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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办法

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办法
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办法

矿山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矿山安全设施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满足安全设施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2.本办法规定了安全设施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额备案审查阶段的管理要求。

2.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市场经营部对矿山安全设施的管理。

3.设计阶段

3.1.建设项目设计,应当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进行设计,编制安全设施设计。

3.2.安全设施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路产维护部负责建设项目设计的审核,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设施技术论证。

4.施工阶段

4.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4.2.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同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依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4.3.在施工过程中,路产维护部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施工缺陷。

5 .验收和备案审查

5.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成后,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凡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没有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或达不到原设计要求的,均不能验收,直至整改达到要求。

5.2.建设项目竣工后,根据规定建设项目需要试运行(包括生产、使用,下同)的,应当在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5.3.当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文件资料档案,并妥善保存。

6.附则

6.1.公司市场经营部及矿山现场管理及作业人员按照本办法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管理工作。

6.2.本办法由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岗位职责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0、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1、应急管理制度 12、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制度 14、安全奖惩制度 15、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6、各岗位操作规程 17、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 18、安全管理台帐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全面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本单位依法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依法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监控;排查和治理安全生产隐患;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机构设臵和人员配备责任。依法设臵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队伍,按规定配备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档案责任。建立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为从业人员建立违规操作、安全事故、职业病和不良嗜好等个人档案。 4、安全投入责任。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达到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按照规定存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按时足额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使公司各类安全设施正常、有效,保证生产和人身财产安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评审标准》(安监总管三[2011]93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车间安全设施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环部:对公司范围内所有安全消防设施和安全附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负责建立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台账,同时对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2、公司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的全面工作,对本部门所属的安全设施和安全附件正常、可靠运行负责。

3、设备组:负责公司与安全有关的所有电气仪表及防爆电器等的安装、调试和检验工作,并应保证能可靠运行。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安装、调试,保证安全设施的有效、可靠运行,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4、供应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等安全设施的购买,并应对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可靠性负责。 5、技质部:负责安全附件及相关安全设施的参数、性能是否匹配等方面的技术审核工作。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设施建设 1、安全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三同时”)生产和使用。

2、本公司根据危化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各部门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安环部备案。 4、安全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各相应项目组或设备部负责组织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入库。 (二)、安全设施使用 1、各类安全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操作培训。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15年修改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36号令,2015年修改版) (2010年12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令第36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其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和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对全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并在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范围内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跨两个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由其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上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将其负责监督管理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委托下一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日常安全监管,落实有关行政许可及其监管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设施建设责任。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非煤矿山安全管理规定 基础管理 1.管理机构: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检查及处理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2.管理制度: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 3.教育培训: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 学时的在职安全教育。 新进露天矿山的作业人员应接受不少于72 学时的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记录存档。 4.安全警示:矿山企业的要害岗位、重要设备和设施及危险区域,应根据其可能出现的事故模式,设置相应的的安全警示标志。 5.应急救援:矿山企业应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预案及时进行修改。 矿山企业应使每个职工熟悉应急预案,并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矿山救灾演习。 矿山企业应建立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生产规模较小不必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援协议。

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1. 提升系统声光信号分别为:声信号:一长声停止、二短声上行、三短声下行。光信号:红灯亮罐停止、红灯灭罐运行。 2. 信号工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其他无证人员不准进行信号作业。 3. 班前应先检查信号装置有无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好后才能操作。 4. 班中信号出现故障不得自行修理或带故障操作。 5. 认真执行乘罐制度,严禁超员、超载现象发生。 6. 罐在停止时必须同时发出停罐提示信号。 7. 发出信号前,必须明确清楚任务内容,任务不明不能发出信号。 8. 明确任务后,按任务内容分别发出人、料、矿、空的提示信号。 9. 根据提升任务内容发出本次罐笼运行中段的指示信号。 10. 确认罐门、安全门闭合后,方可发出提升或下降的铃声信号。 11. 发出铃声信号之后,立即发出准行信号。 12. 准行信号发出15秒以上卷扬工没有开始提升操作,必须发出停罐信号终止本次作业,和卷扬工电话沟通后重新发出信号作业。 13. 大型或贵重设备、爆破器材等物料,必须先和卷扬工电话沟通后,方可进行信号作业。 14. 罐运行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发出停罐信号。 15. 罐运行期间发生危急情况,可以启动紧急停车装置。

