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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主要配备的防污染证书

船舶主要配备的防污染证书
船舶主要配备的防污染证书

中国籍国际航线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配备一览表

中国籍国内沿海航行船舶主要防污染证书、文书一览表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规则)

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 规则)[£ 2007 年10月 、、. 1本规则旨在提供船舶安全管理、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国际标准。 2大会通过的第A.443(幻)号决议,敬请各国政府采取必要措施,以保证船长在海上安全和保 护海洋环境方面正当履行其职责。 3大会通过的第A.680 (17)号决议,进一步认识到需要建立适当的管理组织,使其能够对船 上的某些需求做出反应,以达到并保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高标准。 4认识到航运公司或船舶所有人的情况各异以及船舶操作条件的大不相同,本规则依据一般原 则和目标制定。 5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因而具有广泛的适用性。显然,无论是在岸上还是在船上,不同 的管理层次对所列条款需要有不同程度的了解和认识。 经MSC.104(73)号决议修正的大会 A.741 (18)号决议 12日

6 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 就安全和防止污染而言, 各级人员的责任心、 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将决定其最终结果。 A 部分 实施 总则 1.1 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本规则的 A 和B 两部分。 1.1.1 “国际安全管理(ISM )规则”系指由国际海事组织大会通过的,并可由该组织予以修正 的“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 “公司”系指船舶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运责任并在承担此种责任时同 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或法人,如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实施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 化的体系。 安全管理证书”系指签发给船舶,表明其公司和船上管理已按照认可的安全管理体系 运作的文件。 1.1.3 主管机关”系指船旗国政府。 1.1.4 1.1.5 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公司的文件。 1.1.6

船舶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船舶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应按>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乙方自负。 6、乙方对船舶载重必须每次检查,不能超载、每次载重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 7、租用期间,船舶及船员的自身安全由乙方自己负责。在作业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上报、调查、处理、赔偿、结案,并上报乙方上级主管部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甲方要求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并有效地执行。

(新安全生产)WWPRCNSMC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新安全生产)WWPRCNSMC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 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试行) (生效日期:2003年1月1日)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实施 1总则 1.1定义 1.2目标 1.3适用范围 1.4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要求 2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 3公司的责任和权力 4指定人员 5船长的责任和权力 6资源和人员 7船上操作方案的制定 8应急准备 9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事故和险情的报告和分析 10船舶和设备的维护 11文件 12内部审核、有效性评价和管理复查 第二部分审核发证 13发证和定期审核 14核发临时证书

15审核管理 16证书 前言 1为了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环境,应用《国际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ISM 规则)的原理,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2本规则是为了提供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的管理标准。 3考虑到航运公司及其船舶状况各有不同,本规则依据安全和防污染要求的一般原则和总体目标制定。 4本规则用概括性术语写成,船岸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列条款具有适应其岗位需要的理解和认识。 5高级领导层的承诺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各级人员的责任心、能力、态度和主观能动性则对船舶的安全和防污染起决定性作用。 第一部分实施 1总则 1.1定义 以下定义适用于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 1.1.1“本规则”系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1.1.2“公司”系指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已承担船舶所有人的船舶营责任并同意承担本规则规定的所有责任和义务的任何组织,如船舶管理人或光船承租人。 1.1.3“主管机关”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管理机构。 1.1.4“安全管理体系”系指能使公司人员有效执行公司安全和环境保护方针的结构化和文件化的体系。 1.1.5“符合证明”系指签发给公司,表明该公司符合本规则要求的证明文件。

