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下发《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为使我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及有关法规,结合我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三年四月十六日

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北京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北京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民政系统信息化项目分为信息化软课题项目和信息化工程项目。信息化工程,是指以计算机、通信、广播电视以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等相关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市民政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及二级单位。

第四条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我市民政系统信息化工作的主管机构,负责信息化工程建设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以下简称局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计算机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局信息中心)负责承办各项日常事务。

第二章立项、预算及资金管理

第五条凡申报信息化项目单位,应填“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软课题项目申报书”(附件一)或“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三)一式三份报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市民政局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局计财处),以上材料均应在项目计划实施的上年度7月1日前上报。

第六条局信息中心协助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报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及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批准立项。

局信息中心审核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和首都信息化发展规划,并推动信息化建设的发展;

(二)是否符合国家和首都信息化相关的政策法规;

(三)是否符合市民政局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

(四)是否符合市民政局信息化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申报项目的必要性;

(六)申报项目的可行性。

第七条局计财处协助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建设单位在编制信息化工程项目预算前应进行论证。

局计财处审核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及北京市颁布的各项财务预算制度;

(二)是否符合市局本年度资金预算计划;

(三)项目投资计划和进度是否符合市局本年度建设投资规划。

第八条本局信息化基本建设项目应当纳入全局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费用应当纳入部门预算。

第九条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审定同意立项的项目下达立项批复,并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责任书”(附件四),签定责任书即为项目的正式立项。

第十条使用信息化项目经费的项目,必须按项目单独核算。信息化项目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应在责任书所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开支。

第十一条任何部门不得截留和挪用信息化项目经费。

第三章招标、投标第十二条20万元以上的重大信息化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重大项目),由局信息中心和计划财务处共同协助北京市民政局专项资金采购评审领导小组依法进行招标、投标。

在招投标阶段,局信息中心负责对招标文件从如下方面进行审查:

(一)标书文件是否符合目前国家和首都颁布的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表述是否准确、完整;

(二)是否有全面、可行的信息安全解决方案;

(三)是否与现有信息化工程互联互通、资源共享;

(四)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和本市或者国际先进标准。

第十三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具有一定批量的软件、硬件应当进行政府采购。

第十四条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局重大项目的建设进行统一监督管理。资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建设项目必须实行信息化项目监理,监理单位应当具有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认可的信息化项目工程监理资质。

第十五条重大项目的竣工验收,必须有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的专家参与评审,评审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其他项目的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备案管辖邀请局计划财务处、局信息中心参加。

由市局负责统一建设的全局重大项目由市局组织在验收前通过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测评认证,测评认证合格的,予以验收。

第十六条市局实行信息化工程质量保修制度。承揽信息化工程的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责任书,对信息化工程履行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得少于两年。

第四章组织管理

第十七条各方职责

(一)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市民政系统信息化项目的总体规划。

2.对申报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及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

3.对信息化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审查。

4.对信息化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发现违法行为予以警告直至依法移送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5.监督检查责任书执行情况。

6.协调解决责任书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7.组织责任书验收,确认责任书的完成。

(二)局计划财务处职责:

1.对项目预算申报书进行审核。

2.组织对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并具有一定批量的软件、硬件的政府采购。

3.按责任书规定拨付信息化项目经费。

4.监督检查责任书执行情况。

5.审核信息化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6.协调解决责任书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7.按照责任书组织工程验收,确认责任书的完成。

(三)项目建设单位职责:

1.保证责任书规定的自筹经费等条件到位及保证信息化项目经费专款专用。

2.负责责任书的组织实施,按进度要求开展工作。

3.按时向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4.负责完成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第十八条项目执行期间,责任书内容原则上不做变更,若确需变更责任书内容,应由项目建设单位申报,经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五章项目完成确认

第十九条项目建设单位完成建设目标后,应对项目情况进行总结,并填报“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总结报告书”(附件五)和“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经费总决算表”(附件六),一式三份。