一、作业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穿好工作服、工作鞋等劳动防护用品。 二、打眼前应先检查风钻是否注油,各部件联接是否紧固,气孔是否畅通,风、水管线有无破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应采用湿式打眼,不准打干眼。 四、开孔时,应先开半风和用短钻开孔,待钎头进入岩石200mm后再开满风。 五、凿岩时应双手均衡握住把手将钻机扶正,不可用身体压着风钻或用力过大;风钻中心线与钢钎应保持一致,钻机不得左右摇摆。 六、工作中应经常注意有无异常响声,气孔是否堵塞,如有异常现象,应停机检查处理,风钻每运转两小时应注油一次。 七、在大块上打眼,应先检查大块是否牢固,移动风钻、钢钎和风管时,应先选好路线,脚要蹬稳,不得跳行;打眼位置应选在大块的中部,深度要超过打眼方向大块厚度的三分之一。 八、在陡坡上或2米以上的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九、禁止在旧爆孔处钻孔,必要时应在相隔20cm处补眼,瞎眼应通知爆破工进行处理。。 十、打完眼必须把凿岩机放到安全地点,同时把风水管线盘好,打扫现场,不遗留任何工具。 十一、听到爆破信号,应立即撒离危险区,到安全地点避炮。

企业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 台账种类: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台账 单位名称:XXXXX表面处理设备有限公司 台账编号:20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投入生产的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二、《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第213号令)第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统称投资建设单位)对其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全面落实。

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依法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单位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或者备案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满足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第二十六条重点监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前,投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已进行试生产(使用)的,应当对安全设施试生产(使用)情况一并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评价机构应当依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进行安全评价,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二条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或者变更后未经依法审查合格,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依法验收合格,擅自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第三十三条投资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设立的安全生产条件论证,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依法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检验、检测的。 第三十四条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审查而未经安全审查合格,设计单位擅自进行设计,或者未依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以及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进行安全设施设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应当进行审查而未经审查合格,施工单位擅自进行施工,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安全评价,或者承担安全评价的中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精编)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精编)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四、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长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依照《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矿山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行政领导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矿长(含矿务局局长、矿山公司经理)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和本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规定; (2)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6)制定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 (7)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 (8)及时、如实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

(二)矿山安全的内部监督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和企业内部监督,法律通过授权职代会、职工和工会的监督来形成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内部管理机制。 1.职代会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发挥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作用。”《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矿长应当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报告下列情况,接受民主监督: (1)企业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2)企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执行情况; (3)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其实施情况; (4)职工提出的改善劳动条件的建议和要求的处理情况; (5)重大事故处理情况; (6)有关安全生产的其他事项。 2.职工的监督 《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矿山企业职工有权对危害安全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矿山企业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1)有权获得作业场所安全与职业危害方面的信息; (2)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反映矿山安全状况和存在的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在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加强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环境及作业过程中安全防护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设施管理和控制。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必须由工程项目部负责统筹规划,分包单位应结合分包工程的特点,制订相应的安全设施计划并实施,纳入并接受总包方的管理。如施工现场未执行总包的,则各承包单位按承包工程的规模、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设施保证体系。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作为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费用,并专款专用。 第二章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第五条安全设施的内容、范围: 1)为安全而重新布置或改装的机械和设备; 2)电器设备安装的防护性接地或接中性线的装置,以及其他防止触电的设施;

3)为安全而设低电压照明设备; 4)锅炉、压力容器、压缩机械及各种有爆炸危险的机械设备的保险装置和信号装置(安全阀、自动控制装置、水封安全器、水位表、压力计等); 5)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上各种防护装置及保险装置(如安全卡、安全钩、安全门、过速限制器、门电锁、安全手柄、安全制动器),桥式起重机设置固定的着陆平台和梯子;升降机和起重机械为安全而进行的改装; 6)各种联动机械和机械之间、工作场所的动力机械之间、建筑工地上为安全而设的信号装置,以及在操作过程为安全而进行联系的各种信号装置;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教案)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落实情况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涵义 1、什么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是指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后,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1)同时设计,就是工程设计单位在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时,同时编制其中的安全设施设计文件部分,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按照有关规定得到落实。 (2)同时施工,就是建设施工单位在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时,必须同时施工安全设施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先完成主体工程,再进行安全设施施工,或者有意减掉安全设施工程,只完成主体工程,留在以后补充完成。 (3)同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就是主体工程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时,必须同时确保安全设施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没有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安全设施工程一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不得擅自停用或者拆除,确有必要停用或者拆除,必须征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意义 它是一项根本性的基础工作,是有效消除和控制建设项目危险、有害因素的根本措施。它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分级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安全生产日常监管检查等共同构筑了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护堤。(防患于未燃) 它是一种本质安全措施,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的事前保障措施,它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改善劳动条件,

