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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签订十项注意

一、签订书面合同的好处

合同有多种形式,我们认为合同应以书面的形式签订为最好。签订书面合同的优点:首先,它是双方存在合同关系的重要证据,有利于保护双方的权益;其次,避免双方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第三,产生纠纷后,便于诉讼程序的举证。-

合同签订前,要认真审查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使用合同统一文本,如果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会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无疑为合同以后的履行增添了麻烦,不利于以后出现纠纷的解决,如感到有疑问应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员。

二、合同签订前应做好“三个审查”

1、合同签订前对合同相对方基本情况的审查。

收集、保留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住址(地址)、电话等。如果合同相对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了解这些信息有利于我方更好地履行合同,同时,当出现纠纷的时候,有利于我方的诉讼和法院的执行。如果合同上只有对方姓名和电话,没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无从查询,出现纠纷后,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就没法写,受理机关将无法送达法律文书。我方权利当然就不会得到保护。

律师建议:把自然人的身份证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注明对方的住址和通讯方式。如果对方是公司,那么就要把公司的经常营业地注明,公司的通讯电话注明。

2、审查合同相对方有无签约资格。

资格审查也就是审查合同相对方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我方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给我方带来经济损失。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对方是单位的律师建议要特别注意对方签合同的工作人员是否有单位的授权,保存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性。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属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如对方签字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在签订合同之前,应要求对方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法人资格证书;如对方仅系企业的业务人员,则还应让其提供企业及其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合同书、业务人员自身的身份证明以及财产担保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切忌仅凭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合同专用章等不全面、不规范的文件就与其签订合同。同时也应该从根本上杜绝那种仅凭老关系、熟面孔或熟人的介绍就与对方签订合同的做法。

律师提示:“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代表”有着本质上的法律区别。法律意义上的主体分为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指个人,法人就是指单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董事长(经理)一人,不能写其他人,而“法人代表”则不同,每一个公司员工只要取得公司授权书都可以作为法人代表。公司员工可以是“法

人”的授权代表,但不是法定的“法人”代表。这一点极易混淆,请大家注意。-

3、调查相对方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

如有可能尽量对相对方进行实地考察,或者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其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对于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应派人进行落实,这样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少纠纷。为了避免上当受骗,签约前应尽可能通过信函、电报、电话或直接派人上门了解等方式对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仔细的调查,切实掌握与了解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律师建议:对于那些信誉有疑问的单位和个人,最好让他提供担保,这样,减少合同履行的风险。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订立合同时,要力争做到用词准确,表达清楚,约定明确,避免产生歧义。对于重要的合同条款,要仔细斟酌,最好是参考一些标准文本并结合交易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删,对于重要的合同应请专业律师审查防患于未然。对合同条款的审查,不仅要审查文字的表述,还要审查条款的实质内容。

合同法规定的条款: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价款或者报酬;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6)违约责任;7)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律师提示:需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规格条款:对于多规格产品尤其要注意。我们在与客户协商的时候,要对各型号产品的具体规格做出说明,同时详细了解客户的需要,避免供需之间出现差错。

2、质量标准条款:根据我方的产品质量情况明确约定质量标准,并约定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和客户的需求是否一致。

《合同法》第12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3、包装条款。对于购货方提出的特殊包装方法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4、交付方式条款:如果货物送往本地,当明确约定送货地点,这关系到纠纷处理时法院的管辖;如果货物送往外地,则尽量不要写明,而应争取约定由本地法院管辖。

律师建议:合同中应列明收货方的经办人的姓名。这样做的目的是防止经办人离开后,对方不承认收货的事实,给诉讼中的举证带来困难。企业人员的变动较为频繁的企业(如建筑企业、小的私营企业),当对方更换新的经办人时,应当要求对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5、付款条款:应明确约定付款的时间。模棱两可的约定会给相对方找到拖延付款的理由。以下付款时间的表述就有不足之处:

A、甲方收到货物后付款;应更正为“甲方收到货物后___日内付款。”

B:检验合格后付款;应更正为“检验合格后____日内付款”。

6、违约责任条款:如果合同由相对方草拟,则应当注意审查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我方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

7、争议处理条款。

在合同中明确管辖法院,可以避免在诉讼管辖问题上耗费时间和精力。在签订合同时,双方一般比较友好,比较容易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事先确定了管辖法院,就不必在以后为争管辖法院而斗的你死我活了。

(1)诉讼管辖地争取在我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诉讼管辖地的约定要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约定,只有以下五个地方的法院可供当事人协议管辖: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但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规定。

约定管辖常见的错误

有:

a、表述不清楚,容易产生岐义,如:“如果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各所在地法院管辖”;

b、约定由上述五个地方以外的法院管辖;

c、约定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普通案件约定由某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d、约定违反了专属管辖的规定。

