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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国家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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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国家政治制度——《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读后

[ 刘韬]——(2004-11-23) / 已阅7206次

一、“联邦”与“共和”

在本文的一开篇,汉密尔顿便鲜明地提出自己的一个论点:“一个牢固的联邦,对于各州的和平和自由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分裂和叛乱的障碍”。为了证明这一点,汉密尔顿从反面列举了希腊和意大利一些小共和国为例。对于这些国家,他是这样进行描述的:“它们永远摇摆于暴政和无政府状态这两个极端之间连续不断的革命”;那些“平静、幸福的间歇、瞬息的光芒”,绝大多数都不过是混乱中短暂的间歇,并且使我们感到惋惜和悲叹,因为黑暗在可预见的将来已经临近。然而产生这样一种悲惨状况的根源究竟是什么呢?汉密尔顿在这一段的结尾用了这样的一句话来进行阐释:“政府的弊病会使这些光辉的才能和崇高的天赋走上邪路,黯然失色,而这些产生他们的幸福土壤已经得到应有的歌颂”。很明显,汉密尔顿表达了这样的一种意思,即这样的状况并不是由于一个地理性因素或文化性因素造成的——在这方面以上的国家无可置疑——而是由于一个政治性因素,即“政府的弊病”而造成的,并且,这个政治性要素在某一方面甚至决定着地理性与文化性的要素的发挥。在这样的结论背后,汉密尔顿无疑是针对美国表达着自己的见解:从地理性和文化性因素的角度上说,美国散发着同这些国家一样甚至更加灿烂的光芒,可是这个光芒能否持续,能否使人备受鼓舞而不是产生哀叹,决定于这个国家即将选择怎样的政体与政府。但起码,这个国家不应再效仿希腊或者意大利这样的“小型”共和国,因为这些国家从根本上决定了要与“分裂和叛乱”为伍,无疑,美国的前景和人民的幸福将消失在这样的国家当中。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美国将因此选取“专制”来取代“共和”作为自己国家的政体。在接下来的一段中,汉密尔顿驳斥了那些“专制政治”的拥护者,因为他们从此出发反对“共和政体的所有形式”,并且从根本上反对“公民自由”的原则,认为这是与社会秩序相本质冲突的。汉密尔顿在这里用世界上若干“自由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巨大组织”的存在及欣欣向荣来作为自己的论据以反驳那些专制拥护者们的“悲观诡辩”,并信心满满的宣称美国也将成为这样的一个“标志性建筑”来进一步使得这些诡辩更加不堪一击。

然而很明显的是,倘若美国选取了共和政体却不能在原有基础上(即传统的小型共和国)进行某种有效的改进,从而避免重蹈覆辙的话,那么对于这些共和反对者的驳斥将最终失去力量。在紧接着一段中,汉密尔顿提及了共和国家在这些方面已有的若干“改进”:政体的三权分立,立法上的人民代表与平衡制约以及司法中法院、法官系统制度。汉密尔顿宣称,这些制度已经使得在一定程度上“共和政体的优点得以保留,缺点可以减少或避免”。但是,他似乎在赞扬这些制度的同时,认为仅依靠这些还并不足以良好的改善“共和”政体,于是在这些基础之上,汉密尔顿提出本文所探讨的核心内容——另外一个能够改进民治政府,但却被当作“反对新宪法依据”的原则:扩大这些制度(即以上提到的对于共和政体的改进)的运行范围,或是一个州的各个方面,或是几个小州结成一个大的邦联。在本文中以下的部分,汉密尔顿就后者(即结成邦联)展开了自己的论述。

如果有人紧接着提出这样的一个疑问将不会让人感到惊奇,这就是:这样的一个原则究竟为什么会遭到诸多反对,甚至因宪法中涉及此原则而使得整部宪法遭到抵制和置疑呢?汉密尔顿在随后的一段中对此作出了回应:这是因为历史上有一个伟大的人物1曾经宣称,“实行共和政体版图必须狭小”。那么显然的,如果以此为判断依据,类似于美国这样一个庞大的国家在地理上将不符合建立共和国的资格——这就与《联邦党人文集》中贯穿全书的核心,拥立“联邦共和制与新宪法”相根本抵触。所以可以想见,汉密尔顿在本文以下的篇幅中将会集中对此展开论述以加批驳。

关于这些批驳的论述可以认为大体上是从两个角度来进行的:“现实性”与“理论性”。

汉密尔顿首先从现实性的正反两个方面驳斥了那些坚持认为共和政体版图必须狭小的论断的人。从正面来看,邦联在一个国家无论内外事务中所起到的巨大作用都早已是为人所共知的,他这样写道:“在镇压内乱,保卫各州内部的平静以及在增加各州的对外力量和安全等反面的用处,实际上并不是一种新见解”,已经“得到实践”并受到“最受人尊敬的政论家的承认”;而从反面看来,汉密尔顿指出,孟德斯鸠所认为的小共和国其实远远小于美国的任何一个州,所以如果对于孟德斯鸠的那个论断一味刻意坚持,那么就意味着将美国这个新建立的国家和组成这个国家的人民推到了一个危险的悬崖边缘去进行选择——“要么立刻投入君主政体的怀抱,要么把我们自己分裂成许多相互嫉妒、相互冲突和动乱的小州,成为不断冲突的不幸温床和普遍怜悯或藐视的对象”。这样的一种方案被汉密尔顿视之为“极其糊涂的政策”,那些在隐约中对此方案表示支持的人则被其视之为欲图占有因分裂而多出的微不足道的职位,“没有才能把自己的影响扩大到私人阴谋的狭小圈子”,企图以可耻的个人欲望而葬送整个美国和组成这个国家的每一个公民的幸福的人。

