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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公司档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明确了公司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职责与权限,规范了档案的形成、移交、归档、保管、借阅、销毁等工作.

3.引用政策、规定: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1988-01-01);

3.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1990年11月19日国家档案局令第1号发布);

3.3《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家档案局1991年7月4日印发);

3.4《文书档案案卷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5-88));

3.5公司制度:《公文管理规定》、《保密制度》、《印章、证照使用等管理规定》。

4.基本原则与宗旨:

4.1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统一管理为主的原则。

4.2以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性与安全性、更好地服务于公司为宗旨。

5.管理体制、架构及人员配置:

5.1管理体制:

成立以分管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为组长,

以公司行政部为统管部门,

以综合档案室为核心,

各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为成员的档案管理网络体系。

5.2管理架构:

5.2.1公司设立公司综合档案室,其日常工作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

5.3人员配置:

5.3.1公司综合档案室配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档案管理人员要求忠于职守,遵纪守

法、具有一定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3.3主要职能部门须指定专人兼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整理、立卷和

移交等工作;

5.3.4所有指定的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指定的专(兼)职档案

管理人员名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行政部门备案,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行

政部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6.管理职责与权限:

6.1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6.1.2公司行政部

负责统管公司的档案工作,主要职责是:

6.1.2.1依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制定符合所在公司实际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并组织实施;

6.1.2.2组织协调所在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所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

执行情况;

6.1.2.3负责对所在公司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组织所在公司档

案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

6.1.2.4负责所在公司综合档案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档案室工作条例,维

护公司的机密,提高档案室工作效率和质量;

6.1.2.5负责所在公司档案信息的收集及汇总工作。

6.2各立档部门的主要职责:

6.2.1严格执行公司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配合行政部的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6.2.2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6.2.3指定专人负责,明确部门档案管理的权限和责任,确保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和

安全,定期向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

6.3档案管理员的主要职责与权限:

6.3.1行政部专职档案管理员:

6.3.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

标准,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6.3.1.2负责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公司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进

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组织档案专(兼)职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

6.3.1.3负责公司档案信息的收集、汇总及定期上报工作;

6.3.2综合档案室档案管理员:

6.3.2.1贯彻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标准,

在所在公司行政部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6.3.2.2根据分工做好对各部门及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6.2.3.3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统计和开发利用等工作,

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与安全,最大限度的延长

档案使用寿命;

6.2.3.4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认真做好档案信息的保密工作;

6.2.3.5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制作档案信息电子清单,及时、准确地做好档案

的信息反馈工作。

6.3.3各部门兼职档案员:

6.3.3.1严格执行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各项制度;

6.3.3.2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负责本部门各类文件材料的积累、立卷和归

档工作,做到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及时、规范;

6.3.3.3定期向公司综合档案室移交档案,制作移交清单,严格交接手续,并

积极配合专职档案员做好档案交接时的各项工作;

6.3.3.4公司部门兼职档案员应接受公司综合档案室专职档案员的专业指导和

监督.

6.3.3.5参加所在部门新产品、项目鉴定、商业媒体活动、设备开箱与基建工

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做好各类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

其齐全完整、系统准确;

6.3.3.6完成档案管理部门交办的有关档案方面的其他工作。

7.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7.1文件材料的形成:

7.1.1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

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7.1.2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含照片、录音、图纸、电子档案),由

产品试制、科研课题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文件材料积累、整

理后归档;

7.1.3资产处置的档案按总部资产处置有关制度要求及时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档

案管理人员应对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情况进行审查、验收;

7.1.4对因公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获取的材料,有关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兼职

档案管理员办理移交登记手续;

7.1.5公司在重要工作活动中形成的记录在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的文本、数据、

图形、图像及元数据、背景信息等电子文件由部门经办人员收集整理,按公司

《电子信息档案管理规定》交公司综合档案室归档。

7.2归档范围:

7.2.1概述:凡是反映本公司在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经营及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

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声像等均属归档范围。

8.档案的管理:

8.1遵循“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管理与利用”的原则,依据公司管理职能,结

合档案内容及形成特点,对档案进行科学分类与编号,具体方法见《档案分类编号规则》(附件8),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化整理。

8.2编制档案总目录以及分类目录、底图目录、专题目录等检索工具。

8.3所属各公司均应配备适合实际需要的档案库房,且总实用面积不得低于60平方米,配

置档案库房设施设备,应具有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光、防高温、防有害生物、防污染等安全措施。