第二十条局信息中心根据责任书和“北京市民政信息化项目验收大纲”(附件七)对项目进行验收后,项目正式完成。

第六章成果管理

第二十一条信息化项目完成后形成的项目成果主要指:执行责任书所完成的、与研究开发目标有关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其它成果,其知识产权包括专利申请权、专利权、专利转让权、非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和转让权、著作权(版权)、发明权和其它成果权。

第二十二条项目成果归市民政局及项目建设单位共同享有。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

1.北京市民政信息化软课题项目申报书

2.北京市民政信息化工程项目申报书

3.北京市民政局信息化项目预算申报书

4.北京市信息化项目责任书

5.北京市民政信息化项目总结报告书

6.北京市民政信息化项目经费总决算表

7.北京市民政信息化项目验收大纲

民政信息化建设及规划

信息化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成为当今世界,特别是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时代特征。信息化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体现。民政信息化是衡量民政工作社会作用、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民政工作现代化程度、民政干部素质高低的重要标志。以信息化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推动民政业务与信息化融合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选择。随着民政工作在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用的凸显,加快民政信息化进程势在必行。 1.立足全局,加强协作 民政信息化要和国家及各级政府的信息化规划、电子政务建设进程、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相衔接,最大限度地避免重复。要和信息化发展趋势相适应,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要和原有的规划思路、已有的信息资源相叠加,减少浪费,实现多快好省。 民政信息化工作要实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部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是民政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最高领导机构,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信息化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要理顺综合部门、业务部门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的关系,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积极性,明确分工,加强合作,实现共赢。 2.整体设计,分步实施

民政信息化要按照"一盘棋"的思路整体设计,紧密围绕民政业务的服务对象,深入分析民政业务之间的内在关联,制定信息化规划,设计可操作的技术架构。 民政信息化项目要从重要性、紧急程度、实施条件成熟度三个方面综合评估,合理安排建设计划和资金投入,分步有序实施,形成积累,逐步完成建设目标。 3.突出应用,强化服务 民政信息化要以需求为导向,面向应用,面向公众,围绕在线协同办公和各项业务工作设计信息化应用项目。要把数据作为应用的核心,加强数据集中和分析,发挥数据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南京真格邦软件有限公司认为民政信息化要为转变机关的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服务,通过流程规范促使机关向服务型过渡。要为提高工作效率服务,通过信息化实现办公自动化。要上为中央分忧,提供决策支持,下为百姓解愁,提供便民服务。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民[2013]38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11.18 【实施日期】2013.11.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的通知 (穗民〔2013〕385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各社会团体: 为规范社会团体选举工作,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向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反映。 特此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11月18日

广州市社会团体选举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社会团体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规范社会团体法人治理行为,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异地商会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社会团体选举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社会团体选举是指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预先受理名称或批准登记的社会团体对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不含聘任)、理事、监事等职务的选举。 第三条社会团体有关选举事项参照本指引执行,可将本指引有关内容纳入本会章程规定。 第四条社会团体选举遵循下列原则: (一)合法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自治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按照各自章程自主组织实施。 (三)民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会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尊重会员的个人意愿,充分听取多数会员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 (四)制衡原则。社会团体选举应当建立选举筹备小组、理事会、会员(会员代表)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财政部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财政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财政部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前期准备 第六条项目开发单位在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信息网络中心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并填写《财政信息化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申请表》(详见附表一)。

第七条验收前提 (一)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 (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 (三)建设项目涉及的系统运行环境、安全、消防等设施已按照设计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并经试运行合格; (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 (五)各类工程设计、施工和竣工图等档案文件完整、准确; (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点运行,并由项目需求单位提交系统功能符合业务需要的说明。 第八条验收依据 (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标准; (二)项目招标相关资料; (三)开发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四)部内相关单位出具的用户报告; (五)测试单位出具的测试报告;

(六)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监理报告; (七)项目合同或协议; (八)业务需求说明书; (九)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第三章验收内容 第九条检查建设情况。主要检查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责任书、合同书等有关文件约定建成,项目建设中发生的重大变更是否获得项目批复机构批准。 第十条检查施工情况。主要检查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安全系统的施工质量。 第十一条检查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 第十二条检查档案资料情况。主要检查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及有关档案,单项设计、施工、监理、集成、验收等技术档案,合同档案,各类标准、管理文件及过程控制文件等档案资料。 第十三条应用系统项目审查内容: (一)功能检查:对软件功能完整性、正确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2018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全)

