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农业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深入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整合农业执法职能,积极创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着力提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加快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二)工作作目标。通过深化改革,组建政治信念坚定业务技能娴熟、执法行为规范、人民群众满意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实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设置、执法职能集中行使、执法人员严格管理、执法条件充分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组建执法队伍。由农业农村部门整合兽医兽药畜禽屠宰、种子、种畜禽、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渔政管理、渔港监督、水产品质量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市级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隶属市农业农村局管理,并以市农业农村局的名义执法,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市级农业部门的执法职责,并负责组织查处辖区内跨区城和具有全市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执法工作。同时担负两个市辖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职能,负责日常执法检査、一般违法案件查处。

各区不再承担相关执法责任,不再保留执法层级和执法队伍。

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由转隶到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的原农业、畜牧业、渔业、农机等行政执法人员和转隶到市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的原渔政执法人员组建。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可按程序调用县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力量。

组建县(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日常执法检査、一般违法案件査处。在县区农业农村局加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牌子,组建后实行“局队合一”体制。压实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队伍建设责任,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强化行政执法职能,将人员编制向执法岗位倾斜,同时通过完善内部执法流程,解决一线执法效率问题。

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向乡镇延伸机制。按照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整合利用农业领域设在乡镇的力量和资源,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査取证等工作。在乡镇探索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建立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二)做好人员划定和资产划拔。在明确执法机构和人员划转认定标准和程序基础上,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有序整合执法队伍,锁定编制底数。严把人员进口关,优先选用在编在岗持有执法证件且原来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严禁将不符合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规范要求的人员划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严禁挤占、挪用本应用于公益服务的事业编制。全面清理规范临时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严禁使用辅助人员执法。现有公益类事业编制,由同级机构编制委员会统筹用于解决农业相关领域用编需求。坚持凡进必考,严禁借队伍整合组建之际转干部身份。严禁执法人员在编不在岗。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做好资产划拨。将市现代农业发展中心和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原市渔政管理处的执法船、执法艇、执法车辆及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