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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总论名词解释

刑法总论名词解释
刑法总论名词解释

第一章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是指什么是犯罪,有哪些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有哪些刑种,各个刑种如何适用,以及各种具体的罪的具体量刑幅度如何等,均有刑法加以确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概括的说,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2.适用刑法人人平等,是指对于任何人,无论犯罪人的家庭出身,社会地位,职业性质,财产状况,政治面貌,才能业绩如何,都应追究刑事责任,一律平等适用刑法,依法定罪,量刑,行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3.罪责刑相适,是指犯多大罪,就应当承担多大的责任,法院也应该判处其相应轻重的刑罚,做到重罪重罚,轻罪轻罚,罪刑相称,罚当其罪;在分析罪重罪轻和刑事责任大小时,不仅要看犯罪的客观危害性,而且要结合考虑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把握罪行和罪犯各个方面综合体现的社会危害程度,从而确定其刑事责任程度,适用相应轻重的刑罚。

第二章刑法的效力范围

1.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对地和对人的效力,也就是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2.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

第三张犯罪概念和犯罪构成

1.犯罪,概括的说,是指违反我国刑法,应受刑罚处罚,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2.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第四章犯罪客体

1.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侵害的社会关系。

2.犯罪对象,是指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的人或具体的物。

第五章犯罪客观方面

1.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的事实特征。

2.危害行为,是指在人的意志和意识支配下的危害社会的身体动静。

3.危害结果,狭义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的法定的实际损害或者现实危险状态。广义的是指,被告人的危害行为引起的一切对社会的损害事实。

第六章犯罪主体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体的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的辨识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3.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是指刑法规定的影响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行为人人身方面的特定的资格,地位或状态。

4.单位犯罪,是指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七章犯罪的主观方面

1.犯罪主观方面,是指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2.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的一种主观心理态度。

3.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已经预见但是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4.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犯罪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心理态度。5.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者是内心起因。6.认识错误,是指行文人对自己的行为的刑法性质、后果和有关事实情况的不正确认识。

第八章正当行为

1.正当行为是指,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形式上符合某些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

2.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3.防卫过当,是指防卫明显超过必要地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4.紧急避险,是指为了是国家,公共利益和本人或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5.避险过当,是指避险明显超过必要地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行为。

第十章犯罪故意的停止形态

1.犯罪故意的停止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产生、发展和完成犯罪的过程及阶段中,因主客观原因而停下来的各种犯罪状态。

2.犯罪既遂形态,是指行为人所故意实施的行为已经具备了各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3.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犯罪实行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4.犯罪未遂形态,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或障碍,而是犯罪未达成即遂的犯罪停止形态。

5.犯罪中止形态,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而为完成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

第十一章共同犯罪

1.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2.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存在方式、结构状况或者共同犯罪之间的结合状态。

第十二章罪数形态

1.继续犯,是指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施到行为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持续的状态。

2.想象竞合犯,是指一个罪行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3.结果加重犯,是指实施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发生基本犯罪构成要件以外的加重结果,因为刑法规定加重刑罚的犯罪形态。

4.结合犯,是指数个各自独立的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的明文规定,结合而成另一个独立的新罪的形态。

5.集合犯,是指行为人以实施不定次数的同种犯罪行为为目的,虽然实施了数个同种犯罪行为,刑法规定还是作为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

6.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性质相同的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犯罪形态。

7.牵连犯,是指已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态。

8.吸收犯,是指数个犯罪行为,其中一个犯罪行为吸收其他的犯罪行为,仅成立吸收的犯罪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形态。

第十二章刑事责任

1.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者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第十三章刑罚概说

1.刑罚是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在刑法中制定的赋予“刑罚”名称,用以惩罚犯罪人,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并有特定机关执行的最严厉的强制措施。

第十五章刑罚的体系和种类

1.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的刑罚方法。

2.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就近执行并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3.有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强迫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

4.无期徒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终生自由,强迫其劳动并接受教育和改造的刑罚方法。5.死刑,是指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方法,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缓期两年执行。

