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派出所职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派出所职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派出所职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派出所职责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200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7号发布,根据2012年7月17日《公安部关于修改<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决定》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

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三)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临时查封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三)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

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强制执行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向当事人宣读强制执行决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

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三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

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九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四十条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部门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管理的规定,自觉增强消防意识,带头严格遵守消防法规。 3、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的经营、管理工作之中,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4、组织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改善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5、按照《消防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确保建设工程的合法性。 6、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7、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 8、组织和指挥员工扑救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监督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并在自己的范围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 9、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负责向公安消防监督机关汇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接受公安消防监督机关的指导监督。 10、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受总经理委托,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5、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三、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物业安保部员工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在安保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物业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参与拟定本单位消防工作计划,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案,为单位领导当好参谋。

编辑部主编岗位职责说明

编辑部主编岗位职责说明 编辑部主编岗位职责是什么 一行政岗位职责 1履行对学报编辑部全面管理,并对主管校长负责,定期向校领导请示和汇报工作; 2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3负责编辑部日常工作,制定执行岗位责任条例和内部管理条例; 4负责人员岗位和科级干部聘任检查考核和奖惩; 5安排工作计划,掌握进度,协调各环节工作,组织实施; 6主持全体人员会议和科级干部会议; 7起草上报编辑部有关报告文件计划; 8对物品设备的采购领取和使用负责; 9做好经费预算,掌握审批经费收支,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10代表编辑部对外联系工作。 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责(要求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按照出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要求执行。) 1搜集研究有关专业学术动态和编辑出版信息,提出报告建议和方案; 2制定选题和组稿计划,组织编辑人员实施;

3终审终校稿件; 4负责计算机化网络化及印刷发行的技术指导; 5总结编辑工作经验,撰写论文或教材,指导和培养人才。 编辑部主编岗位职责说明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出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完成上级领导机关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经常向主管校长汇报工作,听取对学报工作的指示; 三贯彻编委会对学报工作的意见,定期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四组织编辑部全体成员讨论制订学报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报道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决定稿件的取舍; 六负责对编辑加工后稿件的终审; 七负责校样的终校; 八培养年轻编辑; 九计划学报经费的支出,签发稿酬; 十组织全体成员定期总结工作; 十一收集反馈信息,不断改进学报工作; 十二协调编辑部与外界关系,为学报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编辑部主编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网站的内容管理及审核,网站内容的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 2负责网站大型专题的主题报道及策划制作;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 公安派出所是县(市、区)级公安机关直接领导的派出机构,是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保卫一方平安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 公安派出所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确保治安局势平稳的第一道防线,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成效和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社会治安和公安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群关系、警民关系。 公安派出所职责任务主要是: (1)收集、掌握、报告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 (2)管理辖区内的实有人口; (3)管理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 (4)指导、监督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内部治安保卫工作; (5)宣传、发动、组织、指导群众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输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一般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跨县、市进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其他案件; (7)办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8)参与火灾、交通、爆炸、中毒等治安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 (9)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所长岗位职责 (1)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对各项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理刑事、治安案件,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组织实有人口管理、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危险物品治安管理,整治辖区突出治安问题,广泛研究和收集辖区敌情、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根据辖区情况开展巡 逻防控工作。 (4)重点抓好案件质量的审批把关、强制措施运用、执法状况考评工作,对民警执法行为经常开展监督检查,预防和减少执法过错; (5)组织指导社区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及群防群治组织的管理教育培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使辖区可防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 (6)实行警务公开,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7)在抓好派出所业务工作的同时,重点抓好派出所领导班子建设; (8)主持所务会议,制定全所的工作计划,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组织民警正常履行派出所的工作职责; (9)按照绩效考核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对民警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及时掌握和正确评价民警的工作业绩和日常表现,充分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 副所长岗位职责 (1)组织开展基础工作,熟悉基础业务知识,会调查研究,会群众工作,会情报信息收集整理; (2)组织民警和辖区治安力量开展巡逻防控,预防、减少案件发生。接受群众报警和求助,现场处置警情; (3)组织侦破辖区内的一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做好重、特大案件侦查协作,分析掌握辖区内案件发生特点、规律及趋势,指导民警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4)熟悉内勤内务工作。会管理所内文秘、资料档案整理、数据统计等工作。规范内

