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压力容器规程

压力容器规程

压力容器规程
压力容器规程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劳锅字[199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实行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制度,保证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检验、确定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原则上应符合本规程。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

1.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监察规程》)适用范围的在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2.在用液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以下简称槽、罐车)。

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

第4条凡从事本规程范围内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和鉴定考核合格。

第5条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和鉴定考核合格的检验员,可从事允许范围内相应项目的检验工作。

第6条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应出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凡明确有检验员签字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由持证检验员签字方为有效。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向当地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议。

第7条检验人员要与使用单位密切合作,按本规程第三章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

第8条检验员可根据检验的具体情况,增减检验项目。

第9条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检验员在检验前,一般应审查下列内容和资料:

1.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质量监检报告,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签发的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3.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验收记录,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

4.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5.检验资料,历次检验报告、记录和有关资料;

6.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批准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竣工图等;

7.使用登记证件等。

第11条影响内外表面检验的附设部件或其他物体,应按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拆除。

第12条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必须安全牢固,便于进行检验和检测工作。

第13条对槽、罐车检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车体移动。

第14条高温或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应按照操作法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升温,防止造成损伤。

第15条检验前,必须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16条如需现场射线探伤时,应隔离出透照区,设置安全标志。

第17条进行内外部检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将内部介质排除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蒸汽的来源,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

2.具有易燃、助燃、毒性或窒息性介质的,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并取样分析,分析结果应达到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在使用单位的有关制度中作出具体规定。

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注意清除所有可能滞留的易燃、有毒、有害气体。

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应在18--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应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

具有易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

3.能够转动的或其中有可动部件的压力容器,应锁住开关,固定牢靠。

4.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性缺陷部位,应彻底清扫干净。

5.检验用灯具和工具的电源电压,应符合GB3805《安全电压》的规定。

6.内部检验时,应有专人监护,并有可靠的联络措施。

第18条第18条检验用的设备和器具,应在有效的检定期内,经检查和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章检验

第19条压力容器的检验周期,应遵照《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规定;槽、罐车的检验周期,应遵照《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和《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20条检验的一般程序

检验的一般程序(图-1),是检验工作的常规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验项目,并进行检验工作。

图1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一般程序

┌───────┐ ┌──────────┐

┌─┤准备工作├─┐ ┌─┤ 检验工作├─┐

│ └┬──┬──┬┘ │ │ └┬──┬──┬──┬┘ │

↓ ↓ ↓ ↓ ↓ ↓ ↓ ↓ ↓ ↓ ↓

┌┴┐┌┴┐┌┴┐┌┴┐┌┴┐┌┴┐┌┴┐┌┴┐┌┴┐┌┴┐┌┴┐

│审││制││停││安││清││结││表││材││埋││耐││安│

│查││定││机││全││理││构││面││质││藏││压││全│

│原│→检│→清│→防│→打││和││缺││检││缺││试││附│

│始││验││洗││护││磨││几││陷││验││陷││验││件│

│资││方││置││││ │ │何││和││和││检││和││检│

│料││案││换││││ │ │尺││腐││壁││验││气││验│

└─┘└─┘└─┘└─┘└─┘│寸││蚀││厚││ ││密││ │

│ ││检││测││ ││性││ │

│ ││查││定││ ││试││ │

│ ││ ││ ││ ││验││ │

└┬┘└─┘└─┘└─┘└─┘└┬┘

│ │

│ ┌──────────┐ │

└─→检验结果汇总←─┘

└─┬────┬──┬┘

↓ │ ↓

┌────┴──┐ ┌┴────┐

│缺陷分析和缺陷← -)- →修理后的检│

│ 评定│ │ 验│

└────┬──┘ │ └──┬──┘

│ │

↓ ↓ ↓

┌───────────────┐

│ 结论和报告│

└───────────────┘

第21条检验的基本要求

1.外部检查应以宏观检查为主,必要时可进行测厚、壁温检查和腐蚀介质含量测定等。

2.内外部检验应以宏观检查、壁厚测定为主,必要时可采用以下的检验方法:

(1)表面探伤;

(2)射线探伤;

(3)超声波探伤;

(4)硬度测定;

(5)金相检验;

(6)应力测定;

(7)声发射检测;

(8)耐压试验;

(9)其他。

第22条外部检查内容

1.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部位、焊接接头等的裂纹、过热、变形、泄漏等;

2.外表面的腐蚀;

3.保温层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4.检漏孔、信号孔的漏液、漏气,疏通检漏管;

5.压力容与相邻管道或构件的异常振动、响声,相互摩擦;

6.按照本规程第六章要求进行安全附件检查;

7.支承或支座的损坏,基础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的完好情况;

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

9.运行的稳定情况;

10.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监控情况。

第23条内外部检验内容

1.第22条外部检查的有关内容。

2.结构检查

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

(1)筒体与封头的连接。

(2)方型孔、人孔、检查孔及其补强;

(3)角接;

(4)搭接;

(5)布置不合理的焊缝;

(6)封头(端盖);

(7)支座或支承;

(8)法兰;

(9)排污口。

3.几何尺寸

根据原始资料审查情况,检验员可结合下列内容检查,并做记录:

(1)纵、环焊缝对口错边量、棱角度;

(2)焊缝余高,角焊缝的焊缝厚度和焊脚尺寸;

(3)同一断面上最大直径与最小直径;

(4)封头表面凹凸量、直边高度和纵向皱折;

(5)不等厚板(锻)件对接接头未进行削薄过渡的超差情况;

(6)布置不合理的焊缝;

(7)直立压力容器和球形压力容器支柱的铅垂度;

(8)绕带式压力容器相邻钢带间隙。

凡是已进行过几何尺寸检查的,一般不再重复检查,对在运行中可能发生变化的,应重点复核。

4.表面缺陷

(1)腐蚀与机械损伤

测定其深度、直径、长度及其分布,并标图记录。对非正常的腐蚀,应查明原因。

(2)表面裂纹

①内表面的焊缝(包括近缝区),应以肉眼或5--10倍放大镜检查裂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不小于焊缝长度20%的表面探伤检查:

材料强度级别Ob>540MPa的;Cr--Mo钢制的;有奥氏体不锈钢堆焊层的;介质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其他有怀疑的焊缝。

如发现袭纹,检验员应根据可能存在的潜在缺陷,确定增加表面探伤的百分比;