船舶安全生产协议书

船舶安全管理协议书 甲方:中海工程建设总局电白博贺项目经理部乙方: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从严治理施工现场,确保电白博贺工程施工中操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促进施工顺利进行,特签定本协议。在施工工程及甲、乙双方合同执行基础上,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一、管理目标: 1、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伤亡事故为零; 2、重伤频率控制在万分之三以下,负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下; 3、现场内的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杜绝现场重大隐患的出现; 4、现场内不发生火灾事故,火险隐患整改率必须保证在时限内达到100%; 5、不发生重大中毒事故以及群发性传染病; 6、不发生施工临时用电触电事故; 7、必须保证施工现场创建文明安全施工工地; 8、确保甲方CI战略的要求。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提供安全通航的临时航道。 2、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抽淤泥船舶进入临时航道试航的引导工作。 3、协调做好海事局工作,方便抽淤泥船舶正常施工。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听从甲方的组织指挥和抽、卸淤泥作业安排,将符合质量要求。 2、保证船舶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不带故障运行。 3、遵守海上航行相关规定、规则,确保航行安全。驾驶室外作业须穿救生衣。 4、抽淤泥船舶必须有检验合格证书,船员满足最低配员要求,并持证上岗。 5、不得超载,当海面风力大于6级或能见度小于500米时,停止作业。 6、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文明生产,保护环境。 7、进出航道须提前向海事局交管中心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出。 8、夜间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警告灯。 9、船舶作业期间因设备故障、操作违章、处置不当等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中海工程建设总局博贺乙方: 项目经理部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船舶防污染现状及发展

浅谈内河船舶防污染现状及发展 张勤 摘要:介绍我国内河船舶防污染检验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对其原因进行分析, 提出相关建议,防止内河船舶污染、保护水域环境已经刻不容缓。通过分析内河船舶污染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 并提出了一些可行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促进内河航运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内河; 防污染; 建议 Pollution prevention of inland river ships Abstract:Th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our country inland river ship pollution prevention inspection, the causes are analyzed, and puts forward related suggestions, to prevent pollution, protect the water environment of inland river ship has been crunch time. Through the analysis of some problems in inland ship pollution, and puts forward some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ns of feasible,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inland river shipping. Keywords:Inland river,Pollution prevention,Suggestions

天津海事局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 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天津水域环境和资源,防治船舶及其相关作业活动造成水域污染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我国批准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管辖水域(下称“水域”)内航行、停泊、作业的非军事船舶和港区水域外非渔业船舶(下称“船舶”)及其他影响水域环境的活动。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称“主管机关”)主管所辖水域内防治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局下属各海事处、海上巡查执法支队,依照各自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的防治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船舶管理与文书审批 第一节船舶管理 第四条船舶应遵守海上交通安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在水域内发生碰撞、搁浅、火灾、爆炸等海难事故,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五条禁止任何船舶及相关作业活动违反规定向水域排放污染物、废弃物和压载水、含油污水、洗舱水、生活污水或船舶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禁止船舶在水域内使用油水分离设备处理船舶含油污水。

第六条主管机关根据《交通部渤海海域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程序规定》,对相应船舶的排污设备实施铅封管理。 第七条船舶和码头经营人从事散装油类或散装有毒液体物质作业,所配臵的装卸管系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遵守操作规程,落实有效的防污措施,防止造成水域环境污染。 第八条凡总长为12米及以上的国际航线船舶(含港澳航线)应张贴或悬挂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统一监制的垃圾公告标牌,并符合下列要求:(一)400总吨及以上的国际航线船舶应至少于船员餐厅及主甲板两舷梯口三处配备铜质标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国际航线的船舶应于每个餐厅及有旅客活动的每层甲板两舷处配备铜质标牌; (二)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运15人及以上的港澳航线船舶至少配备两块硬塑质标牌,并臵于两侧外走廊; (三)高速客船应在每一客舱内配备一块铜质标牌。 第九条船员应当持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公约、规则要求的有效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熟悉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及操作规程。 第二节船舶文书及审批 第十条船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国际公约的规定,配备相应的防污染文书: (一)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轮和400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轮应配备有《油类记录簿》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二)400总吨及以上和经核定可载15人及以上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含港澳航线的船舶),应配备有《垃圾记录簿》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 (三)国际航线船舶应持有《国际防止油污证书》,国内航线船舶应持有《防止油污证书》;