8.4对新接收入库的档案应进行杀菌灭虫处理。

8.5珍贵的、绝密的档案应放入保险柜或采取专门措施保存。

8.6定期鉴定已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

8.7建立档案统计台帐,按年度对档案管理的基本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的内容包括档案种

类、名称、数量、档案提供利用及其效果等。

8.8档案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规定,做到不失密、不泄密,确保档案的安全。

8.9公司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建立档案信息网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

的科学化、现代化。

8.10档案人员变动时,应办理档案交接手续。交接双方应对保管的档案进行清点、登记,

并在移交目录上签字。

8.11人员调离时,须将档案资料交档案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8.12综合档案室应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司经营管理服务。

9.档案的保管期限:

9.1文书档案、科技档案的保管期限统一定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分为30年、10年、5

年。

确定公司档案保管期限的原则:

9.1.1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职能活动和基本历史面貌的,对本公司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档

案,如新建、扩建、收购项目重要活动资料,行政办公会议纪要,年度及以上

的财务报表、统计材料等列为永久保管;

9.1.2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动,在较长期时间内对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

料,如产品工艺、技术资料等列为30年保管;

9.1.3凡是在较短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如简报、年度以下的计划、

总结、统计材料等列为10年保管;

9.1.4凡是在某一段时间内对公司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如公司经济类合同、一般

性的通知等列为5年保管。

9.2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25年、15年、5年。会

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9.3具体内容参考《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10.奖励与处罚:

10.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或奖励:

10.1.1在档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10.1.2在档案科学研究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

10.1.3将个人所保存的珍贵资料捐献给单位的;

10.1.4为保护档案安全做出突出成绩的。

10.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规定对其

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罚:

10.2.1不按规定归档和移交档案的;

10.2.2违反本办法7.1.3项的;

10.2.3档案库房不符合规定,危及档案安全的;

10.2.4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

10.2.5擅自提供、抄录、复制档案或者泄露档案秘密的;

10.2.6擅自销毁档案的;

10.2.7利用档案谋取私利的。

附件1:

文件材料归档办法

1.目的:

为规范文件材料归档工作,丰富、完善档案信息资源,依据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2.定义:

本办法所称文件材料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

3.管理职责:

3.1各部门应当把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纳入本部门的职责范围,列

入有关人员的岗位职责。

3.2兼职档案管理员应认真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归档文件材料完整、准确、系统,并按整

理立卷要求预归成卷,及时归档。

3.3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深入各部门了解、督促和指导有关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

累、整理和归档工作。

4.立卷分工:

4.1公司级会议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公司行政部立卷归档,各职能部门召开的专门会议形成

的材料,由主办部门立卷。

4.2公司级接待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要接待部门立卷归档,部门级接待活动中形成

的文件材料由本部门立卷。各部门在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其它综合性或专业性的材料如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数据等由各部门立卷。

4.3~向上级单位的请示、报告原件及相应的批复、批转的复制件(包括传真文件,下同)

由报文部门立卷,所属各公司及营销中心向~上报的文件材料及相应的批复、批转的原件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立卷,请示、报告的原稿及批复、批转的复制件,则由所在公司报文部门立卷。

4.4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部门立卷归档,非主办部门只保存复制件。4.5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有价值的实物声像档案由主办部门负责立卷。

4.6公司内刊、简报等公司宣传刊物由行政部指定报刊编辑及相关人员整理立卷。

4.7各临时机构、撤销机构形成的材料,应于机构撤销前做好整理立卷工作,移交综合档

案室保存。

4.8销售类合同、协议等其他合同类管理文件档案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5.1归档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应当有益于长久保存,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

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热敏纸等;

5.2归档文件材料应当齐全、完整、系统、准确,签批手续完备;

5.3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定;

5.4声像材料(包括照片、录声、录像等)和实物要与文字说明同时归档;外文材料要与

翻译材料同时归档;电子文件要与纸质文件同时归档;

5.5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5.6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

5.6.1把归档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至少一式2

份,一套封存保管,一套供查阅使用;

5.6.2电子文件存档依次采用只读光盘、一次写光盘、可擦写光盘、磁带作为载体,

禁用软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5.6.3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名称、密级等;

5.6.4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

文件登记表;

5.6.5原电子文件数据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1年。

6.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参考《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7.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7.1各职能部门形成的管理性文件材料,一般应在办理完毕后的次年3月底前整理归档;

