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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职责任务、工作原则与方法

北海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

活动督导组职责任务、

工作原则与方法

为加强对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高质量地推进,不走过场、取得实效,现就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职责任务、工作步骤、督导检查的重点和督导工作的原则与方法等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组的职责任务

北海分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任务是:

1)全面深入了解,提出意见建议。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全面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程度和真实情况,并及时提出意见建议,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局党组、分局党委的部署要求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

2)严格质量标准,搞好把关定向。全程参与所督导单位(部门)的动员大会、学习教育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情况通报会和总结大会,对会议程序、范围、内容、材料等进行审阅并提出意见建议,对所督导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基本原则、重点工作、关键环节进行把关指导,监督所督导单位(部门)的民主评议,保证活动符合规定和要求。

3)总结推广经验,用典型指导工作。认真总结所督导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通过示范带动,推动面上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4)注重发现问题,指导整改提高。注重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和发现所督导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发现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普遍问题,及时报告分局党委,督促所督导单位(部门)认真研究解决,切实整改落实。

5)及时反映情况,当好参谋助手。及时将所督导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重要问题以及意见和建议等,向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反映,为推动分局整体教育实践活动的扎实有效开展提供依据,当好参谋和助手。

二、3个环节、5个阶段的督导工作步骤与侧重点

(一)准备动员阶段

1.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见面会

见面会的目的在于了解所督导单位的基本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的准备情况。主要议程为:督导组组长主持会议;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和教育实践活动准备情况;督导组组长介绍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目标总要求,讲明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和原则,并结合实际强调活动开展的有关事宜。

2.审查动员大会材料

动员大会议程、动员讲话、主持词、实施方案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后,报督导组审阅。督导组根据活动要求,提出修改意见后,再进行修改。班子研究后,第二次呈督导组审阅。定稿后方可召开动员大会。

3.汇总有关情况

初步掌握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活动准备情况,了解动员大会拟定召开时间等情况,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确保活动按期顺利开展。

4.准备动员大会讲话

督导组组长要在所督导单位动员大会上发表讲话,主要从思想认识、推进方法、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和要求;同时要介绍督导组的职责任务和工作原则,公布工作驻地和公开电话,做出公开承诺,接受反映问题和群众监督。

该阶段督导检查的重点是:(1)所督导单位(部门)是否认真学习了中央、局党组和分局党委有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文件、领导讲话,思想认识是否到位;(2)是否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3)是否对工作骨干进行了培训,人员是否到位;(4)是否制定了符合中央和局党组、分局党委要求,又符合本单位实际、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5)所督导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的动员讲话是否讲清了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是否讲明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要求、任务安排和方法步骤,对本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是否清晰具体明确;(6)是否做好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

1.参加动员大会

动员大会议程一般为:所督导单位党委负责同志作动员讲话,督导组组长讲话,民主评议。

动员大会的参会范围和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一般为:所督导单位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近期退出领导班子的老同志,所督导单位党员、干部,离退休老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所督导单位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作风方面情况的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

班子成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等。

民主评议前,所督导单位(部门)须将印制好的民主评议表正式表样、填表说明、参加评议具体范围及应到人数等提交督导组审阅。考虑到民主评议表要填写的内容较多,评议表可在会前发放填写。会上由督导组收回并负责汇总统计。评议表须加盖单位党委公章后方可发放参评人员,否则无效。

2.听取主要负责同志意见

督导组组长要与所督导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一次谈话。主要内容是:听取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方面的情况,了解班子集体和班子成员个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了解所督导单位在建设、改革、发展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搞好教育实践活动,改进工作作风提出意见建议等。

3.了解学习教育情况

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开展学习教育的内容、形式、载体和实际效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列席所督导领导班子的集中学习活动。

4.了解征求意见情况

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征求意见的范围、方式、途径和实际效果,并提出意见建议;可适时参加座谈会等征求意见活动,或调阅有关调研报告和征求意见汇总材料。

5.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及时将民主评议情况、与主要负责同志谈话情况、学习教育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及群众普遍反映的意见建议,汇总后于分局教育实践活动该环节结束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学习教育活动中的特色亮点工作,应随时整理报告。