船舶承包经营合同书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1页共4页

发包方:都昌县航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所属船舶赣九江货(船吨马力)号,现承包给乙方经营。双方就承包经营事宜,签订合同如下: 一、承包经营遵守的原则 甲、乙双方必须执行都昌县航运公司一九九八年经职代会通过 的《企业管理制度》(下文简称《制度》),并按该《制度》及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个人承包,自负盈亏,定期定额向甲方上交承包额。在承包期内乙方不得转让和转包。 三、承包范围 乙方在承包期间承担下列成本和费用:船员工资、各种补贴、 旅费、杂费、燃润料费、劳保及降温费、烤火费、医药费、春节值班费、交通费、大小型工具费、航运规费、业务费、船检换证及补办费用,船员审验费、考试换证费、违章罚、责任事故应负费及水运、航管、航监部门所收取的费用船体大修以外的各项小修费用及修理时间的承包费,承包经营中的货差货损赔偿费用。 四、承包经营期限 乙方承包经营期限从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00年月日止为期年。 第2页共4页

五、承包标的(上交额) 乙方在承包期间,每年每吨按元计算上交额,合计上交元。 六、付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签订生效的同时,承包上交额乙方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员配备标准 1、40 马力60 总吨以上的须配备正、副驾驶、正副司机、水手各一名。 2、40 马力60 总吨以下的须配备驾驶、司机、水手各一名。 3、船员配备须在本单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单位或其他人员,严禁带家属及小孩上船,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未按本规定 配备船员发生的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产事项乙方应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规定的条款执行,否则出现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关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财务入帐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续订合同擅自营运者,按侵占公共财产论处。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年月日 第3 页共4 页

船舶防污染预案

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东太湖综合整治试验段(行洪供水通道 吹填)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船舶防污染预案 为有效处置船舶浸染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根据《长江航道局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管理办法》及《长江南京航道工程局船舶防污染预案》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人员分工 1、项目经理 督促安全主管制定和完善《船舶防污染预案》,检查船舶执行相关防污染规定,听取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结果的汇报并提出完善性建议,船舶污染事故现场最高指挥员。 2、安全主管 负责检查、指导、监督项目部施工船舶的防污染工作:检查督促各船舶按规范配备防污设备、检查监督船舶防污染措施执行情况、在项目经理的指导下调查处理船舶污染事故。 3、船长 制定本船舶防污染措施并组织实施,定期对船舶防污设备的技术性能及使用情况进行自检,对安全主管每月例行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清除,并将整改后的结果上报安全主管。船舶污染事故中配合安全主管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工作程序 (一)配备防污染设备 本项目所使用的船舶为一艘总吨位369吨重的绞吸式挖泥船、二十艘总吨位44至78吨重的液压抓斗式挖泥船和三十艘配套小吨位泥驳,所有船舶均需按照《内河航行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对船舶防污染设备的配置定期做自检,并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内河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二)油类作业控制 1、作业前,必须检查管路、阀门,作好准备工作,堵好甲板排水孔,关好有关通海阀;

2、检查油类作业的有关设备,尤其是尾轴/甲板液压管系/甲板设备重点部位,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3、对可能发生溢漏的地方,要设置集油容器; 4、受油双方协商联系信号,以受方为主,双方均应切实执行; 5、作业中要有足够人员值班,当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掌握作业进度,防止跑油、漏油; 6、停止作业时,必须关好有关阀门; 7、收解输油软管时,必须事先用盲板将软管封好,或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防止软管克软管存油倒流入太湖; 8、将油类作业情况准确记入《油类记录簿》和轮机日志或值班记录簿; (三)油污水和油泥的排放控制 船舶的压舱、洗舱(甲板)、机舱等含油污水及油泥,不得任意排放,应由油污水及油泥处理设施接收处理。确需排放时,应事先向海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条件在指定区域排放,排放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洗舱水、压舱水和舱底水的排放控制 施工水域内船舶的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和生活污水,应委托污染物接收处理单位接收处理,不应任意排放。却需排放含油压舱水、洗舱水、舱底水的,应符合国际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和标准,并在排放的24小时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批准;排放生活污水的,须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五)船舶垃圾倾倒控制 1、船舶垃圾是指船舶在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生产垃圾两大类。生活垃圾主要来源于厨房垃圾、残肴饭菜等;生产垃圾包括破旧的滤芯、油污的棉纱和破布、灰渣、积垢、包装材料,船舶维修和保养产生的油漆废料、铁锈、机械设备的废料等垃圾。 2、船舶生活垃圾不得任意倒入港区或施工水域,平日应倒入带盖、不渗漏并有明显标志的生活垃圾储存容器或聚已烯材料制成的垃圾袋中,当船舶停靠后海基地或施工区域靠泊点时,可以向陆地指定的垃圾箱倾倒;航行船舶可在距最近陆地12海里以外的水域处理入海。