7.2企业产品、科研课题、基建项目文件材料在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归档,时间跨度长的

项目可分阶段、分单项归档;

7.3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资料在开箱验收或接收后先登记,等安装调试完后,

随即与安装调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一并归档;

7.4外出参加公务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应在公务活动结束后及时交所在部门兼职档案员归

档。

7.5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于次

年3月底前移交综合档案室;

7.6实行文档一体化或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应即时归档;

7.7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7.7.1没有及时归档的零散文件材料;

7.7.2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7.7.3设备仪器的维修文件材料;

7.7.4产品、设备更换的新零部件文件材料;

7.7.5机构变动或职工调动、离岗等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7.7.6应归档的非纸质载体文件材料;

7.7.7其它临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8.各类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9.应归档的文件材料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和使用频繁的文件材料可根据需要确定归档份

数。

10.文件材料归档时,由承办部门填写归档材料移交清单,重要项目文件材料归档时还应

编写归档说明,并经过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交接双方根据文件材料移交清单清点,核对无误后,在《档案交接登记表》上签字,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由交接双方各保留一份。

11.行政部根据《档案工作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的规定,定期考核各部门整理归档情况。

档案保密制度

1.公司行政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负责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及各种载体档案的定密、降密和解密工作。

2.凡属密级档案,应由综合档案室统一保管。

3.综合档案室应当认真执行保密制度,完善保密措施,明确职责,确保档案机密的绝对安全。

4.调阅者必须维护档案机密的安全,不得在个人笔记本上记录档案机密,不得扩散档案机密。

5.对复制和转抄件,有关人员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泄露;不得携带涉密档案或其复制件出入不利于档案保密的场所。

6.公司应采取现代保密技术防护手段,防止档案机密泄露。

7.档案文件的降密和解密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人员不得私自确定档案降密和解密的日期与范围。

8.对造成丢失、泄密的有关责任人,应按有关规定视情节予以处理。

档案借阅利用制度

1.综合档案室应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2.档案的借阅应根据档案的机密程度,确定不同的利用范围,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

3.调阅公司档案,须办理以下手续:

3.1因工作需要查阅非密级档案资料须征得档案所属部门经理同意;查阅密级档案须档案

所属部门分管领导签批同意;查阅绝密档案须经总经理/执总批准,绝密档案只限于在档案调阅室使用。

3.2档案原件一般不予借出,未经允许不得摘抄、复制或借出档案。因特殊情况确需摘抄、

复制或借出者,非密级档案须经档案所属部门经理及分管领导签批同意;密级档案,除履行上述程序外,还须经行政部核准后,公司总经理或执总签批方可借出。

3.3外单位查阅档案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明,注明查阅目的,经总经理/执

总批准,方可查阅。

4.调阅档案必须填写《档案调阅审批单》,办理调阅审批手续;履行登记手续,认真填写《调阅档案登记表》。

5.档案调阅者要爱护档案资料,严禁涂改、圈划、抽换、批注、污损、折皱等。如发现上述问题,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借阅档案期限一般不超过十天,到期后仍需利用的,应向档案室说明情况,重新办理借阅手续。退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面核点,确认无误后方可注销登记,如发现有缺页、缺卷等现象,应立即追查处理。

7.离职人员离职前须归还所借档案,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声像档案的管理,确保声像档案的完整、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2.定义:

声像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以感光、磁性等材料为载体,以录声、影像为主要反映形式的历史记录。

3.归档范围:

3.1上级领导人、社会著名人物到公司视察、指导检查工作或参与公司重要活动的声像材

料;

3.2公司重要外事活动的声像材料;

3.3公司组织或参加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公司发生的重大事件、重大事故的声像材料;

3.4宣传介绍本单位的专题声像材料;

3.5公司不同时期建设及发展情况的声像材料;

3.6有关公司产品广告的声像材料;

3.7新闻媒体有关公司报道的声像材料;

3.8获得的奖状、奖旗、奖杯、证书等荣誉的声像材料;

3.9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声像材料。

4.归档要求:

4.1声像材料形成部门负责归档声像材料的收集、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

4.2归档的声像材料应进行价值鉴定,确认有保存价值的方可归档;

4.3归档声像材料应齐全、完整,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或据为己有;

4.4归档的照片、文字说明两者应齐全;

4.5归档的录声、录像材料应当声音清晰、画面清楚,禁止使用劣质录音、录像材料作载

体。

5.归档时间:

声像材料采取随时归档的办法,于形成后一个月内,由摄录者整理并编写文字说明后移交。

6.声像材料的整理:

6.1照片的整理:

6.1.1照片档案的分类应在全宗内按保管期限-年度-问题进行,跨年度且不可分的照

片,也可按保管期限-问题-年度进行分类;

6.1.2将已分入相应类别的照片在最低一级类目内按问题结合时间顺序排列;

6.1.3把反映同一事物的一组照片,根据其重要程度结合时间顺序排列;

6.1.4照片档案应采用符合《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的照片册作为

装具;

6.1.5大张照片应按问题与其它照片统一组卷,单独存放,并在卷内目录的备注中注

明其存放位置。大张照片可采用卷式筒装的方法单独保存,筒内照片应进行有

序排列,并在统一的位置填写装具号、序号及档号;

6.1.6照片档案的档号由全宗号、保管期限代码、(册号)、张号组成;

6.1.7说明一般以照片的自然张为单元编写,一组联系密切的照片应加总说明。已加

总说明的照片,可分别在相关照片处编写简要的分说明;

6.1.8说明的主要内容为:题名、照片号、文字说明、参见号、摄影者、拍摄时间;

6.1.8.1题名:简要概括、准确反映照片的基本内容;

6.1.8.2照片号:案卷内照片的顺序号;

6.1.8.3文字说明:综合运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等要素,概括揭

示照片所反映的信息;

6.1.8.4参见号:与本张(组)照片有联系的其它载体档案的档号;

6.1.9照片档案目录的填写,以照片的自然张或有关说明的一组照片为单元进行。6.2录声、录像材料的整理:

6.2.1录声、录像材料按载体形式分类;

6.2.2在同一载体形式内以盘为单位按时间顺序进行排序;

6.2.3录声、录像材料装具的封面,应张贴检索标签,标明档号、记录内容(题名)、

有关人员姓名、录制日期、格式、密级、软硬件环境等;

6.2.4录声、录像带档号由全宗号、分类代号(SX)、属类代号、盘(盒)号组成;

6.2.5录声、录像档案在其最低一级分类类目内按排列顺序分别编写序号;

6.2.6录声、录像档案的题名应概括反映保管单位内容的基本主题。

7.声像档案的编目:

声像档案案卷目录,格式参见《照片档案目录式样》(附表9-6)、《录音带、录像带案卷目录式样》(附表9-7)。

8.声像档案的保管:

8.1声像档案由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8.2声像档案应专柜保管;

8.3声像档案应定期检查,经多次使用和已污损的声像档案要及时修整、复制,对长期保

存且不常用的磁带、每年重绕一次,或刻录光盘多套保存。

实物档案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实物档案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实物档案的归档范围:

主要包括公司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奖状、锦旗、奖杯、奖牌以及废止的各种印章,获赠的纪念品、宣传品及反映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的产品样品、实体性科技成果、工装和设备等物品。

3.实物档案的归档时间:

实物档案根据需要随时归档。

4.实物档案的归档要求:

4.1各部门要及时将应归档的实物档案移交综合档案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将实物

档案损坏、私存或转送他人;

4.2归档的实物档案要保持整洁、无破损。

5.实物档案的整理:

5.1实物档案按物品种类分类;

5.2实物档案的档号由全宗号、分类代号(SW)、属类代号、件号组成;

5.3实物档案按种类结合级别或时间进行排列;

5.4实物档案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在实物档案背后同一位置粘贴标签,并填写档号

和相关信息;

5.5实物档案的编目:

5.5.1实物档案目录参见《实物档案目录式样》(附表9-9);

5.5.2实物档案目录按实物档案的类别分别编制。

6.实物档案的交接应填写《档案交接登记表》,交接双方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7.实物档案的保管:

7.1实物档案一般应专柜陈列保管;

7.2实物档案库房应保持整洁,定期除尘,避免褪色,确保实物档案完好无损;

7.3存放锦旗、证书等易虫蛀的橱柜,要投放防虫剂。

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1.档案鉴定应以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司《档案保管期限表》等为依据,全面分析档案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准确划定档案的销毁范围。

2.档案的鉴定应采取逐卷逐件审查的直接鉴定法。

3.档案鉴定工作每2年进行一次。

4.档案鉴定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4.1行政部拟写档案鉴定工作申请,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执总批准。鉴定工作申请包

括鉴定目的、内容、参加人员、所需时间等;

