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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至2012年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简答题、论述题(新整理)

2001年至2012年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简答题、论述题(新整理)
2001年至2012年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简答题、论述题(新整理)

《外国法制史》

历年真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200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6.圣训;即穆罕默德的非启示性言论、行为和生活习惯,是对《古兰经》的具体阐释。是伊斯兰法中仅次于《古兰经》的法律渊源。它最初由穆罕默德的弟子口耳相传。后来,阿拉伯的统治者常将各地流行的习惯和符合当时社会需要的法律规范附会为“圣训”,使它们获得宗教权威。8世纪以后逐渐整理、汇编成“圣训集”。

37.星宫法院;是公元16—17世纪英国设立的一种旨在惩治不驯服的贵族,镇压农民起义和反封建进步人士的专门法院。它是专制君主行使专制权力的工具,审断案件往往任意枉法,以严刑拷问和秘密审讯为特征。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伊始的1641年,星宫法院被废除。

38.“二重内阁”;是19世纪末日本帝国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即军部权重势大,独立行使军权,成为超内阁的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二重内阁”反映出日本帝国国家制度中的军事性和封建性,对后来日本走上对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有重大影响。

39.法律重述;是经综合整理后由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的判例法汇编。它将那些尚有适用价值和效力的普通法原则和规范加以重新阐明,并以法典形式编纂成册。法律重述的出版使复杂的普通法得到简化和系统化,方便了司法者的运用。

40.魏玛宪法;是1919年德国制定的现代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也是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产生的第一部现代宪法。。它以专章规定“经济生活”,以“经济宪法”而著称;同时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魏玛宪法对现代资产阶级宪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四、简答题

41.简述罗马法的分类。

答:(一)公法与私法(乌尔比安);

(二)成文法与不成文法;成文法是指所有以书面形式发表并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不成文法是指被统治阶级所认可的习惯法。

(三)自然法、市民法和万民法;

(四)市民法与长官法(裁判官法);

(五)人法、物法、诉讼法。

42.英国普通法是如何形成的?

答:(1)普通法形成的原因:威廉征服后,为加强集权统治和缓和民族矛盾的需要。

(2)形成的过程:建立王室法院;实行巡回审判制度;巡回法官通过判案对各地分散习惯进行总结;彼此承认其判决并推向全国,从而形成全国普遍适用的共同的习惯法,即普通法。

(3)意义:普通法是判例法,成为英美法系的主要法律渊源。

43.简述法国行政法的特点。(重复题目)

44.简述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确立及其意义。(重复题目)

五、论述题

45.试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主要国家法律制度的变化与发展趋势。

答:(一)基本形势:二战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进入比较平稳和迅速发展时代。英、法失去第一流强国的地位,美国较之战前更加强大,成为超级大国。德国、日被强制不得重新武装,但经济地位迅速上升。

(二)西方各国法律制度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1)各国的法律制度现出了趋于一致的苗头;

①共同承认联合国宪章和其他国际组织章程,因而影响各国的公法和私法变化。

②两大法系相互渗透、融合的迹象日益显著。

③欧共体法加强了成员国法律统一的趋向。

(2)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法律制度朝着民主、进步的方向发展;

①各国宪法的内容增加了民主、进步的条款。

②各国战后实行“福利国家”政策,进行了完备的社会立法。

③各国民事、刑事立法也趋于进步。

(3)二战后,各国普遍出现许多新的、独立的法律部门,如经济法、海洋法、航空法、原子能法、经济刑法等。

2004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6.蛮族法典;指中世纪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从公元5世纪末期开始,大多数日耳曼国家从协调与被征服地区的居民关系、调整各部族原有的习惯与基督教教义教规的关系的需要出发,都模仿历代罗马皇帝的做法,在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在历史上称为“蛮族法典”。

37.《大宪章》;是英王约翰于1215年迫于贵族、骑士及市民压力而签署的一个契约性文件。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王权,确认了封建贵族和僧侣的特权,规定国王在征税时必须召开由大贵族参加的“大会议”,以征得贵族的同意。此外,它还规定,任何自由民非经合法程序不得被逮捕、监禁、放逐、没收财产。由于这些规定限制了王权,保障了臣民的自由和权利,后来被资产阶级用来作为反封建的武器,并被列为重要的宪法性文献之一。38.私犯;包括对物和对人两种。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产,如杀害他人的奴隶、牲畜以及毁损其它物件,加害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或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39.美国《邦联条例》;是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于l777年颁布。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主权,国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主要是处理对外事务和洲际事务。l787年被美国联邦宪法所取代。

40.1889年宪法的正式名称叫《大日本帝国宪法》,后通称“明治宪法”;共有76条,分为7章:天皇、臣民权

利义务、帝国议会、国务大臣及枢密顾问、司法、会计、补则。它有如下三个基本特点:(1)出于政治上便宜行事的考虑,带有大纲目的性质。(2)大量抄袭普鲁士宪法,很少有自己的独创。(3)对公民的权利自由规定得非常狭窄,实际上这些权利也还要受种种限制。

四、简答题

41.《汉穆拉比法典》的历史地位如何?

答:《汉穆拉比法典》在古代西南亚奴隶制法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包含了两河流域法的精华,集这一地区古代法律之大成。从世界范围来看,它也是奴隶社会早期一部比较完备的成文法。它所处的历史地位和本身具有的特点,使它对后来东方一些国家的法律不能不发生影响。法典的许多部分,特别是有关契约、债权、损害赔偿等方面的规定相当完备,而且文字简洁,概念阐述细密。对赫梯、亚述、新巴比伦、波斯等国的成文法律产生过一定的影响,这些国家在立法时,程度不同地参照了《汉穆拉比法典》,亚述和希伯来人的摩西法律均来源于或直接采用《汉穆拉比法典》。

42.简述美国法与英国法的关系。

答:我们说美国法与英国法分离并走上了自己独立发展的道路,这只是说美国法不再依赖英国法,而创建了具有美国特色的独立的法律体系和许多不同于英国法的独特的法律内容:并不是说美国法与英国法毫无共同之点。相反,美国法是在英国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它们在许多基本方面都是相同或相似的,主要表现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美国法采用于英国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还继承了英国法的概念和许多法律原则,如推理方法,法源理论及对抗式诉讼和陪审团制度等。美国也像英国一样没有公法、私法以及民法这类法律概念,民法的内容在美国法中也像英国法那样分为财产法、契约法、侵权行为法、信托法等独立的法律部门。

(二)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英国法是美国法的历史渊源,美国法的许多基本制度都来源于英国法。英国的判例法和制定法,凡是符合美国国情的,都被作为美国法的渊源或劝说性渊源。虽然现在美国法院引用英国判例的情况已越来越少,但有时仍然从比较的角度引用英国的判例作为参考。特别在美国的法学院中,英国的判例仍然作为“授课传统”的一个组成部分。

43.简述十九世纪英国法律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英国从l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

1.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通过改革使法官和法学家逐渐从诉讼程序的桎梏下解放出来,而日

益重视法律的实质问题。

2.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这方面最重要.的是1875年颁布了《司法条例》,创投了最高法院,

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同时,《司法条例》还制定了一套适用于最高法院的统一的诉讼规则。

3.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

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

在宪法方面,制定了1832年的《改革法案》,削减了贵族在选举中的特权,扩大了城市有产者的参政权;1911年又颁布了《国会法》,对上院的权力进行了限制。

在刑法方面,减缓了某些刑罚的残酷程度,采用了缓刑、假释以及减轻青少年犯罪等新的刑罚制度。在私法方面,除对婚姻家庭法进行了许多重要的改革外,特别是为适应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商法方面的规范和制度。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虽然相应进行了大规模的现代化改革,但仍维持其古老的体制和传统,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仍是英国法的三种基本形式和主要渊源。虽然制定法的比重有了显著的增长,但是判例法仍然是英国法的基本形式。

五、论述题

44.评述雅典“宪法”的民主性。

答:(1)雅典“宪法”的民主性:

雅典“宪法”的民主性开始形成较早,到公元前5—4世纪进入最发达时期。这种民主性表现如下:

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公民都享有各种政治权利,有资格被选担任国家的各种官职,享有接受荣誉的权利,特别是通过民众大会这个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每个公民均可参与内政、外交、立法以及其他各项重要活动。

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而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例如,作为国家最高管理机关的议事会是由500名成员组成,他们是按每个选区出50名的数额,从年满30岁的公民中用抽签办法产生。

③雅典公民能够通过各种制度或措施来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来自反民主势力的破坏和攻击。比较重要的措施有实施贝壳放逐法和进行不法申诉制度。

(2)雅典“宪法,,的局限性:

①雅典民主制实际上局限于一个狭小的范围内。虽然雅典公民在形式上都享有平等的权利,但公民在当时人口总数中仅占极少数,约为l/20。

②参加民众大会的雅典公民虽然可以得到一定数额的津贴,但是要求农民和手工业者前往雅典城郊广场去开大会,仍有不少困难。根据统计,能够经常参加民众大会及其他会议的只有2000至3000人。

③公职人员尽管是选举产生,但担任所有公职均需具备一定条件,如年龄、财产资格、是否欠国家的债务等等,当选的公职人员,都要接受一次特别的审查。

④民众大会虽然是雅典国家的最高政权机关,但统治集团为了使国家的整个活动,按照本阶级的意图来进行运转。他们利用各种手段,采取多种措施来限制民众大会作用的充分发挥,牵制民众大会的权力。总之,雅典“宪法”的民主是少数奴隶主阶级的民主,具有明显的局限性。

45.试述现代法国民法的发展变化。(重复题目)

2005年1月

三、名词解释

1.血亲复仇(日耳曼法):在日耳曼国时期,复仇是合法的,就是由被害人亲属团体对加害人或其亲属进行对等报复,通过这种方法使被害人亲属在感情上、心理上得到一种满足,以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2.圣训(伊斯兰法):(重复题目)

3.判例法(英国法):是指作为人们行为之指南或法院判案之依据的法律,即先前的判决不仅对该案件的当事人有约束力,而且对法院在碰到类似案件时作出新的判决亦有约束力。判例法主要是在英国的法律实践中发展起来的。

4.法曹(日本法):在日本,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总称为法曹,被誉法制建设上的三个支柱,三者的地位甚高,但对其资格的要求也很严,要进入,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通过国家考试。

四、简答题

1.美国国家权力相互制衡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答:相互制衡原则主要是指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立。

1.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政府、法院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均衡,按照

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三权分立制”。

2.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能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

即建议国会立什么样的法。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

3.行政权属于总统。但是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

和官员行为。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还能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

4.司法权属于法院。但是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

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

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

2.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答:1)、肯定了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

A、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

B、议会是唯一立法机关;

C、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

D、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

2)、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教会法规定的刑法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1)、教会法把所有犯罪都看作是违反天意的,因而都要受到惩罚。但这种惩罚不是报仇或报复,而是用惩罚手段恢复被犯罪破坏了的上帝秩序,因而在施用刑罚时要考虑对犯罪人的灵魂进行净化,应该多采用囚禁的办法来给犯罪人一个反省自身的机会。

2)、教会法学家比较重视犯罪的主观因素,认为一个人如不具有主观犯意,就不应该受到惩罚。

3)、为了维护天主教的绝对权威和排斥异端,教会法把违反教义或宗教信仰的行为宣布为犯罪,把叛教、崇信异教、另立教派、亵渎圣物等行为定为最严重的犯罪。

4.1898年日本新民法典的基本特点是什么?(重复题目)

五、论述题

美国宪法从颁布至今发生了哪些变化?

