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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节能管理制度

电厂节能管理制度
电厂节能管理制度

节能管理制度

生物质发电厂节能管理制度(试行),2014年1月13日颁布实施目录

1目的 (1)

2适用范围……………………………………………………. .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1)

4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1)

4.1节能指标管理 (2)

4.2运行管理 (3)

4.3机组经济调度 (3)

4.4设备检修 (4)

4.5热力实验管理 (4)

4.6燃料管理 (4)

4.7用水管理 (5)

4.9节能宣传和培训 (5)

4.10奖惩 (6)

5检查与评价 (6)

6反馈 (6)

1 目的

为了建设本质安全型、质量效益型、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谐发展型的“五型企业”;持续改进机组能耗指标,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自然热电公司的节能降耗工作。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 能源:指燃料、燃油、电、水、汽以及机组运行和正常维护所需的辅助消耗能源和原材料等。

3.2 标准煤:折合可燃基低位发热量为29271kJ/kg(或7000kCal/kg)的煤种。

3.3 供电煤耗:指电厂每向电网供一千瓦小时电量所耗用的标准煤量

(g/kWh)。

3.4 厂用电率:发电厂发电消耗厂用电量占发电量百分数。

3.5 发电综合水耗:指汽轮发电机组每发一度电能所耗用的新鲜水量

(kg/kWh)

3.6 全厂热效率:指火电厂与发电量相当的总热量占发电耗用热量的百分比。

3.7 锅炉效率:指锅炉有效利用热量与燃料带入炉内热量之比,通称为正平衡效率。

3.8 汽轮机组热耗率:指汽轮发电机组每发一度电所消耗的热量。

4 执行程序及管理要求

节能管理贯穿电力基建、生产、经营全过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和可持续发展力的一项重要工作。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节能工作,节能有关管理人员应积极推动企业节能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以提高设备的经济运营水平。

4.1 节能指标管理

4.1.1 根据机组设计值、电力市场需求、机组检修安排、设备运行条件等,确定综合能耗考核定额,核定节能考核指标,作为评价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内容。机组能耗设计值由公司根据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报告提出,公司审核、确认并动态更新。

4.1.2 公司应根据下达的综合能耗考核定额及单项经济指标,对节能管理工作的重点要求,制定本企业节约能源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4.1.3 充分发挥节能管理网的作用,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节能管理工作。基建、生产、经营财务等各部门,互相配合,逐项落实节能规划和实施计划,将能耗指标依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岗位。

4.1.4 坚持节能技术监督标准,根据节能分析和耗差分析原理,对照检查本企业的工作,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4.1.5 在统计、分析和考核发电量、供热量、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综合指标外,还应根据本企业具体情况统计、分析和考核锅炉效率、汽轮机热耗、辅机单

耗、汽温、氧量等项机组运行小指标。通过认真开展小指标的考核和竞赛,保证大指标的完成。

4.1.6 生产运行部应按照节能技术监督的规定,每月报送一次机组能耗指标。供电煤耗以正平衡计算、反平衡校核,月底盘燃料。正平衡计算和反平衡校核偏差应在2%以内,如果偏差超出或月底盘料调整过大,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说明,并征得公司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同意。

4.1.7 积极参与全国生物质能机组协作活动,参加机组竞赛评比活动,密切关注上一年度中国生物质电力行业机组能耗指标排名情况。

4.1.8 能源计量是节能工作的基础。生产和非生产用能应严格分开,按月抄表或者自动计量。燃料、油、汽、水、电计量表计的配置和管理,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办法和要求执行。能源计量装置的选型、精确度、测量范围和数量,应能满足能源定额管理的需要,并建立校验、使用和维护制度。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和周期受检率应达到100%,计量检测率应达到95%,计量人员应持证上岗。

4.1.9 电厂的规划和设计应考虑机组的经济运行,针对调峰、低负荷运行、季节性运行等特点进行优化设计,使机组在各工况下效率最大化。

4.1.10 机组在设计及安装时,应设必要的设备性能试验测点,完善能源计量表计,以保证机组性能试验数据的完整、可靠。新机组在投产半年内,应按照原部颁《电厂基建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的要求,做好各项试验工作,并编写设备性能考核试验报告,为电厂长期运行提供准确的原始数据,并为机组能耗指标的管控提供依据。

4.1.11 电厂的规划和设计应把节水作为一项重要的技术原则,采用先进技术降低电厂水耗和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4.2 运行管理

4.2.1 公司制定运行指标竞赛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指标竞赛活动,同时对指标竞赛进行相应奖励,奖励金额应不少于运行部门工资总额的5%。

4.2.2 改善优化运行操作技术,节约点火用油和助燃用油。应根据锅炉类型和运行条件,制定耗油定额,并加强管理,认真考核。

4.2.3 参照机组的设计值或热力试验后获得的最佳运行曲线,优化运行方式,在运行中监视并分析机组的主要经济指标,并及时进行调整,不断提高机组效率。

4.2.4 优化机组启动、停运方式,科学制订不同状态下机组启动、停运技术措施和方案,合理安排启停过程中的辅机运行方式,做到安全、节能。

4.2.5 对于季节性运行设备和系统,要根据实际气温的变化,及时调整运行方式。

4.2.6 凡燃烧非单一秸秆的生物质热电企业,要落实配料责任制。根据不同秸秆品种及锅炉设备特性,研究确定掺烧方式和掺烧配比例。

4.2.7 运行人员要及时掌握入炉燃料的的变化,根据秸秆品种及炉膛燃烧工况,及时调整燃烧。经常检查各项参数与额定值是否相符,如有偏差要分析原因并及时解决。凡影响燃烧调整的各项缺陷,要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及时消除。要按照规程规定及时做好锅炉和灰工作,以使锅炉经常处于最佳工况下运行。

