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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文书有: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刑事答辩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申诉状;刑事自诉反诉状;控告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指定辩护函;接受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委托协议;取保候审申请书;会见在押犯罪嫌罪人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延期审理申请书;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减刑、假释申请书等。本节重点介绍前几种文书。

一、刑事自诉状

刑事诉讼分为公诉与自诉两种形式。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自诉状即是在上述案件中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依照事实和法律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而向人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件。

刑事自诉状的制作和使用是在自诉案件中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惟一途径。对于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言是寻求法律帮助,使遭受不法侵害的权利获得救济的有力工具。按规定律师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接受自诉案件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为其代书诉状或担任代理人直接参加诉讼,但在代写时应注意从案件性质、诉讼时效等方面确定其实属可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况。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要求写明其标题“刑事自诉状”或“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标题以下进一步列出自诉人的基本情况,如果自诉人有法定代理人或有委托代理人,则须一并写明情况及与自诉人之关系,最后再将被告人基本情况阐明。

当事人的身份按规定的项目书写,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正文。

正文部分是整个法律文书的中心,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案由和诉讼请求;二是事实和理由;三是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在这三部分中又尤以第二部分最为重要,事实应包括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情况,如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及危害后果等。理由则是指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运用有关法律条文来加以定性,分析自诉人因不

法行为所受之侵害及追究被告人法律责任的证据。自诉人应围绕这两个主要方面组织相关材料,并通过文字条理清楚地表述出来。

3.尾部。

包括致送法院名称、附件名称及自诉人签章和制作日期等。

二、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是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在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被告人赔偿经济损失的书面请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公诉案中进行,也可以在自诉案件中进行。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公诉案件中,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也可以由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财产损失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已死亡的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也可以提起。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写法同刑事自诉状。3刑事公诉案件附带民事诉状要写明检察机关起诉书中的案由和编号,在诉讼请求中应一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责任的具体要求,如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数额等。

(二)正文

在陈述事实和理由时,应当写明被告人的行为造成自诉人或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事实,说明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在法律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即具体阐述自诉人或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以此作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依据;并提供与民事诉讼有关的相应证据的名称、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三)尾部

写法同刑事自诉状。

三、刑事答辩状

答辩是一种应诉行为,是被告人和被上诉人依法享有的一种诉讼权利。为保证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要求被告人和被上诉人提交答辩状。因此,制作一份论证严谨又具有辩驳性的答辩状,对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刑事答辩状是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针对自诉人的控诉向法院以书面形式提交的辩解材料。律师在制作刑事答辩状时,应要求当事人如实地反映情况,不能提供虚假的事实。为此,要求当事人在提供事实时,同时提供证据。另外,律师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要求和意见,要用法律准绳予以衡量,对于合法的正当的要求和意见,在代书工作中应予以充分反映,并予以论证;对于不合法的要求和意见,予以规劝说明,使其撤回或改正。

刑事答辩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答辩状”。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如果答辩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及与答辩人的关系。如答辩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应在其法定代理人项后写明律师姓名及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案由,即答辩的原因,用“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引出答辩的内容。

(二)正文

1.答辩的理由,要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阐明答辩人的理由:①涉及的事实有误或依据的证据不确凿,可以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说明事实真相。②涉及指控的罪名、法律责任等方面问题,就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理有据的答辩。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是合法的,或虽违法但不构成犯罪。③其他,也可写明诸如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等理由。2.答辩请求。答辩请求是答辩人在阐明答辩理由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和主张。写答辩请求,要有事实根据,要符合法律规定,要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刑事答辩状中的答辩请求主要有:①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②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诉讼请求事项之一或全部;③要求与原告和解;④提出反诉请求。3.举证。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答辩人必要时也应负举证责任。答辩状应写清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2.答辩人签名。如果委托律师代书答辩状,应在最后写上代书律师的姓名及代书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3.答辩时间。

四、刑事上诉状

刑事上诉状,是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刑事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裁判的书面请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算起。

刑事上诉状分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上诉状”。2上诉人、被上诉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需要提出的是:自诉人、被告人中的一方提出上诉的,相对一方就作为被上诉人;而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没有被上诉人,只需写明上诉人(一审被告人)身份的基本情况,同时要写明上诉人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在何处。另外,有委托代理人的,在上诉人的次行写明姓名等身份情况;委托律师担任上诉人的二审辩护人的,应写明辩护律师的姓名及辩护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上诉请求,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或者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二)正文

