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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干部晋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本公司职务晋升管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入职一年以上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素质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高一级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品行优良;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晋升核定权限:

(1)总监由总经理提议,经营管理委员会审批,经董事长核定;

(2)各部长及厂长由各中心总监提议,总经理审核,经营管理委员会核定;

(3)各部门主管、分厂主任,由各部长/厂长提议,分管中心总监审核,由公司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纵向发展

非生产:部门普通员工-部门主管-部长—高层(中心总监)—副总经理—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

生产系统:分厂普通员工-带班值长-主任-厂长—高层(中心

总监)—副总经理—经营管理委员会成员

二、专业发展

有的员工并不喜欢管理或者不擅长管理工作,那就让员工在专业道路上发展,比如:文员——专员;统计――会计——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等;

第三章员工职业发展管理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主管级以上人员的职业发展实行规划管理。

职业发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并负责保管与及时更新。各中心总监为本中心/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新中心总监为辅导人。

二、实行新员工与直接上级谈话制度。新员工入公司后三个月内,由直接上级负责与新员工谈话,主题是帮助新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职业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分析考虑个人发展方向,大致明确职业发展意向,每月将谈话记录报人力资源部,与员工档案一同存档。由人力资源部跟踪督促新员工谈话制度执行情况。

三、进行个人特长及技能评估。人力资源部和职业发展辅导人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附件一),

包括员工知识、技能、资格证书及职业兴趣情况等内容,以备日后对照检查,不断完善,一般每两年填写一次,新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填写。

四、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员工需根据目前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及科目时,考虑从需求出发,参考员工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五、人力资源部每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没有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机会,员工个人一年中考核情况及晋升情况,并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六、各中心总监在每年底考核结果确定后,与本中心员工就个人工作表现与未来发展谈话,确定下一步目标与方向。

七、员工根据个人发展的不同阶段及岗位变更情况选定不同的发展策略,调整能力需求,以适应岗位工作及未来发展的需要。

八、职业发展档案包括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员工培训需求、每次的考核、培训记录等,作为对职业生涯规划调整的依据。

第四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一节员工晋升的基本条件

二、员工晋升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职务晋升资格:

(1)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二年,或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三年;

(2)历年来的年度考核成绩:平均90分以上,且无受过通报批评;

(3)具备拟任岗位任职条件:自身基本条件符合岗位说明书列明的任职资格条件;

(4)具备拟任岗位所需能力:经考核,符合拟任岗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与能力要求,考核成绩要求在80分以上。

(5)要具备全面施政方案,具备一定的高度,进行竞聘演说(占40%);

(6)拟晋升人员要进行360度测评,要群众能够支持(占20%)

第二节员工晋升的办理

一、晋升时机:

(1)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发展规划,为保证高效运作,同时充实内部人才储备,人力资源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员工晋升。

(2)职务出现空缺时,若已有具备晋升条件的适当人选,可随时依本办法晋升程序办理晋升。

二、晋升办理程序

1. 确定拟提升职位: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人员需求,定期发布拟新任领导者的职务类别、数量及具体要求。

2. 推荐合适人选:

(1)推荐:由员工任职部门推荐的,填写《管理职务晋升推荐表》(附件二)并初步审查后交人力资源部;

(2)自荐:由员工自荐的,填写《员工晋升申请表》(附件三),经部门负责人、中心总监核查后交人力资源部。

3. 晋升考核:人力资源部根据职位要求,对所有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用人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其按照拟任职岗位要求进行考核。填写《员工晋升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表格》(附件四:主管人员适用;附件五:管理人员适用)。

4. 决定人选:人力资源部汇总考核结果,经会议讨论后决定最后人选,由最高核定人签发任命通知。

第三节其他相关规定

一、经批准晋升后,员工需接受新岗位的任职培训,且考核合格方可正式上任。

二、聘任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聘任期试用期满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正式聘任。

三、员工向上一级岗位晋升时,必须要培养一名接班人代替自己现有的岗位工作,否则不能够晋升。

四、晋升条件不足时可设职务代理:

(1)各级职务出现空缺时,若无具备晋升条件的人员派任,应提升适当人员代理职务。

(2)主管级以上人员,除任职年限不足外(以不足一年为限),其余条件不足者,不得提升。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活力与生机的用人机制,推进科级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为本单位各项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党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市人事局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应于本单位选拔任用科级干部。 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管干部原则; 2.人唯贤、德才兼备和岗位需要原则; 3.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5.主集中制原则; 6.法办事原则。 第四条导班子及党组履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的职责,办公室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 第五条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用条件: 1.决拥护和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