接下来,也许这样的问题便会被提出,这就是究竟为什么孟德斯鸠会做出这样一个论断,认为实行共和制度则版图必定狭小呢?奥斯特罗姆在他的著作《美国联邦主义》中提到了孟德斯鸠的另外一个观点,孟德斯鸠认为:“如果是一个小共和国,那么它易为外力所摧毁;如果是一个大共和国,那么它易为内部缺陷所毁灭”。对于这句话需要做出一定的解释——首先应当确定,在这个论断中所提到的“共和国”,无论大小,都是针对于单一制而言的。所以孟德斯鸠似乎从中想表达的是这样的一种意思:一个实行单一制的共和国,无论大小,都难以避免由其性质所带来的根本缺陷而最终走向灭亡。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那种使得它们走向灭亡的原因却是不同的——小共和国来源于自身力量的弱小而容易被大国所控制或摧毁;而大国则来源于代表会议规模的扩大所不可避免带来的“寡头倾向”2。所以,小共和国的灭亡可能最终会体现为一个国家本身的消亡,而大共和国则体现为其国家性质将在潜移默化中发生改变,最终背离共和体制。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小共和国虽然最终将难免厄运,但其能够坚持共和体制而不会像大共和国那样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最终与其相背离,换而言之,小共和国所面临的问题是作为一个“小国”所面临的普遍缺陷,而并非共和体制所造成的;但是大国则恰恰相反。我认为,孟德斯鸠是在这个意义上下了“实行共和体制版图必须狭小”这样一个论断的。

既然如此,那么是否孟德斯鸠关于共和体制的理论真的与美国现实状况(尤其是地理状况)格格不入呢?在以下的论述中,汉密尔顿明确指出,以此来反对美国建立共和体制的论调是难以成立的,因为它几乎是有意的避开了这位伟人所坚持的其他思想,断章取义,妄图造成公众对此的某种错误的印象,因为在孟德斯鸠的其他理论中,我们会发现对于建立一个邦联(联邦)的极端推崇。

接下来汉密尔顿就详细的列举了几段孟德斯鸠关于这方面所进行的论述。这些论述都是围绕着这样的一个中心进行的:由小的共和国所组成的联邦,将在内部保持共和的优势,而同时在外部兼有“大君主国的一切优点”。所以,孟德斯鸠认为由于联邦能够通过联合来增强实力以避免小国的固有缺陷,所以恰恰是联邦(邦联)能够做到在国家内部实行共和体制并且长远的将其维持和发扬而并不是相反。在充分了解到这一点后,先前对于他的那个关于“版图狭小”的论断的固执坚持而欲图分裂美国的论调就变得不攻自破了。这也就是汉密尔顿为什么在文章中称他“大量引用孟德斯鸠的论述是合适的,因为它们包括了赞成联邦的主要论据的通俗易懂的摘要,并且一定会有效地消除误用这部作品的其他部分而有意造成的错误印象”。

二、联邦和邦联

在明确了邦联(联邦)和共和体制之间的关系之后,汉密尔顿转向了在此基础上所涉及的第二个问题。众所周知,在独立战争到美国宪法颁布期间,美国所采用的是“邦联制”的国家结构形式,可是美国宪法的出台,使得人们开始感觉到,美国似乎即将选择告别这一制度,或者至少是选择对于这一结构形式进行某种特殊的改进。那么,这种改进是否必要,是否吻合于美国和美国人民所要追寻的幸福,就将会作为一个不可避免的问题提出。而本文以下的篇幅,便是汉密尔顿就这个问题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在此值得说明的是,起码在本文中,汉密尔顿对于“联邦”和“邦联”这两个不同概念之间从未作出任何明确的区分,并且从本篇的行文中我们可以认为,他几乎是完全混淆了这样的两个概念3,即认为它们是没有区分的同义语4。

但是,汉密尔顿并非没有注意到这种区别,他用了这样的一句话来引领下面的论述:“在联邦和各州的合并之间有一种与其说确切毋宁说细微的差别”,并说“前者的主要特征据说是限制其成员的集体权力的权威,而不限制组成联邦的个别成员的权威”5。他指出,争论者强调联邦中国会不应干预内政,参政权平等等原则,然而,这些见解却是“武断的,既没有原则也没有先例予以支持”,实际中其实存有大量的例外,这并非一个“绝对的原则”,并且他指出,如果这些原则成为真理普及时,将会导致“政府中无法校正的混乱和愚蠢无能”。在接下来的两个自然段中,汉密尔顿简要的进行了论述来支持自己的观点。首先他对于联邦共和国下了一个自己的定义,他认为,“联邦共和国,就是‘一些社会的集合体’或者两个或以上的邦因联合而成为的一个国家。”所以,只要其成员保有一定程度上的独立,“虽然它会完全服从联邦的总的权力,但在事实上和理论上,它仍然是几个邦的联合或者是一个邦联”6。所以以这个角度来看,新宪法赋予美国各州以独立、重要的主权,完全符合关于一个“联邦政府的思想”。

接着,汉密尔顿举出了吕西亚同盟的范例,在这个同盟中,参政权并非是平等的,并且中央同时也以任命官员的方式干预着地方各组成城邦的内政,但是这个同盟仍然得到了那些反对者所推崇的那个伟大人物的高度赞扬——“如果要我提供一个极好的联邦共和国的典型,那么这个典型就是吕西亚联盟”。

所以此时回想在涉及这个问题时,汉密尔顿所言之的那种“与其说确切毋宁说细微的差别”,其实汉密尔顿在本文当中所表达的是这样一种思想——“邦联”(联邦)是作为实行国家共和体制最为优良的一种制度,而美国由新宪法所规定并即将实行的国家结构形式,虽然与原有邦联体制具有一定差别,但这种差别是“细微”的,是“非核心”部分,并不因为这样的差别的存在而使得这种即将被美国所选择的制度背离邦联政府的思想,恰相反,这种制度是作为邦联的另外一种表现形式而出现的,它将完全一致于邦联的思想灵魂。

注释:

1.《联邦党人文集》第九篇

2. 此一论断可参见《联邦党人文集》第58篇,《美国联邦主义》第二章、第四章。

3. 例如,在本文中其声称“我说的是扩大这些制度的运行范围,或者是一个州的各个方面,或者是几个小洲结成一个大的邦联。后者同考虑中的事情直接有关”。而我们知道,这个考虑中的事,应当指的是在新宪法当中所即将实行的联邦制度。另外,根据奥斯特罗姆在《美国联邦主义》当中的论述,孟德斯鸠所推崇的,实际上是一种“邦联”制度(如果我们承认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的话),但是在本文中汉密尔顿则毫无例外的都称之为“联邦”。这一点在本文之后的论述中体现的更加明显。所以,我几乎是毫不知晓为什么奥斯特罗姆在《美国联邦主义》第四章当中提出“汉密尔顿在此是有区别的使用了‘邦联共和国’(confederate

repubulic)、‘邦联’(confederacy)、‘联邦’(federal)。”

4. 意即对于国家结构形式所采用的是两分法:单一制和邦联制。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与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第39篇所采用的两分法并不一致,在那篇文章中,麦迪逊似乎强调联邦是一种折中于单一制和邦联制的复合制度,而并非“邦联”的同义语。

