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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制度及流程

出院制度及流程
出院制度及流程

出院制度及流程

(一)患者入院经治疗后,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在评估患者病情及需求的基础上,对患者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让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生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系统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各科的具体要求,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继续治疗,并开出院医嘱。

(三)出院医嘱原则上由主管医生在前一天或当天上午开出(特别情况例外)。并为患者准备好以下材料:

1. 门诊病历和出院记录。

2. 出院后病情需要继续休息、单位要求证明的患者:需提供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盖章)。

3. 牵涉到第三方责任需要赔偿的患者:需提供诊断证明、休息证明(主管医师开出,主任签字,科室和医务科盖章)、陪护证明(护士长开出,科室盖章)。

(四)护士接到出院医嘱(出院证)时,根据病历记录复核患者的医疗费用,并做好复核记录,复核无误后在出院证上签名,停止电脑上所有的医嘱,有出院带药的给予输入电脑,并指导患者或家属带出院证及预交款收据前往住院处办理相关手续。

(五)患者或家属到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时,住院处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为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提供出院结算

发票,根据需要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六)主管医生与责任护士根据患者出院后治疗需要及患者/家属的知识水平,以简明易懂的方式,提供适合患者病情和需求的出院健康指导(出院后医疗、护理和康复措施);根据病人疾病的复诊时间,告知患者预约流程,并指导患者做好预约工作。

(七)护士清点收回病员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交代出院带药的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检查患者出院需要证明是否齐全,并护送患者患者到病区门口。

(八)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报请科主任批准,由病员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若遇到经治医师通知出院而患者不同意出院者,由病区主任通知患者或家属及所在单位、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九)清理床单位,终末消毒,整理病历。

(十)出院结账办理时间:每天8:00~12:00 14:30-17:30。

(完整word版)病房管理制度

二、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科主任和各级医护人员应尊重和支持护士长履行职责,并 共同做好病区管理。 2、保持病房整洁、舒适、安全,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关门轻、说话轻、 操作轻。 3、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精密贵重仪器有使用要求 并专人保管,不得随意变动。 4、定期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定期召开患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5、保持病房清洁整齐,布局有序,注意通风。 6、医务人员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有姓名胸牌上岗。 7、患者必须穿医院患者服装,携带必要生活用品。 8、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定期清点, 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附1:病房工作人员守则 1、主动向新入院的患者介绍医院的有关制度和病房环境,进行入院评估,了解患者的要求, 使他们尽快适应环境,接受治疗。 2、工作认真负责,语言文明,态度诚恳,避免恶性刺激。对个别患者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应 耐心劝解,既要体贴关怀又要掌握原则。 3、注意保护性医疗制度,有关病情恶化、预后不良等情况,由负责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 进行解释。 4、尊重患者,注意保护患者隐私。 5、在检查、治疗和处理中要严格遵守操作流程,耐心细致解释,选用合适的器械,不增加 患者痛苦。进行有关检查和治疗时,如灌肠、导尿等,应用屏风遮挡患者或到处置室进行。 6、条件允许时,对危重和痛苦呻吟的患者应分别安置。患者死亡和病情恶化时应保持镇静, 尽力避免影响其他患者。 7、对手术患者,术前应做好解释安慰工作,以消除患者的恐惧和顾虑;术后要告诉患者转 归情况,使其安心休养。 8、保持病房安静整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噪杂。6am前、9pm后(夏季时间10pm后) 及午睡时间,尤其应保持病房安静,不得大声喧哗。 9、保持病房空气流通,清洁卫生。生活垃圾、医用垃圾分类放置,及时处理。 10、重视患者的心情护理,对其治疗、生活、饮食、护理等各方面的问题,应尽可能设 法解决,并定时向患者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附2:病房管理要求 1、病房保持空气新鲜,安静整洁,有消防疏散图及标示。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各科室: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前往会诊;严禁应邀医师未查看患者而直接行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急诊班或值班医师(或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会诊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医师处理。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医疗组长签字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