律师提示:明确合同签订地。很多精心设计合同纠纷从实质上看都是合同诈骗,都涉嫌构成犯罪。对于涉嫌经济诈骗案件的受害人,首先应当到公案机关报案,而不是到法院诉讼,因为法院一经受理,合同诈骗案件就变成了普通的经济纠纷。但是,一些骗子们往往精心设计管辖权,使人们到本地公安机关报案时,发现本地公安机关没有管辖权。合同签订地条款的约定,对于追纠骗子的刑事责任和挽回自身经济损失有着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刑法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的履行地点。由于合同履行地往往在对方的所在地,所以没有意义。只有约定合同签订地点。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凡书面合同写明了合同签订地点的,以合同写明的为准;未写明的,以双方在合同上共同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双方签字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以最后一方签字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所以在合同上明确地将签订地注明为本地或作为最后一方签字,以取得本地公安机关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管辖权。

(2)如果采用仲裁的方式,仲裁条款要明确约定某一个仲裁机构,而且该仲裁机构必须客观存在,否则将导致条款无效。有的合同在约定仲裁事项时,只是笼统地写一旦发生纠纷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门解决。这样的仲裁条款只是约定了仲裁地点而对仲裁机构没有约定,实际上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当事人在订立仲裁协议或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选定仲裁委员会。所以对仲裁机构必须写具体的名称。如果没有写具体名称,发生纠纷后只能由当事人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协商不成原仲裁协议或合同仲裁条款无效。

我国仲裁机构设立的原则:《仲裁法》第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看出,县一级人民政府所在地不设立仲裁机构的。

8、货物所有权保留条款。在约定相对方未完全付款或合同履行不符合约定,货物的所有权仍归我方的情况下,我方可以基于物权而拥有请求返还,请求损害赔偿等权利。

法律解释:关于所有权保留条款。作为交付的条件,供应商可以规定保留货物的法定所有权,直到购买者付清全部货款后所有权才转移给购买者。在英国,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被称为罗马尔帕条款,它源自于 1976 年的一个重要的法庭判例,这个判例被全世界广泛应用。所有权保留条款可以有限的预防对方的破产清算风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规范,破产清算也会渐渐增多。但是,所有权保留条款也有其局限性:

1 、不能应用于提供服务的贸易,除非货物作为服务的一部分而提供;

2、供应商不能要求归还已经制造成其他产品的货物,比如:砖已经造成了房子情况;

3、供应商不能对已经被对方出售的货物主张所有权,比如:超市已经将商品卖出;

4、供应商必须能够识别货物,并能证明为原物。

四、合同签订时的注意事项

1、相对方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相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

律师建议:a、对方的授权委托书应该由我方保存,以便在发生纠纷时作为证据。

b、如果对方是加盖分公司、部门的印章或者是部门经理、业务人员等都需要明确的授权委托书。

2、加盖的公章应清晰可辨。

3、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

4、争取取得相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合同担保问题:

为了防范风险,在与相对方签订合同的时候,应尽量取得对方提供的担保。关于担保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担保合同的当事人:担保人不一定是本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保证担保合同中,担保人只能是本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2、哪些财产可以用于提供担保?

依照《担保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担保法关于该款有除外规定),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律师提示:我国法律对某些财产的抵押规定必须经过登记合同才能生效。如:土地使用权,城市房地产,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等。

3、哪些人不可以做为保证担保的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但是,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的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的范围内提供保证。

4、定金条款:

a、应明确所缴款项的性质是“定金”

定金条款应写明“定金”字样,最高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担保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第八十九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对于超过百分之二十的部分,可以作为预付款,可以要求返还。但不具备定金的性质。

六、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归档、保管

1、将其复印件交由履行部门存查,保证依约履行。

2、及时归档保管,以免丢失。

3、公司应当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对合同进行规范管理。

七、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合同的履行过程会有许多不能确定的因素,双方可能会对合同进行变更;一方可能会违约;可能会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等。

买卖合同履行送货义务时,必须由合同中注明的经办人签收货物,或者由经对方书面授权的其他人签收。(忠正公司在送达评估书、送达通知、函件等书件时)实践中,履行过程的风险很多的是来自对方的履约情况和在履行过程中相关证据的缺失。

(一)、接收支票时应注意的事项。

支票付款的情况下,有可能是购货方用别的单位的支票支付货款。实践中,只要支票是真实有效的,一般都可以接受。接收支票当时应重点审查以下内容,避免银行退票带来的麻烦和损失:

1、收款人名称是否正确;

2、书写是否清楚,字迹是否潦草;

3、大小写的金额是否一致;

4、大写数字是否正确。如:“参”和“叁”,一般的银行对于这两个字不会特别注意,但是实践中有过因此字书写错误而遭退票的案例。

5、印鉴(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是否清晰;

6、如果是经过背书的支票,应审查背书是否连续;

7、有无伪造变造的痕迹。

(二)、出具收据和接收收据时的注意事项。

经营过程中如果对方要求先出发票并挂帐,应当让对方出具收条,并一定要在收据中注明“以上款项未付”。这样做,该张收具就同时具有欠款确认书的作用。对于其他的收具也应将有利的相关信息都包含进去。