如仍发现裂纹,则应进行全部焊缝的表面探伤检查。同时要进一步检查外表面的焊缝

可能存在的裂纹缺陷。内表面的焊缝已有裂纹的部位,对其相应外表面的焊缝应进行抽查。

②对应力集中部位、变形部位、异种钢焊接部位、补焊区、工卡具焊迹、电弧损伤处和易产生裂纹部位,应重点检查。

③有晶间腐蚀倾向的,可采用金相检验或锤击检查。锤击检查时,用0.5--1.0公斤重的手锤,敲击焊缝两侧或其他部位。

④绕带式压力容器的钢带始、末端焊接接头,应进行表面裂纹检查。

(3)焊缝咬边检查。对焊接敏感性材料,还应注意检查可能发生的焊趾袭纹。

(4)变形及变形尺寸测定,可能伴生的其他缺陷,以及变形原因分析。

5.壁厚测定

(1)测定位置应有代表性,并有足够的测定点数。测定后应标图记录。

测定点的位置,一般应选择下列部位:

①液位经常波动部位;

②易腐蚀、冲蚀部位;

③制造成型时,壁厚减薄部位和使用中产生的变形部位;

④表面缺陷检查时,发现的可疑部位。

(2)利用超声波测厚仪测定壁厚时,如遇到母材存在夹层缺陷,应增加测定点或用超声波探伤仪,查明夹层分布情况,以及与母材表面的倾斜度。

测定临氢介质的压力容器壁厚时,如发现壁厚“增值”,应考虑氢腐蚀的可能性。

6.材质

(1)主要受压元件材质的种类和牌号一般应查明。材质不明者,对于无特殊要求的钢制压力容器,允许按钢号A3材料强度的下限值,进行强度校核;对于槽、罐车和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必须查明材质。

对于已经进行过此项检查,且已作出明确处理的,不再重复检查。

(2)主要受压元件材质是否劣化,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化学分析、硬度测定、光谱分析或金相检验等,予以确定。

7.有覆盖层的压力容器

(1)保温层是否折除,应根据使用工况和外部环境条件而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不拆除保温层:

①制造时对焊缝全部表面已探伤合格;

②对有代表性的部位局部抽查,未发现裂纹等缺陷;

③壁温在露点以上;

④外部环境没有水浸入或跑冷;

⑤外表面有可靠的防腐蚀措施;

⑥有类似使用经验的;

⑦检验员认为没有必要的。

(2)有金属衬里的压力容器,如发现衬里有穿透性腐蚀、裂纹、局部鼓包或凹陷,检查孔已流出介质,应局部或全部拆除衬里层,查明本体的腐蚀状况或其他缺陷。

(3)用奥氏体不锈钢堆焊衬里的,应检查堆焊层的龟裂、剥离和脱落等。

(4)对于非金属材料作衬里的,如发现衬里破坏、龟裂或脱落,或在运行中本体壁温出现异常,应局部或全部拆除衬里,查明本体的腐蚀状况或其他缺陷。

(5)对于内外表面有覆盖层的,应先按本条(2)、(4)检查内表面,如发现有裂纹等严重缺陷,则应在外表面局部或全部拆除覆盖层,进行检验。

8.焊缝埋藏缺陷检查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射线探伤或超声波探伤抽查,必要时还应相互复验:

①制造中焊缝经过两次以上返修或使用过程中焊缝补焊过的部位;

②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

③错边量和棱角度有严重超标的焊缝部位;

④使用中出现焊缝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

⑤用户要求或检验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

已进行过此项检查,再次检验时,如无异常情况,一般可不再复查。

(2)检测方法和抽查数量,由检验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按照本规程第六章要求,进行安全附件检查。

10.紧固件检查

对高压螺栓应逐个清洗,检查其损伤和裂纹情况,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无损探伤。

应重点检查螺纹及过渡部位有无环向裂纹。

第24条强度校核

1.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强度校核:

(1)存在大面积腐蚀;

(2)强度计算资料不全或强度设计参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3)错边量和棱角度度有严重超标;

(4)结构不合理,且已发现严重缺陷;

(5)检验员对强度有怀疑。

强度校核后,再次检验时,如无异常情况,一般可不再重复样核。

2.强度校核的有关原则:

(1)原设计已明确提出所采用的强度设计标准的,可按该标准进行强度校核(原标准有错误的除外);

(2)原设计没有注明所依据的强度设计标准或无强度计算的,原则上可根据用途(如石油、化工、冶金、轻工、制冷等)或类型(如球罐、废热锅炉、搪玻璃设备、换热器、高压容器等),按当时的有关标准进行校核;

(3)国外进口的或按国外技术设计的,原则上仍按原设计规范进行强度校核;

(4)压力容器的材料牌号不明,可按该压力容器同类材料的最低标准值选取;

(5)焊缝系数应根据焊缝的实际结构型式和检验结果,参照原设计规定选取;

(6)剩余壁厚按实测的最小值减去到下一个使用周期的两倍腐蚀量,作为强度校核的壁厚;

*(7)强度校核压力,一般取压力容器实际最高工作压力。?装有安全装置的,校核用压力不得小于其开启压力(或爆破片爆破压力);盛装液化气体的,强度校核压力,应取原设计压力;

(8)强度校核时的壁温,取实际最高壁温;低温压力容器,取常温值;

(9)壳体直径按实测最大值选取;

(10)强度校核时,应考虑附加载荷;

(11)由具有设计经验的设计人员或检验员担任,并出具有设计审核水平人员签字的强度校核计算书。

3.对本条1款(3)、(4),不能以常规的方法进行强度校核的,可采用有限元方法或应力分析设计等方法校核。

*这是校核壁厚时,对所选用压力的规定。

第25条耐压试验和气密性试验

1.耐压试验应遵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

2.气密性试验应遵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本规程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的规定。

第26条需进行缺陷评定处理的,应严格按照《压力容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办

理。

第27条检验报告书

1.检验单位的检验人员,应按附件一《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根据所进行的项目,认真、准确填写:

2.检验员应认真分析研究有关资料和检验结果,签署检验报告,并盖检验单位印章,一般应在投入使用前送交使用单位。

3.《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由劳动部规定格式,省级劳动部门印制。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第28条安全状况等级应根据检验结果评定,以其中评定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评定级别。

第29条主要受压元件材质,应符合设计和使用要求,如用材与原设计不符,材质不明或材质劣化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用材与原设计不符

(1)如材质清楚,强度校核合格,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不影响定级;如使用中产生缺陷,并确认是用材不当所致,可定为4级或5级。