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同时在会诊记录本上签字。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主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科主任确认签字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科。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主管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要向门诊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流程参照住院病人。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或远程医学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1、总则 (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医嘱书写资格: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本院执业医生和获得医务科批准的进修执业医生才具资格。 (3)医嘱书写要求:医嘱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楚,格式规范。 (4)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ST医嘱)和临时备用医嘱。 ①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 ②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的医嘱。 (5)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才可确认、执行。 2、自动停止的医嘱 (1)临时备用医嘱超过24小时后自动停止。 (2)患者转出科室时应点击系统指令后,医嘱自动停止,转入科室必须重开医嘱。 (3)一旦患者进行手术或其它有创操作,所有术前医嘱需选择停止,医生再重开术后医嘱。 3、口头医嘱 (1)范围:凡危及患者生命如心脏、呼吸骤停须马上进行紧急抢救时或正在手术的病人出现紧急情况需进行处理时。 (2)在非紧急抢救情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 (3)在抢救中,口头医嘱应由主持抢救的医生下达,医务人员密切配合。保证抢救有序开展。 (4)下达口头医嘱时,医生必须明确说明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速度,执行护士需复述一遍,经医生确认后,再立即准备。 (5)护士执行前,再次复述药物名称、剂量、给药途径及速度,经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 (6)抢救过程中应保留药物安瓿。如条件许可,护士应记录口头医嘱内容以便抢救结束后复核。 (7)抢救告一段落后,应在2 小时内补记所有口头医嘱,6 小时内补记抢救记录。

(8)对擅自执行口头医嘱行为视为违规,一经发现酌情给予处理。 (9)口头医嘱执行流程: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护士复述→医生确认→护士准备→护士执行前再次复述→医生再次确认→护士执行→医护查对用药情况→医生2h内补记口头医嘱,6h内补记抢救记录。

患者出院管理制度

患者出院管理制度(试行)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家庭支持能力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等医疗文书。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下达“计划明日出院”医嘱,将病人出院列入预约出院统计,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将出院病历提交到住院收费处。 五、财务科结算人员当天对科室提交的出院病历进行出院结算工作,并填写“委托办理出院手续协议书”,第二天早上财务科结算人员将“出院协议”拿到病房,病人签字后连同“医疗预交单”、现金等拿到住院收费处代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出院药品仍由科室领取,收费员将出院发票等送到病房交给病人,病历交回病房。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科主任或科副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部、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各科室: 会诊是临床医疗工作中集思广益,发扬学术民主,共同解决病人诊疗问题的重要措施,病人在诊断、治疗上有困难或涉及其他专业问题需要专科协助解决时,应及时组织会诊。为了让会诊工作更加规范,特制定如下会诊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科内会诊: 本病区或本科内的会诊。由主治(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同意后,召集本病区或本科室的医护人员参加(亦可结合疑难病例讨论会进行)。 二、科间会诊: 1、在本专科领域内对病人的诊治有困难,需要相关学科协助的,可提出科间会诊。 2、急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10分钟内前往会诊;普通会诊:应邀科室应在接到会诊邀请后24小时内前往会诊;严禁应邀医师未查看患者而直接行电话会诊。 3、科间会诊原则上由各科急诊班或值班医师(或由科主任指定人员)负责完成,并做好会诊的登记工作,如碰到较为疑难的会诊,或同一病人经两次会诊后仍未明确诊治意见的,会诊医师应立即如实地汇报科主任,由科主任安排医师处理。 4、住院病人的普通会诊由经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经管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应详细写明患者的病情、邀请会诊的目的和要求,由医疗组长签字确认后送至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科室医师前来会诊时,必须有分管的床位医师陪同,以便共同讨论。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

