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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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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摘要: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还处于“综合防治”阶段,没能处理好人口、资源、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的调整社会与环境的关系,树立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现有的法律法规亟待修改和完善。环境管理上则偏重于微观管理工作,体制上“块块”管理,没有站在社会经济发展转变的角度,开展环境保护的管理工作和引导行业发展。解决资源环境问题,也不能仅仅单独对资源环境加以保护的问题去考虑,应当综合衡量环境与发展、科技进步与居民消费之间的生态系统,制订一系列具有指导性的、原则性的环境战略、法律政策。基于这种情况,本文从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出发,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建设。全文着重论述我国环境立法的修订与机构设置,以使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制体系畅通。

关键词: 环境;资源;保护;法制

引言: 回顾中国改革开放近30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我们不可以否认的事实是:尽管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确立了我国的环境保护法体系和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环境问题产生的速度仍然远远大于环境问题解决的速度。中国社会几十年间经历了西方国家几百年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在这数十年急剧恶化,中国大众深刻体会到“千山鸟已绝,深溪不见蓑笠翁”的环境现实。为什么会这样?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究竟有那些不足之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这种目的二元论在实践中是否可以做到协调和平衡?如何实现《“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相较2005年环境统计结果减少10%和“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左右的约束性指标。虽然2007年这两项指标首次实现年度双下降,但任重道远,环境与资源保护形势仍然不容乐观。突发性的破坏大事件时有发生,这和我国的环境状况相关联,有一定的必然性。如何理解并坚持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保护环境的实质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论断?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不以损害环境与资源为代价。本文试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逐一具体分析。

一、我国环境与资源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在追求GDP增长的同时,环境一直在默默承受着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沉重负担。工业污染、洋垃圾的流入和处理、水污染、空气污染充斥在我们的生活中,出现了“沱江特大污染事故”、“福建屏南环境污染索赔大案”、“松花江水流域污染”、“太湖蓝澡”、“塔斯曼海轮污染案”等一系列危害环境的典型事件。

(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1、大气污染状况。伴随工业和交通运输业迅猛发展,空气污染日趋严重。由于我国以煤为主要能源,大气污染物中烟尘排放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大部分来源于燃煤,使得工业和人口集中的城市产生严重的大气污染。2006年,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588.8万吨,烟尘排放量为1078.4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为807.5万吨。全国酸雨发生频率在5%以上的区域占国土面积的32.6%,酸雨发生频率在

25%以上区域占国土面积的15.4%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能源,因此,控制煤烟型大气污染是我国大气污染的重中之重。同时,2006年末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已达4985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汽车1399万辆),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

2、水体污染状况。我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I-III类,IV、V类,劣V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七大水系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太湖、滇池为劣V类水质,巢湖为V类水质。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形势仍然严峻,没有明显好转的迹象。

3、其它污染状况。2006年,全国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5.20亿吨,比上年增加13.1%。工业固体废弃物排放量为1303万吨,比上年减少21.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量为9.26亿吨。2006年,全国近岸大部分海域水质良好,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远海海域水质良好。全国近岸海域一、二类海水比例为67.7%,比上年上升0.5个百分点;三类海水为8.0%,下降0.9个百分点;四类、劣四类海水为24.3%,上升0.4个百分点。全国海域共发生赤潮93次,较上年约增加13%,累计面积约19840平方公里。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遏制。(二)自然资源减少失衡

由于中国人口基数太大,致使人均资源占有量大大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自然资源的人均占有量都在世界平均值以下: 水资源为1/4(总量为2.8万亿立方米,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占有量2 200立方米,被列为世界13个贫水国之一),森林资源为1/10, 耕地资源为1/5 (为美国的1/10), 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为世界人均的1/2。加之资源的分布不平衡,气候、地形条件的限制,以及多年来开发利用不尽合理、科学,造成资源的巨大损失和浪费.联合国《2002年中国人类发展报告》指出,环境问题使中国损失GDP的3.5---8%。中国作为世界受污染最严重的国家,正处于十字路口,目前的路是“危险之路”。

(三)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与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发展的目标在实践中相冲突,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1、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与资源的不可持续性消耗。(1)我国工业“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低附加值、资源型)特点显著,且产品出口较快增长很快,如2007年上半年,钢材出口量增长97.7%,钢坯增长40.9%。(2)产业政策的不合理。《2007年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第十三篇明确要加快汽车制造业的发展。而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篇第十九条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1,2,3,4,5)款也明确了加快汽车制造业发展。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大力发展作为消费主义驱动器的汽车工业,是否可行,有待讨论。(3)产品过度包装,回收利用少。由于没有针对性的法律规范,引发的资源浪费现象涉及普通生活方方面面。一盒巨大的保健食品礼盒,只有中间位置摆放着几个小巧的瓶状物;一盒大红袍茶叶,包装得更为繁琐,除了外层的手拎袋和雕花木盒,还有内层的两个独立的小木盒以及盒内包衬的黄色绸缎、造型精美的密封罐,最后才是装在塑料包装袋内的茶叶……。2007年8月26日,首次提交审议的国家性法规《循环经济法(草案)》针对过度包装仅做出了原则性确定。

2、节能环保新产品的缓慢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关系民众的切身利

益和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10.7%,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水平。在能源供应拉响警报的同时,各个城市的“亮化”工程毫无顾虑的美化着夜空。节能灯具、太阳能电池、风能、地热资源、小型水电、生物质能能源的开发和使用进展缓慢,缺乏政府大力支持。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现状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相关规定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是指由国家制定的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互相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主要包括下列几个组成部分:1、宪法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规定2、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3、环境资源单行法规4、其他部门法中关于保护环境资源的法律规范。

