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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三个制度【最新版】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三个制度【最新版】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三个制度【最新版】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三个制度

目前,在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初步构建起以落实政府宏观监督、调控原则为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以招标投标制和建设监理制为基本服务体系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基本格局(“三制”)。已初步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建筑市场体系,市场秩序总体较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基本上得到贯彻落实,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逐渐受到普遍重视,工程项目的法人机构及参建各方的行为也逐步走上规范化的道路。下面水利老炮(公众号水利杂坛)分为大家介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项目法人制

(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概述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的目的是要落实项目建设责任主体,实行政事、政企分离,实现政府对工程建设的有效监督管理,用好、管好工

程建设资金,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转变项目建设与经营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实现我国建设管理模式与国际市场接轨,在项目建设与经营发展全过程中运用现代企业制度进行管理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改革。以项目法人责任制为核心的建设管理“三项制度”改革,对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项目法人作为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在项目建设管理和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及其他建设管理制度能否得到落实,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关键在项目法人。

(二)项目法人的组建和基本条件

⑴项目法人组建

项目法人对项目建设的全过程负责,对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

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施工准备工程开工前完成项目法人组建。组建项目法人要按项目的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备案。

按照相关规定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

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即项目责任主体),任命法人代表。流域管理机构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报水利部备案。

地方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并报上级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地方大型水利工程项目由项目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或其委托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建项目法人,任命法定代表人(简称法人代表)。

新建项目一般应按建管一体的原则组建项目法人。

⑵组建项目法人需上报材料的主要内容:

项目主管部门名称;项目法人名称、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技术负责人姓名、年龄、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程建设简历;机构设置、职能及管理人员情况;主要规章制度。

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项目法人的组织机构和人员应与所承担水利工程的规模、重要性

和技术复杂程度相适应。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定员编制,按照水利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法人代表应为专职人员。法人代表应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有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行政机关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不适合担任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法人代表,在国家有关部门的多个文件中均有明确规定或者强调。)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负责过中型以上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能独立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人员结构合理,应包括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大型工程的项目法人机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10%,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总人数的25%,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一般不少于总人数的50%;中、小型工程项目法人具有各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比例,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参照执行。凡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的建设项目,其项目法人单位人员编制、机构设置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三)项目法人和现场管理机构的职责

⑴项目法人的职责

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的工程质量、工程

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负总责,并对项目主管部门负责。

项目法人在建设阶段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审核、申报等工作。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主要行政及技术、财务负责人。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主体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负责与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好工程建设外部条件。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并签订有关合同。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生产安全和工程建设责任制情况等。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计划、相应的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负责组织编制竣工决算。负责按照有关验收规程组织或参与验收工作。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⑵现场建设管理机构职责

现场建设管理机构是项目法人的派出机构其职责应根据实际情

况由项目法人制定,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协助、配合地方政府征地、拆迁和移民等工作。组织施工用水、电、通讯、道路和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及必要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的建设。编制、上报年度建设计划,负责按批准后的年度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禁止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项目法人与参建各方签订的合同进行合同管理。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按时办理工程结算。组织编制度汛方案,落实有关安全度汛措施。负责建设项目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工作。按时编制和上报计划、财务、工程建设情况等统计报表。按规定做好工程验收工作。负责现场应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招标投标制

招标投标定义:招标投标是一种国际上普遍运用的、有组织的市场交易行为,是贸易中的一种工程、货物、服务的买卖方式。在这种方式采购中,买方(招标人)通过事先公开的采购要求,吸引众多的卖

方(投标人)平等参与竞争,按照规定程序并组织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专家对众多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从中择优选定中标人。其实质是买方穷其办法选择卖方的过程。

(一)与招标投标有关的法规制度

国家及其有关部门已颁发的法律、法规和主要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613号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国办发[2000] 34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水利部等八部门第2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计委、水利部等七部门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4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第5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1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计委第12号令)《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1 8号令)《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9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利部第14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管理暂行

规定》(水建管[1998) 481号),后以《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水建管[ 2005]304号)替代《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 2002]585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 2002]587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标底编制指南》(水建管[2003]120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暂行规定>(水建管[2006] 38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审计办法>(水审计[2007]560号)《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 1531号)《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水建管[2009) 629号)《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法规(2010) 15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二)依法要求招标的具体范围和标准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规定,符合下列具体范围并达到规模标准之一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⑴具体范围: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