录在会诊单上,同时在会诊记录本上签字。床位医师也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5、住院病人的急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同意后,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结束后会诊医师应将会诊意见按规定格式记录在会诊单上。 6、急诊病人的急会诊由急诊当班医师提出,可直接电话联系被邀请科室,后补填写会诊邀请单。 三、全院疑难、危重病例会诊 1、住院病人病情诊断有困难或病情危重需要他科协助诊治的,可提出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床位主管医师提出,经医疗组长同意后,由床位医师填写会诊邀请单。会诊单上除了需要详细写明患者病情、会诊的目的和要求外,应在会诊单右上角标明“全院会诊”字样,并明确写明会诊的时间、地点、邀请会诊的专家,经科主任确认签字后送至被邀请科室,并报医务科。全院会诊可实行点名会诊,未点名者应邀科室应安排主治以上医师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分管院领导或医务科工作人员一起参加。全院会诊由科主任主持,并指定专人记录,会诊结束后由床位主管医师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病程录中。 2、门诊病人经两次就诊仍不能明确诊断者,门诊医师要向门诊主任提出会诊申请,流程参照住院病人。会诊结束后应及时将会诊意见记录在门诊病历卡上,供门诊医师参考。 四、院外会诊或远程医学会诊 1、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或由于本院无相应学科不能解决诊治问题时,可提出院外会诊。经治科室应当向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患者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后,由经治科室科主任提出,书面报医务科批准;当患者不具备完全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 一、出院管理制度: 1、病人常规出院时经主管医师于出院当日上午10:00前下达临时医嘱,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整理病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后将出院证交出院处。病人接到通知后到出院处结账。 2、若病情不宜出院,病人及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务人员应进行劝阻报科主任同意,由病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可按“自动出院”处理。 3、应出院而不愿出院或不按时出院者,应做好解释工作,动员病人按时离院。 4、对出院病人护士要做好出院指导,征询病人需求,必要时请病人留下电话或地址,以便定期随访。 二、出院流程: 1、主管医师开出院医嘱,并填写出院诊断证明书,开出院带药处方。 2、由医生将长期医嘱停止在出院当日上午8:00,护士核对并签字,护士停止各种治疗。 3、主班护士通知责任护士。 4、责任护士到患者床前做出院指导,讲解办理出院手续的程序。

5、主班护士将出院诊断证明书盖章后与出院带药一并交给患者或家属并签字。 6、患者离开病房后,临床护士做好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处理。 7、主班护士在体温单上注明出院时间,将病历整理好放于出院病历抽屉中,撤下一览表患者名卡。 8、按要求填写交班报告及日报统计表。 三、出院指导: 1、保持心情舒畅及乐观情绪。 2、保持规律的生活方式。 3、遵医嘱服药,不要擅自减量、停药、加药。 4、预防感冒及各种感染。 5、出院后定期门诊复查,随时了解病情变化情况。 四、随访制度: 1、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记录,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

电子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肿瘤治疗中心医嘱管理制度与流程 一、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1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具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应分组列出配方、使用顺序、输液速度以及用药途径。 6、医生开具医嘱后,由护士逐项核对、执行并注明执行时间。 7、医生下达检验医嘱后所有检验标本采集前由护士贴上条码标签,条码标签上应有病人姓名、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标本名称、检验项目。若检验科工作人员及病区工作人员在核对标本时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相互沟通核实并记录。 8、医生在开出所有申请临床物理检查(如放射、超声、心电图等)、要在申请单中注明有价值的病史、症状、体征等信息资料,以利于检

查科室的医生或其他有资格的工作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资料给出正确的检查报告。开单医生同时对申请某些重要临床检验及物理检查的原因、目的、结果及分析、评估、处理意见要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9、长期医嘱:内容包括专科护理常规、护理级别、特别护理、特殊体位、病重、饮食、陪伴人员、药物使用、约束、隔离等。 10、临时医嘱的书写顺序:一般先写三大常规等诊断性医嘱,然后再写用药、处置等治疗性医嘱。 11、病人出院时必须开出院医嘱,包括出院带药。 12、医生开出医嘱后要自查一遍,确认无错误、遗漏、重复。开出需紧急执行的医嘱时必须向当班护士做特别交待。护士应及时查对、执行医嘱。 13、对明显违反诊疗常规的错误医嘱,护士有责任及时通知医生进行更改。对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医嘱,按如下流程执行或澄清:首先向开出医嘱医生查询确认,如仍有疑问或模糊不清的应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直至确认无疑后执行。 14、如本班护士未能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护士口头交班并在护士交班本上注明。 15、护士在抢救病人生命的情况下,应根据心肺脑复苏抢救程序等规范对病人先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医生。 16、口头医嘱:只有在抢救、手术等紧急情况下医生可以下达口头医嘱,其中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医生不能够立即到达现场而又需要立即处理时可以执行电话医嘱。平诊情况不允许使用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护士在执行口头或电话医嘱时要确定患者姓名、医嘱内容并复述医嘱内容,经开医嘱医生确认及双人核查无误后主方可执行,执行后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在抢救或手术结束后6小时内由下达口头医嘱的医生补开医嘱内容。