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法律依据 1、《安全生产法》 第二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这是很明确的原则性规定。 《安全生产法》从第二十五条至第二十七条,也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从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生产、竣工验收到投产使用都进行了规定。(主要是高危行业)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行为,安全生产监管管理部门有权要求其改正,并进行处罚。对于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 第二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进行安全评价。安全设施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和工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最新露天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四、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五、重大隐患整改和危险源监控制度 六、设备和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七、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九、安全会议制度 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十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十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十四、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制度 十五、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十六、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十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审和演练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是组织发动职工,依靠广大职工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要做到有领导,有组织,有计划,进行安全大检查。 2、安全检查为定期的、日常的、专业性的、季节性的检查,各种检查应实行“安全检查表”的表现方法。 3、在矿山生产期间,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每月25日进行一次全矿安全大检查。 4、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分管副矿长随时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5、采场负责人每天在开工前和收工前进行两次现场安全检查,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要写入交接班记录簿。 6、建立安全检查记录簿和事故隐患整改档案,将检查出问题记录在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登记在案。 7、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要本着“三定”(定问题、定解决问题的负责人、定时间)的原则解决、能立即解决的应当就地解决。 8、矿长要对安全检查工作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对工作中存的问题,随时予以纠正,确保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证职工身体健康,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制定本制度。 2、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卫生法规标准,接受卫生部门的监督。 3、定期对职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 4、定期对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凡有禁忌症者,不得安排从事有禁忌的作业,不得安排不满18岁的未成年者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作业和繁重的体力劳动。 5、定期为职工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6、加强防尘宣传教育,尽可能采用湿法作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7、不断改进生产工艺,选择低噪音设备,降低发生体的辐射声功率。 8、对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安排合理的治疗或疗养,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三、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新录用工人必须经过企业、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企业安全教育由企业安检办负责,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一般安全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安全设施使用不当 造成的人身伤害和事故隐患,充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 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制定此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种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3 职责分工 3.1 设备部是公司安全设施的主管部门。 3.2 相关单位负责辖区内各类安全设施的使用与维护工作, 辖区内的安全设施确定责任管理人员。 4 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主要安全设施分类 4.1.1 预防事故设施 4.1.1.1 检测、报警设施 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 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 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4.1.1.2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罩、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

静电接地设施。 4.1.1.3 防爆设施 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 具。 4.1.1.4 作业场所防护设施 作业场所的防静电、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等设施。 4.1.1.5 安全警示标志 包括各种指示、警示作业安全和逃生避难及风向等警示 标志。 4.1.2 控制事故设施 4.1.2.1 泄压和止逆设施 用于泄压的阀门、放空等设施, 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4.1.2.2 紧急处理设施 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停车、仪表联锁等设施。 4.1.3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4.1.3.1 防止火灾蔓延设施 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火堤、防火墙等设 施,防火材料涂层。 4.1.3.2 灭火设施 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水管网、消防快速接头、 灭火(干粉)器等。

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需要提供的资料清单

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需要提供的 资料清单 一、新设立手续申报资料 A、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提供原件供核对,下同); 4、有关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许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5、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6、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或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燃点、自燃点、闪点、爆炸极限、毒性等理化性能指标; 7、企业危险化学品包装、储存、运输的技术要求; 8、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措施(预案); 9、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学历或专业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10、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

11、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均加盖章,除申请书和评价报告以外均装订成册)许可条件: 1、建设项目设立符合城市经济发展总体规划;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或者储存方式、设施; 3、工厂、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4、有符合生产或者储存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他条件。 B、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 申请资料: 1、建设项目设立安全审查申请书; 2、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出具的建设项目设立安全评价报告; 3、规划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出具的建设项目安全

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安全设施管理办法 总则 1.为确保人身安全,根据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重点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工具及厂内运输设备(以下简称安全设施)的管理和定期试验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2.发电厂生产用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产品品种应经省级以上鉴定合格,生产厂应具备相应资格,产品应有制造厂产品质量合格证。使用外租安全设施的,设施与操作均应符合国家、劳动部、电力部的安全规程,租赁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 3.安全设施(除库存备品外)一律登记上册,记录编号、规格、制造厂名、出厂日期、使用人(或设备负责人)、定期检验情况等内容,物账一致。 4.安全设施的定期检验工作应由专人或委托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 5.安全设施的管理贯彻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负责维护、送检和

