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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有关办法

关于实施《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有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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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有

关办法

【标 签】科教用品免税规定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13号发布

【发文日期】2007-03-30

【实施时间】2007-03-30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关税

根据《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免征进口税收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令第44号,以下简称《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就海关实施《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的有关办法和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科教用品免税规定》和本公告所称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校是指:

(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属专门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各类科研院所;

(二)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其中包括成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大学、职工大学、教育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农民高等学校、独立设置的函授学院等);高等职业学校;中央党校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党校;

(三)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研机构和学校。

二、《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和本公告所称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以下简称科技开发机构)是指:

(一)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转制为企业和进入企业的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机构;

(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和科技部核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四)科技部会同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核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五)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定的其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机构。

三、科学研究机构、学校进口《科教用品免税规定》附件“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所列商品和科技开发机构进口《科技用品免税暂行规定》附件“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中所列商品均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其中:

(一)“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和“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以下统称“清单”)第(一)项包括进行分析、测量、检查、计量、观测等工作必需的传感器或类似装置及其附件;

(二)“清单”第(二)项的“实验室设备”只限于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或与仪器、仪表配套使用的小型实验室设备、装置、专用器具和器械(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除外),如超低温设备、小型超纯水设备、小型发酵设备等,但不包括中试设备(详见附件1);

(三)“清单”第(三)项包括网络设备,如数据交换仪、路由器、集成器、防火墙;

(四)“清单”第(四)项所列用于维修、改进或扩充功能的零部件及配件只限用于原享受科教用品、科技开发用品优惠政策免税进口并在海关监管期内的仪器、仪表和设备等的专用件;

(五)“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第(八)项和“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第(七)项所列实验用材料是指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实验中所需的试剂、生物中间体和制品、药物、同位素等特殊专用材料(详见附件2);

(六)“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第(十)项和“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第(九)项所列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及其附件是指医药类院校、专业和医药类科学研究机构及科技开发机构为科学研究、科学试验、教学和科技开发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但不包括用于手术、治疗的仪器设备,例如呼吸机、监护仪、心脏起搏器、牙科椅等;

(七)“免税进口科学研究和教学用品清单”第(十二)项和“免税进口科技开发用品清单”第(十一)项所列“专业级乐器”是指艺术类院校、专业和艺术类科学研究机构及科

技开发机构进行创作、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所需的弦乐类、管乐类、打击乐与弹拨乐类、键盘乐类、电子乐类等方面的专用乐器;“音像资料”是指上述院校、科学研究机构及科技开发机构进行教学、科学研究和科技开发专用的音像资料。

四、符合上述第一条、第二条规定的科学研究机构、学校和科技开发机构,首次申请免税进口科教用品或科技开发用品前,应持凭有关批准文件向单位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办理资格备案手续。其中:

(一)高等学校(包括成人高等学校,师范、医药类高等职业学校以及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办的高等职业学校)持凭教育部批准设立的文件;国务院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设立的高等职业学校,持凭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文件;

(二)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科技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科学研究机构持凭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同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该单位为科学研究机构的有关文件。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设立的厅局级科学研究机构还需持凭国家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

(四)科技开发机构持凭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核定文件。

经海关审核认定申请单位符合条件的,海关予以办理科教用品、科技开发用品免税资格备案。

五、经批准免税进口的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应当直接用于本单位的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活动,未经海关许可不得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

六、免税进口科教用品、科技开发用品的单位,经海关核准后,其免税进口的仪器、设备可用于其他单位的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活动,但不得移出本单位。

七、医药类院校、专业和医药类科学研究机构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活动,需将免税进口的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放置于其经省级或省级以上的教育或卫生主管部门批准的附属医院临床使用的,须事先向海关提出申请并经海关核准。上述仪器经海关核准进口后,应由医药类院校、医药类专业所在院校和医药类科学研究机构进行登记管理。

前款规定的上述单位进口放置在附属医院使用的大中型医疗检测、分析仪器,按照主要功能和用途,限每所附属医院每种每5年1台;放置在附属医院使用的其他小型医疗检测、分析仪器应限制在合理数量内。

本科院校的附属医院一般应达到三级甲等水平,专科学校的附属医院一般应达到二级甲

等以上水平。

八、违反有关规定,将免税进口的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擅自转让、移作他用或进行其他处置,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单位自违法行为发现之日起3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按照有关规定被处罚但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关单位自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本税收优惠政策。

九、接受捐赠进口科教用品和科技开发用品按照本公告的规定办理。

十、上述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1.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不包括中试设备)

2.实验用材料

附件1

为科学研究、教学和科技开发提供必要条件

的实验设备、装置和器械

(不包括中试设备)

一、实验环境方面:

(一)教学实验仪器及装置;

(二)教学示教、演示仪器及装置;

(三)超净设备(如换气、灭菌、纯水、净化设备等);

(四)特殊实验环境设备(如超低温、超高温、高压、低压、强腐蚀设备等);

(五)特殊电源、光源(如电极、开关、线圈、各种光源等);

(六)清洗循环设备;

(七)恒温设备(如水浴、恒温箱、灭菌仪等);

(八)小型粉碎、研磨制备设备;

(九)其他。

二、样品制备设备和装置:

(一)特种泵类(如分子泵、离子泵、真空泵、蠕动泵、涡轮泵、干泵等);

(二)培养设备(如培养箱、发酵罐等);

(三)微量取样设备(如移液管、取样器、精密天平等);

(四)分离、纯化、浓缩设备(如离心机、层析、色谱、萃取、结晶设备、旋转蒸发器等);

(五)气体、液体、固体混合设备(如旋涡混合器等);

(六)制气设备、气体压缩设备;

(七)专用制样设备(如切片机、压片机、镀膜机、减薄仪、抛光机等),实验用注射、挤出、造粒、膜压设备;实验室样品前处理设备;

(八)实验室专用小器具(如分配器、量具、循环器、清洗器、工具等);

(九)其他。

三、实验室专用设备:

(一)特殊照相和摄影设备(如水下、高空、高温、低温等);

(二)科研飞机、船舶用关键设备和部件;

(三)特种数据记录设备及材料(如大幅面扫描仪、大幅面绘图仪、磁带机、光盘机等);

(四)特殊电子部件(如电路板、特种晶体管、专用集成电路等);

(五)材料科学专用设备(如干胶仪、特种坩埚、陶瓷、图形转换设备、制版用干板、特种等离子体源、离子源、外延炉、扩散炉、溅射仪、离子刻蚀机,材料实验机等),可靠性试验设备,微电子加工设备,通信模拟仿真设备,通信环境试验设备;

(六)小型熔炼设备(如真空、粉末、电渣等),特殊焊接设备;

(七)小型染整、纺丝试验专用设备;

(八)电生理设备;

(九)其他。

附件2

实验用材料

一、无机试剂、有机试剂、生化试剂。

二、新合成或新发现的化学物质或化学材料。

三、研究用的矿石、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副产品。

四、科研用的电子材料、特种金属材料、膜材料,各种分析用的标准物、固定相。

五、实验或研究用的水(超纯水、导电水、去离子水等),空气(液态空气、压缩空气、已除去惰性气体的空气等),超纯氮、氦(包括液氮、液氦等)。

六、科研用的各种催化剂、助剂及添加剂(防老化剂、防腐剂、促进剂、黏合剂、硫化剂、光吸收剂、发泡剂、消泡剂、乳化剂、破乳剂、分散剂、絮凝剂、抗静电剂、引发剂、渗透剂、光稳定剂、再生活化剂等)。

七、高分子化合物:特种塑料、树脂、橡胶(耐高、低温,耐强酸碱腐蚀、抗静电、高机械强度,或易降解等)。

八、其他。

关联知识:

1.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税收暂行规定

供电技术的管理规定.doc

供电技术管理规定 一、实行操作正规化、检修程序化 1、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否则按“三违”处理。 2、进行高压检修时须经专业领导审批,现场必须由管理人员盯岗。 3、所有电气检修必须事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措施的现场落实。 4、所用检修工作必须按程序进行 (1)、在高压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电缆)上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转移和终结制度。 (2)、低压电气检修必须执行停电(必须有一处明显的断开点)、闭锁(或上锁)、验电、放电、短路接地制度,必须挂设“有人工作,不准送电”牌。一条线路由两处以上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电手续并分别明确责任人。 5、电气检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三小件:验电笔、停电牌、三相短路接地线,(井下维修工检修时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否则按“三违”处理。 6、严禁带电进行电气作业,严禁单人施工,严禁约时送电,严禁甩掉保护不用,否则,对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人员办“严违”。 7、严禁供电系统超负荷和带病运转,否则追究安装和维修人员责任。

8、供电负荷需变动时应提前到机电科办理负荷变动审批手续。 二、做好超前预防工作。 1、各单位要认真落实电气设备点检、隐患排查制度,机电科负责考核。(1)、专业检查发现有开关、四通、电缆等非正常性发热的维护责任人办“三违”。 (2)、检漏继电器漏检,因电缆悬挂防护不利而造成隐患的责任人办“三违”。 (3)、无人值守变电所不上锁、不按规定巡检、闲杂人员逗留、越权操作的,对责任人办“三违”或“严违”。 (4)、供电设备及电缆上放置或悬挂衣物的,责任人办“三违”。(5)、因不执行点检内容或排查不到位而存在严重隐患的,追究责任人责任。 2、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进行检查、试验并建档。 (1)、每年对高压电缆进行泄漏和耐压试验,机电科负责。 (2)、对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每半年进行摇测检查一次,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3)、每月对固定敷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进行检查,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4)、每月对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进行检查,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5)、每季对接地电网接地阻值测定,各单位分管人员负责,机电科考核。