5. 从这些论述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出,汉密尔顿实际所指乃是“邦联”,但其一概都运用了“联邦”的词汇。

6. 在此汉密尔顿所使用的“邦联”一词也是作为“联邦”的同义语出现的,但是在此却并不能够判定其分别使用“几个邦的联合”与“邦联”的用意何在,或许他是指在本文中之前所提到的——“孟德斯鸠反对一般性的各邦的联合”。

北京大学法学院02级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复习资料(知识点)

一、名词解释 1、普遍选举权原则是指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2、法治指正常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意味着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法律在被加以界定和实施时是个人权利的来源。 3、利益集团又称压力集团,是指具有共同利益和目标的社会成员为了一定的目的而结成的影响政府政策的有组织的集团。 4、多党制是指一个国家中由多个政党竞争国家主权,多党轮流或联合执政的政党制度。 5、多数代表制是指在一个选区中获得多数选民投票的候选人或候选人名单当选,而得票较少的候选人或政党落败。 6、弹劾是议会控告违法失职的政府首脑、高级行政官员或高级司法官员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一种司法程序。 7、司法公正原则是西方国家司法制度的总原则,它既是司法独立、司法民主等原则的集中体现,又是它们的终极目标。 8、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的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即首脑部分。 9、法治指正常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意味着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法律在被加以界定和实施时是个人权利的来源。 10、文官制度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代议制民主,抑制和克服政党分赃制的弊端保障资本主义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11、共同参与民主制是一种直接民主制,即有人民直接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直接对政府决策施加影响的一种民主制度。 12、直接民主制:任何公民有权利和义务直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13、总统制是指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并独揽国家最高行政权力的一种政体形式。 14、人民代表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群来代表全体人民的意愿,它附着于全体人民之上,依据人民的基本利益而运作的一种政治制度。 1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一个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是一切法律规范的规范。 16、文官制度是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资产阶级为了维护代议制民主,抑制和克服政党分赃制的弊端保障资本主义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17、竞选是选举人及其政党在选举过程中,为了赢得选民通过各种途径宣传自己的政治主张、展现自己的政治领导能力、与其他的选举人形成一定的政治竞争。 18、政党是代表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根本利益,为了实现政治目的,特别是取得政权、保持政权和影响政权而建立的一种政治组织 19、国家元首指主权国家形式上的或实际上对内对外的最高代表,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即首脑部分。 20、内阁制是指由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向议会负责的一种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又称为议会制政府或责任内阁制政府。 21、超级总统制在实行总统制的国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行政首脑,总统领导的政府行政机构与立法机构、司法机构权力分离,相互制衡。 22、两党制是指一个国家中两大代表不同政治集团利益的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竞选获得议会多数席位或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的方式,轮流执掌国家政权,组织政府,行驶国家权力的一种政党制度。 23、三权分立是指国家权力分为立法、行政、司法三部分并建立相应的国家机构来分别行使这些权力,同时三个权力机关又相互制横的权力体制。 24、秘密投票原则指选民遵循有关选举法规定,按照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并进行秘密投票,选票不向他人公开。 25、分权制衡原则是西方国家政治思想家就限制政府权力而建立的一种理论学说。 二、简答题 1、总统制政府的特点有哪些? 答:政府由在选举制获胜的总统负责;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独揽行政大全;政府与国会完全分

主要国家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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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内容摘要]:当今的德国是欧洲经济增长的发动机,而法国也在欧洲经济增长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两国都属于共和制政体,但法国是半总统共和制,德国是议会共和制,两者的国体都是资产阶级专政国家。两国政治制度从本国国情出发各有侧重,又可以互相借鉴,为世界政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作出了突出贡献。 [关键词]:共和政体宪法政治制度选举 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方式的总和。从宽泛的角度看,政治制度是指社会政治领域中要求政治实体遵行的各类准则或规范,政治制度是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现象的出现而产生的,是人类出于维护共同体的安全和利益,维持一定的公共秩序和分配方式的目的,对各种政治关系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就法德两国政治制度的异同进行比较: 一、国体与政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具体的说,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地位。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性质。 政体即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与国体是相适应的。 世界各国所采取的国家组织和基本制度纷繁多样,千差万别。西方大国不是实行总统制,就是实行议会制,像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独此一家。应当看到,历史上曾出现过德国魏玛共和国半总统制,目前西方某些小国如芬兰等也实行半总统制,但这些国家的半总统制同法国的半总统半议会制有所不同。总之,第五共和国政体在西方国家中确实别具一格。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创始人戴高乐对第五共和国政体的选择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他断然地拒绝某些人提出建立美国式总统制和英国式议会制的主张,选择了半总统半议会制,对它的内涵和外延、基本构架都做了具体的指导。 自第五共和国成立以来历次的改革证明,法国政体能够发挥自身的调节机制,对政体各个环节进行改革和调节,应付各方的挑战,暂时克服危机,使当代法国资本主义社会得以较长期的生存和发展。 德国在二战后根据雅尔塔会议决议和《波茨坦协定》,德国作为战败国分别为美国、英国、法国和苏联四个战胜国分区占领。但随着冷战的开始和东西方集团对立的加剧,1949年先后成立了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和德意志民主共和国两个独立的德意志国家。联邦德国于1949年颁布《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规定其为实行议会民主制的联邦共和国,并于1954年通过《巴黎协定》结束被占领状态,成为真正的主权国家。 1990年,随着冷战趋于缓和以及苏东发生剧变,两个德国在分裂了40多年后走向了统一,民主德国整个加入联邦德国,以《基本法》为统一德国的根本大法,实行统一的货币,沿用原联邦德国的政治经济制度。 二、行政制度 行政制度即政府制度,是以一定的行政思想和观念作指导的,由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的产生、职能、权限、组织结构、领导机制活动规程等方面的准则体系以及政府体制内各权利主体的关系形式。 法国总统的职务始见于19世纪中叶的第二共和国,实行的是共和政体下的总统制。第三和第四共和国也设置总统,却是议会制。作为政府行政“拱顶石”的第五共和国总统,与第二、第三和第四共和国总统有所不同。

