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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书

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书
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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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示催告程序申报权利书

(利害关系人申请权利用)

申报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申报事项:申报人系公告××票据的权利人,请求终结对××票据的公示催告程序。

事实与理由:

申报人于××××年××月××日看到刊登在××××年××月××日人民法院报上的公告。

该公告载明:××××。申报人系公告所载丧失票据的合法权利人,具体理由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特此向贵院申报票据权利,请求终结公示

催告程序。

此致

××××人民法院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申报书适于利害关系人在看到公告后,向人民法院申报权利用。

2.申请事项应写明对申报人申报其为进行公告的公示催告票据的权利人。应写明公告的发布时间、刊登载体以及丧失票据的具体情况。

3、申报权利时,申报人应写明其是合法持票人,有权依法申报票据权利的事实和理由。

4、申报权利时,应有附送的证据,证明申报人对公示催告票据享有票据权利。

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特征

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特征 核心内容:公示催告程序是特别程序,与通常的诉讼程序相比,具有一些特点。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1、引起程序开始的方式特殊。公示催告程序的发生不是基于当事人的起诉,而是基于当事人的申请。公示催告申请与起诉的要求和内容不同。 2、适用于特定的范围。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两类情况:一是按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二是依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除此之外的其他事项,不得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3、审判程序简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判案件,不需要、也不存在通常诉讼程序所有的开庭前的准备、开庭审理等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示催告案件,有两个阶段,即公示催告阶段和作出除权判决阶段;就审理方式而言,主要是书面审查和公示方式。所以,公示催告程序比之于通常诉讼程序,是一种略式审判程序。 4、公示催告案件无明确的相对人。通常的诉讼案件必须具有相互争议的两方当事人存在,起诉才有可能成立。而公示催告案件在申请之时,相对人必须处于不明确状态。如果在申请公示催告之时,申请人已有明确的争议对象,其申请就不能成立,有关利害关系人应提起票据诉讼。在公示催告过程中,出现向法院申报权利的相对利害关系人时,公示催告程序即应终结。 5、结案方式特殊。公示催告程序的结案方式有两种,即判决和裁定。但其判决或裁定与通常诉讼程序用以结案的判决或裁定作出的前提和要求不同。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除权判决必须以申请人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为前提。除权判决作出后,应当公告。以裁定方式终结公示催告程序,适用于三种情况: (1)在公示催告期间有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2)公示催告期限届满后,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未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 (3)在公示催告期间,申请人撤回申请的。 6、实行一审终审。通常诉讼程序实行两审终审制度,而公示催告程序则实行一审终审。人民法院对公示催告案件无论用判决的方式结案,还是用裁定的方式结案,当事人均不得对

权利申报申请书

权利申报申请书 范本

申报权利,是指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的行为。申报权利是利害关系人维护自己权利不因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而受到损害;人民法院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在于判明是否对失票作出除权判决,而不是确认申报人享有票据上的权利。 (一)申报权利的条件 关于申报权利的条件,《民事诉讼法》虽无明确规定,但根据司法实践,申报权利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权利人应当是持票人。所谓持票人,是指被催告申报权利的失票持有人,即票据持有人丧失票据后,取得该票据的人。票据上的权利与票据是联系在一起的,是不能分离的;持有票据才能行使票据上的权利。所以,申报权利的利害关系人,必须是被催告申报权利的失票持有人。为此,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人民法院应通知其出示票据,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间察看该票据。申报人出示的票据,必须同被催告的失票一致,申报才能成立。公示催告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