6.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7.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

8.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所有的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强制无偿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9.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国境的刑罚方法。

第十六章刑罚裁量

1.刑罚裁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刑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的基础上,依法解决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行度或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

2.量刑的情节,是指人民法院在对犯罪分子量刑时,据以处罚轻重或者免除处罚的主客观实施情况。

第十七章刑事裁量制度

1.累犯,是指因犯罪而受到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有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2.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刑的行为。

3.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

其他犯罪案件等情况的行为。

4.数罪并罚是指,对一人所犯数罪合并处罚的制度。

5.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第十七章刑罚执行制度

1.减刑是指,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刑罚执行期间的悔改或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2.假释是指,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以后,因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因为附条件的将其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

第十八章刑罚的消灭

1.刑罚的消灭是指,由于法定的或事实的原因,致使代表国家的司法机关不能对犯罪人行使具体的刑罚权。

2.时效

3.赦免是指,国家宣告对犯罪分子免除其罪,赦免其刑的法律制度。

刑法总论

离线考核 《刑法总论(高起专)》 满分100分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10分。) 1、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基本含义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对于刑法分则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定罪处罚 2、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制止其不法侵害且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 二、简答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 1、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简述犯罪的基本特征。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 (1)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犯罪的以上三个基本特征是紧密结合的。一定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基本的属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的基础。社会危害性如果没有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也就不构成犯罪。 2、什么是量刑?量刑的原则是什么? (1)刑罚裁量,又称量刑,是指人民法院依据刑事法律,在认定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基础上,确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处刑罚、判处何种刑罚以及判处多重的刑罚、并决定所判刑罚是否立即执行的刑事审判活动。(2)量刑时,必须遵循以下两个原则:第一,必须以犯罪事实为依据;第二,必须以刑事法律为准绳。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 1、试论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1.试论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关系。 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既密切联系,又互相区别。 二者的密切联系表现在: (1)二者与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并存,都不同程度地反映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 (2) 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前提和基础,犯罪动机是犯罪目的的来源并促使犯罪目的的形成。 (3)二者有时表现为直接的联系,即它们所反映的需要是一致的,如出于贪利动机实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犯罪即是如此。

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带答案)

刑法学1期末考试复习题(带答案)

一、名词解释 1、刑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2、犯罪:一切危害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3、刑事责任: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4、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5、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6、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7、刑罚: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 8、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9、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10、普通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 二、论述题 1、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 (1)危险来源不同。紧急避险的危险来源广于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 (2)损害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只能损害不法侵害者的利益。 (3)实施条件不同。紧急避险只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正当防卫并非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4)限度标准不同。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只能小于所避免的侵害;正当防卫需要整体判断,有时即使造成的损害大于所避免的损害仍具有正当性。 2、死刑适用的限制条件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2)犯罪时不满18周岁、审判时怀孕以及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不适用死刑 (3)死刑判决必须经死刑复核程序核准后才能执行 (4)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我国数罪并罚原则的适用 (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2)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4、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 (2)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的犯罪行为指各行为人的行为都指向同一犯罪,互相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统一的犯罪活动整体。 (3)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的犯罪故意指各共同犯罪人认识他们的共同犯罪行为和行为会发生的危害结果,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三、其他的复习范围将以选择题的形式考查。 1、乙于某日晚在一条僻静胡同里抢夺了一名妇女的黑色挎包,内有2000元人民币。在此案件的案情事实中,对犯罪构成没有意义的是? A.实施了抢夺他人较大数额财物的行为 B.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C.行为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D.行为人选择了晚上在僻静胡同里作案 2、我国刑法分则将犯罪划分为10类,其划分的根据是? A.同类客体 B.犯罪对象 C.直接客体 D.一般客体 3、甲患有抑郁症欲自杀,但无自杀勇气。某晚,甲用事前准备的刀猛刺路人乙胸部,致乙当场死亡。随后,甲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没责任能力,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刑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死缓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 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累犯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管制对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主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条文对某种犯罪或某种犯罪的某种情形之规定单一固定无量刑的刑种和刑度的法定刑。 绑架罪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若不出现法定的情形,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制度。 罚金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 缓刑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

