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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深圳积分入户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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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积分入户测评深圳积分入户条件

深圳市积分入户实施办法总则如下:

第一条:为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改革和完善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按照取消干部工人身份引进界限,综合评价、量化标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的原则,为产业升级转型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引进市外人才入户本市,包括从市外调入干部和招调工人入户本市的,适用本办法。但接收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接收境外人才和留学人员业务的除外。

第四条: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量化指标体系,对申请引进的市外人才进行多元评价、综合打分。当拟引进人才计分指标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可依程序申请办理引进入户。

第五条: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实行全市统一政策、统一审核标准、统一信息管理。

第六条:市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引进人才积分入户政策的指导、协调和检查,并将人才引进积分入户计划指标统一纳入全市年度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计划内管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负责本市人才引进积分入户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统筹协调,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区人力资源部门(以下简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经审批同意积分入户人员的入户手续,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守法情况。

市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计划生育情况和身体健康状况。

市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房地产权登记信息。

市税务部门负责协助审核拟入户人员的纳税情况。

市科技、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一)年龄在18周岁以上,48周岁以下;

(二)身体健康;

(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四)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并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工伤保险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

(五)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六)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犯罪记录。

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人员,按照《深圳市2012年度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指标及分值表》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即可通过单位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一)《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表中所填内容须真实准确,拟积分入户人员在“本人承诺”处签名,并由在深工作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已婚人员配偶信息须如实填写,如届时配偶入户深圳,系统会自动校对已有信息。

(二)《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申报积分入户人员积分明细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由本人在总积分“本人签名”处签名,呈报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和人事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须由在深工作单位、户籍地乡镇政府、居委会或调出审批(主管)部门法人代表(负责人)、人事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原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居委会或原工作单位,一份存入个人档案,一份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学历证书及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1.最高学历为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需提供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3.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深圳验证地点:深圳市深南中路1025号新城大厦东座一楼外国专家局业务受理窗口)

4.持有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书的,用人单位应向其毕业学校发函核实学历并提供其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

5.高中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提供由其毕业学校和当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

注:1、2、4项须同时报送学籍档案

(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证书照片页和等级页复印件)

1.持有专业技术资格属于以下情况的还须提供:

(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或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应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在市外考试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相应职业技能鉴定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3.持有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六)投资纳税引进人员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收原件)。可在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的网站(http//https://www.docsj.com/doc/7c16858334.html,)——网上办事——信息查询——市场主体信息查询。打印注册登记相关信息查询界面,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3、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年(2010-2012年)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近五年(2008 -2012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指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或在广东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或其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

(八)近五年(2008 -2012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所述荣誉证书,不包括国家部委、广东省委、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下属组成部门授予的表彰或证书。

(九)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以上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参考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十)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为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记载的权利人之一。房地产权利正在设立抵押的,提供房地产权利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抵押银行的公章及银行出具的抵押证明。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是指由深圳的市政府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包括红本,绿本两种)。

(十一)近五年内(2008 -2012年)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血液中心于2012年度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无偿献血积分证明办理指引》)

(十二)近五年内(2008 -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收原件)

此证明须由深圳市义工联、各区义工组织或区级团委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证明办理指引》)。

(十三)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验原件,收复印件)

此证明须由可合法使用《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的慈善组织出具。(详见附件《深圳市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

(十四)《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收原件)

须提供由鹏元征信有限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数据库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当年度有效。(详见附件《2012年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个人信用报告查询操作指南》)

(十五)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

1.户口簿(验原件,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

2.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中相应户口页复印件(须加盖公安部门公章),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具体样式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办理指引及其它)。

3.如果户口簿上的身份证号码与身份证上的号码不一致的,须提供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说明出现两个不同身份证号的原因,并须明确一个有效身份证号。

4.属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深圳市社保部门更正参保身份证号码,再进行网上申报信息。

5、如配偶为外籍或者香港、澳门、台湾人士,须提供配偶的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验原件,不收复印件)。

(十六)随迁子女证明材料

根据市公安部门入户规定,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或者年龄在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可申请随迁,随迁子女户籍须与本人在同一户口簿上。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可办理异地

子女随迁。

所有随迁子女均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验原件,收复印件);随迁年龄在16—20周岁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须提供在校学生证明书(收原件);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七)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1.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异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夫妻双方有前次婚姻的,需提供前次婚姻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2.未婚、未孕、未曾生育人员须提供《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收原件);已孕、已生育人员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

注:《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6个月。详见2012年人才引进业务指南汇编第七部分《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八)近一年内《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申请人须到指定的体检医院体检,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并有体检结果,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盖章。体检表一年内有效。详见《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指引》。

注:无须附各项检验结果单。

(十九)《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收复印件)

此表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成功后自动生成,本人及呈报单位认真校核填报信息及积分明细,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二十)委托代理协议(收复印件,不验原件)

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积分入户业务,须提供单位与代理机构签署的代理协议复印件,协议应包含委托代理积分入户人员名单,由呈报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实施说明

