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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纲要》名词解释(完整版)

《语言学纲要》名词解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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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学纲要》名词解释

导言

1.语言学:以语言作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独立科学。

2.专语语言学:又称具体语言学,是指以一种语言为研究对象,探究这一具体

语言的规律的语言学门类。

3.普通语言学:以人类一般语言为研究对象,探究人类语言的起源、发展、本

质,探究人类语言内部结构的共性,即普遍规律的语言学门类。

4.共时语言学:从语言发展的一个横断面对一种语言在特定时期的相对静止的

状态进行静态研究的语言学分支。

5.历时语言学:又叫历时语言学,是从纵向发展的角度研究某种语言从一个时

代到另一时代的发展变化的语言学分支。

6.语文学:又叫传统语言学,用于指19世纪历史比较语言学产生之前的语言研

究,这时的语言研究尚未独立,语言学作为其他学科的附庸而存在,语言研究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阅读古籍和语文教学,从而为统治者治理国家,或为其他学科的研究服务。

7.小学:中国传统的语文学,包括分析字形的文字学、研究字音的音韵学、研

究字义的训诂学,围绕阐释和解读先秦典籍来展开研究,因此又被人们称为经学的附庸。形成了以字为中心、音形义的语言研究。

8.理论语言学:以侧重探索语言本身的特点和规律为目的的语言学分支学科。

9. 应用语言学:狭义的应用语言学指语言教学(包括聋哑盲教学)、文字的创制

和改革、正音正字、词典编撰等,广义的应用语言学还包括与计算机有关的机器翻译、情报检索、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等。

10.历史比较语言学:19世纪30年代兴起的一个语言学的重要流派,研究具有

共同母语的语言之间的亲属关系以及它们的历史发展。它的出现是语言学走上独立发展道路的标志,为现代语言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1.结构语言学:又称结构主义语言学,是指20世纪以费尔迪南.德.索绪尔的语

言学理论为代表以及受这种理论影响而发展起来的三大语言学派:布拉格学派、哥本哈根学派、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派。

12.描写语言学:结构主义语言学注重对话语言的结构共时描写,偏重结构形式

的静态研究,不重视意义,重视语言个性,不重视语言的共性,因此又被称为描写语言学。

第一章语言的社会功能

1.语言:是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必不可少的思维工

具,它是以语音为形式、以语义为内容、由词汇和语法构成的符号系统。

2.说话:运用语言跟人们交流思想的行为,本身不等于语言。

3.言语:是对语言的运用,它有两个意思:一是指运用语言(说话)和运用语言

产生的结果(所说的话);二是指在运用文字的情况下,是写和写下来的话。

4.交际工具:人类交际活动所使用的工具。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此外,

身势等伴随动作是非语言的交际工具;旗语之类是建立在语言、文字基础上的辅助性交际工具;文字是建立在语言基础上的最重要的辅助交际工具。

5.思维:是认识现实世界时的一种动脑筋的过程,也指动脑筋时进行比较、分析、

综合以认识现实的能力。是人脑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机能和过程。根据思维活动的不同形态可分为三种类型:直观动作思维、形象思维、抽象思维。

6.社会:指生活在一个共同的地域中、说一种语言、有共同的风俗习惯和文化习

惯的人类社会的共同体,即一般所说的部落、部族和民族。与此相关联的现象就是社会现象。

7.社会现象:指那些与人类共同体的一切活动——产生、存在和发展密切联系的

现象。

第二章语言是符号系统

1.符号:一个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约定用来表示某种意义的记号、标记。它包括了

形式和意义两个方面的要素,是一定的形式和一定的内容的统一体,二者缺一不可。

2.语言符号:语言是一种符号,因为它能代表或指称现象。语言符号是由音义结

合构成的。音是语言符号的物质表现形式,义是语言符号的内容,只有音和义相结合才能指称现实现象,构成语言的符号。

3.语言符号的任意性:指语言符号的最大特点是它的音和义的结合时任意的,由

社会约定俗成的。它是就语言符号的音和义的相互关系来说。这种音义的任意性关系又叫约定性。

4.语言符号的强制性:符号的任意性特点是就语言起源时的情况来说的,语言符

号的音义结合是任意的,至于符号的音义关系一经社会约定而进入交际之后,对人们就有强制性,音义之间就具有互相依存的关系,不得任意更改。

5.语言符号的线条性:即语言符号的使用只能在时间的线条上绵延,一个符号跟

着一个个符号依次出现。依次出现的符号要遵守一定的规则,不能随意编排。

符号的线条性是由规则支配的,对社会成员具有强制性。

6.语言结构的层级性:语言是一种分层装置。语言结构要素的各个单位,在语言结构中,并非处在同一个平面上,而是分不同的层和级。语言的底层是一套音位,即音与义相结合而划分出来的音的结构成分。音位经组合而与某种意义相结合就能构成语言的符号和符号序列,这是语言的上层。这一层又可分为若干级:第一级是语素,这是语言中音义结合的最小结构单位,是构词材料;第二级是由语素的组合构成的词,是造句材料,是交际的基本单位;第三级是由词构成的句子,词和句子都是符号序列。语言系统的层级结构可用图示为:音位>语素→词→句子。

7.语言发展的渐变性:指语言从旧质过渡到新质不是经过爆发,不是经过消灭现

存的语言和创造新的语言,而是经过新质要素的逐渐积累,旧质要素的逐渐死亡来实现的。语言结构体系的演变只能采取渐变,不能爆发、突变。

8.语言发展的不平衡性:指语言结构体系发展变化是不平衡的,即词汇、语义、

语音、语法的发展速度是不一样的,与社会联系最直接的词汇、语义变化最大,语音次之,语法最慢。

9.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相对,表层结构赋予句子以一定的

语音形式,即通过语音形式所表达出来的那种结构,表层结构是由深层结构转换而实现的;深层结构是赋予句子以一定的语义解释的那种结构。

10.组合关系:符号和符号组合起来的关系。符号和符号的组合形成的语言的结构。

11.聚合关系:在链条的某一环节上能够相互替换的符号具有某种相同作用,它

们自然聚合成群。它们彼此的关系称为聚合关系。

第三章语音

1.语音:即语言的声音,是语言符号系统的载体。它由人的发音器官发出,负载

着一定的语言意义。语言依靠语音实现它的社会功能。语言是音义结合的符号系统,语言的声音和语言的意义是紧密联系着的,因此,语言虽然是一种声音,但又与一般的声音有着本质区别。

