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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近年各类刑事犯罪增减情况分析

2019年近年各类刑事犯罪增减情况分析
2019年近年各类刑事犯罪增减情况分析

近年各类刑事犯罪增减情况分析

20**年至20**年,xx法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83件,审结率为100%。总体来说保持稳定,呈现逐年减少。20**年结案100件,此20**年的101件减少1件,近1个百分点。20**年结案82件,比20**年减少18件,为18个百分点。具体各类刑事案件增减情况是:

一、伤害案件在每年刑事案件中居于首位,但趋于稳定

20**年、20**年、20**年我县伤害案件分别为20、21、21,三年来基本持平。该类案件大多发生在农村,由于我县是农业县,邻里之间、田边地头,往往因为一件小事,甚至因为一句话而引起矛盾,继而拳脚相加,刀棍相见,造成伤害。如被告人王玉超伤害一案,因被告人之兄走电线,没有与邻居打招呼,双方引起纠纷,王玉超用一树棍将被害人左眼致成重伤失明,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恶果。

二、盗窃犯罪呈上升趋势,应当从严打击

三年来,审结盗窃案件49件,其中20**年17案26人,20**年16案23人,20**年16案29人。20**年与20**年基本持平,20**年上升明显,由20**年占刑事案件的16%,上升到19.5%。

该类案件主要特点:1、合伙作案,互有分工。表现为有组织、有预谋、有分工,犯罪人往往有劣迹,被盗物品,大到小汽车、摩托车,小到耕牛、猪、羊等。2、内外勾结,流窜作案,本村的与外村的勾结,本县与外县的勾结,危害极大。如被告人李亮、李金海、杨军民、符运德盗窃案,四被告人仅符运德是xx县人,其余三名被告人系潢

川县人,四人协商在往返xx—潢川的公共汽车上作案,分工明确,盗窃乘客现金数千元,造成了恶劣影响。还有的结伙采取扒墙、卸门等手段疯狂地盗窃耕牛,给农村社会治安造成混乱,农民怨声载道,叫苦不迭。

三、关注性犯罪,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20**年强奸11案11人,20**年强奸12案12人,20**年涉及性犯罪的强奸、介绍容留卖淫等13案16人。从以上数字看,性犯罪有上升趋势。我们从年龄结构来分析,主要涉及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涉及未成年人的,一方面学业无成,又缺乏家庭教育,涌入社会后,没有生活目标,辨别是非能力差,轻易走上犯罪。另一方面,受一些小恩小惠的诱惑,又往往成为受害者。涉及老年人的,主要精神空虚。没有生活情趣和爱好,而成为性犯罪的被告人,他们侵害的往往是毫无辨别能力和社会经验的年幼的女性,多数是熟人、邻里、甚至亲人。

四、新类型案件的出现,呼唤着高素质、专业型审判人员,以适应未来的审判工作

三年来,出现了一些以前没审理过的妨碍公务6案8人、邪教4案4人、介绍容留卖淫4案7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3案12人等类型的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必然还要出现新类型的刑事案件,比如证券市场诈骗犯罪、计算机网络犯罪等,这就要求我们审判人员不仅要精通现有的法律条文、熟悉和掌握新型的法律、法规、解释等,还要求我们就某一类型的犯罪进行研究,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地适用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更不能就案办案,要开阔视野,充实

自我,多学习、多请教、多积累、少说教、少务虚、少骄横。以诚恳之心待人,用公平之秤办案,做一个新形势下合格的法官。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篇一】 近年来,为推动全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强化对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制警示教育,增强预防职务犯罪的实效性,"让廉洁伴随每一位干部,让阳光洒向所有公务员",安岳检察院创造性地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建立了全省第一个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通过形象直观的图片、具体生动的视听资料、深入浅出的讲解,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渗透力,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实现了警示性、震慑性、教育性的有机结合,在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反响。安岳电台、电视台、资阳电视台、中国职务犯罪预防网、正义网、检察日报等都作了报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我们的作法是: 一、领导重视,建立一个组织。腐败现象,严重影响执政党的形象和国家法治的统一,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破坏社会政治稳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指出,对于腐败现象,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中医学亦强调"不治已病治未病"。为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

犯罪工作,我院高度重视预防警示教育,成立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预防警示教育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协作配合,构建一套机制。我院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预防警示教育工作始终置于县委的领导下,立足检察职能,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与县纪委、监察局、直属党委、县委宣传部、县委党校等建立了预防警示教育的工作机制-联席会制度,即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联手预防。首先,建立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提供载体。与县纪委监察局合作,联合建立了党风廉政和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室,地点设在检察院,警示教育室收录了近年来发生在我县的部分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悔过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法条,警示教育期刊、手册、光蝶、磁带,图文并茂、画面精美、内容翔实,集弘扬正气、反面警示、法规简介等综合教育内容于一体,全方位展现了预防警示教育功能。与县委党校合作,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廉政教育基地,为预防警示教育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提供了场所保证,成为反腐教育的特殊课堂。 其次,协作配合,联手开展预防警示教育。县委党校,是党员干部成长的摇篮,直属党委是党员的家,纪委是反腐倡廉的组织协调机构,