八、出现纠纷时的处理方法

1、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来处理问题,这样有利于我方收集到有利的证据。一旦起了冲突和争执,对方往往采取不合作的态度。从而使事情陷入僵局。

2、签订还款协议注意事项:在协议中已应当写明对方承认的欠款数额;还款的具体时间;回避双方还有争议的其他事项;约定如果首次还款期满仍不依约还款,则视为全部到期;约定如果对方不依约付款,则由我方所在地法院管辖;协议还应加盖欠款单位的公章。

九、履行风险的防范手段

1、注意应收账款形成后债务方经营状况、履约能力的监控。

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后不是债务方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恶化、面临倒闭,就是债务方早已人去楼空,在这种情况下要将全部欠款顺利收回,其难度可想而知。债权方如果在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一旦发现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出现转移财产、抽逃资金,或有丧失、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等情况,则应当采取必要的因应措施,如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中止自己的履行,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担保。-

(1)、中止履行的条件:《合同法》第六十八条: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对于分批送货分批付款方式,如果对方某批货款没有如期支付时应以充分的重视,如果继续送货,可能会受到更大的损失。当然,是否中止合同的履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2)、解除合同的条件:《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据的收集、保护和举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举证不能,则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2002年开始施行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使得证据的收集、保护和及时举证显得尤为重要,不然就会面临不利的后果。

十、诉讼时效--一个不应小视的法律问题

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若不主张自己的权利,则将丧失胜诉权。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其补救措施是要设法与债务方重新达成还债协议,以摆脱不利。(见民事诉讼时效汇总)-

综合以上十条,律师建议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做到以下几步:

1、要全面分析对方资信、实力;

2、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完善合同文本和相关条款;

3、要签订书面合同并加盖公章并签字,审查盖章单位和签字人的授权范围;

4、履行过程中要跟踪审查对方的资信、履约能力等,并保存好履行过程中的相关证据;

5、出现纠纷时要做好诉讼、调解、变更协议等多种准备;

6、向专业律师请教并作最后审核。

7、合同签订后,应将合同正式文本复印若干份,将原件存档,平时应尽量用复印件,以免造成原件丢失带来举证麻烦。

8、经办人员应始终关注合同的履行。尤其是特殊的履行条件,避免在合同履行期间长的情况下,出现不按合同执行而经办人浑然不知的情况。经办人交接工作的,要对接受人交代清楚合同的履行情况和要求。履行中出现重大变更情况的,应签署书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

以上几点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应注意的重点,当然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提到,诉讼实践中,每个小问题都可能在法律程序中引起争议,带来控辩双方激烈的争论,无法在此详述,正因为如此才要在订立合同时多斟酌、细思考。

关于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关于转让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一: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有些注意事项 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有些注意事项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其他方式包括互易、继承、遗赠等房地产转让人必须是房地产权利人而且该权利人对房地产必须拥有处分权如所有权人、抵押权人等转让的对象是特定的房地产权利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的所有权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必须与土地使用权一起转让即地产转让时该土地上的房屋必须同时转让;房产转让时房屋的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进行房产转让的转让当事人应该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并且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 签订房产转让合同时应该关注该房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在这里如果该房产已设定抵押那么抵押方即为售房者抵押权人就是售房者将该房

产抵押的第三方即某人、某公司或某银行;受让人就是购房者这个规定的意思也就是售房者已将该房产抵押给第三方在转让该房产时并未通知第三方或未告知购房者此房已设定抵押那么转让行为无效只有在抵押登记注销或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此房产方可进行买卖另外也许注意该房产是否已设定租赁如果该房产已经出租则需要售房者提供该房产的承租方出具的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如果购房者 购买该房产是为了投资这种带租约的房产是比较适合的;如果购房者购买该房产是为了自己居住这种带有已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的房产会对购房者造成较大影响的同时购房者还要查询售房者与该房产的承租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登记备案之类的问题文章来源:/mlist2349/74593/ 篇二: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买卖合同是日常市场交易中最常见的一种活动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细节和条款我们要慎之又慎以防合同欺诈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纠纷 一、买卖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核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买卖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买卖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性防止造假

签订销售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11 签订购销合同注意事项 一、核实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签 订合同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国税税务登记证 件》、法人身份证明书、签约代理人的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 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有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 认书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具体:明确交货方式、结算方式、交货地点; 5.履行期限: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公司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式;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本公司所在地管辖。 四、对公司开出的授权委托书、介绍信、盖章的合同书等授权性文件 要跟踪管理,出具是应标明合同对方名称及授权范围、有效期限,业务结束要及时收回。 业务人员离职要及时收回上述文件,无法收回的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并做证据保全。发现业务人员在委托授权终止后仍以本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及时确定是否追认;不予追认的要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进行证据保全。 五、遇有重大误解、显示公平、受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及时收集保全证据,在诉讼期间行使撤销权(一年)。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出具欠条注意事项: 1.公司出具欠条:由签订合同委托代理人出具欠条,并加盖公司印章或财务章,金额、还 款期限明确,无改动。个人出具欠条,如公司确认,视为公司欠条。 2.个人出具欠条:必须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欠款金额、还款期限具体明确,无改动, 本人签字画押,注明身份证号码,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020年学校教师聘用合同范本【可下载】