2.音素:按一定规则组合成的音节的最小语音单位。它是从音质角度划分出来的。

3.音节:由音位组成的语音中最小的结构单位,也是从听觉上感受到的最自然

的单位。

4.音标:记录音素的符号,是音素的标写符号。它的制定原则是:一个音素只用

一个音标表示,一个音标只表示一个音素。如汉语拼音字母、英语的韦氏音标和国际音标等。

5.国际音标:由《国际语音协会》1888年8月制定公布,被各

国语言工作者采用的,不带民族特色的记录语音的语音符号,可记录各种语言中的常用音素。

6.宽式标音:一种比较概括的标音,又叫做“音位标音”,与区别意义无关的发

音特征和差别可以不必记录。

7.严式标音:又叫做“音素标音”,是一种详尽记录发音特征和差别的标音。

8.基音/陪音:声音大都是有许多频率不同的纯音构成的复合波,其中频率最低

的那个纯音叫基音,其他叫陪音。

9.乐音/噪音:基因的频率和陪音的频率之间总是保持一种整数倍的比例关系的

声音,它的波形总是有规律的叫乐音,不具备整数倍关系,波形不规则的叫噪音。

10.共振峰:一个音的陪音经过共振腔时,一部分引起共振峰里空气的共振,从而得到强化的一簇陪音聚集而成的高峰叫共振峰。

11.语音的社会属性:指同一个音素在不同的语言或方言中具有不同的作用,在

交际中执行不同的功能。语音的这种属性是使语音从根本上与一般声音区别开来的本质属性。

12.音高:声音的高低,是由发音体形状及振动频率快慢决定的。

13.音重:声音的强弱,它取决于声波振幅的大小,而振幅的大小与发音时用力

大小有关。

14.音质:也叫音色,指声音的品质或个性。

15.音长:声音的长短,取决于发音体振动的持续时间的长短、。

16.元音:肺部呼出的气流冲击声带,使声带发生振动然后让气流毫无阻碍地通

过声道发出的声音。

17.辅音:气流在声道中受到阻碍并且克服这种阻碍而发出的声音。

18.主动发音器官和被动发音器官:在发音器官中,有些如唇、舌、声带等是能

够活动的叫主动发音器官;有些如口腭等不能活动的叫被动发音器官。

19.发音部位:发辅音时气流受阻的部位。

20.发音方法:发辅音时形成和冲破阻碍的方式。

21.音位:具体语言或方言里具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作用的最小语音单位

22.音(质)段音位:以音素为材料,从音质角度来分析的音位。

23.非音(质)段音位:有区别词的语音形式作用的音高、音重、音长。

24.音位体系:一种语言的的音位总是以一定的方式互相独立而又互相联系,构

成一个完整的体系。

25.区别特征:有区别音位作用的发音特征。

26.音位变体:是同一个音位不同的变异形式,是音位在特定的语音环境中的具

体体现或具体代表。

27.对立和互补:是语言里音与音之间的两种重要关系,是考察一个因素在具体

语言中的作用的根据。彼此对立的语素,起着区别词的语音形式的作用;彼此相似而互补的因素,可能被语言社会当做同一个语音使用。

28.音位条件变体:各个音位变体出现条件受环境等条件的制约。

29.音位自由变体:音位之间的相互替换是自由的,没有条件限制。

30.语流音变:音位和音位组合的时候,或者由于受到邻近音的影响,或者由于

说话时快慢、高低、强弱的不同,可能发生不同的变化,这种变化叫语流音变。常见的语流音变有同化、异化、弱化、脱落、增音。

31.同化:语流中两个邻近的不同的音,其中一个受到另一个的影响而变得跟它

相同或相近,叫同化。

32.异化:语流中两个邻近的相同或相近的音,其中一个受到另一个的影响二变

得不同或不相近,叫异化。

33.弱化:语流中一个较强的音由于所处的地位或受邻近音的影响而变成一个较

弱的音,叫弱化。

34.脱落:语流中有些较弱的或不重要的音在发音时流失了,或者为了发音的方

便而省去某些音,叫脱落。

35.元音舌位图:四个极点围成一个四边形,变更口腔的形状,能发出的绝大部

分元音,都在这个图的范围之内。

36.四呼:韵母按开头的元音发音口型可分四呼。齐口呼:以/i/为主要元音货架

介音;合口呼:以/u/为主要元音或介音;撮口呼:以/y/为主要元音或介音;

开口呼:没有韵头而以/aoe/为韵母的主要元音。

37.时位:长短音也可以像元辅音那样起区别意义作用,所以可以把它们看做一

种音位,这种非音质音位叫时位。

38.韵律特征:又叫超音质特征,或超音段特征。指语音中出音质特征以外的音

高音长音强方面的变化。长短音、声调、轻重音、语调都是韵律特征的构成要素。韵律特征的构成要素有两个特点:A永远只能和音质成分同时出现。B 他们都是一种对比性特征。

39.音渡:人们说话时,音位与音位,音节与音节连成一串,形成前后相连的连

续语流,这些语音单元在前后过渡、想好连接时,会因为自身性质不同而采取不同的过渡和连接方式,这些方式叫“音渡”或“音联”。

第四章语法

1.语法:是词法和句法的汇集,包含词的构形、构词规则和词组合成句、句组合成句群的规则。

2.语素(词素):语言中音义结合的最小单位,是不能独立运用的构词要素。根

据语素在词中的不同作用把它分为词根、词缀、词尾三类。

3.词干:一个词出去词尾的部分

4.词根:词的核心部分,词的意义主要是由它体现出来的,它可以单独构成词,

也可以彼此组合成词。

5.词缀:只能粘附在词根上构成新词的语素,它本身不能单独构成词。粘附在词

根前面的词缀称为前缀,粘附在词根后面的词缀称为后缀,插入词根中间的词缀称为中缀,前缀、中缀、后缀都是粘附在词根之上的附加成分,所以又称为前加成分,中加成分,后加成分。

6.词尾(变词语素):加在词的末尾,只能改变一个词的形式,而不能构成新词

的语素。

7.词:最小的能够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

8.词组:实词与实词之间具有直接联系的相对独立的词群,又叫短语。

9.句子:语言中最大的语言单位,又是交际中基本的表述单位,有句调。语法研

究现在一般分析到句子为止。

10.单纯词:由一个词根语素(有的语言里加上词尾)构成的词。

11.合成词: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构词语素组成的词

12.复合词:词根语素按一定的规则组合起来的构成的词

13.派生词:由词根语素和词缀组合起来构成的词

14.组合的递归性:因为语法的组合结构一层套一层,所以同样的结构规则尽可

以重复使用而不致造成结构上的混乱叫组合的递归性

15.独体字和合体字:只有一个构字成分的字是独体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构字

成分的字是合体字。

16.通用/专用词:不受语体限制,能在各种语体通行无阻的词叫通用词,专用于

不同语体的词叫专用词。

17.表情/非表情词:只指称事物、表达概念,并不附带说者对词所代表事物的态

度叫非表情词;附带说者态度的叫表情词。

18.语法意义:词进入语法组合之后由语法结构所赋予的词义之外的意义。

19.词汇意义:由人们对现实现象的反映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们对现实现象的主观