(2)槽、罐车和液化石油气储罐的主要受压元件材质为沸腾钢的,定为5级。

2.材质不明

对于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并按钢号A3的材料校核其强度合格,在常温下工作的一般压力容器,可定为2级或3级;如有缺陷,可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可定为4级;槽、罐车和液化石油气储罐,可定为4级或5级。

3.材质劣化

如发现石墨化、应力腐蚀、晶间腐蚀、氢损伤、脱碳、渗碳等脆化缺陷时,根据材料的劣化程度,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0条有不合理结构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封头主要参数不符合现行标准,但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2级或3级;如有缺陷,可根据相应的条款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2.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型式

如采用单面焊对接结构,且存在未焊透时,槽、罐车定为5级,其他压力容器根据未焊透情况,可定为3级到5级。

采用搭接结构的,可定为4级或5级。

不等厚度板(锻)件对接接头,按规定应削薄处理,而未处理的,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5级。

3.焊缝布置不当(包括采用“十”字焊缝),或焊缝间距小于规定值,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如查出新生缺陷,并确认是由于焊缝布置不当引起的,则定为4级或5级。

4.按规定应采用全焊透结构的角接焊缝或接管角焊缝,而没有采用全焊透结构的主要受压元件,如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可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5级。

5.如开孔位置不当,经检验未查出新生缺陷(不包括正常的均匀腐蚀),对于一般压力容器,可定为2级或3级;对于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可定为3级或4级。如孔径超过规定,其计算和补强结构经过特殊考虑的,不影响定级;未作特殊考虑或该补强但补强不够的,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1条内、外表面不允许有裂纹。如有裂纹,其深度在壁厚余量范围内,打磨后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其深度超过壁厚余量,打磨后进行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第32条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以及变形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机械损伤、工卡具焊迹和电弧灼伤,打磨后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2.变形可不处理的,不影响定级;根据变形原因分析,继续使用不能满足强度和安全要求者,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3条内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连续长度不超过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外表面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1.0mm、连续长度不超过100mm、且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5%:对一般压力容器不影响定级,超过时应予修复;对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或槽、罐车,检验时如未查出新生缺陷(如焊趾裂纹),可定为2级或3级,查出新生缺陷或超过上述要求的,应予修复;对低温压力容器的焊缝咬边,应打磨消除,不需补焊的,不影响定级,经补焊合格的,可定为2级或3级。

第34条受腐蚀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分散的点腐蚀,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不影响定级。

(1)腐蚀深度不超过壁厚(扣除腐蚀裕量)的1/5;

(2)在直径为200mm的范围内,点腐蚀面积不超过40cm2,或沿任一直径点腐蚀长度之和不超过40mm;

2. 均匀腐蚀, 如按剩余最小壁厚(扣除到下一次检验期傅蚀量的2倍), 校核强度合格, 不影响定级;境补焊合格的, 可定伟2级或3级;

第35条错边量和棱角度超标,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1.属一般超标,可打磨或不作处理,可定为2级或3级;

2.属严重超标,经该部位焊缝内外部无损探伤抽查,如无较严重缺陷存在,可定为3级;若伴有裂纹、未熔合、未焊透等严重缺陷,应通过应力分析,确定能否继续使用。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和检验周期内,能安全使用的定为3级,否则定为4级或5级。

第36条焊缝有埋藏缺陷的,按以下要求划分安全状况等级:

1.单个圆形缺陷*的长径大于壁厚的1/2或大于9mm时,定为4级或5级;圆形缺陷的长径小于壁厚的1/2或9mm的,其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见表1和表2;

2.非圆形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见表3。

*①圆形缺陷、非圆形缺陷的定义见GB3323标准。

②均指未见开裂迹象的。

表1 按规定只要求局部探伤的压力容器(不包括低温压力容器)圆形

缺陷与相应的安全状况等级

┏━━━━━━━━━━━┯━━━━━━━┯━━━┓

评定区mm┃ 10X10 │ 10X20 │10X30 ┃

┠───┬───┬───┼───┬───┼───┨实测厚度mm┃t≤10 │10〈t │15100┃

┃│ ≤15 │ ≤25│ ≤50│ ≤100│ ┃┎─────╂───┼───┼───┼───┼───┼───┨安┃ 2 ┃ 6~9 │12~15│18~21│24~27│30~33│36~39┃

全┠─────╂───┼───┼───┼───┼───┼───┨

状┃ 3 ┃10~12│16~18│22~24│28~30│34~36│40~42┃

况┠─────╂───┼───┼───┼───┼───┼───┨

等┃ 4 ┃13~15│19~21│25~27│31~33│37~39│43~45┃

级┠─────╂───┼───┼───┼───┼───┼───┨┃5 ┃ >15 │ >21 │ >27 │ >33 │ >39 │ >45 ┃

┗━━━━━╋━━━┷━━━┷━━━┷━━━┷━━━┷━━━┫

┃缺陷点数┃

┗━━━━━━━━━━━━━━━━━━━━━━━┛注:圆形缺陷尺寸换算成缺陷点数,以及不计点数的缺陷尺寸要求,见GB3323的规定。

表2 按规定要求全部探伤的压力容器、低温压力容器和槽、罐车圆形缺陷与相应的

安全状况等级

┏━━━━━━━━━━━┯━━━━━━━┯━━━┓

评定区mm┃ 10X10 │ 10X20 │10X30 ┃

┠───┬───┬───┼───┬───┼───┨实测厚度mm┃t≤10 │10〈t │15100┃

┃│ ≤15 │ ≤25│ ≤50│ ≤100│ ┃┎─────╂───┼───┼───┼───┼───┼───┨安┃ 2 ┃ 3~6 │ 6~9 │ 9~12│12~15│15~18│18~21┃