2018年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1. 计算机的使用部门要保持清洁、安全、良好的计算机设备工作环境,禁止 在计算机应用环境中放置易燃、易爆、强腐蚀、强磁性等有害计算机设备安 全的物品。 2. 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我单位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单位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信息中心负责人批准。 3. 严格遵守计算机设备使用、开机、关机等安全操作规程和正确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允许带电插拨计算机外部设备接口,计算机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向公司信息中心报告,不允许私自处理或找非本单位技术人员进行维修及操作。 4、为加强公司计算机及网络的管理,保障计算机网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5、禁止上班时间在内部局域网或INTERNET网上聊天、游戏、娱乐、购物、证券、收发非工作邮件、浏览与工作无关的信息,禁止从INTERNET网上下载游戏或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工作软件的下载需经IT室系统管理员同意。公司将定期检查每台计算机使用日志,若发现以上情况,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6、每个部门都应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严禁在电子邮件中涉及与泄露公司商业信息,若发现,将提交公司进行严肃处理。 7、设计部应对CAD图纸资料进行严格管理,若因客户需求而将其带出公司须经设计部部长和公司领导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再由CAD图纸管理员统一出图或拷贝方可。 8、在通过INTERNET收发电子邮件时,为防止外界病毒的侵袭,不打开、点击和阅读来历不明的电子邮件,若接到可疑邮件,请自行删除或与IT室联系解决。 9、不得任意删除、修改与安装计算机的应用软件与系统文件。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目的:为规范@@@设计院、@@@中心(以下简称“院”)信息化项目管理,遵循建设程序,推进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院应用系统、网络基础设施和运行软环境等信息化建设项目。 1.3 基本建设原则 1.3.1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从院发展战略的全局出发,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根据业务的轻重缓急和资金技术条件,分阶段、分步进行建设。 1.3.2需求主导, 注重实效。紧密结合院发展战略要求,重点建设院生产、经营、管理中需求迫切、条件具备、效益明显的应用项目,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充分利用已有院内和中国交建的资源,以业务为主线,促进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实现业务协同,探索低成本、高效率的发展模式,提高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1.3.3先进实用,开放扩展。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保证具有较好的先进性、实用性和较长的生命周期。充分考虑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中国交建通检系统要求,使系统具有较强的开放性和扩展性,为技术更新、功能升级、系统对接留有余地。

1.3.4统一标准,保障安全。参照并执行中国交建统一的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进标准的贯彻落实。建立完善的网络与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系统运行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1.4 责任部门:科技与信息化处

2. 管理结构及管理职责 2.1 管理结构 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科技与信息化处、运维中心→业务部门(含子公司、分院)及技术支撑单位。 2.2 管理职责 2.2.1 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在院长统一领导下的信息化建设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审查重大信息化项目,审查年度建设计划和预算,监督检查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 2.2.2 信息化建设工作组负责统筹推进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信息化建设技术方向和实施方式、实施计划,协调业务板块与部门间信息化工作。 2.2.3 科技与信息化处是院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方案审查、招标采购、过程控制与管理、以及成果验收评估,是院年度信息化建设计划和项目预算的归口管理部门。 2.2.4 信息化运维中心是院信息化运维实施部门,负责院日常信息化设备采购、信息系统基础环境搭建以及系统运维工作。 2.2.5 各部门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主办单位,根据院信息化建设规 划和业务需求,负责项目立项申请、需求分析和确认、项目成果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穗民[2013]35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3.01.24 【实施日期】2013.01.24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机制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的通知 (穗民〔2013〕35号) 各区、县级市民政局、市殡葬服务中心: 经市领导同意,现将《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殡葬管理处反映。 广州市民政局 2013年1月24日