兰大20秋学期《刑法学》平时作业-离线

《刑法学》 行为的违法性的原因到底是因为行为本身的“恶”,还是因为行为所引发的结果的“恶”?行为无价值认为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自身的违法性,即法律排斥行为的发生;而结果无价值认为行为的违法性在于行为引发了法律所排斥的结果。结合所学知识和自身的感悟,写一篇1000字左右的小论文,展示自己对这两种理论的理解和疑惑。 浅析结果无价值论和行为无价值论 摘要:围绕着违法性的本质,存在着行为无价值与结果无价值的争论,而且逐渐成为了违法论的主题。 关键词:结果无价值;行为无价值;二元论 结果无价值论,是以法益侵害说即认为违法性的本质在于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的观念为基础,以“结果”为中心,考虑违法性问题的理论。这种见解的思考方式是:首先考虑行为对被害人造成了什么样的危害结果,然后由此出发,追溯该结果是由谁的、什么样的行为所引起的,由此来判断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就好像是将一部记录片倒过来看,从结尾来回忆所发生的事件的全过程。所谓“无价值”,就是“从刑法的立场来看,没有价值”,“违反刑法所意图保护的价值”。所谓结果无价值论,就是说“该行为引起了结果(侵害法益),所以,被评价为没有价值”。它是从被害人的角度来分析行为的违法性的见解。 相反地,行为无价值论,是以规范违反说即认为违法性的本质在于违反法秩序的观念为基础,以“行为”为中心,考虑违法性问题的见解。这种见解的思考方式是:首先考虑行为人出于什么样的意图、实施了什么样的行为,然后再考虑该行为引起了什么样的结果,也就是按照时间的发展顺序来考察行为的进程。仍以上述看记录片的情形打比方的话,就是按照片子的正常顺序,从头开始观看事件发生、发展以及最终结果的全过程。因此,行为无价值,就是“因为该行为违反了社会一般人的观念即伦理规范,因而被评价为无价值”,即它是从加害人即行为人(而不是被害人)的角度来分析行为的违法性的见解。 但是,完全抛开结果无价值不管的行为无价值论,和认为行为是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的外在表现,只要有体现行为人主观恶性的危害行为,就能考虑行为人的