房地产城市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城市公司项目部管理办法 第一章管理总则 1、目的 为明确城市公司项目部的职能定位,理顺与项目建设工作相关的业务工作关系,提高项目建设的运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围 适用于**实业下属城市公司所有项目部及相关业务部门。 3、管理目标 理顺与项目部和项目开发相关的上下级、上下游工作职责及工作关系,明确工作接口,各司其责、紧密配合,以促进项目建设各项业务的高效运行、保障项目开各项目标的顺利达成。 4、本制度的主要结构及容 本制度分为项目部管理总则、项目部组织管理模式、城市公司各部门横向配合工作管理细则、项目部部业务管理细则、附则,共五章。

第二章项目部的组织管理模式 1、组织架构形式 图1:城市公司组织机构 2、项目部的设立及解散 城市公司于取得开发项目土地后,成立项目部;人员配置结构见组织机构图;人员配置数目根据项目的大小、项目的难易程度及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合理的配备。项目集房3个月后、保修责任移交物业公司,项目部解散。 3、项目部的定位 根据目前城市公司作为产品加工制造中心的定位,项目部是加工制造中心的核心部门,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责任主体,是项目开发节点达成的关键部门之一。 4、项目部管理围及目标 项目部全面负责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从项目场地三通一平至项目交房全过程的施工过程管理和交房后三个月的工程维修处理。 负责施工现场涉及的施工总、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商的管理。 负责组织总包、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按照集团公司拟定的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目标完成项目的建设实施,按期提供合格的房屋产品。 5、项目部的职责 部门定位 在集团运营中心的指导以及城市公司的管理下,负责公司产品的质量、进度、安全、外协全过程管理,推进公司产品品质不断提升,确保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2018全文 一、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减免学费实施办法

漳职院学〔2017〕130号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我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9月29日

附件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体现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福建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教〔2007〕72号)、《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高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标准的通知》(闽财教〔2010〕119号)、《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闽教财〔2016〕47号)及《关于应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学院的通知》(闽教助中心〔2017〕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20%左右,一年按在校10个月计算发放补助金。对其中5%左右的特别困难学生(简称“特困生”)每人每月补助400元;除特困生外其余15%左右困难生,每人每月补助250元。 第二章资助对象和申请条件 第三条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已取得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品学优良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四条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生活俭朴,无不正当高消费行为。 第三章特别困难与困难的界定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列为特别困难: 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家庭经济困难残疾等政策兜底资助对象; 2.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父母去世,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虽有经济来源,但生活仍较困难者; 3.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4.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及班级民主评议得分总分排名在学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特别困难比例范围内者。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列为困难生: 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测评得分及班级民主评议得分总分排名在学校当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困难比例范围内者。 第四章评审与发放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按学年度申请和评审,每年10月初开

XX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编号: 版本: 【【企业名称】】 【【XX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XX公司保供电工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企业名称】】保供电工作管理,提高公司系统保供电指挥协调及处置能力,确保在重要时期对重要地区和场所的安全可靠供电,完成公司供电范围内各类保供电任务,按照南方电网公司有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特级、一级、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工作管理。 3编制依据和术语 3.1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3.2术语 3.2.1特级保供电 在公司所属地理区域内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国际性会议或活动时期的保供电; 国家级重要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XX省人民政府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级别的保供电。 3.2.2一级保供电 在公司所属地理区域内召开或举办的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国际性会议、活动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XX省人民政府部门或南方电网公司指定级别的保供电。

3.2.3二级保供电 省(部)级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由地市级人民政府部门指定的保供电。 3.2.4特殊时期保供电 全国性的主要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等等),高考,春运,地方性、传统性或民族性主要的节假日(包括各类民族节、民族活动等)等时期的保供电; 定期举办的省(部)级政治、经济、文化、体育活动或会议等时期的保供电。 3.2.5保供电工作方案 针对保供电工作任务制定的工作方案,包含总体工作方案以及各专项保供电工作方案; 特级和一级保供电工作应制定用户保电、信息安全、安全保卫和调度运行等专项工作方案,并根据保供电工作需要增加必要的工作方案; 二级和特殊时期保供电工作应制定用户保电和调度运行等专项工作方案,并根据保供电工作需要增加必要的工作方案。 (1)总体工作方案 总体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保供电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保供电工作的目标和重点,明确保供电工作总体安排和各项要求。 (2)用户保电工作方案 用户保电工作方案主要对重点用户制定保障供电工作安排。明确电力电量平衡措施,明确电网负荷侧管理要求和措施,明确对重点用户保证连续供电的工作安排。 (3)信息安全工作方案 信息安全工作方案主要明确保障公司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工作安排。重点保障