评价。词典的释义所说明的一般都是词的词汇意义。

20.语法形式:表达语法意义的外部形式。

21.直接(组成)成分:句子分析中,每一层中直接组合起来构成一个更大语法单位的两个组成成分。

22.词类:具体说是具有相同语法功能的一类词的集合,抽象地说是一组分布环

境的总和。

23.形态(词形变化):同一个词在造句时因其句法位置的差异而发生的不同变化,

是表达语法意义的重要手段。这些不同的变化形成一个聚合。包括附加词尾、内部屈折、和异根等方面。

24.内部屈折(语音交替):指通过词内部词根中语音形式的变化构成语法形式,

表示某种语法意义,这种手段就是内部屈折。

25.异根:指用不同的词表示同一个词的不同的语法意义有,是同一个词不同语

法形式的语法手段。

26.语法范畴:由词的变化形式所表示的意义方面的聚合。常见的有:性、数、

格、体、时、人称、态、级。

27.语法手段/方式:把表达语法意义的语法形式概括成的类别。

28.显性意义:通过词形变化、辅助词和词序所反映出来的各种语法关系叫显性

意义,分为陈述、支配、修饰、平行关系。

29.隐性意义:指隐藏在显性意义后面的各种语法关系,通常表现为“施事—动

作和动作—施事”等关系

30.上限结构和下限结构:单句与单句组合成复合句叫上限结构,下限结构即单

句,包括非主谓句和主谓句,人称句和非人称句,名词句、动词句、形容词句。

31.直接成分:句子分析中,每一层中直接组合起来构成一个更大的语法单位的两个组成成分叫直接成分。

32.句子成分分析法:从句法结构的关系一样出发,对句子做成分功能或作用分

析的方法叫句子成分分析法,即用各种方法标出基本成分(主语、谓语、宾语)和次要成分(状语、补语)。

33.直接成分分析法:又叫层次分析法。是对句法结构组合形式层次性的分析,

把句子的各个部分不断地一分为二,直到不能再切为止。

34.孤立语:又叫词根语,缺乏词形变化;特点是词序严格、虚词重要、复合词

多、派生词少;以汉语为代表。

35.粘着语:有丰富的词形变化,通过词本身形式的变化表示各种语法关系的语

言,日语朝鲜语为代表。

36.屈折语:以词形变化作为表示语法关系的主要手段的语言,特点是有丰富的

词形变化来表示词与词之间的关系;以俄语、英语为代表。

37.复综语:又叫编插语,突出特点是分不出词和句子,词和句子合二为一,一

个词的构成部分同时又是另一个词的组成部分,许多个成分互相编插组合在一起,难分你我。

38.句法同义和句法多义:几种句子格式表示相同或相近的结构意义,叫句法同

义;同一个句式表示几种不同的结构意义叫句法多义。

39.语序:是词在话语中排列的先后顺序,是世界各种语言普遍使用的一种语法

手段。

40.语调:是通过整个句子音高变化的模式表达不同语法内容的一种语法手段。

41.《马氏文通》:1898年马建忠先生参阅西洋语法所撰的一部语法学著作,标

志着中国现代语法学的诞生,全书共十章,总论一章,八章写词法,只有一章是关于句法的,带有很深的模仿痕迹。

42.语法的组合规则:指语法单位一个接一个组合起来的规则。组合规则是客观

存在的,不是我们说话时现创造的,所以组合规则是现实的,存在于话语之中,是对现实语句结构的高度抽象概括。

43.语法的聚合规则:指语法单位的归类和变化的规则。聚合规则是潜在人们头

脑中的,在一个具体的语言环境中,人们可以根据需要,借助已有的经验,运用聚合规则的替换方法,将新的词语组装在就有的装置上,构成新的句子,满足交际需要。

44.变换分析法:语言研究中用于揭示句法多义和句法同义的一种有效的分析方

法。常见的变换分析手段有:移位、删除、添加、插入、替换、分合等。变

换分析至少应保证句子在变换前后基本语义结构关系不变。

45.分析语:指以词法手段(主要是构形手段)为表达语法意义主要手段的语言。

汉语是典型的分析语,英语属于比较典型的分析语。

第五章词义

1.词汇:一种语言或方言中所有的词和成语等固定用语的总汇。一种语言呢或

方言只由一个词汇,但包含的词可以多到几十万个,任何语言和方言的词汇都是一个庞杂的总体,但可大致分为基本词汇和一般词汇两个部分。

2.基本词汇:词汇体系中,标志着与人们世世代代的日常生活有密切关系的事物

的词,以及表示事物关系的常用虚词的总汇,是词汇中的主要部分,具有常用性、稳固性、能产性等特点。

3.一般词汇:词汇中基本词汇以外的词构成的集合体,所包含的词数量大,成分

杂,变化快,社会的发展变化首先会在一般词汇中得到反映,因此,与基本词汇相比,具有以下特点A非全民常用型B非历史稳固性C构词能力不强

4.词汇意义(词义):人们对现实现象的反应以及由此带来的人们对现实现象的

主观评价。词典的释义所说明的一般都是词的词汇意义

5.词的理性意义:以现实现象为基础,不涉及人们主管态度的词义,是词义的核心部分。

6.词义的附加色彩:对于同样的现实现象,人们的主观态度可以不同,因而在形

成理性意义的时候可以带进人们的主观态度,这就给词义加上了一层附加色彩。词义还可以带有褒贬色彩。词义的这种附加色彩不是因人而异的个人现象,而是大家都这么使用的社会现象。

7.单义词/多义词:一个词的一样可以只概括反映某一类现实现象,也可概括反

映相互有联系的几类现象,前者叫单义词,后者叫多义词。

8.本义:词的有历史可查的最初的意义,它是产生其他意义的基础。

9.基本意义:词在语言长期使用中所固定下来的、最常见的最主要的意义。

10.派生意义:由本义衍生出来的意义。产生的途径就是一般所说的引申,大体

可分,隐喻和换喻两种方式。

11.引申:派生意义产生的途径就是一般所说的引申。引申大体上可以分成隐喻

和换喻两种方式。

12.隐喻:反映不同现实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相关关系的比喻,这种相关在人们

心目中经常出现而固定化,因而可以用指称甲类现象的词去指称乙类现象。

13.换喻:反映两类现实现象之间存在着某种相关关系的比喻,这种相关在人们

心目中,经常出现而固定化。

14.同义词和反义词:几个声音不同而意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词叫同义词,语言

中意义相反的词叫反义词。

15.义素(语义特征):对词的一个义项的语义特征进行分析以后得到的最小的

语义单位。

16.义项:一个词往往有几个意义,每一个意义就是一个义项,在词典中表现为

一个条目。

17.义场(语义场):由具有某些共同义素的一群词类聚合而成的场或聚合体。

18.语境:指使用语言时的环境,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狭义指的是书面语的上

下文或口语的前后语所形成的言语环境。广义是指语言表达时的具体环境(既可指具体场合,也可指社会环境)。

19.语境意义:是个别的临时的意义,是语言形式在特定的交际场合、知识背景

等语境因素作用下所表达的意义。

20.关系意义:词语在组合时都要形成一定的结构关系,由这些结构关系所赋予

的一样就叫做关系意义,包括语法关系一样和语义关系意义。

21.语气意义:反映说话人使用句子的目的和说话人情绪的意义,包括陈述、疑

问、祈使、感叹等不同的意义。

22.语义指向:句子某个成分在语义上指向哪里,或者说哪个成分发生语义联系,

就是这个成分的语义指向。

23.变元:又称“题元”、“项”,是与谓词有直接关系并受谓词支配的语义成分。

变元一般都是名词性的词语,在句子中经常充当主语或宾语。

24.相对反义词:又称极性反义词,如果两个反义词处在反对关系中,肯定一方

就必然否定另一方,否定另一方未必肯定另一方,二者之间存在着非此非彼的中间状态,这类反义词就叫相对反义词。

25.绝对反义词:如果两个反义词处于矛盾关系之中,肯定一方就必然否定另一

方,否定一方就必然肯定另一方,两者之间没有非此菲比的中间状态存在,这类反义词就叫绝对反义词。

26.同音词:意义不同,但语音形式相同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称为同音词。在

语言运用中有它积极的作用。

27.言内意外:实际话语及其中的语句自身都是有字面意义的,这是“言内”意

义;除了言内意义之外,有许多话语或语句还传达一些字面意义以外的意义,这种现象就是所谓的“意外”即真正的意图在字面意义之外。但任何言外之意都是建立在言内之义基础之上的,所以合称为“言内意外”。既是消极的言不尽意的结果,也是积极的言不尽意的一种表现

第六章文字和书面语

1.文字:一是指一个个的字,一是指标记语言的书写符号体系。文字是语言的“意

与声之迹”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语言的书写符号。根据文字记录语言的方式可以把文字分为意音文字和拼音文字。

2.笔画:现代汉字成形的最小单位。书写时从落笔到笔提起叫做一笔货一画。

3.偏旁:指的是合体字进行第一次切分而产生的两个部分,就是切分合体字而产

生的一级部件。

4.字母:拼音文字的最小书写单位。

5.拼音文字:只表音的文字,也可以称为纯语音文字。

6.意音文字:既表意又表音的文字。世界上独立形成的古老的文字体系都是意音

文字,古埃及的圣书字,古美索不达米亚钉头字、中美洲的玛雅文,和我国文字都是这种类型的文字。

7.象形文字:是记事图画简化的结果,是标记语言中词的初期的文字体系。

8.表意文字:通过图形或符号的组合来表达词或词素的意义的文字体系。

9.形声字:在表意字的旁边加上另一个字,这个字只表示读音,也就是把两个字

合在一起,一个字是表意的,,另一个字是以假借的方式来表音。这样的意音文字叫作形声字。

10.自源文字:指从创立文字其就独立发展起来的文字。

11.借源文字:指借用或参照其他文字的形体或体系而建立起来的文字

12.口语:凭借口、耳进行交际的口头形式。

13.书面语:用文字记载下来的供“看“的语言,它在口语的基础上形成的,使

听说的语言符号系统变成“看”的语言符号系统。

14.字符:文字符号,是文字的最基本的单位,是直接跟某种语言单位相联系的

符号。

15.复合字符:由单纯字符组合而成或由单纯字符和复合字符在组合而成的字符。

16.楔形文字:公元前4000多年前,苏美尔民族用芦管在泥板上“压印”出来的

文字,它们的笔道像一个个楔子,所以后人称为楔形文字。楔形文字是一种词语文字,同时也是意音文字。

17.文字的创制:指现代社会为没有文字的语言创制文字,特别是政府或者语言学家为没有文字的民族创制文字,不涉及历史上各种民族语言的文字的创制过程。

18.语素文字:能够基本是吧语言中的不同语素用不同的单字表示出来的文字。

19.部件:从笔画到字的结构过程中的中间单位,是一种在结构上不成字的笔画。

20.拼音文字:拼音文字放弃了表意的造字方法,改为直接记录语言单位的读音,

即用字母记录语言中的一个符号的读音,这是一种比较简明的文字体系,可分音位文字和音节文字两大类。

第七章语言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1.社会变体:不同社会集团在语言表达方式上的差异叫社会变体,是言语社团的

一种标志。

2.风格变体:语言因使用场合的不同而表现出不同的差异。

3.社会方言:社会内部不同年龄、性别、职业、阶级、阶层的人们在语言使用表

现出来的一些变异。

4.阶级方言:不同阶级所拥有的自己特殊的社会方言,主要表现在各个阶级所用

的一些特殊用语,以及对一些词语的特殊理解上。

5.地域方言:又称方言。是全民语言在不同地域上的分支。在汉语中俗称“话”,如“江浙话”“福建话”“广东话”就是指吴方言,闽方言,粤方言。

6.亲属语言:从同一种语言中分化出来的集中独立的语言,彼此有同源关系,叫

亲属语言。如汉语、藏语来自史前的原始汉藏语,它们同出一源,是亲属语言。

7.母语:又称原始基础语或基础语,类似原始汉藏语那样的语言。

8.子语:类似汉语、藏语那样的语言,汉语和藏语是原始汉藏语在不同地域上的

延续。

9.谱系分类:根据语言的亲属关系对语言所做的分类叫谱系分类;按亲属关系的

亲疏远近分为语族、语支、语群。

10.共同语:又叫通语。它是一个民族或部族内部共同使用的语言。

11.基础方言:一种语言的共同语是在某一种方言的基础上形成的。这种作为共

同语的基础方言称为基础方言。如汉民族共同语以北方方言为基础。

12.国语: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中,各民族之间往往还需要一个共同的焦急工具,