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流程

关于如何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说明的通知 根据公安部门的最新要求,学生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条件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一)国家机关录用公务员政审; (二)中国共产党组织吸收新党员政审; (三)公证机构依法办理公民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事项; (四)公民从事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以无相关违法犯罪记录为前提的职业; (五)省辖市以上公安机关认为确需出具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一)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本人申请书; 2.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3.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4. 本人居民身份证; 5.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二)不符合上述办理条件的人员: 1.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2.本人申请书; 3.需要公证的,由公证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通知书》; 4.由学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见附件1)一式两份,由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5. 本人居民身份证; 6.先到保卫处调研科审核存档后再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补充说明: 1.办理时间与地点: 瑞金路派出所办理时间: 调研科审核时间:明故宫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二下午(14:00-17:00)、将军路校区的学生为每周三的上午(8:00-12:00需要批量审核的须提前预约。 2.外籍留学生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在具备上述材料后,由申请人本人到入境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派出所办理。 3.不符合上述第一条办理条件的人员,必须按附件2(公安部门指定格式)出具证明。附件1 无犯罪证明 XXX, X(性别)于XXXX年——XXXX年就读于我校XX 学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第三节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关于首要分子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A:首要分子只能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 B:首要分子只能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 C:首要分子都是主犯 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参考答案:D.首要分子既可以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人,也可以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某些个罪中刑法规定只有首要分子才能构成犯罪,其他人不构成犯罪,因此,有的情况下只有一个罪犯,不存在主犯和从犯的问题,因此首要分子既可以是主犯,也可以不是主犯。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下是犯罪首要分子的是: A:甲成立了一个制毒贩毒的犯罪集团,亲自担任制毒工厂的负责人,并指挥贩毒网络 B:乙通过网络联系,组织聚集了若干人员到一避暑山庄进行集体淫乱活动 C:丙多次积极参与其所在流氓团伙与其他团伙的聚众斗殴活动 D:丁与乔某、王某共同实施的抢劫某银行的过程中,负责炸开银行柜台并取出钱。 参考答案:A B。我国刑法第29条规定的首要分子有两类,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积极参加聚众犯罪的而没有在其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不是首要分子,所以C错误,另外一般共同犯罪的主犯与首要分子也是相区别的概念。 3、聚众犯罪:() A:属于共同犯罪 B:不属于共同犯罪 C:有的属于共同犯罪 D:不是法律概念,不应在共同犯罪中适用。 参考答案:C 聚众,是指首要分子纠集特定或不特定的多数人于一定地点,而成为可以从事共同行为的一群人。在聚众情况下,参与者可以随时增加。对聚众犯罪,刑法一般仅处罚首要分子与积极参加者,不处罚一般参与人。当首要分子或积极参加者只有一人时,则不属于共同犯罪;如果是数人,则属于共同犯罪。 1、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A:只要有人构成受贿罪,就有人构成行贿罪

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张开维 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短片对我的震撼力、对心灵的触及深度,是其它形式所难以达到的,教育效果深入内心,能够经久不忘。职务犯罪是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所作所为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给亲人带来无比的痛苦,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放松对世界观、人生观的改造,抵御不住诱惑,走向了犯罪的深渊,结果令人痛心。自己要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思想,筑牢反腐防腐防线。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任何时候,在原则问题上,决不能给自己“开口子”,必须态度鲜明,拒腐蚀、拒绝个人主义、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现就将参加警示教育活动以及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浅谈几点体会。 一、反腐倡廉,必须警钟长鸣 警示教育活动是我们党推进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反腐倡廉关乎党的命运,是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永葆生机活力和长治久安的基础。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经受不起市场经济浪潮的荡涤,理想和信念发生扭曲,放松了对个人主观世界观的改造,从追求安逸生活,到私心膨胀,最后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令人痛心的反而教材。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耐得住艰苦,管得住小节,挡得住诱惑,做一个清清白白

的人。深刻领会“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道理,珍惜工作,珍惜生活,珍惜荣誉。我将以此警示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二、加强学习,充实自己,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主要靠学习。学习是一种追求、一种责任、一种能力,是把握方向、增长才干的重要途径。学习政治理论是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政治素养和增强党性原则的根本。只有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思想觉悟、境界提高了,眼界开阔了,才能够提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积极性和能动性;才能真正明白人活着的有价值和意义;才能真正做到严格自律。作为一名行政执法人员,我深刻意识到自己所从事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自己更应该不断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知识的学习,更要加强自身的世界观的改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洁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和自身免疫力,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好食品药品监管这个“民生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无论在什么时候,自己都要牢记清清白白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的道理。 三、增强意识,廉洁自律,做反腐倡廉的带头人 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对反腐倡廉斗争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了新的认识。此次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是我局“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高标准建设一支廉洁高效、勤政为民的执法队伍