2020年学校教师聘用合同范本【可下载】 教师聘用合同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与应聘教师为实施一定的教学活动而签订的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文字协议。主要内容包括:所聘教师职务、任务和职责。聘用期限、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解除合同条件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等。那么如何签订一份教师聘用合同呢,小编在下方给大家带来了一篇最新学校教师聘用合同范本以及签订教师聘用合同的注意事项,供大家参考参考。 2020年学校教师聘用合同范本 【可下载】 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聘请单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 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及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常居住地及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岗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每月双倍工资。此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必须是正式劳动合同,不得以试用期合同“搪塞”,若签订合同为试用期合同的,该试用期合同期限视为正式劳动合同期限,薪资水平按同等岗位的水平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合同法律风险60则,签合同前必读!

合同法律风险60则,签合同前必读! 来源:法学1954 市场经济条件下,合同已成为市场主体交易的基本工具。因此,如何规避和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实现合同目的已成为影响市场交易主体成败的关键。为此,我们总结了60种企业常见合同法律风险点,供读者参考。 一、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 1. 无合同不交易 经济形势变化导致部分企业不能正常履约,少数企业会利用合同手续上的欠缺逃避违约责任。完备的书面合同对于保证交易安全乃至维系与客户之间的长久关系十分重要。 尽可能与客户签署一式多份的书面合同,保持多份合同内容的完全一致并妥善保存。 2. 有行动必留痕 妥善保管对于证明双方之间合同具体内容具有证明力的下述资料:与合同签订和履行相关的发票、送货凭证、汇款凭证、验收记录、在磋商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资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变更合同约定,包括数量、价款、交货、付款期限等,也要留下书面凭证。 3. 慎用善用公章 完善有关公章保管、使用的制度,杜绝盗盖偷盖等可能严重危及企业利益的行为。在签署多页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并在紧邻合同书最末一行文字处签字盖章,防止缺乏商业道德的客户采取换页、添加等方法改变合同内容侵害您的权益。 4. 慎用授权文书 企业业务人员对外签约时需要授权,在有关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上尽可能明确详细地列举授权范围,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业务完成后尽快收回尚未使用的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合同等文件。 5. 员工离职通知相关客户 企业业务人员离开企业后,在与其办理交接手续的同时,向该业务人员负责联系的客户发送书面通知,告知客户业务人员离职情况。 6. 撤销问题合同注意期限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销售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签订销售合同是经营活动中常见的一项法律活动。一份销售合同签订的好坏牵连到企业的经济效益。所以,合同的签订一定要慎之又慎。 1.注意对货物的信息进行明确约定 在销售合同中,作为供方,应注意对供货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 1)名称(品名)、型号、品种等表述应完整规范,不要用简称。 2)规格应明确相应的技术指标,如成分、含量、纯度、大小、长度、粗细。 3)花色,如红、黄、白要表述清楚。 4)供货的数量要清楚、准确;计量单位应当规范,一般采用公制计量。 2、应注意对货物质量标准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销售方,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及货物特性将质量标准与需方约定明确: 1)如参照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等应在中明确约定标准的名称。 2)如果是参照企业标准,应注意该企业标准应为已依法备案。 3)凭样品买卖的,双方应对样品进行封存,并可以对样品的质量予以说明。 4)双方对货物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也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应注意对货款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约定 作为供方,应特别注意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货款支付时间、金额(应明确是否为含税价)进行明确约定。建议在合同中约定要求需方支付一定金额预付款或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供方才予以发货,或者在合同中约定供方收到需方支付的货款全款后发货。

4、应注意对质量检验时限进行明确约定 为保障供方的合理利益,一般应在销售合同中对需方进行产品检验的时间进行限制规定,即在限定时间内如需方未提出质量问题,则视为检验合格。同时,在机械设备的销售中,同时建议约定需方在质量检验(验收)合格之前,不得使用产品,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供方对此后的质量问题不再承担责任。 5、应注意对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 1)延期付款责任:作为供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需方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同时还应根据供货情况对需方货款的支付进程、期限等进行必要的控制,如发生需方货款迟延支付、差额支付等情况,应视情况追究其违约责任,减低风险。 2)违约金的数额不应过高亦不宜过低,过高可能会有被仲裁机构或法院变更的风险,过低则不利于约束买受人。 6、其他事项 企业可以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对产品包装要求、包装物回收、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装卸货责任、商业秘密保守、诉讼管辖地等约定清楚,以降低合同履行风险,并尽可能保障作为销售方的合法、合理利益。