分公司项目部薪酬管理办法

一、项目工资标准 1、项目实行责任承包并进入承包班子的项目部管理人员,薪酬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对应项目类型和职级确定岗位工资;二是职称或执业资格工资;三是兑现奖金,按照项目部与分公司签订的承包合同,按照分公司《项目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2、外聘管理人员,薪酬参考附表2、附表4 执行。 3、鼓励项目管理人员一专多能、身兼多职,兼职人员的岗位工资和津贴按一人一岗(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进行计算。 4、有关说明 (1)项目类型按三个类别分别执行不同标准。(见附表1); (2)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表。(见附表2) (3)相应职称和执业资格的工资在项目任职期间执行(见附表3)。 (4)岗位工资标准按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表执行(见附表4); (5)项目管理人员的岗位工资作为缴纳四金的标准,由分公司统一办理银行卡按月发放。施工津贴由项目部按月发放。 5、项目部应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不允许随意克扣和拖欠。项目完工后,应结清支付完所有劳务费用。如当月资金确实不到位,但应完成工资核算、审批、造表。 6、项目部在工程未完工情况下,项目部因不可抗力的状态(如天气原 因、甲方停工等特殊原因暂停工休息),在此期间的工资发放。(见附表5) 7、项目部项目已完工结束后,保留其项目结算人员工资两个月工资,所有人员调回公司管理。(结算期间超两个月,项目部如有特殊情况应向公司汇报申请延期,批准后可按项目部工资发放) 二. 项目工资的申报与审批 1、项目经理部应于每月25 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实物量情况上报工程管理科,每月10 日前将《项目考勤月报表》、《工资发放表》、《项目用工情况表》等上报劳资科,逾期不报者不审批工资。

对困难家庭幼儿入园收费减免措施

民兴村幼儿园 关于困难家庭幼儿入园保育费减免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园扶贫助学体系,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保障贫困家庭幼儿有一个良好的起步教育,经研究,决定实施贫困家庭入园幼儿保育费减免制度。现将办法公布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本园就读的,家庭贫困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家庭的幼儿。 1、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幼儿;低保边缘家庭的幼儿; 2、孤儿或幼儿父母一方亡故,另一方长期下落不明,且监护人无力承担其上学费用的; 3、革命烈士子女; 4、因突发性灾害等原因造成的贫困家庭子女; 5、幼儿本人或幼儿家长因患重病,经确认核实的贫困家庭子女; 6、残疾幼儿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残疾而造成的贫困家庭子女; 7、幼儿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 二、减免标准 8、幼儿入园的保育费。 三、减免程序 9、减免对象认定工作每学年集中进行一次。如遇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 ^ 10、贫困家庭在子女入园后,向园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并对外公示5天,没有任何异议后报园领导小组,最终确定减免对象及减免金额。 11、申报时间:春季为3月20日前,秋季为9月20日前。申报有效期为一学年。

四、组织幼儿园管理 12、扶贫助学工作是一项实事工程、民心工程。 13、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成立贫困家庭入园幼儿保育费减免工作协调小组,由梁妮媛组长,陆钰英为副组长,蓝姣、蓝月宏为成员,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协调小组职责是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减免工作,听取减免工作情况汇报,审定减免名单,审核资金使用情况。 14、加强审核把关。审核工作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申请对象资格严格把关,增强透明度,不重复申报,不多头受助,使真正有困难的家庭幼儿得到助学。 15、加强教育引导。要动员全社会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积极参与贫困家庭入园幼儿保育费减免幼儿园活动。 2013年9月10日附:民兴村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入园保育费减免申请表 ;