答:1)、关于公民选举权的宪法修正案;

2)、关于总统、副总统的任期和空缺的宪法修正案;

3)、总统权力的扩大和行政立法的增多;

4)、联邦权力的扩大和州权的削减;

5)、二战后初期对民主权利的限制。

2005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1.摩奴法典:古印度法的主要渊源,系宗教、哲学、法律的汇编,它集婆罗门教法之大成,对印度法的发展、印度法系的形成有重要意义。

32.阿拉利克罗马法辑要:又称《西哥特罗马法典》,是公元五世纪末、六世纪初西哥特国王阿拉利克二世时期编纂的罗马法典。这部法典在西欧中世纪各国具有广泛的影响,是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也是日耳曼法与罗马法并存和融合的见证。

33.教会法大全:又称《寺院法大全》、《宗规法大全》,是十六世纪教皇哥里高利十三世在位时期编纂的一部教皇教令集。实际上是将《格拉蒂安教令集》和其后编纂的几部观刊教皇教令集汇编在一起,是西欧中世纪晚期教会法的重要渊源,一直沿用到1917年。

34.伊斯兰法:在阿拉伯语中成为“沙里阿”,是中世纪政教合一的阿拉伯国家发张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关于穆斯林在宗教、道德和社会生活方面应遵守的准则的总和。

35.1946年日本国宪法:1946年日本宪法是一部带有较多资产阶级民主色彩的宪法,其特点是:天皇的地位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变超然内阁为责任内阁,做出了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武装力量的规定,扩大了国民基本权利和自由。

四、简答题

36.简述古代雅典伯里克利民主政治改革的主要措施:

答:公元前五世纪伯里克利的改革将雅典民主政治推向顶峰,主要体现为:

(1)执政官及其他所有行政官职向所有等级的公民开放,即政治权利的财产资格限制被取消;

(2)提高民众大会的地位,使之成为雅典的最高权力机关;

(3)五百人会议权力加强,成为民众大会的常设执行机关;

(4)陪审法院的民主色彩愈加浓厚,并拥有对民众大会决议的最后批准权;

(5)实行公职津贴制度。

37.简述英吉利王国的信托制:

答:信托制度是英国法中所特有的法律制度;这个制度的特点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其一定的财产转让给他方,而由第三方享受收益;由于起初在这种关系中,受托人将收益交给第三人享受,只是以信用为基础,故称为信托;后来这种关系为衡平法所承认和保护,信托也由一种单纯道义上的信用关系发展为衡平法上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38.简述《人权宣言》所倡导的进步原则在法国1810年刑法典中的体现:

答:(1)法典关于违警罪、轻罪、重罪的定义说明了法典所禁止并应受惩罚的行为才是犯罪,即“法无明文不为罪”;(2)什么样的罪处什么的刑,均应由法律规定,即“罪刑法定”;

(3)法典规定不论违警罪、轻罪或重罪,均不得以实施犯罪前法律未规定之刑处罚,即“法不溯及既往”。

39.简述魏玛宪法的基本特点:(重复题目)

五、论述题

40.试述罗马法的影响:

答:罗马法不仅直接影响了中世纪西欧各国法律的发展,而且对近代以来民法的发展也有很大影响。罗马法关于私法体系的架构奠定了大陆法系各国民法体系的基础;罗马法的许多原则、制度、概念、术语被后世民法所继承。其原因主要是:

(1)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对简单商品经济的一切本质原则均作了详细而明确的规定;

(2)罗马帝国是地跨欧、亚、非的世界性帝国,这使得它完全有条件继承和发展古巴比伦、古埃及和古希腊的法律文化成果并传播于后世;

(3)罗马法学达到了极其精深的程度。

41.试述1787年美国宪法的基本特点:

答:1787年美国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其特点是:

(1)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共和国,美国国家的结构形式为联邦制,宪法在肯定了联邦高于州的原则时,也确定了联邦与州分权的原则;

(2)宪法规定国家权力的分配采取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

(3)宪法关于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是以后追加的;

(4)规定对宪法的增修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

(5)1787年美国宪法在世界宪政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2006年1月

三、名词解释

31.三藏:是古代印度法的主要渊源之一,是早期佛教经典的总称,由律藏、经藏和论藏组成,其中以律藏的法律意义最为明显。

32.委身制:是西欧封建制度形成时期教俗贵族兼并自由农民土地,迫使他们逐渐失去人身自由的一种形式。在当时普遍混乱的条件下,农民地位是极不稳定的,生命财产毫无保障的农民不得不投靠邻近的贵族或教会,请求其“保护”,条件是交出自己的土地,然后又作为份地领回来耕种,向“保护人”服劳役和尽种种义务。

33.衡平法:是英国特有的法律形式。形成于中世纪中期,是为了弥补普通法的不足,由大法官根据“公平”,“正义”的原则审理案件的产物,其效力优于普通法。

34.宗教裁判所:是天主教会于13世纪在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国设立的侦查审判机构。以专门迫害异端,镇压进步思想为其根本任务,实行秘密审理、刑讯逼供、反供即处以火刑等。

35.《古兰经》:伊斯兰教的最高经典,伊斯兰法的根本渊源。系穆罕默德在传教过程中以安拉“启示”的名义陆续颁布的经文,由其弟子记录,后经整理而成。它既包括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穆斯林的基本义务、伦理规范、社会习惯、传说、谚语等,也包括一些纯粹的法律规范。

四、简答题

36.简述古罗马法中人格权的含义:

答:罗马法上的人格权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族权组成,只有同时具备前述三种权利才是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才属于具备完整人格的人。上述权利部分或者全部丧失,人格即发生变化,称为“人格减等”。

37.简述1907年日本新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答:1.新刑法在贯彻资产阶级刑法原则的同时,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2.新刑法反映了欧洲刑事立法的新成就;

3.新刑法规定多采用概括抽象的表达方式彰显了刑事立法技术的进步。

38.简述现代美国法律制度的变化:

1.成文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统一和系统化明显加强

2.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著,委托立法出现

3.新的法律部门的建立和民主性、科学性的加强。

39.简述现代法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五、论述题

40.试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

答:英国宪法渊源有:1、宪法法律、2、宪法判例、3、宪法惯例。

主要内容国家的原则:1、议会主权原则、2、分权原则、3、责任内阁制度、4、法治原则。

41.试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特点:(重复题目)

2006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1.梭伦立法:公元前594年,梭伦出任执政官,进行了一系列的立法改革。其主要内容为:(1)颁布“解负令”,取消债务奴役制。(2)以财产特权和职位特权代替世袭特权。(3)提高民众大会的作用,设立400人议事会与陪审法院。(4)颁布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条例,促进雅典工商业经济的发展。(5)废除“德拉古法”中的严刑峻法,仅保留有关杀人罪的条款。

32.教阶制度: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教会以“整个世界就是以上帝为主宰的等级结构”的观念为理论根据,在教会内部划分出享有不同权利的等级,形成森严的教阶制度。

33.《年鉴》:是英国最早的判例汇编,包括从13世纪到16世纪时的判例,它虽然当时不是专为便利法官引用而编纂,但在事实上便利了法官引用,在客观上对于遵循先例的传统和惯例的形成起了启迪作用。

34.《独立宣言》: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代表北美13个殖民地对英国宣告独立。它由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托马斯?杰斐逊等人起草,以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天赋人权”思想和“社会契约”论为理论基础。它是北美人民反抗殖民压迫、争取民族独立的宣言,也为日后诞生的美国宪法奠定了政治基础。马克思称《独正宣言》为“第一个人权宣言”。

35.武家法典:是日本幕府根据武家的习惯和先例制定的调整武士集团内部关系的基本法规。代表性的有《御成败式目》等。日本进入武家统治时期以后,武家法典成了根本法典。

四、简答题

36.简述古罗马法私诉的发展阶段。

答: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私人利益案件的审理。主要有三种私诉程序:

(1)法定诉讼,是最古老的诉讼形式,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出庭,案件审理分法定审理和事实审理两个阶级,并严格按照法定的形式主义要求进行。

(2)程式诉讼,共和国末期和帝国初期广泛流行,它替代了法定诉讼,克服了形式主义缺陷,扩大了诉讼主体的适用范围。

(3)特别诉讼,出现于帝国后期,审理自始至终由裁判官一人主持。

37.简述英国普通法的形成。(重复题目)

38.简述近代法国宪法的特点。

答:1)、近代法国宪法是大革命的产物;约90年内产生了12部宪法,数量多,更迭频繁;

2)、宪法规定的政体、议会体制等形式多样;

3)、大都确认资产阶级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39.简述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英国刑罚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1)、1867年废除苦役流刑,代以监禁。并开始附条件提前释放(假释)。

2)、1820年绞刑代替判国罪的肢解刑,并废除对妇女的肉刑,

3)、1837年死刑限制在叛国、杀人、强奸、兽奸、破门入盗、暴力行为和纵火杀人等7种犯罪。

4)、1879年《预防犯罪法》正式确认缓刑制度,英国成为世界上最早适用缓刑的国家。

5)、1908《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由专门成立的法院审理,1910年防止犯罪规定示成年犯应在少年感化院服刑。

所以到近代末期,英国刑罚种类是:死刑、自由刑(监禁)、缓刑、笞刑、苦役和罚金等6种。

五、论述题

40.试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制定的历史条件及法典的特色。

答:一、民法典制定的历史条件:

1)、修改宪法,使制定统一民法典有了可能;

2)、自然法学派和历史法学派的学术之争;

二、民法典的特点:

1)、法典具有较高科学水平和坚实的理论基础;

2)、对无限私有,契约自由,过失责任原则有发展;

3)、规定了法人制度和人身雇佣契约;

4)、规定了较多的“一般条款”和参照条款;