(完整版)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及制度况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l、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防火巡查制度 1、防火巡查由各责任区管理人员组织完成,营业期间防火巡查每日进行一次。下班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发现火灾隐患的,巡查人员应填发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或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落实整改措施。 4、防火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派出所所长岗位职责

派出所所长岗位职责 1、派出所所长岗位职责 所长负责主持派出所的全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全所民警深入调查研究,熟知管辖区的治安情况,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计划地加强基础工作。 1、严密户口和治安管理。 2、切实摸清重点人口底数,落实教育管理措施。 3、做好有轻微违法犯罪人员的帮教工作。 4、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和治安员。 5、做好“四防”安全,维护管辖区的治安秩序。 6、查处治安案件,就地查破一般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和刑事案件,协助调查重大刑事案件。 二、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维护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的职权,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上报材料要事实清楚可靠,处理问题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三、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政策和业务,要有计划安排和检查督促,使每个民警逐渐熟悉有关法规、政策和业务,提高工作能力。 四、密切警民关系,接受群众监督,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联系群众,征求意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 五、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既要严要求,又要善管理。 2、xx派出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负责全所的思想、组织、业务和作风建设,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 二、在市局及分局领导下监督业务工作的质量进度;协调各县党委政府工作;分管交通、

内勤工作; 三、主持召开所领导会议、所务会,对每日晨训,布置、检查、总结工作; 四、适时召开警风警纪监督员会议,定期走访村委、社区、企业单位及各界人士、群众,定期向他们报告派出所业务、队伍、治安情况,接受意见建议; 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辖区内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状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及时制定实施“打、防、控”措施; 六、与教导员抓好内务管理、队伍建设,共同制定派出所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落实民警工作责任制,并组织监督和考核; 七、积极开展爱民、便民、为民服务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密切警民关系,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 八、参与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3、派出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领导和组织全所的业务、行政、政治工作。 二、正确执行党和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政策,坚决执行上级的决议和指示,依照法律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规定,组织民警正确行使派出所职责。 三、主持所务会议,根据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派出所所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研究、反映敌情和社会治安情况。 四、组织全所民警深入辖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辖区内存在的各类治安问题。 五、组织实施法制宣传和教育,建立健全安全防范体系。组织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六、定期向辖区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密切警民关系。 七、组织民警学习法律、治安管理法规、政策和公安业务知识。 八、维护团结,做好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关心民警生活。 九、组织民警协助公安机关各业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进行与社会治安管理有关的工作。 4、派出所所长岗位职责 一、负责主持派出所全面工作,组织领导全所民警深入调查研究,熟知辖区内的治安情

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所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状况,全面负责所在区域消防安全工作。 2、统筹安排施工、切割、烧焊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职责,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装备和器材。 7、针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5、组织实施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临时消防车道畅通。 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7、组织员工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9、负责审批及监管施工现场动火情况。 10、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明确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培训形式、培训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2、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容及授课人,并组织实施。 4、本项目对每名员工的集中消防培训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新上岗员工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的组织开展情况应做好记录。 5、消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容: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本项目施工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法和操作规程;报告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容、操作程序等。 6、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最新版)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经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经理部现场消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经理部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经理部各部门必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3、项目经理作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消防工作,分管生产的副经理为消防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项目经理统一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安质部为经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门,全面负责经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传、培训、检查、监督、考核。 4、各部门确定一名消防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工作。