这就是所谓的“国语”(与“国语运动”的“国语”不同)(民族交际语:在多民族的国家里,各民族间共同使用的语言)

13.语言的规范化:根据语言的发展规律为语言的运用确定语音、词汇、语法各

方面的标准,吧那些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新成分、新用法固定下来,加以推广;对于那些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的成分和用法,应该根据规范化的要求,妥善地加以处理;有些用法虽然不符合语言的发展规律,但在人们的交际中已被广泛使用,那就应该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加以肯定,至于那些不符合语言发展规律,在群众中又不是广泛使用的新成分、新用法,在它们刚刚出现的时候就应该根据规范化的要求加以剔除,以保证语言运用的纯洁和健康。

14.黑话:当社会上出现了由于各种原因而形成的隐秘团体后,就有可能产生隐

秘语言,即黑话,也叫隐语。隐语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方言,具有明显的排他性。

第八章语言的接触

1.借词/外来词:指音与义都借自外语的词。如,徳律风,

2.意译词:用本族语言的构词材料和规则构成新词,把外语里某个词的意义移植

过来。如:电话

3.仿译词:属于意译词的一种,是用本族语言的材料注意翻译原词的语素,不但

把它的意义,而且把它的内部构成形式也移植过来。如,黑板、牛津。

4.语言的融合:是随着不同民族的接触或者融合而产生的一种语言现象,指一种

语言排挤和替代其他语言而成为不同民族的共同交际工具。这是不同语言统一为一种语言的基本形式。

5.自愿融合:在汉语和其他语言的融合过程中,有些民族顺乎历史发展的规律,

自觉地放弃那个自己的语言,选用语言作为共同的交际工具。这种情况叫自愿融合。

6.被迫融合:在汉语和其他语言融合过程中,有些民族为了保持本民族的语言进

行了艰苦的斗争,但迫于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不得不放弃自己的语言,学会汉语,实现语言的融合,这种情况叫被迫融合。

7.语言分化:语言在发展过程中,一种语言逐渐分化成几种语言的状态。

8.语言整化:指语言在发展过程中,几种语言或几种语言音素逐渐接近、统一起

来。

9.语言混合:语言的语音系统和语义系统是几种语言的混合,这种现象叫语言混

合。

10.双语现象:指被融合民族的成员一般会讲两种语言:本族语和在融合中占优

势的那种语言。双语现象的出现时融合过程中的重要的、富有特征性的现象,是两种或几种语言统一为一种语言的必经的过渡阶段。

11.洋泾浜语:又叫皮钦语。“洋泾浜”本是上海外滩的一段,随着上海变成商埠,

洋泾浜成了外商聚集之地,他们和当地平民接触,就是用支离破碎、变形走样的英语,于是“洋泾浜”就成了不纯正英语的中国名称,后泛指混合语。

12.克里奥耳语(混合语):是作为某个社会群体的母语来使用的,由两种或多种

语言混合而成的语言,是母语化的洋泾浜语。两者的区别在于,克里奥耳语作为母语传递给下一代,已成为某个语言社团的唯一交际工具。

13.国际交际语/国际辅助语:不同国家间由于交际的需要,选择一种或数种语言

作为共同使用的交际工具,在国际会议上确定的不同国家间共同使用的语言。

14.世界语(Esperanto):由波兰医生柴门霍夫在1887年创制的一种国际辅助语。

第九章语言系统的发展

1.尖音/团音:汉语音韵学、方言学经常运用的两个术语。舌面前塞擦音、擦音

与齐、撮二呼的组合叫团音;舌尖前塞擦音、擦音与齐、撮二呼的组合叫尖音。

2.尖团合流:现代北京话和不少汉语其他方言这两类字都读一样的音,这使得中

古一些不同音的字合流为同音字了,这种变化叫“尖团合流”

3.浊音清化:清浊是中古汉语的一对区别特征,后来浊音这个区别特征在很多方

言中消失了,原来的浊音与同部位同方法的清音合并。叫浊音清化

4.语音演变规律(音变规律):语言演变规律是同一语言内部语音层面演变的规

律。音变规律具有条件性(语音条件),时间性(只在某一时期中演变)、和

地域性(只在某一地区演变)三大特点。规律性和系统性是由这些特点决定的音变的结果。

5.语音对应关系:指方言或亲属语言之间的同义或意义上的有联系的一组词在语

音上呈现出来的系统性差异。注意并不等于语音相似。

6.历史比较法:根据语音对应关系,比较方言或亲属语言之间的差别来拟测原始

“母语”的方法较历史比较法。是推溯方言或亲属语言的演变过程的有效方法。

7.历史比较语言学:比较方言或亲属语言的这种成系统的差异重建语言史的一门

学科。著名的瑞典籍汉学家高本汉是做这一工作而取得重要成就、在汉语史研究中产生重要影响的第一个学者。

8.类推作用:语法中有齐整划一的趋势和抗拒这种趋势的矛盾,前者是语法演变中经常其作用的力量,叫做“类推作用”类推作用铲平语法中的坎坷,推广新规则的适用范围,起着调整整顿作用,给语言带来更带的条理性。

9.词义的演变:指词的形式不变,而意义发生了变化,,从词义演变的结果看,

新义不外是旧义的扩大、缩小、和转移三种情况。

10.词义的扩大:一个词的意义,如果演变后所概括反映的现实现象范围比原来

的大,就是词义的扩大。如江、河。

11.词义的缩小:如果演变后的词义所反映的现实现象的范围比原来的小,就是

词义的缩小。如丈人、臭。

12.词义的转移:如果原来的词义表示某类现实现象,后来改变为另一类现实现

象,就是词义的转移。如pen、book、plume。

材料力学名词解释(1)

名词解释 第一章: 1弹性比功:金属材料吸收弹性变形功的能力,一般用金属开始塑性变形前单位体积吸收的最大弹性变形功表示。 2.滞弹性:金属材料在弹性范围内快速加载或卸载后,随时间延长产生附加弹性应变的现象称为滞弹性,也就是应变落后于应力的现象。 3.循环韧性:金属材料在交变载荷下吸收不可逆变形功的能力称为循环韧性。 4.包申格效应:金属材料经过预先加载产生少量塑性变形,卸载后再同向加载,规定残余伸长应力增加;反向加载,规定残余伸长应力降低的现象。 5.解理刻面:这种大致以晶粒大小为单位的解理面称为解理刻面。 6.塑性:金属材料断裂前发生不可逆永久(塑性)变形的能力。 韧性:指金属材料断裂前吸收塑性变形功和断裂功的能力。 7.解理台阶:当解理裂纹与螺型位错相遇时,便形成一个高度为b的台阶。 8.河流花样:解理台阶沿裂纹前端滑动而相互汇合,同号台阶相互汇合长大,当汇合台阶高度足够大时,便成为河流花样。是解理台阶的一种标志。 9.解理面:是金属材料在一定条件下,当外加正应力达到一定数值后,以极快速率沿一定晶体学平面产生的穿晶断裂,因与大理石断裂类似,故称此种晶体学平面为解理面。 10.穿晶断裂:穿晶断裂的裂纹穿过晶内,可以是韧性断裂,也可以是脆性断裂。 沿晶断裂:裂纹沿晶界扩展,多数是脆性断裂。 11.韧脆转变:具有一定韧性的金属材料当低于某一温度点时,冲击吸收功明显下降,断裂方式由原来的韧性断裂变为脆性断裂,这种现象称为韧脆转变 12.弹性不完整性:理想的弹性体是不存在的,多数工程材料弹性变形时,可能出现加载线与卸载线不重合、应变滞后于应力变化等现象,称之为弹性不完整性。弹性不完整性现象包括包申格效应、弹性后效、弹性滞后和循环韧性等 13.弹性极限:式样加载后再卸载,以不出现残留的永久变形为标准,材料能够完全弹性恢复的最高应力。 14.静力韧度:金属材料在静拉伸时单位体积材料断裂前所吸收的功。 15.正断型断裂:断裂面取向垂直于最大正应力的断裂。 16.切断型断裂:断裂面取向与最大切应力方向一致而与最大正应力方向约成45度的断裂 17.解理断裂:沿解理面断裂的断裂方式。 第二章: 1.应力状态软性系数:材料或工件所承受的最大切应力τmax和最大正应力σmax比值 2.缺口效应:由于缺口的存在,在载荷作用下缺口截面上的应力状态将发生变化,产生所谓的缺口效应。(1:应力集中2.使塑性材料强度增高塑性降低) 3.缺口敏感度:缺口试样的抗拉强度σbn的与等截面尺寸光滑试样的抗拉强度σb的比值,称为缺口敏感度 4.缺口强化现象:在存在缺口的条件下出现了三向应力状态,并产生应力集中,试样的屈服应力比单向拉伸时高 5.布氏硬度:用钢球或硬质合金球作为压头,采用单位面积所承受的试验力计算而得的硬度 6.洛氏硬度:采用金刚石圆锥体或小淬火钢球作压头,以测量压痕深度所表示的硬度