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努力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要求,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以及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2.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从事党政和群团组织管理经验、能力,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爱本职工作,能干事,干成事,在实际工作中绩效显著; 4.有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5.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不滥用职权谋求私利; 6.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服从领导,服务企业,服务百姓,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群众威信较高。 第六条拔任用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1.级干部要有专科以上学历; 2.科级干部应当具有三年以上正式工龄; 3.拔任用正科级干部,必须在副科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 4.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工作特别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体健康。

技术人员职务管理、晋升制度7250902514

技术人员职务管理、晋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充分调动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职称”仅指公司内部自行制定的技术人员职务称谓,与社会中的职称评定无关; 第三条各职称为浮动职称,根据员工的表现,职称可以随时升降; 第四条技术人员职称分为技术职称和管理职称两类。 第二章技术职称 第一条技术职称级别共分为四级: 1、初级工程师(JSE / Junior Software Engineer) 2、工程师:软件工程师(SE)、测试工程师(TE)、实施工程师(IE) 3、高级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SSE)、高级测试工程师(STE)、高级实施工程师(SIE) 4、技术专家(ARC / Architect) 第二条技术职称的范围涉及产品开发部、测试部、系统实施部及其它部门技术岗位的正式员工; 第三条各职称工作职责和任职资格详见《技术人员职称一览表》。 第三章工程师 第四章高级工程师

第五章管理职称 第一条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技术专家”职称的技术人员有资格申请管理职称; 第六章职称调整程序 第一条职称调整分为职称晋升和职称下调两部分; 第二条调整时间: 1、加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在项目里程碑(或结束)评审时进行职称评审; 2、未加入项目组的技术人员,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职称评审; 3、对于工作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可以随时进行职称调整。 第三条职称调整标准:各职称的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参见《技术人员职称一览表》; 第四条调整程序 1、项目经理(部门经理)结合职称调整标准,根据员工工作业绩,填写《职称调整建议表》,并经主管经理审批; 2、主管经理审批后,由企业管理部发布职称调整通知; 3、相关材料由企业管理部存入员工档案。 第七章职称晋升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在职称晋升时优先考虑: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中组发〔2015〕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促进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二章提醒 第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 第五条提醒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者干部监督机构提出建议名单,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 第六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一般采用谈话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形式。 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提醒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的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提醒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 第三章函询 第七条组织人事部门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一般采用书面方式或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了解。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者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委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督促,也可以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直接进行处理。 (一)无故不按期书面回复的; (二)再次函询后仍未说清楚的; (三)从回复材料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十一条经函询或者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实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并建立函询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材料进行留存。 第四章诫勉 第十三条领导干部存在下列问题,虽构不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 (二)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的,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三)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用人失察失误的; (四)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履行职责或者妨碍他人依法履行职责的; (五)违反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六)不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定的; (七)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关系的

市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市科级后备干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建立健全后备干部工作制度,培养一支素质优良、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科级后备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级后备干部工作必须坚持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民主集中制原则;(四)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六)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七)备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第三条科级后备干部选拔的范围是全市党政部门、乡镇、企事业单位。。制定公选方案,并通过新闻媒体、党建网络或其它方式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按照公选方案确定的报考条件进行报名,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形式进行。组织部门根据公选条件和要求,对报名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参加考试。 (三)组织考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理论水平。笔试的内容以中组部制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中的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主,主要包括政治理论、领导科学、经济管理知识、行政管理知识、市场经济知识、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内容。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拟公开选拔后备干部人数的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四)组织考察。由组织部门组织成立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五)讨论决定。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根据笔试、组织考察等情况,按照拟公开选拔科级后备干部人数的1:1比例研究提出初步人选,报市委常委会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最后正式确定科级后备干部名单。第十条注意从非中共党员、少数民族和女干部中选拔科级后备干部。 第十一条对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竞争上岗中发现的优秀年轻干部和优秀选调生、下派干部,一时不能提拔使用的,可按规定程序列入科级后备干部名单。第五章培养第十二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由组织部门和后备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共同负责。科级后备干部选定后,要确定培养方向,制定培养计划,落实培养措施。 第十三条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计划地加强对科级后备干部的理论培训和实践锻炼,特别要重点做好党政正职后备干部和比较成熟、近期可进领导班子的科级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第十四条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和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现代科技、管理知识和有关法律知识;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有关业务知识。 第十五条科级后备干部的培训主要采取以下形式:(一)举办青年干部培训班或选送到上级党校、行政学院或其他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培训; (二)选派到高等院校深造; (三)选派到经济发达地区或境外接受培训或考察; (四)引导进行自学; (五)组织开展对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探讨。