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⑵规模标准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括号中的数字为省人大公告第54号规定);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招标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⑴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⑵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但必须按一定的程序经审批部门审批。

(四)招标组织形式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新出台的《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则放宽到招标前完成核准。

招标的组织形式有两种:

自行招标代理招标

(五)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的一般程序

招标前,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报告备案(以各省水利厅将其作为核准事项进行管理);编制招标文件;发布招标

信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按规定日期,接受潜在投标人编制的资格预审文件;组织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核;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对招标文件有关问题进行澄清,并书面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组织成立评标委员会,并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在规定时间和地点,接受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组织开标评标会;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总结报告;发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并与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

近两年,各地较多地采取了资格后审方式,目的是为了减少一次资格审查专门会议,但这种方式也增加了开、评标阶段不确定因素以及由此导致的招标失败的风险。

(六)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

国家发改委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进行行政监督。

内容包括:

接受招标人招标前提交备案的招标报告;可派员监督开标、评标、

定标等活动。对发现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接受招标人提交备案的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总结报告。

(七)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应于开标前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入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的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名单中确定,我省实行的是省统一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或者直接确定的方式。一般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特殊情况下,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

建设监理制

建设监理制定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批准的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建设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实行的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进行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按照合同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工期和质量,并协调建设各方的工作关系。(三控制,一协调,两管理)

(一)监理机构的基本职责与权限

应包括下列各项:

协助发包人选择承包人、设备和材料供货人。审核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并报发包人批准。核查施工图纸并签字、盖章。对施工图设计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审批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

计划等。审核变更,签发变更通知。变更超出监理合同约定的权限范围时,在签发变更通知前,应经发包人同意。签发开工令(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和整改通知。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检验施工项目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处置施工中影响或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检查、监督工程施工进度,签认完工时间。审核工程计量和签发工程付款证书。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项。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和最终付款证书。主持施工合同各方之间关系的协调工作。解释施工合同文件。

(二)监理基本工作程序

签订监理合同,明确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责权。依据监理合同,组建现场监理机构,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熟悉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和监理合同文件。编制项目监理规划。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编制各专业、各子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实施施工监理工作。督促承包人及时整理、归档各类资料。参加验收工作,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工程保修责任终止证书。结清监理费用。向发包人提交有关档案资料、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向发包人移交其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和设施设备。

(三)监理工作主要方法

现场记录(日志)。监理机构认真、完整记录每日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和材料、天气、施工环境以及施工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发布文件。监理机构采用通知、指示、批复、签认等文件形式进行施工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旁站监理。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项目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检查、监督与管理。巡视检验。监理机构对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跟踪检测。在承包人进行试样检测前,监理机构对其检测人员、仪器设备以及拟订的检测程序和方法进行审核; 在承包人对试样进行检测时,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确认其程序、方法的有效性以及检测结果的可信性,并对该结果确认。平行检测。监理机构在承包人对试样自行检测的同时,独立抽样进行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协调解决。监理机构对参加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关系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进行调解。

(完整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公司总监负责全面领导工作,安全事务部经理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安全事务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副总监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 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

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安全事务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部门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不扰民措施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 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 (2018年8月28日)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必须执行的,今天,我就结合质量考核、新政策、农垦实际,和大家一起温习一下建设管理程序,重点是下去检查,怎么检查,检查什么,使垦区建设管理工作更趋程序化、规范化。 一、项目法人主要完成的事项 1、项目法人组建。小水就是农场,大水就是灌区管理站或新成立的建设管理处,要有正式文件明确技术负责人和内设机构(综合、技术、质量、安全、财务等)。 2、质量与安全终身责任制。落实责任制,厅里规定逐级签订责任状,如站长、副站长、部门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逐级签订;在明显部位设置标牌,公示质量责任主体和主要责任人,要求未竣工建筑物工程全部设置(一般大理石的)。 3、管理制度。是内控的一种手段。包括招标制度、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检查制度一定要包括强制性条文的检查,全称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利工程部分(2016版),这是严格执行的,也是行业检查新的重点。 4、应办理的手续。一是项目法人在工程开工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二是及时报送开工备案手续(行政许可取消下水利部下的通知变成备案);三是主体工程开工前应将项目划分表及说明书面报质量监督机构,项目划分进行调整时应