供电公司重大活动及重大节假日保供电管理办法

供电公司重大活动及重大节假日保供电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管理办法规定了保供电管理的工作内容与要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适用于供电公司保供电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省公司重大活动及重大节假日保供电管理办法。 3 职责 保供电工作实行公司领导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生技部是保供电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对于一类保供电任务,公司成立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司的保供电工作。 保供电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生技部、安监部、营销部、配电部、各供电所、调度所变电部、检修部、送电部、物资公司、电力服务公司、经理工作部、政工部等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保供电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4.1 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保供电方案 3.4.2 加强设备管理,确保主、配网设备的健康水平和安全可靠运行。 3.4.3 安排人员用户供电设备特殊巡视、消除设备缺陷隐患。 3.4.4负责对各部门的保供电工作完成情况提出考核意见 各部门主要职责 3.5.1 生产技术部 3.5.1.1 负责组织安排参加市有关保供电会议,接收有关保供电信息。根据保供电任务的性质确定相应的类别,一类保供电方案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二、三类保供电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3. 5.1.2 接到保供电任务后,应及时将需保供电地点、范围、起止时间、联系人、联系方式经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给调度所、配电部和相应供电所、变电部。并负责汇总保供电方案 3. 5.1.3 生产技术部作为收发保供电信息部门,负责保供电工作中涉及市有关政府、团体机构的对外联系和对内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 3.5.1.4 负责向保供电申请部门索取保供电工作中涉及到的需要进入相关场所的工作证、车辆通行证等材料,并提供给相关部门。 3.5.2 安监部 3.5.2.1 负责现场安全监督管理,组织重要生产场所安全监督检查。 3.5.3 调度所 3.5.3.1 调度所在接收到保供电任务、要求后应根据保供电的类别、地点和起止时间,安排保供电场所电气范围内相关35kV、110kV主变及各电压等级的系统运行方式,并制定相应的保供电方案。 3.5.3.2 根据保供电的类别、地点和起止时间,对停电计划和工程安排做出适当调整,报公司领导批准。 3.5.4 配电部 (各供电所) 3.5. 4.1 在接收到保供电任务后应根据保供电的类别、地点和起止时间,制定相应的保供电方案。 3.5. 4.2 根据保供电的类别、地点、起止时间和联系人,应组织人员对保供电场所及其电气连接范围内10kV配电设备进行特殊巡视、消除设备缺陷隐患。 3.5. 4.3 根据保供电任务类别并视其必要性,指挥抢修队伍准备好抢修备品待命或参

关于总公司对各项目部管理办法

关于总公司对各项目部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工程项目管理,充分调动项目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争取项目利润最大化,使公司的利益、声誉达到双赢。同时,明确项目与公司之间的“责、权、利”关系,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工程的特点,制定并全面实行工程项目承包管理制度。 二.目的 为加强项目管理,降低工程项目的管理和日常经营成本,降低风险。激励员工工作热情避免人员流失,打造高质量产品,使公司与员工达到名利双收。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下属的所有项目。 四、公司和承包人的职责和权限 公司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项目资金的集中管理,帮助项目部解决资金缺口,保证项目施工正常进行。 2、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给予项目部支持和帮助,并协助承包人协调好项目部的对内、对外关系,营造良好的施工氛围; 3、为保持与建设单位的良好关系项目前期费用及逢年过节的相关接待活动分公司市场部处理; 4、负责项目管理过程中各管理环节的监督、指导、控制、协调、考核和评价,工程竣工结算后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获得奖项等各项责任目标的实

现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项目承包协议》的规定对项目部和承包人实施奖、罚。 5、监督项目部的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 承包人的职责和权限 1、确保工程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2、确保工程安全无事故,工地现场达到约定的文明工地要求,对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承担一切责任; 3、与建设单位保持良好的日常合作关系; 4、参与确定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制定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有关人员的职责分工,并将各责任目标按岗位进行责任分解,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必须全面掌握发包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施工生产活动,做好现场的动态管理,完成责任目标,确保合同履约; 5、代表企业与本项目业主接洽和商务谈判,并签订授权范围内的合同商务文件,认真履行相关合同文件; 6、组织工程计划、统计工作。各类报表和项目管理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的报于总公司(原则上每周一报),并认真做好总结分析; 7、配合业主及上级主管单位做好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及合同内约定的相关检测、复试等。 8、配合企业做好与业主、监理的月度工程量确认、现场签证索赔、工程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分包的各项结算等工作; 9、自觉接受上级单位及主管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定期向上级相