教师签订合同

合肥思博培训学校教师聘用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协议书 订立协议单位 合肥思博培训学校(筹)下称甲方(代表): 下称乙方(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甲方现聘用乙方为专职人员,给予乙方每月基本工资______ ( ) + 保险_____( ) + 补贴____ ( )+课时费(小学每人 每次3元、初中每人每次4元、高中每人每次5元)。甲方在每月 的___号支付乙方当月的工资。 二、乙方被甲方聘用期间要遵守以下规章制度,具体如下: 1.乙方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场所内准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 不能将学生带出去上课。若乙方不在此上班,不能将学生带走, 否则甲方要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 2.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天的出勤奖(40元);请事假或病假的要 用休息时间补上,并要合理安排好学生的课程。 3.乙方要认真负责给学生上好每一节课,集体备课,不得擅自给

学生调课、放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向负责人申请并提前一 周通知学生上课时间。 4.学校的放假、国家的法定节假日等按当时情况统一安排,任何 老师不可以擅自安排。 5.本合同为期两年,从_____年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不想继续在甲方提供的岗位上班。由于教育行业本身的特 殊性和学生适应新老师要一段时间的特点乙方一定要提前二个 月(即:____年___月__日)向甲方以书面形式说明,陆续将乙 方的所有学生和相关的事物转交给甲方。最后甲方把乙方的事 物全部归还。若乙方由于个人原因一定要在___年___月__日提 前辞职,甲方将不再归还乙方的保证金,若牵连到把学生带出 去上课等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1.双方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 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终止合同。 2.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乙方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未能按时支付乙方当月工资; 3.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或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 (2)多次迟到、早退和擅自调课,造成教学质量不好、受到家长投诉、又不能改进的; 四、本协议期限二年,共三份,甲方代表、乙方和学校总部各执一份。

(word完整版)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质押合同和订立纠纷注意事项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质押合同和订立 纠纷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档下载后可自行修改)

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质押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_号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 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__年____字号____借款合同向______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__(币别)_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条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3篇

买卖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确认主体是否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同时核实签约方是否具有实际履行能力。 1、主体是法人组织的: ①在订立合同时要求对方提供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的原件,同时注意其证件复印件等非原件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防止造假。 ②注意审查营业执照是否有瑕疵,比如被吊销、被暂扣等情况。 ③可以通过当地的工商管理部门审查对方实际注册资本和资金,确保其有合同实际履行能力。 ④确认买卖方必须是标的物的所有人或者有权处分该物的组织。 2、主体是个人的,对其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可以通过对其单位及其同事、家庭、朋友、邻居等进行调查,以获取相关信息,最后综合判断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和信用程度。 二、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主体是法人组织的应以营业执照名称为准,如果自然人以居民身份证上的名字为准。 三、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商、产地、数量及价款 1、合同标的物应全称具体,不能简写,注意标的物不得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通物。 2、品种、规格、型号、等级、花色等要写具体注明,必要时可通过附件说明标的的实际情况。 3、数量、价款要明确,包括数额的计量单位,大多数事项应由双方协定,同时需要标出标的物的单价、总价,币种、支付方式及程序等,各项须明确填写,不得含糊。 产品质量应按照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按照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也可以协商确定。买卖合同应对货物质量重点加以约定,以便于验收,避免纠纷。卖方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标的物,如果交付的标的物附有说明书的,交付的标的物应符合说明书上的质量要求。

货物的包装方式对于货物的完好至关重要,包装不到位就可能发生货损,引起纠纷。对于包装方式可以按约定的包装,无约定的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的包装方式。 六、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1、履行期限可按照年度、季度、月、旬、日计算,得准确、具体、合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词语。 2、履行地点指的是交货地点,要写清楚、具体、准确。 3、履行方式指的是双方应约定交货、提货、运输方式和结算方式,要写得具体明确。 七、交货的时间、地点、方式。 交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是合同的关键内容,它涉及双方的利益实现和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承担问题。一般情况下,标的物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风险承担随之转移。因此对交付的相关内容一定要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八、检验标准、时间、方法。 合同中应当约定检验的时间、地点、标准和方法、买方发现质量问题提出异议的时间及卖方答复的时间、发生质量争议的鉴定机构。买方收到标的物后应当在合同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对标的物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在检验期内 结算方式,应该具体、明确。对用支票进行支付应按 违约责任的约定,应该具体可行。如果双方违反了应尽的义务,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行为的惩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违约责任条款中加以详细描述。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要明确具体。此外,对于约定的争议处理机构和起诉法院不得超出地域管辖权。

担保合同与签订注意事项

担保合同与签订注意事项 在签订合同签还应注意的五个事项: 一、不要人情担保 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到时被担保人无力偿还须由自己负连带责任时,悔之已晚。 二、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 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三、不要贿赂担保 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四、不要无知担保 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