免疫学名词解释1

免疫学名词解释 免疫(immunity):机体免疫系统识别“自己”和“非己”,对自身成分产生天然免疫耐受,对非己异物产生排除作用的一种生理反应。 免疫防御:防止外界病原体的入侵及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及其他有害物质。 免疫监视:随时发现和清除体内出现的“非己”成分,如肿瘤细胞、衰老凋亡细胞和病毒感染细胞。 免疫自身稳定:通过自身免疫耐受和免疫调节两种主要的机制来达到免疫系统内环境的稳定。 免疫应答:是指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非己”物质的整个过程 固有免疫(innate immunity):固有免疫是生物在长期进化中逐渐形成的,是机体抵御病原体入侵的第一道防线 适应性免疫(acquired immunity):适应性免疫应答是指体内T、B淋巴细胞接受“非己”的物质(主要指抗原)刺激后,自身活化、增殖、分化为效应细胞,产生一系列生物学效应(包括清除抗原等)的全过程。 黏膜相关淋巴组织(MALT,mucosal-associated lymphoid tissue):概念:亦称黏膜免疫系统,主要指呼吸道、胃肠道及泌尿生殖道黏膜固有层和上皮细胞下散在的淋巴组织,以及含有生发中心的淋巴组织,如扁桃体、小肠派尔集合淋巴结及阑尾等,是发生黏膜免疫应答的主要部位。 淋巴细胞再循环:指定居在外周免疫器官的淋巴细胞由输出淋巴管经淋巴干、胸导管或右淋巴导管进入血液循环,经血液循环到达外周免疫器官后,穿越HEV,重新分布于全身淋巴器官和组织的反复循环过程。 淋巴细胞归巢(lymphocyte homing):成熟淋巴细胞离开中枢免疫器官后,经血液循环趋向性迁移并定居在外周免疫器官或组织的特定区域,称为淋巴细胞归巢。 Ag(抗原,antigen):是指所有能激活和诱导免疫应答的物质,通常指能被T、B淋巴细胞表面特异性抗原受体(TCR或BCR)识别及结合,激活T、B细胞增殖、分化、产生免疫应答效应产物(特异性淋巴细胞或抗体),并与效应产物结合,进而发挥适应性免疫应答效应的物质。 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指刺激特异性免疫细胞,使之活化、

免疫学名词解释整理

免疫(immunity):是指机体识别“自我”与“非我”抗原,对自身抗原形成天然免疫耐受同时排除非己抗原的,维持机体内环境生理平衡的功能。正常情况下,对机体有利;免疫功能失调时,会产生对机体有害的反应。 固有免疫应答(innate immune response):也称非特异性或获得性免疫应答,是生物体在长期种系发育和进化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系列防御机制。此免疫在个体出生时就具备,可对外来病原体迅速应答,产生非特异性抗感染免疫作用,同时在特异性免疫应答过程中也起作用。 适应性免疫应答(adaptive immune response):也称特异性免疫应答,是在非特异性免疫基础上建立的,该种免疫是个体在生命过程中接受抗原性异物刺激后,主动产生或接受免疫球蛋白分子后被动获得的。 免疫防御(immunologic defence):是机体排斥外来抗原性异物的一种免疫保护功能。该功能正常时,机体可抵御病原微生物及其毒性产物的感染和损害,即抗感染免疫;异常情况下,反应过高会引起超敏反应,反应过低或缺失可发生免疫缺陷。 免疫自稳(immunologic homeostasis):是机体免疫系统维持内环境稳定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正常时,机体可及时清除体内损伤、衰老、变性的细胞和免疫复合物等异物,而对自身成分保持免疫耐受;该功能失调时,可发生生理功能紊乱或自身免疫性疾病。 免疫监视(immunologic surveillance):是机体免疫系统及时识别、清除体内突变、畸变细胞和病毒感染细胞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失调时,有可能导致肿瘤发生,或因病毒不能清除而出现持续感染。 MALT(mucosal-associated lymphoid tissue):即黏膜伴随的淋巴组织。是指分布在呼吸道、肠道及泌尿生殖道的粘膜上皮细胞下的无包膜的淋巴组织。除执行固有免疫外,还可执行局部特异性免疫。 抗原(antigen,缩写Ag,不是银!):能诱导(活化/抑制)免疫系统产生免疫应答,并与相应的反应产物(抗原/致敏淋巴细胞)进行特异性结合(体内/体外)的物质。 半抗原(hapten):又称不完全抗原,是指仅具有与抗体结合的能力(抗原性),而单独不能诱导抗体产生(无免疫原性)的物质。当半抗原与蛋白质载体结合后即可成为完全抗原。 抗原决定簇(antigen determinant,AD):指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抗原表位(epitope):是与TCR、BCR或抗体特异性结合的基本单位,也称抗原决定基。又称抗原决定簇。 胸腺依赖性抗原(thymus dependent antigen,TD-Ag):是一类必须依赖Th细胞辅助才能诱导机体产生抗体的抗原。该抗原由T表位和B表位组成,绝大多数蛋白质类抗原为TD-Ag,可刺激机体产生体液免疫应答和细胞免疫应答。

民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监护: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地役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因通行、取水、排水等需要,通过签订合同,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如甲工厂原有东门可以出入,后想开西门,借用乙工厂的道路通行。甲工厂与乙工厂约定,甲工厂向乙工厂适当支付使用费,乙工厂允许甲工厂的人员通行。这时甲工厂即取得了“地役权”。 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因当事人提起诉讼、提出请求或者同意履行债务而使经过的时效期间失去效力,而重新计算时效期间的制度。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代理是指代理人依据代理权,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 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担保物权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想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顾客不向裁缝店支付服装加工费时,裁缝可以留置加工的服装,待顾客支付加工费后再归还做成的服装。 侵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的不法行为。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依照法律的规定,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间就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受害人是债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赔偿;侵害人为债务人,有义务赔偿受害人的损害。由侵权行为发生的祭叫侵权行为之债,又称致人损害之债,或损害赔偿之债。 联营: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 目的而实行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 不动产,是指在空间上占有一定位置,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影响其经济价值的物。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混同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债的混同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混同包括三种情形:所有权与他物权归属于同一人;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主债务与保证债务归属于同一人。狭义的混同仅指债权与债务归属于同一人。通常所说的混同仅指狭义的混同而言。 时效,指在一定时期内能够发生的效用;金属或合金在大气温度下经过一段时间后,由于过饱和固溶体脱溶和晶格沉淀而使强度逐渐升高的现象。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国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地使用人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不安抗辩权是主要是维护先履行当事人的权利而产生的,在不同地区的不同国家,其具体措施也不尽相同。

(完整版)金属材料学(第二版)课后答案主编戴启勋

第一章钢的合金化原理 1.名词解释 1)合金元素: 特别添加到钢中为了保证获得所要求的组织结构从而得到一定的物理、化学或机械性能的化学元素。(常用M 来表示) 2)微合金元素: 有些合金元素如V,Nb,Ti, Zr 和B 等,当其含量只在0.1%左右(如B 0.001%,V 0.2 % )时,会显著地影响钢的组织与性能,将这种化学元素称为微合金元素。3)奥氏体形成元素:在γ-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γ相;如Mn, Ni, Co, C, N, Cu ; 4)铁素体形成元素: 在α-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α相。如:V,Nb, Ti 等。5)原位析出: 元素向渗碳体富集,当其浓度超过在合金渗碳体中的溶解度时, 合金渗碳体就在原位转变成特殊碳化物如Cr 钢中的Cr:ε-FexC→ Fe3C→ ( Fe, Cr)3C→ ( Cr, Fe)7C3→ (Cr, Fe)23C6 6)离位析出: 在回火过程中直接从α相中析出特殊碳化物,同时伴随着渗碳体的溶解,可使HRC 和强度提高(二次硬化效应)。如V,Nb, Ti 等都属于此类型。 2.合金元素 V、Cr 、W、Mo 、Mn 、 Co、Ni 、Cu 、 Ti 、Al 中哪些是铁素体形成元素?哪些是奥氏体形成元素?哪些能在 a-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哪些能在 g-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答:铁素体形成元素:V、Cr、W、Mo、Ti、Al ; 奥氏体形成元素:Mn、Co、Ni 、Cu 能在a-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V、Cr;能在g-Fe 中形成无限固溶体:Mn 、Co、Ni 3.简述合金元素对扩大或缩小γ相区的影响,并说明利用此原理在生产中有何意义? 答:(1)扩大γ相区:使A3 降低,A4 升高一般为奥氏体形成元素分为两类:a.开启 γ相区:Mn, Ni, Co 与γ-Fe 无限互溶. b.扩大γ相区:有C,N,Cu 等。如Fe-C 相图,形成的扩大的γ相区,构成了钢的热处理的基础。 (2)缩小γ相区:使A3 升高,A4 降低。一般为铁素体形成元素 分为两类:a.封闭γ相区:使相图中γ区缩小到一个很小的面积形成γ圈,其结果使δ相区与α 相区连成一片。如V, Cr, Si, A1, Ti, Mo, W, P, Sn, As, Sb 。 b.缩小γ相区:Zr, Nb, Ta, B, S, Ce 等 (3)生产中的意义:可以利用M 扩大和缩小γ相区作用,获得单相组织,具有特殊性能,在耐蚀钢和耐热钢中应用广泛。 4.简述合金元素对铁碳相图(如共析碳量、相变温度等)的影响。 答:答:1)改变了奥氏体区的位置 2)改变了共晶温度:(l)扩大γ相区的元素使A1,A3 下降; (2)缩小γ相区的元素使A1,A3 升高。当Mo>8.2%, W>12%,Ti>1.0%,V>4.5%,Si>8.5% ,γ 相区消失。