患者出院管理制度(试行)

精品文档 . 患者出院管理制度(试行) 一、患者出院应由主治医师以上(包括主治医师)在评估患者健康状况、治疗情况、 家庭支持能力及当地卫生资源等基础上,按照本科的具体要求决定。主管医师在评估病人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病人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出院计划。如果病人有特殊治疗需求,应及早制定出院计划,必要时鼓励患者及家属一起参与。 二、主管医师应提前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包括拟定出院时间、出院带药、合适的交通工具、出院后去向等。医师应向每一位出院患者提供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等医疗文书。 三、医师、护士应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信息服务。 四、制定出院计划后,主管医师下达“计划明日出院”医嘱,将病人出院列入预约出院统计,并与护士协调出院过程,将出院病历提交到住院收费处。 五、财务科结算人员当天对科室提交的出院病历进行出院结算工作,并填写“委托办理出院手续协议书”,第二天早上财务科结算人员将“出院协议”拿到病房,病人签字后连同“医疗预交单”、现金等拿到住院收费处代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出院药品仍由科室领取,收费员将出院发票等送到病房交给病人,病历交回病房。 六、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加以劝阻,充分说明继续治疗的重要性及自动出院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劝阻无效,应报请科主任或科副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相关知情同意文书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如患方拒绝签名,医师在病程记录中写明知情同意告知情况及患方拒绝签字的情况,请在场的第三方证人(如另外一名医师或护士)签名并留下联系方式,书写者签名。 七、医师通知出院而拒绝出院者,应积极劝导并向患方发出《出院通知书》,必要时报告医务部、保卫部和患者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共同协助做好出院工作。

病人出院指导及随访工作制度

住院病人 出院指导及随访工作制度与流程 一、住院病人出院指导 1、主管医师提出,经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同意病人出院即开始对病人进行出院指导。出院指导第一责任人是主管医师,上级医师、科主任和责任护士也具有相应的指导责任。 2、认真做好出院病人的健康教育工作,发放健康教育资料。 3、针对不同疾病做好相应的诊疗常识,康复知识进行指导宣传。针对慢性疾病发作期的就医治疗方法,稳定期巩固治疗进行技术指导。 4、主管医师对病人出院时的疾病的康复情况进行说明进,出院后是否需要继续治疗,治疗的方式,治疗的疗程等进行说明。 5、主管医师对病人出院后休息的时间,复诊的期限,及生活、工作、情绪、复检、康复等进行指导。 6、上级医师、科主任、责任护士进行职责内的,有利于病人彻底康复,减少复发,增进健康及康复中重大问题进行指导。 7、病人医嘱出院,护士严格执行出院医嘱,按照出院病人工作流程协助病人办理出院。

8、科室建立出院登记本,记录患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便进行随访和指导,同时将科里的电话及责任护士姓名留给患者,有事便于联系。 二、住院病人出院随访 1、出院随访分科室跟踪随访和院级抽查随访。患者出院即建立随访档案, 由科室主管医生(护士长)在病人出院后一周进行随访,医院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在1月内进行随机抽查随访。 2、电话随访、入户调查两种随访形式。首先进行电话随访,对电话无法进行随访的进行入户调查,均无法联系到病人的列为失访,即停止随访工作。 3、主管医师作为实施随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应详细填写病人姓名、住院号、出院诊断、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项目,并告知病人主管医师联系电话。病人出院一周内,由主管医师主动对每位出院病人进行跟踪、随访,确保患者对医院服务质量满意。科主任作为科室随访总负责人,对随访工作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4、医院安排职能科室负责院级随访工作,在病人出院1月内进行,随访的比率达到30%以上,对随访的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热情的回答病人提出的疑问。相关人员每月向分管院长提交随访汇总分析材料。 5、出院病人随访主要内容:

医嘱管理制度 流程

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

中。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

医院病人管理制度

医院病人管理制度 1.病人入院、出院制度 (1) 入院制度 1)病人入院须持本院医师签发的住院证(通知单),按规定办理入院手续,如病情重应由急诊科护士(及医生)护送病人至病区。 2)危重病人在护送过程应密切观察病情,注意保暖,保持各种管道固定通畅,防止输液或用氧中断,注意外伤者体位,以保证安全。 3)病房护士接到入院处通知,即准备床位及用物,对急诊手术或危重病人,须立即做好手术或抢救的一切准备工作。 4)病房护士应与护送人员办好病人交接,并主动热情接待病人及家属,介绍住院制度和病房有关制度,协助病人熟悉环境。护士须主动了解病人病情、心理状态和生活习惯等。对危重病人除了解病情外要检查病人的皮肤、留置管道及全身状况,及时测量生命体征。 5)通知经(主)治医师检查病人,并及时执行医嘱。 (2)出院制度 1)医师下达病人预出院的医嘱后,护士应通知病人及其家属,以便做好出院准备。 2)病区护士根据医嘱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 3)护士取得病人出院结算清单后,协助其整理物品,清点被服和其他用物,请经(主)治医师将出院服药说明、假单、疾病证明书、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交给病人或家属。

4)做好卫生宣教和出院指导工作,征求病人或家属对医院、护理工作的意见。 5)清理病人床单位,传染病人用物需进行终末消毒,注销各种卡片,整理病历。 2.健康教育制度 (1) 健康教育组织 由高级责任护士以上的人员负责实施。 (2)健康教育内容 1)住院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 ①介绍医院规章制度:如查房时间、探视制度、陪床制度、膳食制度等。 ②介绍病室环境:作息时间、卫生间使用、贵重物品的保管及安全注意事项、呼叫器的使用等。 ③相关疾病知识宣教:相关检查、治疗、用药知识介绍指导,术前宣教、术后指导,出院病人健康指导等。 ④相关疾病的重点及病人自我护理知识指导。如饮食、功能锻炼等。 2)门诊病人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指导(休养环境、良好心态、适当锻炼、营养饮食、伤口观察及就诊、医生复查、出院带药等)、专科指导、个体指导。 (3) 健康教育形式 1)个别指导:在护理查房时,由高级责任护士结合病情、家庭情况和生活条件进行具体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001]

医院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医院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会诊质量,特制订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会诊管理制度 1、会诊的必要性:凡疑难病例,均应及时申请相关科室会诊。通过会诊,可以使患者得到专科性诊疗建议,再经过经治医师综合性分析,可以得出最佳的诊疗方案。 2、会诊人员资质及责任:正常上班时间,要求原则上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参加,特殊情况也可由执业医师先会诊,再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会诊确认签字。非正常上班时间可由住院医师或值班医师先行处理,根据实际情况请示上级医师指导或由上级医师随后到达现场处理。会诊后,会诊医师负责提出本科检查、诊断意见及治疗措施,供经治医师参考。 3、会诊分类及时限: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多科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应在8小时内完成;节假日或遇特殊情况应在24小时内完成。

4、会诊文书书写要求:所在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即科内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即院内多科会诊、院外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5、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诊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要将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二、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提出,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即会诊记录下同),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少于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式书写会诊意见。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

岀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V:1.0 管理制度精选整理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 2020-4- 1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制度 一、出院管理制度: 1、病人常规出院时经主管医师于出院当日上午10:00前下达临时医嘱,办公室护士按规定注销一切治疗、护理,整理病历,核算住院各项处置治疗项目后将出院证交出院处。病人接到通知后到出院处结账。 2、若病情不宜出院,病人及家属要求出院者,医务人员应进行劝阻报科主任同意,由病人或家属在病历上签署“自动出院”并签名, 可按“自动出院”处理。 3、应出院而不愿出院或不按时出院者,应做好解释工作,动员病 人按时离院。 4、对出院病人护士要做好出院指导,征询病人需求,必要时请病 人留下电话或地址,以便定期随访。 二、出院流程: 1、主管医师开出院医嘱,并填写出院诊断证明书,开出院带药处方。 2、由医生将长期医嘱停止在出院当日上午8 : 00,护士核对并签字,护士停止各种治疗。 3、主班护士通知责任护士。 4、责任护士到患者床前做出院指导,讲解办理出院手续的程序