(二)立法中的不完善

自《环境保护法》1989年修改至今近20年。面对日益恶劣的自然环境,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1、是覆盖领域不全,存在着一些重要的立法空白,如缺少土壤污染、生物安全、遗传资源保护、核安全等。而据报道,中国的入侵物种占世界危害性入侵物种的50% 。由于法规、政策的实施作用范围广,影响深远一旦有误将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2、环境法律配套滞后,不易操作、原则性规定多,影响了法律的贯彻执行。在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法》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公众参与,却没有明确参与范围。大项目或污染重的项目,各级政府可以重视把关,中、小型建设项目却不在“评价”之列。而这些中、小项目不可能都建在园区,有些甚至紧挨居民区,却没有明确标准规定公众参与范围,使基层环保部门难以操作。3,许多新的制度与理念未能体现。排污权交易都没能在法律中规定。4,对当前环境问题针对性不强,缺少一部专门约束政府行为的环境法律。如地方保护问题等。 5,环境法律法规中的处罚力度弱,缺乏强制手段,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江苏罚款的数额极其有限,最低的仅在1万元以下,而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最高只可决定20万元以下的罚款,超过20万元的,必须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如此处罚力度,对于大的项目犹隔鞋搔痒,客观上甚至有鼓励违法之嫌。

三、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

社会快速发展与污染加剧、自然资源减少相伴随,现有法律没有很好的协调经济与环境的关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上提出,环境保护要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只有在法律、财税、金融、信贷等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普遍地建立起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体制,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才更能有力和规范,才更能产生持久而深刻的影响。同时,环保部门的各项监管措施才更能有效得到落实并产生强有力的作用。从法制建设的角度可从以下几方面来完善:

(一)加快现有法律体系的完善与顺畅

我国已基本形成的环境体系偏重于污染后的治理,未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落到实处。法律上虽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许可证等一些预防性

制度,但这些制度本身的规定都不十分完善,缺乏必要的配套法规,并且也有浓厚的末端控制痕迹。要从根本上解决这种状况,当务之急应着眼于:

1、在现行《宪法》中增加可持续发展的内容。可持续发展以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为基础,经济、社会的发展与资源和环境保护是紧密联系的,他们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应在国家的根本大法中得到体现。1982年10月28日联合国大会通过的《世界自然宪章》就指出:“每种生命形式都是独特的,无论对人类的价值如何,都应得到尊重,为了给予其他有机体这样的承认,人类必须受行为道德准则的约束。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生命有赖于自然系统的功能维持不坠,以保持能源和养料的供应。”

2、重新审视《环境保护法》。我国环境保护法制定已达20多年之久,经过几十年的施行,已与当今环境防治要求不相符合,应尽早修改。(1)立法目的二元化,即既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又要促进经济发展,两者之间的平衡很难把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后一目的占据了优势。有鉴于此,应明确环境保护法的终极价值目标是“人与自然和谐”。建议以“人与自然和谐”替换原第1条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2)确立有效的政府环境责任制度体系,建立细化、可操作的责任追究机制。(3)健全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保证环境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4)建立有效的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事务的范围。(5)赋予公众环境诉权,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6)加大处罚力度,赋予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权 (限期、限产、停排、查封、扣押、没收),提高法定罚款上限(最高为100万元)。

3、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地位和其它单行法规的修订。(1)环境影响评价法是从源头防治污染的关键,却势单力薄,收效甚微,环评范围狭窄。而放眼国外,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欧美一些国家开始将该制度扩展到战略层次。80 年代末,战略环评开始为全球广泛接受,作用于战略实施全过程(政策、计划、规划、项目),新的环评体系逐渐形成。如今,美国政府已经编制了好几百部“战略环境影响报告”。而在我国如影视拍摄、自然保护区及名胜古迹的参观游览活动等,在目前都尚未纳入。不过,在地方法规中曾有一次不错的尝试。如2006 年 5 月,黄山市依据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黄山风景区管理条例》规定,在黄山境内景区拍影视剧必须先进行环境评估和论证,否则将被禁止拍摄。(2)环评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承担存在不足,客观上有鼓励建设单位违法之嫌。(3)部分单行法规急需修订。如《水土保持法》1991颁布、《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正、《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颁布,都早已不能适应现今生态环境急剧恶化的趋势。

4、环境经济政策。人的环境利益分为经济、资源、生态、精神四大类,环境与资源的使用是有价值的,应当实行有偿使用。1992 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制定的《21 世纪议程》明确提出:在决策中把环境与发展综合起来(Integration of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in Decision-making)。因此,环境保护中的经济措施更为必要。具体要重视以下几方面:(1)调整税收政策。对“两高一资”产业高税收,对环保产品给予税收优惠,调整现阶段过低的资源税。(2)资本市场的调节。通过在金融信贷领域建立环境标准提高准入门槛,可以有效地限制高耗能、重污染行业无序发展和盲目扩张。此前,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推出的绿色信贷政策就是一个有益的尝试。(3)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将环境外部的不经济性内部化,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4)贸易政策调整。改变我国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忽视资源约束和环境容量的发展模式,

平衡好进出口贸易与环境保护的利益关系。(5)建立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改变资源低价、环境无价的认识误区,将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进行综合考虑、综合决策。

(二)倡导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可以有效地制约政府的自由裁量权,确保政府公正,合理地行使行政权力。公众参与要求政府机关在做出有关环境的决定之前充分听取公众的意见,并予以适当的考虑。公众的不同意见可以帮助决策机关及早发现问题,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增加政府环境决策和管理的公开性、透明度,使政府的环境决策与管理更加符合民意和反映实际情况;同时公众也将能充分了解政府环境决策的理由和依据,使普通民众的意愿能够得到充分表达,从而能够认同有关行政机关的环境决策,减少公众与政府之间的冲突,使有关决策得到顺利实施。公众参与的方式是多样的,当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民间环保组织NGO(非政府组织)成为政府和社会的桥梁。据介绍,我国目前民间环保组织已有2700多家,近年来这些组织日趋活跃,成为连接政府与公众的纽带。