广州市骨灰撒海补贴办法 为进一步推广我市骨灰撒海活动,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提倡移风易俗,促进新型城市化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和省政府《关于强化全省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粤府〔2011〕6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领取骨灰撒海补贴的对象为参加由广州市民政局统一组织的骨灰撒海活动海葬先人骨灰的直系亲属或委办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先人在2013年1月1日后死亡,且生前为广州市户籍的; (二)先人生前有意愿参加骨灰撒海活动或直系亲属对海葬先人骨灰无异议的。 本办法所称直系亲属是指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和直系姻亲(配偶的直系血亲)。 委托人是指先人生前依法委托办理骨灰撒海事项的受托人或先人生前的法定监护人。 二、补贴标准 按每具骨灰1000元标准发放补贴。 三、领取补贴所需资料 (一)死者《死亡医学证明书》; (二)死者生前户籍证明;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公司信息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广和应用加快了信息传递速度,提高了办公自动化水平,推动了社会现代化管理进程。为适应现代建筑行业的需要、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计算机信息化管理优势,给公司的经营、生产、管理、决策提供及时、准确的数据,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二航局及公司“十一五”信息化发展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程度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信息化的建设与引进、推广与应用是一项对企业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系统工程。因此,信息化的建设是一项公司全员参与的工作。 第二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的目的是通过对企业的人力、资金、设备、市场、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等原始资料进行动态和静态的数据纪录,然后进行计算、整理、分析,为领导的经营决策提供重要依据,提高企业的决策水平,增强企业应变能力。 第三条计算机信息化应用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和逐步发展公司的计算机信息化应用系统,最终形公司、各职能部门(包括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两级计算机信息化网络系统,成为支持企业施工生产、经营、管理、决策科学化的重要辅助手段。 第四条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项目部等各基层单位的网络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规划与引进、信息设备的调配、整合与开发等均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信息设备(软件)主要包括: (一)网络设备: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MODEN、无线上网卡等; (二)计算机: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 (三)计算机外设:打印机、扫描仪、移动存储设备等; (四)软件:常用软件和行业软件。 第二章组织、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信息化组织是高度集中的组织,在企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规划上是权威性的、有效的组织,是集管理与信息化技术应用于一体的企业管理改善的组织。 页脚内容- 1 -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四川省商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规范信息化建设项目行为,强化信息安全,根据xx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内容包含以下三类:(一)信息化集成类:信息化软硬件集成、信息工程与弱电工程集成; (二)产品采购类:(1)硬件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信息安全设备及空调、UPS电源等数据中心机房专用设备和内存、磁带等材料零件供应及安装;(2)软件产品:标准软件产品、软件用户授权。 (三)服务类:(1)软件开发类:按照业务需求完全或部分定制开发并提供后续服务的项目;(2)外包服务类:将信息系统研发全部或部分外包给专业软件公司,自主研发的信息化项目;(3)维保服务类:硬件设备、软件系统、集成工程项目免费维保期结束后的维保服务采购;(4)设计咨询类:信息化规划、数据中心设计、网络设计咨询、安全检测咨询等。 第三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 1

均需遵守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步实施、小步快走等原则。 第四条集团及子集团、事业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信息化建设均需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实施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成立信息化领导小组,集团董事长任组长,集团总经理及信息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财务中心、审计监察部、信息化办公室、招投标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工作的领导、管理、监督、决策和奖惩。 第六条xx集团设立信息化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办”),负责集团信息化建设总体协调和管理。负责对信息化建设进行立项审批,集团办公室、财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发展策划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察部、集团招标管理办公室、品牌事业部按职责分工,参与信息化建设管理。 第七条信息办负责牵头建立一体化的管理体系及运行机制,对信息化建设进行规划、备案、立项、报批、建设、考核、运维等管理工作,履行以下等职责: (一)根据企业发展及管理需要,拟定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制度; (二)根据集团战略发展、子集团业务战略发展,拟定集团IT规划、子集团业务IT规划; (三)信息化建设项目备案工作,负责信息化合格供方信息 2