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一、共同犯罪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1、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仅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而且要对其他成员实施的犯罪负刑事责任。刑法第97条规定:“本法所称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或者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2、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刑法第26条第4款规定:“对于第3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由于一般主犯虽然在共同犯罪中对其所参与的犯罪起主要作用,但其毕竟还不能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样,组织、策划、指挥甚至参与犯罪集团的全部活动,因此,对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以外的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在追究刑事责任时其承担刑事责任的范围也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同。他们只对自己亲自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而不像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样要对集团所有的犯罪活动承担刑事责任。 3、对于教唆犯,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①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②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刑法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更好地保护青少年,防止犯罪分子唆使和利用青少年进行犯罪活动,因为不满18周岁的人,思想不够成熟,社会经验不足,辨别是非能力不强,容易听信犯罪分子的挑唆而走上歧途。因此,对于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教唆犯,予以从重处罚,是完全必要的。③如

2020警示教育片观后感心得体会五篇

2020警示教育片观后感心得体会五 篇 开展警示教育,以案明纪、以人为镜、以儆效尤,就是在为党员干部打预防针。那么看了警示教育片后不知你们有什么样的心得观后感呢?下面是为大家准备2020警示教育片观后感心得 体会五篇,欢迎参阅。 警示教育片观后感心得体会一 通过观看廉政图片展览、警示教育片,预防职务犯罪讲座,迷途者的现身说法以及行领导的集中廉政谈话,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感触很多、体会很深,更加坚定了要廉政、勤政、为人民服务的信念。通过思考,总结了几点我的心得体会: 一、利用反面教材,引以为戒。 认清大窟窿都是由小砂眼演变而成的,必须慎初、慎微、慎独;认清行贿者总是披着热情、友好的外衣,处心积虑地投你所好,借用你的权力为他服务,必须提高警惕,慎好、慎友、慎权。 二、树牢防腐意识,切莫糊涂。 在廉洁问题上犯不得一点糊涂,抱不得一点侥幸思想。面临各种_和考验时,要自觉拒腐防变,否则,不但毁了自己的一生、

又危害家庭,更危害了国家利益、危害了社会。今天,几个犯人的现身说法,在让我们感到无比惋惜的同时,又不难发现他们共有着以下四个特点:一是都曾受到家庭、组织的良好教育,都曾是对社会、对人民有用的栋梁之才;二是都有辉煌的过去,曾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了较为显著的工作成绩,得到了组织和群众的信任;三是都曾担任一定的领导职务,手中都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权力;四是最终走上犯罪道路、成了人民的罪人都不是偶然的,都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而失去了拒腐防变能力。他们走上犯罪道路,组织惋惜,家人痛心,自己悔恨。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们必须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以此为鉴。 三、慎用手中权力,造福社会。 权力是一面双刃剑,用好权会给社会做更多的好事、实事,用不好权也有可能会毁了自己、毁了家庭、贻误事业、危害社会。迷途者的现身说法也表明在走上领导岗位之初,还是慎重掌权,慎重用权,但当获取了荣誉和得到领导的信任后就渐渐变得麻木不仁,放松警惕,混淆甲乙方,称兄道弟,无形中将权力变成以权谋私的资本。我们必须引以为戒,从他们身上吸取教训。 四、端正人生态度,知足常乐。 钱财是过眼云烟,幸福才是永恒。万恶皆因贪字起,贪念会让人的私欲无限膨胀,直至冲昏头脑,失去理智。迷途者的现身说法无一不是因为贪欲之手触及法律底线,而受到了党纪国法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篇一:无犯罪记录证明范文格式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有X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XXXX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现为浙XXXX职工。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 特此证明! XXXXX(盖章) 2021年1月22日 篇二: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函 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函 XXX派出所(全称): 您好!XXX为我公司新录用员工,在XX部入职做XX岗位,现需要开无犯罪记录证明,烦请贵所协助查询该同志有无犯罪记录,如无犯罪记录,请开具该同志无犯罪记录证明。谢谢! 公司名称日期 篇三:无犯罪记录证明书 无犯罪记录证明程序 办理办法:申请人持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居住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持户口

簿、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办理机构: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 备注: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半年内有效 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办理流程 根据天河区天河南派出所的要求,为缩短办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现集体户籍人员(天河路104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的申请部分由我部协助受理。具体如下: 一、申请人应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年满14周岁; 2.广州市天河路104号集体户籍人员;3.有合法的申请事由;二、办理流程:(派出所要求不能委托他人代办) 1、请先到学院人力资源部开具两份介绍信,一份用于借用户口卡;另外一份用于去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无犯罪证明申请表。 2、请参照《户口卡借出手续》流程办理户口卡借出手续。 3、户口卡借出后,请到东座三楼找陈先生或孙小姐开具《现实表现》,联系电话:85583751、85239422 4、申请人本人带上述材料到天河南街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横街191号,电话:020-********。 三、办理时间:

刑法:共同犯罪(一)