权利的申请。 2.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或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申报权利一般应在公示催告期间提出。民事诉讼法第194条规定的公示催告期间为60日,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人民法院主张票据权利。如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因故未申报权利,而在申报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同公示催告期间申报权利具有同等效力。 (二)申报权利的效力 申报权利的效力,是指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在法律上所产生的后果,即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成立,在法律上产生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效力。《民事诉讼法》第196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利害关系人申报后,经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并通知申请人和支付人。利害关系人在申报期届满后,除权判决作出之前申报权利的,同样应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书由审判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申请人如不服人民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裁定,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查,认为利害关系人的申报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就裁定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报。利害关系人如不服法院驳回申报的裁定,也可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第二节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 (一)程序的非讼性 1、公示催告程序并不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而只是确认一定的法律事实,并由权利人根据确认的事实主张权利。 2、公示催告程序没有双方当事人,只有申请人一方。 3、公示催告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且不适用再审程序。 (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1、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 票据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 2、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股票、提单 (三)程序制度的独特性 1、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构成。 2、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均由申请人申请启动。 3、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审判组织进行审理。 可以是独任制;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组成合议庭 4、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适用书面审查和公告的方式进行审理。 第三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一、公示催告的申请 (一)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 申请人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又称失票人 (二)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 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必须属于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申请公示催告的原因 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的事由只能是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 (四)案件管辖 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五)申请公示催告的方式 申请公示催告应当采取书面方式 二、对公示催告申请的审查与受理 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即通知受理,并同时通知付款人停止支付;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驳回申请。

公示催告程序的几个法律问题的探讨

公示催告程序的几个法律问题的探讨 [序论]公示催告是我国民事诉讼中一种特殊的非诉讼程序,它不同于一般的审判程序,也不同于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 特别程序和简易程序。我国法律之所以设立公示催告程序,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调整票据丧失后的法律关系,保护票据权利人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票据的正常有序的流转。票据,做为新生事物,进入我国的经济生活较晚。从50年代开始,与当时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相适应,国家限制和取消商业信用,禁止使用汇票和本票,限制支票的使用范围,在经济活动中主要靠托收承付等非票据化的形式来“一统江山”。伴随改革开放后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当时的银行结算体制进行了大规模的改革,初步确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和信用卡“三票一卡”为主体的结算体制,各种票据才逐步走进了企业和老百姓的工作和生活当中。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诉至人民法院的各种票据纠纷案件亦大量出现,其中不乏一些恶意申请公示催告的案件发生。笔者感到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有关公示催告程序的规定尚有一些缺陷和不足之处。为保证公示催告程序不被滥用,还公示催告制度的科学性,切实维护票据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和金融秩序的稳定,笔者试以此文对有关公示催告的几个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有关我国公示催告程序的概述。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于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如逾期无人申报,即发生公示催告事项失权后果的非诉讼特殊程序。 所谓票据是由出票人依据票据法的规定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第三人于一定期日无条件地支付一定金额,并可以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票据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票据,是指商业上的权利凭证,比如提单、仓单、保险单等。狭义的票据,是指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可以转让、流通的证券,如汇票、本票、支票。背书转让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上签名,将票据上的权利转让给他人。票据的特点在其流通,而流通的基础又在于票据可以转让。 在公示催告程序中,所谓不明利害关系人,是指利害关系人有与没有不明,或者说不确定,而不是指利害关系人仅仅是住所不明。如果仅仅是住所不明,按照法律规定,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后进行诉讼,而不应是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人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处因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申请公示催告。 该票由______银行____________支行(分理处、信用社)于____年__月___日签发,票号码: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 付款单位: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 收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 背书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法院 申请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2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号。 法定代表人:xx,总经理。 (个体工商户,表述为:xx,男,X年X月X日出生,X族, XX业主,现住xx市XX区XX号。) 电话:159xxxx7909 申请事项: 申请公示催告,宣告ΧΧ票据无效。 事实和理由: 201X年X月X日,申请人XXX。(注明:取得票据的事实、丧失票据的有关情况。特别写清楚该票据票据种类、票据号码、票面金额、出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票据支付银行等具体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宣告该票据无效。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个人签字、单位盖章) 201X年X月X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范本3 申请人: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大道_____号。 法定代表人:钱______职务:总经理电话:_______________申请事项:

公示催告程序.doc

1、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在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根据票据持有人的申请,以公告的方式,催促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否则宣告该票据无效的程序。 2、申请公示催告必备的条件 (1)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发生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情况。 (2)必须由票据持有人提出申请。 (3)提出公示催告申请,必须向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3、审理程序 (1)发布通知和催促公告; (2)发布除权判决; (3)除权判决的效力。 1 2