备注

个人素质

文化程度及

技术技能水平

1.博士研究生学历;

2.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4.高级技师;

5.专项职业能力一级。

100分

1.大专以上学历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历的`,加10分,同时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另加10分。

2.以中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以高技学历积分,需同时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

3. 属于夫妻分居的,另加40分。

4.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如有本市高级技工学校学历且毕业时间不超过4年,另加30分。

5.由申请人提供学历、学位和技术技能水平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6.持有非我市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持有非在我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参加并通过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的综合水平测试。

7.本项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100分,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计分,不累计加分。

1.高中学历层次包括:普高、中专、职高、中技。

2.大专学历层次包括:大专、高技。

3.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分别为:高、中、初级,其中初级包括助理级和员级。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分为五级,分别为: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5.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参照专业技术资格积分,具体目录和对应等级见《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目录》。

6.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是指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新职业新工种专项能力考核所取得的证书,分为一、二、三级。

1.硕士研究生学历;

2.本科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3.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技师;

5.专项职业能力二级。

90分

1.本科学历;

2.大专学历并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

80分

1.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级);

2.高级工;

3.专项职业能力三级。

70分

1.大专学历;

2.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员级)。

60分

中级工

50分

初级工

30分

高中学历

20分

个人素质

技能竞赛

在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在广东省、深圳市、区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举办或与有关行业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

国家级一等奖60分;

国家级二等奖或省级一等奖50分;

国家级三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40分;

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级一等奖30分;

市级三等奖、区级二等奖20分;

区级三等奖10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发明创造

发明专利

每获得1项积5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5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可累积。

专利积分以发明人、设计人为准。由本人提供国家专利证书,经验证后得分。最高不超过50分。

实用新型专利

获得1项积3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所得分数按3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积。

外观设计专利

获得1项积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得分数按10/(人数+1)计算,如为第一专利人的,加计一份平均分,即得分再“乘以2”。不可累积。

表彰荣誉

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政府、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获得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或广东省委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30分;获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25分。

由本人提供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近五年内有效,不累积。

纳税情况

(3个年度内累计)

在本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12万元以上

100分

由本人提供纳税证明及与申请事由相适应身份资格的相关证明。(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

2.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须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3.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10-12万元

90分

8-10万元

80分

3-8万元

3-4万元30分,4-5万元40分,5-6万元50分,6-7万元60分,7-8万元7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其所在企业纳税。

45万元以上

45万元积30分,每增加15万元积10分,以15万元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

9万元以上

9万元积30分,每增加3万元积10分,以3万元的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在本市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纳税

4.5万元以上

4.5万元积30分,每增加1.5万元积10分,以1.5万元的整倍数计分,最高100分。

参保情况

深圳市参保情况

缴纳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

每满1年积3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其正常缴纳社保数据后得分。

参保情况总分最高不超过60分。

缴纳深圳市其它社会保险险种年限

每险种每满1年积1分。

居住情况

在深居住条件

在深拥有合法产权住房

设有抵押权的20分;未设抵押权的30分。多人共有产权的,产权人所得分数按本人(含配偶)所占产权比例计算。

由本人提供深圳房地产权证书,经比对市房产登记部门相关信息后得分。

多套房产不累积,可申报所占产权比例较高的房产。居住情况只能任选其中一类进行积分,不叠加计分。

在深居住时间

持深圳市居住证年限

每满1年积1分,总分最高不超过10分。

以取得深圳市居住证时间计算,持暂住证时间不计算。

年龄情况

实际年龄情况

18-35周岁

5分

以申请时实际年龄为准,上限不含本数,下限含本数。

下列人员不适用年龄减分: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以上技能等级;

3.配偶为本市户籍。

35-40周岁

1分

40岁以上

每增长1岁减2分。

奖励加分

社会服务(近五年内,深圳市范围)

参加献血(包括献造血干细胞)

每次2分,最高不超过6分。

参加献血的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市血液中心献血信息系统读取后得分。

献造血干细胞的提供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经验证后得分。

社会服务指标最高分值为15分,各三级指标累计超过15分的,按15分计。

参加志愿者(义工)服务

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由本人提供深圳市志愿者机构出具的相应证明,经验证后得分。

慈善捐款,接受捐款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

每2千元积1分,最高不超过3分。

由本人提供《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经验证后得分。

申办类型

单位申办,最近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工伤保险费6个月以上

10分

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直接从社会保险系统读取后得分。

减分

不良诚信记录

个人存在不良诚信记录

每条扣20分

由本人向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提出申请,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根据本人申请提供查询结果。

经深圳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非刑事犯罪)行为

个人存在经深圳市公安部门核实的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

每条扣80分

由市公安局核实并提供违法(非刑事犯罪)记录情况。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有超生行为

有超生行为的,自做出处理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人才引进入户;接受处理满5年的,每超生一个子女扣50分。

本人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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