东师《刑法总论》20春在线作业1答案354

(单选题)1: 甲女只身一人在家,深夜闯入一男子,以暴力相威胁欲强奸甲女。甲女急中生智,先口头答应该男子,趁该男子正做准备时,从床上抓起一把剪子,反身刺向该男子胸部,致该男子死亡。甲女的行为属于 : A: 故意杀人 B: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C: 正当防卫 D: 防卫过当 正确答案: C (单选题)2: 决水罪的危害结果为 : A: 造成水患 B: 造成水患,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C: 没有造成水患 D: 使用的方法是危险方法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3: 李某欲杀害妻子朱某之念。某日晨,李在给朱某做饭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李某为防止其 6 岁的儿子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他来接。不料朱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饭。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李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 B: 李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 C: 李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 D: 李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 正确答案: C (单选题)4: 犯罪客体体现的是一种 . A: 社会关系 B: 人际关系 C: 物质关系 D: 思想关系 正确答案: A (单选题)5: 某甲家中一只箱子和若干财物被盗,箱子当时就在附近的公共垃圾桶中被找到,里面的东西原封未动。某甲认为是窃贼所藏,日后必然来取。就产生了报复窃贼的念头。把箱中物品取出,装入一个拉发的爆炸装置,放到原处。后来,一个清洁工清除垃圾时发现了箱子,打开时发生爆炸,当场死亡。某甲的行为: A: 构成故意杀人罪; B: 构成爆炸罪 C: 属于假象的防卫,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D: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正确答案: B (单选题)6: 某甲从停泊在公海的走私船上购得匕首、大砍刀、手铐、仿真枪枝一批,价值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2》期末考试选择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专科《刑法学2》期末考试 选择题题库 1.某甲将某乙所开公共汽车的刹车损坏,意图制造行车事故,使某乙受处分。汽车开出后,某乙发现刹车有故障,及时采取措施,而未造成严重后果。对某甲应当以()论处。 A.交通肇事罪 B.破坏生产经营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2.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在()以上的,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A.1万元 B.2万元 C.5万元 D.10万元 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当以()处罚。 A.走私罪 B.妨害公务罪 C.走私罪从重D.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合并4.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手段主要有()。 A.暴力、威胁 B.欺骗、贿赂 C.伪造选举文件 D.虚报选举票数 5.构成转化型抢劫罪的必要条件是()。 A.行为人实施了盗窃、诈骗、抢夺行为 B.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诈骗、抢夺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C.行为人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D.行为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 6.吴某明知某仓库被盗案是刘某所为,但当侦查人员向其调查时,他却谎称刘某当时与自己在一起,以致公安机关将刘某的嫌疑排除,侦查工作因而受到严重影响。吴某的行为()。 A.不构成犯罪B.构成包庇罪 C.构成伪证罪 D.构成妨害作证罪 7.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对象是()。 A.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B.他人所有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C.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林木D.本单位、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1.构成间谍罪的间谍行为有()。 A.参加间谍组织 B.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 C.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 D.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 2.某甲意图杀死某乙,便在某乙值守的机床内安放了炸弹,致使某乙被炸成重伤,正在运行的机床设备等被炸毁,生产活动因而遭到严重破坏。某甲的行为构成()。 A.故意伤害罪B.爆炸罪 C.破坏生产经营罪 D.故意毁坏财物罪3.某甲受过某乙的羞辱,一直意欲报复。一天,某甲邀集某丙等十余人与某乙等六人在一酒吧内相互斗殴,结果造成某乙死亡。对某甲的行为应当依照()定罪处罚。 A.寻衅滋事罪 B.聚众斗殴罪 C.故意杀人罪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4.王某和张某发现赵某从银行出来时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款,遂商议行抢。王乘赵不备从背后用双手将其拦腰抱住,张乘机将赵手中的提包抢走。王某和张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抢夺罪 C.敲诈勒索罪 D.绑架罪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应当以()处罚。 A.走私罪 B.走私罪从重 C.妨害公务罪D.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合并6.盗伐林木罪侵犯的对象是()。 A.国家、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B.他人所有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C.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D.本单位、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7.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是()。 A.国家机关 B.事业单位 C.国有公司、企业 D.人民团体 1.信用卡诈骗罪在客观方面的行为方式有()。 A.使用伪造的(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 B.使用作废的信用卡 C.冒用他人信用卡 D.恶意透支 2.某甲受过某乙的羞辱,一直意欲报复。一天,某甲邀集某丙等十余人与某乙等六人在一酒吧内相互斗殴,结果造成某乙死亡。对某甲的行为应当依照()定罪处罚。 A.寻衅滋事罪 B.聚众斗殴罪 C.故意杀人罪 D.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3.破坏选举罪的犯罪手段主要有()。 A.暴力、威胁 B.欺骗、贿赂 C.伪造选举文件 D.虚报选举票数4.王某和张某发现赵某从银行出来时手提包内装有大量现款,遂商议行抢。王乘赵不备从背后用双

(完整版)刑法学名词解释精选

刑法学名词解释精选 第一章 1 刑法:即一个国家规定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⑴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⑵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2.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3. 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第二章 1.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体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刑”。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 4.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犯罪,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也是我国宪法的原则。 第三章 1.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适用的时间、地方、人及其是否具有朔及力。 2.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3.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又称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一部刑法生效、失效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保护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在本国领域内、外犯罪的本国人、外国人,凡侵犯本国利益的都适用本国刑法。 第四章 1.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集体所有或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3.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根据刑法对该行为人否定性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标准。 4.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 第五章 1.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刑事责任能力~行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必需的,行为人必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3.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4.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6.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7.意外事件~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主观上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事件。。