免疫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免疫学名词解释完整版 免疫学名词解释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1.免疫防御:防止外界病原体的入侵及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及其他有害物质。 2.免疫监视:是机体免疫系统及时识别并清除体内出现的非己成分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失调会导致肿瘤发生或持续性病毒感染。 3.免疫自身稳定:通过自身免疫耐受或免疫调节两种主要机制来达到免疫系统内环境的稳定。 4.适应性免疫应答的特点:特异性、耐受性、记忆性第二章:免疫器官和组织 1.免疫系统:是机体执行免疫功能的物质基础,由免疫器官和组织、免疫细胞及免疫分子组成。 2.淋巴细胞归巢:血液中的淋巴细胞选择性趋向迁移并定居于外周免疫器官的特定区域或特定组织的过程。包括淋巴细胞再循环和淋巴细胞向炎症部位迁移。 3.淋巴细胞再循环:是指定居在外周免疫器官的淋巴细胞,由输出淋巴管经淋巴干、胸导管或右淋巴导管进入血液循环;经血液循环到达外周免疫器官后,穿越HEV 重新分布于全身淋巴器官和组织的反复循环过程。 第三章:抗原 1.抗原(Ag):是指能与T细胞、B淋巴细胞的TCR或BCR识别并结合,激活T、B 细胞,促使其增殖、分化,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并与免疫应答效应产物特异性结合,进而发挥适应性免疫效应应答的物质。 2.半抗原:又称不完全抗原,是指仅具有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原性的小分子物质,当半抗原与应答效应产物结合后即可成为完全抗原,刺激机体产生针对半抗原的特异性抗体。 3.抗原表位:存在于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又称抗原决 定簇,是与TCR BCF或抗体特异性结合的最小结构和功能单位。 4.异嗜性抗原:一类与种属无关,存在于人、动物及微生物之间的共同抗原。 6.独特型抗原:TCR CER或Ig的V区所具有的独特的氨基酸顺序和空间构型,可诱导自体产生相应的特异性抗体。

民法学1-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人格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民事义务:是指义务人为满足权利人的利益而为一定的行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的必要性。 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对方权利的权利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终止后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系。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的是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 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指的是依照法律的规定,可由当事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的民事行为。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 指定代理:是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复代理:又称再代理,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转托他人实施代理的行为。 表见代理: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且相对人主观上为善意且无过失,因而可以向被代理人主张代理的效力。 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物权: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的权利。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指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入什么人的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向物的不法占有人索取,请求其返还原物。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善意占有:是指不法占有人在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者无法知道占有是非法的。 善意取得:是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 按份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共同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其他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在所有人的财产上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以及在特殊情况下依法享有的处分权。国

金属学金相学名词解释

金属:具有正的电阻温度特性的物质。 晶体:物质的质点(原子、分子或离子)在三维空间作有规则的周期性重复排列的物质叫晶体。原子排列规律不同,性能也不同。 点阵或晶格:从理想晶体的原子堆垛模型可看出,是有规律的,为清楚空间排列规律性,人们将实际质点(原子、分子或离子)忽略,抽象成纯粹几何点,称为阵点或节点。为便于观察,用许多平行线将阵点连接起来,构成三维空间格架。这种用以描述晶体中原子(分子或离子)排列规律的空间格架称为空间点阵,简称点阵或晶格。 晶胞:由于排列的周期性,简便起见,可从晶格中取出一个能够完全反映晶格特征的最小几何单元来分析原子排列的规律性。这个用以完全反映晶格特征最小的几何单元称为晶胞。 多晶型转变或同素异构转变:当外部条件(如温度和压强)改变时,金属内部由一种晶体结构向另一种晶体结构的转变称为多晶型转变或同素异构转变。 空位:某一温度下某一瞬间,总有一些原子具有足够能量克服周围原子约束,脱离原平能位置迁移到别处,在原位置上出现空节点,形成空位。到晶体表面,称为肖脱基空位;到点阵间隙中,称弗兰克尔空位; 位错:它是晶体中某处有一列或若干列原子发生了有规律的错排现象,使长达几百至几万个原子间距、宽约几个原子间距范围内原子离开平衡位置,发生有规律的错动,所以叫做位错。基本类型有两种:即刃型位错和螺型位错。 晶界:晶体结构相同但位相不同的晶粒之间的界面称为晶粒间界,简称晶界。小角度晶界位相差小于10°,基本上由位错组成。大角度晶界相邻晶粒位相差大于10°,晶界很薄。 亚晶界和亚结构:分别泛指尺寸比晶粒更小的所有细微组织及分界面。 柯氏气团:刃型位错的应力场会与间隙及置换原子发生弹性交互作用,吸引这些原子向位错区偏聚。小的间隙原子如C、N 等,往往钻入位错管道;而大置换原子,原来处的应力场是受压的,正位错下部受拉,由相互吸引作用,富集在受拉区域;小的置换原子原来受拉,易于聚集在受压区域,即位错的上部。使畸变能降低,同时使位错难以运动,造成金属的强化。这就是利用溶质原子与位错交互作用的柯垂尔气团--柯氏气团。用以解释钢的脆化、强度提高等宏观现象。 元:组成合金的最基本的独立的物质,简称元 相:合金中结构相同、成分和性能均一并以界面互相分开的组成部分,称之为相。 组织:由于形成条件不同,形成具有不同形状、大小数量及分布的相相互结合而成的综合体。 固溶体:组元以不同比例混合后形成的固相晶体结构与组成合金的某一组元相同,这种相称固溶体 化合物:是构成的组元相互作用,生成不同与任何组元晶体结构的新物质 相图:是表示合金系中合金的状态与温度、压力与成分之间关系的一种图解。又称状态图或平衡图。