该阶段督导检查的重点是:(1)是否制定了学习调研的具体计划,是否建立了党委中心组学习、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考勤检查等学习制度,是否能够严肃学习纪律、保证参学率。(2)是否组织党员认真研读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中央、局党组和分局党委印发的有关文件和学习材料。(3)是否采取了集中学习、专题辅导、上党课、专家讲座、观看录像、专题报告会、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座谈研讨等灵活多样、形象直观、喜闻乐见、切实有效的学习教育方法。(4)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既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的专题学习,又积极参加党委中心组的专题学习,为普通党员作出了表率。(5)领导班子成员是否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建立了基层联系点,机关部门负责人是否深入海洋工作一线调研,与广大群众“面对面”“零距离”交流,广泛征求和听取意见,了解基层实情。(6)是否对调研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形成调研报告。(7)是否围绕宗旨意识、群众观点进行了讨论;党员干部是否紧密联系个人的思想、工作和作风实际,分析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客观原因。

(三)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

1.审阅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

对所督导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各支部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进行审阅。重点对方案中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通报、民主评议等环节的主要程序和具体要求,提出意见建议。

2.审阅对照检查材料

审阅所督导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同志的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会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审阅班子其他成员对照检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

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包括四个部分,即:班子(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对照检查材料要紧扣主题,开门见山,突出重点,既要联系工作实际,又要避免写成工作总结;要认真思考、正面回应干部群众所提意见,正视矛盾和问题,讲真话、讲实话,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一些不便于在对照检查材料中写明的问题,可另写专题材料。

3.积极与分局人事、纪检有关部门沟通

督导组应积极与分局人事、纪检等有关部门沟通,了解掌握所督导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问题比较突出,或是群众已经反映比较强烈的,要在民主生活会前按照分局党委的安排,与班子成员、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提醒。

4.参加专题民主生活会

全程参与党委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会议程序、纪律、效果等进行监督指导,了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由督导组组长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简要评价。

领导班子成员、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民主生活会,有出差等任务的要事先进行调整安排。

5.通报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

民主生活会后,要在规定范围通报会议情况,并进行民主评议。要先通报情况,后进行民主评议。通报前,督导组须审阅情况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提醒所督导单位党委(机关支部)提前一天将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照检查材料发放给参加评议的人员,会后收回。

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可参照参加动员大会民主评议的范围。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为:对党委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认识、征求意见、自我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改措施等方面的评价及需要注意和改进的方面;有关意见和建议等。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收回汇总。

6.情况反馈

督导组将民主评议情况汇总梳理后,一方面,要抓紧整理上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另一方面,要及时向所督导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要促请党委结合下一环节的工作,认真整改落实。

该阶段督导检查的重点是:(1)是否采取座谈会、个别谈话、设置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群众的意见。(2)是否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目标,围绕解决“四风”问题,围绕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能力和水平,来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会议主题和内容。(3)对照检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是否深入分析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思想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思路清不清,努力方向是否明确具体,改进措施是否切实可行。(4)民主生活会前和会中,班子成员是否进行了交心通气,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5)民主生活会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6)是否通报了民主生活会情况,开展了民主评议,评议范围、内容和方式是否符合要求,能否使不同层面的党员、干部、群众进行监督。(7)是否及时完成民主生活会情况汇报并按规定上报。

(四)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

1.审阅整改方案

重点审阅是否涵盖了查找出来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是否有力,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是否明确等,并提出意见建议。

2.提出正风肃纪意见

督导组要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找准问题、集中整治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及时向分局党委报告;对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以及如何监督整改落实,提出意见建议。

3.推动制度建设

督促所督导单位、部门制定完善相关制度。指导帮助所督导单位、部门认真总结梳理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方面行之有效、群众认可的做法,将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加以总结推广;对于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督促有关单位、部门抓紧修订完善,切实推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该阶段督导检查的重点是:(1)是否制定了符合要求、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重点是否突出,整改落实的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整改时限是否明确具体,整改的方式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2)是否落实了整改责任,进行了督促检查,认真进行了整改,集中解决了突出问题。(3)是否向群众通报了整改落实方案,接受群众监督。(4)是否建立完善了相关制度机制。(5)有关整改落实情况,群众是否满意。