当代西方国家行政制度主要类型

当代西方国家行政制度主要类型 政治制度是人类社会复杂的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早期西方国家就曾经说过,人类社会存续的时间有多长,政治制度的存在就有多长。国家的形式是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现代国家的建立面临着更为复杂的国家治理需要。统治者势必要随之建立起适应于自身利益要求的政权组织形式 和相应的国家结构,以便实施有效的统治与管理。这种政权组织形式及国家结构就是国家形式。一般来说,国家形式是与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现了在一定生产方式的条件下各主要社会阶级、阶层相互间的关系,更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根本意志。初次之外,国家形式还会受到诸如历史传统、政治文化、国内外政治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国家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相同政治制度的国家可能存在不同类型的国家形式;即使在同一个国家,随着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的变迁,其国家形式也可能发生变化。 西方国家在政治实践过程中,形成了本国特有的国家政体形式,由此构成了西方社会相同性质的政治制度中的差异性。不同国家政体形式上的差别主要表现为国家权力主体的设置、产生、职权范围以及行使权力的方式等的差别。比如,在当代西方国家,有以议会立法机构作为权力主体的政体形式,也有以国家首脑为权力主体形成的政体。也就是说,不

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实质性差异在于国家实际权力掌握 在不同国家权力机构手中。 除此之外,任何国家权力机构的组织及活动都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否则便会处于盲目混乱状态,无法实现统治者对国家进行统治和管理的意志。议会至上、三权分立等原则一直是西方国家政权组织机构的基本原则。 再有,政体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很多国家的政体都经历了一定的历史演变,甚至经历多次变更。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政府必须适应国情,适应其历史条件,否则它将难于长久维持下去。 当代西方国家政体主要存在内阁制、总统制、半总统制、委员会制,不同政体的形成有着其特殊的历史条件,而且不同政体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内阁制又称议会制,是内阁总揽国家行政权力并对议会负责的政体形式,与总统制相对。由于内阁制政府具有对议会全权负责的特征,故又称责任内阁制。严格来说,内阁制应称之为“国会制”或“议会内阁制”。议会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权力核心,行政系统受议会的节制,行政权与立法权合一,政府(内阁)则对议会负责。而且不同于总统制的制衡理念,议会内阁制的基本原则是责任政府不但个别之阁员需对议会负责,内阁整体亦需对议会负责。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国家形式(政体)

国家形式君主制(有君 主) 专制君主制(绝 对君主制)世袭 君主独裁制 代表:沙特阿拉伯, 科威特,卡塔尔,巴 林,阿曼 有限君主制(立 宪君主制) 二元君主制 君主与议会两个权力 中心 特点:虽然 名义上是君 主立宪,但 是君主掌握 相当的实 权,与内阁 两权分力, 可以看成是 君主独裁制 到君主立宪 制的过渡阶 段。 代表:战前德国日 本,斯威士兰、柬埔 寨,文莱,约旦,摩 洛哥,莱索托,汤 加,不丹(如今), 政变前的尼泊尔王 国, 议会君主制 特点:君主为国家法 定元首。君主乃虚 权。 实权规内阁 首相负责。 议会是立法 机关和最高 权力机关 代表:英国、日本, 泰国,挪威,瑞典, 丹麦,列支敦士登, 荷兰,卢森堡,摩纳 哥,西班牙,安道 尔,圣马力诺、比利 时(联邦制) 英联邦女王制 特点:大多 数英联邦国 家,国家元 首为英国女 王。有女王 派总督为其 代表统治国 家。

代表: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图瓦卢、所罗门群岛,巴哈马,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伯利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格林纳达,牙买加。 其他君主制酋长联合制 特点:由所家国家的 各个部落酋长联合 (轮流)统治 代表:阿拉伯联合酋 长国、马来西亚 神权君主制 特点:教皇是宗教领 袖,也是国家元首, 政教合一 代表:梵蒂冈 军政府寡头独裁制 特点:军人通过政 变,寡头独裁统治, 并且宪法规定本国为 君主制。 代表:1939-1975年 的西班牙佛朗哥政府 参考书马基雅维利

共和制(无君主)议会制(内阁 制) 特点:议会总揽国家 行政权力,政府首脑 由执政党领袖担任, 并对议会负责。 国家元首无实权 单一制代表:意大 利、新加坡,以色 列,土耳其,冰岛 (全世界最早的议 会),芬兰,爱沙尼 亚,立陶宛,摩尔多 瓦,匈牙利,斯洛伐 克,爱尔兰,葡萄 牙,马耳他,斯洛文 尼亚,克罗地亚,希 腊,毛里求斯,瓦努 阿图,萨摩亚,马绍 尔群岛,多米尼加共 和国,特立尼达和多 巴哥,苏里南 联邦制代表德国,意 大利,奥地利,希 腊,印度,新加坡 总统制 特点:由选民分别选 举总统和国会, 由总统担任国家元 首,同时担任政府首 脑。以总统为行政首 脑,行政机关从属于 总统而非议会。即使 有总理也不是政府首 脑 立法(国会)与行政 (总统)分割 类型 典型总统制 厄瓜多尔、 智利、哥伦 比亚、印 尼、巴拉圭 具有半总统制色彩的 总统制 议会对内阁 有一定的人 事权,总统 任命内阁部 分成员必须 得到议会批 准,体现了 半总统制的 特点 韩国、加 纳、菲律宾 具有总统制色彩的监 督式半总统制 乌拉圭