全品学堂游戏未成年人家长监护申请表 北京全品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要求贵公司处理由本人监护的未成年人(“被监护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 沉迷贵公司所运营的(填写游戏名称)网络运营游戏问题,并按本人意愿对被监护人使用的游戏帐号进行控制。 本人承诺:本人将及时主动地按贵公司之需要向贵公司提供与被申请控制帐号(“被申请帐号”)有关的证据材料,并保证其真实有效性。若第三方对本人申请控制的帐号提出权属异议,本人同意并授权贵公司向该第三方或法院提供本人提供给贵公司的材料。 本人了解并承诺:贵公司对被申请帐号的调查和控制措施均是应本人申请所为,本人自愿承担贵公司因对被申请帐号采取措施遭受的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用、民事赔偿等)。 特此申请。 申请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保证书 北京全品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在贵公司按照本人申请对(被监护人)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使用的游戏帐号(被申请帐号)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如有用户向贵公司提出书面异议,贵公司可按照本人提供的联系地址向我发送书面通知,且本人保证在贵公司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贵公司要求对异议人提起诉讼以确认被申请帐号的归属和使用权利。如本人在上述期限内不对异议人提起诉讼,本人同意贵公司终止处理本人申请,并由贵公司自主决定是否解除对被申请帐号的控制措施,本人没有任何异议。 特此保证 保证人:(手写签名) 年月日

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篇一:公示催告(模板)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职务联系电话申请事项: 申请公示催告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于年月在因丢失汇票/支票张,支付银行全称为,出票人名称为收款人名称为, 票据号码为,票面金额为,出票帐号为。现向法院申请办理公示催告,宣告该票据无效。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年月日 篇二: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天台县金鹏怡达仪表有限公司. 住所:天台县赤城街道坡塘 法定代表人:陈爱明任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整一张因遗失,请求予以公示催告。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持有出票日期为2011年10月10日,收款人为天台县金鹏怡达仪表有限公司,出票人为;宁波市龙嘉摩托车有限公司,付款行为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票面金额为人民币贰万整一张,汇票到期日为20xx年4月10日,票号为20938312。2011年10月20日不慎遗失这张汇票(详见附件)。 我公司是这张汇票的合法持有人,对这张汇票不会有其它利害关系主张权利。 为此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之规定特向你院申请公示催告,请求你院迅速中信银行宁波慈溪支行停止支付同时发出公告限期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并在公示催告期满时作出判决,宣告这张汇票无效。 证据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1份

二、企业代码证1份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1份 三、银行承兑汇票1份 此致 天台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天台县金鹏怡达仪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爱明任董事长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篇三: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申请书 申请人:山东YYYYY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人代表: 申请事项: 对票号为3130005224788888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公示催告;并在公告期满, 无人申报权利时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汇票无效。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山东YYYYY有限公司因与出票人山东省xx有限公司购销业务往来,

关于公示催告程序的几个法律问题

票据被诈骗应允许受害人申请公示催告 在社会融资监管缺失的大背景下,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很多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收取的大量票据需要融资的情势,花样百出地骗取持票人的票据。而我国《票据法》、《民事诉讼法》对被诈骗票据的受害人能 否申请公示催告没有明确规定,受害人如何通过司法途径获得失票救济,值得探讨和关注。 一、何谓公示催告?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票据所有人在票据丧失后,向付款地银行基层法院申请公告的非诉程序。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方法,催促不明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票据权利,如逾期无人申报或申报无效,则申请人可以请求法院做出除权判决,宣告丧失的票据作废。申请人可依据法院的除权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应范围 我国《票据法》第十五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 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收到挂失止付通知的付款人,应当暂停支付。 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三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 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 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