4.2成立档案鉴定小组。档案鉴定小组由分管档案工作的主管领导具体负责,行政部和有

关部门人员参加;

4.3学习国家有关规定,统一档案鉴定标准;

4.4鉴定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对档案进行鉴定,提出鉴定意见。对失去保存价值,需销毁的

档案进行登记造册,并提交档案鉴定报告;

4.5领导审查、批准档案鉴定报告后,应将档案销毁清册及意见报~批准。

5.保管期满的档案如还有保存价值,由鉴定小组鉴定,提出延长保管期限,由综合档案室执行。

6.销毁档案须有两名监销人,监销人在销毁档案前,应对待销毁档案认真清点复核,档案销毁后,分别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7.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应销毁的档案做其他用途或当作废品出售。

8.档案鉴定工作结束后,档案部门应及时做好档案整理、检索工具调整等善后处理工作。

9.档案鉴定过程中形成的鉴定工作的申请、报告、销毁清册等材料应立卷归档,妥善保存。

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1.档案库房管理应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和“坚固实用、安全防范、科学管理、利用方便”的原则,档案库房应具有防火、防盗、防光、防尘、防有害生物、防高温、防潮湿、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保管。

2.档案库房应配备温湿度控制和调节设备,其温度应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

3.库房温湿度记录要有专人负责,每天记录一次,要积累、保存好测试的数据、采取的措施及其变化情况记录。

4.严格执行档案进出库登记制度,建立健全登记手续。

5.每年定期对室藏档案进行一次检查,清点档案数量,及时发现需修复、整理的档案,填写检查记录,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6.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7.库房内禁止吸烟,不得堆放杂物或与档案无关的物品。

8.档案管理人员应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离开库房要及时关门上锁,每日下班前要进行安全检查。

9.在档案库房入口处统一设置档案存放位置索引(平面示意图),档案橱柜应有统一的反映存放档案内容的标牌。

10.档案橱具排列应避免阳光直射。橱具间的通道间距不少于80cm,橱具与墙壁应保持一

定距离。

11.档案排架应按照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的方法,系统反映档案类目设置的具体顺序。

档案分类编号规则

1.目的:

为科学地管理档案,促进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与交流,制定本规则。

2.分类原则:

2.1分类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

2.2分类应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3.原则依据: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国家档案局1991年7月4日印发)。

4. 档案分类:

4.1档案一级类目的设置:

分为十二大类: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职工档案类、声像档案类、实物档案类。

4.2档案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

4.2.1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档案的二、三级类目

按保管期限、年度设置;

4.2.2产品类档案的二级类目按产品代码设置;

4.2.3科技研究类档案的二级类目按课题名称设置;

4.2.4基本建设类档案的二级类目工程项目名称设置;

4.2.5设备仪器类档案的二级类目按设备种类名称设置,三级类目按设备名称设置;

4.2.6会计档案的二级类目按年度设置,三级类目按其形式(名称)分别设置为四类:

财务报告、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其他。

4.2.7职工档案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4.2.8声像档案的二级类目按载体形式(如照片、录声带、录像带等)设置;

4.2.9实物档案的二级类目按实物种类(证书类、牌匾类等)设置。

5.档号编制:

档号由全宗号、类目代号、属类代号、案卷(件、盒、盘)号组成。

5.1全宗号:即立档单位的代号。全宗号设置如下:(大写汉语拼音字母标识全宗属性,W

代表皖,后三位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全宗的顺序号。)

5.2类目号的编制:

5.2.1一级类目采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编写,分别表示类目代号。即A:党群工作类;

B:行政管理类;C:经营管理类;D:生产技术管理类;E:产品类;F:科学

最新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资料管理办法 (试行)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规公司资料、文件保管程序,保护公司的知识产权和保证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并符合ISO9001质量体系的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国档案法》及局机关有关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所有管理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的管理,其中包括企业管理、工程设计、产品研发、生产制造、财务管理、销售供应等涉及企业经营各方面的,反映本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和历史面貌具有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实物、文字、图纸、图片、软盘、光盘、声、像等资料。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 健全档案工作管理体系。公司设立档案资料室,负责全公司各类档案、资料的管理,隶属于公司综合部,负责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各项制度,对全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和综合的管理工作。 健全档案人员网络管理体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档案收集、编制、移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专(兼)职档案人员,具体负责对本部门归档文件资料进行初级管理。专(兼)职档案员一旦工作岗位调整,则需要重新制定专(兼)人员并报办公室备案,以保持档案工作的完整性和延续性。 1、各项日常生产、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围,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收集、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 公司档案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负责人收集、整理;会议文件由综合部收集。 4、强化业务学习,各专职及兼职档案人员要认真学习档案业务知识,熟悉掌握档案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收集、整理、归档的围和标准。 四、档案归档 (一).归档要求

