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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维护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维护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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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维护服务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二〇二〇年一月

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技术规范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方法

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XX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对XX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维护服务招标项目”进行招标。

1.招标编号:******

2. XX机床股份有限公司“应用系统运行平台维护服务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

分。

3.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招标文件将于2020年1月22日至2020年2月6日(北京时间),每

天9:00—17:00时在XX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D2-311室发售,价格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维保机构;投标人必须承揽过保价标的原

值超过1000万元或者合同价格超过50万元的维保项目至少3个,需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在XX本地设有机构,需提供证明文件:机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在XX本地设有备件库,需提供证明文件:备件库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有驻XX本地的厂商认证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相关厂商认证资格,有800/400或XX 本地报修服务,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必须具备甲骨文公司的金牌合作伙伴(OPN等级Gold Level)并在有效期内。

5. 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资格

条件所需资料。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6.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需提供投标保证金10000元(现金或者支票)。

7.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其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

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地点:XX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D2-304室。

9.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14: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XX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D2-304室。

11.联系单位:

XX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XX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路17甲1号邮政编码:******

联系人:XXX

电话:******** 传真:********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本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修改、补充和摘要,其内容与投标人须知不一致时,以本前附表为准。

一投标人

1.简介

1.1 项目描述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栏对项目进行了简要描述,并组成本投标须知的一部分。

1.2 定义

在本须知中,应使用以下解释:

(a)招标人名称及地址,见第一部分前附表第2栏。

(b)除非另有具体说明,本部分提及的电话、传真,均是可接受的。

2. 合格投标人的范围

2.1 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维保机构。

2.2 投标人必须承揽过保价标的原值超过1000万元或者合同价格超过50万元的维保项目至少3个,

需提供证明文件。

2.3 投标人必须在XX本地设有机构,需提供证明文件:机构名称,办公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

在XX本地设有备件库,需提供证明文件:备件库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有驻XX本地的厂商认证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姓名,联系电话(手机),相关厂商认证资格;有800/400或XX 本地报修服务,提供上门服务。投标人必须具备甲骨文公司的金牌合作伙伴(OPN等级Gold Level)并在有效期内。

2.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投标人不应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招标人根据第33

条宣布为不合格。

2.5 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方式投标。

2.6 不允许投标人分包或转包。

3.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书》。

4.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否则不具备投标资格。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可能导致其

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人进行澄清时,可用书面、传真、电

报形式通知招标人,但通知不得迟于开标日期前3天使招标人收到,招标人应用书面、传真、电报作出答复,如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标明问题查询的来源),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

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7.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电报或传真的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补充文件

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7.3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的

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8. 投标书的语言

8.1 投标语言:简体中文。投标文件中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 投标文件的组成

9.1 投标书(统一格式),包括:

9.1.1 投标函

9.1.2 投标报价表

9.1.3 投标保证金

9.1.4 技术建议书(技术建议书须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技术规范的要求)

9.1.5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对投标项目的质保条款及售后服务方案做出详细承诺,要具体写出服务响应时间,出现质量问题,注明能否在接到通知后2小时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9.2 资格证明文件(统一格式),包括:

9.2.1 营业执照(复印件)

9.2.2 法人代表授权书

9.2.3 近二年经营业绩资料(同类业务或相近业务)

9.2.4 公司简介

9.2.5 其他相关资质、证书

10.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按照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根据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

10.2 投标人必须按9.1条及9.2条规定的内容及格式填报全部文件。

10.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数据,以投标书附件的形式

编写,投标书附件和幅面应与投标文件一致,并按投标文件统一编码及装订。投标书附件包含以下内容:

10.3.1 产品功能、性能的详细描述及必要的产品样本;

10.3.2 投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但这些合理化建议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范的要求,并且使

招标人满意;

10.3.3 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措施。

11.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1.1 按照第2条和第9条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

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1.2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招标人满意。

11.3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经验。

12. 投标函和价格表

12.1 投标人须以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方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和《项目分项报价明细表》。

13. 投标价格

13.1 各投标方按分项投标报价明细表进行报价,此报价为含税(必须注明税率)、运输及安装调试的

到厂价格。

13.2 投标价格应包括《技术规范》规定的责任范围和义务。投标人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视为其含

在其它分项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不予另行支付。

13.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

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4. 投标货币

14.1 投标货币为人民币元。

15. 支付货币

15.1 所有支付均以人民币支付。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提供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

现金、支票(在投标有效期满前,若因票据即将到期,招标人有暂行行使票据的权力)。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二十八(28)天。

16.3 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了经济合同后无息退还。

16.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经济合同后无息退还。

16.6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16.6.1 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其投标书。

16.6.2 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签约。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 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7.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传

真、电报的形式进行。按本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致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 投标文件的数量、签署及有关规定

18.1 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资料(本须知第9条中所规定)均应遵守本条。

18.2 投标人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印章。

18.3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

18.4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中,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必须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可以用复印件。18.6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

18.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

投标书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正副本一式六份(每份要求单独封装并注明正本、副本)。封口处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字及投标单位公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书”及“开标时启封”字样。

19.2 将全部投标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包装完好,封皮

上写明招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19.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或派人送达到指定的投标地点。

20.2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如果用现金、支票的形式,须在开标前派人送到招标人处换取收据。20.3 招标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

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任。

20.5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和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人者,招标人可以

接受,但不退还投标文件。

21.2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

注明招标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21.3 撤回投标应以书面(或传真、电报)的形式通知招标人。如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随后

必须补充有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署的要求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送达招标人或到达日戳为准。

21.4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招标人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及评标

22. 开标

22.1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委托方代表及有关工作

人员参加。

22.2 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3 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

22.4 招标人在开标仪式上,将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总价及对其投标的书面修改、投标的撤回、投

标保证金是否提交等,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3.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3.1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3.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3.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3.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23.2.1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3.2.2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3.2.3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

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23.2.4 投标人没有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的;

23.2.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暇疵的;

23.2.6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23.2.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3.2.8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4.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4.1 审查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

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等。

24.2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以单价和数量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及分项价格汇总之

和与总价不一致,则以单价和分项价格修改总价。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24.3 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重大偏离系指投标内容及项目实施周期明显不能

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这些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招标人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

24.4 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招标人只对在初审中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的详细技术和商务评审。

25. 投标的澄清

25.1 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糊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通知

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 必要时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该书面回答应有投标全权代表的签章,并

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5.3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26. 评标

26.1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只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有关专家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6.2 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原则和办法综合评价,并与委托方依据确定的定

标程序选出中标人。

26.3 评估价的计算。投标评估价为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供货和服务的范围有漏

项时,招标人将参照其它投标人该项投标报价中的最高价,加入其评估价中。调整后的评估价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仍然不变。

27. 评标过程保密

27.1 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

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7.2 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就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招标人联系,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人的任何

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授予合同

28. 合同授予标准

除第30条规定外,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地履行合同义务的投标人。

29. 招标人将对预中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9.1 资格审查的内容是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招标人认为必要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

对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29.2 接受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29.3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对下一个投标人的能力作

类似的审查。

29.4 资格后审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人员进行审核,不满足要求者,投标人必须予以

更换,直至招标人同意。否则,该投标人不能通过资格后审,有可能导致不被授予合同。

30.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尽管有第29条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者投标人在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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