英法德政治制度比较

摘要:现在的议会脱胎于中古封建时期的等级会议(Estates-General,Etat-generaux)。一个良好的,有效的议会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发展水平的反映。本文从英法议会制度的起源、发展、职能等方面对英国和法国的议会制度进行了比较,阐述了议会制度在国家政治中的作用,以及对中国人大制度的启迪。 关键词:议会制度两院制职能中国人大制度 西方国家的议会制度是资本主义民主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议会的前身是等级会议,由国王不定期召开,由贵族、教士和市民三个不同等级的代表组成。“在英国,当国王召集平民代表开会时,御前会议就改称为议事会议(a Council in Parliament),仍由国王主持。不过实际上贵族和平民是分开开会的,所以英国议会由贵族和平民组成。当法国爆发革命时,第三等级即市民代表单独开会,自称“国民议会”。国民议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它镇压了国王、王后、大贵族、大主教,没收了他们的土地和财产,这就是历史上雅各宾党专政(Jacobin Dictatorship)。”【①】后来英国实行议会内阁制,而法国则实行的是一个兼有议会制性质的半议会半总统制。因此,在同是实行议会制度的英国和法国,由于其历史、文化等原因,议会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别。 一、英、法议会的起源、发展 议会制度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在资产阶级革命初期,新兴的资产阶级为了反对封建专制统治,削弱国王的权力,利用封建等级会议与封建王权展开了激烈的斗争。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封建等级会议逐步演变为资产阶级议会,成为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英国是现代议会制度的发源地,有"议会之母"的称誉。它是英国最高的司法和立法机构,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英国议会是在王权专制和限制王权的斗争中产生的。早在1215年,英王约翰被迫签字接受《大宪章》。大宪章对王权作了限制,规定未经合法裁判,不得对自由人加以逮捕,没收财产。还规定,非经贵族和骑士会议同意,不得征收额外税金。大宪章被人们称为 "英国自由的奠基石",是英国的第一部“宪法”。继位的亨利三世(1216—1272)继续与贵族对抗,但是为了解决财政问题,于1256年召集了由贵族、主教、骑士、城市代表组成的等级会议,这便是英国议会制度的雏形。随之,爱德华一世(1272—1307)统治时,曾在1295年召开了一个由各等级共同参加的议会,封建国家的统治者在议会的形式下,形成了统一阶层的联合,同时议会也逐渐分成两院:上议院叫“贵族院”,由教士、贵族组成;下议院叫众议会,由代表各郡的骑士和市民组成。这专制王权和资产阶级间统治阶层的联盟至伊丽莎白女王(1558-1603)时才开始出现裂痕。 1689年议会通过的《权利法案》规定议会的权力高于王权,议员要经自由选举产生,议会应定期开会讨论立法、税收等问题,从而确立了“议会至上” 的资本主义议会制原则。 1701年颁布的《王位继承法》,进一步明确议会是凌驾于国王之上的最高立法机关,享有立法、财政、决定王位继承等重大权力,这就使两院制议会在实行君主立宪制的英国最终确立。 议会在英国产生后,随之传播到美国和法国。法国的两院制也是由封建等级会议演变而来的,在1302 年法国召开了第一次由僧侣、贵族和市民三个等级组成的封建等级会议,通过此三级会议,国王加强了自己的地位,逐渐消灭了封建割据势力,实现了中央集权和国家政治上的统一。以后时断时续,等级会议的召开,完全取决于国王的意愿。在召开等级会议时,三个等级各组、院,分别召开,因而法国的封建等级会议是三院制。在1789年法国

自考 西方政治制度知识点归纳

第一章西方政治制度的历史变迁 一、单选、多选知识点 1、古代希腊社会的基本结构是城邦制度。在古希腊的城邦中,雅典实行的是民主政体,斯巴达实行的是寡头政体。 2、雅典城邦民主制的经济基础是奴隶制经济。 3、早期的雅典城邦由以下三个等级组成:世袭贵族、自由民中的工商业者和农民。 4、梭伦改革为奴隶制城邦民主制的出现奠定了基础。梭伦改革后,雅典人分成了平原派、海岸派和山地派三个派别。 5、古代雅典城邦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公民大会。在雅典,五百人会议是公民大会的常设机构。雅典城邦民主制的核心特征是主权在民。 6、雅典民主制的特征包括:主权在民、直接民主、法治原则。雅典民主制是西方政治制度的活水源头,是西方民主实践的思想摇篮。 7、陶片放逐法是全体雅典公民对高级官吏进行控制和监督的最严重的手段。 8、古罗马国家经历了王政时代、罗马共和国时代、罗马帝国时代;实行过的政体有军事民主制、共和制、元首制和君主制等。古罗马王政时代政治制度的特征是军事民主制。 9、古罗马王政时代的平民与贵族的矛盾集中在:土地问题、债务问题、平民向贵族争取政治权利的问题。 10、罗马民主程度最高的人民大会是特里布大会。 12、公元前326年通过的彼特留法,规定禁止将负债的罗马公民变成奴隶。

13、罗马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包括如下内容:人民大会、元老院、行政官吏。 14、罗马共和国的行政官吏包括:执政官、独裁官、行政长官、监察官、保民官。 15、罗马最早的成文法公元前5世纪中期制定的“十二铜表法”。公元前528年制定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全面系统的法典,它提出了公法与私法的划分。 16、中世纪的欧洲,教权和王权冲突的焦点主要集中在王权的来源。 17、在欧洲中世纪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等级(议会)君主制和专制君主制三种封建君主制统治形式。等级(议会)君主制是封建割据君主制与专制君主制之间的过渡形态。 18、法国的等级代表机构称作三级会议,即贵族、僧侣和市民三个等级的代表机构。 19、中世纪欧洲自治城市特征:自由、司法独立、有一部保障城市和平和安全的城市法。 20、自治城市的典型形态是城市共和国。自治城市的最大特点是自治性,包括司法自治和行政自治两个方面内容。自治城市市民社会是中世纪通往近代资产阶级社会的桥梁。 21、在欧洲独立主权国家形成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两个事件是文艺复兴运动和宗教改革运动。 22、启蒙运动的代表人物有格老秀斯、斯宾诺莎、密尔顿、霍布斯、洛克。人权是所有启蒙思想家普遍重视的基本问题。斯宾诺莎认为,人的自然权利中最首要的是生存权。 23、几乎所有的启蒙思想家都以社会契约作为国家和政治制度学说的核心。 24、1215年签署的《大宪章》,确立了一个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原则:王权有限,法律至上。 25、在议会与王权同兴共荣的时代,英国国王的最高统治权只有在议会中才能体现出来。