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五、不要无效担保 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为一民营企业,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a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人民币保证贷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贷字第____号)。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该合同向a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a银行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即甲方

(完整版)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 ,欢迎大家查阅! 签订采购合同注意事项一、采购合同签订之前的风险控制 (一)主体资格审查 签订合同前,应对供货商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供货商作为采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对其资格进行审查是防范合同风险的第一道防线。要想保证交易安全,首先应当了解“交易对手”。通过主体资格审查,判断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资格审查主要可分为自然人,法人两类。对自然人而言,要查验其身份证,确认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年满18周岁),否则该自然人不具有签约资格。一般而言,除非即时清洁的采购合同,不建议与自然人签订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的供货方大部分是公司法人。审查公司法人的主体资格,一般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专注其基本信息,如法人代表,地址,年检状况。营业执照不方便查验的,也可以到工商局查询其基本状况。在了解上述情况过程中如果发现异常,如未通过年检,采购方要适时调整合同条款或者不再与之签约。 (二)履约能力调查 通过履约能力调查,查明对方当事人的经济实力、信用情况和

不良行为记录,为避免合同风险提供有力保障。履约能力调查是通过公共信息、特别渠道信息和对方提供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公共信息主要是通过网络收集对方的销售规模、市场声誉等相关信息。 特别渠道信息主要是业务人员通过自身资源了解对方的具体情况。对方提供的情况也是判断其履约能力的重要依据。例如,功过公共信息的掌握,可以判断对方提供的相关情况是否真实,从而判断其诚信程度。 二、采购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风险控制 采购合同的签订过程实际是合同双方确定并填写合同条款的过程。 1、合同的主体 采购合同的主体指买受人和出卖人,亦称需方和供方或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具体承担者。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址—定要清楚。企业或单位应当使用全称,保证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致,可以将营业执照作为合同附件。如果是自然人,姓名应当与其身份证上的姓名一致,同时写上身份证号码。 2、买卖的标的物 双方一定要明确约定买卖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生产厂家,数量等详细内容,尽可能把产品的各项标示都作为标的内容写进合同。同时,要求供货方对产品的所有权及处分权作出保证或承诺,防止其产品上存在权利限制,如产品被出租、抵押、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等影响到标的物的交付。

教师签约协议)

《教师协议书》 甲方:乙方:姓名:性别:年龄: 授课与对象:电话(手机) 身份证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就甲方聘用乙方担任试用期任课教师事宜,经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性质: 甲方现聘任乙方为学员的的试用期 教师,授课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次授课时间为2小时,合同期满,优先续签。 二、薪酬待遇: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每次填写记录,布置作业,以便作为上课费用发放依据。甲方按照元/小时支付给乙方上课费用。 2、每月15日前定期发放上一个月课时费,如因特殊原因延迟发放,需提前2天告知乙方。 3、甲方不承担乙方在上课期间的其他费用,包括车费、食宿费等。 4、奖金:如果学员2011年中考(科目)成绩达到分且考上前八所重高,甲方将一次性支付乙方奖金1000元。中考成绩公布三天之内支付。 三、其他:

1、乙方必须履行“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基本教师职责和认真负责的教学态度,做好与甲方教务处的教学沟通,做好学生及家生家长的沟通工作,发挥自己最好的水平,达到提高同学学习成绩的目的。 2、为保证学生学习的连续性,乙方需将学员教学至中考结束。如果乙方中途退出,甲方将扣除乙方50%已授课课时工资。 3、乙方须按照甲方制定的课程表时间按时教学,不得迟到、提前下课、擅自调课、挪课、缺课,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2天告知甲方,否则因此引起学员及家长不满或要求更换老师,影响本学校声誉,甲方有权按照乙方本次课时费用的100%扣除本次上课费用,如乙方一个月内出现以上情况达三次以上,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本月所有课时费并追加双倍罚款。 4、甲方为乙方提供指定上课教室和必备教学用品,并负责将学员的上课时间调整、停课等情况及时告知乙方。甲方定期检查乙方上课资料、辅导资料、作业布置,并定期将家长及学员意见反馈转达给乙方,乙方需进行必要的上课方式或内容调整。 5、如乙方在教学中出现以下情况,甲方将处以相应罚款: 1)无准备上课,敷衍塞责,课后无作业,导致学员要求更换老师,或中途退学,罚款500元; 2)打击、降低学员学习积极性,打骂学员,和学员发生对抗和冲突,导致学员要求更换老师或,中途退学,罚款800元; 3)、学生成绩无提高甚至下降等情况,在中考分数未到100分,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word完整版)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和要约注意事项

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和要约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本文档下载后可自行修改)

银行权利质押担保合同()农银权质字()第号 质权人(全称):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全称):(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确保______ (下称债务人)与质权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下称主合同)的切实履行,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出质人愿意为债务人与质权人依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根据我国《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出质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种类及数额相同,主债权种类及数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__________ 第二条质押担保的范围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质押权利处置费、过户费等质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权利质押的设定 1.出质人同意以自己所有或依法具有处分权的下列财产权利 ________(详见权利质押清单)作权利质押,上述质押清单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上述质押权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质押权利的最 终价值以质权实现时实际处理质押权利的净收人为准。