管理,公司生安部负责监督。 6.不合格设施要妥善处理,防止误用。 电气安全用具 7.电气安全用具包括绝缘杆、绝缘靴、绝缘手套、验电器、携带型接地线等应存放在固定地点,标签(记录公司统一编号,电压等级、检验日期、有效期、检验章)清晰有效,无有效标签者禁止使用。 8.电气安全用具交流耐压试验周期与要求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电气部份附录五的规定和热机部分第54条的规定。 9.漏电保安器的安装和运行应符合GB13955的要求。 10.机炉检修用电源应取自按层高配置的固定电源箱,电线应架空铺设。进入锅炉、容器的线段要有防电线擦损引起触电的措施,并装设漏电保安器。 11.手持电动工具定期试验合格,绝缘电阻符合要求,接地线连接正确,外表(含电线)无破损或裂纹。 高空作业工具 12.高处作业用安全带必须符合GB6095及GB6096的规定,定期试验合格。

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流程 材料: ●安全条件审查 1、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2.安全条件论证报告; 3.安全条件评估报告; 4.相关批复、规划文件; 5.营业执照或预核准。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1.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 2、设计单位设计资质;3、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试生产方案备案材料 1、试生产方案备案表; 2、试生产方案; 3、设计、施工、监理意见; 4、专家审查意见; 5、安全设施设计重大变更情况报告; 6、施工、监理资质证书; 7、质量监督手续; 8、人员培训证明; 9、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说明;10、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清单; 11、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员文件;12、资格证书、及特种人员名单; 13、检查、落实情况报告。 ●竣工验收申请 1、竣工验收申请书; 2、施工、监理情况报告; 3、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4、试生产期间是否发生事故、采取措施、整包情况报告; 5、工伤保险缴纳证明; 6、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7、(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阶段: ●可行性研究阶段→安全设施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详细设计→施工阶段→试生产阶段→运营阶段

单位及成果: ●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安全条件论证报告;安评机构:安全评价报告。 ●安全设施初步设计→设计单位:安全设施设计(含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施工阶段和试生产阶段中间→建设单位:试生产方案;施工单位: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试生产阶段→安评机构:安全验收评价报告。 程序: ●向安监局(A)申请安全条件审查←→取得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向A安监局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取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 ●1.专家审查。2.到A安监局备案←→取得试生产备案意见书。 ●向A安监局申请竣工验收←→取得竣工验收意见书。

矿山安全科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矿山安全科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矿山安全科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采矿场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各生产 (施工)单位及 员工安全生产的自律性,从根本上消除各种安全隐 患,杜绝 违章作业,结合公司颁布的奖惩细则特制定本考核细 则。 第二章奖励 第二条全年无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隐患,根据公 司颁布的奖赏细则给予奖励。 第三章考核 第三条安全事故管理

1、发生一起重伤事故(2人以内,含2人),处罚事故部门 5000-20000元; 2、发生一起轻伤事故(2人以内,含2人),处罚事故部门 1000-5000 元; 3、发生一起职业病伤害事故(2人以内,含2人),处罚事故 部门5000-10000元; 4、不严格执行事故汇报制度的,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暂行 规定》(国家安监总局42号令)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条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1、作业现场有浮石未经检撬或检撬遗漏,作业人员冒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能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经营管理者是矿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单位必须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包括金属非金 高台阶、高陡边坡、滑坡等,做好矿山浓缩分级、防汛度汛、抗震等安全检查和监测工作,预防重大危险源等重特大事故。确保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安全生产。不危害到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不影响周围的环境保护,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的明显好转。 3、安全例会制度 安全例会的内容可包括: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本单位安全工作的 情况进行,具体内容是:根据当班的任务、特点,提出安全注意事项;当班安全生产控制点中的措施;提出前一天本班在执行安全规程和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如何纠正;表扬安全生产上的好人好事和批评违章、违纪的人和事。 4、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的措施和手段:是识别、寻找不安全因素,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等活动的总结:是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促进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有效保障。为避免企业安全检查活动中走形式、片 四、检查的实施:现场查看,并进行检查总结,隐患整改,严格按照内容执行,采取灵活多样的检查方式,把总结推广经验和吸取教训结合起来。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生产的不断发展,新工人的不断增加以及新技术、

新工艺的引进。为了适应生产发展的需要,确保员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生产工作,对员工、特别是新工人,特殊工种进行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是十分重要的。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知识教育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对员工进行全 操作。 四、对各岗位的工人着重进行本岗位、本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教育,可利用班组安全活动或班前、班中、班后进行安全教育。 五、对未经培训而又需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尽快分期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保证安全设施、装置,各种设备能随时发挥作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永恒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际需要,特订立本制度。 第一章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一、范围 生产中的工艺指标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安全阀、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运转部分的防护装置、灭火装置以及事故照明疏散设施、静电和避雷防护装置、环保设备等均属于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 生产过程中佩带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器具如安全帽、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均属于防护器具。 二、管理分工 1.由安环部分工管理各种安全装置、设施和防护器具;