规定。”一般情况下,银行承兑汇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时,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但被骗的银行承兑汇票能不能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呢? 仅从法条字面上看,只有上述三种情况可以,但我们不能仅拘泥于对 法条字面上的理解。从上述条文的立法原意看,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法定事由应当理解为票据持有人因意志以外的或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可背书转让的票据脱离持有人的有效控制的情形发生。况且,异地法院不知道申请人票据是被诈骗丧失的,作为一般丢失适用公示催告程序作出除权判决并无不妥。由此可见,对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如因诈骗丧失了票据,这是持票人意志以外无法预见的原因造成的,持票人本人并无过错,加之诈骗行为人骗取票据后从事非法经营,相对于后手持票人来说是否为善意取得,是否享有票据权利具有不确定性,极有可能是非法转让他人,不享有票据权利,符合公示催告中关于被催告的利害关系人不特定的要求,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亦与上述条文中的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由完全相同,因此,受害人可以尝试通过公示催告程序保全自己的票据权利。 三、申请人的主体资格 在失票救济制度当中,由于我国《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对办理公示催告当事人的资格缺乏明确的规定,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明文规定“票据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失票人,是指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在丧失票据占有以前的最后合法持票人”,《民事诉讼法》第一 百九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二十六条也规定,申请公示催告的主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因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作出宣告票据无效(除权)的判决程序,属于非诉讼程序。 其特点是: 1.认定丧失票据或其他事项的事实而不是解决民事权益的争议; 2.公示催告程序具有阶段性,公示催告与除权判决是前后衔接的两个阶段,除权 判决依催告申请人再次申请做出,法院不得自行作出; 3.实行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的事项。我国目前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有支票、汇票、本票三种,另外《公司法》还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公示催告并作出除权判决。 2.依照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申请条件 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主体必须是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即票据被盗、遗失、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 2.申请的原因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灭失,且利害关系人处于不明状态,对其他事项申请公示催告必须有法律的明文规定。 3.公示催告程序必须由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4.申请方式,须由申请人书面申请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主要内容,申请公示催告的理由和票据丢失的事实。 5.公示催告申请人要求撤回申请的须在公示催告前提出,在公示催告期间要求撤回的法院可以迳行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人民法院受理公示催告申请后,同时应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直至公示催告程

序终结。支付人拒不停止支付的,在判决除权后,支付人仍应承担支付义务,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该票据被转让的,转让行为无效。 法院决定受理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告时间不得少于60天。 利害关系人在公示催告期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票据享有权利,申报权利的程序是: 1.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如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确权。 【除权判决】除权判决,即宣告票据无效的判决。是指在公示催告程序中,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无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时,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所作出的宣告已丧失的票据无效的判决。

第十五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五章公示催告程序 [考试大纲要求] 本部分考查的知识点有: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条件,公示催告的审理程序,无效判决的作出及其法律效力。 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公示催告程序是用来解决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或者其他事项,在出现被盗、遗失、灭失情形时,对权利人予以相应救济的程序,其核心在于通过公示催告,催促不特定的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如果无人申报或者申报被驳回,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无效判决。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条件应主要掌握以下几点: 1.公示催告的申请人应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或者其他事项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前的最后持有人。如甲公司开出一张以广州某银行为付款人的83万元银行汇票,甲公司的业务员持该汇票到达广州时,发现该汇票遗失,此时,甲公司作为该汇票丧失前的最后持有人,可以成为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 2.公示催告程序只能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以及法律规定允许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这里的其他事项通常是指记名股票、提单等。 [考点提示]本节的考点为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 第二节公示催告案件的审理 公示催告的审理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一、人民法院受理申请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公示催告申请经过审查后,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二、发出止付通知与公告 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的同时,向付款人发出停止支付的通知,该通知构成付款人向持票人拒绝付款的书面凭证。此时,如果付款人无视人民法院发出的停止支付的通知,而仍然向持票人付款的,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付款人自行承担。此外,人民法院还应当在受理案件的3日内,发出公示催告的公告,该公告不仅要张贴在法院的布告栏内,还要张贴在证券交易所门前,而且还要在全国性的报刊上发出公告,该公告期不得少于60天。公告发出后,在公示催告期内转让票据的行为无效。 三、申报权利及其处理 在公示催告期间,或者公示催告期间届满后,人民法院尚未作出无效判决之前,对票据或者其他事项主张权利的人,可以向发出公示催告的人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该申报无理,人民法院应驳回申报;如果申报有理由,人民法院则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司法卷三公示催告程序考试卷模拟考试题.docx