民政局信息化项目的公开招投标书范本

千里马招标网https://www.docsj.com/doc/8018826840.html, 龙游县民政局信息化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龙游县民政局信息化项目 项目编号:ZJCT-Z 采购单位:龙游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 二、总则 ······························································································· 三、招标文件 ························································································ 四、投标文件的编制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 六、开标、评标和定标··········································································· 七、质疑和投诉····················································································· 八、授予合同 ························································································ 九、投标响应无效条款···········································································第三部分招标需求··················································································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第五部分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六部分评标办法及开评标程序··························································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穗民[2015]224号 【发布部门】广州市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5.08.07 【实施日期】2015.10.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 (穗民〔2015〕224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区民政局,全市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工作,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业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广州市民政局 2015年8月7日

广州市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社会组织诚信自律,规范社会组织信息公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信息,是指已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在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社会组织状况的信息。 第四条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应当合法、真实、及时、准确、有效。公示的社会组织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五条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推动、监督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建设社会组织信息公示系统,提供操作便捷的检索、查阅方式,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索、查阅社会组织公示信息;负责在市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具体工作。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区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具体工作。

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汇编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战略,以信息化带动管理现代化,提升公司管理水平,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四条综合部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二)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 (三)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 (四)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0A系统)建设、运营、

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五)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六)负责公司硬件、网络设备维护维修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的职责是: (一)保证公司信息化工作任务在本部门的执行; (二)上报本部门年度信息化需求; (三)负责本部门所使用的信息化设施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 理工作。 第七条信息化人员管理: (一)对信息技术管理机构实行定岗、定编、定责,明确各岗位的人员素质要求; (二)建立重要岗位的双人负责制,并加强对单人单岗的监控; (三)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重要岗位应签订保密协议书; (四)建立信息技术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系统管理

第八条服务器管理 (一)公司所有信息化系统涉及到的服务器主机应按照国家服务器设备的管理标准,保障服务器主机在合适的环境中运行。 (二)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运行进行监控,依据服务器资源的占用情况,及时对服务器进行调整。在必要的情况下,信息化管理员对服务器主机的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升级,安装补丁程序。 第九条计算机管理 (一)综合部负责公司各类计算机、工作站及相关设备的维护、升级管理。 (二)综合部每年初应根据需求,对存在故障无法解决、设备老化、市场无配件更换的老旧计算机设备进行集中统计并上报备案。 (三)在未经综合部许可的情况下,各计算机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 (四)计算机设备出现故障,相关知情人员必须及时报告综合部,由综合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文件类型程序文件版本 文件等级内部公开页码 1 / 11 拟制何小春审核闫书元批准杨战兵制定部门科技管理部生效日期 1.目的和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信息化软件研发管理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目的是提高软件质量和软件开发项目的可控性。 2.定义 质量控制小组:负责软件项目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设计、开发、实施全过程管理。 3.软件开发的基本流程:

拟制何小春 3.1软件需求提出 3.1.1需求提出 业务部门经过内部评估后,填写《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见附录A),由业务部门领导、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的《业务调整/开发需求申请表》报科技管理部。 3.1.2技术评估 科技管理部从技术实现路线、开发方式、风险评估等方面组织对需求的技术评估;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3.1.3管理评估 科技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从业务流程、内控管理、业务职责等方面进行管理评审,并在《业务调整/开发评审表》填写相关评审意见。 科技管理部在综合技术评估和管理评审意见、提出项目建议意见,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信息化室指定项目负责人组建开发小组,负责开展相应的优化改进和开发工作,指定质量控制人员组建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开发过程的质量控制、组织过程评审和项目验收等工作;相关单位应做好测试及应用推广等工作。 3.2软件的需求调研和分析 3.2.1需求调研 业务部门主导,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调研,协助业务部门进行需求收集工作。 3.3软件的需求分析 业务部门和开发小组共同参与,认真分析、理解相关的业务管理流程及要求,使需求分析符合实际,最终由开发小组编写《软件需求说明书》(见附录B)。由质量控制小组小组评审内容,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软件开发的设计方案和测试方案 开发小组根据软件需求说明书,进行《开发设计方案》(见附录C)及《测试方案》(见附录D)的编写,由质量控制小组组织评审,给出“通过”和“不通过”的结论。 3.3.1设计方案 基本设计概念和处理流程、系统功能模块图,系统数据结构设计,接口设计等。 3.3.2测试方案 概述该测试的目的、任务、环境、方法等。 3.4软件的实施(编程和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项目负责人分配开发任务,软件开发人员负责编码、单元测试、集成测试。 3.5软件的系统测试 测试人员根据《测试方案》进行测试,测试完成后,将系统BUG以文档形式反馈开发人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我校信息化项目,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信息化建设项目与服务项目,包括涉及经费投入的软硬件采购及建设、服务采购,以及不涉及经费投入的信息化项目。 第三条项目管理机构为项目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及预算; 2.规范项目建设流程,组织、指导、监督项目管理工作; 3.确定、管理和评价项目经理与产品经理(按需配备),并监督其履行职责。 第三条业务部门是信息化项目需求部门,负责需求分析、验收与交付等相关工作。 1.填写《信息化项目预算申请表》(附件二),申报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及预算; 2.由项目经理协助梳理需求,形成《信息化项目需求说明书》(附件七),填写并提交《信息化项目启动申请表》(附件三); 3.项目尾期配合完成《用户试用报告》(附件五),以提高项目用户体验度。 第三条项目经理主要职责如下: 1.向PMO负责,承担整体项目管理工作,积极完成项目需求分析、执行、推进、交接验收、总结评价工作,并按时提交各阶段所需材料。

2.按照学校招标及合同要求,起草标书技术内容和签订合同; 3.监督项目符合网络或系统安全相关规定,并按规定执行项目开发与验收。 第四条信息化项目管理流程: (一)项目计划。PMO收集、初审、整理业务部门《信息化项目预算申请表》,组织研讨并上报下一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及预算。 (二)项目立项。 1.业务部门向PMO提交《信息化项目启动申请表》,PMO组织审核确认后推荐项目经理。 2.项目经理协助业务部门作出详细项目需求并形成《信息化项目需求说明书》;然后根据需求形成《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书》,PMO 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审批。 3.若项目由第三方负责实施,项目经理按照采购合同规定起草合同;建设合同议价工作由学校办公室组织,服务合同议价工作由PMO 组织。 (三)项目执行。项目经理严格按《信息化项目立项申请书》和合同规定,统筹项目执行质量与时间,项目执行中如有调整,由项目经理发起项目变更。PMO进行整体工作监督。 (四)项目验收交付 1.项目实施完成,PMO审核认定符合交付验收条件后,项目经理向PMO提交《信息化项目验收申请表》。 2.PMO审核材料后启动项目交付工作,协调确定项目接收人(业务部门或运维部门)并严格按合同规定接收所有需交付的成果(技

市民政局信息化工作总结

市民政局信息化工作总结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xxxx年,我局的信息化工作在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科室、下属各单位的努力推进下,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契机,大力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局网站建设维护,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xxxx年我局信息化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科学部署年度信息化工作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民政信息化建设工作,对信息化工作进行统一研究、部署、协调,确保局内外网站专人维护,电子政务网规范运行,政务公开及时到位,网络咨询按时答复。另外,还在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镇民政办设立信息工作信息员,落实责任,切实抓好

信息化工作。 二、积极主动,认真开展信息化工作 1、局门户网站更新及时,民政窗口得到延伸 我局网站自2007年正式开通以来,不间断地进行维护工作,定期添加新闻、照片等内容,及时更新民政动态信息,专门开辟“慈善救助明细公示”,每月对当月慈善救助情况进行公示。xxxx年,局网站新增民政信息132条、新闻图片29张、办事指南1则、公告信息10篇。局网站是我市民政工作在网络的延伸窗口,更好地服务了民政事业,对提升民政形象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2、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民政工作透明度加强 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及时、主动在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各类信息。xxxx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概况类的信息3条,占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6条,占10%;规划计划类的信息3条,占5%;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48条,占80%。信息的公开,不仅增加了民政工作的透明度,为群众关注民政工作提供了一个平台,更是促进民政人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3、咨询答复按时细致,民政服务更显贴心化 xxxx年度,政府网在线咨询160条,局长信箱咨询20条,12345便民服务热线办文单40件,主要涉及优抚安置、救济、村(居)委会选举、婚姻登记等方面,均按期及时答复,使咨询者不出家门就能得到满意的答复。网络、电话咨询拉近了政府和百姓的距离,更加便捷、有效,而及时、详尽的答复更是为提问者排忧解难,更显贴心化服务。 4、下属单位网站建设,特色服务展现亮点 局下属市社会福利院、市儿童福利