2.分工原则: 2.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如受压容器上的安全阀、压力表等由设备管理员管理; 2.2凡属电器方面的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仪器仪表均由电工负责管理; 2.3凡生产区内的火警报警装置、灭火装置和其他固定装置均由消防专管员管理。 2.4由专职安全员随时巡查,确保安全设施具有完好性能。 三、维修与检验 3.1各种安全装置要有专人负责,经常巡回检查,维护管理; 3.2 安全装置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期检修; 3.3 安全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废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安全技术部门同意; 3.4 除安全装置专责维修人员外,其他人一律不得乱动。 四、防护器材的选用和保管 4.1 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读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性质,正确选用防护器材种类和型号,不得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4.2绝缘手套、胶靴、绝缘棒、绝缘垫台等常用的电气绝缘工具要指定专人保管; 4.3 常用电气绝缘工具按照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严禁使用不合格的绝缘工具从事电气工作。 安全装置和安全设施必须进行定期维护,随时检查保证具有充分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06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标准版本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凡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项目,在编制方案、设计、施工、验收时都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因素的设施,这些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2.本厂应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总体开工方案,开工前安全条例确认和竣工验收六个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2.1在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时,必须进行安全论证。 2.2设计单位在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时,应同时编

制《安全专篇》。 2.3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审查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安全设施的设计,并确保施工质量 2.4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2.5建设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时投入使用; 2.6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变更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作好变更记录,并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革新等项目的设计,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3.1设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卫

生、环保、消防等设计规范和标准。 3.2设计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时,必须有鉴定报告。 3.3新产品转入批量生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3.1采用成熟的工艺方法。 3.3.2工艺条件的选取应符合安全条件要求。 3.3.3具备可靠的安全措施(包括可靠的控制手段报警装置及发生事故的紧急处理装置等)。 3.3.4设备选型和建构筑物,应符合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等标准和规定的要求。 3.3.5设计文件要有安全可靠性评价。 4.审查初步设计或方案时,应有安全职业卫生环保消防部门参加评审工作,凡未经上述部门签署同意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 5.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帮助员工正确认识和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 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和部门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分管人力资源部的副总经理 负责。 (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和内容要求 (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 1、凡新入公司或调换工种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农民工、外来 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员工入公司、新调入员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外来学 习(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车间和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括:党群、行政各部门,各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

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 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车间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②学习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一般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 ③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 ④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⑤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 要求: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 2、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ZHTA-2012-13 发布日期:2012.06.06 实施日期:2012.06.06 发布单位:科技与安全管理部 编制人:赵春梅 审核人: 批准人:

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 (2013.4.18日发布实施) 一、目的 为强化我公司安全生产,使安全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地投入使用,保证职工安全作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建工程的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三、职责 第一条科技与安全管理部对各专业公司“三同时”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条各专业公司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技术部门、项目部“三同时”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项目部对施工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进行有效实施,并对有关实施方案、措施进行评价。 四、工作流程 第四条安全设施“三同时”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条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按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计划完成对安全技术的编审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保留有关记录。 第七条项目部应严格按项目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项目部应对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安全设施需按规定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专业公司安全主管部门应对公司技术部门、项目部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科技安全部每季度对全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工作。 第十一条专业公司每月对本公司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本制度中公司指“中核华泰建设有限公司”,本制度由科技与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6项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3、安全例会制度 4、安全检查制度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设备管理制度 7、危险源管理制度 8、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1、事故管理制度 12、应急管理制度 13、安全奖惩制度 14、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5、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16、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直接领导木企业的安全机构和全体员T开展安全工作。 2、负责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以及技术标准的执行。 3、讣划、布蚩检資「□纠、评比生产的同时讣划、布总、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监督制定、修订和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长远规划。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构和组织,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批准落实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6、组织个旷性的女个教育和考垓T-佟组织员丁学月安个生产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 7、严格执行《企业职工伤亡事做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管理程序,协助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8、定期组织安金主产人检査对杳的巫大隐患英及时研究并落实整改。 二、副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贲检査对安金生产管理各顶叛章制度执f丁恬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2、组织制度、修订安个规章制度安金操作販用和编制安全技术措 遍计划批笊后负责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4、组织安全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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