5、主班护士将出院诊断证明书盖章后与出院带药一并交给患者或家属并签字。 6、患者离开病房后,临床护士做好床单位的终末消毒处理。 7、主班护士在体温单上注明出院时间,将病历整理好放于出院病 历抽屉中,撤下一览表患者名卡。 8、按要求填写交班报告及日报统计表。 三、出院指导: 1、保持心情舒畅及乐观情绪。 2、保持规律的生活方式。 3、遵医嘱服药,不要擅自减量、停药、加药。 4、预防感冒及各种感染。 5、出院后定期门诊复查,随时了解病情变化情况。 四、随访制度: 1、建立出院病人住院信息登记档案记录,内容应包括姓名、年龄、单位、住址、联系电话、门诊诊断、住院治疗结果、出院诊断和随访 情况等内容,填写人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主管医师负责填写。 2、所有出院后需院外继续治疗、康复和定期复诊的患者均在随访范围。 3、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上门随诊、书信联系等,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病人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指导病人如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医嘱管理制度 一、政策 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 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 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⑵对高危药品,如麻醉药、麻醉辅助药、化疗药、电解质、高级别抗生素的使用要按照医院的相关规定执行,药剂科要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适时向临床医生发出书面通知,建议临床医生及时停药。临床医生在收到通知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考虑停药或者向药剂科说明理由。没有停药又没有合理说明者应由药剂科及时报告医务部和质控办。 ⑶“自理”品管理规定:由病人或病人家属在医院内自己使用的药品称自理药品。目前仅限于使用外用药、漱口液。首先医生评估确定病人可安全自用外用药,然后在临时医嘱栏开出外用药物医嘱并应详细写明药物的用法、用量、频次、使用天数等内容。护士发药时向病人/家属详细讲解药物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并教育病人/家属在用药前后洗手,以确保病人正确、安全的使用自理药物。同时临床医生及护士要观察药物

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院内会诊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规范我院院内会诊工作,提高会诊效率和挥着质量,特制定会诊制度和会诊流程如下: 一、会诊分类:按范围分:会诊分为科内会诊、科间会诊、院内 会诊和院外会诊,按急缓分为急会诊和普通会诊,急会诊要 求10分钟之内到位,普通会诊不超过48小时完成。 二、会诊人员资质:正常上班时间,急会诊要求由副主任医师以 上职称人员参加,普通会诊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非 正常上班时间均要求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 三、会诊工作流程 1、科内会诊:由患者的经治医师所在的医疗小组提出,经 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组长签字,报科室主任或副主 任签字,由科室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组织,少于 三个人员(不包括三个)参加的会诊,按单人会诊书写 会诊意见,三个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形 式书写会诊意见。 2、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治疗 小组长及科室主任签字后送达被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或 被申请会诊人,由被申请科室主任安排合适的人员(或 被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会诊任务。 3、院内大会诊:院内普通大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 单,经治疗小组组长何科主任(或被授权的副主任)签

字后送医务科,医务科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相关科室人 员完成会诊。 4、- 5、院外会诊:院外会诊由经治医师书写会诊申请单,经治 疗小组组长及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技相关 医院联系后再确定会诊时间,完成会诊任务。 四、会诊文书书写要求: 所有会诊均要在提出会诊当日在临时医嘱上书写会诊医嘱,小会诊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会诊申请单,会诊医师在会诊申请单下方会诊意见栏书写会诊意见,并签名。书写会诊的日期、时间、经治医师要把会诊意见在会诊完成后的当日或次日的病程记录中记录;大会诊按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书写在疑难病历讨论记录本中,经治医师要在会诊当日或次日把会诊总结性意见作为会诊病程记录单独一段书写,该次病程记录的标题要写会诊记录。 五、被会诊患者所在科室的经治医师要在该患者治疗转归(转院、出院)后将会真的及时性、有效性及病人的病情诊治情况告知相关科室或相关医师,由医务科组织的大会诊将要书面反馈意见报医务科,医务科每季度对各科室会诊的反馈意见汇总后进行分析、评价、找出会诊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达到持续改进目的。