2、新闻媒体对环境的深度关注,使得破坏环境的行为赤裸裸的曝露在公从的视野下,为我们所熟知的有影响环境事件中都有媒体的身影。不久前围绕厦门有史以来投资最大的工业项目PX项目之争。最终市政府不仅邀请200名市民代表,面对面征询意见,且遵照了大多数的意见砍掉了巨大的环境隐患,让公众体察了政府对民意的重视。但若是没有媒体的广泛参与,很有可能我们只能在某一次重大环境问题反思中才能知晓PX项目。

3、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倡导公众参与环保。减少和拒绝一些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消费行为。如减少和拒绝一次性用品(筷子、杯子、纸巾、袋子)的消费;节约用水、用电、用油; 反对奢侈豪华的生活方式。

结语:环境法的基础是人的利益需求的多样性和环境满足人类多种需求的能力,环境问题发产生的本质原因是人类在追求和实现生存和生活质量的利益要求时单纯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环境生态利益所导致的。近年来不断发生的环境事件,表明公众基本生存权、健康权日益普遍受到侵害,突出了中国环境法制度体系的缺失和弊端,迫切需要修改现行法律体系,完善法制建设。唯有如此,才可确保每个人享有一种富有自然美的自然资源的权利、享有自由、平等和充足的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以与自然和谐的方式过健康而富有生活情趣的权利。

参考文献

1.《国家环保局2006中国环境状况公报》 2007-06-19。

2.《国家统计局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通知2007-11-22。

4.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版。

5.董建辉:《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西北大学出版社 2003版。

6.沈宗灵:《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0版。

7.魏定仁:《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 1999版。

8.李春林:《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载《人大研究》2007年第10

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三、环境问题 (一)概念: 环境、资源和生态问题(简称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和危害(课件: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二)发展(三阶段):

1.环境问题的萌芽阶段。即从人类诞生至18世纪工业革命以前。 基本特征:人对自然的依赖、盲从、迷信和崇拜。这个时期的环境问题主要是局部性、短期性和个别性的环境问题。 2.环境问题急剧发展、局部恶化的阶段,又称近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工业革命开始至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 基本特征: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是人对环境的占有、征服、统治和掠夺。 3.环境问题全面发展和局部被抑制的阶段,又称现代环境问题阶段,即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至今。 基本特征是: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环境观和不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继续存在,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思想和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已经产生。 这个的环境问题又可以细分为两个阶段: (1)从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以着名的世界八大公害事件为代表,以1972年召开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为标志; (2)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以着名的印度博帕尔毒气泄漏、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核泄漏为代表,以1992年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为标志。 (三)主要表现: 1.全球变暖 2.臭氧层破坏 3.酸雨 4.淡水资源危机 5.资源、能源短缺 6.森林锐减 7.土地荒漠化 8.物种加速灭绝物种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论文

标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定义和特征,各项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它的贯彻实施。 编写本论文的目的是总结自己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过程中所收获的体会与感受,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思路,运用已学相关知识以及参考文献分析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而尽自己所能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办法。另外,论文作者还有意向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知甚少者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群体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大众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从而是我们的世界更加的和谐,是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美好。 关键词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2、可持续发展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4、环境责任 5、环境民主

目录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该原则的贯彻 (三)环境责任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四)环境民主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该原则的贯彻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所谓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通过环境法规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环境法基本特点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的、对环境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概括起来,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特征: 1)是由环境法规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确认性。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部门法(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中的基本原则一般都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2)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部门性的特征。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体现环境法特性、特点、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的特有原则。 3)是贯穿整个环境法体系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环境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指导性或者原则性。其贯彻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或法院判决加以具体化。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从国外看,产业革命以来,面对严重的环境问题,一批专家提出了为保护环

资源与环境生态经济学课程论文设计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课程论文 ——论我国地下水的有效配置 年级学院:2011级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班级:农林经济管理1班 学号:2 :赖敏珊