目录 共同犯罪第一节 共同犯罪第二节 共同犯罪第一节 一、共犯的构成条件(认定) 1、二人以上 2、共同行为:实行、帮助、教唆、组织、共谋; 3、共同故意: (1)(犯罪性质)内容相同的故意;采集者退散 (2)存在意思联络。 例:甲以“杀人故意”乙以“伤害故意”共同加害丙,甲乙二人因故意性质不同,不成立故意杀人罪的共同犯罪。甲是故意杀人罪;乙是故意伤害罪。(完全共同说)。但,就二人行为存在的共同部分(故意伤害),可以成立故意伤害罪的共犯(部分共同说)。 二、貌似共犯不构成共同犯罪的几种情况 核心:是否具有性质相同的犯罪故意 1、过失,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但,例外指使肇事司机逃逸指被害人未能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2、故意与过失行为不成立共犯。如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而罪犯乘机脱逃。监管人员与逃犯不成立共犯

3、同时犯。遇车祸,货物抛洒遍地,路人纷纷上前哄抢的。 4、先后事实相关的行为,但没有主观意思联络的。如二人先后相继盗窃同一人家。 5、过限行为,即超出共同犯罪故意范围的犯罪,就过限的部分不成立共犯。侵犯同一对象但没有犯罪意思联络的。通常,盗窃放火案;特殊 (1)转化抢劫; (2)寻衅滋事中重伤、致死他人; (3)伤害中杀人; (4)实行过限,例帮助盗窃实行抢劫的;教唆伤害实行杀人的 7、二人有共同行为但犯罪故意内容属于不同性质犯罪的。例,二人同租用一走私船只,各自为自己的利益走私不同的物品,一人走私毒品的;另一人走私淫秽物品的。相互之间没有犯罪意思联络。 8、(从主体角度)间接正犯。把他人当工具利用的情况。 (1)利用无责任能力人犯罪, (2)利用他人过失行为犯罪的,利用者与被利用者不成立共同犯罪; 片面共犯问题。片面共犯一般是指暗中对他人犯罪相助的行为。对被暗中帮助者(实行犯),不能以共犯论,仍属单独犯;对暗中相助者,以从犯论。 9、片面共犯(帮助犯):从犯 三、共同犯罪人的种类: 1、分类根据:作用为主,兼顾分工。 2、种类: (1)主犯二种:A、集团首要;B、其他主要作用者;聚众首要不全是主犯; (2)从犯二种:A次要作用实行犯,B辅助作用帮助犯; (3)胁从犯一种:暴力胁迫; (4)教唆犯。 3、责任与处罚原则:“一部行为,全部责任”:集团首要对集团全部罪行负责;其他主犯对组织、指挥、参与全部罪行负责。主犯:全部责任“完整处罚”;从犯、胁从犯,全部责任“宽大处罚”。从犯、胁从犯实质是法定从宽处罚的情节。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新生事物、新生问题层出不穷,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也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由此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少数的高级领导干部,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经不起来自各方面物质利益的诱惑、糖衣炮弹的攻击而沦为阶下囚的事例屡见不鲜。 目前我国正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时期,公民的道德观和社会价值观正处于转型阶段,社会环境的变化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外在因素,其对公职人员犯罪心理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通过对案例篇十几名罪犯的犯罪道路的认识,我认为他们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1、私欲观念的存在,诱发了他们的贪婪心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的存在本是正常的社会现象,然而,过去的一段时期里,我国的工作重心主要放在经济建设上面,对思想政治工作有所放松,加上一些传媒过分地渲染西方国家高消费的物质享乐,对社会风气起着不良的导向作用,使不劳而获、享乐至上等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有了广泛的市场。一些公职人员把正常的私有心理和私有观念内化为贪婪的自私自利心理。在这种不良心理支配下,