第四条质权的效力 质权的效力及于质押权利的从权利和孳息。 第五条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 1.本合同项下权利凭证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出质人交付 质权人。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2.出质人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质押登记和其他法定出质 手续,并及时将相关登记证明材料正本移交质权人保管。 3.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质押权利转让、赠予或许可 他人使用。经质权人同意出质人所获的转让费、使用费等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4.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权利凭证。因质权人保管不善造成权利凭证 毁损、灭失的,质权人负有赔偿责任。债务人归还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凭证。 5.质押权利价值有明显减少足以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出质人应 当有相应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押权利,拍卖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范本

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合同是企业经济活动的一种体现,也是业务能力的体现。现在的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大部分是以合同的方式予以确定的,合同一旦签订,就对买卖双方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签订的好坏将直接决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利益是否可以得到实现以及可期待利益实现的程度。怎么才能保障我们的利益得以实现,更多的体现在合同条款方面。 首先,签订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必须首先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身份。即查对方的主体资格是否真实合法,签订人签字要与身份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姓名一致,不允许出现错别字,严禁代签,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索要资料。 2、合同所有条款均不得删减;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并按有利于本公司履约和有利于本公司合法利益的原则填写;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斜线“/”;其他约定事项没有则填“无”,如未写满横线,划上删除线“”至结尾。 3、合同必须用黑色碳素笔或签字笔认真填写,字迹清楚,并不得擅自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双方确认,并在更改处盖章签字。 接下来,根据公司采购合同范本详细了解下有关填写内容: 1、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前后所签订名称与公章名称须保持一致。 2、签订地点:合同双方约定管辖权时,可以把合同签订地法院约定为纠纷管辖受理机关,所以,签订地点尽量填写我方地点。 第一条、标的、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1标的名称应用全称,不要使用“电器材料”、“工程备件”等含糊不清的产品称谓,一般不要有地区性方言、俗名、习惯名称。

2在签订合同时凡有商标、牌号、生产厂家的产品,应准确地写在合同内。 3.关于规格型号。为便于履行,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业品的规格和型号。 4.计量单位条款。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没有统一规定计量标准,可以双方约定计量方法,但不能使用“一套”“一批”等不确定的数量单位。确保经过文字条款、参数描述后的合同交易标的具备唯一性。 5.关于单价、金额条款。由双方协商定价,如合同总价为优惠后价格的,应在合同中约定。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不能出现款到发货之类的模糊字眼,可以1.规定具体日期发货。 2.规定在收到货款后若干天内交货。 3.规定分批交货。对于分批交货,在合同中必须规定每批交货的时间,同时明确规定分期数量。 第二条:质量标准 我国现行的产品质量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样品要有出卖人签字确认。 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样方法和比例。 第三条“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正规教师聘请合同范本(含提示说明与注意事项).

教师聘请合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_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a止. 第二条工作内容及要求: 乙方安排在(后勤)部门,从事(厨房)工作?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乙方所处的部门 工作任务,工作地等,乙方应接受调整。 乙方须根据甲方规定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 第三条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 1.毎月工资元,按自然月以现金方式支付?不足一月的工作日按日工资标准补发。 2、一年三节(端午、中秋、春节)福利发放按教师一半(或略高于一半)对待. 提示说明(使用时请删除):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保证或者以 其他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您所在的公司不得向您收取风险典质金。需要注意 的是:用人单位违背限定,以保证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 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准则处以罚金|给劳动者导致损害的.应当承受购偿职责。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 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限定处罚。 第四条社会保险 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甲方遵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以按灵活就业的方式为乙方在劳 动合同关系维系期间办理社会保险?具体办理的原则以乙方签订的为依据. 第五条劳动纪律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堂

制度和劳动纪律。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肘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因其它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周书面通知对方; 5、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说明理由,芥向对方书面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第七条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责任保证; 如因乙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甲方发生经济损失,则乙方必须尽责处理善后事宜, 挽回相应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损失的大小及乙方的态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在本条事项未完全处理完毕之前,乙方不得擅自单方终止与甲方的劳动关系。原劳动 合同期届满的,则相应順延到本条事项处理完毕。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守则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体制允许范围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享有与公办老师同等的政治待遇与民主权利。 3、乙方在工作期间享有适当的福利待遇(具体见行政办公会讨论记录).