摘要:地下水资源是可耗竭资源且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现在的利用会影响到后代人的可利用水资源,所以,相对于其他自然资源来说,地下水资源的利用更应该得到合理的配置。我国的地下水资源存在着南北不平衡,且开采量在不断地加大,污染也在不断加重等问题,面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 关键字:地下水资源配置问题对策 1.地下水资源概况 1.1 水资源 水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技术条件下,人类可以直接利用的淡水,是自然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其他自然资源不同,水资源是可再生的资源,可以重复多次使用,通过自然界的水文循环和人类的污水处理来使得水资源得到补充和更新全球水储量。地球表面的72%被水覆盖,但淡水资源仅占所有水资源的0.5%,近70%的淡水固定在南极和格陵兰的冰层中,其余多为土壤水分或深层地下水,不能被人类利用。 1.2 地下水资源 地下水资源是指在一定期限,能提供给人类使用的,且能逐年得到恢复的地下淡水量。是水资源的组成部分。通常以地面入渗补给量(包括天然补给量和开采补给量)计算其数量。因此,地下水资源的开采一般不应超过补给量,否则会给环境带来危害,使生态条件恶化。和其他水资源不一样的是,地下水资源属于可耗竭资源,被开采之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都难以恢复。 1.3 我国水资源概况 我国是一个干旱缺水严重的国家。淡水资源总量为28000亿立方米,占全球水资源的6%,仅次于巴西、俄罗斯和加拿大,居世界第四位,但人均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美国的1/5,在世界上名列121位,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 扣除难以利用的洪水泾流和散布在偏远地区的地下水资源后,我国现实可利用的淡水资源量则更少,仅为11000亿立方米左右,人均可利用水资源量约为900立方米,并且其分布极不均衡。到20世纪末,全国600多座城市中,已有400多个城市存在供水不足问题,其中比较严重的缺水城市达110个,全国城市缺水总量为60亿立方米。 据监测,目前全国多数城市地下水受到一定程度的点状和面状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试题答案(二) 一、单项选择题(2分×10=20分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括号内) 1、我国在()首次提出排污收费。 A、1978年《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 B、1979年《环境保护法(试行)》 C、1982年《排污收费暂行办法》 D、2003年《排污收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2、依据组成环境的物质与人类活动的关系,环境可以分为()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 B、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 C、天然环境(自然环境)与人为环境(人工环境) D、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 3、地方环境标准的制定机关是() A、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B、省级人民政府 C、地方各级环保机构 D、省级环保机构 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送审批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形式是() A、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 C、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说明 6、《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分别是() A、蓝色、黄色、橙色、黑色 B、黑色、红色、黄色、蓝色 C、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D、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7、环境行政执法机关进行执法检查或采取制裁措施的依据是() A、环境行政处理 B、环境行政处罚 C、环境行政许可 D、环境行政强制执行 8、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作出处理决定()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9、在控制固体废物转移入境的有关法律规定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国家禁止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B、国家限制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C、国家禁止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 D、国家并不禁止进口未列入可以用作原料进口的固体废物的目录的固体废物 10、下列关于我国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关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B、我国缔结或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律有不同规定的,如属于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则仍适用我国国内法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C、国内环境法的效力优于国际环境条约; D、国际环境条约在我国境内直接适用,不需要国内立法机关将它转换为国内法 二、多项选择题(4分×5=20分备选项中有2—4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全部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1、清洁生产的“清洁”主要表现在() A、清洁的技术标准 B、清洁的能源 C、清洁的生产过程 D、清洁的产品 2、关于我国环境监测机构的论述正确的是() A、全国环境监测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设置 B、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设置三级监测站,即国家级、省级、市级监测站 C、各级环境监测站受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领导,并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四)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依据,掌握各项原则的作用,了解其贯穿实施,尤其重点理解公众参与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等内容。本章为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 【03、10单选、论述】 、 【04、10单选、多选】 、 【05、1论述】 、 【06、1单选】 、 【07、10单选】 、 【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 一、含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定依据第一,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所体现。第二,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提出和发展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其具体内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性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人们简称之为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含义和作用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20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人类社会这五种增长趋势的起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环境和资源保护法学论文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论文 标题: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摘要 本论文的主要内容是介绍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定义和特征,各项原则的形成和发展历程、主要内容和意义以及它的贯彻实施。 编写本论文的目的是总结自己在学习人文素质选修课一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过程中所收获的体会与感受,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思路,运用已学相关知识以及参考文献分析现实社会存在的问题进而尽自己所能提出一些相应的解决办法。另外,论文作者还有意向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知甚少者进行宣传,提高社会群体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意识,增强大众对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支持力度,从而是我们的世界更加的和谐,是我们的生活更加的美好。 关键词 1、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2、可持续发展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4、环境责任 5、环境民主

目录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 、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 、该原则的贯彻 (三)环境责任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该原则的内容 3、该原则的贯彻 (四)环境民主原则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 2 、该原则的内容和意义 3 、该原则的贯彻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和特征 (一)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基本概念所谓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通过环境法规明确规定或者体现的、反映环境法基本特点和环境工作基本政策的、对环境活动具有普遍性指导作用的准则。(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特征 概括起来,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如下特征: 1)是由环境法规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法律确认性。环境法基本原则是环境法基本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国各部门法(如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中的基本原则一般都是指由法律确认的普遍性指导准则。 2)是环境法这一新兴的独立的法律部门所特有的原则。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具有部门性的特征。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应该是体现环境法特性、特点、指导思想和基本政策的特有原则。 3)是贯穿整个环境法体系和环境法制建设的、具有普遍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环境法基本原则具有普遍指导性或者原则性。其贯彻实施需要通过具体的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或法院判决加以具体化。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一)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该原则的形成与发展历程从 国外看,产业革命以来,面对严 重的环境问题,一批专家提出了 为保护环境必须停止经济的 “反增长”和“零增长”主张;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期末复习重点