全┠─────╂───┼───┼───┼───┼───┼───┨

状┃ 3 ┃ 7~9 │10~12│13~15│16~18│19~21│22~24┃

况┠─────╂───┼───┼───┼───┼───┼───┨

等┃ 4 ┃10~12│13~15│16~18│19~21│22~24│25~27┃

级┠─────╂───┼───┼───┼───┼───┼───┨┃5 ┃ >12 │ >15 │ >18 │ >21 │ >24 │ >27 ┃

┗━━━━━╋━━━┷━━━┷━━━┷━━━┷━━━┷━━━┫

┃缺陷点数┃

┗━━━━━━━━━━━━━━━━━━━━━━━┛注:圆形缺陷尺寸换算成缺陷点数,以及不计点数的缺陷尺寸要求,见GB3323的规定。

表3

┏━━━━━━━┯━━━━━━━━━━━━━━━━━┯━━━━━━━━━┓

┃│ 缺陷尺寸│ 安全状况等级┃

┃缺陷位置├─────┬─────┬─────┼────┬────┨

┃│ 未熔合│ 未焊透│ 条件夹渣│一般压力│ 特殊的┃

┃│ │ │ │容器│压力容器┃

┠───────┼─────┼─────┼─────┼────┼────┨

┃球壳对接焊缝;│H<=0.1t且│H<=0.15t且│H<=0.2t且│ │ ┃

┃圆筒体焊缝,以│H<=2mm │H<=3mm │H<=4mm │ 3 │ 4 ┃

┃及与封头连接的│L<=t │L<=t │L<=3t │ │ ┃

┃环焊缝│ │ │ │ │ ┃

┠───────┼─────┼─────┼─────┼────┼────┨

┃│H<=0.15t且│H<=0.2t且│H<=0.25t且│ │ ┃

┃圆筒体环焊缝│H<=3mm │H<=4mm │H<=5 │ 3 │ 4 ┃

┃│L<=2t │L<=4t │L<=6 │ │ ┃

┗━━━━━━━┷━━━━━┷━━━━━┷━━━━━┷━━━━┷━━━━┛注:表中H是指缺陷在板厚方向的尺寸, 亦称缺陷高度; L是指缺陷长度。

第37条有夹层的,其安全状况等级划分如下:

1.与自由表面平行的夹层,不影响定级;

2.与自由表面夹角小于10°的夹层,可定为2级或3级;

3.与自由表面夹角大于或等于10°的夹层,需计算在板厚方向投影的长度,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8条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鼓包,应查明原因,并判断其稳定情况,可定为4级或5级。

第39条耐压试验不合格,属于本身原因的,可定为5级。

第六章安全附件检验

第40条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容器监察规程》、《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以及有关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第41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第42条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二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外部检查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内外部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第43条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1)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

(2)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检验员应对其进行检查,如需动用该阀,应指派专人操作,运行负责人和检验员应在场,做好操作记录。

(3)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3.爆破片

(1)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2)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图-2),爆破片和容器间的截止阀,应处于全开状态,并应加铅封。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他异常现象。

(3)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①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图-3a),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

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②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图-3b),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4)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图-4)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4.液面计

(1)检查液面计最高和最低安全液位有无明显的标记,能否正确指示出介质实际液面,防止假液位。

(2)寒冷地区室外使用和介质低于0℃的压力容器,以及槽、罐车,其选型应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并检查使用状况是否正常。

(3)超过检验期限、玻璃板(管)损坏、阀件固死或经常出现假液位,应停止运行。

第44条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情况调试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2.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液化气体铁路罐车安全管理规程》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

第七章附则

第45条本规程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46条本规程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压力容器及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正式版)

压力容器及操作工安全操作 规程 (完整正式规范)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及操作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根据各自的特性和在生产工艺流程中的作用, 都有其特定的操作程序和操作方法。操作内容一般包括:操作前的检查。开机准备、开启阀门、启动电源、调整共况、正常运行与停机程序等。尽管各种压力容器使用的工况不尽一致, 但其操作却有共同的安全额操作要点, 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压力容器主要的安全操作要点如下: 1、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1)避免误操作造成超温超压事故。 (2)由于容器内物料的化学反应而产生(或增大)压力的容器, 往往是由于加料过量或物料中混有杂质, 使容器内反应后生成的气体密度增大或反应增大或反应过速而造成超压。 (3)贮装液化气的容器常因装量过多或意外受热、温度升高而发生超压。因为容器内一旦充满液体, 则每升高1℃就会增大十_大气压。 (4)贮装易于发生聚合反应的碳氢化合物的容器, 因容器内部部门物料可能发生聚合作用释放热量, 使容器内气体急剧升温而压力升高。

(5)用于制造高分子聚合的高压釜(聚合釜)有时会因原料或催化剂使用不当或操作失误, 使物料发生爆聚(即本来应缓慢聚合的反应在瞬时内快速聚合的全过程)释放大量热能, 而冷却装置又无法迅速导热, 因而发生超压而酿成严重爆炸事故。 2、操作人员因精心操作, 严格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或工艺操作规程。 3、压力容器应做到平稳操作。 4、不拆卸紧螺栓。 5、有关换热容器的操作, 换热容器是使工作介质在容器内进行热量交换, 以达到生成工艺过程中所需要的将介质加热或冷却的目的。 6、要坚守岗位, 各个生成工艺过程中使用的压力容器, 特别是反应容器, 随着容器内介质的反应及其它条件的影响, 往往会出现异常情况, 例如:停电、停水、停汽或发生火灾等需要操作人员及时进行调节和处理, 以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7、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 8、认真填写操作记录: (1)生产指挥系统下达的调度指令, 包括开机方案、工艺指标及要求等均应准确地记录下来; (2)进出容器的各种物料的温度、压力、流量、时间、数量和间歇操

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一)

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一) 1、常用工具主要指:台钻、手电钻、砂轮、扳手、手锤、锉刀、手锯、凿子、冲子、螺丝刀、虎钳、千斤顶、刮刀等。 2、凡使用上述工具都必须熟知并认真执行本规程。 一、台钻 1、工作前应扎紧袖口,戴好帽子,女工必须将头发塞进帽子里。操作时严禁戴手套及围巾,手中不准拿回丝、花包布等物。 2、工作前先检查机器、工具、电气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3、工作时精力要集中,严禁手触动正在转动的任何部位。变换车速、测量工件以及装卸工件、钻头、夹具等都必须在机器停稳后进行。 4、工件必须垫稳、夹牢。必要时要在工件下面垫垫块。 5、将要钻透工件时,应减慢进刀速度。 6、钻孔时工作台面不准放置刀具、量具及其他物品。 7、松紧钻头必须用钻头钥匙,不准用锤子或其他东西敲打。 二、手电钻 1、认真执行台钻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手电钻应使用三芯(单相)、四芯(三相)橡胶软线,出线头必须有胶圈固定,电线长度不得超过10米。 3、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电线绝缘不良,插头破裂、无接地线等情况禁止使用。接电源必须先查清电源电压与电钻电压是否相符。 4、使用手电钻要戴绝缘手套或站在绝缘台上操作。工作时如发现漏电、