西方政治制度比较

西方政治制度比较 1、政治制度是限定人们如何取得公共权力、如何分配公共权力、如何运用公 共权力以及如何限制公共权力的一系列规则。目的是维持人们在政治生活中的秩序。 2、政治理念政治理念是由特定的政治概念组成的政治学说和政治思想,它在 哲学的高度上对政治制度的性质、特定类型和构建原则作出规定,阐明某种政治制度运行的终极价值、运行宗旨和所要形成的社会秩序状态,规定主要政治关系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整体组织结构和运行原则。 3、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制度是重要的宪法监督保障制度,即由国家权力机 关对违反宪法或破坏宪法原则的法律、法令及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裁 定。西方国家一般由最高司法机关审查、裁决立法和行政法规是否违 宪,因此,这一制度又称为“司法审查制度”。 4、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与议会民主制度相关联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是现代 宪政社会公民权利参与国家权力、国家权力合法化、合宪化的唯一制度性途 径,也是平衡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关系的重要手段。 5、两官分途“两官”,是指政务官和业务官(或称事务官)。两官分途是 指两类官员在产生方式、任用条件、管理形式、职责范围和职务履行等 方面属于两种不同的类型,对两类官员应当进行区别管理,两类官员不 能交换、交替任职,两类官员的职能作用也不能代替履行。 6、弹劾制弹劾一般指西方国家的议会对政府高级官员犯罪或严重失职 行为进行控告和制裁的一种制度。一般地讲,在内阁制国家,议会进行弹劾的对象限于总统和最高法院法官;在总统制国家,弹劾的对象可指 “一切高级联邦官员”,包括总统、政府部长、最高法院法官、州长 等。 7、社会自治社会自治的含义可以从两个层面去理解,一是个人意义上 的自治;二是社群意义上的自治。从实在法上讲,前者是指法律赋予公 民个人所享有的作为公民的权利与自由。后者是指作为一个社会共同体 内部全体组成人员所享有的自治权利。前者的权利是通过单个具体的自 然人来实现,后者则是通过社群的集合体共同行使。

当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利弊及其启示

当代西方国家民主制度的利弊及其启示学号:75739(用全号)姓名: xx 民主一词源于前五世纪古希腊字“demos”,是指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它是自由的体制化表现。据记载,希俄斯岛在公元前575-550年之间就出现了公民的议会和大会。 一、西方国家民主制度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一)多党制 1、温和多党制 温和多党制(限定多党制),以德国、比利时、瑞典、卢森堡、丹麦、瑞士和荷兰等国为典型,其特点是: 政党数量一般在3—5个,政党间的意识形态距离较小,政党间的相互作用基本上是“向心力竞争”,允许出现联合政权并且具有鼓励联合政权的政治结构,政局比较稳定。 2、极端多党制 极端多党制,以意大利、法国、德国(魏玛共和国),尤其是历史上的魏玛共和国和法兰西第四共和国为代表,其特点是: 政党数量6—8个或更多,政党间的意识形态距离较大,“政党分散化”倾向严重,左翼和右翼存在着互不妥协的纯纲领政党。极端多党制常常造成政局不稳,如1946年——1957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时期,11年半就更换了20届政府,每届政府执政时间不过半年,最短的仅仅只有2天。 3、一党独大制1一党独大制(一党优势制、一党多元制)。一党独大制是多党制中的一种特殊情况,即在一些国家中,进入议会的政党不止一个,但政

权却长期为一个政党垄断。从理论上看,其他政党都有执政的可能,但是实际上小党处于劣势,很难打破一党独占政权的局面。 (二)议会民主制度 议会民主制,也称议会制,是一种民主政治制度,特点是其政府首脑需要获得议会的支持才能工作,而这种支持一般通过信任投票的方式得到体现。因此,在采用这种政治体制的国家中,立法体系与行政体系并不完全分立。议会民主制的政府一般拥有多个党派,而且政府首脑与国家元首分开。行政体系一般就是政府的内阁,由政府首脑(一般是总理或首相)领导。总理或首相以及全体内阁成员一般也是从议会议员中产生,并在任职后保留议会中的议席。政府首脑往往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 (三)三权分立民主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就是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别由三个机关独立行使,并相互制衡的制度。三权分立制度是根据近代分权学说建立起来的。它建立的根据是英国的君主立宪制,理论基础是与社会契约论相结合的近代自然法学说。三权分立制度为绝大多数的资本主义国家所采用,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国家机关组织与活动的基本制度。 但因各国国情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 二、从上述西方当代民主制度的三个主要构成部分、西方民主制度的实践情况和民主政治的运作来分析,不同的制度有不同的优点 (一)多党制的优点 21、多党制有利于政府清正廉洁。多党制下权力比较分散,一党难以独掌政权,政治权力受到的监督和制约比较大,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的发生。 2、多党制国家的选举采用的是比例代表制。比例代表制是按照各党派所得选票的比例分配议会席位,因此保证了相当小的政党在议会中也有自己的代表。为各社会阶层更广泛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较多的机会。 (二)议会民主制度优点

电大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全部题型及答案(汇总)

填空题 A 1、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等英联邦成员当前的国家元首是(英国女王 )。总督是派驻这些国家的代表,不是法理上的国家元首。 Z 1、总统制政府即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 2、总统制政府即由总统担任(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 )的一种政府组织形式。 3、政党制度狭义上指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合法方式,即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 4、政治制度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产生的,它反映了一定的(社会经济关系)以及(生产力 )的发展水平,是社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5、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是(政权的组织形式 )。 6、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成部分,政府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泛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狭义政府指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 )。 7、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成部分,政府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泛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狭义政府指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 8、政府是国家政权机构的组成部分,政府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政府泛指(国家权力)的所有机关;狭义政府指国家权力机关中的(行政机关)。 9、政治制度与国体相适应,既表现了(统治阶级)的根本意志,又规定了运用(国家机器)的基本原则。 10、政党的基本特征是反映一定阶级和阶层的(共同利益)。 11、在当今几乎所有的现行政体中(宪法 )成为调节社会矛盾和政治利益冲突的最高准绳。 12、在国家形式方面,实行议会制君主制的最典型国家是(英国)和(日本 )。 13、(主权在民)原则又称(人民主权)原则,是针对主权在君原则提出来的,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奠定了现代国家公民政治参与的基础。 G 1、古希腊民主概念的核心价值是(人民的统治),这一价值在制度上具体体现了古希腊人采取民选政府的制度。 2、国家结构指国家整体与部分之间,中央(政权机关)与地方(政权机关)之间的关系。

(完整word版)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复习资料

当代西方政治制度导论复习资料 1、政治制度p3 答:政治制度是关于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及其运作以及有关国家政治过程的一系列规则和安排,它包括国家的政体形式、国家结构;包括依据国家宪法和法律建立的国家权力机构及其运作程序;包括社会一切政治参与行为及其制度,如政党制度、选举制度、政治决策过程等。 2、民主制度 ?答:民主制:在一定的阶级范围内,按照平等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来共同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与“君主独裁”相对; ?3、共和制度 ?答:共和制: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 政权组织形式,与“世袭”相对 4、影响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建立的因素是什么p3 ?答:经济因素和制度文化因素 5、单一制国家的特征是什么? ?答:(1)有全国统一的宪法 ?(2)有统一的国家权力机构 ?(3)国民具有统一国籍 ?(4)国内各地方政权和自治单位均受中央政府统一领导,对外不具 有国家的外部标志 ?(5)在对外关系上是一个国际法主体 6、成文宪法、不成文宪法、 答:成文宪法:即是以一个成文的法典形式出现的宪法,它集中明确地表