采编岗位职责

《财富中原》栏目采编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岗位名称:采编人员 岗位职责: (一)概述 负责新闻、专题类栏目的采访与制作工作,负责策划、撰稿等文字编辑或电视节目的编辑、包装、制作等。 (二)工作职责 1、新闻线索的搜集整理和采访,对新闻是否有报道价值做出及时并准确的的判断。 2、负责专题类栏目的策划、撰稿邀稿等文字的编辑。 3、电视节目的编辑、包装、后期制作,与各部门做好协调。 4、定期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度及其开展情况,接受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协调有关部门完成领导交办的的任务。 采编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电视新闻采访流程,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客观、公正,杜绝虚假新闻及有偿新闻,我栏目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线索来源 第一条采编需通过正当渠道获取新闻线索,并对所获取的新闻线索有核实之责任和义务。 第二条对互联网上的线索来源要认真核实,防止盲目跟风、恶意 炒作、偏信偏听。采编所引用的互联网线索,应当来源于国家机关门户网站,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中央新闻单位,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新闻单位,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直属新闻单位所属的门户网站。 第三条采编对新闻线索提供者提供线索的主观动机与目的要严格甄别,防止被他人利用,充当商业纠纷一方当事人或不法中介机构获取利益的工具和手段。 第四条采编获取的新闻线索须上报栏目主管讨论后方可进行正式采访,突发热点新闻线索需口头报请栏目主管审批后方可采访。重大新闻事件要报告栏目总制片及栏目主要领导。在采访中有把握不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请示。 第二章采访过程 第一条采编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尊重被采访者的声明和正当要求,对被采访单位或个人进行采访时需遵循相关程序,出示合法的新闻采编证或我栏目采访公函。在采访过程中,采编应尽量向被采访对象讲明节目播出的渠道及相关情况,暗访调查采访特殊处理。 第二条采编要深入新闻现场采集第一手信息,保证新闻要素准确无误,防止道听途说;除特殊需要对提供信息者保密外,报道中应指明消息来源。 第三条采访过程中要认真听取当事双方意见,给予当事双方同等的采访条件,不可厚此薄彼、偏信偏听。 第四条采访过程严禁虚构事实、导演现场、组织拍摄,严禁将新闻采访娱乐化、表演化。 第五条不得为追求轰动效应,使用“钓鱼”等违法方式引导被采访对象从事各种违法活动。 第六条严禁使用威慑、恐吓等不当手段从当事人手中获取新闻线索或内容;严禁在采访活动中接受当事一方的宴请;严禁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 第七条采编所选择的采访对象应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不得根据随意选择的采访对象所陈述的内容就对某一事件、现象或问题草率判断,妄加评论;既要确保真实记录新闻现场及被采访对象的陈述,更要注重所记录的现场与被采访者陈述的内容与事实真相之间的关联。 第八条采编在采访过程中,遭遇特殊情况需对当事一方进行非正常拍摄时,要遵循相关

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

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 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 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 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 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 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 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门口交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 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 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 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 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编号:SM-ZD-87715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岗 位职责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在公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切实做好公司消防安全工作; 三、认真监督、严格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设备管理规定》、《生产车间防火和安全生产制度》等有关消防规章制度,发现违规者及时制止和报告; 四、认真做好公司重点防火区域(二个罐区、车间、仓库、柴油罐区等)的防火巡查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及时组织整改或提出整改方案; 五、督促公司各部门、各区域消防责任人做好消防巡查工作,每周收集巡查记录,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表彰先进; 六、负责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配置、维修、保养等管理工作,每周巡视检查,确保处于完好状态;

酒店消防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火灾始终时时刻刻对酒店业构成巨大的威胁,瑞佳大酒店的消防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为了做好应付各种突发事件的准备,根据酒店的现实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消防机构 第一节消防委员会的成立消防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消防委虽会主任:酒店总经理 副主任:保安部经理、餐饮部经理、宾馆部经理。 成员:保安部主管、后勤部主管及其他各部门经理。 第二节三级防火责任人的确定 酒店设三级防火组织,任命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 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酒店法人代表担任;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由各级经理及主管担任。 第三节义务消防队的建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必须成立自建消防组织,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作用。结合酒店的具体情况,根据要求,本酒店各部门都要义务消防队,由部门经理任队长,队员从在岗职工中选取。

第三章职责 第—节消防委员会职责 l、认真执行消防法规,搞好酒店消防安全工作。 2、认真组织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和灭火预案。 3、组织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领导义务消防队,组织消防演习。 5、布置、检查、总结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门报告消防工作。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7、积极组织人员扑救火灾事故。 第二节义务消防队职责 1、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工作要求,搞好消防宣传工作。 2、不断进行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3、熟悉酒店各重点部位,熟悉消防设施的性能及操作方法。 4、积极参加酒店各项消防活动。 5、积极参加抢救和扑灭火火或疏散人员,保护现场。 6、在有关领导的授权下,积极追查火火发生原因。 第三节各部门经理职责 1、负责领导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落实防火工作有关规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的议事日程,布置检查消防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 3、根据本部门具体性质,制定具体的岗位防火规定。