医院管理工作制度-患者入院出院管理制度

患者入院、出院工作管理制度 1.医院有各种各类疾病的收住院治疗的标准、制度或程序。由本院具备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通过病情诊断决定住院。 2.医师要依据医院现有医疗资源(人力、技术、设备等)承受能力来决定是否收住院,还是及时转往上级医院诊疗。 3.每一个患者从门诊/或急诊到收入院的过程都有完整的记录,应当都包含有明确的住院日、入院时的患者身体状态,精神状况的评价,向患者说明,取得理解与同意。 4.医院有急危重症及预约手术患者优先收住的具体规定及办法,各病区保持1至2张应急床位。 5.对于需收住重症监护病房的,应当明确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收住的理由、预期效果及费用,取得理解与同意,患者运送途中要保障其安全。 6.危重症患者转院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转院的理由、可能的后果、途中可能的意外,取得理解与同意,有转院记录,并与上级医院取得联系,必要时可派医务人员护送。 7.患者出院应由本科的主治医师或上级医师查房决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住院处办理出院手续。病房护理人员应当依结账单发给出院证、出院小结等文件,并清点收回患者住院期间所用医院的物品。 8.医师、护士应当根据病情为出院患者提供必要的服药指导、营养指导、康复训练指导、生活或工作中的注意事项等健康指导。 9.每一位出院患者都有出院小结的副本,主要内容有入院时情况、诊断名称、治疗方法、效果、出院带药、出院的注意事项以及康复指导等。

10.逐步做到由负责治疗患者的医师或上级医师进行首次出院随访,通过病 历记录向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介绍诊疗情况,以保持服务连贯性。 11.病情不宜出院而患者或家属要求自动出院者,医师应当加以劝阻,充分说明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如说服无效者应当报请病房主管医师(科主任)批准,由患者或其家属在病历中签署相关知情文件后办理出院手续,方可离院。经主治医师通知出院而不出院者,通知所在单位或有关部门接回或送回。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制度及流程图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治疗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预约制度。 第二条随访范围:凡在我院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第三条职责:随访负责人:实行主管医生或住院医生开展随访制度,以“谁主治、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随访时间及频数:原则上一般病人一周、慢性病人二周、肿瘤病人三周。 第五条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 第六条随访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随访后应做好登记。 第七条临床医生应认真完整书写出院记录,并保证信息准确。复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需要而定。 第八条随访时,随访医师应仔细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 第九条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 第十条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

时逐条整理综合,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当患者有无理言行时应尽量容忍,耐心说服,晓知以理,动之以情,不以恶言相待,更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执。 第十二条科室要建立出院病人的随访信息登记档案,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职业、科室、经管医生、入院日期、入院诊断、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等,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经管医师负责填写。 第十三条必须建立随访登记本,随时记录随访情况,对随访中顾客有意见或建议时,必须事实记录。 随访要求: 1.办理入院手续时有关工作人员应要求病人详细填写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职业、联系电话等。 2.必须做好随访病人登记记录,不断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从而确保疾病诊治效果,提高治愈率。 3.随访出诊率必须达到本院本月出院总病人数的30%。 4.主管医生应认真填写随访患者登记表,详细询问病人出院后的身体状况,并做好记录。同时指导患者出院后的健康教育,并让患者本人填写随访记录。 5.随访医师出诊时必须衣帽整齐、礼貌待人、热情服务。