加强干部日常考察日常管理办法

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把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干部结合起来,激励督促干部始终以良好的状态投身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局有关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干部。 第三条坚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在谈心谈话中倾听干部的心声,了解干部的想法,掌握干部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将关心爱护干部落到实处。干部遇下列情形时,公司相关领导必须进行谈话: (一)工作变动、职务任免和退休时; (二)在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挫折、出现苗头问题时; (三)考察考核群众有反映时; (四)理解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出现偏差时; (五)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时; (六)对配偶、子女、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管理不严,群众有反映时; (七)有重要情况或思想问题需向组织反映时; (八)本人要求与组织交流思想或交换意见建议时; (九)其他需要谈话的情形。 第四条谈话一般以个别交谈为主,特殊情况下,也可进行集体谈话。谈话人一般在2人以上。谈话应坚持实事求是、坦

诚相待、耐心细致的作风,有针对性地提出明确的意见和要求;接受谈话的干部,要虚心听取意见,本着对党对事业忠诚的态度,敞开思想,如实汇报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第五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是干部履职尽责、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等情况,特别是在应对重大事件、推进重点工作、完成重大任务和涉及个人利益时的表现以及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等情况。 第六条方式采取定期不定期听取部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干部群众对干部的评价意见。通过实地查看、专项调查、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全方位、多渠道的方式,印证干部群众的评价意见,了解干部的日常工作表现, 第七条根据日常考察情况,由相关领导及时开展鼓励谈话、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对作用发挥较为突出、工作成效比较明显的干部予以肯定和鼓励,对存在一定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对存在问题比较明显、干部群众意见较大的干部进行诫勉。对提醒谈话和诫勉谈话的干部的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掌握。 第八条综合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等情况,对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和认定,针对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一)对工作能力强、作用发挥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要持续重点关注,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二)对精神状态较好但能力素质较弱的干部,要有针对性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 一、前期酝酿沟通。镇党委在科级干部调整前,应事先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经市委组织部审查把关后,再按规定程序进行酝酿、研究和呈报。向市委组织部沟通汇报时,需提供工作方案及干部职数配备情况、拟调整职位、干部名册等材料,如有具体人选的应提供人选情况。 二、民主推荐。根据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民主推荐和干部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 三、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发布考察预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天。对考察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实地考察、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分为书面征求意见和谈话征求意见。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任前审核,并认定其“三龄一历”。对考察对象在现单位任职不满一年的还要到原单位对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班子调整建议或干部使用建议,向镇党委或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 四、酝酿提出任免调整建议方案。根据工作需要,综合汇总考察情况,提出班子调整或干部任免的建议方案,并按规定程序、范围进行酝酿和征求意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分别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对拟提拔重用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对双重管理的干部,还应书面征求协管方的意见。 五、研究决定。镇党委研究作出任免决定或作出推荐提名的意见。镇党委研究科级干部任免事项时,要按照市委组

织部列席下级党组织研究干部任免事项会议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会前至少提前一天向市委组织部报告,并提交干部调整呈批件。市委组织部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派人列席会议,对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条件、工作程序和会议讨论情况等进行监督。

员工晋升晋级管理办法

员工晋升晋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升员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达到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留住人才的目的,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适用于员工晋升,即对符合条件的员工给予职务的岗位变动及薪资调整的变动。 第四条适用于员工的晋级,即对在本岗位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薪资调整的变动。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员工晋升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晋升员工的推荐、建议;晋级员工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晋级员工的审核及考评,并提出晋级建议。 第六条行政部、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员工品格素质考评,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的实际考评以各部门晋升考核规定为准。 第七条行政部负责晋升、晋级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核、任职公布等。 第四章晋升程序 第八条公司发展需求或管理岗位出现空缺时,空缺岗位直接上