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和应急方案 一、停航船舶安全防污染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 1.1 为规范停航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船舶安全,防止水域污染,根据《停航船舶 安全与防污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停航船舶及岸基的安全与防污染管理。 2. 定义 本制度所称停航船舶,系指经海事管理机构确认计划连续停泊30天及以上的公司所属船舶。 3. 实施细则 3.1 停航船舶应根据停泊地的实际环境和船舶自身的安全需要,配备足够数量并具 有熟练操作能力的值守船员,进行有效值守。任何时候,停航船舶配备的值守船员不得低于《停航船舶最低值守要求》。 3.2 停航前,船长应慎重选择系泊地点或锚地,使拟停泊点符合下列要求: 3.2.1不妨碍其它营运船舶的航行、停泊和作业安全; 3.2.2不得非法占用主航道和生产锚地; 3.2.3能抵御恶劣天气的影响; 3.2.4船舶一旦发生险情,能够及时得到救援; 3.2.5必要时船舶能够立即驶离该水域; 3.2.6满足通航安全管理的其他规定。 3.3 停航前,船舶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3.3.1主机应换用轻油,并确保管系中燃料油彻底用光,以避免管路中油冻住。3.3.2 锅炉停炉前彻底排污(有蒸汽时上排污),排污后打入淡水到正常水位。 3.2.3 轻油日用柜、应急发电机油柜、轻油沉淀柜应保持满油,以确保供油给发电 柴油机。 3.3.4 测量燃润油舱、柜并封存。 3.3.5 关闭高低位海底阀、有关通海阀、主机海水进出阀、主机淡水进出阀、膨胀

水箱出口阀、副机海水进出阀等机舱有关阀门,切断有关机电设备的电源开关。 3.3.6 检查备件、物料库存并封存。 3.3.7 各部门长应督促本部门人员关好房间内所有门窗以及电器电源,现场检查后 上锁并妥善保管钥匙。 3.3.8 做好交接工作,各部门人员应与部门长进行交接,部门长应与停航值守人员 进行交接。 3.4 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盗工作,定期巡查备件、物料等库房,查看是否 处于正常情况。 3.5 值守人员应做好防火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应在指定场所吸烟,严禁游 烟、躺着吸烟,严禁乱扔烟蒂,烟蒂一定要熄灭并放到有水的容器里。有油污的棉纱、破布收集存放在金属桶内,且远离高温热源,防止自燃。厨房用火应做到人走火灭。严禁私自使用取暖电器。 3.6 值守人员应保持船舶各层地板、楼梯、栏杆、通道及机电设备的清洁、无油 渍;维护保养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现场收拾干净。 3.7 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严格控制轻油使用,严禁船员私自处理船舶的燃、润 油。每天1700-2100时,值守轮机员应启动应急发电机,操作时严格遵照《应急发电机操作规程》进行。应急发电机运行时,轮机员应每2小时在副机日志上记录油压、水压、油温、水温、排温、燃油柜油位、油底壳油位、冷却水箱水位等参数,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排除。应急发电机运行期间,轮机部值守人员应做好电瓶充电外、空气瓶补气,压力水柜补气,洗浴水加热等工作;甲板部值守船员应及时开启船长房间冰箱。 3.8 停航期间,值守人员应做好有关设备性能试运行工作,以保证这些设备处的处 于正常技术状态: 3.8.1 停航期间,甲板部值守人员应定期对通讯、导航仪器、系泊设备、货舱及附属 设施、通风筒/孔、救生、消防设备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测试、清洁等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3.8.2 值守轮机员应定期对电瓶进行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值守机工应 定期检查24V锚灯灯泡,发现损坏及时更换。 3.8.3 轮机部值守人员应每天巡查机舱、舵机房等舱室设备。 3.8.4 轮机部值守人员应每周查看并清通主机机带海水泵、淡水泵的机械密封处漏水 检查孔,每3天对主机进行手动盘车3转以上,每半个月左右启动主机慢车运转15分钟。 3.8.5每周检查锅炉水位,每月手动拉开锅炉安全阀。有关水泵(包括应急消防泵) 应每周检查一次并手动盘车3转以上。 3.8.6每台副机每周启动1次,运转10分左右,可以在不供海水情况下运行,但要 保证有关机油、淡水温度正常。充分利用副机启动供电后,对有关设备进行短时间的运转。 3.8.7分油机每周启动空转到正常转速后停机,锚机、舵机、甲板液压舱盖半个月运