述和规定了有关宪法规范的内容。 不成文宪法:不具有成文法典,其宪法规范是通过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一系列的具有宪法性质的文件表现出来。 7、宪法的内容特征是什么? 答:必须体现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的原则,即所谓“限权原则”。 ●防止国家权力机构的权力相互渗透,避免形成一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 政治权力 ●防止国家权力机构滥用权力而造成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害 8、主权在民原则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答:理论意义:是西方民主宪政的政治原则和法律基础,它通过民有、民治、民享的政治口号,制约政府权力,保障公民权利。 实践意义:它既是直接民主行为的理论基础,满足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需求;也是统治者笼络人心以谋取政治合法性的政治口号和工具。 9、现代社会“法治”的内涵是什么? 答:(1)法治意味着国家政治权力的产生具有合法性 (2)法治意味着对政府权力有所规范 (3)法治必须坚持司法独立 10、普遍选举权原则、平等选举权原则,直接选举权原则、秘密投票原则、大选 答:普遍选举权原则:每个享有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人都拥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平等选举权原则:每个选民所投选票具有同等的价值,同等数量的代表必须由同等数量的选民选举产生。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名词解释

政治制度 革命 统治秩序 制度建设 法律建构 宪法 人民主权原则人民民主就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拥有国家主权。我国现行宪法把人民主权作为政治制度的首要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原则,是中国政治合法性的重要理论来源,与之相应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则为中国政治合法性提供了制度来源与保证。 依法治国原则作为党和国家执行方略与原则的“依法治国”原则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和实行:依法治国的核心是“良法之治、宪法至上”;依法治国在当代中国政治中应侧重于限制与规范国家和政府的权力与保障人权;依法治国还要求司法独立,以保障法律所体现的正义与公正得以实施。 四项基本原则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在中国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共产党总结长期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结论;人民民主专政是人民主权原则在中国政治中的具体形式;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四项基本原则的核心,不可动摇;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和建设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 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含义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作为中国政治制度基本原则的民主集中制,在实践中有三个层面的表现:它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它是中国政治制度运作的基本原则、它是一种具体的决策机制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原则公民的权利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所应该享受的权利,也是国家政府及其法律应该保障的权利。公民的义务是法律所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义务。中国公民的权利是人民主权这一政治原则的具体表现;我国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权利,同时也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党和国家的领导体制是从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实践中衍生出来的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政治体制。政治体制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实现形式,是为实现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而建构的各种具体的政治形式、制度和运作机制的综合。狭义上的“党的领导体制”就是党组织自身的组织制度,包括体现中央、地方和基层各级党组织权限和地位的中央集权制的领导体制,以及体现党组织实施决策的集体领导制度。 归口管理制度归口管理是一种管理方式,一般是按照行业、系统分工管理,防止重复管理、多头管理。归口管理实际上就是指按国家赋予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各司其职,按特

学习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心得体会(2篇)._

学习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心得体会 (2篇)._ 事业单位教师学习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心得体会(范文一)通过昨天县教育局组织开展的“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学习教育活动,我切实感受到“严纪律、守规矩”对一名党员教师的重要性。此次县教育局组织的集中学习,我深刻领会到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基本内涵、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对个人思想、工作实际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有了更全面的认识和提高。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每个党员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是我们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和保证。它不是抽象的理论,更不是空洞的口号,贵在积极实践,重在长期历练。通过学习我深深地体会到作为教师我们必须树立“以德立教、率先垂范、严于律已、无私奉献”的形象,以高尚的人格去感染学生,以丰富的知识去引导学生,以和蔼的态度对待学生,以整洁的仪表去影响学生,以博大的胸怀去爱护学生。而要做到这些,归根到底,就是要求我们必须爱岗敬业,甘为人梯。高尚的师德是本教科书,这本书将使我们的学生受用终生。因此作为教师必须做到:1、爱岗敬业。首先,要热爱教育事业,要对教育事业尽心尽力。我们选择了教育事业,就要对自己的选择无怨无悔,不计名利,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尽心尽责地完成每一项教学任务,不求最好,但求更

好。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受到老师的影响而努力学习,不断进取。教育要让学生终身受益,而不是丧失学习兴趣。我们只有从内心爱上这份职业,才不会叫苦叫累,学习让我明白了,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甘为人梯、乐于奉献、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 2、尊重、关爱每一位学生学生。每一位学生都渴望得到老师的理解和尊重。我们要与学生平等相处,不能把学生当下级随便呵斥。只有我们把学生看重了,学生得到老师的尊重了,他们才会尊重老师,愿意学习这个老师所传授的各种知识。用师爱铸就崇高的师魂,在教育中要做到严中有爱、爱中有严,如果我们把学生当成天使,那么我们就生活在天堂,相反,我们就会觉得自己生活在地狱。 3、加强学习、提升教师魅力。做为传道授业的老师,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不断的完善自己,才能教好学生。如果自身散漫,怎能要求学生认真。要提高我们的自身素质,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多听取学生和老教师的各种意见。并且自身不断的学习,积极学习,不断学习新教法。努力使课堂教学实现朴实、高效、生动、独特。在教学中我们要做到有效地备课,体现教师教学的智慧,常规教学做到扎实有效。在“以生为本,以学定教”的教学理念下,努力打造优秀的“三学小组”课堂模式。 4、以身作则。教师的言行对学生的思想、行为和品质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一言一行,学生均喜欢模仿,这将给学生成长带来一生的影响。因此,教师一定要时时刻刻为学生做出好的榜样,凡要求学生要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坚持严于律己。教师要知道教育