减免学费申请书10篇

减免学费申请书10篇 减免学费申请书(一): 尊敬的校领导: 您好!我叫***,是***专业****班的一名学生。 从进入这个学校那天开始,我始终坚持着进取向上的心态,时时以高标准要求自我。我来自水城县都格乡的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父母都是朴实无华的农民,我家中有七口人,祖父母年事已高,父母亲文化浅薄,还有两弟弟正在读高中,由于田地很少,加之天不遂人愿,这两年的干旱使得农业收入低微,与此同时家里也欠下了必须的债务。我父母都没有工作,没有稳定的经济,家庭生活条件很差,尤其在我考走进这个学校以后,家里生活情景更加糟糕。为支付我们姐弟三人高昂的学费,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可是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谓是杯水车薪。 从小在农村的生活赋予我吃苦耐劳,不畏一切艰难险阻的品质,在节假日我进行了很多的社会实践活动,包括课余时间做家教,派发传单,做促销,寒暑假打工等。经过一年以来的努力,我学会了很多东西,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各个方面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提高。 在学习上;我始终牢记学习是学生第一要务。学习永远是生活的主旋律,我一如既往的努力学习,期望自我能踏上一个新的台阶,经过我的刻苦努力,这一年来我一次性经过了所有课程的考试,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我的努力下,获得****。荣誉称号,****奖)。在生活上;我勤俭节俭,自立自强,严格以高标准要求自我,注重劳逸结合,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在思想上;我团结同学,关心他人,始终坚持者一颗进取向上的心态,养成了更加细致,更加严谨的优良作风。在社会实践方面;进取参加各种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在众多亲友帮忙下,才有机会来那里上学。每当看见父母为我姐弟三人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明白我欠他们多少,我只明白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才是最好的回报,正是由于以上所述,我郑重的向学校递交申请——申请减免学费!以助我圆满的完成学业,将来能够更好的孝顺父母,回报社会,期望学校领导批准! 申请人:*** 减免学费申请书(二):

项目部管理制度及办法新版

项目部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目录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1、考勤制度……………………………………… 2、车辆管理制度………………………………… 3、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4、印章管理制度………………………………… 5、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6、招待费管理制度……………………………… 7、宿舍管理制度…………………………………第二篇、项目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2、生产管理制度……………………………………… 3、例会制度…………………………………………… 4、技术管理制度……………………………………… 5、质量管理制度……………………………………… 6、安全管理制度………………………………………

7、物资设备管理制度………………………………… 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测量仪器管理制度……………………………… 库房管理制度…………………………………… 8、加班制度……………………………………… 第三篇、招标管理制度…………………………… 第四篇、分包队伍管理制度………………………………… 第五篇、财务、票据管理制度……………………………… 第一篇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为提高直属工程项目部的工作效率,严格工作纪律,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各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编制本考勤制度。 1、项目部管理人员统一每月带薪休假2天(包含事、病、假)。请假超过两天,每超一天扣除相应的天数工资;不请假无故旷工者及请假超过5天者双倍扣除相应的天数工资。项目部全 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事先请假。 2、项目部办公室负责项目部管理人员的考勤,项目生产工长及项目经理负责生产工人、机械司机人员的考勤。考勤人员务必做到实事求是考勤、当天考勤,严禁月底统一考勤。项目部办公室在每月3日前将由项目经理及主管领导签署后的上月出勤报表 报送财务部门。 3、员工上班期间外出办事须征求上级主管及项目经理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逐条完全解读》》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逐条完全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李迎春律师解读】:本条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制定目的,也即通常所称的立法目的。由于《劳动合同法》部分条款规定得不明确,在实践中导致有一些条款难以操作,为了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消除操作上的困局,有必要制定实施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李迎春律师解读】:为了促进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消除社会各界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读”与“消极评价”,政府有关部门、工会等组织应当将劳动合同法的正面宣传视为己任。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李迎春律师解读】:由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遍布,实践中律师、会计师与其执业机构关系一直不明不白,各地各法院也对此处理不一,本条对劳动合同法所称的用人单位做了延伸解释。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李迎春律师解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属于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1)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2)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具有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可以直接作为劳动合同中的甲方(用人单位)。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分支机构,只能受用人单位委托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只能是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单位,不能将分支机构直接列为用人单位。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李迎春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导致了实践中出现一部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借故不签订劳动合同想获取双倍工资的现象,本条的规定,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终止劳动关系的选择权。当然,这里用人单位需举证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签订合同,而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具有证据意识,在书面通知送达时应当有劳动者的签收证据或其它可证明已经向劳动者送达书面通知的证据,否则会

温州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附件9 温州大学学生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实施办法 一、困难补助 (一)困难补助基金 1、学校每年从学生学费中提取一定比例; 2、社会捐赠等其他资金; 3、基金的增值部分。 (二)困难补助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确定为补助对象: ①孤残学生; ②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 ③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④单亲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000元以下者; ⑤父母亲因身体等原因丧失劳动力,无固定收入者; ⑥家庭被当地政府列为特困户的学生; ⑦家庭因遭天灾人祸(如水灾、火灾等)而经济困难者; ⑧家庭因入学人口多,父母年迈体弱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者; ⑨在校月生活费低于300元的学生。 (三)困难补助金额 根据困难程度分为每学年1000元、800元、400元三个等级补助。 二、学费减免 (一)减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公费生,可