《公示催告程序》 考试时间:120分钟 考试总分:100分 遵守考场纪律,维护知识尊严,杜绝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结果公正。 1、下列情形中可以不申请公示催告的是:()( ) A.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 B.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遗失 C.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灭失 D.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伪造 2、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 A.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票据支付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3、甲因为票据被盗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B.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日内发出公告 C.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在5日内查明票据的真实性 D.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决定不少于60日的公示催告期间 姓名: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_______ --------------------密----------------------------------封 ----------------------------------------------线---------------------- ---

4、有关除权判决法律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被除权的票据失去效力 B.自判决作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C.公示催告程序即告终结 D.利害关系人如果对除权判决有异议,可以另行起诉 5、甲因为随身携带的票据在乘车时遗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向法院申报,法院的下列做法中 错误的是:()() A.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B.如果乙在申报期间届满后,判决作出前申报权 利的,应当驳回申报 C.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通知甲和支付人 D.乙提出申报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6、某甲将一张银行汇票不慎在洗衣服时毁损,于是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 而不是丢失,所以人民法院将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30日,并 于受理后的第5日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由公示催告阶 段的独任审判员独任审理,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从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下 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于受理后第5日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是错误的 B.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而不是丢失,人民法院将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30日是合适 的 C.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而不是丢失,公告期满,人民法院可径行作出除权判决 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非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所以本案所适用的审判组织的形式是 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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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书练习题库 法律文书练习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 二、 1、自然人起诉的,民事起诉状首部中应依次写明原告的()。 A . 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参考答案:A 2、补充侦查报告书是应谁的要求而制作的法律文书()。 A . 检察院参考答案:A 3、填写逮捕证时,“住址”这一项应该填写()。 A . 被捕人的常住地,即户籍所在地参考答案:A 4、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是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A . 第一次讯问参考答案:A 5、以下不属于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类法律文书的是()。 D . 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通知书参考答案:D 6、下面是 X 市公安局一份提请批准逮捕书的文书编号,正确的是()。 D . X 公刑提捕字(2005)15号参考答案:D 7、下面关于提请批准逮捕书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D . 提请批准逮捕书应存入侦查工作卷参考答案:D 8、以下不属于侦查终结类文书是()。 C . 呈请破案报告书参考答案:C

9、关于书写“通缉令”的简要案情,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 . 对发案的时间、地点、经过的书写要详细、具体参考答案:B 10、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一人犯数罪的,叙写的顺序应当是()。 D . 罪行主次参考答案:D 11、在以下法律文书中,()必然是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 B . 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意见书参考答案:B 12、为提起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而制作的文书是()。 A . 刑事自诉状参考答案:A 13、下面哪个文书不用送达人民检察院()。 B . 呈请拘留报告书参考答案:B 14、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确有错误的,应当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 . 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参考答案:C 15、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是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刑事案件()作出的书面处理决定。 B . 程序问题参考答案:B 16、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2年立案第93号刑事案件,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编号可以表述为()。

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

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 欢迎来到,下面是我精心为大家整理收集的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法院公告申请书【汇总】一:公示催告申请书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否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丧失的票据权利消灭。使丧失票据的人恢复票据权利的一种非诉讼性司法程序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时的救济方法。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法院申报。

公示催告程序题库1-2-10

公示催告程序题库1- 2-10

问题: [单选]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下列哪一个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A.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B.申请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C.票据支付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D.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问题: [单选]甲因为票据被盗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 B.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在3日内发出公告 C.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在5日内查明票据的真实性 D.法院决定受理的,应当决定不少于60日的公示催告期间

问题: [单选]有关除权判决法律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被除权的票据失去效力 B.自判决作出之日起,申请人有权向支付人请求支付 C.公示催告程序即告终结 D.利害关系人如果对除权判决有异议,可以另行起诉(吉林快3 https://www.docsj.com/doc/7412631347.html,)