4.2.8 保持汽轮机在最有利的背压下运行,每月进行一次真空严密性试验。当机组真空下降速度大于300 Pa/min 时,应检查泄漏原因,及时消除。

4.2.9 保持高压加热器的投入率在95%以上。保持高压加热器旁路阀门的严密性,使给水温度达到相应值。要监督各级加热器的端差,使回热系统保持最经济的运行方式。

4.2.10 加强化学监督,搞好水处理工作,严格执行锅炉定期排污制度,防止锅炉和凝汽器、加热器等受热面以及汽轮机通流部分发生腐蚀、结垢和积盐。

4.3 机组经济调度

4.3.1 要在满足电网调度要求的基础上,确定多台机组的调度方式,研究电、热负荷等多联产的合理分配,实现经济运行。

4.3.2 通过试验编制主要辅机运行特性曲线,在运行中特别是低负荷运行时,对辅机进行经济调度。

4.4 设备检修

4.4.1 加强设备管理,搞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结合设备检修,定期对锅炉受热面,汽轮机通流部分、凝汽器和加热器等设备进行彻底清洗以提高热效率,使设备长期保持最佳状态。

4.4.2 加强机组内漏阀门和渗漏点治理,在机组检修前后对渗漏点、内漏阀门的治理进行检查评价,特别是主蒸汽、再热蒸汽、高低压旁路、抽汽管道上的疏水阀门、高加危急疏水阀门、给水泵再循环阀门等;及时检查和消除锅炉漏风。保持炉膛及尾部受热面清洁,提高传热效率,安装并正常使用吹灰器,并加强维护。

4.4.3 保持热力设备、管道及阀门的保温完好,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努力降低散热损失。当周围环境低于25℃时,保温层表面温度不得超过50℃。当周围环境高于25℃时,保温层表面温度与周围环境温差不应超过27℃。保温效果的检测应列入新机移交生产及大修竣工验收项目。当年没有大修的机组,也应对保温普测一次;对炉顶及炉墙严密性差的锅炉,应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或改造原有结构的措施予以解决。

4.4.4 锅炉应进行优化燃烧调整试验,对粒度及其分配均匀性,一次、二次风配比及总风量,合适的床温床压等进行调整试验,制订出针对常用炉前煤种在各种负荷下的优化运行方案。

4.4.5 开式水冷却塔按规定做好检查和维护工作,结合机组检修进行彻底清理和整修,清理淤泥,更换破损填料、吊杆、淋水碟。并应采用高效淋水填料和新型喷溅装置,提高冷却效率。

4.4.6 利用机组检修机会进行空冷凝汽器的清洗和查漏工作,提高系统的清洁度和真空严密性。

4.5 热力试验管理

4.5.1 加强热力试验工作,建立健全试验组织,配备必要的试验人员和试验器材。

4.5.2 按照《机组能耗诊断工作标准》开展能耗诊断工作. 通过能耗诊断明确耗能的平衡与分布情况,摸清设备底数,发现、挖掘节能潜力,优化机组运行方式,提供设备节能改造方向。机组能耗诊断一般应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机组能耗诊断应一个大修期进行一次,一般安排在机组大修前进行,诊断报告应在工作完成后30 天内报公司设备处备案。

4.5.3 机组检修前后要进行锅炉效率、汽机热耗前后对比试验及其他各种特殊项目的试验,并编写试验报告,作为设备技术改进和经济调度的依据。其中A 级检修试验报告要在修后一个月内报公司设备处备案。

4.5.4 按照节能技术监督的管理要求,加大节能监督指标的管理力度,通过热力试验工作进行检测、试验、监督工作。

4.6 燃料管理

4.6.1 按照燃料管理制度要求加强燃料管理工作,搞好燃料的计划管理、调运验收、收发计量、混配掺烧等项工作,提高计划内燃料到货率,抓好燃料检斤、检质和取样化验工作,对亏吨、亏卡的部分,要会同有关部门索赔追回。

4.6.2 加强贮料场的管理,合理分类堆(存)放,对贮存的树皮、木板、花生壳、麦秆等,要定期测温,按取旧存新的原则防止自燃和发热量损失。

4.6.3 按规程规定做好入炉原料、入厂秸秆取样、制样、化验工作。用于秸秆化验的样品,应保证取样的代表性,并按规程规定进行工业分析。

4.6.4 到厂燃料必须使用电子磅逐车计量。按规定做好入厂原料、入炉原料计量装置校验,确保入厂原料、入炉燃料量计量准确。

4.6.5 料场盘点应每月进行一次。

4.6.6 公司料损指标规定如下:料场存损率(每月的贮存损失)在日平均存料量的0.5%以内;热量损失(入厂秸秆与入炉燃料的发热量差)应小于

0.3MJ/kg。存损超过规定时,应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公司。

4.7 节约用水管理

4.7.1 加强用水的定额管理和考核,采取有效措施,根据厂区水量和水质条件进行全厂的水量平衡,并以此为准进行运行控制和调整,全厂水平衡工作每三年进行一次。

4.7.2 全厂主要工业用水、生活用水用户应按照标准安装配备计量表计,并按照国家标准及时进行定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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