外化为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市场经济发展所产生的负面效应,使一些公职人员产生对商品金钱顶礼膜拜的心理,外化为权钱交易行为。市场经济的竞争性、开放性和资源配置市场化,以及商品交易和流通的平等性,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消极的负面效应,如一些人不择手段地追求价值,信奉商品拜物教、金钱拜物教。特别是一些以工资作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公职人员,现阶段的经济收入与消费支出形成强烈的反差,从而产生不平衡心态,在思想上萌发权钱交易的念头,一旦有适当的环境和条件,就会把权力作为私有化了的商品进行交易,换取金钱。 3、社会控制弱化和监管制度的漏洞,增强了一些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职务犯罪受社会控制能力的影响和制约,社会控制能力强,就能较有效地控制职务犯罪。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转型时期,一些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不力,监督制约机制不落实,增强了那些意志比较薄弱的公职人员的侥幸心理和投机心理,从而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犯罪。 通过学习以及观看等廉政录像片,使我认识到作为一名干部要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反腐倡廉工作: 1、树立公仆意识,正确对待权利。 腐败现象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而决策权又是权利行使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 本人因为工作关系需要开此证明。因为第一次做这个事情,很简单的事情弄得极为复杂,多跑了很多冤枉路。特此,将流程写出,给朋友们提个醒。 流程:1.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填写《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表。————表格的题头大致是这个意思。 2. 到档案及户籍所在地盖章。同时将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在自己手上。————我的档案及户籍均在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所以要到市人才的 6 楼办理,他们要审档案,在那张表格上写上:无犯罪记录balabala 。记住:一定要将户口本及身份证拿在自己手里。 3.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交身份证及户口本的复印件,给他们看户口及身份证原件。 4. 等三个工作日即可拿到《无犯罪记录证明》————记得:回去拿证明的时候一定要带回执!! 不然不给。 PS: 深圳的派出所工作人员工作还是很理性的,搞清楚自己要什么,就能够得到帮助。但是要知道自己真正要的东西的名称,有时是很难的。这个社会还是人情社会,要是我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忙,开这个破东西就要简单多了。根本不必三个工作日,也不用什么破回执。咬牙切齿的说。 校保卫处办理无犯罪证明流程 说明:在校师生因出国(境)公证、就职、申请教师资格证等原因,如需办理无犯罪证明,可参考以下流程。 步骤非公证类 (就职、教师资格证等)公证类 (出国等) 1 本流程适用于在校师生,请确认本人档案在校。 2 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或保卫处办公室领榷无犯罪证明(存根)》和《无犯罪证明》表格, 填写个人信息,将存根联及时交保卫处。校保卫处网站下载或保卫处办公室领榷无犯罪证明(存根)》,填写个人信息,及时交保卫处。 3 持《无犯罪证明》至所在单位、院(系),由主管人填写证明内容:在校表现、有无犯罪行为记录等。主管人签名后须加盖所在单位、院(系)党委公章。往公证处领取公证表格(上海市各区都有公证处)。

案例版、、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完善

试论我国共同犯罪中止理论及完善 袁彬冯景旭 一、从一个案例说起 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例。 李某为杀害张某准备了菜刀并邀请王某帮忙。一天夜里,李某、王某在张某必经的小巷将张某拦住。李某捅了张某一刀,扎中张某腹部。张某负伤逃跑。李某、王某紧追。追赶中,王某担心受到法律严惩,建议放弃。李某不同意。王某说服不了李某就自己走了。为了阻止李某进一步的犯罪行为,王某给附近派出所打了报警电话。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动。在民警快接近李某时,李某被群众逮住。张某经治疗伤愈。 显然,这是一起共同犯罪,全案为故意杀人未遂。但是对从犯王某的行为是未遂还是中止,却存在着不同的认识: 一种观点以共同犯罪的中止要求行为人有效地阻止同案人(实行犯)实施犯罪为由,认为王某行为仍属犯罪未遂,王某的报警行为与李某犯罪未得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此,王某的行为只能成立犯罪未遂而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另一种观点认为,虽然王某的行为与李某犯罪未得逞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但王某自动放弃了其犯罪行为,并且也表现出了足够悔意,可以定犯罪中止。 现行通说认为王某成立犯罪未遂。对于王某实施阻止李某继续犯罪的行为,一般是作为一个从宽的量刑情节加以考虑。这似乎是解决问题的一个优良方案。但细细考量,我们会发现,这其中仍然有不甚理想之处: 将王某后面的行为仅仅作为量刑情节而且是酌定情节从宽处罚,这其实只解决了对王某行为的量刑问题,而没有解决定性问题。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是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态,在性质上,属于犯罪论,因而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涉及的是定罪,而非量刑。本案中,将王某的行为认定为犯罪未遂并进一步考察其从宽情节,虽然可以达到犯罪中止的处罚效果,但是这毕竟不同于犯罪中止,因为犯罪中止处罚是法定,这里仅将其作为量刑的酌定情节,靠审判人员的法律意识强弱来实现,对行为人的从宽处罚缺乏法律保障。 由此,笔者以为有必要进一步审视我国现行的共同犯罪中止理论。 二、我国现行的共同犯罪中止理论 根据我国刑法学界的通说,我国现行的共同犯罪中止理论主要涵括以下两个方面内容: 1.简单共同犯罪的中止

全国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篇一:《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 XXX,女(男),XXX年X月X日出生,未婚,身份证号为XXXXXXX,为XX 大学XX学院XX专业学生,从2020年9月到2020年7月在我校就学,期间无违法违纪和犯罪记录。 单位(盖章) 篇二:《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证明 兹证明XXX(性别,XXXX年X月X日出生,现住湖北省XX县XX镇XX号)至二xx-x年X 月X 日止,在中国居住期间未曾受过刑事处分。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行政公章) xx-xx年X 月X 日 篇三:《无犯罪记录证明模版》{全国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户籍地 (身份证上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该同志在我辖区居住期间,未发现有违法犯罪事实,历史清白,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 特此证明 市公安局分局 派出所(加盖公章) 日期 篇四:《无犯罪记录证明格式样本》 样本1 兹证明本公司预聘请人员___________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________先生/小姐(护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全国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全国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___________公司 (盖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 日 样本2 我辖区居民______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______户籍地_____________。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未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 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限于_____________用途) 证明签发机关印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样本3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你们知道什么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文,欢迎阅读!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1】 派出所: 是中油碧辟石油(英国BP石油公司与中国石油合资)新入职员工为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望贵所为其出示。! 中油碧辟石油 樵高加油站 20XX.2.26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2】 派出所盖章: 联系: 2单位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 XXXXXX: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XX(号:1101XXXXXXXXXXXXXX),因出国需要,特前往贵单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因我单位与XXX国家移民署特殊要求,XXX必须开具此证明到201X 年XX月方可使用。故需贵单位批准开具。 特此证明!