医学免疫学名词解释63862

第一章 免疫(immunity)机体识别和排除抗原性异物,维持机体正常生理平衡和稳定的功能。 免疫防御(immune defense)防止外界病原体的入侵及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如细菌、病毒、真菌、支原体、衣原体、寄生虫等)及其他有害物质。 免疫监视(immune surveillance)随时发现和清除体内出现的“非己”成分,如肿瘤细胞和衰老、凋亡细胞。免疫自身稳定(immune homeostasis)通过自身免疫耐受和免疫调节两种主要的机制来达到免疫系统内环境的稳定。 免疫应答(immune response)是指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抗原的整个过程。 第二章 造血诱导微环境(hemopoietic inductive microenvironment,HIM)由基质细胞及其所分泌的多种细胞因子(IL-3、IL-4、IL-6、IL-7、SCF、GM-CSF 等)与细胞外基质共同构成的造血细胞赖以分化发育的环境。 脾集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 unit-spleen,CFU-S)应用同系小鼠骨髓细胞输注给经射线照射的小鼠,可在受体小鼠脾脏内形成由单一骨髓干细胞发育分化而来的细胞集落,包括红细胞、粒细胞和巨核细胞等,此称为脾集落形成单位。 体外培养集落形成单位(colony forming unit-culture,CFU-C)用半固体培养技术,在有造血生长因子存在的条件下,干细胞在体外可以分化为不同谱系的细胞集落,称为体外培养集落形成单位。 初始淋巴细胞(na?ve lymphocyte)尚未接触过抗原的成熟B、T 细胞被称为初始淋巴细胞。淋巴细胞归巢(lymphocyte homing)成熟淋巴细胞离开中枢免疫器官后,经血液循环趋向性迁移并定居于外周免疫器官或组织的特定区域,称为淋巴细胞归巢。 淋巴细胞再循环(lymphocyte recirculation)淋巴细胞在血液、淋巴液、淋巴器官和组织间反复循环的过程称为淋巴细胞再循环。 第三章 抗原(antigen,Ag)是指能与T 细胞、B淋巴细胞的TCR或BCR 结合,促使其增殖、分化,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并与之结合,进而发挥免疫效应的物质。 免疫原性(immunogenicity)抗原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诱导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的能力。抗原性(antigenicity)抗原与其所诱导产生的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特异性抗原的能力。 免疫原(immunogen)或完全抗原(complete antigen)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抗原性的物质。不完全抗原(incomplete antigen)或半抗原(hapten)仅具备抗原性的物质。 变应原(allergen)能诱导变态反应的抗原又称为变应原。耐受原(tolerogen)可诱导机体产生免疫耐受的抗原又称为耐受原。 抗原表位(epitope)或抗原决定簇(antigenic determinant)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是抗原与 BCR/TCR 结合的基本单位。 抗原结合价(antigenic valence)抗原分子上能与抗体分子结合的抗原部位的总数称为抗原结合价。构象表位(conformational epitope)或非线性表位(non-linear epitope)是序列上不相连的多肽或多糖通过空间构象形成的决定基。如BCR 或抗体识别的决定基,通常位于分子表面。 顺序表位(sequential epitope)又叫线形表位(linear epitope)是序列上连续线性排列的多肽形成的决定基,如TCR 识别的决定基,通常位于分子内部。 功能决定基是指位于分子表面能被BCR 或抗体直接识别的决定基。隐蔽决定基是位于分子内部,因理化因素作用而暴露才被BCR或抗体识别的决定基. 共同抗原表位(common epitope)抗原分子中常有多种抗原表位,不同抗原之间含有的相同或相似的抗原表位,称为共同抗原表位。 交叉反应(cross-reaction)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对具有相同或相似表位的不用抗原的反应,称为交叉反应。胸腺依赖抗原(thymus dependent antigen, TD-Ag)此类抗原刺激 B 细胞产生抗体时依赖于T 细胞辅助,故又称T 细胞依赖性抗原。绝大多数蛋白质抗原属于此类。 第 1 页共9 页 胸腺非依赖抗原( thymus independent antigen, TI-Ag )该类抗原刺激机体产生抗体时无需T 细胞的辅助,又称T 细胞非依赖性抗原。

免疫学名词解释、问答题

第一章抗原 一名词解释 抗原:能够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并且能与免疫应答产物(抗体或免疫效应细胞)特异性结合的物质抗原决定簇(表位):存在于抗原性物质表面的能够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 (免疫应答的特异性基础) 半抗原:本身只有反应原性而无免疫原性的简单小分子抗原物质,当予蛋白载体结合形成半抗原—载体复合物时,获得免疫原性 胸腺依赖性抗原(TD-Ag):指需要在T细胞辅助及巨噬细胞参与下才能激活B细胞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可引起体液、细胞免疫应答,产生免疫记忆 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指无需T细胞辅助,就能直接刺激B细胞增生、分化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只引起体液免疫应答,无免疫记忆 类毒素:外毒素经0.3%-0.4%甲醛溶液处理后,丧失毒性作用而保留原有抗原性质 嗜异性抗原:指某些不同种属(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之间存在的共同抗原 自身抗原:机体对正常的自身组织和体液成分处于免疫耐受状态,当自身耐受被打破,即可引起自身免疫应答。包括改变的自身抗原和隐蔽的自身抗原 功能性决定簇:存在于抗原分子表面,能被淋巴细胞识别,启动免疫应答,同时能与抗体和/或致敏淋巴细胞特异性结合而发生免疫反应的抗原决定簇 隐蔽的决定簇:存在于抗原内部,不能被淋巴细胞识别,无法触发免疫应答的抗原决定簇 共同抗原:存在于两种不同抗原分子之间的相同或相似的抗原决定簇 隐蔽的自身抗原:正常情况下与血流和免疫系统相对隔绝的自身物质 肿瘤特异性抗原:只存在于某种肿瘤细胞表面而不存在于相应正常细胞或其他肿瘤细胞表面的抗原肿瘤相关抗原(TAA):不为肿瘤细胞所特有的,在正常细胞上也可微量表达的抗原 超抗原:是一类有细菌外毒素和逆转录病毒蛋白构成的不同于促有丝分裂原的抗原性物质 交叉反应:抗原或抗体除与相应抗体或抗原发生特异性反应外,还能与含某种(些)相同抗体的它种抗血清或含某种(些)相同抗原决定簇的它种抗原结合的反应 白细胞分化抗原(CD):白细胞、血小板和血管内皮细胞等在分化成熟为不同谱系和分化不同阶段以及活化过程中出现或消失的细胞表面的抗原性标志 甲胎蛋白(AFP):是一种糖蛋白,在胚胎期由卵黄囊和肝细胞合成,是胎儿血清中的正常成分。当发生原发性肝癌是,血清中AFP含量显著增高 免疫佐剂:与抗原一起活先于抗原注入机体后可增强机体对该抗原的免疫应答能力或改变免疫应答类型的物质 弗氏佐剂:弗氏不完全佐剂是有液体石蜡或植物油和乳化剂羊毛脂或吐温80混合而成,使用时与水溶性抗原充分混合,使抗原分散在佐剂中形成油包水乳剂。在不完全佐剂中加入死的分枝杆菌(结核杆菌或卡介苗)就成为弗氏佐剂 二问答 1.简述TD-Ag和TI-Ag的概念,两者引起免疫应答有何区别 胸腺依赖性抗原(TD-Ag):指需要在T细胞辅助及巨噬细胞参与下才能激活B细胞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1.引起体液、细胞免疫应答2.产生抗体以IgG为主 3.产生免疫记忆 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指无需T细胞辅助,就能直接刺激B细胞增生、分化产生抗体的抗原性物质。1.只引起体液免疫应答2.只刺激B细胞产生IgM 3.无免疫记忆 2.何谓嗜异性抗原?举例说明其意义 嗜异性抗原:指某些不同种属(动物、植物或微生物)之间存在的共同抗原 大肠杆菌O86含人血型B物质,肺炎球菌14型含人血型A物质 3.何谓隐蔽的自身抗原?举例说明隐蔽的自身抗原释放后,可引起哪些相应的临床疾病 自身抗原:机体对正常的自身组织和体液成分处于免疫耐受状态,当自身耐受被打破,即可引起自

民法学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 3、人身关系,是指因民事主体的人格利益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法及其经济基础的本质和特征的集中体现,是高度抽象的、最一般的民事行为规范和价值判断准则。 5、自愿原则,法律确认民事主体得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 6、公平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应依据社会公认的公平观念从事民事活动,以维持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均衡。 7、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形成的,要求人们在市场活动中讲究信用、恪守诺言、诚实不欺,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8、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所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 9、财产法律关系,是指因财产的所有和财产的流转所形成的、满足民事主体财产利益需要的民事法律关系。 10、人身关系,是指与民事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为满足民事主体的人身利益所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 11、绝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权利人以外的一切不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2、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是特定人的民事法律关系。 13、物权关系,指权利人可以直接支配物,不需要义务人实施某种积极行为予以配合即可行使并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4、债权关系,是指权利人必须由义务人的一方行为相配合,才能行使和实现其权利的民事法律关系。 15、自然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16、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7、宣告失踪,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8、宣告死亡,是指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19、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 20、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 21、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 22、退伙,是指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3、入伙,是指合伙成立后,第三人加入合伙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行为。 2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5、社团法人,以人的组合作为法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6、财团法人,是指以一定的财产的设定作为成立基础的私法人。 27、企业法人,以从事生产、流通、科技等活动为内容,以获取盈利和增加积累、创造社会财富为目的的营利性社会经济组织。 28、机关法人,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而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国家机关。 29、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等公益事业的单位。 30、社团法人,是指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