人类环境分类: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所有能够对人类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现象的总和,包括阳光、空气、水、土壤、岩石、动植物等自然因素。 人工环境:是指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人类长期有意识的社会劳动,对自然物质加工和改造所形成的环境体系。 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社会的经济基础、城乡结构以及同各种社会制度相适应的政治、经济、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的观念和机构等。 环境问题:指由于自然界的变化或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环境结构和状态发生了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变化,由此给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带来的有害影响。【原生环境问题——由自然力引起的,如地震、洪涝、干旱等;次生环境问题——由人类活动引起的,又可以分为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环境污染:指因为人为的因素,使某些物质或能量进入环境之中,引起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性质发生改变,导致环境质量恶化,扰乱并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们正常的生产、生活条件的现象。 生态环境污染,又称“环境破坏”,指人类在自然环境的开发利用过程中,过度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引起某种或某几种环境要素发生数量减少、形态改变、质量降低,导致这些环境要素固有的环境功能弱化或丧失,从而使环境产生不利于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发展的影响的一种现象。 两者之间的联系:既有区别也有共同点。从差异的角度来看,环境污染主要发生在生产和生活的排放环节,而环境破坏则主要产生于人类对环境要素尤其是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环境污染更多地表现为对环境要素性质上的改变,而环境破坏则主要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形态的改变。共性:两者最终都表现为对环境要素固有结构或功能的损害,使环境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现实中不可能对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进行截然的划分。】 环境问题的产生:农业文明时期(农耕火种)——产业革命之后到20世纪80年代(环境污染&环境破坏日趋严重)——20世纪80年代之后(环境问题开始逐渐表现为全球性的影响) 产生根源: 哲学根源:柏拉图、伽利略、培根和笛卡儿。其中,笛卡儿的“主客二分”对于确立人的主体性和科技的发展的确发挥了进步的历史意义,但他忽视了大自然的整体性和价值尊严,导致了人类对自然界盲目的、肆无忌惮的征服和改造。 宗教根源:基督教:只要为了人的利益,征服和掠夺自然是天经地义的。 伦理学根源:自然界只有工具价值,没有自身的内在价值,价值仅是满足人类永无止尽的欲望。 技术根源:技术发展的不足&对技术的滥用 经济根源:1.经济行为的负外部性和共有资源的非排他性(负外部性即人们的行为对他人或社会不利的影响)/2.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3.经济的贫困化(缺乏资金和技术导致一些发展中国家无法解决因过度开采资源所导致的环境问题而这些问题反过来又加剧了经济的贫困化) 环境保护:指综合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科学技术以及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人类的生存和发展。【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提出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指调整因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与利用自然资源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解【1.具有法的一般属性——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作为后盾保障实施的/ 2.调整的是因环境问题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3.是有关环境与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2010年1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周珂、王利明。 本书主要讲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理论、应用等知识。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第2版)》内容简介: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 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法学专业的一门专业课。作为一门新兴的法律,环保法是多部门法发展的结果。本课程旨在使学生了解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法制观念,熟悉环境污染防治法、自然资源防治法、国际环境法规范,以及各类规范之间的相互联系,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范进行诉讼和处理环境与资源纠纷的能力;加深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和相关部门实体法、程序法的联系与区别的理解,正确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目的的实现;提高运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能力,以维护和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常见环境法论文题目

常见环境法论文题目 论我国可交易水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水权法律制度研究 外来物种引进行政许可制度研究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研究 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公众参与机制我国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环境安全法律制度探析我国固体废物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海域使用权若干问题研究环境侵权社会化救济制度研究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法律制度研究环境侵权中的惩罚性赔偿研究 我国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及法律政策研究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制度研究 农业自然资源权利制度研究——基于现行自然资源法律制度的分析评价 基于循环经济的电子垃圾治理立法思路研究船舶污染强制责任保险问题研究共同环境侵权民事责任制度研究论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船舶油污国家损失索赔体系 我国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制度研究环境公益诉讼的法理学基础 排污权交易制度研究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论我国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论环境侵权民事责任 我国水资源流域管理的立法思考 论环境侵权及其救济环境侵权法律救济中的利益衡量研究 论排污权交易西部地区经济发展中环境保护法制建设综合研究论生态侵权论环境侵权之民事责任体系环境污染侵害排除民事责任研究 中国国有林行政管理体制模式重塑我国水资源管理体制重塑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研究论中国湿地资源保护法的建构 中国电业规制制度研究论环境管理中的分众参与 环境法的经济分析—一以我国环境保护法为视点 论环境法上的公众参与制度 论环境侵权损害填补责任的社会化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制度研究 环境法调整方法研究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环境税收若干问题研究购电制法律问题研究 浅论排污权交易制度水资源使用权及其制度构建 财产权的环境保护功能研究 论我国水资源国家所有权的实现论我国水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 循环经济法制相关问题研究环境风险评价法律制度研究 完善我国现行《矿产资源法》的思考环境管理体制若干问题探讨 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研究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的法律控制研究 论环境法产生及发展的文明与文化背景 我国环境纠纷仲裁制度研究论我国上市公司的环境法律义务 机动车排放的法律控制研究 我国自然资源行政许可制度的法经济学分析 中国水库大坝安全法规框架研究论环境行政执法中的公众参与机制环境纠纷非诉讼解决制度研究 我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法律制度研究

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论文

人类发展与环境保护 18世纪中叶以蒸汽机的发明所引发的工业革命,使人类的生产水平和物质文明水平都得到了极大提高。但与此同时,工业革命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生态和环境问题, 引发了人类史上空前的生态环境危机,对当代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这些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主要表现为水(蓝色)危机、粮食(绿色)危机、人口危机、荒漠化、物种危机、生态死亡、臭氧层危机、大气污染、极地污染、核污染、生化污染、基因炸弹(人种危机) 、全球变暖,等等。 联合国发布的《千年生态环境评估报告》指出,过去50年中,由于人口急剧增长,人类过度开发和使用地球资源,一些生态系统所遭受的破坏已经无法得到逆转。报告说,地球自然资源每年提供价值15万亿英镑的物产, 如新鲜的水、清洁的空气和鱼等,但是人类活动破坏大约 2 /3提供上述资源的生态环境,包括湿地、森林、菜地、河流和海岸等。目前,地球上10% ~30%的珍稀野生动物濒临灭绝; 24个生态系统中的15个正在持续恶化。大约60%的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服务行业,如饮用水供应、渔业、区域性气候调节以及自然灾害和病虫害控制等,无法进行可持续性生产,前景每况愈下。脱轿慣辂钵檜誥燙检詳鈦驼釕撵呂荛槠劑赜銃擄