震动、异响或温度过高等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交电工检修。5、使用手电钻时要保持身体平衡,持稳电钻,不可晃动,工作时用力要适当。 6、工作中,不准把电线缠在肩上、臂上。移动手电钻时,必须手握钻柄,严禁拖提电线。 7、手电钻所用的导线,必须保证不受其他物体撞击,碾压和割戳,在车辆通过的地方,电线必须架空。 8、在高处作业使用手电钻必须有安全措施,在机器内或金属容器内使用手电钻必须有人监护。 三、砂轮 1、使用砂轮必须戴防护眼镜,使用前应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安全罩是否牢固,夹板和螺丝是否松动,有缺陷不得使用。 2、工作前应先试转,开动砂轮转到正常速度,观察砂轮无异常情况时,才准许磨工件。 3、磨工件必须用双手把工件握牢,不得用力过猛或使工件在砂轮上跳动。 4、磨笨重或较大的工件,必须有支架,以免撞击。严禁用砂轮侧面磨工件。 5、砂轮和防护罩之间,不得落下杂物,如落下杂物必须立即关车处理。 6、操作者必须站在砂轮侧面,把头闪开,禁止两人同在一个砂轮上工作。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压力容器的安全监察,保证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督的基本要求,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和改造等单位,必须遵守《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满足本规程的要求。 各级主管部门对本规程负责贯彻执行,各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查。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注1): 1.最高工作压力(Pw)(注2)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 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断面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3)大于等于0.025m3; 3.介质为气体、液体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附件,亦属于本规程管辖范围。 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核能装置中的压力容器、交通工具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军事装备用的压力容器、消防用的压力容器、科学研究试验装置用的压力容器、医疗用载人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 (2)各类气体槽(罐)车和气瓶; (3)非金属材料制压力容器; (4)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等; (5)烟道式余热锅炉和砌(装)在设备内的管式水冷却件; (6)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0.1MPa。但在使用中短时(如进、出物料时)承压的压力容器(如常压发酵罐,硫酸、硝酸、盐酸储罐,水泥罐车及类似的设备等); (7)机器上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压缩机、发电机、泵、柴油机的承压壳或气缸,但不含造纸、纺织机械的烘缸、压缩机的辅助压力容器和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储罐等); (8)电力行业专用的封闭式电气设备的电容压力容器(封闭电器); (9)超高压容器。 注1: 本规程压力容器范围划定如下: (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装置联接的;接管与外部管道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向焊缝,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 (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 (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的连接焊缝。 注2: 1.承受内压的压力容器,其最高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使用过程中,顶部可能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对于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安全要求如下: 1、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是受过培训,经过考核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了解压力容器基本结构和主要技术参数,熟悉操作工艺条件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压力容器的管理范围 2.工作压力大于 cm2 表压的反应罐,暖气设备等。 3.工作压力大于 1kg/cm2 表压的气瓶。 4.工作压力小于 15kg/cm2 表压的高压贮氨罐。 5.以上均属低压。 2、执行《国家劳动总局压力容器安全监查规程》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暂行条例》进行维护检修、使用和管理 3、压力容器要严格按照上述规程,定期进行检查、试压、探伤和变形的测定。监督压力容器的正确使用,车间要维护好压力容器。 4、使用容器的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的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定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5、容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变动。

6、使用容器的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7、加强容器、管道的防腐工作,容器和管道外表面要经常喷刷保持油漆完整。 8、容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定时、定量、定线的进行检查。 9、生产技术部对容器的使用、维护、检验和管理进行全面监督。 10、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 1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容器,在投入使用前,应做内外部检验,必要时做全面检验。( 1 )停断使用二年以上,需要恢复使用的;( 2 )由外单位拆卸调入将安装使用的;( 3 )改变或修理容器主体结构,而影响强度的;( 4 )更换容器衬里的。 12、压力容器配备的安全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保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可靠,发现不正常现象及时处理 13、压力容器发生异常现象,如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使之下降;受压件发生裂纹、鼓泡、变形、泄漏等缺陷;安全附件失效;紧固体破坏等不能安全运行,操作着有权采取紧急措施及时报告。压力容器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正确、合理的操作和使用压力容器,是保证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其基本要求是平稳操作,防止超压、超温和超载。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020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020 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2020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实行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制度,保证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检验、确定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原则上应符合本规程。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 1.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监察规程》)适用范围的在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2.在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以下简称槽、罐车)。 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 第4条凡从事本规程范围内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

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和鉴定考核合格。 第5条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和鉴定考核合格的检验员,可从事允许范围内相应项目的检验规则。 第6条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应出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凡明确有检验员签字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由持证检验员签字方为有效。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向当地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议。 第7条检验人员要与使用单位密切合作,按本规程第三章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 第8条检验员可根据检验的具体情况,增减检验项目。 第9条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

低温液体(液氧)储罐使用操作规程

潍坊昊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低温液体(液氧)储罐使用操作规程 为了更好地使用低温液体(液氧)储罐设备,确保人身及设备安 全,特制订本使用操作规程。 一、结构特征与工作原理 1、本设备为固定立式真空粉末绝热低温液体储罐。后附图。 2、储罐为双层圆筒形结构,内同及其配管均用奥氏体不锈钢制造,外筒用优质碳素钢制造,夹层内充填专用深冷绝热材料珠光砂,并在夹层中建立较高的真空,以延长储罐的使用寿命。 3、本储罐带有增压器及升压调节阀,可调节排液需要的压力。 4、储罐设置有供操作的各种阀门,其阀门布置于储罐底部。设置有压力表、液位计,供观察罐内压力、液位之用。 5、储罐内外容器均设有安全泄放装置。内容器设一个三通切换阀装有2 只安全阀可替换使用,外筒设有一个防爆装置,增压器设有一个增压安全阀。

6、储罐、增压器组成供液系统,在不加低温泵的情况下,即可向外 供应液体或气体,保证排除液体或气体的纯度。 7、根据需要调节压力调节阀,调节需要的压力,(操作压力不大于。 8、设有供槽车冲灌的接头。 二、技术特性 1. 低温绝热促管的基本参数

二、安装要求 1、安装场所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或有换气通风装置,并能安全排放液体、气体。 2、安装场所必须设有安全出口,周围设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要求符合 GB2894的有关规定。 3、安装场所附近必须有充足的水源,场所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保持场地清洁干净。 4、液氧的储存、汽化、充装、使用场所易设围墙或栅栏。 5、液氧的储存、汽化、充装、使用场所的周围严禁明火,杜绝一切火源,并有明显的禁火标志。 四、设备的安全使用 1、容器的充满率不得大于,严禁过量充装 2、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检查各种阀门、仪表、安全装置是否

(完整版)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现象的。 (3)安全附件失效,过量充装的。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6)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