[分享]编辑部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分享]编辑部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编辑部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为落实实施以首席编辑制为核心的编辑部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全面和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编辑部年度工作任务指标,特制订编辑部岗位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首席编辑岗位职责 1(按年度任务书的要求,完成本版和合作图书选题及编辑工作量; 2(本版选题的初级论证及申报; 3(本版选题的版权洽谈及合同的初级审核; 4(合作选题合同的初级审核、书稿编辑、各类手续的督办等; 5(编辑流程(包括文稿编辑、初二连校、三校通读、“黑马”校对软件纠错、核红及对片、检查图书毛样)的组织、实施及流程管理; 6(编辑在申报本版选题时,应注明预计发稿的时间,并按计划的时间发稿。发稿经复审决审后进入录排校阶段,流程和时间按“某某出版公司本版图书操作流程”要求办理; 7(编辑费用(即版税、翻译费、编辑校对费、设计费、录入排版及出片费、宣传推广费等)的预算; 8(在与销售部门进行充分讨论的前提下,完成选题的形态设计,包括封扉与内文设计以及材料的选用等工作; 9(申报本版或合作选题,必须附上500字关于该选题的内容介绍。本版选题出版后,必须撰写或组稿宣传文章1000—2000字; 10(编辑费用(即版税、翻译费、编辑校对费、设计费、录入排版及出片费、宣传推广费等)支付凭单的开具; 11(经由编辑部主任分派的合作出版图书的责编工作等。 二、助理编辑的岗位职责: 1(按年度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编辑工作量; 2(完成编辑部指派的本版选题的文稿编辑、三校通读、“黑马”校对软件纠错、核红及对片等工作; 3(完成编辑部指派的合作出版选题的书稿编辑和各类手续的督办等工作; 4(鼓励参与本版选题的形态设计,撰写宣传文案,申报本版及合作选题。

派出所各项工作制度职责汇编

派出所各项工作制度职责汇编 公安派出所消防工作职责 一、掌握辖区消防安全情况,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主管公安机关报告情况,提出消防工作建议; 二、督促、指导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管理单位健全消防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 三、对监督职责范围内的管辖单位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辖的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整改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四、在重大节日等火灾多发时期,提请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和消防安全检查; 五、督促辖区内符合《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的单位,向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备案; 六、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对属于管辖范围的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查处; 七、参与处置初起火灾,积极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八、组织辖区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

动,推动乡镇、村、社区组建多种形式的义务消防队伍,对义务消防人员进行业务指导; 九、完成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消防监督工作。 公安派出所所长消防工作职责 一、所长是本所消防监督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主管公安机关领导下,对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二、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有关消防工作的规定,批准实施本所消防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领导和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工作; 三、为开展消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明确所内民警消防工作职责分工,督促民警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五、定期召开全所消防工作例会,及时研究、部署、检查和总结工作; 六、规范消防监督执法程序,签发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消防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校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研究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督促、检查本校的消防工作。 2、督促各部门确定防火负责人,落实各项防火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与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与检查。 4、建立建全防火制度。 5、组织防火检查,消除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6、把消防工作的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内容之一,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消防安全责任人(含工厂法人代表)的消防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要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职责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范防安全的操作规定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与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与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保卫部门消防职责 1、督促检查各部门贯彻执行消防规章制度,协助有关领导检查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的情况,消除火灾隐患。 2、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火灾责任者。 3、对消防器材和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建议,督促解决,并向校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4、负责全校消防工作的宣传,消防技术的培训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监督使用。 5、落实每日的防火巡查和每季度的防火检查,每逢重大节日,应加强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时向校消防领导小组汇报,并认真督促解决。发生火灾时,协助校消 防领导小组指挥对火灾的扑救工作,并迅速查明原因,向消防领导小组汇报。 6、作为校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实施对义务消防队的具体领导和业务指导。 义务消防队队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了解掌握校内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和防火措施情况。 3、定期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提高预防和补救火灾的能力。 4、做好校园夜间防火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 5、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6、一旦发生火灾,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 及时疏散人员,火灾扑灭后,应协助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 2009-11-5 10:10 回复