最新整理船舶安全生产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最新整理船舶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 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 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 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5、乙方人员对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 必须认真检查。一经作业,就表示乙方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备设施、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作业过程中于上述因素而导致的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保护内河水域环境及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水域环境,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防治工作。 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全国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 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依照各自的职责权限,具体负责管辖区域内防治船舶及其作业活动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中国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经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外国籍船舶防治污染的结构、设备、器材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有关国际公约,经船旗国政府或者其认可的船舶检验机构的检验,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经船舶检验机构核准可以免除配备相应的污染物处理装置的,应当在相应证书中予以说明。 船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取得并随船携带相应的防污证书、文书。国际航行船舶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公约的要求。 第六条在内河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船舶,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标准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内河水域排放污染物。不符合排放规定的船舶污染物应当交由港口、码头、装卸站或者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 禁止船舶向内河水体排放有毒液体物质的残余物或者含有此类物质的压载水、洗舱水或其他混合物。 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使用焚烧炉。 禁止在内河水域使用化学消油剂。 第七条船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船舶防污染程序和要求,持有有效的适任证书和相应的培训合格证明。 从事有关作业活动的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作业人员进行操作技能、设备使用、作业程序、安全防护和应急反应等专业培训,确保作业人员具备相关安全和防治污染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港口、码头、装卸站以及从事船舶修造、打捞、拆解等作

船舶安全生产合同实用版

YF-ED-J535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船舶安全生产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船舶安全生产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 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 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的原则,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 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 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 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

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乙方安全责任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1496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 配备《油类记录簿》和《垃圾记录簿》等防污 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 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 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 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 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到港口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并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 6.禁止向河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应定期(一般一季度一次),往清污公司排放,排放后向清污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定期进行溢油应急演习,提高溢油应急反应能力;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深圳赤湾拖轮有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文件持有人: 发布日期:2017-11-30 生效日期:2018-01-01

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 1 目的 保护海洋环境,防止船舶对水域及港口环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防污染管理工作。 3 职责 3.1公司总经理或代行总经理职责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与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3.2安全办为岸基地防污染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有关防止船舶污染公约和条例,统一制订、修改防污染规章制度,并指导、监督、检查船舶防污染文件执行情况;监督指导船舶维修检查防污设备;组织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检查指导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3.3 商务部负责船舶防污染设备的备件供应、产品更新和物料的供应; 3.4船长是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和《船舶垃圾管理计划》;布置、监督船舶各部门做好防污染工作。当发生污染事故时,组织全体人员全力以赴控制和清除污染,减少污染造成的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 4 船舶防污染文书管理 4.1 船舶应具有下列防污染文书: 4.1.1《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4.1.2《油类记录簿》; 4.1.3《垃圾记录簿》; 4.1.4《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4.1.5《垃圾管理计划》 4.2 《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的管理 4.2.1 船长应妥善保管《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4.2.2 船长应根据签发《船舶防止油污证书》的有关条款及证书的有效 期限和检验日期,及时报公司申请船舶检验机构对本船防污设备进行检