重新报送质量监督机构;主体工程开工初期应将单位工程外观质量评定标准及标准分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四是将法人验收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五是重大设计变更文件应按原报审程序报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批;六是质量缺陷备案表应及时报送质量监督机构。 5、主要责任履约。项目法人应对施工、监理等现场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变更进行审批,要求双方以正式文件形式履行;一般设计变更文件由项目法人组织审查确认后实施,并报项目主管部门核备,必要时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设计变更文件批准后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按相关规定要求组织(或委托监理)对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等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是工程结算、质量保证金退还的依据,如一个标段只有一个单位工程,可以把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合并进行。 6、参建单位检查。项目法人与参建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要使用行业合同文本;对参建单位的检查包括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要有书面材料,检查组和被检查单位要有签字,有整改回复。积极推进项目法人抽检,大水工程必须执行三检制。 二、设计单位主要完成的事项(检查设计单位,检查什么) 1、现场服务体系建立。规定:勘察设计单位应结合工程实际设立现场设计代表机构或派驻设计代表,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设计代表,要有委派函;建立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审核、会签批准等内部制度;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

物资管理制度.doc

物资管理制度 编制部门 财务物资部 物资管理制度 编制 编制日期 2009.12 审核 编号 批准 版本/修订 生效日期 1、总则 为了进一步做好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管理行为,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2、产品包装管理规定: 2.1为了规范产品包装管理,使其合理消耗,减少损耗,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2本公司的包装材料是指本公司使用的各种规格型号的纸箱、纸桶、铁桶、编织袋、内衬袋、太空袋、托盘和标贴等。 2.3每月的29日至次月的28日为一个考核月度。具体规定如下: 2.3.1仓库根据上月的包装材料耗用量及时制订合理的包装材料库存定额,并规定库存上、下限。并及时编制包装材料《购买申请单》报营销部。 2.3.2营销部及时采购。所有包装材料及时验收入库。验收纸箱时,其重量只能正偏差。 2.3.3标准化车间每日估算包装产量,开具领料单领用塑料袋、编织袋、纸箱、扎带和标签等(早、中班白天领取)。领料单需经车间负责人签字或经车间负责人授权的班长签字。包装材料领回后,标准化车间应妥善保管,按实际需求发放给班组,确保无流失、无损坏。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包装材料质量问题要及时到仓

库调换。当天多余的标签要立即送回仓库,标签要确保无一张流失。仓库建立健全包装材料台帐,并及时做好记载。 2.3.4标准化车间及时将因改包而确无使用价值的包装材料送仓库回收场地。各合成分厂领用原料,其包装材料要及时送仓库回收场地。回收库应验收回收包装材料破损程度,分别堆放,并认真记好回收帐,各分厂(车间)人员当场签字确认。变价处理由供销公司开单、财务物资部开票和监督。 2.3.5每月底,成品库做好成品入库统计工作,填好成品入库统计表,计算成品包装材料数量;包装材料库做好包装材料发放统计工作,填好包装材料领用统计表;原料仓库填好原料领用统计表,计算原料包装材料数量;废品回收人员填好包装材料回收统计表和包装材料处理统计表;标准化车间做好改包装通知单统计工作,填好改包统计表,并经质保部审核。上述报表报考评小组。 2.3.6营销部开单员,必须做到规范操作,所有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在发货时原则上不留零星,特殊情况与客户协商,做到上批不清、下批不发,对因发货原因造成的零星积压或重复上机引起的包装材料损失负责。财务物资部原则上不准预开票,如确需预开票,需经分管负责人或总经理批准,并做好预开票批准手续。 2.3.7在库纸箱(在领用前)的破损、受潮等由仓库保管员承担损失;在库成品,因包装破损、受潮引起的改包等损失由保管员承担。 2.3.8规定内衬塑料袋为双层,如发现内衬塑料袋为1根或客户投诉内衬塑料袋为1根,罚标准化车间2000元/次。内衬塑料袋和我织袋的损耗必须小于千分之一,扎带损耗必须小于百分之一,纸箱、纸桶、铁桶、太空袋、托盘的损耗为零。重复上机料的内袋原则上要百分之百利用,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重复上机编织袋视具体情况对待。标签流失按100元/张赔罚,其他包装材料超损耗按现行价赔罚。合成分厂领用原料的包装材料回收率必须大于99%,超损耗按0.2元/只塑料袋,0.3元/只编织袋赔罚。 2.3.9鼓励回收利用,质保部在改包通知单上须注明包装材料是否可回收,标准化车间对可回收的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必须达80%,低于80%,由标准化车间全赔,超过80%,回收用纸箱每只奖3元,太空袋每只奖5元。 2.3.10标准化车间的清理料只准使用新内袋,不准使用新包装箱;在搬运、装卸过程中,因搬运、装卸不当,造成包装物的损坏,其损失由搬运工、装卸工