XXXXXXXXX 20XX年12月XX日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3】 派出所: 兹有公司新入职员工:,性别:,号:为办理入职手续需要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望贵所为其出示。 !? XXXXXXX公司 年月日 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介绍信【4】 派出所: 兹有幼儿园新入职教师:,性别:,号:,为办理入职手续,需其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望贵所予其出示。 ! 永红双语幼儿园 20XX-10-25 关于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分享给大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欢迎阅读!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1】 ******加油站: 我单位承担****工作,****等设备需消耗汽油,我单位会加强安全

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特派***同志到贵站购买汽油,希望加油站给予便利。 *********(公章) ****年**月**日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2】 宽城镇派出所: 兹有本公司员工:xx,xxxx年xx月xx日去加油站办理加油业务用于工地吹风机加油,本次欲购买10l,请予以办理。 单位签章:xx 经办人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3】 XXXXXX: XXX公司派遣XXX同志,到贵单位购买汽油XX升,用于单位部XXX 工作,望予以配合。公司派遣XXX同志,到贵单位购买汽油XX升,用于单位部XXX工作,望予以配合。 XX年XX月XX日 购买散装汽油介绍信【4】 散装油购买证明 (单位) 我单位因现委托我单位职工,前往贵加油站办理,请予以协助。特此证明。

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学习心得体会 杨斌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新生事物、新生问题层出不穷,人们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也呈现出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由此给党风廉政建设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一些领导干部、甚至少数的高级领导干部,在这样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下经不起来自各方面物质利益的诱惑、糖衣炮弹的攻击而沦为阶下囚的事例屡见不鲜。经过本次大会本人有以下体会 1、树立公仆意识,正确对待权利。 腐败现象的本质是以权谋私,而决策权又是权利行使的关键。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正确对待手中掌握的权利,要认清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自己要把这个权利用到为人民谋利益上,而不能用来谋取私利。要政治过硬,旗帜鲜明,忠于职守,弘扬正气。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必要的金融、经济、科技、管理等知识。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做到廉政、勤政,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以权谋私的行为发生。要好好想一想:“参加革命是为什么?在领导岗位应该干什么?将来留给后人些什么?”。要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公仆意识,努力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思想,真正体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些领导干部腐化堕落的反面事例警示我们:越是职务高、权力大,越要警钟长鸣,正确使用手中权力,不以权谋私,不以权压人,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作好表率,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掌权为民。 2、建立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监督。 个人权力不受约束是产生腐败的温床。应该看到,当前一些腐败现象的产生是由于干部缺乏抵御腐朽思想的能力。因此,建立健全严密的监督机制,加强对干部的管理监督是非常必要的,只有加强对干部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一方面从组织制度上、从监督机制上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如开展企务公开制度、职代会报告工作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使领导干部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铲除腐败的根源和土壤,使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作为领导干部,不论权力多大,地位多高,都要自觉地把自己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做到模范执行党的纪律和各顶规章制度,表里如一,做好表率。如果一个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凌架于党纪国法之上,心存侥幸,铤而走险,顶风犯罪,就必然走到向邪路,成为人民的罪人,走上一条不归之路。 3、加强思想改造,灌注牢固防线。 无论是谁,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注意加强思想道德修养,私欲膨胀,都有犯罪的可能。在新的历吏条件下,加强世界观改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新时代对每一个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只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从根本上增强政治免疫力,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观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经得起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和执政的考验。要经常敲响警钟,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种政治学习和组织活动,提高思想觉悟,使