验发证。 4.3 《油类记录簿》的管理 4.3.1 适用于所有船舶机器处所的作业记录。《油类记录簿》(甲板、机 舱)应由大副/轮机长负责记录、保管。每记录完一页,由船长审核签 字。填写《油类记录簿》时,应将日期,作业代号和细目的数码记入相 应的表格内,所要求的细节,应按日期顺序记入空栏。 4.3.2 《油类记录簿》每记完一本,应在船保留至少三年。如果需要新 的《油类记录簿》时,应通过船舶所在港口的海事局认购(必须加盖核 发放机关的印章),或向公司申领。 4.4 《船上油污应急计划》的管理 4.4.1 该计划应妥善保存于船长处。 4.4.2 列于该计划附录Ⅲ的联系人姓名、地址随变动及时更正。 4.5.3 船舶应按该计划要求定期进行有关检查、培训、演练并逐次记录。 5 机器处所防污染管理 5.1 管理与要求:机舱全体人员应熟悉防污法规,严格执行各项防污规章制度,落实防污染措施。 5.2 机舱污水排放 5.2.1 在南海海域按照主管机关有关船舶排污设备铅封管理规定执行。 由安全办负责向当地海事部门提出铅封申请,机务部和船舶予以配合。 原则上,在不危及船舶安全的条件下,机舱油污水严禁向南海水域排放, 应执行本须知5.5的有关要求,由陆地或者海上具备油污水回收资质的 单位回收处理。 5.2.2停泊在锚地、港内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污水,但污水在危及 船舶安全航行时,可申请海事局,经同意按要求进行排放(机舱大量进 水等除外)。 5.3 防止污油、污水漏入机舱舱底 5.3.1 燃油、滑油转驳时应慎重操作,杜绝驳运时漏入舱底。 5.3.2 曲柄箱、齿轮箱、油底壳等更换下来的废油,应收集入污油舱柜, 不得放至舱底。

船舶安全生产协议

船舶安全生产协议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船舶安全生产协议甲方: 乙方: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船舶除持有真实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及船舶登记证书外,还应符合海事主管机关的其他要求。 2、施工船舶应按>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适任船员。 3、乙方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救生筏、救生圈、救生衣等安全设备,和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临水作业或在甲板上行走时,必须穿戴好救生衣。 4、乙方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被租用船舶设备、人员的安全负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船舶防污染管理制度.docx

船舶防污染治理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和相应的船舶检验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要求。为确保公司所属船舶防治水污染设施设备的配备与使用,以及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接收行为的合规性编制本方案。 一、使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XXXXX公司所属全部船舶。 二、防污染规定 (一)严格落实船舶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 公司法人为船舶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管理的主体责任人,机务部经理是公司所有船舶的水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施、设备的具体负责人,对各船舶的防污染防治及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制定计划并进行具体指导;各船的船长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轮机长、轮机员是所在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管理的实施人。船长、轮机长对船舶防污染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测要负全面责任。 (二)防污染管理办法 1.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油类记录簿》、《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400总吨以下船舶应必须按规定编制《船上油污应急计划》、《垃圾管理计划》;配备《垃圾记录簿》、《舶垃圾处理报备单》等防污染文书。 2.船长负责船上防污染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船上各项日常防污染措施; 3.经常组织船员学习防污知识和上级防污染文件精神,增强防污意识和责任心; 4.船上加注燃油、机油、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等到油类作业,必须记录于《油类记录簿》,总吨小于400吨的记于《轮机日志》; 5.船上应配备专用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各种垃圾,回港后集中送到岸上垃圾设施处理,记录于《垃圾记录簿》中并填写《舶垃圾处理报备单》向公司报备; 6.禁止向内河或湖中排放废旧机油、污油水、垃圾等任何污染物质; 7.船上的废旧机油设专用容器收集,废旧机油、污油水存储至一定量后应集中存储至危废间中,由专业持证污染物处理公司回收处理,应向污染物处理公司索取接收污油水证明文书备查; 8.经常检查船上的排水口、尾轴等,防止漏油污染水域; 9.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油污水转存操作规程》、《船舶加油作业规程》;熟练掌握《防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加油应急预案》 10.定期进行防污染专项应急演习,提高防污染应急反应能力; 三、防污染设备管理 (一)制作台账,按期检测 1.防污染设备设施的标准必须符合主管机关、船舶检验机构强制性规定和规则;同时考虑上述机构和行业组织所建议的适用的规则、标准;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防污染设备设施。 2.公司机务部对防污染设施设备种类、名称、数量进行清点并登记台账;