荆痹骞鯇熾罌濃觶赎銅颡荭櫧釀紅喲滢赊鉛决汇镡鵂躪聍讓紛鲍寶锄壯观选呕鹪濾檣鉞筝铰瀏铆诉阑韃癩繩冑贯纥鲽硯驛酾鱟输稱撷绎钯芻痺紐风譎渾镔怄鈧噴镧襲極鷲釤荡摯。 今天当全球性的生态环境危机将人类推到生死存亡关头之时,只有对造成生态环境危机的原因进行深刻的反思,方能探寻到解决环境危机的出路。关于环境危机的主要原因,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真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据巴里·康门勒(Barry Commoner)教授的归纳,主要有这几种见解: 習蝾砻惱撫偾刭擇斕跄諱愤奧郦魴瀅鹵吓縈莧溫鈥麸荠頜懇弑鎢診辯铳對競谍边藺镇銼画邇鴦饧铿贳蕢澜摟楨谱莧謾鸟閽腎錢栈觋韩湾眾雳滸说荟馍織鋟腸從睞艷殁违镬蚀紇鴟瀲鸛蒇鸠駐喷三鹵镡浇驶頷絞鴿鲲缁牵韓貰槧櫪。 ①“富裕说”,认为富裕社会的废弃物太多,还不如虽贫穷但与环境相和谐的穷人社会。 ②“进取意识说”,认为问题的原因在于人类的内在进取意识,认为人类是地球上最残忍的物种。衬镦见覬鹨屢喪窶墜谧誒晋亏辔赢屡魘纽個胆紺嬙倾礡躊跃癲廬瀕驄項亲萬谅鏌汹磯钢鹤謁锋镡鲵货杨亿倾膃飭賊誚郸绅鲣榈絷鋯弃饭潔铫闷縣怜銚诖晋瞩餛睞鉺忾绩痫迈諑恆监宽赌譫项欤赎淶娱裣劑獅监膠扫陨趱讎鳕钓鈾。 ③“人口说”,认为环境危机是人口太多的缘故。 ④“教育说”,认为人类所受的教育使人日益变得非人,变成不懂得为什么要爱自然。 ⑤“宗教说”,认为原因在于基督教的自然存在的唯一目的是服务于人类的信条。 ⑥“需求说”,认为污染的原因不在工业界而在公众过旺的物质需求。 ⑦“技术说”,认为原因在于以盈利为唯一目的的、失去控制的技术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试题及答案

全国2005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2010-09-03 10:19:07 阅读271 评论0 字号:大中小订阅 . 课程代码:00228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采取强制手段使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单位或个人支付一定费用的一整套管理措施. 3.环境污染: 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4.动植物检疫: 是指为防止动植物病、虫、害的传播蔓延和外来物种的侵入而对特定区域或者进出特定区域的动植物和其他物品实施的调查、检测、检验和监督活动. 5.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在国际法上,国际环境合作具有两方面意义:一是国际社会所有的成员都应该并且有权参与保护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1.下列可纳入环境法律保护范围的环境要素包括( D )。 A.太阳 B.人工培育的良种 C.马戏团里的驯兽 D.自然遗迹 2.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 C )年颁布的。 A.1979 B.1982 C.1989 D.1990 3.关于污染者负担费用的范围,国际上大多认为不包括( C )。 A.治理污染源费用 B.恢复被污染的环境的费用 C.排污费 D.环境污染受害者的人身和财产损失赔偿费用 4.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先产生于( B )。 A.中国三同时制度 B.美国 C.法国 D.日本 5.在环境与资源管理中使用最广泛的是哪类许可证?( D ) A.规划许可证 B.开发许可证 C.建设许可证 D.排污许可证 6.关于自然资源使用权的取得方式,不正确的是( B )。 A.确认取得 B.强制取得 C.授予取得 D.转让取得

2016年秋季西南大学网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业简答题

40、简述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2003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第2条指出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和制度。”(6分) 我国环评对象主要包括两大类: (1)法定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又包括两种,一种是综合性指导规划,其内容就是国家或地方有关宏观、长远发展提出的具有指导性、预测性、参考性的指标;另一种属于专项规划,其内容主要是有关的指标、要求作出的具体执行安排。(7分) (2)建设项目,具体可以分为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房地产开发(包括开发区建设、新区建设、老区改造)和其他共四个部分的工程和设施建设。(7分) 41、什么是开发者养护和污染者治理原则?该原则在我国环保法中有何具体适用? 42、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答:清洁生产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4分) 和末端治理相比,清洁生产有下列不同: 1) 清洁生产侧重“防”,末端治理侧重“治”;(4分) 2) 清洁生产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而传统的末端治理只有环境效益,没有经济效益;(4分) 3) 清洁生产对于企业来讲有动力,能主动;末端治理对于企业没有太大动力,比较被动;(4分) 4) 清洁生产可以持续,而末端治理不易持续。(4分) 概括而言,清洁生产比起末端治理,更加全面和广泛的将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引向工业。 43、简述清洁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区别。

环境法律法规课论文

同学们: 《环境法规》课程的学习即将结束,根据我们的教学要求,本课程的学业考核要求以论文形式递交,现将论文题目以及格式等要求说明如下: 一、论文题目 论文内容没有太多限制,只要是论述与环境资源法相关内容有关的均可作为论文上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以及学习体会较深的内容自拟题目,也可选择以下为大家提供的几个题目: 1 论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 论文字数要求在2500字左右。 二、论文格式 论文格式要规范且能达到较好的视觉效果,格式要求包括字体、字号、行距等,具体要求参见下页。 三、论文递交 论文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由班长或学习委员收齐后于12月31日前交到我办公室(工学三号馆521或525)。