控制的。 (7)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一、常用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 由于容器的工艺用途不同其操作内容方法及注意事项也不尽相同。根据温州地区压力容器布局、类型、下面就常用容器的安全操作要点作简单介绍。 1、换热容器的操作要点 (1)熟悉热(冷)载体性质正确选用热(冷)载体对加热过程安全十分重要,除考虑工艺设备的需要外,应尽量避免使用与被加热介质性质相抵触的物质作热载体。如水是冷载体,地区不同水质差别很大,水的硬度大小直接影响换热器内壁结垢。 (2)防止结疤、结炭。 一些热载体在较高温度下易结疤、结炭影响换热效果,甚至引起爆炸。 (3)按工艺规定,保证阀门开启度。 阀门开启度直接影响热交换器内流体流速,可以提高传热系数同时又可减少结垢及防止局部过热。 (4)定期排放冷凝水、不凝性气体。

手电钻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正式版

Guide operators to deal with the process of things, and require them to be familiar with the details of safety technology and be able to complete things after special training.手电钻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正式版

手电钻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操作规程资料适用于指导操作人员处理某件事情的流程和主要的行动方向,并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细节和经过专门训练,合格的情况下完成列表中的每个操作事项。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手电钻简介 一、手电钻定义:手电钻(手枪钻)——用于金属材料、木材、塑料等钻孔的工具。当装有正反转开关和电子调速装置后,可用来作电螺丝批。有的型号配有充电电池,可在一定时间内,在无外接电源的情况下正常工作。 特殊型号:直角电钻---适合在狭窄工作空间使用。(电钻机头与机身呈90度,所需工作空间减小。) 二、手电钻的主要构成:定位标尺、钻夹头、正反转按钮、手柄、电源开关和

电缆线。 三、常用钻头: 麻花钻头---最适用于打铁、铝合金等材料。也可用于打木质材料,但定位不准确,易打歪。 开孔器---适用在铁质和木质材料上开孔。 木钻头---专门用于打木质材料。带一个定位杆,可精确定位。 玻璃钻头---适用在玻璃上打孔。 三、选型关键: Ⅰ类工具:即为普通型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伏,Ⅰ类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除了依靠基本绝缘外,还需接零保护的。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编制情况 及第一章总则的简要介绍 1990年原劳动部颁发了《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并于1990年2月正式执行。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规》)颁发执行十余年来,对规范在用压力容器检验,保证其运行安全,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但是,随着条件的改变及技术的进步,《检规》在长期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某些问题与不足,如对压力容器的在线年度检验重视不够、部分检验报告内容重复繁琐、安全状况等级划分未能充分反映国内相关的研究成果和大量检验实践的成熟经验、部分检验要求偏严不利于加入WTO后的国际竞争,尤其是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颁发了新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1999版《容规》),《检规》和1999版《容规》存在诸多不一致处,给在用压力容器的检验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 为了适应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以及科学技术的进步,提高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检验水平,更好地保障在用压力容器的运行安全,这次对《检规》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修改时,为了与锅炉、管道等其他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法规的名称保持一致,将《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更名为《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定检规》)。 一、对《定检规》的修订 (一)、修订过程 本规则的修订大致经历了如下几个阶段: 1. 广泛征集对“检规”的修改意见并整理汇总; 2. 在锅炉局容器处的领导下成立了编制工作组(锅检中心;合肥通

用所;山西、广州、上海、沈阳等检验所),进行了分工并编写初稿; 3. 编制工作组对初稿进行研讨修改,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4. 采用会议及信函等方式收集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5. 编制工作组完成报批稿。 (二)、修订原则 本次修订时,遵循了如下各项主要原则: 1. 对《检规》中合理且行之有效的条款均予保留或根据情况的变化稍加修订后继续保留。 2. 为了与1999版《容规》保持一致并考虑使用方便,将1999版《容规》中关于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与检验的要求,移植于《定检规》的有关章节。 3. 在不影响检验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验,简化检验报告。 4. 积极稳妥地吸纳科研、技术进步的成果以及检验实践中的成熟经验。 5. 在可能条件下,与锅炉、管道等其他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规则,在整体结构上力求一致。 6. 积极吸纳各方面合理可行的意见与建议。 (3)、要修订内容 由于修订内容众多,仅择主要更动处简介于下。 1. 总体结构发生如下变化: 《检规》总计七章46条另有二个附件,它们是:第一章总则(共3条);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共6条);第三章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共9条);第四章检验(共9条);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共12条);第六章安全附件检验(共5条);第七章附则(共2条);附件一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附件二在用压力容器气密性试验安全规则。

液氧汽车罐车卸车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液氧汽车罐车卸车安全操作规程 (最新版)

液氧汽车罐车卸车安全操作规程(最新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1.卸车前检查和准备工作 (1)引导罐车到指定位置停车,给车轮垫上防滑块。 (2)接好静电接地线。 (3)检查罐车内介质是否与储罐的介质相符合,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检查罐车与储罐的压力是否正常。 (5)检查储罐的储液量是否在允许充装量范围内,液位计指示是否正常。 (6)检查罐车与储罐安全附件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在有效期内。 (7)检查罐车与储罐外观是否有结霜、腐蚀、凹凸不平等现象。 (8)检查罐车和司机的证件是否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9)检查卸车工具是否合格 a)装卸软管的材料应与充装介质相容,能够满足低温性能要求。

接触液氧的装卸软管内表面已进行脱脂处理和有防止油脂污染措施。 b)有装卸软管公称压力不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2倍(即 1.6MPa),其最小爆破压力大于4倍公称压力(即6.4MPa)的见证资料。 c)有装卸软管每半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1.5倍公称压力(即2.4MPa),并有试验结果记录和试验人员签字的见证资料。 d)有标志装卸软管开始使用日期和使用年限的见证资料。 (10)上述检查确认无异后,操作员穿戴好防护用品,准备卸车。 2.卸车程序 (1)联接罐车与储罐的卸液金属软管。 (2)开启罐车出液阀和管道排放阀,吹扫卸液软管及管路。 (3)吹扫后,关闭充装管道排放阀,开启输出阀与增压器输出阀,由顶部充液。 (4)充装过程中,注意观察液位对照表。接近充满时,开启溢流阀,该阀喷出液体时表明储罐已充满额定容量,应立即关闭罐车排液阀、充装阀和输入阀及回流阀,停止充液。 (5)开启罐车充装管道上的排放阀,卸去软管的压力后关闭充装管道排放阀,然后,拆下卸液软管。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448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正式 样本