以申请减免学费。 (1)家庭经济长期特别困难,生活水平十分低下,无力支付学费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 (2)父母有一方已去世或父母有一方完全丧失劳动力,家庭基本无经济来源,生活水平十分低下,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 2、在上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不予减免学费。 3、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减免学费,已减免的除需全额追回减免的学费外,并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1)弄虚作假,欺骗组织而获得减免者; (2)故意不服从学校有关部门安排的解困途径,或者安排工作后不履行职责,造成学费缴纳有困难者。 (二)减免限额 学费减免的具体金额,由学校根据减免条件确定两个等级。 一等:符合条件者,减免二分之一学费。 二等:符合条件者,减免三分之一学费。

工程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工程部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为贯彻执行公司的管理战略和经营思路,加强工程部日常工作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使工程部员工热爱公司事业,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更好的完成各项任务,更好的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计划和各项经济指标的顺利完成,协调好工程部内部运行及与衔接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统一、规范管理,持续提高技术积累,特制定本细则: 适用范围凡经本公司录用的所有工程人员(包括试用期员工)。第一章总则 1、建立并执行工程项目、出差、施工机会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 2、建立并实现所有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明确到人的责任管理机制,在责、权、利明确的基础上实行绩效与奖惩相结合、工程质量及工程效率(工程进度)与项目奖惩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3、实行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与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与工作效率(工作进度)、工作效率(工作进度)与工作过程跟踪三位一体的过程管跟踪理模式; 4、不断通过经验积累及发展壮大,丰富和拓展工程部人才建设、技术建设、资料建设。

注:本细则中各类工作申请表,相关管理人员应提前打印备用,按本则要求填写并报办公室;如因公差在外的,可以提交电子报表,电话沟通后留作备案,返司后应立即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予核销。 第二章管理制度 一、员工守则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公司的上下班制度,不准迟到早退,上班时间不准私自外出(无工程任务时),特殊情况须有分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半天内口头请假、半天以上须书面请假)。 3、严格遵守公司请假制度,请假人使用公司统一的请假条,请病假应出示医院有效证明。 4、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泄露公司的各项技术、安装工艺、器材和客户资料。 5、要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不得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 6、服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努力工作,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 7、严格公司电脑使用管理规定,上班时不得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所有员工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遇到困难,所有员工应及时帮助解决。工程部管理细则 9、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窥探他人隐私、不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不以工作以外的事情议论他人。 10、接听、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最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读 2020年9月18日,温总理总理签署了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由于对《劳动合同法》存在一定的误解,以及《劳动合同法》规定也存在一定的模糊性,导致在实施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是“铁饭碗”、“终身制”的恢复,用人单位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是否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能否同时适用,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支付二倍工资,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签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连续工作十年如何计算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劳动合同法》贯彻落实,影响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效果的发挥。 《劳动合同法》实施9个多月来,社会各界的评价总体是积极的。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部适应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发展需要,反映广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求,体现更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的重要法律。这些分歧和问题的存在,造成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有的持观望态度,有的千方百计规避,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顺利实施和立法宗旨的实现。 为了消除分歧和模糊认识,国务院法制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先后三次征求26个中央有关部门、单位和省市的意见,并且通过中国的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几易其稿形成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其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国一个法律实施条例制定的先河,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作为《劳动合同法》的配套行政法规,在坚持一致性原则、协调性原则以及可操作性原则的基础上,结合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对《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明晰化,消除对《劳动合同法》的误解,增加《劳动合同法》的可操作性。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个角度,集中列举了包括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内的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以消除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最新版.doc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 则最新版 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制定了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下文仅供参考! 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河南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公建民营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收费管理均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全省幼儿园收费项目实行省级管理,各市、县均不得擅自增加和改变。 第四条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包括: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

宿费、代收费、服务性收费。 保教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保育教育服务,向幼儿家长收取的费用(包括为幼儿提供必备的生活用品、冷暖设备、安全设施等)。 住宿费,是指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条件,向自愿在园住宿的幼儿收取的费用。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午休所发生的费用在保育费中列支,不得收取住宿费。 服务性收费,是指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组织活动和按照幼儿在园学习、生活的实际需要,提供由幼儿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代收费,是指幼儿园为方便幼儿在园学习和生活,在幼儿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第五条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第六条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分级管理。公建民营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参照公办幼儿园管理。省级价格、教育、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省管幼儿园收费的制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审定。其他公办(公建民营)幼儿园收费按隶属由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核定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一级价格、教育、财政主