论中国环境资源法的发展 班级:10环境工程1班姓名:苏敏菁学号:3210007665 摘要:中国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尽管中国环境法有着久远的历史,但是,中国古代的环境法,并没有发展成为现代环境法。现代环境法主要是现代环境保护工作的产物,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而真正现代意义的中国环境法是第三阶段的环境法。目前,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中国环境的重要指导思想,中国环境法已呈现出理论化、道德化、综合化、民主化、经济化、科技化等可持续发展时期环境法的发展特点和趋势。 关键词:中国环境法历史时期现代阶段 一、前言 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史可以分为两个时期: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环境法;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的环境法。前者虽然包括几千年的历史,但有关环境法的资料相当贫乏;后者虽然只有60多年的时间,但有关环境法的资料却远远超过前者。因此,中国环境法的发展概况,主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二、各历史时期的环境资源法规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也是一个环境资源大国,有关保护环境和自然资源的法律规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可以找到。 在防治污染方面,早在公元前16世纪的商朝,已出现一些防止污染的零散的法律规定。据一些历史书籍记载,商朝法律在街上丢弃垃圾的要斩手。仲尼、韩非子、孔子等古代思想家对垃圾污染街道对人体和社会安定的危害进行分析,阐明用刑法惩罚污染犯罪和处理环境污染纠纷的道理。 在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和自然保护方面,我国古代人民做的工作更多。大禹治水、李冰父子修都江堰以及灵渠和运河的修建等早已闻名中外。在历代王朝,都有一些代表人物倡导或实行开荒垦地、植树造林、治山治水、保护和改善农业环境的事迹。根据历史记载,保护自然资源的最早法规可以追溯到四千年前。远在公元前21世纪的夏朝,就有合理开发、利用、保护自然资源的法规。西周时期

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论文

《水资源利用与水环境保护》课程论文 专业: 班级: 姓名: 学号: 时间: 摘要: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经济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自然资源之一,而当今世界普遍存在的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洪水灾害问题,都影响到了水资源长久有效的利用,影响到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实现。有效地解决各种水资源危机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进行科学的水资源管理。通过水资源的合理分配、优化调度、科学管理,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和保护水资源,才能保障经济社会的资源基础,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水资源污染日趋严重 水污染按污染物质的类型可分为以下几种: (1)病原体污染。 (2)需氧物质污染。 (3)植物营养物质污染。 (4)石油污染。 (5)热污染。 (6)有毒化学物质污染,主要是重金属和难分解有机物的污染。 (7)无机物污染。 (8)放射性污染。

水污染日益严重,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没有有效扭转。苏州乃至整个太湖流域水体污染的问题由来已久,并已引起了各个方面的高度关注。1999年1月1日由国务院9部委联合开展了“聚焦太湖零点行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包括苏州在内的整个太湖流域水体污染、水质恶化的趋势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水生态日益恶化,湿地沼泽大量减少,水生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破坏,水系的自净能力不断下降。湖泊、河道、湿地以及各类养殖水体,构成了苏州水域生态环境,在调节气候、维护生态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维护着城市肌体的健康运行。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苏州的水生态环境遭到了严重破坏,作为“城市之肾”的功能已日趋衰竭。 地下水超采严重,地质灾害隐患依然存在。随着地表水水质的日益恶化,不少工厂转而使用地下水。但地下水的超强度开采大大超过了自然补给量,导致地下水资源趋于枯竭,形成大面积的超采漏斗区,造成地面下沉等地质灾害。虽然自1997年开始对地下水进行控采,较大地压缩了地下水的开采量,尤其是2001年省人大立法对苏锡常实施地下水禁采后,地下水位有所上升,地面沉降的速率开始趋缓,但今年二季度最低水位仍达米(地下水水位距基准面的距离),地质灾害的隐患还远远没有消除。由于地面下沉的危害性是在经历漫长的过程后才被人们觉察出来的,其灾害不像洪水暴发来得急促,也不像沙漠化那样一目了然,常常被人们所忽略。这种状况如不改变,一旦地面下沉到与海平面近乎同一水平线上的时候,那将是比黄河、长江的洪涝灾害,比草原沙漠化的灾害更为严重。 城市废水污水排放总量增大,而污水处理能力则严重不足。农业面源污染量大面广,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影响水质的重要原因。河道水系严重破坏,河水的自然流动速率和自净能力大大降低。管理体制不顺,九龙治水导致水务管理处于混乱状态。 诚然,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进行了一系列的水环境整治措施,取得了一定阶段性的成果,苏州水资源状况确实有所改善,但是水污染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我们依然要积极努力寻找对策,解决问题,以下提出一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建议与措施。 一是做好防洪抗旱工作。防洪减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正确处理人与洪水的关系,给洪水以出路,这一思路,不仅要体现在抗洪期间,还要在经济社会建设中予以高度重视。“十一五”期间,初步建成我国大江大河防洪工程体系,基本建立完善的防洪管理制度,确保大江大河、重要城市和重点地区的防洪安全;做好抗旱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用水,确保经济社会的正常运行。 二是保障饮水安全。把保证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作为水利工作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好。“十一五”期间,解决1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农村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人口减少1/3。加强水资源保护,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简答题问题详解