压力容器操作规程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操作规程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总则 1.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取得当地质监部门颁 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件》后,方可独立承 担压力容器操作。 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岗位的工艺流 程,有关容器的结构、类别、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性 能,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掌握处理一般事故的方 法,认真填写有关记录。 3.压力容器要平稳操作,容器开始加压时,速 度不易过快,要防止压力的突然上升。 4.压力容器严禁超温超压运行。发现温度,压

力异常时,应及时停机检查。排除故障方可重新开机。 5.严禁带压拆卸压紧螺栓。维修时必须停机、排气卸压后方可进行。 二.日常操作和维护保养 1.严格按照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2.开始操作前,应首先检查汽(气)阀、储气罐、管道、用汽(气)设备、及安全附件是否良好。 3.坚持压力容器日巡检制度,储气罐每日排水一次,及时发现不正常状态,并采取相应措施调整和排除。 4.随时检查压力容器及相关管道和附件,及时处理“跑、冒、漏”现象。 5.每月应对安全阀进行全面检查。手动排气以防阀芯与阀座粘死卡死。

TSG 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TSG R7001-2004-11-4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Pressure Vessels Periodical Inspec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4年6月23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年度检查 (3) 第三章全面检验 (9) 第四章耐压试验 (17) 第五章安全状况等级评定 (19) 第六章附则 (24) 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 (26) 附件二医用氧舱定期检验要求 (34) 附件三安全阀校验要求 (47) 附录1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52) 附录2 压力容器全面检验报告 (55) 附录3 耐压试验报告 (75) 附录4 特种设备检验意见通知书 (76)

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容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属于《容规》适用范围的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其中,在用罐车(以下简称罐车)、在用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式集装箱)的年度检查和定期检验,除符合本规则正文的有关要求外,还应当遵照本规则附件一《移动式压力容器定期检验附加要求》的规定。 第三条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 第四条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包括全面检验和耐压试验。 (一)全机检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全面检验应当由检验机构进行。其检验周期为: 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一次; 2、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3~6年一次; 3、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

液氧安全操作规程样本

液氧安全操作规程

液氧、储槽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1. 气密性试验:贮槽完成安装,或者内筒恢复常温后,在充入低温液体前应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试验压力为贮槽的最高工作压力,试验用气为无油干燥空气或干氮气,试验时间不得小于4小时。 2. 吹除处理:气密性试验合格后,需要干燥无油的空气对贮槽内筒系统进行吹除处理,用以去除潮湿空气,系统在用干燥空气或氮气吹除之后,还应用产品气体吹除,直到排除气体纯度打到要求为止。 3. 阀门仪表的检查:在充入低温液体前必须认真检查阀门是否处于正确的启闭状态,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否则应予以调整。 二、充液 1. 首次充液(指内筒处于热状态的充罐),其步骤如下: A. 联接充液管线; B. 对充液管路进行吹除,在V2、V3开启前,由液源排出阀向输液管内放入少量液体外,同时打开E2阀,对其管路进行吹除,以清除管道中潮湿空气和灰尘杂质;打开E1及MV阀、G阀,并启动夜面计(全开L1、L3阀关L2阀);

C. 打开V2,由上部进行,此时由于内筒处于热状态,V2阀开度要小,使管路和内筒逐渐冷却至所充低温液体的温度,待E1稳定排气时,可开大V2,加快充装速度; D. 待液位计指示有液体时,打开V3,关闭V2,改上部进液为下部进液; E. 当MV阀喷出液体时,说明已充满液体应立即关闭V3,停止充液,同时打开E2,排除管路中的残余气液; F. 充罐结束,卸下充液线管。 补充充液程序与首次充液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内筒已有低温液体,不需要冷却内筒,因此,吹除管路后即可由V3阀进液。另外,从压力角度能够分为无压充罐和带压充罐。 无压充罐—充罐过程中,E1始终开启,使内筒和大气相通,因此叫无压充罐。 带压充罐—充罐过程中,E1关闭,槽内压力高于大气压力,因此叫带压充罐,带压充罐时内筒压力不得高于该贮槽最高工作压力。 首次充液均采用常压充罐,补充充液能够采用带压充罐; 液位高度直接显示在液体计上,需显示容积(单位:M)按一下“液体容积”键即可。 三、增压 1. 关闭E1阀;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816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操作,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在实际操作时,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3、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盟级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负责。 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后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

最新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宣贯文档]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实行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制度,保证在用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是检验、确定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基本要求。有关单位制订的实施细则,原则上应符合本规程。 第3条本规程适用于: 1.属于《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压力容器监察规程》)适用范围的在用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 2.在用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和铁路罐车的槽、罐体部分(以下简称槽、罐车)。 第二章检验单位、检验员的资格、责任和权限 第4条凡从事本规程范围内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按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及《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员资格鉴定考核规则》的要求,经过资格认可和鉴定考核合格。 第5条经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和鉴定考核合格的检验员,可从事允许范围内相应项目的检验规则。 第6条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应出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凡明确有检验员签字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由持证检验员签字方为有效。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向当地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议。 第7条检验人员要与使用单位密切合作,按本规程第三章的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后,方可进行检验。 第8条检验员可根据检验的具体情况,增减检验项目。 第9条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的检验工作,应接受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监督检验。 第三章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10条检验员在检验前,一般应审查下列内容和资料: 1.设计单位资格,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设计图样,强度计算书等; 2.制造单位资格,制造日期,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竣工图,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质量监检报告,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签发的进口压力容器安全性能检验报告; 3.大型压力容器现场组装单位资格,安装日期,验收记录,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的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等; 4.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以及有关运行参数,介质成分,载荷变化情况,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等资料; 5.检验资料,历次检验报告、记录和有关资料; 6.有关修理或改造的文件,重大修理、改造方案,批准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

液氮储罐安全操作规程

九、液氮储罐安全操作规程 目的: 建立低温液氮贮罐标准操作维护保养规程 范围: 所有低温液氮贮罐 职责: 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技术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对本规程实施负责规程: 1.设备流程图 2操作步骤的组成 首次充灌、补充充灌、供气、低温泵系统、低温液体喷淋系统、小容器充装、槽车充灌、增压调节阀设定、液面计的操作。 2.1首次充灌的操作方法 2.1.1确认供液装置里的液体就是所要充灌的液体。 2.1.2确认除液面计上下阀(V- 9、V-11)都已打开,其余阀门处于关闭状态。 2.1.3将供液装置输液软管与贮槽充装口C-1相连接。 2.1.4全开放空阀V-13,进行常压充灌。 2.1.5打开管道长液排空法V-3,微开供液装置的排液阀,使输液软管子冷却,同时吹除贮槽充装C-1口处的杂质及空气。 2.1.6关闭管道残液排放阀v-3,慢慢打开顶部液体进口阀v-2,进行顶部喷淋充灌。