刑法学第一次作业

《刑法学》第一次作业 校外学习中心: 专业: 姓名: 学号: 作业要求: 1、离线作业主要用于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与需求自愿 完成。 2、不参加在线测查的,学习中心应将学生的离线作业邮寄到东北师大网络教学管 理部批阅,具体时间见本学期院历(日期以当地交邮时间为准)。 3、离线作业必须由本人手写完成,如发现作业非本人手写,一律无效。 第一次离线作业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不论犯罪人属于哪国,也不论犯罪地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只要侵害了本国国家和公民的利益,都适用本国刑法。这种原则是( )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 普通原则 2.下列刑法基本原则中,不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有( )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责自负原则 C.罪刑相适原则 D.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犯罪客体体现的是一种( ) A.社会关系 B.人际关系 C.物质关系 D.思想关系 4.某甲想杀害乙,于夜晚持刀潜入乙家,对睡在乙床上的人实施杀害行为。不料,当夜乙不在家,睡在乙床上的是乙的弟弟。甲的行为属于( ) A.认识对象的错误 B.具体目标的错误 C.行为实际性质的错误 D. 客体的错误 5.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区别是( )

A.适用方法不同 B.适用主体不同 C.严厉程度不同 D.创设机关不同 6.对于附加适用驱逐出境的外国人( ) A.判决生效后立即驱逐出境 B.主刑执行过程中随时驱逐出境 C.主刑执行完毕后驱逐出境 D.根据外国政府的要求决定何时驱逐出境 7.对于从犯的处罚原则是( ) A.应当从轻 B.可以从轻或减轻 C.应当减轻 D.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8.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 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9.醉酒的人犯罪() A.不负刑事责任 B.可以负刑事责任 C.减轻刑事责任 D.应当负刑事责任 10.紧急避险针对() A.客观实际存在的危险 B.可能发生的危险 C.自己感觉存在的危险 D.潜在的危险 11.区分犯罪预备和犯罪未遂的基本标志是() A.犯罪分子是否已经完成犯罪预备行为 B.犯罪分子是否已经接近作案目标 C.犯罪分子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D.犯罪分子是否已经进入作案现场 12.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二年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是() A.没有故意犯罪 B.没有悔改表现 C.确有立功表现 D.确有重大立功表现 13.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我国刑法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刑罚处罚的() A.应当免除处罚 B.只能减轻处罚

刑法总论在线作业2

102.醉酒的人犯罪 ?可以负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 ?减轻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C 103.刑事责任年龄的计算方法应当是 ?按农历的年、月、日计算 ?从过生日的当天起算为满周岁 ?从过生日的第二天起算为满周岁 ?过生日的前一天起算为满周岁 ?正确答案:C 104.又聋又哑的人犯罪 ?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正确答案:C 105.我国刑法典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处罚。 ?应当从轻或者减轻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可以从轻或者免除 ?正确答案:B 106.某甲在犯故意杀人罪时刚满15岁,按照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某甲属于 ?相对负刑事责任阶段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 ?完全负刑事责任阶段 ?免除刑事责任阶段 ?正确答案:A

107.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 ?周岁以下 ?不满14周岁 ?周岁以下 ?不满16周岁 ?正确答案:B 108.精神病人只有在实施危害行为时,()自己的行为的,才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不能控制 ?不能辨认 ?正确答案:A 109.甲15周岁,系我国某边镇中学生。甲和乙一起上学,在路上捡到一手提包。打开后,发现内有1000元钱和4小袋白粉末。甲说:“这袋

上有中文…海洛因?和英文…heroin?及…50g?的字样。我在电视上看过,这东西就是白粉,我们把它卖了,还能发一笔财。”二人遂将4袋白粉均分。甲先将一袋白粉卖与他人,后在学校组织去邻国旅游时,携带另一袋白粉并在境外出售。甲的行为 ?构成走私毒品罪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构成贩卖毒品罪 ?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 ?正确答案:C 110.路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元。路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盗窃罪 ?抢劫罪 ?绑架罪 ?抢劫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B