5)、保留了封建残余。

41.试述现代美国宪政制度的发展趋势。

答:对权力的程序制约,是现代宪政的重要原则和发展趋势。美国的宪政制度比较彻底地贯彻了权力分立原则,无论是横向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还是纵向的联邦、州、地方政权的权力分立,都是西方国家的典范。权力分立的原始意图是对权力进行制约即以权力制约权力。对权力如何制约呢?除了用宪法详细规定各种权力的范围并使各种权力行使者之间相互制约外,美国宪法还确立了以程序制约权力的原则,即不论何种权力的行使都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官方行动与法律的一致性是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在美国,维护这一原则的核心手段便是正当法律程序。

2007年1月

三、名词解释

31.国法大全:又称“民法大全”,是集罗马法之大成的法律汇编。它编纂于东罗马帝国皇帝优士丁尼统治时期,由四部分组成:《优士丁尼法典》、《法学阶梯》、《学说汇纂》、《优士丁尼新律》。它系统地总结了罗马法自产生至优帝时期的全部法律与法学,取其精华,成为罗马法最高成就的真实写照,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32.撒利克法典:是法兰克王国编纂的成文法典,完成于公元486—496年,它是5世纪至9世纪蛮族法典的典型代表,不仅在当时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并且有着广泛的影响。这部法典反映出法兰克社会向封建制过渡的状况,是法兰克人最早的成文法典。

33.共同商法:公元10-16世纪,意大利等国为解决本地商人与外地商人之间一法律问题,设立混合法庭,由各

方代表参加,经过互相协商,使各方习惯一致起来;城市之间订阅条约或建立同盟,协调彼此的商业习惯,或制定共同商法法规等。

34.“柔性宪法”:指无须经过严格的修改程序就可以改变的宪法,如英国宪法。其修正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其效力也与普通法律一样,只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有所不同而已。

35.日本《禁止垄断法》:就日本1947年制定的,其目的是通过禁止私人垄断,促进公平而自由的竞争,发挥事业者的创造性,繁荣事业活动,提高就业机会和国民实际收入水平,促进国民经济民主的、健康的发展。该法在日本经济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是经济法的核心,被誉为“经济宪法”。

四、简答题

36.简述古希腊法律的基本特点。

答:1)、古希腊法不是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而是希腊各城邦多种法律的组合。

2)、古代希腊法是一种世俗法律。古希腊的立法指导思想是自然正义的法律理念,而非神的意志。在司法审判中,由人数众多的普通自由人组成的陪审法庭以理性和纯民主形式决定事实和法律,而非神裁法。

3)、古希腊法未能编撰完善成熟的成文法典,立法水平相对不高。

4)、在古希腊的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运用法的“正义”观念和“公道”标准裁断案件。

5)、相对私法,古希腊的公法比较发达,对后世影响较大。

6)、希腊化法律中,“冲突法”比较发达。

37.英国的衡平法是怎样产生的?

答:衡平法是英国法中除普通法之外的又一重要渊源,是14世纪左右由大法官的审判实践发展起来的一整套法律规则,因其号称以“公平”、“正义”为基础,故名衡平法。其产生的原因有:

1)、经济社会关系快速发展。

2)、普通法自身存在许多缺陷,如保护范围有限、内容僵化、救济方法有限等。

38.美国统一商法典有哪些主要特点?

答:1)、法典适用的对象与传统的商法典不同,传统商法适用的对象只限于商人,而美国《统一商法典》中对商人概念的宽泛界定使得《统一商法典》既可适用于商人,也可适用于一般民事买卖行为。

2)、法典的内容范围比传统商法要窄。法典以买卖为中心,只涉及动产交易,既无合伙的规定,又无海商、破产的规定。

3)、法典灵活实用,突破了普通法的许多传统原则,力求符合当代商事交易的要求,是以成文法改造普通法的成功范例。

39.简述法国1946年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

答:1)、规定国民议会享有最高的和广泛的权利;

2)、规定责任内阁制;

3)、规定总统并无实权;

4)、规定了比过去更多的民主原则。

五、论述题

40.试述法国行政法的形成过程、特点和意义。

答:一、行政法的建立与发展的过程:

(1)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法院为封建势力所把持,干涉立法与行政。故资产阶级多次通过立法来强调国家行政权、立法权对司法的独立。这为法国行政法和行政法院的产生准备了条件。

(2)拿破仑执政时,设立了参政院,在实际上成为行政案件的专门裁决机构。

(3)普法战争后,参政院成为最高行政法院,法国从此产生行政法院和普通法院并行的双轨制的司法制度。二、行政法的基本特点:

(1)法国行政法构成独立的法律体系。

(2)法国有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

(3)法国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来自行政法院的判例。

(4)法国行政法没有编纂完整的行政法典。

(5)法国是近现代行政法的主要发源地。

41.试述联邦德国基本法的特征和意义。

答:1)、制定于1949年,又称“波恩宪法”。

2)、主要内容及特点:

(1)以大量篇幅对公民基本权利与保障和平问题作了规定。

(2)规定的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由各成员州组成。

(3)重新确立三权分立原则,恢复了多党制,并规定了有关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规定了违宪审查制度,建立了联邦宪法法院。

2007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1.汉穆拉比法典:是古巴比伦国王汉穆拉比所制定的一部楔形文字法,它分为序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其中规定了君主专制制度、等级制度、财产法、契约制度、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犯罪与刑罚制度、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等内容。它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是具有代表性的早期奴隶制法。32.日耳曼法:是5世纪至9世纪以马尔克为主要制度的西欧早期封建时期适用于日耳曼人的法律,主要是习惯法。它是在西欧早期封建制时期是占主导地位的法律,也是西欧近代法律的基本历史渊源。

33.伊斯兰教法学:教法学是研究伊斯兰教法的学科;其使命是研究古兰经和圣训的基本精神,发现、解释体现于其中的教法原则的含义,从而推导出新的法律,使伊斯兰法能适应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

34.1804年法国民法典:1804年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第一部民法典;法典用法律形式巩固了资产阶级革命

的成果和早期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对其它国家法律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5.委托立法:又称授权法。指议会授权政府各部门颁布上个月法律效力的法令,自己则保留事后监督权;委托立法出现于19世纪的西方国家,20世纪以后立法数量大增,且范围越来越广,议会的事后监督权也越来越流于形式,这表明内阁已享有事实上的立法权,议会的权力日益缩小。

四、简答题

36.简述古希腊梭伦改革的内容及意义:

答:公元前594年商业贵族梭伦当选为执得官,开始了一系列改革:

(1)颁布解负令

(2)按财产多寡将公民分为四个等级

(3)提高了民众大会的权力

(4)设立了400人会议和陪审法院;

意义:梭伦改革在雅典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为民主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37.简述古罗马继承原则的发展:

答:(1)最初罗马采用概括继承原则,即继承人要一次同时继承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及一切权利义务,包括遗产和全部债务

(2)后裁判官规定债务人仅在遗产范围内,负责清偿债务

(3)优士丁尼时期规定,继承人所承担的债务仅以遗产为限

(4)继承原则从概括继承过渡到有限继承。

38.简述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答:(1)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

(2)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

(3)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39.简述1900年德国民法典的基本特点:(重复题目)

五、论述题

40.论美国违宪审查制的确立及其意义:

答:(1)违宪审查制指联邦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如果法院认为某项立法违宪可拒绝执行,从而使其失去法律效力;

(2)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

(3)马歇尔法院的判决成为确立该原则的一个重要判例;

(4)违宪审查制确立的意义在于维护了宪法的权威,提高了最高法院的地位,促进了分权制衡原则的实行。

41.试述现代法国刑法的发展变化。

答:(1)颁布了一系列单行法规。作为对近代刑法典的补充;

(2)重新界定了重罪、轻罪、违警罪的界线,扩大了违警罪的适用范围;

(3)规定了若干便于犯人重返社会正常生活的新制度;

(4)1972年规定了服刑期间的监外执行、半自由刑和许可外出等制度;

(5)建立发展了青少年犯罪制度;

(6)以上各项变革体现了二战后刑罚趋于宽缓,制度更为完善以及对罪犯的改造有利于其重返社会的趋势。

2008年1月

三、名词解释

31.乌尔纳姆法典:是两河流域的一部楔形文字法典,大约制定于公元前21世纪,由乌尔第三王朝的国王乌尔纳姆制定。除序言外,共有29个条文。它的出现为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开创了法典化的时代,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

32.蛮族法典:(重复题目)

33.类比:音译格亚斯,意思是对所遇到的新问题按《古兰经》和圣训中的相似规则处断,类似于近代法律听类推原则。

34.权利法案(1789):是1789年美国联邦第一届国会通过的宪法头10条修正案,其中列举了公民各种权利和自由,如言论、出版、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等,因而被称为权利法案。

35.1931年《威斯敏斯特条例》:英国议会1931年12月11日根据1926年和1930年两次帝国会议的决议制定的关于处理英联邦内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赋予加拿大、澳大利亚、南非、爱尔兰和纽芬兰以完全的立法权。

四、简答题

36.简述克里斯特尼改革的主要内容及意义。

答:公元前509年,平民领袖克里斯提尼当选为雅典执政官,进行了立法改革。

一、主要内容:(1)取消原有的四个氏族部落,根据地域划分公民和选区。

(2)进一步提高民众大会的作用,建立500人组成的议事会。

(3)颁布《贝壳放逐法》以防止政治野心家建立僭主政权。

(4)建立十将军委员会和陪审法院。

二、意义:使工商业奴隶主成为国家真正的主人,结束了雅典百余年来平民反对氏族贵族的斗争,雅典民主政治制度得以最终确立和进一步巩固。

37.简述古罗马法所有权制度的内容及其发展阶段。

答:古罗马所有权的内容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及禁止他人对其所有物为任何行为的一切权利。古罗马所有权的形式随着历史阶段的演进而有所不同。最早出现的形式是市民法所有权。这种所有权的主体只能是罗马公民;所有权的客体十分狭窄,限于土地和法律所限定的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必须严格遵照法定的形式。由于市民法所有权过于保守,不能适应奴隶制经济和商业发展的需要,于是,从共和国后半期开始,逐渐出现了

一些新的所有权形式:

一,最高裁判官所有权。它突破了市民法所有权关于要式转移物转移方式的严格要求,确认以当事人协议或其他简便方式转移所有权的法律效力。是共和国后期广为流行的所有权形式。

二,外省土地所有权。它突破了市民法所有权关于所有权客体的限制。外省的土地可以进行买卖。

三,外来人所有权。它突破了市民法所有权关于所有权主体的限制,外来人通过万民法取得了所有权主体的地位。

38.简述英国19世纪法律改革的主要内容。

答:英国从19世纪开始就进行了一系列法律制度方面的改革。这一改革的重要特点就是主要是通过立法形式进行的。主要内容有:

1、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

2、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尤其是1875年《司法条例》,取消了普通法院和衡平法院的双重体制;

3、在宪法、刑法和私法方面也制定了大量的成文法,革除了旧的封建法的某些残余,修改了前一时期的某些陈旧过时的法律原则,创立了一些新的符合时代潮流的法律制度。

39.简述德国1871年刑法典的特点。

答:(1)在承袭《法国刑法典》的基础上,在资产阶级刑法的一般原则、具体制度以及结构体例方面都有新的发展。

(2)对德意志皇帝和各邦国王的人身予以特别保护,保留了浓厚的封建残余。

(3)以严酷的刑罚维护私有财权。

(4)用专章规定宗教罪及其制裁措施。

(5)规定了职务犯罪。

五、论述题

40.论现代法国民法的主要变化。

答:1、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和客体的范围扩大

①在主体方面,法人成为最主要的民事权利主体,出现了国家所有制法人和公私混合法人的形式,合伙也被纳入法人的范畴。

②在客体方面,由物质财富扩展至非物质财富即智力成果。

2、所有权的变革

①所有权的含义有所扩展,知识产权成为一种重要的财产权。

②在所有权制度方面,由注重个人行使所有权不受任何限制转变为更加注重国家、社会干预私人经济生活,出现了所有权“社会化“的趋势,对个人所有权的行使设置了若干限制。

③动产所有权的功能有所加强,地位有所提升。

④私人所有权在宪法和国际法上的地位有所增强。

3、意思自治原则受到冲击,契约自由受到限制和干预

①出现了“强制契约”、“定式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式。

②确定契约的效力以当事人外部意思表示为准,而不强调传统的当事人的内心意志。契约被法律要求采用书面形式。

③由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立法运动的兴起,传统的契约概念、订立过程、契约制度的构成及适用范围都发生了变化。

④契约解释原则由传统的以探寻当事人真实意志为唯一目的向为维护社会公正的需要转变。

4、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转向兼采过失与无过失责任原则

法院在受理工伤事故地,适用严格责任原则,雇主无须有过失也应负赔偿责任,除非他能证明损害的发生是由于工人的故意。1946年以后,法国实行国家强制保险制度,赔偿责任由劳资双方共同负担。

5、婚姻家庭继承方面发生变化

①在婚姻关系上削弱了夫权,使已婚妇女获得了完全的权利,实现了男女平等。

②离婚从传统的过错原则向破裂原则过度。

③取消了父权和家长权,实现了家庭成员的平等关系。

41.试论日本近代诉讼制度的基本特点。

答:(一)、刑事诉讼制度

1、日本近代第一部刑事诉讼法是1880年与旧刑法同时颁布的《治罪法》,在保阿索纳特的主持下制定,以《法国刑事诉讼法》为蓝本。

2、1890年,公布《刑事诉讼法》,以德国《刑事诉讼法》为蓝本。带有更多的资产阶级自由主义色彩,但未能实行。

3、1948年7月10日新的《刑事诉讼法典》。它是英美诉讼制度与大陆诉讼制度相融合的产物。强调保障被告的基本人权,特别对羁押人犯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引入英美对抗制,贯彻以庭审为中心和辩论原则。

(二)、民事诉讼制度

1、1890年颁布《民事诉讼法典》,是日本历史上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主要特点是:在民事诉讼中贯彻“当事人本位主义”和法院不干涉的原则;肯定了通过和解处理民事纠纷的传统做法。

2、二战以后,1890年《民事诉讼法典》一直沿用下来,但在美国法的影响下,进行了多次重大修改。在减轻诉讼各方的负担、引入当事人主义和促进诉讼程序民主化方面有一定成效。

总体概括日本刑事与民事诉讼基本特点,可看出法官在诉讼中居于主导地位,较之法、德两国更显突出,诉讼制度不免带有更大专断性。

2008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1.阿维鲁;指巴比伦自由民的上层,包括国王、僧侣贵族、高级官吏、高利贷者、自耕农和独立手工业者,

他们享有完全的权利,其人身和财产受法律严格保护。《汉穆拉比法典》确立了阿维鲁的特权地位。

32.种姓制;古代印度的社会等级制度,也是印度法的核心内容。规定把人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各种姓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是截然不同的。

33.重复买卖;伊斯兰法禁止利息,但在实践中通过重复买卖逃避这一规则。是伊斯兰法所禁止的,以逃避利息为目的而进行的交易行为。

34.英国普通法;特指11世纪诺曼人征服英国后通过法院判决而逐步形成的适用于全英格兰的一种法律。英国普通法是英国13世纪开始在习惯法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王室法院适用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法,是相对过去的不统一的分散的习惯法而言的。它是英国法的主体和基础。

35.评论法学派;又称后期注释法学派,罗马法复兴高潮时期占主导地位的法学学派。该派学者已不限于对罗马法本身的研究和理解,而是根据时代的需要,把罗马法的材料综合起来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并把罗马法的原则和制度适用到各种社会关系中去,从而把罗马法转化为当前适用的法律,实现了复兴罗马法的根本目的。

四、简答题

36.简述雅典“宪法”民主性的特点。(重复题目)

37.简述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①继承法国刑法典并有所发展;

②极力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和革命运动;

③规定宗教罪;

④严格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⑤已经没有公开的体刑、侮辱刑的规定,这和1810年法国刑法典已经不同了。

38.简述20世纪20年代英国财产法改革的基本内容。

答:财产法的改革:

①废除了对财产的封建性分类,即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的分类,正式采用了罗马法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

②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移转规则;

③扩大了动产所有权的范围。

④英国财产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合理使用"的理论)("国家所有制"的出现)。

39.简述1958年法国宪法对议会权力的限制。

五、论述题

40.论近代日本法律制度的形成。

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形成:①草创阶段;②确立阶段。

1868年日本爆发了以推翻德川幕府反动统治以建立天皇制中央集权国家为内容的明治维新运动。在法律制度上,自明治维新时起由中华法系而走上法律西方化。

然而,在法律制度的确立过程中,日本近代法律制度的确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探索过程,也可以说走了一段弯路。最开始的草创阶段,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颁布了一系列的法令,并着手仿照法国法建立其法律制度,至1889年在法国人保阿索那特指导下制定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等主要法律制度。然而,法国模式并不符合日本当时经济发展的实情,因法国的经济已进入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而日本却才刚刚起步,更何况有的法律制度就是法国法律制度的照搬。因此,这种不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法律制度只能宣告失败。故在其确立阶段,日本转向仿效德国。而仿效德国法的过程中,法国法的某些法理和对日本有用的内容也被吸收进来,同时注意保留本国固有的规范和惯例,从而使日本近代的法律制度具有兼收并蓄的特点。日本在不到半个世纪的时间内,从一个落后的国家挤入先进资本主义国家的行列,当然原因很多,但日本政府重视法律制度建设,不断探索适合自己需要的法律模式,无疑是一个重要因素。

41.论现代美国刑法的基本特点。

答:(1)、刑法渊源具有多样性;

(2)、犯罪分重罪和轻罪两种,各类罪又分为不同等级;

(3)、刑罚有死刑、监禁、缓刑和罚金等;

(4)、刑期幅度大,给予法官广泛自由裁量的余地;

(5)、数罪并罚采取相加原则;

(6)加强对独罪的预防,加重了对累犯的惩罚,广泛适用“保护观察”措施。

2009年1月

三、名词解释

31.楔形文字法:是指由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和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成文法,因其法典用楔形文字镌刻而得名。

32.蛮族法典:(重复题目)

33.《圣经》:是基督教最为重要的经典,也是教会法最重要的渊源,它不仅是教会立法的主要依据,而且本身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教会法庭审判活动的主要准则,对世俗法院也有一定约束力。《圣经》包括《旧约》和《新约》,其核心教义是创世说、原罪与救赎说、天堂地狱说等。

34.《大宪章》:(重复题目)

35.罗马法复兴:11世纪末至12世纪初期,随着城市的兴起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作为调整私有制商品经济最完备的法律形式,其作用与价值日益受到重视。以意大利为发源地,西欧各国先后出现了研究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四、简答题

36.简述罗马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分类。(重复题目)

37.简述1804年法国民法典贯彻的资本主义民法原则。

答:1)、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原则;

2)、契约自由原则;

3)、过失责任原则;

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8.简述现代英国契约法的变化。

答:1)、“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由”受到限制;

2)、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

3)、诚实信任原则和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起着指导和补充契约履行的功能。

39.简述现代德国刑法的发展变化。

答:1)、根据1949年基本法法典废除了死刑;

2)、法典规定了“改善及保安”处分;

3)、法典扩大了缓刑适用的范围。

五、论述题

40.论美国法律的基本特点。

答:1)、美国具有联邦和州两套法律体系;

2)、美国的成文法比较发达;

3)、美国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法院享有违宪审查权;

4)、遵循先例原则在美国有很大的伸缩性;

5)、美国法律具有深厚的种族主义色彩。

41.论战后日本1946年宪法的变化、特点和意义。

答:一、1946年宪法的变化(内容):

1、天皇成为象征性的国家元首;

2、实行三权分立责任内阁制;

3、规定放弃战争原则,仅保留自卫权;

4、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二、1946年日本宪法的制定和特点:(其基石为“民主、人权与和平”三大原则)

1、天皇仅为国家的象征;

2、提高了内阁和国会的法律地位;

3、作了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武装力量的规定;

4、扩大了国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

三、意义:

1946年日本新宪法是一部带有较多资产阶级民主自由色彩的宪法,日本学者把日本新宪法的基石概括为“民主、

人权与和平”三大原则。

2009年10月

三、名词解释

31.吠陀: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由《梨俱吠陀》、《娑摩吠陀》、《耶柔吠陀》、《阿达婆吠陀》。

32.贝壳放逐法:古希腊防止政治野心家僭主证权,规定公民在民众大会上在贝壳或陶片上写下应放逐人名,若票数超过规定,则将该人放逐国外10年,但保留其公民权和财产权。

33.《西哥特罗马法典》:(重复题目)

34.教阶制度:(重复题目)

35.五功:伊斯兰法的基础,指穆斯林应履行的五种义务,包括朝功、拜功、念功、斋功、课功。

四、简答题

36.简述罗马法中债的发生原因:

答:一是合法原因,包括:契约和准契约;

二是违法原因,包括:私犯与准私犯。

37.简述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的内容及原则:

答:一、联邦主义原则:

1.联邦高于各州

2.在立法权限上,未在宪法中列明的权力由各州保留

3.各州之间相互信任、礼让、平等对待。

二、三权分立和制约与平衡原则

38.简述法国行政法的基本特点:(重复题目)

39.简述日本法的特点:

答:1.日本法是在借鉴外来发达的法律制度的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的;

2.巧妙地融合了两大体系的特点,被称为“混合法”;

3.是东西方法律文化的有机结合;

4.完备的日本经济法对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五、论述题

40.试论现代英国的法院组织:

答:1.英国法院组织在层次上可分为高级法院和低级法院,从审理案件的性质上可分为民事法院和刑事法院。

2.高级法院:包括上议院、枢密院司法委员会、最高法院。

3.低级法院:包括郡法院和治安法院

4.民事法院:由郡法院、高等法院、上诉法院民事分院和上议院组成。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 题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编纂的通行于全境的法典是()A.《苏美尔法典》B.《汉穆拉比法典》C.《俾拉拉玛法典》D.《乌尔那姆法典》 2.根据《汉穆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的自由民分为()A.贵族和平民B.里都和巴衣鲁 C.阿维鲁和穆什根努D.自耕农和手工业者 3.古印度的原始种姓中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的种姓是()A.首陀罗B.旃陀罗 C.吠舍D.刹帝利 4.在佛教法文献中,表达佛陀及其最近门徒宗教思想的是()A.律藏B.经藏 C.论藏D.法经 5.废除按氏族划分居民,实行地域划分法的雅典改革家是()A.克里斯提尼B.梭伦 C.阿菲埃尔特D.伯里克利 6.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

A.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B.公职人员的普选制C.奴隶主阶级、有产者的民主D.公民享有法律上的平等权利7.罗马法将有严格形式主义要求的契约称为() A.要式契约B.文书契约 C.合意契约D.要物契约 8.罗马共和国初期盛行的诉讼程序是() A.程式诉讼B.原始诉讼 C.法定诉讼D.特别诉讼 9.中世纪东欧的法律除罗马法外重要的还有() A.日耳曼法B.斯堪的纳维亚法C.东哥特法D.斯拉夫法 10.日耳曼法的属人主义被属地主义代替是() A.八世纪以后B.九世纪以后 C.十世纪以后D.十一世纪以后11.《尤列克法典》编纂于() A.法兰克王国B.东哥特王国 C.西哥特王国D.伦巴德王国 12.法兰西王国时期建立封君与陪臣关系需履行的程序是()A.国王批准B.经法院登记 C.签订契约D.举行册封式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无夫权婚姻:是罗马法上的一种婚姻制度,和有夫权婚相对,又称略式婚,到帝国时期广为流行。婚姻的目的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在夫妻关系上,夫对妻无“夫权”,妻子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 2、教会法又称寺院法、宗规法,它是随着基督教的形式和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 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守则的法规,同时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方面也都有规定。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教会法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的教会法专指在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3、司法审查权又称违宪审查权,它是指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如果认为违宪即可以拒绝适用的方式,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这一制度是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由马歇尔大法官以判例的形式确定的。它不仅加强了司法部门鼎足而立,并成为牵制它们的有效手段,而且也保证了宪法至上这一法制原则的实现。后来为各国所纷纷效仿。 4、辩论式诉讼是诉讼的开始由当事人一方提起,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作为诉讼的主 体,权利平等,相互对抗,充分展开辩论,通过这在辩论弄清事实。法官只是主持审判,并不主动去调查取证,扮演的是“消极裁判者”的角色,最后在双方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做出裁决。它与纠问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和法官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的不同。 5、摩西十诫是摩西以上帝的名义所立的诫律。前四条是关于神与人的法律,后六条是关于人的法律。摩西十诫具有法律上的、宗教上的和道义上的特点,在摩西律法当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6、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教会教阶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为大教职,下面是修士、修女等从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7、遵循先例原则是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判例法得以形成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括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1)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2)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外国法制史选择题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 第一章古埃及法 第二章楔形文字法 一、选择题 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 A.《苏美尔法典》 B.《摩奴法典》 C.《乌尔纳姆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 2、根据古巴比伦法,享有完全权利的自由人(权利主体)是 ( )。 A.刹帝利 B.穆什凯努 C.阿维鲁 D.吠舍 3、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伤害他人奴隶眼睛的赔偿原则同伤害他们的牛的眼睛相同,即应赔偿奴隶主人( )。 A.奴隶的身价 B.奴隶身价的一半 C.用一个健康奴隶赔偿 D.把伤害者的一个奴隶的眼睛打瞎 4、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对债务入采取的措施是( )。 A.终身成为债奴 B.成为债奴三年 C.成为债奴六年 D.不能使其成为债奴 5、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 )等。 A.《汉穆拉比法典》 B.《那罗陀法典》 C.《俾拉拉马法典》 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 参考答案

1、C 2、C 3、B 4、B 5、ACD 第三章古印度法 一、选择题 1、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 A.印度教法 B.婆罗门教法 C.佛教法 D.嗜那教法 2、被雅利安人视为“圣书”的是( )。 A、.吠陀经典 B.三藏 C.《摩奴法典》 D.《乔达摩法经》 3、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 A.《摩奴法典》 B.《述杞氏法典》 C.《那罗陀法典》 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4、按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是由梵天的( )产生的。 A.足 B.手 C.头 D、口 5、古印度种姓制度将全体居民划分为四个等级(种性),他们是( )。 A、阿维鲁 B.婆罗门 C.刹帝利 D、吠舍 E.首陀罗 6、古印度婆罗门教法的渊源主要有( ) A.三藏 B.法经 C.吠陀 D、法典 7、古印度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A.吠陀 B.法经 C.法典 D.三藏 E、国王敕令 8、在古印度,旎陀罗,即“贱民”是()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重点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复习资料 注:根据20XX年-2019年试题真题总结,结合自考教材,亦可用作学士学位的复习资料。 题型:单项选择题25*1’+多项选择题5*2’+名词解释题5*现3分,即名词解释3’++简答题4*6’+论述题1*12’ 1. 楔形文字法:古代西亚幼发拉底与底格里斯两河流域居民创造与发展起来的以楔形文字镌刻而成的奴隶制法的总称。20XX10 3”苏美尔人发明,楔形文字是公元前2700年前后一种古老文字。 2. 《乌尔纳姆法典》:20XX103” /20XX01 3”迄今所知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部成文法典。公元前3000年代末期,乌尔国家统一了两河南部地,第三朝国王乌尔纳姆为为巩固统治、缓和社会内部矛盾所创制,开创了两河流域楔形文字法的法典化时代。 3. 《汉穆拉比法典》:20XX04 3”/20XX01 3”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的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吸取两河流域原有楔形文字法的精华制定的法典,是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分为序言、正文、结语三三个部分。法典的基本内容:君主专制制度 等级制度:将全体居民分为自民和奴隶两大类

财产法:巴比伦实行土地公有制。存在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两种形式。契约制度:重要契约的签订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和采用书面形式,买卖、借贷和财产租赁最为流行。借贷契约的标的主要是钱款和谷物。 1 / 41 婚姻、家庭与继承制度:婚姻关系实行的是具有买卖性质的契约婚姻。无契约,无婚姻;子女在家庭中没有独立地位;男子才享有充分的继承权。 犯罪与刑罚制度:危害法院公正裁判罪;侵犯人身罪;侵犯财产罪;侵犯家庭罪。 法院组织与诉讼制度:诉讼完全私人提起;确认的可采信的证据包括:证人的证言;证物;宣誓;神明裁判。 4. 古印度法:20XX01 3”是印度奴隶制时期法律制度的总称,内容包括婆罗门教法、早期佛教法及国王政府颁布的敕令。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等国。婆罗门法的渊源有: 吠陀是印度最古老而神圣的法律渊源,是印度最早的传世文献,其中《梨俱吠陀》最古老。法经: 法典:最为著名的是《摩奴法典》,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国王的敕令:阿育王在诏令中要求人们遵循佛法,并设立了“正法官”监督。刻在岩碑上的诏令被成为“岩石法”、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汇总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名词解释 2001年10月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圣训;是指穆罕默德本人的言行及默示,是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之一。其作用为补充《古兰经》,使之具体化。最权威的圣训汇编是《布哈里圣训实录》(或《穆斯林圣训实录》)等六大圣训集。 37.星宫法院;是公元16—17世纪英国设立的一种旨在惩治不驯服的贵族,镇压农民起义和反封建进步人士的专门法院。它是专制君主行使专制权力的工具,审断案件往往任意枉法,以严刑拷问和秘密审讯为特征。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伊始的1641年,星宫法院被废除。 38.“二重内阁”;是19世纪末日本帝国的一种特殊的政治制度。即军部权重势大,独立行使军权,成为超内阁的最重要的国家机关。“二重内阁”反映出日本帝国国家制度中的军事性和封建性,对后来日本走上对侵略扩张的军国主义道路有重大影响。 39.法律重述;是经综合整理后由美国法学会编纂出版的判例法汇编。它将那些尚有适用价值和效力的普通法原则和规范加以重新阐明,并以法典形式编纂成册。法律重述的出版使复杂的普通法得到简化和系统化,方便了司法者的运用。 40.魏玛宪法;是1919年德国制定的现代资产阶级的第一部宪法。它以专章规定“经济生活”,以“经济宪法”而著称;同时列举了较多的公民权利并标榜社会主义原则。魏玛宪法对现代资产阶级宪法具有深远的影响。 2002年1月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16分) 1.物权;是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然界的一切东西,有时又指对人们有益的、能满足需要的东西。 2.圣训;是先知的言行及默示,是仅次于《古兰经》的伊斯兰法的基本渊源。 3.军部;是指直隶于天皇的参谋本部、海军司令部、内阁中的陆军省和海军省四个机关的总称。 4.统一商法典;是普通法系中一部具有美国特色的商法典,它是在综合过去诸单行商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通行的商业判例法而制定出来的,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结合的产物。 2004年10月 36.蛮族法典;是西欧中世纪初期各日耳曼王国编纂的法典的总称,因日耳曼人称为“蛮族”而得名。内容为各日耳曼部族的习惯的记载,是日耳曼法成文化的产物,包括《撒利克法典》、《伊尼法典》等。37.《大宪章》;是英国中世纪最重要的一部制定法,内容广泛,涉及国王同贵族的关系,等级制、不动产法、债务关系、刑法、诉讼法和城市自治等,使国王权利受到许多限制。由于《太宪章》宣布,未经“全国公意”不得征税,非经合法裁判不得逮捕、监禁、放逐及没收财产等等,以后曾被资产阶级利用来作为反封建斗争的武器,并被确认为英国最重要的宪法性文件之一。 38.私犯;包括对物和对人两种。对物私犯指非法损害或破坏他人的财产,如杀害他人的奴隶、牲畜以及毁损其它物件,加害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对人私犯指加害他人的身体或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的行为。 39.美国《邦联条例》;是独立战争胜利后,美国制定的第一部宪法文件,于l777年颁布。规定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各州保留主权,国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的权力主要是处理对外事务和洲际事务。l787年被美国联邦宪法所取代。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11SDS