浅析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

浅析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一) 【正文】: 相对于单独犯罪而言,共同犯罪是一种复杂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一定义科学地概括了共同犯罪的内在属性,体现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为有效地惩治共同犯罪提供了法律武器,为理论上研究共同犯罪指明了方向。共同犯罪被认为是一种比单个人犯罪更为危险、更为严重的犯罪形式。因为在客观上,犯罪人数量的增加,使犯罪能量更大,能够实施某些单个人不可能实施的犯罪,特别是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也能够在犯罪中造成更大的危害。在主观上,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相互激励、坚定犯罪意志的作用,往往能够使犯罪意志薄弱的人坚定犯意,甚至使共同犯罪人犯下单个人不能犯的罪恶。共同犯罪的刑事责任更加复杂。在单个人犯罪的场合,“一人做事一人当”,责任简单明了;而在共同犯罪的场合,涉及各共同犯罪人的分类及其责任大小的区分与区别对待的问题,处理起来比单个人犯罪要复杂的多。所以,正确理解和把握共同犯罪理论对指导司法实践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面我就两方面的问题,谈谈我个人的一些看法和意见。 一、共同犯罪的分类 (一)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 如何对共同犯罪中各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理论和立法例上,如果从标准的同一性考察,主要有三种分类法:一是分工分类法,即以共犯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标准对共犯的身份予以分类,按照这种分类,共犯分为:正犯(包括共同正犯)、教唆犯、帮助犯。正犯为实施构成要件行为之人;帮助犯为帮助正犯实施犯罪的人;教唆他人犯罪的为教唆犯。这种分类能明显地揭示出每一种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从事的活动,有利于揭示各共同犯罪人作用的大小,便于分析每个共同犯罪人的情况,能较准确地认定每个人的责任。二是按作用分类法,即以对共同犯罪的实施和完成的作用大小为标准,对共犯的身份予以分类。按照这种标准,共犯分为正犯与从犯。在这种分类标准下,即使从犯实施属于构成要件的行为,只要对于完成犯罪不起支配作用,仍然属于从犯。这种划分能直接体现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分工分类法能够明确显示出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所从事的活动性质,参加犯罪的程度以及各共同犯罪行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而显示出共同犯罪人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主次地位。但是这种划分方法不能直接反映实行犯和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具体所起作用的大小,也不能清楚说明各个实行犯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主从地位,因而不能直接确定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比较而言,作用分类法符合对共同犯罪人进行分类的目的,但它的不足是没有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而分工对区分他们所起作用大小具有一定意义;而且按作用分类,主要通过司法人员来判断,易给司法专断留有余地,难免带有很大主观色彩。除以上两种分类方法为,还有第三种分类方法,也就是混合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为标准,同时兼顾在共同犯罪中的分工为补充,来确定共犯的地位和身份。按照这种分类标准,一般将共犯分为正犯(实行犯)、从犯(帮助犯)、教唆犯,有的还划分出组织犯一类(注1)。 (二)我国刑法对于共同犯罪的分类 我国刑法对于共犯的分类,学者一般认为采纳的是混合分类法,即对于共犯,根据作用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在共犯中考虑到分工单独划分出教唆犯(注2)。同时,在理论上对于共犯中实施具体实行行为的行为人,在主犯中划分出包括实施犯罪构成要件具体行为的实行犯、组织犯;从犯中划分出包括实施次要实行行为的(次要作用的从犯)和实施帮助行为的(辅助作用的从犯)两种情况;至于教唆犯,在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下,则是根据教唆的具体情况归入主犯或者从犯之中。 通说认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是按作用分类的基本种类,而教唆犯则是按分工分类的特殊

《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心得体会》环山乡中心小学王华锋 教育系统一直以来都被认为是一方净土,校园纯净的环境被一些人的私欲破坏,这让学生家长和社会都痛心疾首,一些教育系统的腐败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汲取教训,弘扬正气,11月29日,根据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在召开的教育系统警示教育活动中,检察院孙局长结合具体案件,对一些校长腐败案件作案动机、发案原因、后悔心情等进行了详尽剖析,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职务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腐败现象,在经济犯罪案件中,职务犯罪占有相当的比重。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有效、有力的监督所致。腐败的实质是公共权力的滥用,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实践证明,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权力的有效监督,是从源头上预防、治理和遏制腐败的重要途径。从职务犯罪的手段上看,不难发现他们大多都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从最初的贪小便宜,私心一点点膨胀,直至走入犯罪的深渊。他们利用职务之便,有少支多报,或虚开发票从中贪污的;有把应入正规账的收入、利润不入账,个人侵吞或“多人私分”的;有同一费用重复报销的;还有利用购买教辅资料和其他教学用品的机会捞取回扣、好处费的……为逃避侦查,他们在犯罪前精心策划,周密部署,作案后想方设法掩盖罪行。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师先做人,育人先正己。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首先应着力加强教育工作者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念、职业道德、法律知识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发生,特别对于教育行政管理者,