问题: [单选]甲因为随身携带的票据在乘车时遗失,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依法发出公告,在公示催告期间乙向法院申报,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A.应当裁定终结公示催告程序 B.如果乙在申报期间届满后,判决作出前申报权利的,应当驳回申报 C.法院终结公示催告程序的,应当通知甲和支付人 D.乙提出申报后,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问题: [单选]某甲将一张银行汇票不慎在洗衣服时毁损,于是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法院受理后立即发布了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而不是丢失,所以人民法院将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30日,并于受理后的第5日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由公示催告阶段的独任审判员独任审理,依职权作出除权判决,从而终结公示催告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法院于受理后第5日向银行发出止付通知是错误的 B.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而不是丢失,人民法院将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的期间定为30日是合适的 C.鉴于申请人的汇票是毁损而不是丢失,公告期满,人民法院可径行作出除权判决 D.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除选民资格案件和重大、疑难非讼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外,由审判员独任审理,所以本案所适用的审判组织的形式是合法的

公示催告申请书样例展示

公示催告申请书样例展示 Sample display of application for public summons 编订:JinTai College

公示催告申请书样例展示 前言:申请书是个人或集体向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表 述愿望、提出请求时使用的一种文书。申请书的使用范围广泛,也是 一种专用书信,表情达意的工具。本文档根据申请书容要求和特点展 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 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公示催告是丧失票据的在丧失票据后,申请人民法院宣 告票据无效,从而使票据权利与票据相分离,丢失票据的人仍然占有票据权利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只有申请人,没有对方当事人。其只能是最后持有票据并可以依据主张权利的。申请公示催告的人持有的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但必须是可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被以背书转让的。无论是经背书,还是尚未背书,也无论是被盗窃、被诈骗、自己遗失,还是灭失,只要不是因票据持有人本人的意思而丧失票据的,都可以申请公示催告。其书催告申请书,递交票据支付地基层人民法院。 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以公告的形式,催告利害关系 人在一定期间申报权利。否则法院将作出除权判决。使丧失的

票据权利消灭。使丧失票据的人恢复票据权利的一种非诉讼性司法程序和票据等有价证券丧失时的救济方法。 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百九十三条按照规定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 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依照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适用本章规定。 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 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第一百九十四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同时通知 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三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公示催告的期间,由人民法院根据情况决定,但不得少于六十日。 第一百九十五条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 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 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期间向人民 法院申报。

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说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告知并催促不明确的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申报权利,到期无人申报权利的,则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特征 与通常诉讼程序相比较而言,公示催告程序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征: (一)程序的非讼性 从性质来看,公示催告程序属于非讼程序。适用这一程序并不能解决当事人之间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的纠纷,而只能确认申请人申请公示催告并在一定期限内无人申报权利这一事实。在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人根本无法知道有无利害关系人,更不知道利害关系人是谁,因此,公示催告案件也就没有明确的被告或者被申请人。一旦明确了利害关系人,公示催告程序就因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必须终结,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二)适用范围的特定性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93条第1款的规定,从案件范围来看,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案件以及不属于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事项,都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 (三)程序制度的独特性 公示催告程序在具体的审理制度上具有明显不同于诉讼程序及其他非讼程序的独特性。主要体现为: 1.公示催告程序由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构成。 2.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均由申请人申请启动。 3.公示催告程序的两个阶段可以由两个不同的审判组织进行审理。 4.公示催告程序主要适用书面审查和公告的方式进行审理。 三、公示催告程序的功能 公示催告程序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为满足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而逐渐发展起来的。这一程序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 (一)维护失票人的合法权益 (二)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进行救济 (三)确保票据流通的安全

公示催告申请书四

公示催告申请书(四 申请人____________(自然人姓名)别________年龄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单位称)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___ 案由:公示催 一票据种类__________________(仅限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承兑汇票 二票据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票面金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出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出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六持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七背书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八票据支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必须在朝阳区 九申请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十、申请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_______人民法

张卫平《民事诉讼法》复习笔记(公示催告程序)【圣才出品】

第三十一章 公示催告程序 【知识框架】 【重点难点归纳】 一、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1.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以公示方式催告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 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权利,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作出除权判决的程序。 公示催告程序在性质上是一种非讼程序。因为它并不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实体争议,而只是以公示的方式,从程序上解决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有关问题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作用在于通过催告利害关系人在法定期间内申报权利,并且在无人 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 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可以背书的票据 公示催告的适用范围 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示催告的申请 公示催告的审查和受理 公示催告程序 发出停止支付通知 发出公示催告公告 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除权判决的条件 除权判决 除权判决的效力 除权判决的撤销 公示催告程序