多科联合会诊制度流程图样本

重症、疑难患者多科联合会诊管理制度及程序 一、为提高住院疑难、重症患者诊断质量和临床疗效, 为患者提供最佳的个体化综合诊疗方案, 改进患者预后及生活质量, 有效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及控制患者平均住院费用, 凡遇疑难、重症病例, 或本专业范围以外的涉及多专科情况突出时, 应及时申请多科联合会诊, 共同讨论制定诊疗方案。 二、对疑难、危重患者, 特别是涉及多专科的重症患者, 建立由医务科总协调, 多学科专家参与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 由专科经治医师提出申请, 经科主任( 或科主任指定的负责人) 同意后提前一天向医务科提交《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 紧急情况除外) 并明确会议主持人( 主持人须由副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师担任) 。医务科审核后通知相关科室专家参加会诊并将会诊专家名单反馈给申请科室。申请科室须提前将医务科核定后的《**医院院内多学科联合会诊申请表》送达各邀请专家, 以便受邀专家了解病情。 三、紧急情况下多学科联合会诊: 如涉及多专科急诊手术术前会诊、急危重症患者抢救会诊, 医务科接到临床科室提交书面申请或紧急电话要求后即开始组织会诊, 各受邀科室接到通知后必须按急会诊管理规定及时派专家到现场参加会诊、讨论和联合抢救工作。 四、各临床和医技科室必须积极有序地配合多学科联合诊疗工作, 临床科室要设专人负责安排每天专家会诊排班, 病理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等医技科室, 也要设置会诊联络人, 以保证在接到会诊通知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安排人员参加多学科联合诊疗工

作。 五、多科会诊讨论内容包括: 患者当前的诊断、治疗方案是否准确、适宜, 需要进一步做的相关检查, 当前患者最需解决的问题, 并发症的处理, 预后分析, 确定今后诊疗方案, 最后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病历中。 六、组织会诊科室须提前做好会诊准备; 受邀请会诊专家需按时到达会诊地点, 认真负责完成会诊工作。会诊后, 应及时书写《花都区人民医院院内会诊记录》。 七、受邀科室严格按照邀请科室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 对于紧急情况下发出的多学科联合会诊, 按照急会诊时限要求( 30分钟到达现场) 。 八、医务科将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列入医疗管理的常规工作, 由医务科主要负责行政协调, 并负责监督管制度落实, 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 持续改进多学科联合诊治质量, 不断提高诊疗水平。 多学科联合会诊工作流程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呼兰区第二人民医院 出院指导与随访工作管理相关制度和要求 第一条为了积极推行医院倡导的院前、院中、院后的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将医疗服务延伸至院后和家庭,使住院病人的院外康复和继续治疗能得到科学、专业、便捷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医院特制定出院病人随访、预约制度。 第二条随访范围:凡在我科住院出院后的患者均需进行出院后随访。 第三条职责:各病区负责对本病区出院后的患者进行出院随访。随访责任人:实行主管医生和住院医生开展随访工作,以“谁主治、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随访时间与频次:原则上一般病人一周、慢性病人二周、肿瘤病人三周。 第五条随访方式包括电话随访、接受咨询、家庭随访等。 第六条随访的内容包括:了解患者出院后的治疗效果、病情变化和恢复情况、如何康复、何时回院复诊等。随访后应做好登记。 第七条临床医生应认真完整书写出院记录,并保证信息准确。复诊时间应根据病人病情和治疗需要而定。 第八条随访时,随访医师应仔细听取患者或家属意见,诚恳接受批评,采纳合理化建议,做好随访记录。 第九条随访中,对患者的询问、意见,如不能当即答复,应告知相关科室的电话号码或帮忙预约专家。 第十条随访后对患者再次提出的意见、要求、建议、投诉,及时逐条整理综合,与相关部门进行反馈,并有处理意见和处理结果。 第十一条当患者有无理言行时应尽量容忍,耐心说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不以恶言相待,更不允许与患者发生争执。 第十二条科室要建立出院病人随访信息登记电子档案,内容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职业、科室、经管医生、入出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诊断、联系电话、家庭详细地址等内容,由病人本次住院期间的经管医师负责填写。 第十三条病区必须建立随访登记本,随时记录随访情况,对随访中顾客有意见或建议时,必须事实记录。 随访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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