供用电管理办法

**供用电管理办法 为持续加强**(以下称**)供用电管理,维持供用电秩序,规范供用电行为,确保安全、经济用电,更好地服务安全生产,依照《永煤集团供用电管理办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生产技术部是厂供用电管理部门,负责**供电系统的运行与管理,统一协调对内、对外的供用电关系。负责供用电业务协调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对厂属各单位的供用电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供电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技术,监督“削峰填谷”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用电管理 (一)管理范围 管理分界点划分: 0.4KV动力电源以用电单位总进线柜隔离开关进线电缆头为管理分界点。 1.2KV试验电源以用电部门总馈电开关进线电缆头为管理分界点。 (二)管理职责

1.生产技术部 (1)负责**供电系统的维护、运行与管理,统一协调对内、对外的供用电业务。 (2)对厂属各单位的供用电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3)负责组织主管供电厂领导、主管安全厂领导、安全管理部门、事故责任单位等相关部门对供电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所管辖的临时用电户的管理工作。 (5)对厂内用电部门有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和义务。 (6)积极推广“节能降耗”技术,监督“削峰填谷”措施的落实。 (7)定期组织开展供用电安全管理知识培训活动。 2.综合服务中心 (1)负责机关办公楼、食堂、澡堂、洗衣房、纯水房、礼堂及机关低压配电室等后勤范围的供电系统运行、维护与管理。 (2)积极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厂内的供用电工作。 3.长期用电用户(车间)管理 (1)负责分界点至车间各用电设备的供用电管理工作。 (2)负责本车间范围内供电系统的维护、运行与管理。 (3)积极配合生产技术部做好厂内的供电工作,积极

公司项目制管理办法

公司项目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公司的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降低成本,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公司完成各阶段的经营目标,公司拟决定对公司承担的面向市场技术开发服务项目实行动态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试行)。 一、项目小组 公司生产的产品为稀土永磁无刷电机,以及稀土永磁柱式电机,通过对市场 的前期调查,再考虑到现代生产技术的局限性,我们得出初步结论,低于1200W 的无刷永磁盘式电机与稀土永磁改良柱式电机,无论在生产成本,生产效率、产品性能和产品价格,都无法与传统电机抗衡。而1500W以上的产品则可以以高端产品的姿态进入市场,我们必须针对性选择电机功率大的机械设备,和移动设备客户,市场需求的电机功率越大,我们的产品就越有优势,利润就越高。 那么这些高端客户的产品很多都是成熟的,要他们接受我们的新产品不是件容易的事,我们每一款电机都是要为客户量身定做,使用高功率电机的客户更需要好的技术支持,包括电控器的搭配,外观的设计,安装测试等都需要专人来配合跟进。 能满足一条龙专人把控的经营模式首选是项目制经营。公司针对面向市场的技术开发与服务项目均可以设立临时项目小组,作为该项目实施与咨询机构,负责该项目的参数需求、外观设计开发与电控配套。项目组成员由需求部门和技术部共同确定人选,重大项目的人选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协商决定。临时 项目小组设项目经理一人,其他为组员。项目小组可独立组织与该项目相关的工 作例会和业务研讨会。 二、项目经理及其主要职权 项目经理作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岗位负责人,原则上由项目承揽者担任,如属公司指定项目,则由公司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进行工作考评。项目经理签到新项目的单,优先由签单经理承接项目。 项目经理的权利和义务:

收费减免政策

一、收费减免政策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其中减轻企业缴费等非税负担是一个重要方面。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励投资创业、服务实体经济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迫切要求。大力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深化简政放权的关键内容。 2013年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清理收费措施。2014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措施,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2015年,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了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坚决清理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涉企收费项目。2016年,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国务院决定将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扩大三项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并取消、停征和整合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为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列为全年重点任务。一是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基金,授权地方政府自主减免部分基金。二是取消或停征中央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35项,收费项目再减少一半以上,保留的项目要尽可能降低收费标准,各地也要削减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减少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清理取消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推动降低金融、铁路货运等领域涉企经营性收费,加强对市场调节类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监管。截至目前,中央和省级政府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收费1100多项,其中中央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少69%、政府性基金减少30%。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知要求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进一步提高涉企收费政策的透明度,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不断完善公示制度。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及其具体实施情况纳入各地区、各部门政务公开范畴,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实时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各地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2017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并要求各地区参照清单对本地区涉企保证金进一步清理规范,取消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建立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并于2017年12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截至2017年9月30日,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共20个部门33项,各省(区、市)政府批准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0至17项不等,平均不足3项;全国政府性基金共21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涉企经营服务收费共4个部门6大项8小项(其中,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中央进出口环节涉企经营服务收费3小项);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共130项,目前国家层面的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已无实行政府定价项目,均为市场调节价;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共9个部门23项。以上涉企收费、保证金等项目均已建立目录清单制度,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地政府有关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常态化公示,并实行动态化管理,接受社会监督(目录清单表格详见附录一、二、三、四、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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