级向行政部提出补员(增岗)申请,行政部在公司内部公布选拔晋升信息。 第九条员工晋升以岗位直接上级推荐建议为主,公开竞聘为辅。 第十条公开竞聘选拔,由行政部根据竞聘岗位征询岗位直接上级后,组织编制竞聘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推荐选拔由员工所在部门或需求部门填写《员工晋升推荐表》(见附件1),报行政部。行政部根据公司任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员工晋升评定表》(见附件2)进行评定。将考核评定结果整理后报岗位隔级上级,隔级上级审核同意经上级总监核准后,行政部拟文公布实施。 第十二条晋升应本着优先选择本部门或相关部门员工的原则。岗位晋升试用考核期一个月,试用期结束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员工正式晋升任职新岗位。 第十三条本着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第十四条员工一般施行逐级晋升,能力突出、素质优秀并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经总经理批准可越级晋升。 第五章晋级程序 第十五条每年6月、12月各进行1次晋级评定工作。员工晋级一般遵循逐级晋级的规律,每一次晋级间隔最少不得少于一年。特殊贡献经总经理批准可以越级晋级,越级晋级不受时间限制。

领导干部警示约谈 函询及诫勉谈话实施细则

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办发〔2005〕30号)、《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中组发〔2015〕1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公司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第二条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是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教育的一种形式,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 第三条领导干部存在问题,虽不构成违规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属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当对其进行警示约谈或函询;虽构成轻微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应当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第四条开展领导干部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旨在为强化组织监督,完善约束机制,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意识,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明辩是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通过警诫,激励和鞭策干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中的领导干部是指公司班子成员。

第六条对领导干部进行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要坚持实事求是,劝诫以理,警示明确,批评到位,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教育原则。通过对领导干部的批评、教育,促使其深刻认识并切实改正工作中的失误和错误。 (二)约束原则。启发领导干部增强自我约束能力,防止轻微违纪行为进一步发展。 (三)导向原则。从被诫勉的事实中警示、教育和帮助领导干部明确前进的方向,从而少犯或不犯错误。 第二章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对象 第七条警示约谈、函询和诫勉谈话对象必须自觉配合组织,主动接受教育和监督,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认真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缺点和错误,努力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八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根据实际,开展警示约谈、函询或诫勉谈话,具体由公司领导审定。若警示约谈期未按照要求整改的,可进行诫勉谈话: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不力的; (二)员工群众举报,但不构成违纪或违纪轻微,尚不构成处分、也不需进行组织处理的干部,或员工群众经常有反映,甚至反映强烈,但又没有具体明确线索的; (三)生产经营管理不到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较差,分管和

公司内部员工晋升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员工晋升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本公司职务升迁管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经营绩效,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操行良好; (4)完成职位所需的有关训练课程;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晋升核定权限: (1)中高层由总(副总)经理提议核定; (2)各部门主管以下,由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申报,呈总经理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业务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向公司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纵向发展 部门普通员工→助理组长→组长→主任→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总监→副总经理 (包括:月薪制/计时制/计件制员工) 二、横向发展 有时员工选择的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合适的,如果发现其另有所长,可以在公司内重新选择如技术性工种,再晋升为某一系列岗位管理职位;或者是部门之间各岗位的调整。 第三章员工职业发展管理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于具有初中/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组长级以上人员的职业发展实行规划管理。 职业发展管理模式: 一、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员工职业发展档案,并负责保管与及时更新。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员工职业发展辅导人,如果员工转换部门或工作岗位,则部门经理为晋升员工的辅导人。 二、实行新员工与部门经理谈话制度。新员工入公司后三个月内,由所在部门经理/主管负责与新员工谈话,主题是帮助新员工根据自己的情况如职业兴趣、资质、技能、个人背景分析考虑个人发展方向,大致明确职业发展意向。由人力资源部跟踪督促新员工谈话制度执行情况。 三、进行个人特长及技能评估。人力资源部和职业发展辅导人指导员工填写《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附件一), 包括员工知识、技能、资格证书及职业兴趣情况等内容,以备日后对照检查,不断完善,一般每年填写一次,新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填写。 四、人力资源部每年组织一次员工培训需求调查,员工需根据目前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填写。人力资源部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及科目时,考虑从需求出发,参考员工培训需求确定培训内容。 五、人力资源部每年对照《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表》检查一次,了解公司在一年中有没有为员工提供学习培训、晋升机会,员工个人一年中考核情况及晋升情况,并提出员工下阶段发展建议。