编辑部规章制度

编辑部管理规章制度 执行主编岗位职责 。 1全面负责本刊的编辑出版工作,保证编辑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每期刊物正常出版。 2掌握国内外相关学科学术研究前沿与发展动态,结合单位专业的优势和特点,提出本刊的发展目标。提出本刊发展的目标,主持制定年、期栏目组稿计划。 3.联系实际,突出重点,办出特色,抓好选题和栏目建设,提高刊物的学术品位,扩大所属刊物的学术影响;尤其抓好特色栏目和优势栏目的设计与实施。 4.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不徇私情,认真作好稿件的签批,即稿件是否刊用等,把好质量关。 5.定期督促检查每期刊物,组织好每一期、每一年的总结工作,找问题、差距,并提出改善意见;牵头学习研究同类刊物的办刊特长,结合本刊实际,取其精华,努力提高本刊的办刊质量和水平。 6.做好刊物编辑出版的组织安排工作,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保证每期刊物的按时按质出版和发行。 7.抓好编辑队伍建设,培养一支思想作风过硬、理论知识水平较高、编辑业务能力较强、团结精干的编辑工作队伍。 8. 多渠道筹集办刊经费,加强经费管理,使有限的办刊经费发挥最大限度的效益; 编辑部主任工作职责 1.贯彻行国家的出版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出版工作的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 2.协助执行主编负责本刊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印章的管理,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撰写,负责审查各种报表,制定和修订编辑部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安排本刊的印刷和印刷质量的检查工作。 4.协助主编、执行主编引导编辑人员的业务学习,交流情况,讨论问题,提高编辑队伍的业务水平,确保编辑队伍的工作规范和工作质量。 。 5协助主编、执行主编协调与主管部门的关系,做好本刊的对外联系和宣传工作。 6.完成主编和执行主编安排的其他工作。 责任编辑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期刊管理、知识产权和保密等方面 的法规、政策及本刊编排规范。按时参加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 向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负责并报告工作。 2. 与专家作者保持并加强联系,深入了解自己行业并积极参与选题、组稿、策 划。 3.按照本刊规定的期限(不超过2个月),及时向作者反馈稿件处理意见,努 力维护本刊的信誉。 4.按照刊物的编排规范,对决定采用的稿件进行按时按质按量的编校加工工作, 是所负责论文编校出版质量的直接责任人。 5.完成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五、执行编辑岗位职责 1.执行编辑由责任编辑轮流担任。 2.积极配合执行主编、编辑部主任所交待的工作,并督促检查各编辑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当期工作,是当期刊物编辑出版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之一。

门卫岗位职责制度

门卫岗位职责制度

门卫岗位职责制度

门卫岗位职责制度 【篇一: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安队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员接待和车辆、物品出入登记的管理,保安人员在值勤和执行任务时有所依据,当好企业卫士,确保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保安岗位24小时执勤不间断;当值保安认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觉服从上级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主动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记录。 第三条、保安人员代表本公司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门员工应配合保安人员工作。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主要职责 1.责任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辖全部区域。 2. 贯彻执行公司关于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保安工作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保安工作全面负责。 3. 依据制度实施公司人员、财产、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门卫岗位职责 1. 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值班时应着制服,服从管理、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2. 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坚守岗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3. 不得酒后上岗或擅离岗位。 4. 对非本公司的人员、车辆进出要实行查询登记。 5. 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须凭公司职能部门书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时做好报纸、邮件的收发工作。 7. 保持门卫室环境卫生,物品保管整齐有序。 8. 上下班时间(上班时间为9:00、下班时间为17:00)的前后15分钟须到大门口站岗,维持门口交通秩序,迎送职工上下班。 9. 执勤期间要做到大门随开随关,关闭时大门不留缺口;门卫室时刻保持有人,杜绝闲散人员进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员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动用私刑。 11.如门卫室有设施损坏,需填写报修单交至负责人处。 12.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行为准则 第六条、治安安全管理 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备,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2. 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时发现可疑人和事,并进行妥善处理。对于正在发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况应及时制止并对可疑人员进行查问,情节严重的可直接拨打110并上报公司领导。 3. 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支持、协助相关安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