刑法总论复习总纲

刑法总论复习大纲 一、名词解释(56) 1、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是指刑法本身所具有的,贯穿于刑法始终的,必须得到普遍遵循的具有全局性、根本性的准则。 2、罪刑法定原则: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3、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4、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5、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时候生效、失效以及对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6、刑法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他生效前未经审判、判决为确定或为裁定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有适用效力,则是由溯及力,否则就是没有溯及力。 7、犯罪构成:就是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些客观和主观要见的有机统一。 8、犯罪客体:是指有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9、犯罪客观方面:是指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 10、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行为,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抱的心理态度。 2、犯罪对象:是指刑法条文非则所具体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作用的客观存在的具体人或具体物。 3、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外在事实特征。 4、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5、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6、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 7、行为人具备的刑罚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8、减轻刑事责任能力:指因年龄、精神状况、生理功能缺陷等原因,而是指为人实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行为时,虽然具有责任能力,但其辨认或者控制着自己行为的能力较完全责任能力有一定程度的减弱、降低的情况。 9、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处危害社会性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 10、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1、犯罪目的:是指犯罪人希望通过实施行为达到某种危害社会结

刑法学名词解释

1.狭义的刑法:指规定犯罪的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 2.广义的刑法:指包括刑法律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文件中的刑法规范。 3.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 4.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6.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即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7.刑法的任务:通过运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 8.刑法的效力范围:指称刑法的适用范围,就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9.犯罪: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0.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11.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2.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的侵害的社会关系。 13.一般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14.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15.直接客体:指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某种特定的客体,也就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中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16.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 17.犯罪的客观方面: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8.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9.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动机及目的等因素。 20.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1.紧急遇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2.犯罪的预备: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 23.犯罪的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 24.犯罪的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的犯罪行为。 25.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26.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结构,或者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方式。 27.犯罪集团: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 28.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9.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30.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吉大16秋学期《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一

奥鹏17春吉大16秋学期《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一 一、单选题(共10 道试题,共40 分。) 1.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处罚原则是()。 A.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 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 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D. 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正确答案: 2. 我国刑法分则类罪分类的主要标准是() A. 一般客体 B. 同类客体 C. 直接客体 D. 简单客体 正确答案: 3. 关于减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其有期徒刑的刑期,自行为人被羁押之日起计算 B.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主刑减刑的,其缓刑考验期相应缩短 C.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主刑减刑的,其缓刑考验期不受影响 D. 减刑只适用于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管制不存在减刑 正确答案: 4. 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正当业务行为 B. 紧急避险 C. 正当防卫 D. 自救行为 正确答案: 5. 我国《刑法》中的追诉时效是指()。 A. 经过一定期限,对犯罪分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对判刑的人不再执行刑罚 B. 刑法的溯及力 C. 刑法的时间效力 D. 经过一定期间,对犯罪分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6. 下列情况中哪些行为可以成立共同犯罪?()。 A. 二人以上的人中有的是过失行为 B.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行为 C.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行为

D. 一人和不满14岁的另一人同时实施某种故意犯罪 正确答案: 7. 下列哪一项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 A. 禁止习惯法的适用 B. 禁止类推制度 C. 重法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D. 法律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 正确答案: 8. 章某是美国公民,一日我国一艘货船途径美国,章某向船上射击,将日本公民A射死。对章某的行为,我国的刑法()管辖权;汪某从日本向我国境内寄炸弹,但在日本就被警方破获。对王某的行为,我国刑法()管辖权;杨某与境外黑社会组织3A党勾结,想制造冰毒,杨某负责从我国某省提供制造冰毒的原材料,运送至国外,由3A党制成成品,在境外销售。对杨某的行为,我国刑法()管辖权;国际大毒枭老K(哥伦比亚国籍)来我国旅游,老K以前从未在我国进行过任何犯罪活动,但现国际刑警接受哥伦比亚的请求在全球范围内对其发出了通缉令,我国对其()管辖权。 A. 有,有,有,有 B. 没有,没有,没有,没有 C. 有,没有,有,没有 D. 没有,有,没有,有 正确答案: 9. 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它体现了空间效力原则中的()。 A. 属地原则 B. 属人原则 C. 保护原则 D. 折衷原则 正确答案: 10. 王某为表现自己的英勇行为,将造纸厂一造纸原料草垛点燃后再去救火。但火势蔓延无法控制,王某虽奋力扑救,但仍造成损失20余万元,自己也被烧伤。王某的行为构成:() A. 放火罪 B. 失火罪 C. 危害公共安全罪 D. 破坏生产经营罪 正确答案: 吉大16秋学期《刑法总论》在线作业一