(五)总结评价阶段

1.督促做好总结工作

审阅教育实践活动总结报告,报告要全面总结教育实践活动情况,突出重点亮点,彰显自身特色,要体现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务求总结工作全面深刻。

2.审查总结大会材料

包括总结大会议程、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的总结讲话、主持词等,并提出意见建议。总结大会召开时间,须提前报分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3.参加总结大会

督导组组长要在所督导单位总结大会上发表讲话,主要对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对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推进事业发展、深化服务群众提出希望和要求。

要监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评议的内容主要为:对本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总体评价;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在思想认识、征求意见、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整改落实等方面的评价及需要注意和改进的方面;有关意见和建议等。评议表由督导组负责回收汇总,评议情况要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向所督导单位、部门反馈。

4.撰写督导工作总结报告

对所督导单位、部门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和督导组工作进行总结;对所督导单位、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情况作出分析,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督导过程中形成的材料要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归档。

该阶段督导检查的重点是:(1)是否对本单位(部门)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总结;(2)是否按要求组织召开总结大会;对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测评结果;(3)是否根据评议结果,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是否研究了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有关举措,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持续推动整改落实和作风建设。

三、督导工作的原则和方法

按照中央、局督导组和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要求,分局督导组要认真履行督导工作职责,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紧紧依靠党组织开展工作

正确处理与所督导单位(部门)党组织的关系,找准定位,明确职能,既积极主动开展指导督促检查,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又不包办代替,过多干预具体工作,做到尽职不越位、

督导不包办。督导组组长要经常与党委书记交换看法,在总体部署和重大问题上,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形成合力。

2.坚持高标准严要求

督导组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认真履行职责,进行严格把关。发现有不足之处的,要帮助弥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指出;走了过场的,要推倒重来,切实帮助所督导单位(部门)把教育实践活动搞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3.坚持开门搞活动

督导组要多走、多听、多看,真正深入基层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要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走访座谈、参加会议、查阅资料等方式,多方面、多渠道地了解情况,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问题在一线解决,经验在一线总结,不断增强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坚持分类指导

“四风”问题是一个普遍现象,但在不同的单位、部门的表现形式可能有所区别。督导组要抓住重点对象、重点要求和重点环节,指导、帮助各单位各部门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自身特点的目标要求、活动形式和办法措施,做到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要精彩,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成为推动海洋工作、促进改革发展的有效动力。

5.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督导组要指导、帮助所督导单位(部门)抓好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加强正面教育,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廉洁勤政、奉公为民。同时,也要引导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坦诚相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6.坚持以好的作风抓督导工作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本身的目标就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解决作风问题。督导组要把好作风贯穿督导工作全过程,要坚持把学习放在首位,深入领会中央精神和督导规则;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局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和分局有关实施细则,严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工作上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生活上坚持低标准不违规,树立分局督导组的良好形象。

按照局督导组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分局派出督导组应注意以下督导工作方法:

1.全面掌握要求

督导组是各单位各部门搞好活动的重要指导和监督。督导组要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中央和上级要求;要及早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确保督导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要加强与分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沟通协调,虚心向所督导单位(部门)学习,共同思考研究,切实把教育实践活动抓实抓好抓出特色。

2.处理好掌握进度和保证质量的关系

坚持质量第一,监督和帮助所督导单位(部门)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时间进度,务求教育实践活动不走过场、落到实处、抓出成效,防止虎头蛇尾、前紧后松。

3.突出督导重点

注重抓好重点环节、重点要求,善于抓住重点对象和主要问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是处级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重点要求是围绕解决“四风”问题;要把握好5个阶段3个环节的工作侧重,其中中间3个环节是主体,前后2个环节是基础和保障;要了解和发现所督导单位(部门)在海洋工作、改革发展、群众反映比较普遍和强烈的突出问题、紧迫问题,把握好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4.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进行广泛宣传。指导、帮助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简报、专报、宣传栏、网站等载体,大力宣传海洋维权、大洋科考和载人深潜、海洋执法、海洋防灾减灾等各个领域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做到勤政为民、表率在先。督导组要指导、帮助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总结推广教育实践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促进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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