(完整版)编辑部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编辑部岗位职责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建立公司杂志编辑、印刷、发行流程和运行制度,根据公司指导方针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制作发行计划,并按要求完成公司需要的相关设计文件。 二、岗位职责 ★主编岗位职责 主持公司杂志编辑出版工作,贯彻办刊方针,把握办刊方向。 审核编辑部主任提交的选题规划和发稿计划。 负责样刊的审核,并确保杂志质量。 终审或加工重要稿件,把好稿件质量关。 定稿印前签字。 审核并敲定编辑部主任提出的对编辑部工作具有指导意义的建议或改革方案、不断提高公司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团队管理:重点考核部门员工整体素质情况,监督并督促编辑部主任对部门职员整体素质提高做培训。 对外沟通:重点考核参加会议、交流会、论坛和展会等;平时与公司重要客户建立良好的关系,包括电话联系和登门拜访,进行业务方面的交流,及时得到客户对公司杂志的建议。指导编辑部主任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并督促执行;监督内部文件资料的管理存档工作;审核并敲定部门主任制定的部门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运作流程;监督部门主任对本部门文件的起草、文件收发、归档等工作;关注本部门员工日常的工作情况,考核员工,帮助解决员工出现的问题;审核并敲定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员工奖罚的决定。 工作权利与权限:对编辑部主任进行工作任务的分配权;.对编辑部主任工作完成情况的监督权;对本部门员工工作争议有裁决权;对本部门预算内的费用有使用权;对本部门主任及员工的考核权;本部门采购、营销计划的制定权;向公司领导进行工作安排、调整以及本部门主任及员工聘任、解聘的的决定权。 ★编辑部主任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编辑部建设与发展,审核与监督编辑部杂志的内容与发行情况,完成部门的编辑发行任务及其它部门要求制作的各种设计任务。 负责制订本部门年度、季度、月份编辑发行计划,明确目标。并及时总结目标完成情况,有问题及时向上申报;制订资金申请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参与公司相关部门制度建设的评审与讨论,负责全面协调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工作配合与衔接。 负责领导与管理编辑部行政、业务等全部工作,对本部的工作承担责任。 负责编辑部的行政管理:贯彻公司规章制度,对本部人员执行情况进行日常考核,纠正违规事项:根据公司规章制度,提交本部人员过失处理意见:制定和完善编辑部的相关管理制度,确定人员架构,优化人力资源:安排本部人员工作,岗位缺员时,调整人力,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控制本部成本,减少各方面浪费. 负责编辑部的业务管理。(1)审议选题计划和操作方案,检查协调工作进度。不断完善杂志的质量、栏目,对杂志的内容整合和流程管理负责。(2)定期召集选题会,参与选题决策,编排选题计划,确定全刊文章标题,确定封面标题。指导编辑业务,派发组稿任务,统筹可行稿件,组织例会,汇报编辑工作。(3)通审全刊文图稿件,达到发稿质量要求。(4)负责发稿,并作出详细发稿目录。(5)负责协调平面编辑,确定当期刊物设计风格。(7)负责与印厂保持顺畅沟通,控制杂志印刷成本。(8)负责对外联络交流,协调内部资源,加强信息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负责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五、负责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六、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本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八、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 九、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十、指挥本公司初期火灾的扑救 十一、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十三、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消防管理人员如有变化,需及时向----申报备案

我国消防的工作方针是什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就是把同火灾作斗争的两个基本手段——预防火灾和扑救火灾结合起来,在消防工作中,要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积极贯彻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力求防止火灾的发生,无数事实证明,只要人们具有较强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执行消防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消防技术标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大多数火灾是可以预防的。 在现实生产生活中各种火灾时有发生,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做好扑救火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发现,有效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十五、“防火墙”工程应知应会 (一)、四个能力: 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2、组织扑救初期火灾能力。 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4、消防宣传培训教育能力。 (二)、五个第一时间: 1、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2、第一时间报警。 3、第一时间扑救初起火灾。 4、第一时间启动消防设施。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规定

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定 第一条为明确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单位各有关责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条陈仕裕作为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校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三)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四)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六)针对宝安区前卫钟表厂的实际情况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四条陈仕裕是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预算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 (五)组织实施对本校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和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 (七)组织从业人员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九)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本部门员工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二)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工作,组织开展岗位防火巡查、检查; (三)掌握分管范围内消防安全状况,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消除,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应当立即上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四)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的防火检查,对提出的火灾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五)火灾发生时,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履行职责。 第六条员工消防消防安全职责 (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本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二)定期接受培训; (三)参加义务消防组织及演练;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