管理制度-某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精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EE公司系统的档案管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为EE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总公司办公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总公司各部门、专业公司(下称各单位)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必须按规定定期向总公司机要档案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据为已有。 第三条各单位的领导应重视本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文书立卷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条EE公司系统的文书立卷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归档范围 第五条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公文、电报、传真、图表、书信、报刊、录音、录像、盘片J员片等)均属归档范围。 第六条上级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上级机关颁发的需要公司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二)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机关有关领导视察、检查公司工作时的重要指示、讲话。题词、照片和有特殊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及登载相关内容的报刊。 (三)代上级机关草拟并被采用为文件的定稿和印本。 (四)其他文件材料。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一)公司颁发的(包括转发及其他单位联合颁发的)各种正式文件的签发稿、印本、重要文件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请求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文件,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各子公司及其他各所属企业的请求与本公司的批复文件; (三)公司及各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

(四)公司召开的各种会议的全套文件以及会议形成的声像材料; (五)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形成的重要文件、电报、电话记录,从外单位带回的与公司有关的文件材料; (六)公司领导或各部门有关负责人代表公司对电视台、广播电台及报刊记者的新闻发布稿和声像材料、撰写专题文章及在外单位重要讲话的稿本; (七)反映公司经营和管理的专业文件材料,如实业投资项目、房地产开发、贸易、证券、信贷、租赁、世行贷款、转贷等业务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样票等; (八)公司或公司汇总的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资料(包括计算机盘片等); (九)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成立、启用印章及其组织机构、人员编制等文件材料; (十)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等; (十一)公司的历史沿革(包括公司简介)、大事记、年鉴,反映公司重要活动、事件的剪报、声像材料,荣誉奖励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及展览照片、录音、录像等文件材料; (十二)公司编印的公司要闻、简报等刊物的定稿和印本,编辑出版物的定稿、样本; (十三)公司及各部门、各专业公司干部任免、调配、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职工的录用、转正、定级、调资退职、退休、医疗、扶恤、死亡、奖惩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四)公司干部、工人、党员、团员名册、报表; (十五)公司干部、工人转移工资、行政、党、团关系的介绍信存根; (十六)公司外事活动中形成的请示、报告、计划、考察总结、重要简报、会议纪要、会谈记录、声像材料、有参考价值的材料、互赠礼品清单、工作来往文件等; (十六)公司解决法律纠纷问题形成的文件材料; (十八)公司或部门、专业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十九)公司固定资产登记,财产,物资、档案等移交凭证; (二十)公司购置大型设备和基建工作中形成的凭证、协议合同、图纸文件材料。 第八条同级机关和非隶属机关文件材料应归档的有:

某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保证公司员工档案科学、完整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特建立此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 1.3 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内容 2.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公司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1)个人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员工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 件 (5)驾驶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一)或用工协议(详见附件二) (7)《员工转正考核表》 (8)《申请薪资调整表》 (9)《调令单》

(10)奖惩记录 (11)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如保密协议(详见附件三)、廉政协议(详见附件四) (12)《离职申请单》 (13)《离职人员结算单》 (14)其它有必要纳入档案的资料 注意: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2.2 档案建立、维护及销毁 (1)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员工入职第一天起为员工建立档案,员工入职后转正、岗位变动、薪酬调整等资料在调整后的一周内放入员工档案; (2)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工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3)辞职、辞退员工的档案从在职人员档案中提出,单独保管2年后销毁。 2.3 档案查询权限 员工档案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办公室主任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员工档案,本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本部门员工档案,其他人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询员工档案。 3.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员工档案指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的档案,不含员工进公司前的人事档案。 4.附件 附件一:《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方案