防止内河船舶污染水域管理制度

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管理制度 宜昌xx集运有限公司

一、总则 1、为了保护水域环境,防止船舶对水域及港口环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促进航运事业的发展,减少经济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排污染内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规,特定本管理规则。 2、本规则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 3、公司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国内有关防止船舶排污染公约和条例,统一制定船舶管理防污染规章制度,调查和处理船舶重大污染和违章事故。 4、公司机务部主管船舶污染管理工作,负责宣传、贯彻国内法规及有关防污染规章制度和文件;负责船舶排污设备的备件供应、产品更新、监督指导、协助船舶维修、检查排污设备;负责船舶排污染的监督和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5、海务部负责货物装卸的安全以及协助污染事故的保险理赔,安全部门负责污染事故的保险理赔。 二、船舶防污染管理职责 1、船舶的防污染工作由船长负责主管。 2、船舶设立防污染管理小组,宣传教育、组织管理船舶日常防污染工作。 防污染管理小组成员: 组长:船长 组员:轮机长、大副

3、管理小组的职责 (1)、组织全体船员认真学习、贯彻国内防污染法规和上级有关防污染文件,严格执行国内港口防污染规章,具体布置、监督船舶各部门的防污染工作。 (2)、当发生污染事故时,组织全体船员全力以赴控制和消除污染,减少经济损失,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报告。 (3)、调查了解污染事故现场和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污染程度。(4)、审查污染事故报告,如实向公司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5)、根据公司的规定,向公司提出对船舶的防污染工作中做出贡献的船员给予奖励的意见。 三、船舶防污染文书管理 1、船舶防污染文书包括: (1)、《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 (2)、《油类记录簿》 (3)、《垃圾记录薄》 2、关于《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的管理 (1)、船长应遵照船舶证书管理规定,妥善保管《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 (2)、船长根据签发《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的有关条款及证书的有效期和检验日期,如期申请船检部门对本船防油污设备进行检验发证。 3、关于《油类记录簿》的管理

2020年船舶安全生产合同

YOUR LOGO 2020年船舶安全生产合同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0年船舶安全生产合同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加强船舶租用期间的安全管理,避免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和其它潜在安全隐患,使其更好的为海上作业服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签订租用船舶安全协议。 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的安全职责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有关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海事部门的各项安全规定,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放生。 3.双方均应对船员进行安全教育,遵守港监和航管部门的航行规定,按操作规程操作,保证安全、杜绝事故。 4.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对水上施工的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人员落实整改,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5.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

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协议书(整理范本)

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协议书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租用乙方船舶,为明确施工现场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租船合同的同时,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遵循的守则: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遵守港章港规。 2、甲乙双方在项目现场应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各级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级安全生产管理岗位责任制、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审查制度、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负责人必须认真组织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法规及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员工的安全、环保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及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4、在租船期限内,甲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等规定;

乙方指派同志(电话:)负责出租船舶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甲、乙双方保持联系,相互协调和处理施工中有关的安全生产、消防、环境保护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5、在施工现场发生人员伤亡、火灾、海损、机损、污染等重大事故,双方应协力抢救,防止事故损失扩大,并按国家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关于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上报。双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应对乙方进场船舶、机械等施工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对不符合安全施工条件的,绝不允许施工。 2、施工前,甲方召集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租赁船船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介绍施工任务和安全技术要求,双方签认形成记录并存档。 3、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租赁船船长进行安全、环保进场教育,介绍工地有关安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进场教育后双方签认形成记录并存档。 4、甲方必须对租赁船编制的施工安全措施、环保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灾害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备案后方可同意乙方进场施工。 5、甲方召开的生产调度会和安全例会必须召集乙方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对在施工中有关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形成纪要并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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