申报权利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从而恢复权利人票据上的权利。 2.公示催告程序的特点 公示催告程序主要有以下特点: (1)公示催告程序的申请人必须是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票据的最后持有人,而被催告一方则具有不特定性,是不明的利害关系人。 (2)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在于使被盗、遗失或者灭失的票据失去法律效力,从而使原来的票据持有人重新获得票据上的权利。 (3)公示催告程序主要解决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后的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问题。 (4)公示催告程序的进行具有阶段性,分为公示催告和除权判决两个阶段。 (5)公示催告程序中所作出的判决具有除权性,即能够消除票据权利或者其他事项所记载的权利,从而只保护申请人的权利。 3.公示催告的适用范围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1)按照规定可以背书的票据 票据是目前我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对象。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者委托的付款人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凭证。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 以上三种票据可分为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和不能背书转让的票据两种。能够申请公示催告的票据,只限于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背书转让,是指票据持有人以转让票据为目的,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此票据交付他人的行为。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签名的转让人称为背书人,接受票据的受让人称为被背书人。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本票、支票,除出票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外,均可以背书转让。 (2)依据法律规定可以申请公示催告的其他事项

公示催告案件立案所需材料

公示催告案件立案所需材料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 首先,申请办理公示催告的票据,应当是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现金支票不可以办理。票据付款地应在我院辖区。申请公示催告请准备好以下材料: 一、公示催告申请书原件(提交一份) 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票据的种类,票面金额、票据号码、出票人、票据丢失原因、收款人、付款行全称、地址等信息(详见样板),并由申请人签章确认。 二、申请人主体资料(提交1份) □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委托代理材料(提交1份,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立案手续的无需提交) □(1)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注明权限是一般授权还是特别授权以及相应权限。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时,委托手续需经公证认证或在法院工作人员面前签署。 (2)代理人资格证明材料 □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的,提交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所函原件、经核对无异的执业证明复印件。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代理的,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当事人的员工代理的,提交加盖单位公司的员工证明、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记录/工作证复印件。 □④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代理的,提交推荐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银行出具的挂失止付通知书 五、申请人是最后持票人的证明(完整的背书复印件或从出票人开始,各个前手背书人出具的连续的背书证明等) 注意:以上有关材料填写或签名一律用墨水笔(黑色、蓝黑色)书写,不能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笔。

民事诉讼法特殊程序论——公示催告程序

第十六章公示催告程序 第一节公示催告程序概述 一、公示催告程序的概念及特点 公示催告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失票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式,催促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在指定的期限内向法院申报权利,如果逾期无人申报权利或者虽有申报但被驳回,依法作出票据无效之除权判决的程序。 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是一种非讼程序,具有非讼程序所具有的性质与特征。 (一)公示催告程序适用的范围特定。 就适用的案件来讲,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可背书转让的票据因被盗、遗失或灭失,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事项的公示催告。关于适用的法院,公示催告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不能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二)利害关系人具有不确定性。 票据的合法持有人在丧失票据以后,可能存在利害关系人,也可能没有利害关系人。如果存在利害关系人并依法申报权利,则公示催告申请人与权利申报人之间形成票据纠纷,公示催告程序即告终结。如果没有利害关系人,法院可以依照申请人的申请作出除权判决。 (三)审理方式具有特殊性。

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以发布公告的形式审查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人。(四)程序具有明显的阶段性。 公示催告程序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公示催告阶段,二是除权判决阶段。 (五)公示催告程序的审判组织具有特殊性。 人民法院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要根据公示催告的不同阶段组成不同的审理组织形式。在公示催告阶段,可由一名审判员主持审理;而在作出除权判决阶段,应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二、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 公示催告程序的适用,包括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审理案件的法院,以及可以通过公示催告程序审理的案件范围。 (一)适用的法院 与非诉讼程序一样,公示催告程序仅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的,应当向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二)适用案件的范围 1.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 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是目前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可以适用公示催告程序的主要对象。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是指由发票人依法签名于票上,并以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特种有价证券。票据具有流通性、无因性和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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