某某乡镇干部管理办法

某某乡镇国家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干部管理体制,保障干部的优化、廉洁、勤政,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和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根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落实的要求,全面推进服务型党组织创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镇行政、事业干部、驻村干部、市招聘干部(含工人和公益性岗位人员)。 第三条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密切联系群众,走群众路线,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强化管理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完善管理手段,促进干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第二章干部的教育培训 第四条全镇干部的教育,主要是邓小平理论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权力观、群众观,“三个代表”重要思

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提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领导水平和工作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第五条全镇干部实行有计划集中培训,副科以上领导干部以参加市委党校组织的培训和中心学习组学习为主,每年一般不少于十四天次;股级干部集中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七天次;一般干部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五天。 第六条对干部的日常教育实行严格管理,党委中心组学习每月一次,学习到会率80%以上,每个领导干部全年到会率不低于80%,每年撰写调研或理论研讨文章不少于2篇;股级、一般干部集中心学习每两月不少于一次,每年撰写信息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 第七条党政办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考核工作,干部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情况纳入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干部晋升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干部日常管理

第八条每个干部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坚守岗位,着装整洁,注意形象,文明服务,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一)严格镇机关干部上下班签到制度(包括副职领导)。签到由党政办、纪委办负责组织。签到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代签。凡替人代签者,一经查实,双方作旷工1天处理,并追究纪律处分。镇机关干部周一至周五每天上午8:30-9:00为签到时间,当天没有签到的视为旷工,9:00后9:30前到岗并补签到的视为迟到,无特殊情况,10:30后到岗的视为旷工;每天下午 5:00-5:30为签离时间,当天没有签离的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旷工等将给予一定经济处罚,迟到、早退每次处罚100元,旷工每天处罚200元,迟到、早退、旷工情况于第二天通知到财政所,在当月工资中兑现,同时全镇通报。星期或节假日需正常上班的,按照正常作息时间管理。中心工作、专项紧急工作期间的处罚加倍。领导安排有特殊工作任务,不能亲自签到的,由领导电话或当面联系负责签到的同志,在“备注”栏内予以说明;特殊情况提前上班、推迟下班和法定假日上班签到问题另行规定。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管理团队,规范集团公司管理干部选拔、考察、聘任、问责,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层、集团公司部门中层、二级企业管理层、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 二级企业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人事变动要及时提交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条管理干部的层级划分 第四条管理干部选拔、组织考察和聘任原则: (一)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二)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原则; (三)务实创新、民主集中原则;

(四)权责对等、效益优先原则; (五)综合评价、群众公认原则; (六)公平竞争、择优选拔原则。 第五条管理干部晋升原则 (一)必须和岗位的要求结合起来。晋升必须严格考评,有业绩支持,有能力评估,并根据公司发展计划,按岗位编制配备。 (二)职位空缺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公司内部员工;能积极培养人、有继任/储备人才的管理干部优先考虑晋升。 (三)一般不跳跃提升,只有特别有能力的管理干部方可破格提拔。到集团公司总部工作的管理人员,有五年以上一线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二章选拔方式 第六条管理干部选拔方式: 管理干部选拔原则上推行竞聘上岗,并经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 第七条竞聘上岗的基本程序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管理干部空缺或任职期满等情况,编制管理干部竞聘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竞聘者报名; (三)对竞聘者资格审查; (四)符合条件竞聘者参加公开竞聘演讲; (五)竞聘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六)依据民主测评及年度综合评价考核结果,初步拟定聘任侯选人。 第三章组织考察 第八条考察管理干部,要按照选拔聘用条件和不同职位要求,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尤其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九条考察管理干部,应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准确了解考察对象的表现。 第十条考察管理干部的基本程序 (一)由集团公司党委(或二级企业党总支委)和人力资源部(或综合办公室)组织考察组,对候选人考察。 (二)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 (三)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四)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聘用建议,向公司报告。 第十一条对选拔任用的管理干部,考察后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归入个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内容包括: (一)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第四章研究决定

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 诫勉的实施细则 【法规类别】政纪党纪11805 【发文字号】中组发[2015]12号 【发布部门】a05 【发布日期】2015.06.28 【实施日期】2015.06.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2015年6月28日中组发〔2015〕1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促进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