西方政治制度答案版

简答题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课程的特点; 1.政治性。要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观点和利益观点来分析西方政治制度。2.系统性。从动态来说,它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产生、发展和现状;静态上,它研究政治制度的全部,既包括立法、行政、司法制度,又包括宪法、政党、选举制度;就某一具体制度来看,既研究其具体的产生、发展,又研究其各方面的具体规定 3.广泛性。研究的范围涉及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又突出西方几个主要国家。在课程结构上,既安排了对西方各国政治制度的共性的概括,又安排重点国家特性的研究。4.知识性。这门课的理论寓于广泛的具体制度、具体知识中。学习这门课程时,要认真了解与掌握西方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并运用正确的观点进行分析。 当代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研究对象、基本特点、发展阶段、产生的条件; 研究对象:研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资产阶级为实现其阶级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管理方法。其中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组织形式、国家的结构形式、国家机关的体制和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一系列具体制度。 基本特点: 1、“主权在民”原则.主权即国家主权,指国家固有的对内高于一切,对外保持独立自主的权力。“主权在民”作为一种政治理论,是针对“主权在君”提出的,从实质上看,两者争锋的焦点问题是有谁掌握主权。 2、代议民主制.根据“主权在民”原则,公民通过选出代表来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是以议会为核心的政治制度。 3、国家权力机关实行分权制衡原则.孟德斯鸠创立了完整的分权制衡理论,他指出国家权力应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议会、行政机关和法院行使。 4、法治原则.最早由洛克论述,法治必须是良法之治,必须限制政府权力,必须保障公民权利和坚持司法独立。 5、人权原则.人权的内容从原来的基本权利概念扩展到人的社会、经济、文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述题及答案汇总

1.什么是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体,它居于中国政治制度多层次结构中的内 层,是中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 导中国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把马克思主义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同中国革命的 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发展出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形式。(5分)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首先是国家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在我国现阶段,人民指的是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全体人民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享有各项民主权利。这是人民民主专政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它表明我国实行的民主是历史上最广泛、最 真实的民主。人民民主专政制度还规定工人阶级是中国的领导阶级,工农联盟是中国国家政 权的阶级基础。人民民主专政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建立了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5分)考试大自考站,你的自考专家! 人民民主专政作为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决定和制约着其他一切政治制度。它体现在国家基本政治制度和其他具体政治制度之中,并且贯穿这些制度的全过程。(5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集中体现。(2分) 人民民主专政的核心是坚持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权。(2分)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只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人民有权行使国家权力,但就“如何行使”以及“采取何种组织形式去行使”等具体问题却没有作详细的规定。这需要由其他的制度来具体规 定和实施(1分)。 2.联系实际说明宪法的基本原则。 宪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权力制约原则和法治原则。 人民主权原则:主权是指一个国家所拥有的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人民主权原则指的是国家中的绝大多数人拥有国家的最高权力,或者说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社会主义国家确立了人民主权的原则,在宪法中予以确认,并且规定了人民行使主权的 方式。(4分) 人权保障原则:人权是指人依据其自然属性和社会本质所应平等享有的权利。社会主义国家在本质上由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在国家生活中处于主导的支配地位,而公民的权利和自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首要前提和直接表现,这就必然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来确保公民能 够享受各种权利和自由。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理所应当地在宪法中确认了人权保障原则。(4分) 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部分之间相互牵制、彼此约束、互相监督,以保障国家权力正常运行并进而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社会主义国家虽然不认同三权分 立的原则,但也主张国家机关的职能分工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首先,社会主义国家设立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此基础上一般将国家权力划分为立法、行政和司法三部分,分别由三个不同的机关独立行使(其中立法权由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其次,作为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等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再次,各级行政机关和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执行国家法律的时候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约。(4分)法治原则:法治也称“法的统治”,是指统治阶级按照民主原则把国家事务法律化、制度 化,并严格依法进行治理的一种思想理念、制度体系和运行状态。我国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 度和社会制度是民主制度,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允许有任何破坏社会主义民主、侵犯公民权利的专制权力。宪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任何组

英法政治制度比较分析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期末论文 《比较政治制度》 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行政管理 年级2009级 学号222009********* 姓名李勇 指导老师石雪 成绩 2012年6月17日

英法政治制度比较分析 李勇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400715 摘要: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以及民主意识的萌生和发展,人们对民主的形式以及自身的政治利益的关注也日益增强。民主资本主义的反战也使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政治权利的存在,人们也不愿意自己权利的实行受到阻挠,在人们的历史推动下也就推翻了封建帝制,成立了民主制度的国家。英法两国是欧洲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但是两国的政治制度也有所不同,本文将通过英法两国政治制度的对比,分析两国政治制度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以进一步了解两国的政治制度文化。 关键词:英法、政治制度、对比 首先,我们对英法两国做一个大致的对比: 从表格中我们可以了解到,英法领过虽然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但是在他们的国家形式具有不同的政体和国家结构形式,下面将分别介绍英国的政治制度和法国的政治制度,从他们分析造成两国国家政治制度不同的原因对于我们更深入的了解两国政治文化具有重要意义。 一、英国政治体制的模式及特点

英国的政治制度是典型的君主立宪制,其主要特点是“议会至上”、以内阁为权力核心、君主虚位、政党组织严密。 首先,英国实行议会民主制,体现“议会至上”的原则。议会至上,即立法权在三权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和司法机关都是立法机关的一个部分,行政权和司法权实际是立法权的派生,三者互有重叠。 其次,实行内阁制,作为“议会至上”原则在行政权与立法权关系上的制度体现。即国家的权力体系以内阁为核心,内阁拥有国家的最高行政权力。 再次,英王更多的是一种荣誉性职位,并无真正的实权。 最后,英国政党的组织体系相对比较严密。 可见,英国政治制度最大的特点是“议会至上”,司法权和立法权都出于立法权,民主政治的实质部分居于虚位君主之下。 这种政治制度的优点是,无论是体制形成还是实际运作都相对民主、公正,更有利于决策的科学和周全。但缺点是,体制或制度容易模式化,导致官僚主义,影响执政效率。 二、法国政治体制模式的基本特点 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不同,法国的政权模式是一种“半总统制”模式,既有总统制的特点,又有议会制的特征,其主要特点为: 1、总统候选人由政党或政党联盟推荐,由全民直接选举产生,任期从原来的七年减为五年,同议会、政府任期同步。总统作为国家元首,权力不如美国总统大,但又远远大于内阁制国家的总统或国王。他掌管着国家的外交和国防大权,决定包括经济社会事务在内的各项大政方针,实际上掌握国家最高行政权(但他不是行政首脑,也不具体负责经济社会事务),主持内阁会议,享有对政府官员的任命权,并有权解散议会,宣布提前大选,还可施行宪法第16条规定的非常权力。 2、政府由获得下院即国民议会多数的政党组成,总理也由该党领袖出任,并由总统任命,政府主要职责是管理经济与内政事务,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议会可以质询并弹劾政府。 3、法国的总统和议会一般都实行两轮投票制(总统如在第一轮选举中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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