 3、废物装卸、运输过程中风险防范及事故应急处臵方案 (1)环境风险防范技术管理措施:如运输过程中的加固、防渗漏、防扬散或抛洒等(2)事故应急处臵方案:包括事故应急联系方式 四、废物贮存、处理处置情况 1、接受单位基本情况:废物接受单位名称、成立时间、地理位臵、建设规模(能力、占地面积)及经营业务范围 2、废物处理处臵情况:废物处理处臵工艺技术的文字说明、工艺技术路线(以方框示意图表示)及相关处理处臵设施列表(设施名称、能力)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总结

第一章绪论 一、名词解释 1、固体废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中的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固体废物处理 通过不同的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将固体废物转化为便于运输、贮存、利用以及最终处置的形态结构的过程。 3、固体废物处置 将已无回收价值或确定不能再利用的固体废物(包括对自然界及人类自身健康危害性极大的危险废物)长期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设施而不再取回,从而与生物圈相隔离的技术措施。 4、城市生活垃圾 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5、危险废物 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简单来讲,就是含有高度持久性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的废物,且该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及时的和潜在的危害

6、巴塞尔公约 正式名称为《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89 年3 月22 日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于瑞士巴塞尔召开的世界环境保护会议上通过,1992 年 5 月正式生效。由序言、29 项条款和6 个附件组成,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 二、简答 1、固体废物的定义?我国将固体废物分为几类? 定义: 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分类: 按照《固体法》中的相关划定,通常将固体废物分为以下三大类。 ①工业固体废物:指来自各工业生产部门的生产和加工过程及流通中所产生的废渣、粉尘、污泥、废屑等。 ②城市生活垃圾:也称城市固体废物,主要指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视作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③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所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简单来讲,就是含有高度持久性元素、化学品或化合物的废物,且该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具有及时的和潜在的危害 目前,农村固体废物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可以与以上三类废物并列,成为一大类,具体包括农林业生产和禽畜养殖业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物,以及农村居民的生活垃圾等。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 申报程序 事项编号: 0027C009 事项名称: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服务对象:法人 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环保局行政受理大厅 办公地址: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4号 乘车路线:乘公交车27路、320路、701路、717路、727路、748路、921路、118路四道口站联系电话: 68466300 监督电话: 68717192 相关网址: https://www.docsj.com/doc/8115410273.html, 备注:发证范围: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各区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审批颁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区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范围以外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颁发。

办事程序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及办理条件 1、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 2、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3、具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4、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5、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 二、申请 (一)提交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须一式六份并附电子文本,材料中所附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的字样。 1、行政许可申请表。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3、关于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2)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包括:化工、冶金等。 4、关于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证明。 (4)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还应提供转运车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的详细证明材料。 5、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包装工具照片、图样及文字说明; (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照片、图纸及文字说明; (3)贮存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6、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材料,以及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修订版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二)“行业来源”是某种危险废物的产生源。 (三)“废物代码”是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第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第4-6位为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是指腐蚀性(Corrosivity,C)、毒性(Toxicity,T)、易燃性(Ignitability,I)、反应性(Reactivity,R)和感染性(Infectivity,In)。 第九条本名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1998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必看重点

) 《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 第一章 绪论 1、▲固体废物(SW ):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 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固体废物的固有特征:“废物”和“资源”的相对性;污染“源头”和富集“终态”的双重性;成 分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危害的潜在性、长期性和灾难性。 固体废物分类: 工业固体废物、城市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农业固体废物 2、▲工业固体废物(ISW ):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 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认定其不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又称为工业废物或工业垃圾。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类。 Ⅰ类: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 出液中,任何一种污染物的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最高 允许排放浓度,且 pH 值在 6-9 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Ⅱ类:按照《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规定方法进行浸出试验而获得的浸 出液中,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污染物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 最高排放浓度,或 pH 值在 6-9 之外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3、▲危险废物(HW ):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 HW 鉴别标准和方 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HW 的特性: HW 通常具有腐蚀性、毒(害)性、易燃性、反应性、感染性等特性。 HW 常用的处理处置方法主要有: --固化 --焚烧 --安全填埋 ) 4、▲城市固体废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5、固体废物的污染控制可从以下方面入手: ①最大限度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②综合利用废物资源;③对残余固体废物进行最终处置。 6、▲固体废物的处理:通常是指通过物理、化学、生物、物化及生化等方法把固体废物转 化为适于运输、贮存、利用或处置的过程。 固体废物的处理方法: 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热处理、固化处理 物理处理: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等。 化学处理:氧化、还原、中和、化学沉淀、化学溶出等。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汇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共八大条。 目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一条例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一分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特制 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国家经济 贸易委员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二00八年六月六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一一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 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二)不排除具有危险 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 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另行制定和公布。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 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 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 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 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将前款所 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 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 要,对本名录进仃适时调整并公布。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废物类别”是按照《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

危险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

危险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 2003年表号: 表4 制表机关: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批准机关: 上海市统计局 批准文号: 沪统审字(2004)04号 有效期至: 2004年底 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___ 填表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报出日期:2004年月日

表4 危险废物产生及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情况表填表说明: 本表所指的危险废物,是被调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和其他活动中所产生的所有固态、半固态的除废水以外的液态废物。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列入调查对象的起点数原则上如下规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https://www.docsj.com/doc/8115410273.html,网址中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一栏可查阅)中01-47的废物,产生量≥0.01吨/年的企业即为本次调查的对象。单位内的一般工业废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建筑弃料)均不列入此次范围。 [类别编号]: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编号。同类废物去向不同,处理类型不同须分行填报。 [废物名称]:产生废物的实际名称,为了便于企业填报,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列出了部分危险废物名称,供检索参考。 如果一种废物中含有多种污染物,成份比较复杂,可按如下原则来适当选择废物名称和对应的编号: (1)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出的来源或内容含义的含有污染物质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择适当的名称和对应的编号。 (2)根据废物中含有的主要污染物成份进行选择适当的名称和对应编号。 [形态]:按废物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的三种形态之一填报。污泥经脱水,其含水量〈85%时,按固态填写,但在后面“含水量”一栏内要填写含水量。 [废物产生来源]:指废物产生于何种过程,如铬渣是“铬矿经高温焙烧浸取铬酸盐后的残渣”等。 [产生量]:2003年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数量。2003年生产不正常,应该按正常年份的废物产生量填报,并在数量后面注明年份。 [含水量]:指半固态危险废物(或含水量>30%的废物)中的含水量(以百分含水率表示,即%),可采取估算方法确定,或按在105℃烘干至恒重的称量的测定方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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