行提醒、函询和诫勉。 第三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护干部,注重平时教育培养,促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二章提醒 第四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或者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视等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醒。 第五条提醒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者干部监督机构提出建议名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确定。 第六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一般采用谈话方式,也可以采用书面方式。 采用谈话方式进行提醒的,一般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提醒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采用书面方式进行提醒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向提醒对象发送提醒函。 第三章函询 第七条组织人事部门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精选资料 政府机关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一)机关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财政、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收取各项费用,不得擅自增加项目、调整范围或标准收费。 (二)机关各部门所有经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专款专用;各部门实行零帐户管理,只设报帐员,单位备用金3000至5000元。所收预算内外资金(包括自筹资金、经营服务收入、其它收入、暂存款收入等)必须当天内缴存财政过渡账户,严禁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等违纪现象发生,否则,将追究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的责任。严禁挪用财政资金和违规报销各类票据;严禁任何人以集体名义向镇机关以外的单位借款私用和收取赞助费。 (三)各类收入必须使用统一的正式票据,否则,一律视为白条收费。坚决杜绝收费不开票和白条收费,一经发现,严格按”收支两条线”有关规定处理。 可修改编辑

(四)严格支出程序,各种支出必须先请示领导同志后方能开支,经办人注明支出事由。财政所负责人审定票据,分管领导签署意见。镇长审定报销,书记审签得五人汇签制度。或经办人填写好报审单,写明开支事由后,由财务负责人,再由分管领导审查签注意见,最后由镇长审定签字是否报销。 (五)费用的管理 1、办公用品。机关所需办公用品,必须经党政主要领导批准后,由财政所统一采购,领用人员必须签字,该由县采购中心采购的必须上报。 2、水电费。各单位工作人员,应厉行节约,做到人走灯灭,闭门关水,违者处当事人5元/次罚款。 3、会议费。各单位要本着精减会议的原则,尽量少开会,开短会,会议期间可根据情况发会议补贴(标准是村干部10元/人,组干部5元/人)。 4、招待费。政府及其各部门接待来客,原则上在机关伙食团就餐,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实行对口接待;确需在外接待的,必须请示主要

职务晋升管理规定

职务晋升管理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XXXXXXXXXX(CE)厂区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职务暨职等晋升实施办法 撰写∕XXX(人力资源部副理) 审阅∕XXX(总经理特别助理) XXX(管理部副理) 奂鑫控股有限公司 Huan Hsin Holdings Co., Ltd. 地 址 : 中国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中春路 2666 号 -内容- 联络单师职位评定系统与薪资基本原则内容一晋升目的、原则 内容二晋升条件与相关规定 内容三晋升作业流程

TEL : FAX :No.2666, Zhongchun Rd., ZhuanqiaoTown, Minhang District, Shanghai City 201108, China 86-21-64892888 86-21-64892828 联络单 受文单位: 徐总经理页数: 1/2 会办单位: 发文单位: 总经办 副本呈送: 巫副总、刘主任、曾特助文号: 副本抄送: 日期: 12/12/2005主旨:2005年宜鑫(CE)厂区《职务晋升实施办法》 内容: 一、职务/职等晋升目的 (一)拔擢优秀人才。 (二)激励员工自我成长与发挥潜在能力,并发展各种职业生涯路径。

(三)落实集团在地化(localization)之经营策略。 二、职务/职等晋升原则 (一)人员之晋升与调动应以各部门编制职务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 (二)遴选具有部属培育能力、领导能力、创新能力与变革推动能力之人才。 (三)获得职务晋升之人员,因有职务加给,不得再调升职等。 (四)特案晋升:具有重大贡献、表现特优或业务拓展需要,经权责主管提报总经理核准 者不在此限。 三、职务晋升人数 本年度拟提报「职务晋升」人数计142人,平均每月人事成本预估增加29550元,详细之人员分布如下表所示。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函询的实施办法

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的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根据中央办公厅《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中央组织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诫勉的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一)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一般性问题,经组织调查与核实后,需要提醒谈话。 (二)领导干部可能存在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提醒谈话。 (三)学校重点监督岗位的领导干部需要定期进行提醒谈话。 (四)其他监督岗位的领导干部,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提醒谈话。 (五)提醒谈话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提醒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内容确定适当的谈话人。 第三条组织人事处针对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有关问题,也可以用书面形式对被反映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收到函询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五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一)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不能认真贯彻落