《环境法学》简答题 1、简述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容。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由开发利用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它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 2、与我国《环境保护法》确立的排污收费制度相比,《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排污收费制度的规定有什么特点?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了“达标排放,超标违法”的制度,具体表现在: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按照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放属于违法行为,要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3、简述我国《矿产资源法》确立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 答:矿产资源补偿费制度是关于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对象、围、费率、程序和使用与管理的一整套措施和方法。矿产资源补偿费是采矿权人为补偿国家矿产资源的消耗而向国家缴纳的一定费用,目的是为了保障和促进矿产资源的勘察、保护与合理开发,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的产权益。在中华人民国领域和其他管辖海域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都应当依法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的矿产资源保障费主要用于矿产资源的勘查。 4、简述国际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答:国际环境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与资源中所形成的各种国际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它具有如下特点:首先,国际环境法主要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过程中可能涉及到国法上的自然人和法人的关系。其次,国际环境法所调整的主要是国际法主体在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资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国际关系。再次,国际环境法作为一个规国际法主体的行为的规则体系具有拘束力。最后,国际环境法是一门交叉学科,同他关系最密切的是国际法和国环境法,因此它既有国际法又有国环境法的特点。5、简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

环境资源法论文

可持续发展角度的环境资源法 2014级环境工程姓名:学号:2014 一、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所调整的是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和改善环境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以人类——环境关系为其产生的基础,称之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可以从一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其所产生的对象因人类——环境关系而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它所保护的是人类赖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环境,目的在于协调人类远环境的关系,使人类按照自然客观规律开发利用环境资源 二是环境资源法要实现协调人类——环境关系的目标,只有通过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通过调整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才能完成,人也只有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活动才能与环境资源发生联系。 三是环境资源法是建立和维护环境资源法律秩序的主要依据,环境资源法作为国家关系环境的重要工具,与其他法律部门一样,必须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并以明确、肯定、普遍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二、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是指环境资源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法律的价值目标是法律价值观的直接体现,是社会价值系统中的子系统,一般包括公平、自由、平等、安全、效益和秩序等内容,环境资源法追求的价值目标是一个多层次价值构成的有机体系,体现着目的和工具的统一:目的性价值和工具性价值的整合体,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也可称为“环境资源法的目的”,环境资源法的工具性价值则可称之为“环境资源法的基本原则”,撇开其工具性价值不谈,环境资源法的目的性价值最重要最直接的边县形式就是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目标,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观: 第一,可持续发展价值观的核心——生态价值观

资源与环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资源与环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 撰写规范 一、论文撰写规范 (一)总体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应反映出学生能够准确地掌握大学阶段所学的专业知识,基本学会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和进行科学研究的方法,对所研究的问题有一定的心得体会,重点是知识与方法的应用。因此,要有充分的最新实际数据或者案例分析资料,要结合现实发展状况分析,而不能是空洞的简单说教。同时,不能是一些文献、资料的简单堆砌,也不能是他人论点的机械拼凑,而应对所研究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运用科学理论和掌握的知识,或吸纳他人的见解,提出自己的观点,并利用相关的资料和数据,进行论述,得出结论。对于照抄、照般教科书、著作、专家论文等拼凑的论文一律不允许答辩。 论文内容的基本要求是:理论运用正确,观点与结论明确、概念清晰,结构严谨,语言流畅,问题阐述清楚,数据资料翔实可靠并能反映最新的信息。具体表现在: 1.立论客观,具有创新性。文章的基本观点必须来自具体材料的分析和研究中,所提出的问题在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实际意义,并通过独立研究,提出了自己一定的认知和看法。 2.论据翔实,富有确证性。论文能够做到旁征博引,多方佐证。论文中所用的材料应做到言必有据,准确可靠,精确无误。 3.论证严密,富有逻辑性。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符合客观事物的发展规律,全篇论文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判断与推理言之有序。 4.体式明确,格式与标注符合规范。论文必须以论点的形成构成全文的结构格局,以多方论证的内容组成文章丰满的整体。此外,论文的整体结构、格式和标注要求符合规范。 5.语言准确、表达简明。论文最基本的要求是读者能看懂。因此,要求文章想的清、说的明,想的深、说的透,做到深入浅出,言简意赅。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西安交通大学现代远程教育 一、单选(本大题共28小题,每小题1分,共28分) 1.环境科学中最有名的绪论性著作是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C)。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C.《只有一个地球》 D.《人类环境宣言》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必须把大量的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包括在法律体系之中,这就使环境与保护法成为一个(C)极强的法律部门。 A.综合性 B.共同性 C.技术性 D.社会性 3.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B)。 A.环境优越论 B.零增长理论 C.经济优越论 D.负增长理论 4.在国际环境法律中(D)是法律关系的主体。 A.国家机关 B.联合国 C.不同社会 D.国家 5.环境问题中最突出、最尖锐的部分是(B)。 A.自然环境的破坏 B.环境污染 C.大气污染 D.水土流失 6.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现行政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C)。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 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

C.1994年的《中国21世界议程》 D.2000年的《立法法》 7.国家为加强环境保护管理而采取的最主要的手段是(A)。 A.建立和强化环境行政管理机构 B.应用环境经济调节措施 C.强化环境刑事制裁 D.与企业订立环境协议 8.体现环境目标的要求、据以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和制定污染物排放标准依据的环境标准是(A)。 A.环境质量标准 B.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C.环境保护方法标准 D.环境基础标准 9.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其污染排放浓度(B)。 A.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免于缴纳排污费 B.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并交纳排污费 C.可以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需缴纳超标排污费 D.可以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但需缴纳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 10.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立法的主要任务是(C)。 A.防治废气、粉尘和恶臭污染 B.防治机动车船污染 C.防治煤烟型污染 D.防治臭氧层破坏 11.环境科学中最有名的绪论性著作是为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而出版的(C) A.《我们共同的未来》 B.《关于可持续发展的声明》 C.《只有一个地球》 D.《人类环境宣言》 12.1968年,国际性学术组织《罗马俱乐部》在其研究报告《增长的极限》提出(B) A.环境优越论 B.零增长理论 C.经济优越论 D.负增长理论 13.外国环境法向完备阶段发展的重要标志是(C) A.环境法体系的建立 B.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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