金属材料学名词解释总

二.名词解释 1)合金元素: 特别添加到钢中为了保证获得所要求的组织结构从而得到一定的物理、化学或机械性能的化学元素。(常用M来表示) 2)微合金元素: 有些合金元素如V,Nb,Ti, Zr和B等,当其含量只在0.1%左右(如B 0.001%,V 0.2 %)时,会显著地影响钢的组织与性能,将这种化学元素称为微合金元素。3)奥氏体形成元素: 在γ-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γ相;如Mn, Ni, Co, C, N, Cu;4)铁素体形成元素: 在α-Fe中有较大的溶解度,且能稳定α相。如:V,Nb, Ti 等。 5)原位析出: 元素向渗碳体富集,当其浓度超过在合金渗碳体中的溶解度时, 合金渗碳体就在原位转变成特殊碳化物如Cr钢中的Cr: ε-FexC→Fe3C→(Fe, Cr)3C→(Cr, Fe)7C3→(Cr, Fe)23C6 6)离位析出: 在回火过程中直接从α相中析出特殊碳化物,同时伴随着渗碳体的溶解,可使HRC和强度提高(二次硬化效应)。如V,Nb, Ti等都属于此类型。 7)液析碳化物:由于碳和合金元素偏析,在局部微小区域内从液态结晶时析出的碳化物。8)网状碳化物:过共析钢在热轧(锻)加工后缓慢冷却过程中由二次碳化物以网状析出于奥氏体晶界所造成的。 9)合金渗碳体:渗碳体内经常固溶有其他元素,在碳钢中,一部分铁为锰所置换;在合金钢中为铬、钨、钼等元素所置换,形成合金渗碳体。 10)二次硬化:淬火钢在较高温度下回火,硬度不降低反而升高的现象称为二次硬化 11)变质处理:就是向金属液体中加入一些细小的形核剂(又称为孕育剂或变质剂),使它在金属液中形成大量分散的人工制造的非自发晶核,从而获得细小的铸造晶粒。 12)回火稳定性:淬火钢对回火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软化倾向(如马氏体的分解,碳化物的析出与铁素体的再结晶)的抵抗能力。 13)固溶处理:指将合金加热到高温单相区恒温保持,使过剩相充分溶解到固溶体中后快速冷却,以得到过饱和固溶体的热处理工艺。 14)红硬性:指材料在一定温度下保持一定时间后所能保持其硬度的能力。 15)微合金钢:指化学成分规范上明确列入需加入一种或几种碳氮化物形成元素。 16)蠕变极限:在某温度下,在规定时间达到规定变形时所能承受的最大应力。 17)固溶强化:通过融入某种溶质元素来形成固溶体而使金属强化的现象称为固溶强化。 18)细晶强化:通过细化晶粒而使金属材料力学性能提高的方法称为细晶强化 19)晶间腐蚀:晶界上析出连续网状富铬的Cr23C6引起晶界周围基体产生贫铬区,贫铬区成为微阳极而发生的腐蚀。

免疫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1免疫:是指机体通过区别“自己”和“非己”,对非己物质进行识别,应答和予以清除的生物学效应的总和。 2初始淋巴细胞:未接触过抗原的成熟B,T淋巴细胞被称为初始淋巴细胞,分别通过BCR或TCR识别抗原,执行适应性免疫应答。 3免疫细胞:是指所有参与免疫应答或与免疫应答有关的细胞及其前身。 4淋巴细胞归巢:是指淋巴细胞的定向迁移,包括淋巴细胞再循环和白细胞向炎症部位迁移。 5抗原:是指能与TCR或BCR结合,激活T或B细胞增殖,分化,产生效应淋巴细胞或抗体,并与之特异性结合,从而发挥免疫效应的物质。 6完全抗原:是指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免疫反应性的物质,即通常所说的抗原。例如:各种微生物,异种动物血清,细菌的外毒素等。 7半抗原:又称为不完全抗原。是指只有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原性的小分子物质,如青霉素,磺胺等。当与载体等大分子物质结合后又具有免疫原性。 8抗原决定基:是抗原分子中决定免疫应答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是抗原与TCR,BCR或抗体特异结合的最小结构单位。 9抗原的结合价:一个抗原分子中,能和抗体分子结合的抗原表位总数,称为抗原的结合价。一个半抗原相当于一个抗原表位;天然蛋白大分子通常为多价抗原,含有多种,多价抗原表位,可诱导机体产生含有多种特异性抗体的多克隆抗体。10胸腺依赖性抗原:TD-Ag,是指刺激B细胞产生抗体是需要Th细胞的辅助的抗原。如,多数蛋白质抗原。 11胸腺非依赖性抗原:TI-Ag,是指刺激B细胞产生抗体时不需要Th辅助的抗原。可分为 TI-1抗原和TI-2抗原,如细菌脂多糖,聚合鞭毛素。 12共同抗原表位:在不同的抗原之间可以存在有相同或相似的抗原表位,称为共同抗原表位。共同抗原表位可引起交叉反应含有共同抗原表位的不同抗原称为交叉抗原。 13异嗜性抗原:指一类与种族无关的存在于人,动物,植物之间的共同抗原,又名Forssman抗原。 14同种异型抗原:是存在于同一种属不同个体之间的抗原。常见的人类同种异型抗原有血型抗原和组织相容性抗原。 15外源性抗原:并非由APC合成,来源于细胞外的抗原。 16内源性抗原:指在APC内新合成的抗原,如病毒感染细胞合成的病毒蛋白等。17抗体:是免疫系统在抗原的刺激下,由B细胞或记忆B增殖分化为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的免疫球蛋白,称为抗体。 18免疫球蛋白:具有抗体活性或化学结构与抗体相似的球蛋白统称为免疫球蛋白。 19互补决定区:Ig的VL与VH均有3个HVR,它们共同组成Ab的抗原结合部位,该部位因在空间结构上可与抗原决定簇形成精密的互补,故高变区又称互补决定区。 20调理作用:是指抗体,补体(C3b,C4b等调理素)促进吞噬细胞吞噬细菌等颗粒性抗原的作用。 21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ADCC):是一种细胞毒反应,指表达FcR 的具有杀伤活性细胞(如NK,单核巨噬)通过识别Ab的Fc段直接杀伤被抗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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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疫学名词解释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1.免疫防御:防止外界病原体的入侵及清除已入侵病原体及其他有害物质。 2.免疫监视:是机体免疫系统及时识别并清除体内出现的非己成分的一种生理功能。该功能失调会导致肿瘤发生或持续性病毒感染。 3.免疫自身稳定:通过自身免疫耐受或免疫调节两种主要机制来达到免疫系统内环境的稳定。 4.适应性免疫应答的特点:特异性、耐受性、记忆性 第二章:免疫器官和组织 1.免疫系统:是机体执行免疫功能的物质基础,由免疫器官和组织、免疫细胞及免疫分子组成。 2.淋巴细胞归巢:血液中的淋巴细胞选择性趋向迁移并定居于外周免疫器官的特定区域或特定组织的过程。包括淋巴细胞再循环和淋巴细胞向炎症部位迁移。 3.淋巴细胞再循环:是指定居在外周免疫器官的淋巴细胞,由输出淋巴管经淋巴干、胸导管或右淋巴导管进入血液循环;经血液循环到达外周免疫器官后,穿越HEV,重新分布于全身淋巴器官和组织的反复循环过程。 第三章:抗原 1.抗原(Ag):是指能与T细胞、B淋巴细胞的TCR或BCR识别并结合,激活T、B细胞,促使其增殖、分化,产生抗体或致敏淋巴细胞,并与免疫应答效应产物特异性结合,进而发挥适应性免疫效应应答的物质。 2.半抗原:又称不完全抗原,是指仅具有免疫反应性而无免疫原性的小分子物质,当半抗原与应答效应产物结合后即可成为完全抗原,刺激机体产生针对半抗原的特异性抗体。 3.抗原表位:存在于抗原分子中决定抗原特异性的特殊化学基团,又称抗原决定簇,是与TCR、BCR或抗体特异性结合的最小结构和功能单位。 4.异嗜性抗原:一类与种属无关,存在于人、动物及微生物之间的共同抗原。6.独特型抗原:TCR、CER或Ig的V区所具有的独特的氨基酸顺序和空间构型,可诱导自体产生相应的特异性抗体。 7.超抗原:指在极低浓度下即可非特异性激活大量T细胞克隆,产生极强的免疫应答,且不受MHC限制,故称超抗原。 8.佐剂:预先或与抗原同时注入体内,可增强机体对该抗原的免疫应答或改变免疫类型的非特异性免疫增强性物质,称佐剂。 10.完全抗原:同时具有免疫原性和免疫反应性的物质称为完全抗原 11.胸腺依赖性抗原:指刺激B细胞产生抗体需要Th细胞辅助的抗原,简称TD 抗原。 12.胸腺非依赖性抗原:刺激B细胞产生抗体无需Th细胞辅助的抗原,简称TI 抗原。 第四章:免疫球蛋白 1.抗体(Ab):是介导体液免疫的重要效应分子,是B细胞或记忆B细胞接受抗原刺激后增殖分化为浆细胞所产生分泌的一类能与相应抗原特异性结合的、具有免疫功能的球蛋白。 6.单克隆抗体:是由单一杂交瘤细胞所产生的、只作用于单一抗原表位的高度均一的特异性抗体。 7.抗体依赖的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ADCC):抗体的Fab段结合靶细胞表面的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名词解释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民法学》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1. 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2.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3. 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4.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5. 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6.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7.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8.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9.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 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10. 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 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 11. 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 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12. 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 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 消灭的前提。 13.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 济价值的物。 14.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 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15.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 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6.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 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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