实学校党委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 (二)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不按原则和程序办事,造成一定影响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工作造成一定损失。 (四)工作上华而不实、脱离实际、铺张浪费,造成不良影响。 (五)不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 (六)其他需要进行诫勉谈话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 第六条诫勉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向被约谈人说明谈话的原因和目的。 (二)听取被约谈人对有关问题作出的说明。 (三)根据被约谈人的陈述和有关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诫勉意见。 (四)根据工作需要,向约谈人提出诫勉的主要事项,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第七条诫勉谈话的要求和规定。 (一)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一般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可以根据诫勉对象的具体情况指定其他有关领导作为谈话人。 (二)谈话诫勉要做好谈话记录,内容包括:谈话时间、地点、被约人、谈话人、谈话内容等。 (二)对谈话中涉及的较重要问题,需要被约谈人作出书面说明和落实整改的,被约谈人应提交书面材料。

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要求,我委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制定方案,下面是第一范文网小编整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欢迎阅读。 篇1: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学院教育教学管理上水平,进一步加强学院的干部队伍建设,逐步实现科级干部的合理配置和岗位交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临发〔20XX〕12号、临发[20XX]2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力推进学院干部队伍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逐步形成“人才脱颖而出、干部能上能下,梯队结构合理,队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建设一支能够适应高职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岗位设置及职数 根据《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机构编制的通知》(临编发[20XX]31号)、《关于临汾职业技术学院设置内部科室的批复》(临编办发[20XX]127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调整配备干部的批复》(临组复字[20XX]17号),全院共设置科级岗位95个,其中:正科级岗位31个,副科级岗位64个。 1、学院党政职能机构、教学辅助机构副职和直属二级机构正职18个,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内设机构正职25个,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2、教学业务机构副职13个,为正科级;专业教研室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共39个,为副科级。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 四、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政治理论水平,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勇于改革,实绩突出。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部门的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的地开展工作。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部门管理的实践工作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团结同志,以身作则,能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作风民主,顾全大局。 5、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担任教学业务机构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以上任职资格。 6、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连续为称职以上等次。 7、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没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10、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岗位晋升管理制度

岗位晋升管理办法(草案)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达到人尽其才、各尽其能的目的,达成优良的工作绩效,促使海洋财富联盟岗位晋升通道畅通,满足公司和员工个人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和员工个人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海洋财富联盟下所有员工。 三、基本原则 (1) 德能和业绩并重的原则。晋升需全面考虑员工的个人素质、能力以及在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2)逐级晋升与越级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一般逐级晋升,为公司做出了突出贡献或有特殊才干者,可以越级晋升。 (3)纵向晋升与横向晋升相结合的原则。员工可以沿一条通道晋升,也可以随着发展方向的变化而调整晋升通道。 (4)能升能降的原则。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员工职位可升可降。 (5)职位空缺时,首先考虑内部人员,在没有合适人选时,考虑外部招聘。 四、晋升需具备的条件: (1)具备较高岗位的技能; (2)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3)在职工作表现及职业伦理; (4)完成岗位所需的相关考核; (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 五、晋升核定权限: (1)总监以上由海洋财富联盟副总裁提议,经董事长核定; (2)经理以上由副总裁核定; (3)助理或专员,由经理提议,总监批核,副总裁核定。 六、管理职责划分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晋升工作的组织、任职资格条件的审查、任职公布等运作,是员工晋升的具体执行部门。各用人部门负责推荐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由员工主动提出晋升时,任职部门负责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初步核查。 第二章员工职业发展通道 一、纵向发展 专员-主管或助理-高级经理或经理—总监或副总监—副总裁 二、横向发展 有时员工选择的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合适的,如果发现其另有所长,可以内部换岗,再按某一系列岗位晋升;或者是集团内各子公司之间各岗位的调整。 第三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一节员工晋升的基本条件 依据海洋财富联盟架构及岗位职责(附件一),各岗位晋升条件如下: 二、员工晋升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具备职务晋升资格: (1)在部门内担任低一级职务满半年,或在公司内不同部门担任低一级职务满一年; (2)月度考核平均80分以上,且无处罚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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