最新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与考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XXX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XXXXX 集团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集团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XXXXXXX公司本部 4.1.1负责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实施和考核,并分解至公司各部门及各车间。 4.1.2负责指导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和实施,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2各单位 4.2.1根据公司分配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将其细化分解至各部门及各车间属岗位、班组。 4.2.2根据本制度,各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5 核心要求 5.1总则

5.1.1XXXXXXX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分类 5.1.1.1从时间上,XXX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分为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与XXX集团发展规划一致,原则为5年)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5.1.1.2XXXXXXX公司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为:不发生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对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 5.1.2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原则 5.1.2.1符合原则:符合有关法规标准和集团要求。 5.1.2.2提高原则:持续改进,操作性强。 5.1.2.3三全原则:全员、全过程、全方位。 5.1.2.4重点原则:突出重点、难点工作的认知和措施。 5.1.3安全生产目标分级控制 5.1.3.1XXXXXXX公司控制一般、较大及以上事故; 5.1.3.2各单位控制一般及以下事故; 5.1.3.3车间、班组控制轻伤和障碍事故; 5.1.3.4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事件。 5.2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 5.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定 5.2.1.1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依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集团要求,并结合实际,由安全环保部提出中长期安全生产目标的建议,经过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审核、提交安委会讨论审议,根据安委会决定,由安办下达中长期安全管理目标,相关目标进入发展战略规划目标体系。 5.2.1.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每年12月底前,安全环保部根据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约束机制和激励机 制。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目 标,并定期检查和考核。 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 问题,及时研究,落实措施。 六、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设施,严格执行“三同 时”。 七、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员工真正掌握安全生产的技能 和自我保护的意识。 八、免费向员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免费对从事有职业危险作业的职 工定期健康检查。 九、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定比例自己作为安全保障基金,用于技 术改造、改善劳动条件等。 十、对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十一、编制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定期演练。 十二、实行工伤保险,保护职工权益。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 企业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或主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 大问题。 三、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的长远规划和工作目标。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职责。 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组织制定审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并予监督考 核。 三、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四、组织制定本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五、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工作。 六、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 七、负责安全生产计划及目标的组织落实。 八、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生产工作体系运行情况,并作出及时整改。 公司安全环保领导小组安全生产职责 一、负责上级安全、环保法规的传达、贯彻并与监督执行。 二、制定安全、环保投入计划,保障安全、环保投入的有效实施。 三、审定各部门提出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环保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及总结、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监督实施。 四、监督和检查生产安全、环保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及计划。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98910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包括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或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是指由国家投资、中央和地方合资、地方投资以及其他投资方式兴建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水利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质量是指在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中,对兴建的水利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各流域机构受水利部的委托负责本流域由流域机构管辖的水利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六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责、监理单位控制、施工单位保证和政府监督相结合的质量管理体制。 水利工程质量由项目法人(建设单位)负全面责任。监理、施工、

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质量监督机构履行政府部门监督职能,不代替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水利工程建设各方均有责任和权利向有关部门和质量监督机构反映工程质量问题。 第七条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单位在工程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在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负责人对质量工作负技术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八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和施工工艺,依靠科技进步和加强管理,努力创建优质工程,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第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法制观念,把提高劳动者的素质作为提高质量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质量意识和质量管理知识的教育,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激励机制,积极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二章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第十条政府对水利工程的质量实行监督的制度。 水利工程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机构实施质量监督。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877-83 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应急物资是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置的重要物质支撑。为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对应急物资的管理,提高物资统一调配和保障能力,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提供重要保障,根据“分工协作,统一调配,有备无患”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物资储备的品种包括防汛、火灾、食物中毒、中暑药品、应急抢险类及其它。 二、应急物资储备数量由安质环保部、施工技术部和物资设备部根据工程实际应急需要确定。 三、安质环保部和物资设备部要负责落实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落实经费保障,科学合理确定物资储备的种类、方式和数量,加强实物储备。 四、现场仓库管理员负责应急物资的保管和维修,使用和管理。并根据施工情况申请应急物资。