总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楔形文字法中第一部于本文后附有结语的法典是() A.乌尔那姆法典 B.苏美尔法典 C.李必特?伊丝达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 2.婆罗门教法渊源中最著名的是() A.吠陀经 B.俾拉拉玛法典 C.摩奴法典 D.那罗陀法典 3.公元前462年在古希腊雅典进一步发展民主制度并在司法方面建立不法申诉制度的执政官是() A.梭伦 B.阿菲埃尔特 C.克里斯提尼 D.伯里克利 4.罗马法的诉讼被分为() A.公诉和私诉 B.民诉和刑诉 C.对人诉讼和对物诉讼 D.自诉和控诉 5.罗马帝国时期颁布敕令授予境内一切自由人以公民权的皇帝是()A.奥古斯都 B.卡拉卡拉 C.狄奥多西 D.查士丁尼 6.罗马时期流行最广的契约形式是() A.要式契约 B.合意契约 C.口头契约 D.略式契约 7.《尤列克法典》的编纂者是() A.不列颠人 B.斯堪的纳维亚人 C.东哥特人 D.西哥特人 8.英国最古老的契约形式被称为正式契约,签订这种契约的必要条件是()A.蜡封 B.宣誓 C.口头 D.对价 9.英国侵权行为法形成和发展的基础是() A.排除妨害诉讼 B.非法侵害诉讼 C.损害赔偿诉讼 D.违约诉讼 10.编纂了《康梭拉多海商法典》的地区是() A.阿马尔菲 B.奥内隆岛 C.巴塞罗那 D.威尼斯 11.教会法发展成为独立的法律体系的主要标志是() A.格拉奇教令集 B.尼卜法八世教令集 C.克雷门五世教令集 D.格拉蒂安教令集

外国法制史选择题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第一章古埃及法 第二章楔形文字法 一、选择题 1、现在已知的人类最早的成文法典是( )。 A.《苏美尔法典》 B.《摩奴法典》 C.《乌尔纳姆法典》 D.《汉穆拉比法典》 2、根据古巴比伦法,享有完全权利的自由人(权利主体)是 ( )。 A.刹帝利 B.穆什凯努 C.阿维鲁 D.吠舍 3、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伤害他人奴隶眼睛的赔偿原则同伤害他们的牛的眼睛相同,即应赔偿奴隶主人( )。 A.奴隶的身价 B.奴隶身价的一半 C.用一个健康奴隶赔偿 D.把伤害者的一个奴隶的眼睛打瞎 4、按《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有权对债务入采取的措施是( )。 A.终身成为债奴 B.成为债奴三年 C.成为债奴六年 D.不能使其成为债奴 5、古代楔形文字法典包括( )等。 A.《汉穆拉比法典》 B.《那罗陀法典》 C.《俾拉拉马法典》 D.《李必特·伊丝达法典》 参考答案

1、C 2、C 3、B 4、B 5、ACD 第三章古印度法 一、选择题 1、古印度最早形成的法律是( )。 A.印度教法 B.婆罗门教法 C.佛教法 D.嗜那教法 2、被雅利安人视为“圣书”的是( )。 A、.吠陀经典 B.三藏 C.《摩奴法典》 D.《乔达摩法经》 3、古印度婆罗门教法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 A.《摩奴法典》 B.《述杞氏法典》 C.《那罗陀法典》 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4、按婆罗门教义,婆罗门是由梵天的( )产生的。 A.足 B.手 C.头 D、口 5、古印度种姓制度将全体居民划分为四个等级(种性),他们是( )。 A、阿维鲁 B.婆罗门 C.刹帝利 D、吠舍 E.首陀罗 6、古印度婆罗门教法的渊源主要有( ) A.三藏 B.法经 C.吠陀 D、法典 7、古印度法的主要渊源包括:() A.吠陀 B.法经 C.法典 D.三藏 E、国王敕令 8、在古印度,旎陀罗,即“贱民”是()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1)