2.1.7在充灌液体期间,应注意贮槽压力表P-1。若贮槽内容器压力上升至超过供液压力或接近贮槽的正常工作压力,应打开内容器放空阀V-13,使贮槽放气泄压。 2.1.8使用V-2进行顶部充灌。 2.1.9打开管道残液放阀V-3,排出输液金属软管和上进液管的残留液体后关闭底部液体进口阀V-2和管道残液排放阀V-3。关闭内容器放空阀V-13。 2.1.10松开输液软管与贮槽充装口C-1的联接接头,对软管表面除霜,待软管恢复柔性后拆下输液软管。 2.2补充充操作方法。 2.2.1确认供液装置内的液体就是所要充灌的液体。 2.2.2确认除液面计上下阀(V- 9、V-11)都已打开,其余阀门庆处于关闭位置。 2.2.3打开内容器放空阀V-13,内容器放空泄压。再将供液装置输液软管与贮槽安装口C-1相连接。 2.2.4打开管道残液排放阀V-3微开供液装置的排液阀,使输液软管冷却,同时吹除贮槽充装口C-1处的杂质及空气。 2.2.5关闭管道残液排放阀V-3,慢慢打开顶部液体进口阀V-2到全开位置。 2.2.6慢慢打开底部液体进出口阀V-1,进行顶部底部同时充灌。 2.2.7在充灌时,应注意贮槽压力表P-1。 2.2.8打开管道残液排放阀V-3,排出输液金属软管和上进液管中的残余液体,半闭顶部V-2和V-3,再关闭V-13。 2.2.9松开输液软管与贮槽充装口C-1的接头,对软管表面除霜,待软管恢复正常后拆下。

手电钻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手电钻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示范文本

规程文书样本 QCT/FS-ZH-GZ-K116 手电钻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使用时,首先领取电钻及绝缘手套,然后找电工接线严禁乱拉乱接。 2.电钻外壳必须有接地线或者接中性线保护。 3.使用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在潮湿的地方工作时,必须站在绝缘垫或干燥的木板上工作,以防触电。 4.电钻未完全停止转动时,不能卸、换钻头。 5.停电、休息或离开工作地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6.如用力压电钻时,必须使电钻垂直于工件,而且固定端要特别牢固。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第2页/总2页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正式版)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140条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第141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压力容器, 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划爆破片装置)。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 且得到可靠控制时, 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第142条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 应装设瀑破片装置, 或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的结构。采用组合结构时, 应符合GB150附录B的有关规定。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第143条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 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144条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 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并进行妥善处理, 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液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液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一)应对液氧设备进行全面周密检查,排除一切影响其正常运行和可能造成事故隐患的诸因素。 (二)检查各种仪表是否良好、灵敏可靠。 (三)认真观察液面计,其液氧储量是否在8kpa以上。检查氧气压力是否在0.4MPa以上。 (四)检查液氧罐、汽化器各管路及阀门是否有泄漏。 (五)检查液氧设备防静电装置是否完好无损,避雷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六)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和正确使用劳保护具。 二、使用操作 (一)液氧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特种作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液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严防误操作。 (三)使用液氧时应缓慢打开加压器主阀,将压力调至到设定压力0.5MPa。待压力稳定后,打开液体取出阀及厂区管路送气阀,开始使用。 (四)加强运行设备的巡回检查,每一个小时检查一次。 1、观察液面计,其液氧储量是否在8kpa以上,当液氧储量低于8kpa以下时,应立即冲液氧。 2、检查储槽压力计,氧气压力应在0.4MPa,若氧气压力高于0.8MPa时,可打开泄压阀,降低储槽压力。

3、检查液氧设备各零部件是否完好无损,各管路阀门有无泄漏,各仪表是否指示准确,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和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检修。 4、检查作业现场是否存在有碍作业的障碍物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5、每次巡检完毕应在《液氧日常巡视检查记录表》上做好检查记录。 (五)工作中严禁戴有油污的手套操作阀门。 (六)在向空气中泄放液氧或氧气时,应事先确认附近无火气、易燃物以及无行人通过后再进行排放。排放时操作人员应躲避阀门,站在安全的位置操作,以防被液氧冻伤。 (七)检修中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检修过程中不允许对受压元件进行敲击。 (八)冬季液氧设备周围的冰雪应及时清除,并采取防滑措施,防止作业中滑倒摔伤。 三、停止使用操作 (一)短时间停止供氧时,关闭液体取出阀即可。 (二)停止供氧两天以上时,关闭液体取出阀和加压器主阀,确认汽化器内部、加压器内部的液化气已蒸发后,关闭气相断流阀和厂区管路送气阀。 (三)停止使用期间同样要对液氧设备进行巡检,当储槽压力升高时,应及时打开放泄阀进行泄压使储槽始终保持正常压力。 (四)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交班前应将作业现场清扫干净,各种物件、工具摆放整齐有序。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The safety operation procedure is a very detailed operation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in the form of work flow, and each action is described in words.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895

电钻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操作流程 风险分析 安全注意事项 严禁事项 应急措施 作业前准备 布置 1、其他伤害 指定人员操作,作业场所,配合人员,分析危险源,及预防措施,办理危险作业工作票 1、严禁劳保用品穿戴不正确上岗; 2、严禁酒后上岗

1、受伤员工应大声呼救或用携带的通讯工具呼救; 2、救治: 2.1触电:发生人身触电伤害事故后,应立即切断电源,将伤员进行现场心肺复苏、人工呼吸,同时联系车辆送至医院急救; 2.2机械伤害:发现设备或人身伤害事故应直接急停设备,采取应急救援措施; 2.3物体打击、卷入绞伤: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骨折固定采取救援措施; 2.4高空坠落:去除伤员身上的用具和口袋中的硬物,在搬运和转送过程中,颈部和躯干不能前屈或扭转,而应使脊柱伸直,绝对禁止一个抬肩一个抬腿的搬法,以免发生或加重截瘫; 2.5噪声伤害:正确佩戴护耳器; 2.6粉尘:正确佩戴防尘口罩; 2.7中暑:脱离高温环境,迅速将中暑者转移至阴凉通风处休息;使其平卧,头部抬高,松解衣扣;及时采取如补充液体、人工散热等急救措施;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