刑法学期末复习题.docx

一?填空题 1.刑法学是研究刑法及其所规定的犯龜,刑炉责任和刑罚科学. 2?刑法学的研究对彖是刑法? 3?刑法的两个显著特点是阶级性和法律性? 4.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运用刑罚打击犯菲,保护国家和人民. 5?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 6?刑法条文中用转折词〃但是〃所引的内容在学理上称为但书,它表示对前段情况的补充,对前段情况的例外或者是前段情况的限制? 7.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瑶稈和学理解釋 8 ?根据解释的方法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 9.立法解释是指由立法机关对刑法规范含义所作的解释. 10.在我国有权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和瑕离人民检察陝? 1L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罷贲刑相适应和适用刑法人人平等 12.按照罪行法定原则的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不得定罪处刑. 13.按照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要求,对任何人犯菲,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趙越法诈的特权. 14.按照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非分子所犯罷刑和 /担的刑爭责任相适应? 15?刑法的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亦即解决刑爭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16.世界各国立法关于解决刑事管辖权范圉问题的主要原则有属地原则,厲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昔遍原则等几种?17?我国刑法解决空间效力即刑事管辖权范|丰|问题的原则是以届地原则为主,兼采属人原则,保护原则和普遍脈则. 18.根据属地原则,凡在屮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菲的,除法律有特别的以外,都适用我国刑法?凡在我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的犯菲的,也适用我国刑法. 19.根据属地原则,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即受我国刑法管辖. 20.根据属人原则,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的,可以不予追究. 21.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我国领域外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的,不论我国刑法规定该邪的最心j刑是否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均适用我国刑法. 22.根据保护原则,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外对中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徙刑,可以适川我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23 ?根据普通管辖权原则,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刑,中华人民国和国在所/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 刑爭管辖权的,适用我国刑法. 24?宇右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问题,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5?《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 >> 经过修订后于1997 年10 月1日起施行. 26.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问题的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27 ?根据我国刑法解决溯及力的问题从旧兼从轻原则,对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1997年10月1 口刑法施行前的这段时间内的行为如果 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噩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雜的,依照刑法规立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刑法不认为是犯罷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刑法.在刑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 效 28.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具有严範的社会危窖性,刑爭违法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三个基本特征. 29.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最基本的特征. 30.犯菲概念是区分死与非死界限的总标准. 31.犯罪构成,就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冉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的总合. 32.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犯龜客体,犯龜主体,犯龜主观方而和犯噩客观方面 33.犯罪客体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 34.按照犯菲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大小不同,犯菲客体可以分为一般客体,同类客体和宜接客体 35-按照犯菲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多少,犯菲客体可以分为单一客体和复杂客体? 36?犯菲的一般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制度下的社会关系的魅体? 37?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某一方而? 3&某一犯罪行为所直接危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就是犯罪的克接客体? 39-简单客体又称单-?客体,是指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 40?复杂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客体包括两种以上的具体社会关系. 41?犯菲客观方面就是指犯菲活动的客观外在农现? 42.犯罪客观方面的事实特征很多,包括危害行为,危害后果以及犯菲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其中危害行为是-?切犯罪构成的客观方而 的必备条件. 43.刑法中的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您识,并对社会有窖的行为. 44.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木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 45?构成不作为犯罪前提的特定义务來源于三个方而,即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职务上或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和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刑法总论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汇总