动产质押合同协议范本(含填写提示与注意事项)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动产质押合同协议范本(含填写提示与注意事 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 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 (])质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数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帐面价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元整, 质押率为%,实际质押额为(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 提示:质权的生效必须以质物的转移占有为要件,通说认为,质物的交付只能是简易交付与指示交付,占有改定不构成有效交付。但在大宗商品质押融资中,存在着出质人将质物存放于自有仓库,通过与监管方签订场地租赁协议的方式对质权人进行交付,此种交付方式是否符合〈〈物权法》第212条规定的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的规定存 在不确定性,有可能落入〈〈担保法》解释第87条第1款规定的范畴。令人欣喜的是,司法 机关虽未就此作出明确的规定,但从个案的判决中可以发现,其对该种方式设定质权持相对宽容的态度,如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4)苏商终字第0300号案(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无锡分行与江阴鑫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傅钱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扬商初字第0101号案(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刊江支行与

商务谈判理论与实务第十章 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第十章商务谈判合同的签订及注意事项 第一节商务合同概述 第二节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学习目标 1. 了解商务合同的含义和作用 2. 了解影响商务合同签订的影响因素 3. 了解商务合同的各种式样 4. 掌握商务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

关键概念 合同 合同是商务谈判后期的重要环节,是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的产物。 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认真推敲,本章将对合同的基础知识进行简单介绍,在本书附录及配套电子资料中提供一部分范本供读者学习中参考。

第一节商务合同概述 1. 商务合同的作用 1.1 力量的平衡 合同的实质就是利益相左的合同双方实现相互理解。 在多数合同中,一方比另一方占有更多的优势。?合同的起草方 ?熟悉书面合同的当事人 ?单方强制执行 1.2 规定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3 强制执行的依据

2. 影响商务谈判签订的因素 2.1政治作用 政治事件对国家经济具有重要的影响,政治稳定性对一个国家的市场而言是压倒一切的因素,一个稳定的政府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一些人认为在国家私有贸易商务事务中政治家应当几乎不起规制作用,但是双方国家的力量如此紧紧缠绕在一起,政治影响毫无疑问是其中重要的因素。 2.2管制法律 了解法律是你自己的责任,缺少知识并不能成为刑事指控、处罚程序或者民事诉讼中的辩护理由。知晓并理解法律的含义以及本国和外国的贸易界限这是至关重要的事情。

2.3互联网问题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当今时代,与贸易而言,是一个划时代的变化,有的合同甚至只需要一份邮件、一个电话或者一份传真就能搞定,但是,互联网上的贸易商们必须了解其中的陷阱。通过电子方式传递信息,一直存在安全性问题,在使用互联网传递秘密信息时,你应该确定对信息进行加密,互联网是一个公共领域,如果你将自己的知识产权——商标、著作权、专利材料或者设计等——放在互联网上,那么应该首先确保其受到保护,免受侵权,这些都需要贸易商正确使用互联网和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

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 篇一:签订商品代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签订商品代销合同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文书简介 商品代销合同是买卖合同的一种,是指代销人和委托人订立的,由代销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委托人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合同。 代销方应在委托方授权的范围之内,以委托方的名义处理处理其所委托的事务,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委托方承担;如代销人的活动超出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或者代销人不以委托人的名义,而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则法律后果只能由代销人自己承担。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代销货物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是委托人的,即在代销中无论以谁的名义经销商品,在商品未被卖出前,该商品的所有权都不发生变化,仍属委托人所有。 二、法律风险提示

1.商品代销合同的订立一般采取书面形式。 2.代销方应当对商品的质量进行详细检验,如委托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代销方可以要求退货或者降价、更换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 3.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代销人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我国《合同法》第148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 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依据该条 规定,如果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虽不符合质量要求,但并不影响实现合同目的的,即属轻微违约时,买受人不得拒绝收货或解除合同,相反,买受人应当接受标的物,出卖人的交付导致标的物风险的转移。但是,买受人在接收货物后可以依法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出卖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标的物的风险仍由出卖人负担。因为出卖人的履行不合格属于根本违约,出卖人的交付不是真正的交付,不能产生交付的效果,标的物的风险自然不能转移给买受人。然而,当出卖人的交付构成根本违约而买受人又

教师聘任合同

教师聘任合同 甲方:(聘任法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以及相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甲方委托乙方所在基层单位负责对乙方进行聘任管理。 第一条聘任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接近离退休年龄或已获准延期离退休的人员,其聘期不得超过离退休期限或延退期限; 2、各类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其职责 1、甲方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聘任乙方担任学院(系、所、部、处)学科职务岗位工作; 2、乙方聘任期间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任期目标见附页。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任期目标和有关规定,制定工作规范和工作制度,对乙方进行考核管理; 2、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工作安全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依法维护乙方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依照国家和学校的规定,在聘期内享受相应岗位工资和相关福利待遇; 2、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及其它专业技术等工作,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保守甲方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资料、技术等有关机密和商业秘密; 4、履行受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岗位职责,完成岗位工作任务,达到任期目标,接受甲方的聘任考核和管理。 5、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在聘期内所发表的论文、著作、所获得的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甲方名(即以甲方为作者单位)。 第四条工资报酬及其他待遇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担保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但是,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以及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是什么。这都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所需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一、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2.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 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4.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5.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二、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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