掘进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掘进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掘进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掘进工作面开工前,生产科必须针对工作面的情况和预见认真编制作业规程。 2、作业规程必须经审批,经施工单位组织每个作业人员学习后,方可开工。 3、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进行施工。 4、矿管理部门要经常检查掘进工作面的施工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要落实措施督促施工队按期整改。对于不合格的工程,要令其立即返工,严重不合格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勒令停工。 5、当掘进工作面情况发生变化而作业规程中没有考虑到时,生产科要及时制定安全措施。 6、当掘进工作面前方有水害疑问时,矿要制定探水措施方案,进行探水前进,只有待水害疑问解除后,才能停止探水工作。 7、掘进巷道在贯通其他巷道或揭露老空前,生产科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并制定安全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2、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3、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企业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二、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方能上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明,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做到个人仪表整洁。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并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在工作岗位上不能嚼口香糖、进食、吸烟,私人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三、销售管理制度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局属各单位所实施的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与施工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安全责任书。 二、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水利工程的投标,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还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取消其所在单位的投标资格。 三、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要落实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并进行全面系统的布置,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施工作业人员要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安全措施不到位的严禁开工。 五、工程参建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企业要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报项目实施单位批准,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对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进行调整,重新报项目法人批准,报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七、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八、水利工程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及时上报。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事故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要按照国家和我县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局主要领导报告。 九、局属各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生事故的,年终考核一票

斜井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斜井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斜井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斜井内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 2、斜井提升应同时设立电铃和电话两套信号系统。 3、卷扬工每班工作前应对卷扬刹车制动等安全装置、钢丝绳、绳头等进行检查,并作好卷扬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确保卷扬安全运。 4、挂钩工负责对斜井安全设施(阻车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5、矿山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要对斜井进行安全检查,检查顶板是否安全、支护是

否良好、轨道是否符合要求、地滚轮有无损坏、轨面上矿渣是否及时清理、井筒内管线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督促相关人员作好整改。 6、斜井信号工要确保信号系统完好,在发送信号前,检查矿车是否完好,挂钩是否挂牢,确认无误后,才能发出信号,发送信号时,务必准确、清晰。 7、严禁人员搭乘矿车。 8、斜井运送物料时,务必确保所运物料捆牢放好,不致中途掉落。 9、用矿车运送爆炸物品,必须通知卷扬工和井下摘钩人员,爆炸物品要妥善放置,防止震动和掉落。炸药和雷管严禁同车运送。运送爆炸物品的矿车应标明“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最新整理公司物资管理制度范文.doc

某公司物资管理制度 一、仓库管理的总体要求 1.仓库是企业物资供应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种物资周转储备的环节,同时担负着物资管理的多项业务职能。它的主要任务是:保管好库存物资,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确保安全、收发迅速、面向生产、服务周到、降低费用、加速资金周转。 2. 要根据工厂生产需要和厂房设备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内部要加强经济责任制,进行科学分工,形成物资分口管理的保证体系;业务上要实行工作质量标准化,应用现代管理技术和ABC分类法,不断提高仓库管理水平。 二、物资验收入库 1.物资验收入库之前,应先进入待验区,未经检验合格不准验收入库,更不准投入使用。 2.物资验收入库时,保管员要亲自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清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并按要求签字,以明确承担物资保管的经济责任。