刑法总论名词解释与简答题汇总 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得法律。 立法解释:由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含义作出得解释。 司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作出得解释。刑法得基本原则:刑法本身具有得,贯穿刑法始终得,必须得到普遍遵循得具有全局性、 根本性得准则。(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刑法效力:指刑法在时间、空间范围得效力。 1、刑法空间效力:《刑法》适用得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与对什么人有效力。属地管辖 ——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得,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得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得也适用本法。犯罪得行为或者结果(包括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希望发生之地,可能发生之地)有一项发生在中华共与国领域内得,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属人管辖 ——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得,适用本法。但就是本法规定得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工作人员与军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得,适用本法。保护管辖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本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可以适用本法,但就是按照犯罪地得法律不受处罚得除外。普遍管辖 ——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得国际条约所规定得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得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2、刑法时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得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得行为就是否具有溯及力得问题。 溯及力——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判决、判决未确定或未裁定得行为就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有适用效力则就是有溯及力,否则就就是没有溯及力。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得行为,如果当时得法律不认为就是犯罪得,适用当时得法律;如果当时得法律认为就是犯罪得,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得规

刑法总论18秋在线作业1

【奥鹏】[东北大学]18秋学期《刑法总论》在线作业1 试卷总分:100 得分:100 第1题,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这属于() A、法定量刑情节 B、酌定量刑情节 C、加重情节 D、弹性量刑情节 第2题,4.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犯罪概念是() A、实质概念 B、形式概念 C、法律特征概念 D、形式和实质相统一的概念 第3题,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 A、酌量发给报酬 B、不发给报酬 C、同工同酬 D、发给部分工资 第4题,在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 A、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B、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只能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D、特殊情况下可以没有限制 第5题,我国刑法第28条规定:"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体现了刑法的()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适用刑法平等原则 D、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6题,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死亡的结果。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的认识错误 B、对象的认识错误 C、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 D、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第7题,甲乙相互斗殴,乙见自己势单力薄而逃跑。甲穷追不舍,乙无奈捡起一棍棒趁甲站立不稳时将其打伤。乙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伤害罪 D、紧急避险 第8题,为某一个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的客体称为() A、犯罪的同类客体 B、犯罪的一般客体 C、犯罪的直接客体 D、犯罪的间接客体 第9题,误以人为兽加以杀伤的,属于( ) A、目标的认识错误 B、手段的认识错误 C、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D、法律的认识错误 第10题,铁路扳道工甲因和恋人分手而饮酒自醉,未能及时扳道,致使火车相撞,构成犯罪。甲的义务来源于() A、法律规定的义务 B、由于法律行为而产生的义务 C、由于先行行为而产生的义务 D、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的义务 第11题,甲为了杀乙,连续两天跟踪乙,了解乙上下班的时间和经过路线。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未遂 B、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刑法总论期末复习

1.广义的刑法 指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 单行刑法是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定的刑法规范。 2.罪刑法定原则的概念、立法体现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立法体现: 1、禁止习惯法 2、禁止绝对不定刑及绝对不定期刑 3、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 4、禁止类推解释 5、禁止溯及既往,但刑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 3.我国刑法确定空间效力的原则(论述) 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一国刑法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适用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我国刑法确定空间效力的原则有: 1、属地管辖原则:即一个国家对于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管行为人是谁,都适用本国刑法。我国刑法第六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第一,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犯罪,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第二,特别行政区适用本地区刑法。第三,民族自治区省级人大制定变通或者补充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 2、属人管辖原则:以人的国籍为标准,凡是本国人犯罪,不论是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本国领域外,都适用本国刑法。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3、保护原则: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4、普遍管辖原则:针对国际犯罪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4.对“领域”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领陆、领水及领空 法律拟制的领土:我国的船舶或者航空器、我国驻外的使领馆 5.刑法的时间效力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上适用旧法,但适用新法有利于被告人时,适用新法。 6.刑法的溯及力的概念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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