集团公司 档案管理制度规定方案

一、目的 加强文件档案管理,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术语和定义 (一)档案:指公司过去和现在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业务、经营、企业管理、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二)档案管理:就是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提供利用等活动。 四、职责 (一)总经办: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总经办; 2、向总经办移交合同或文件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三)各部门档案主管人员 负责部门档案的管理。 (四)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对部门档案管理监督检查。 五、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并编制部门《文件(合同)管理记录目录》。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季度向总经办移交。 3、归档范围及移交时间:每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 4、档案资料的标识,各部门对各自保管的档案资料编号,编号规则见后。 (二)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电子类合同或其他需要保管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指定电脑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60992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 公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公司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规定(20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有效利用会计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各级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会计档案是指各级机构在进行会计核算等过程中接收或形成的,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事项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等各种形式的会计资料,包括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传输和存储的电子会计档案。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财务会计部是会计管理部门。总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制定会计档案相关管理制度,规范作业流程标准,有权监督和检查各级财会部门会计档案管理工作质量;省分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依据总公司规定监督和检查所辖分支机构会计档案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安全性;总省财务共享服务中心、地市分

公司财务会计部负责具体实施会计档案收集、整理、移交归档等工作,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至办公室前的借阅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司档案相关管理制度,对会计档案管理各环节进行专业指导;负责会计档案的接收归档、保管、统计、利用等工作,有权监督和检查会计档案的真实可靠、安全规范和长期可读;负责会计档案归档移交后的借阅管理,负责组织会计档案鉴定及销毁工作。 第六条系统需求管理部是软件需求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受理、审核和评估与会计档案管理相关的软件需求,组织进行需求的评审、确认,将审核通过的需求提交需求实现部门,并组织需求提出部门进行系统功能的验收。 第七条信息技术部是电子会计档案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系统开发、功能改造、日常运行维护;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满足电子会计档案存储、归档、移交、保管、利用、销毁等要求;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技术和措施,保证电子会计档案的真实、完整、可用、安全。 第三章归档和移交 第八条下列会计资料应当进行归档: (一)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记账凭证; (二)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公 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重要文件、资料的遗失,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和《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2004〕4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制定。(三)办法所称档案指我公司成立以来在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物资采购、人事劳资、财务审计、培训教育及工会、党政团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图片、声像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公司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各类经营管理程序中,列入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对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对某类档案规定执行细则的,遵照细则办理。 (五)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各部门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档案分类 (一)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1、公司及公司各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 2、外来的(包括上级、下级和同级)对本单位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件;

3、以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4、参与的合作项目中合作单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分类 公司档案按照文件形式可分为文字记载、图纸图表、数据计算、统计表格档案等;按照载体形态可分为纸质、电子、声像、实物档案等;按照记述内容的不同可划分为六类,分别是:企业管理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办公档案、人力资源档案、财务会计档案和项目管理档案。 1、企业管理档案: (1)公司章程及企业批准设立文件等;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代码证等; (3)公司董事(股东)会会议文件、指示、通知、决定等; (4)国家相关单位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有关法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5)公司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资料; (6)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年度总结等; (7)公司安全管理资料; (8)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状、奖杯等; (9)公司简介、大事记、宣传册、内部刊物、照片、录音、录像等; (10)图书、杂志、报纸、情报资料等。 2、党群工作档案: (1)国家相关单位或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团委、工会发布的有关法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 (2)公司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的会议文件、指示、通知、决定等;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13152825

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

集团企业档案管理办法方案

集团企业 档案管理办法方案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企业各部门人员的利用,充分发挥档案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行政管理、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等过程中所形成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行政、人事、工程、经营、财务等各种档案。 第三条职责 档案管理工作设立档案管理员,对企业内的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设立二级档案员,由档案管理员组织协调。 档案管理员,负责组织各部门做好档案归档工作,对档案文件进行验收、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并对各部门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组织、指导和监督。 各部门档案员,负责部门内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并于指定时间将部门档案移交至档案管理员。 第四条档案的分类及编号 (一)类别设置 本企业档案共分八大类:文书档案(A)、工程档案(B)、合同档案(C)、会计档案(D)、人事档案(E)、声像档案(F)、实物档案(G)、设计档案(H)。大类用英文字母作代字,大类以下的属类用阿拉伯数字作代号。大类及属类设置如下:

A 文书档案 B 工程档案 C 合同档案 D 会计档案 D1 会计报表 D2 会计账簿 D3 会计凭证 D4 其他会计材料 E 人事档案 E1 财务综合部 E2 总经办 E3 设计部 E4 技术部 E5 项目管理部 F 声像档案 F1 视频 F2 照片 G 实物档案 H 设计档案 (二)编号方法 1.文书档案编号 文书档案采用单件归档方法,其编号结构模式为:分类号(含