3.材料数量验收准确后,保管员凭发票所开列的名称、型号、数量存放就位,并及时登记《物资保管卡》及输入《物资储存台账》,并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账。 4.不合格品应隔离堆放,严禁投入使用。如因工作马虎混入生产,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5.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供应部负责人处理,不得隐瞒不报,如有发生保管员应负失职的责任。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物资的储存保管,原则上应以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设置库位,并根据仓库的条件考虑划区分工,凡吞吐量大的落地堆放,周转量小的货架存放。 2.物资堆放的原则是:在堆垛合理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推行五五堆放,根据货物特点,必须做到过目见数、检点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齐。 3.仓库保管员对库存、代保管、待检验材料、产成品等其他物资的安全完整负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盈、盘亏等情形发生,保管员不得隐瞒不报或采取“发生盈时多送,亏时克扣”的违纪做法。 4.保管物资要根据其自然属性,考虑储存的场所和保管常识处理,加强保管措施。同类物资堆放,要考虑先进先出、发货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韶关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韶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韶关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根据水利部《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实施规定》等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所称水利工程是指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水土保持、水库移民、水资源保护等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工程(含配套与附属工程、设施)。 第二章安全生产制度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项目法人(或者建设单位,下同)、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保证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依法承担水利工程

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并按照《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的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做好相关的安全生产台帐。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应设立由项目法人牵头组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安全的负责人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现场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订项目安全生产总体目标及年度目标、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计划; (二)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落实; (三)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和蓄水安全鉴定等工作; (四)协调解决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应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会议应形成纪要,由项目法人印发各参建单位,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项目法人应设臵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法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建立健全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审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

物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doc

物资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全局的物资管理,保证财产、物资安全和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范围是指除建筑物、机动车以外的所有物资。包括:由本局购买的物资、长期借用外单位的物资、与外单位交换使用的物资。 二、各种物资在购入、借入或调换使用后,应当立即办理物资入库手续,由主管科室登记物资明细物。

三、任何单位或个人在领用物资时,应当凭领料单领取。并按单位或个人登记物资领用明细帐。除了日常消耗的低值易耗品以外,领用物资时应当明确实物负责人。 四、各分局自己购买或从局机关领用物资的,计入该分局的包干经费。 五、实物负责人对物资的安全和正确使用负责。如果物资出现丢失或非正常毁损,实物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六、区局定期或不定期统一安排全局范围内的实物盘点。在

用物资一般每半年盘点一次,库存物资每月盘点一次。盘点后,有关单位应向区局主管科室报送盘点表。 七、本局的工作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在调整工作岗位或调出本局或辞职时,应当在区局要求的期限内清交所保管的物资。逾期未清完毕的,以丢失论处。 八、故意隐匿公共财产,意图据为己有的,按照财产价值不同,移交有关部门追究行政、刑事责任。 九、各单位的领导和财务人员、物资管理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管理办公经费和物资,加强核算,确保国家财产的安全。如因违犯管理规定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区局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物资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我项目部的物资管理工作,规范物资采购行为,提高物资供应质量和管理水平,使物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施工生产需要,结合达成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及公司物资管理文件,对我项目部物资采购、现场管理、仓库管理等进一步明确、规范,从而使物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达到规范化、制度化。 一、物资采购

十八项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目 录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二安全会议制度 (5) 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8) 四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0)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15) 六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18) 七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28)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33) 九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36)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43)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51)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63) 十三安全奖罚制度 (70) 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72) 十五安全举报制度 (74) 十六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76) 十七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81) 十八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83)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

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核心理念和“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搞好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目标及长远发展规划,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 各单位行政副职是自己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按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原则,各级、各部门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 第三条各级领导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企业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消防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对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对安全职责履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最新版

第一章基本制度 1-1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更新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确保公司的生产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的获取、更新、适用性识别和管理。 3、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生产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建立“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2)各部门负责将“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传达给本部门员工并监督其遵照执行。 (3)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控制程序 4.1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其它必须实行的要求。 4.2获取方法 安全环保部应经常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主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也可通过出版机构、图书馆、书店、报刊、杂志、互联网进行补充,以确保公司在体系运行

中能获取最新的有效版本。 4.3确认、分发和更新 1)安全环保部根据以下条件确认获得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1)是否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 (2)是否为最新的版本。 2)由安全环保部制定公司相关“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发放到相关部门。 3)各部门负责保存与本部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当上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更新时,应及时修正清单,将新的内容补发到相关部门,并对旧的文件做相应的处理。 4.4执行 各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5、相关的文件 《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更新记录》 《文件发放登记表》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记录》 《隐患整改记录》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符合性评价报告》 《安全培训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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