精品文档 。 1欢迎下载 楔形文字法的主要特征①结构体系完整,分为序言、法典本文和结语三部分;②各国统治者有意将法律描绘为神的意志的体现;③法律的内容缺乏一般的抽象概念和立法原则,是习惯的记录。《汉穆拉比法典》的制定原因①迅速消除境内法律的不统一和地方上各自为政的混乱现象;②适应私有关系的发展,调整新产生的各种关系;③缓和自由民内部的矛盾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汉穆拉比法典》的主要内容和特点①极力维护君主专制制度,借神权保护王权;②充分保护奴隶主对财产和奴隶的私有权;③反映阶级对立关系和自由民内部地位和权利的不平等;(阿维鲁、穆什凯努)④包含着大量调整手工业和商业的规范;⑤保存了若干原始公社制的残余。古代印度法律的特征①印度宗教众多,影响到印度法律的结构、体系异常复杂;②宗教与法律紧密结合,两者互为补充;③公开宣扬社会的不平等,形成一套完整的种姓制度;④汇合法律、伦理道德和哲学为一体,法典实质是三者的混合物;⑤法典是由宗教人士和婆罗门教的僧侣贵族编纂的。《摩奴法典》的主要内容①公开确认种姓制及等级差别;②以婆罗门教教义为指导思想;③将专制君主神圣化,用神权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古希腊法律的特点①由于自然环境,没有出现适用于全境的法律,长期分立;②成文法出现较早,从氏族转变为国家过程中许多城邦进行了立法;③从埃及和西亚邻国的法律中吸取了经验,又对罗马法有较大影响;④缺少对法律条文的理论研究,没有在理论上达到精深的程度;⑤被推广适用到各城邦在各地建立的殖民地中。以下为需要文章数达到20才能浏览的内容雅典民主制确立、发展的过程⒈梭伦立法改革为民主制奠定初步基础。(前594)①以财产多寡作为参与国家管理活动的标准而不像过去依靠地位和身份;②逐步从国家政权机关中排除贵族势力使雅典政治开始民主化;③新设四百人议会和陪审法院,吸引较多的雅典公民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⒉克里斯特尼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趋于巩固。(前509)"贝壳放逐法"⒊阿菲埃尔特改革使雅典民主制获得高度发展。(前462)"不法申诉制度"⒋伯里克利立法改革使民主制达到顶峰。雅典民主制产生的条件①工商业发达农业落后,因此氏族贵族的势力相对软弱;②较早地形成了工商业奴隶主集团;③广大农民、手工业者要求改善自己的政治地位;④雅典的奴隶比自由民多数倍,缓和自由民内部矛盾可加强对奴隶的统治。雅典"宪法"的民主性①形式上允许一切雅典公民参与国家的日常活动;②大多数国家公职人员都是选举产生,且集体职务多于个人职务;③公民能通过各种制度直接捍卫民主制度,免遭反民主势力破坏。雅典"宪法"的局限性①民主制"宪法"的实施局限在一个狭小的范围内;②参加民众大会的公民虽可得到津贴,但仍有不少困难;③通过投票选举的公职人员需符合一定条件且要经过特别审查;④统治阶级采取多种措施限制民众大会的作用。罗马法的渊源1习惯法(十二表法)、2民众大会(①贵族议会②百人团会议③平民会议)制定的法律、3元老院通过的决议、4长官的告示、5法学家的解答、6皇帝的敕令(敕谕、敕裁、敕答、敕示)、7法典编纂。罗马法的分类⒈公法和私法;⒉成文法和不成文法;⒊市民法、万民法、自然法;⒋市民法和长官法(裁判官法)。日耳曼法的基本特点①团体本位的法律;②属人主义的法律;③具体的法律;④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的外部表现;⑤世俗的法律。债权法的特点⒈债权制度不发达;(①契约种类很少;②契约的订立很重形式〈宣誓、扣押财产和人身、设定动产和不动产质权〉);⒉严格保护债权人 的利益。曼婚姻、家庭制度的特点①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但贵族和国王是一夫多妻;②实行买卖婚和抢夺婚;③实行家长制。日耳曼法律的继承制度:一律实行法定继承。耳曼法犯罪和侵权行为的区别①侵犯私人利益构成侵权行为,侵犯公共利益构成犯罪;②侵权行为引起私人复仇,犯罪由公共权力机关进行惩罚。日耳曼刑法的主要特点①犯罪种类由少到多;②刑罚从简单到复杂;③只要有加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不考虑主观意图,没有故意和过失的区别。日耳曼诉讼制度的特点①实行自诉原则但后期出现了纠问主义诉讼;②诉讼证据的原始性和特权性。通常使用的证据是宣誓、神明裁判和决斗。法兰西王国9-13世纪法律特点⒈属地主义代替了属人主义;⒉主要实行不成文的习惯法;⒊法律是分散和极不统一的,但明显划分为南北两部分。法兰西王国13-16世纪法律的变化⒈习惯法的成文化及其分散性逐步减轻;13世纪私人著作《诺曼底大习惯法典》、《圣路易习惯汇编》、《波瓦西习惯集》16世纪官方著作《奥尔良习惯汇编》、《巴黎习惯汇编》、《不列塔尼习惯汇编》⒉王室立法的加强;①巴黎高等法院判例法的形成②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也增多起来⒊罗马法复兴和商法的发展。法兰西王国16-18世纪君主专制时期法律的变化⒈法律通过王室立法进一步统一起来而习惯法的分散性、混乱性仍严重存在;⒉王室立法成为主要的法律渊源,地位达到顶峰;⒊教会法仍占重要地位。英国制定法的特点①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只居于次要地位,起补充、解释判例法的作用;②从效力上看在中世纪就确立了制定法优于判例法的原则;③制定法只有在审判实践中适用,"重新肯定"后才能进入英国法体系。英国的土地所有权及其特点中世纪土地占有形式:①自由租赁;②不自由租赁(交租)。中世纪英国根据持有土地期限的长短和享有权利的大小形成了三种地产权:①终身保有的地权;②限定继承的地权;③无条件继承的地权。西欧中世纪"复兴"罗马法的原因根本原因是社会经济关系发展的客观需要。直接原因为发现《学说汇纂》的原稿。罗马法"复兴"的过程①罗马法"复兴"的开端,注释法学派的形成及其作用;(伊纳留--"法律之光")②罗马法"复兴"的高潮,评论法学派(后期注释法学派)的兴起及其贡献;③罗马法"复兴"在意大利以外的传播。罗马法"复兴"的意义①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②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③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反封建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形成及其表现形式(法律渊源)①特许状;②城市立法;③行会章程;④习惯和判例中世纪西欧城市法的基本内容(为什么说城市法广泛涉及到公法和私法的各个领域?)①市民身份;②城市机关的组织;③行会组织;④所有权和债权方面。教会法的渊源①《新、旧约全书》(俗称《圣经》)公元4世纪编纂;②教皇的教令集;12世纪格拉蒂安编《格拉蒂安教令集》官编《尼卜法八世教令集》、《克雷门五世教令集》16世纪《教会法大全》③宗教会议的决议;④从世俗法借来的法规。(主要是罗马法,也有一些地方法包括习惯法)教会法中的家庭婚姻与继承制度①一夫一妻制;②婚姻以双方合意为成立条件;③禁止离婚;④族外通婚制;⑤夫妻之间的不平等原则。继承方面采用遗嘱继承和无遗嘱继承两种制度,但更盛行遗嘱继承。伊斯兰法的渊源①古兰经;②圣训;③教法学(类比、公议);④其它(哈里发的行政法令、习惯法、外来法律)。伊斯兰法的基本特点①同伊斯兰教密切联系;②具有独特的发展道路,教法学家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③原则上的严格性和实践中的灵活性;④分散性、杂乱性与兼收并 蓄。伊斯兰债法的特点①买卖契约是普遍流行的标准契约形式②应严格履行契约③禁止利息。伊斯兰婚姻家庭法的特点①有条件地允许一夫多妻②夫妻关系上男尊女卑③准许离婚。伊斯兰继承法的特点①较早地赋予妇女继承权;②较早出现遗嘱继承;③在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比例按合法继承人人数的多少来确定。伊斯兰刑法的特点①没有形成犯罪的一般概念,没有把民事侵权责任和犯罪明确划分开;②把犯罪分为《古兰经》规定了固定刑罚的犯罪和《古兰经》未规定固定刑罚的犯罪;③刑罚很残酷。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对封建法律的继承和发展①法官和法学家用17-18世纪的精神来解释普通法的古老原则,使其适合资本主义的要求;②通过审判以判例形式吸收适合资本主义需要的法律制度、原则推动普通法的资本主义化;③制定了一系列新的法令和条例,作为对旧法的补充和修改,以弥补旧法的不足。产业革命后英国法律制度的近代化改革和发展①整顿和改革了旧的刻板繁琐的诉讼程序;②精简和改革了旧的分散重叠的法院组织;③制定了大量成文法,革除了封建法的残余并创立了一些新的法律制度。英国法律的基本特点①判例法是法律的主要渊源;②遵循先例原则和判例汇编具有重要意义;③法官和法学家对法律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④受罗马法的影响不同于大陆法。英国宪法的基本特点①英国宪法是不成文宪法;②英国宪法渊源的多样性和分散性;③英国宪法是"柔性"宪法。英国宪法的基本内容⒈肯定了英国的议会制君主立宪政体;①英王是世袭的国家元首;②议会是唯一立法机关;③内阁是政府的领导核心;④司法独立,法官审判只服从法律。⒉规定了臣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英国的财产法①革命时期的土地立法;②革命后对旧法的改革和土地无限私有制的确立。英国的契约法及契约成立的条件①当事人必须具有缔结契约的能力;②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③必须具备有价值的对价;④契约内容必须合法;⑤某些契约尚必须遵守法定形式。英国的侵权行为法及侵权行为的成立条件①侵犯了他人的权利;②非法的作为或不作为;③行为人应存在故意或过失。英国的家庭法和继承法19世纪后英国刑法有哪些主要发展变化①犯罪;②刑罚。19世纪后英国法院组织和诉讼制度经过了哪些改革①确立了辩论式诉讼;②继续实行陪审制;③实行辩护制度。现代英国法律发展的趋势①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上升,并逐渐趋于系统化;(法令汇编、法律编纂)②英国法律在英格兰以外地区的使用范围缩小;③欧洲共同体法对英国法的影响。现代英国宪法的变化①《退位法》和《摄政法》的制定;②议会和内阁之间实际权力的某些调整,委托立法的增多;③选举制度的改革;④两党政治的加强;⑤文官地位的提高。现代英国财产法的改革①废除了对财产的封建性分类,即废除"物的财产"和"人的财产"的分类,正式采用了罗马法关于动产和不动产的分类方法;②统一了土地和动产的移转规则;③扩大了动产所有权的范围。英国财产法对所有权的限制,(所有权"合理使用"的理论)。现代英国契约法的变化①"标准式契约"出现,"契约自由"受到限制;②契约效力"阻碍"说得到发展,"契约神圣"的原则受到限制;③诚实信任原则和不可抗力条款成了契约效力的一般原则,起着指导和补充契约履行的功能。现代英国侵权行为法的发展⒈出现了一些新的侵权行为;(类似于无过失责任)⒉侵权行为构成条件方面的变化;(强调主观恶意)⒊侵权行为责任原则方面的变化。①扩大了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②出现了"比例责任制";③废除了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原则,代之以分摊责任原则。现代英国婚姻家庭法的变化①以感情"破裂"的离婚 原则取代了过去的"过错"离婚原则,妇女获得了与男子平等的离婚权利;②废除了"夫妻一体制"的封建残余,妇女在法律上享有取得、占有和处分任何财产的能力。现代英国继承法方面的变化⒈遗嘱继承方面的变化;(①规定妇女享有完全的遗嘱能力②对遗嘱绝对自由进行了限制)⒉无遗嘱继承方面的变化;⒊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取得平等继承权。英国商法不同于罗马日耳曼法系商法的特点①英国没有统一的商法典,因而它同其他部门法的界限不十分明确;②英国商法的渊源中惯例占重要地位。英国知识产权法的发展⒈工业产权;(①发明专利②工业品外观设计③商标)⒉版权。现代英国经济法的发展①国家通过国有化法令直接控制重要的工业和公用事业;②国家通过财政等措施来控制和影响全国工业发展的进程;③国家通过立法对限制性贸易的维持,以及垄断和合并实行控制;④国家通过保护消费者利益法对零售商业进行管理。现代英国刑法的变化⒈犯罪方面:①废除了关于重罪和轻罪的分类代之以应予起诉罪、简易审决罪和既可起诉亦可简易审决罪三类;②颁布了大量单行刑事法规对过去关于某些犯罪的法律规定进行了某些修改和补充。⒉刑罚方面:①废除了肉刑、刑事劳役和苦役;②宣布永远废除死刑。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的关系①美国采用了英国普通、衡平和制定法的传统形式继承了许多概念和原则;②美国法律与英国法律之间存在着渊源关系。1787年宪法以前所发布的宪法性文件①独立宣言;②邦联条例。《独立宣言》的内容①宣告了"天赋人权"原则;②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③最后列举了英国的28条罪状后宣告脱离英国,成立共和国。《邦联条例》的内容①宣告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名称为"美利坚合众国";②规定缔结邦联的目的是"为了共同防御和彼此间负有互相援助的义务等";③规定各州保留其主权、自由和独立,以及除授予国会的权力以外一切权力;④规定邦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一院制的国会,没有常设行政和司法机关,只在国会闭会期间设立"各州委员会"代行国会的职权。1787年美国宪法的基本特点①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实行联邦制的总统制的共和国;②国家权力的分配采取"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③宪法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以后追加的;④对宪法的增修采取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宪法修正案前十条即权利法案。13条废除了奴隶制;15条规定不得因种族肤色限制或剥夺公民投票权;17条规定参议院议员由每州人民直接选举。路易斯安那州为罗马日耳曼法系。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 题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全国200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编纂的通行于全境的法典是()A.《苏美尔法典》B.《汉穆拉比法典》C.《俾拉拉玛法典》D.《乌尔那姆法典》 2.根据《汉穆拉比法典》,古巴比伦王国的自由民分为()A.贵族和平民B.里都和巴衣鲁 C.阿维鲁和穆什根努D.自耕农和手工业者 3.古印度的原始种姓中主要从事农牧业和商业活动的种姓是()A.首陀罗B.旃陀罗 C.吠舍D.刹帝利 4.在佛教法文献中,表达佛陀及其最近门徒宗教思想的是()A.律藏B.经藏 C.论藏D.法经 5.废除按氏族划分居民,实行地域划分法的雅典改革家是()A.克里斯提尼B.梭伦 C.阿菲埃尔特D.伯里克利 6.古代雅典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是()

A.公民直接参与国家管理B.公职人员的普选制C.奴隶主阶级、有产者的民主D.公民享有法律上的平等权利7.罗马法将有严格形式主义要求的契约称为() A.要式契约B.文书契约 C.合意契约D.要物契约 8.罗马共和国初期盛行的诉讼程序是() A.程式诉讼B.原始诉讼 C.法定诉讼D.特别诉讼 9.中世纪东欧的法律除罗马法外重要的还有() A.日耳曼法B.斯堪的纳维亚法C.东哥特法D.斯拉夫法 10.日耳曼法的属人主义被属地主义代替是() A.八世纪以后B.九世纪以后 C.十世纪以后D.十一世纪以后11.《尤列克法典》编纂于() A.法兰克王国B.东哥特王国 C.西哥特王国D.伦巴德王国 12.法兰西王国时期建立封君与陪臣关系需履行的程序是()A.国王批准B.经法院登记 C.签订契约D.举行册封式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历年试卷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 制史试题历年试卷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doc 试卷内容预览网站收集有1万多套自考试卷,答案已超过2000多套。我相信没有其他网站能比此处更全、更方便的了。 全国200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1.古埃及和两河流域地区国家形成初期所适用的法是( ) A.原始宗教教义B.习惯法 C.成文法典D.国王诏令 2.世界第一部保存最完整的早期奴隶制成文法典是( ) A.乌尔纳姆法典B.苏美尔亲属法 C.汉穆拉比法典D.摩奴法典 3.雅典奴隶制民主政治繁荣时代的最高权力机关是( ) A.五百人会议B.民众大会

C.十将军委员会D.陪审法院 4.罗马法称享有权利能力的资格为( ) A.市民权B.家族权 C.自由权D.人格 5.罗马帝国后期通行的诉讼制度是( ) A.特别诉讼B.法定诉讼 C.程式诉讼D.纠问诉讼 6.教会法对西方法律影响最大的是( ) A.刑法B.婚姻家庭法 C.诉讼法D.国际法 7.公元5至7世纪印度逐渐过渡到封建社会,这时期形成了( ) A.婆罗门教法B.佛教法 C.印度教法D.伊斯兰法 8.根据日耳曼法解决法律冲突的原则,日耳曼人和罗马人之间发生纠纷时适用( ) A.日耳曼法B.罗马法 C.教会法D.可在日耳曼法与罗马法间任选其一 9.根据法国封建时期的不动产继承制度,被继承人的爵位和封土( ) A.由长子继承B.由次子继承 C.由被继承人的兄弟继承D.不能继承