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 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项目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和资源共享,避免盲目投资和重复投资,规范信息化项目建设程序,根据国家及陕西省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有关规定,结合《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信息化建设项目,是指为提升公司竞争力,增强市场应变能力,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内控能力和工作效率,以计算机、通信、网络、信息安全、安防监控和软件技术及其他现代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的基础设施、自主研发、引进试点、推广完善、运行维护等列入或调整入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信息化建设项目综合计划的所有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建设部门是指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各部门和输油处。建设单位或业务部门负责提出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立项申请,组织或参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本办法所称项目审批部门是指公司信息中心。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建设单位提出

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审批,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最高领导和决策机构,下设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审批信息化总体目标;负责审批信息化发展战略;负责审批信息化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和预算;负责审批重要的信息技术政策和规定;负责审批和确认项目的优先级;负责解决战略性问题和冲突。 第四条公司信息中心是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相关决定;负责信息化战略项目直接控制;参与对非战略性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支持;负责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监管和考核;负责信息化建设项目设计、投资、计划的审查;负责编制和分派年度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公司所属各部门是本部门信息化项目组织建设和运营维护部门。负责提出并确定信息技术需求;负责或参与编制和确认技术解决方案;负责编制项目预(估)算;负责对经公司审批并分派的项目的组织、管理和建设;负责对本部门信息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负责对最终使用单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第二章建设管理 第六条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管道运输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应确定项目实施机构和项目责任人,并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责任人应向项目审批部门报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建设进度、概算控制等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主管领导应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及运行管理等负总责。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Microsoft-Office-Word-文档

公司信息化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提升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信息化规划是公司一段时间内信息化建设的总体框架,是各部门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唯一依据。 第三条信息化规划主要分为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 第四条信息化规划编制原则 (一)紧贴公司战略 (二)远近结合,以近为主原则 (三)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避免重复建设、集约化、精益化原则 (五)技术先进、适度超前、实用为主,符合实情原则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两化融合管理委员会职责 决策公司信息化发展方向,审批信息化五年规划和信息化年度计划及投资预算。 第七条运营改善部职责

(一)运营改善部是公司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立项、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组织成立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该工作组组长由公司运营改善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由运营改善部相关专业及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业务部门信息化工作联系人 组成。 第八条公司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职责 (一)负责开展信息化规划及投资预算编制工作。 (二)负责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中的组织与协调。 (三)负责年度信息化规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的编制。 (四)负责信息化前期项目储备库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信息化建设相关部门职责 (一)负责配合信息化规划编写过程中的需求调研、专题讨论及阶段评审工作。 (二)提报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 (三)对本部门信息化项目出具项目实施评价报告。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库的建立 第十条每年八月初,各部门依据公司信息化五年规划建设框架,汇总本部门信息化建设需求并向信息化规划编制工作组提出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申请模板见附件一)。信息化项目入库申请的基本原则为: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doc