要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楷模。 在警示教育现场,大家参观了南郊监狱囚犯的生活场所,听取了监狱管理人员对监狱、收监犯人基本情况的简要介绍,听取了两名(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服刑人员逐步滑向罪恶深渊的人生轨迹及对所犯罪行的深深忏悔,近距离地感受到一名共产党员、领导干部、事业的功臣,由于放松了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不注重党性锻炼,不注重政治学习,政治立场不坚定,导致做了金钱的俘虏沦为罪犯,失去了最宝贵的人生自由,亲人也遭受了精神的摧残。教育深刻,发人深省。 一个个生动鲜活的犯罪案例,为全体参观者上了一堂深刻的党风党纪、拒腐防变的警示教育课。身临其境的教育,让我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憾;在为囚 犯深感惋惜的同时,也从心底自觉进行了自省,进一步加深了对加强预防职务犯罪重要性的认识。作为领导干部,我们要努力加强自身修养,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正确对待组织,正确对待权力,正确对待群众,正确对待名利,正确对待自己;教育系统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建设项目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定。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的监督和检查,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又要保证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基建工程、教材图书采购、招生考试、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意识,同时不断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的遵纪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样本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 XXXXXXXX,其在我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特此证明。 XX市公安局XX分局 XX派出所 XX年XX月XX日(加盖派出所公章)以上是以派出所人称所写的证明。 另一种是你个人所写,然后拿到派出所加盖公章的,如下: 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 XXX,男(女),XX年XX月XX日出生,XXXXXXX人(这里打上户籍所在地,就是身份证上面的地址),身份证号码: XXXXXXXX,从XX从XXX地方转至XX地方读书,现在暂住XXX,其在XXXX 辖区期间表现良好,无刑事犯罪的记录,特此证明。证明 ***(姓名),男, 1999年9月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990999,在我单位表现…………………………………………,无违法犯罪情况,无参加邪教组织情况。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____年__月__日 未受刑事制裁公证证明 证明 兹有我居委会XXXXX姓名:

XXXX性别: XXX于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XXXXXXXXX 该人遵守国家法律,没有受到刑事制裁。 XXX派出所(xx)发证单位: XXX年XXX月XXX日发证人: XXX年XXX月XXX日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兹证明本公司预聘请人员: _________国家/地区________先生/小姐(护照号码: ________)以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 ____________公司 (xx) ____年__月__日 证明 锡公**证无字[20 ]号 我辖区居民,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经核查,在本证明出具日之前,本机关未发现其有:违法犯罪记录/犯罪记录/故意犯罪记录/刑事处罚记录。特此证明。 (本证明仅限于用途)

刑法学辅导: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刑法学辅导: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对共同犯罪人进行正确的分类,是确定共同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前提,因为我国刑法贯彻罪责自负原则,而不承认团体责任。关于共同犯罪人的分类问题,从国外立法例和司法实践看,基本存在两种方法:(1)是按共同犯罪人行为的性质和活动分工的特点来分类:(2)是根据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分类,我国刑法采用折中分类法,即以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主,并适当考虑共同犯罪人的分工情况,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一、主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6条第1款规定,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主犯分为三种,一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也就是组织犯,是首要分子的一种。组织犯的犯罪活动包括建立、领导犯罪集团,制订犯罪活动计划等;二是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这也是首要分子的一种。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是犯罪的组织、策划者和指挥者;三是其他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了,既可以是实行犯,也可以是教唆犯。根据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的规定: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二、从犯及其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从犯分为两种:一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从犯,即次要的实行犯。所谓次要的实行犯是相对于主要的实行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实行犯罪,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其作用居于次要地位的实行犯。二是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从犯,即帮助犯,它是指未直接实行犯罪,而在

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廉洁自律警示教育心得体会 年月日,xx区组织正科实职以上领导干部到xx监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在参观监狱管理和听取两名职务犯罪人员现身说法后,带给自己的是沉重的思考。 放松世界观改造,动摇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终将私欲膨胀,迷失方向。两名职务犯罪人员都属于国家干部,都是因为放松了世界观改造,动摇了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背弃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出现了严重偏差,放纵私欲,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个人谋取私利、满足私欲的工具,最终迷失了方向,蜕变为与党离心离德、无视党纪国法的腐败分子,受到了严厉制裁。透视两人堕落的轨迹,归根到底是理想信念出现了坍塌。古人说:“道德当身,故不以物惑”。我们每个共产党员只有坚持经常性的思想改造,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奋斗终身才能有原动力,才能保持高尚的道德情操,才能自觉抵御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才能经受住各种考验,永不偏离方向。 摒弃优良传统,追求骄奢生活,终将意志衰退,逸豫亡身。两名犯罪人员都是由于政治信念不坚定导致其心态逐渐失衡、工作体会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思想不断滋长,不仅毁掉了个人前程、也严重地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两个案件告诉我们,每个共产党干部都要牢记“两个务必”,要具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精神,抛弃个人私心杂念,甘于清贪、乐于奉献,靠不懈的奋斗精神去实现人生价值,创造事业的辉煌。 拒绝监督制约,凌驾组织原则,终将步入歧途,走向深渊。从案例来看,对我们共产党干部特别是我本人而言,具有很深远的教育意义。作为领导干部,无论能力多强、功劳多大、职位多高,都必须摆正自己的位置,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我们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处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之中,有亲人、也有朋友,将会面对各色各样的人和各种关系,而重要的是要坚持从“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原则出发,正确处理各种人际关系,慎重结交朋友,树立高尚的情操,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中央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管好配偶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并作出了规定。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时时处处都应以国事、民事为重,树立“国计已推肝胆许,家财不为子孙谋”的胸怀,对家属、子女、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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