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大全

全国200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1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乌尔那姆法典》的结构是() A.序言和正文29条B.序言和正文23条 C.总则和正文D.序言、正文和结束语 2.导致古代印度法律结构体系异常复杂的原因主要是() A.伊斯兰法的影响B.种姓制度盛行 C.宗教众多D.希伯来法的影响 3.首先将罗马法划分为公法和私法的罗马法学家是() A.盖尤斯B.毛特思丁 C.沙比努士D.乌尔比安 4.罗马法上的无夫权婚姻最早出现于() A.共和国初期B.共和国末期 C.帝国初期D.帝国末期 5.罗马法规定因死者生前未立遗嘱,而按法律规定确定继承人顺序的制度是()A.家督继承B.法定继承 C.宗亲继承D.血亲继承 6.公元12世纪罗马法复兴以前,西欧罗马法的主要渊源为() A.尤列克法典B.阿拉克利罗马法辑要 C.撒利克法典D.伊尼法典 7.中世纪北欧适用的法律主要是() A。日耳曼法B.罗马法 C.教会法D.伊斯兰法 8.公元9世纪—13世纪法兰西王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是() A.成文的习惯法B.国王政府直接颁布的法令 C.巴黎高等法院判例D.不成文的习惯法 9.中世纪英国财产法所特有的一种法律制度是() A.利他制度B.保管制度 C.信托制度D.担保制度

10.西欧中世纪形成的商法和海商法是() A.习惯法和判例法的记载 B.在各城市原有商业习惯外另行制定的商业法律规范 C.各国自己制定的商法典 D.英国实行的民商分立制度 11.12世纪中叶由意大利僧侣私人编集的历代教皇教令集,通常被称为() A.教会法大全B.宗规法大全 C.美诺森教令集D.格拉蒂安教令集 12.伊斯兰法规定在举行仪式时,穆斯林要向着麦加克而伯庙方向作诵经、鞠躬跪拜等一系列动作,这种宗教仪式称之为() A。念功B.拜功 C.朝功D.课功 13.在赋予普通法以资产阶级内容方面起了先导作用的英国法学家是() A.科克B.曼斯菲尔德 C.格兰威尔D.梅特兰 14.美国1789年第一届国会制定的宪法修正案被称为() A.《人权法案》B.《权利法案》 C.《人权宣言》D.《权利宣言》 15.1803年《英国法注释》在美国出版,该书的作者为() A.边沁B.肯特 C.布拉克斯顿D.斯托利 16.系统地确认了宗教自由、教会与国家分离等原则,巩固和维护了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典是() A.1804年法国民法典B.1810年法国刑法典 C.1871年德国刑法典D.1900年德国民法典 17.法国第三共和国后期宪法的重要变化是() A.参议院地位提高B.充分规定了人民的权利 C.单独规定了司法权D.总统权力提高 18.第一次尝试制定的全德宪法是() A.普鲁士王国宪法B.法兰克福宪法 C.北德意志联邦宪法D.德意志帝国宪法 19.依1871年德国宪法,联邦议会议员产生的方式是() A.选民直接选举产生B.选民间接选举产生 C.各邦元首任命D.皇帝任命

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34小题.每题1.0分,共3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罗马法复兴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法学派别是:( ) A 评论法学派 B 波伦亚法学派 C 普罗库尔学派 D 注释法学派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复兴。罗马法复兴的进程,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注释法学派时期;评论法学派时期;在西欧国家的复兴时期。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对《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因此选项为D 。虽然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但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并无波伦亚法学派之称。 第2题 日本“明治宪法”主要参考了下面哪一国的法律?( ) A 英国 B 法国 C 德国 D 美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日本宪法。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正式颁行《大日本帝国宪法》,因其颁布的年代又被后世通称为“明治宪法”。这部宪法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有46个条文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第3题 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渊源表述不正确的有: ( ) A 宪法性法律 B 宪法惯例 C 宪法判例 D 宪法修正案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参见上题答案。 第4题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称为:( ) A 王政时期 B 共和时期 C 平民时期 D 帝政时期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复习资料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无夫权婚姻:是罗马法上的一种婚姻制度,和有夫权婚相对,又称略式婚,到帝国时期广为流行。婚姻的目的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在夫妻关系上,夫对妻无“夫权”,妻子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 2、教会法又称寺院法、宗规法,它是随着基督教的形式和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守则的法规,同时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与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方面也都有规定。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教会法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的教会法专指在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3、司法审查权又称违宪审查权,它是指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如果认为违宪即可以拒绝适用的方式,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这一制度是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由马歇尔大法官以判例的形式确定的。它不仅加强了司法部门鼎足而立,并成为牵制它们的有效手段,而且也保证了宪法至上这一法制原则的实现。后来为各国所纷纷效仿。

4、辩论式诉讼是诉讼的开始由当事人一方提起,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作为诉讼的主体,权利平等,相互对抗,充分展开辩论,通过这在辩论弄清事实。法官只是主持审判,并不主动去调查取证,扮演的是“消极裁判者”的角色,最后在双方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做出裁决。它与纠问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和法官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的不同。 5、摩西十诫是摩西以上帝的名义所立的诫律。前四条是关于神与人的法律,后六条是关于人的法律。摩西十诫具有法律上的、宗教上的和道义上的特点,在摩西律法当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6、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教会教阶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为大教职,下面是修士、修女等从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7、遵循先例原则是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判例法得以形成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括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1)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2)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8.衡平法:指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衡平 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 2

外国法制史简答题复习 1. 简述古代印度法典的基本特点。 1) 与宗教密不可分:2) 严格维护种姓制度:3) 法律、宗教、伦理等各种规范相混合。 2. 日耳曼法的特点及历史地位。 ? 特点:以团体为本位;贯彻属人主义原则;注重形式;缺乏抽象性。 ? 历史地位: 1) 日耳曼法是继罗马法之后在西欧占有主导地位的第一种法律体系; 2) 日耳曼法导致和直接影响了封建法的形成; 3) 日耳曼法以完全不同于罗马法的制度,向人们展示了一种全新的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丰富了人类的法律宝库。并提示我们多角度的来认识法律现象。 4. 雅典民主制的特点。 1) 实行直接民主制,2) 官制实行义务职和“合一制”; 3) 监督制度完善而且发达。 6. 简述罗马私法的基本内容。 罗马私法的体系为人法、物法和诉讼法三个部分。 1) 人法:又称身份法,是关于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地位,各种权利的取得和丧失,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等

方面的法律。包括人和婚姻家庭两个部分。 2) 物法:是罗马私法的主体,实体法的核心,由物权法、继承法和债权法三个部分构成; 3) 诉讼法:在罗马,诉讼分成公诉和私诉两种,公诉是指对于指对损害国家利益案件的审查,私诉是根据个人的申诉,对有关个人案件的审查。 7. 伊斯兰法的特点。 1) 与伊斯兰教有密切联系; 2) 法学家对伊斯兰法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3) 受外来法律影响严重; 4) 具有分散性和多样性。 8. 简述英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1) 议会主权原则: 2) 分权原则:; 3) 责任内阁制:4) 法治原则: 9. 英国侵权行为责任原则的基本内容。 1) 过错责任原则:2) 比较责任原则:3) 严格责任原则:11. 试述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1) 分权原则:2) 制衡原则: 3) 限权政府原则:

2019年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2019年外国法制史期末考试试题 一、单选题 1.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C ) A.那罗陀法典 B.布里哈斯帕提法典 C.摩奴法典 D.述祀氏法典 2.英国创设最高法院的法律是( C ) A.1832年改革法案 B.1852年普通法诉讼条件 C.1875年司法条例 D.1893年刑事诉讼法 3.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根本法是( B ) A.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 B.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授权法) C.关于政党及国家之保障的法律 D.关于帝国最高领袖的法令 4.根据法国现行宪法,行使违宪审查职能的机关是( A ) A.宪法委员会 B.国民议会 C.最高法院 D.宪法法院 5.( D )左右,楔形文字法最初由西亚两河流域苏美尔人国家所制定。 A.公元前1世纪 B.公元前18世纪 C.公元前20世纪 D.公元前3000年 6.从制度上看,日耳曼法对近代资本主义法律影响较大是( C ) A.不动产所有权制度 B.债权制度 C.婚姻家庭制度 D.审判制度 7.( C )随着王权的加强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教会权力被削弱,教会法日趋衰落。 A.公元4世纪 B.公元11-14世纪 C.公元15世纪以后 D.公元18世纪以后 8.日本的国家体制中形成所谓“二重内阁”是因为( C ) A.天皇可以行使内阁的权力 B.议会可以行使内阁的权力

C.军部处于超内阁的地位,独立行使军权,直接隶属于天皇 D.首相可以独立行使内阁的权力 9.古代印度四大种姓中执掌军事和行政大权的是( D ) A.吠舍 B.婆罗门 C.首陀罗 D.刹帝利 10.公元三世纪颁布敕令授予罗马境内所有自由人以公民权的皇帝是( C ) A.狄奥多西 B.君士坦丁 C.卡拉卡拉 D.查士丁尼 11.世界上最早的版权法产生于( A ) A.英国 B.美国 C.法国 D.德国 12.魏玛宪法与德意志帝国宪法的规定相比,普鲁士在联邦中的特殊地位( A ) A.未取消但受到限制 B.得到加强 C.完全保留 D.完全取消 13.法国法院采取双轨制,除设有普通法院系统外,还有( D ) A.衡平法院 B.地方法院 C.专门法院 D.行政法院 14.下列哪部法典包含着两河流域苏美尔法典的精华?( C ) A.《乌尔纳姆法典》 B.《苏美尔法典》 C.《汉穆拉比法典》 D.《苏美尔亲属法》 15.在古印度种姓制中,被列为第二等级的是( B )。 A.僧侣贵族 B.武士 C.主要从事农牧业的普通大众 D.被雅利安人征服的土著居民 16.南亚次大陆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形成于( C ) A.公元前4千年左右 B.公元前3千年左右 C.公元前2千年左右 D.公元前1千年左右 17.中世纪英国的夫妻财产关系实行( A ) A.夫妻一体制 B.夫妻别产制 C.夫妻协议制 D.妻对嫁奁的自主制 18.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对欧、亚一些国家产生了很大影响,尤其是对( B ) A.法国 B.日本 C.中国 D.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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