附件: 信息化项目管理制度 1总则 1.1 目的 为规 **** 集团公司新建、扩建、改造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实施管理,保证项目 质量,顺利交付,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自行承建或由外部供应商承建的新建、扩建、改 造、升级和优化的信息化项目的管理。 1.3 信息化项目分类 集团公司信息化项目分为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和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信息 化基础设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支撑信息化应用的网络线路、交换设备、安防 监控、视频会议、调度、行政通信设施等;信息化应用系统项目包括但不限 于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1.4 承建单位资质 由外部供应商承建的信息化项目,承建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承担信 息化项目的人员、财力、物力等各项基本条件,且具有承担相关项目的优势 条件,非特殊批准,原则上不允许转包分包。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4.1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4.2 从事本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三年以上。 1.5 职责 1.5.1 信息中心 1.5.1.1 负责集团公司提出的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1.5.1.2 协助配合各单位组织建设实施的信息化项目; 1.5.1.3 协助各项目提出单位整理项目技术需求; 1.5.1.4 负责审核信息化项目技术协议或实施方案; 1.5.1.5 负责信息化项目执行过程中涉及技术方案问题的协调解决; 1.5.1.6 参与信息化项目的验收确认工作。

1.5.2 项目提出单位 1.5. 2.1 负责整理信息化项目技术需求; 1.5. 2.2 负责编制信息化项目技术协议或实施方案; 1.5. 2.3 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工作; 1.5. 2.4 负责组织信息化项目的验收确认工作,确认合同完成。 1.5.3 项目承建单位 1.5.3.1 负责编制所承建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技术方案; 1.5.3.2 按照确认后的技术方案组织项目的实施; 1.5.3.3 按合同约定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1.5.3.4 按时向项目委托方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1.5.3.5 负责完成验收所需的有关材料。 1.5.4 企管部 1.5.4.1 参与项目工作,为项目提供制度保障,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相关建议与 制度资源支持; 1.5.4.2 协助解决项目进程中所涉及的组织机构、职责分配及制度流程的优化调整 问题; 1.5.4.3 协调项目实施中各部门的业务流程优化和改进; 1.5.4.4 协助项目小组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为公司后续信息化系统建设积累管理和 实施经验; 1.5.4.5 配合信息中心制定和完善项目交付之后的运行管理办法,保障信息化系统 的正常运行使用。 1.5.5 其他相关业务单位 1.5.5.1 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过程,提出信息化需求,优化和改进本单位的业务流程; 1.5.5.2 积极配合项目组的工作安排,按下达计划任务确保及时完成项目所需工 作; 1.5.5.3 项目交付之后,严格遵守信息化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保障信息化系统的正 常运行使用。 2管理容 2.1项目立项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 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

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 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 (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技术保障部对

最新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 第N 版签发: 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 1 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化项目的管理,遵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制度执行,严肃项目管理流程及明确职责分工,保证信息化项目建设可控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运营管控、战略管控类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财务管控类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关管理文件。 2管理原则 2.1信息化项目由各单位提出,运营管理部审核,公司审批同意后,报公司批准。 2.2信息化项目管理过程分为规划、计划(含项目建议书)、立项、设计、实施、验收、后评估等阶段。 2.3信息应用系统的使用和改善按《公司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3定义 3.1信息化项目是指公司信息化建设或改造工程中的信息网络及其基础设施、信息资源系统和信息应用系统的新建、升级、改造工程。 3.1.1信息网络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处理、

传输、交换和分发的计算机网络系统。 3.1.2信息资源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资源采集、存储、处理的资源系统。 3.1.3信息应用系统是指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手段建立的各类业务管理的应用系统。 3.2信息化项目的归集按渠道分为技改和科研项目。 3.2.1技改类项目是指通过信息化项目而形成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项目。 3.2.2科研类项目是指通过对信息网络系统、信息资源系统及信息应用系统进行技术创新和软件开发而形成的项目。 4 职责分工 4.1运营管理部是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4.1.1制定和修改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制订和引用信息化相关标准,日常管理和协调信息化相关工作。 4.1.2编制信息化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并组织审核及申报。 4.1.3总部信息化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和预算控制。包括总部信息化项目结题验收,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编制,项目审计所需的各项文件资料的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总部信息化项目实物管理。 4.1.4子公司信息化项目年度计划及计划外项目审核,项目预算核准及公司归集的预算平衡,项目的立项审核和后评估跟踪管理。 4.1.5信息化项目中知识产权的管理。 4.2经营财务部是公司信息化项目的财务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4.2.1制定、修订信息化项目财务核算管理流程。 第2 页共35 页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