大类代字及保管期限代号)/年度/件号。保管期限代号永久为1,30年为4,10年为5,同一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每年从“1”开始编件号。 例: A / 1 / 2016 / 1 件号(第1件) 年度(2016年) 保管期限代号(永久) 大类代字(文书档案) 2.工程档案编号 工程档案按工程项目组卷,其编号结构模式为:分类号(含大类代字及工程项目代号)/案卷号。每个项目从“1”开始编案卷号。 例: B 1 / 1 案卷号(第1个案卷) 工程项目代号(第1项工程) 大类代字(工程档案) 3.合同档案编号 合同档案采用单件归档方法,其编号结构模式为:分类号(含大类代字及保管期限代号)/年度/件号。保管期限代号永久为1,30年为4,10年为5,同一保管期限的归档文件每年从“1”开始编件号。 例: C / 1 / 2016 / 1 件号(第1件)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 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政府机关核准文、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材料的归档范围。

某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doc 26页)

某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doc 26页)

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准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委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各参建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阶段,做到档案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管理应达到相应的

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责任划分 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工程管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管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标准、制度等,并制定本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本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和达标投产建设项目档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章 归档制度 第五章 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编目 第六章 档案的管理 第七章 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八章 附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V3.1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照片、录音(像)带、光盘、软盘、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记载企业发展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各级各部门有承担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管理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钻研档案业务、熟悉业务和企业管理知识,并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各级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

员组织培训,致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档案管理队伍。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档案工作接受省公司的统一领导,实行以本系统管理为主,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为辅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各部门、各分公司档案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省公司制定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负责本部门、本分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及提供利用工作。 (三)参与科研成果、技术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 (四)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按要求向市公司综合部报送统计资料。 (六)负责组织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 归档制度 第七条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各部门、各分公司整理、立卷、归档制度。 第八条 归档范围 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把公司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已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照片、 录音、录像、电子文件以及奖状、奖旗、奖杯、题词、字画等,按期归档。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制度范本.格式

十二、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办法。 第二条公司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即公司文书档案由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档案(已交办公室的除外)分别由有关部门管理,以便于及时利用,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公司各部门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由承办单位、主办人负责将其中已办完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 第三条公司办公室设立专门的档案工作,受上级部门档案处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管理公司的文书、科技(部分)档案,其任务是: 1.收集、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公司的文书档案; 2.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进行档案鉴定; 4.进行档案统计; 5.保管部分科技档案; 6.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制度、档案工作理论、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第四条归档 归档的文书包括: 1.公司与有关单位的来往信件、各种协议书、合同等。 2.公司会议原始记录、纪要和决定(包括发布的通知、通报、机构调整、任免、奖惩以及全公司的规章制度)。 3.公司制订的计划、统计、预决算、工作总结。 4.公司主持召开的各种专业会议形成的领导讲话、文件和会议总结纪要。 5.国际交流和合资企业来往文件、协议、报告和会谈纪要等文件材料。 6.公司各部门的发文。 7.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重要的工作经验材料。 8.外单位直接发送给公司各部门的抄送信件。 第五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第六条档案借阅 1.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调阅档案只限在档案室查阅,不能带出,必须带出档案室查阅的,要经过办公室主任批准。 2.借阅时间,一般档案最长不超过十天,密级档案最长不超过一周。 3.借档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 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档案。

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和借阅流程图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形式和各种载体的档案,是公司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工作查考、决策研究、内部控制、权益保障、编史修志的重要依据,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应纳入公司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档案业务经费,配备相关人员和设施设备,认真做好档案工作。 第二章档案机构、职责及人员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公司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在公司综合部设立档案室,负责公司全部档案具体管理工作和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同时接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某某控股有限公司、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职能部门配备适合档案管理的专(兼)职档案员,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做好档案工作。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档案工作制度和档案工作年度计划,承担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各种形式、各种载体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四)编制检索工具和汇编文件资料,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五)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六)负责公司档案信息化工作,深入应用档案信息系统,开展档案数字资源建设; (七)参加公司工程竣工、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和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八)负责组织公司档案工作交流活动和兼职档案员的培训; (九)根据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兼管资料工作,对公司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十)负责组织完成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基建期基建档案的管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综合部存档。在基建合同中对合同相对方应提交的档案数量、质量、交付时间,有明确的条文约定并作为公司支付工程款条件之一。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制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公司人事档案。 信息中心负责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同时为档案管理 提供信息化支持。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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