这部分主要是针对原审判决、裁定中的不当之处提出不服的理由。这就要涉及原审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对法律的适用以及诉讼程序方面是否正确、合法的问题。(1)认定事实方面。如果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上有错误,包括某种行为事实根本不存在,或有重大出入,或缺乏证据等,那就要用确凿的证据说明事实真相,全部或部分地否定原审裁判认定的事实。(2)适用法律方面。如果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方面并无不妥,但在认定案件性质、确定罪名及适用法律做出的处理等方面有误,那就要运用法律条款,包括从法律理论上的论证和引用具体的法律规定,指明原审裁判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3)诉讼程序方面。如果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和最后的裁判中,存在着违反诉讼程序的错误,包括是否应当回避、是否应指定辩护人、审判方式是否公开、审判组织是否合法等方面的问题,也应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指明原审在违反诉讼程序方面的错误。上诉理由的具体写法,应以阐述理由为一条主线。上诉人在申明上诉理由时,要先辩明事实,说明事实真相。这种叙述事实真相的文字,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阐明理由。最后,在阐明上诉理由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如能提供新的证据、证人,应予列出。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2.上诉人的签名。委托律师代书上诉状的,在上诉状的最后写明代书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称。3.上诉时间。

五、刑事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是指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和裁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重新处理的书面请求。申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及其近亲属的一项诉讼权利和民主权利,其目的在于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诉不是引起再审的必经诉讼程序,再审必须按审判监督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刑事申诉状由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一)首部

1.标题。居中写明“刑事申诉状”。2.申诉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原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服刑,还应写明判刑情况和现在何处服刑。如果申诉人系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如果委托律师代理申诉,还应在次行写明律师姓名和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请求事项。写明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再根据具体案情写明请示事项。如果申诉人是被害人或其亲属或其他公民,则可请求人民法院加重被申诉人的刑罚,或请示人民法院判决被申诉人多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等。如果申诉人是被告人,则可请求人民法院减轻申诉人的刑罚,或请求人民法院免除申诉人的刑罚,或请求人民法院宣告申诉人无罪,或请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等。

(二)正文

刑事申诉状的正文,即事实与理由部分,可以从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情节有无出入,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恰当,定性是否准确,审判程序是否合法,申诉人主张的从轻或从重、减轻或加重处罚的条件是否被遗漏,量刑是否错误等方面提出的意见,阐述生效判决或裁定应予变更或撤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这里应注意的是,提出事实上、法律上的根据必须有理有据,不能无理申诉。

(三)尾部

1.致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名称。2.申诉人签名。如果委托律师为申诉人代书申诉状,可在申诉状的最后写上代书律师的姓名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名称。3.申诉时间。

自诉人:(身份基本情况)

被告人:(同上)

案由:(列明案件罪名)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依法惩处被告人ΧΧΧ的ΧΧ犯罪行为。

事实与理由:

······(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案件情况,并写明起诉的法律依据)

证据来源: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自诉人:

年月日

答辩人:(基本情况)

因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要针对自诉人的指控进行辩解,可写明自诉状中陈述的事实和依据的证据的不实之处,提出相反的事实和证据;可写明答辩人的行为合法,或虽违法但不犯罪;可写明自诉人起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合法,或不属自诉案件范围。提出答辩理由,要实事求是,要提供证据。

答辩请求:

······(要符合法律规定,针对自诉人的诉讼请求。可列举有关法律规定,论证自己主张的正确性,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几项:

1、要求人民法院驳回起诉

2、要求人民法院否定自诉人请求之一或全部

3、要求与自诉人和解;

4、提出反诉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有证人的,应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答辩状副本份

答辩人:

年月日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或原审自诉人):(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被上诉人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住址等,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者不列被上诉人)

上诉人因一案,不服人民法院年月

日()字第号刑事,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写明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销原裁判,或者要求变更原审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等)。

上诉理由:(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认定事实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认定事实上有哪些错误,并阐述否定或变更原审认定的事实根据和证据。

2、适用法律方面,具体提出原审裁判在适用法律方面的错误及有关定性、量刑的不当之处,并论证原审裁判应予变更或撤销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3、诉讼程序方面,具体提出原审法院在审理案件、作出裁判的过程中有那些违反诉讼程序之处,并指出纠正的法律依据。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诉状副本份

上诉人:

年月日

申诉书

申诉人

申诉人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原审书抄件1份

申诉人

××××年×月×日

刑事附带民事诉状

原告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人:(同上)

案由:(罪名、赔偿)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ΧΧ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ΧΧ元。

事实和理由:

·····(写明整个案件的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等,并根据法律和法规,列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的依据。)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ΧΧ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份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年月日

(完整版)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docx

律师事务所函 [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十九)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特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涉嫌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律师。 本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侦查机 关一份。

律师事务所函 [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 (犯罪嫌疑人 )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五)

委托书 委托人 ___________根据法律的规定,特聘请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__为___________案件 ___________的辩护人。本 委托书有效期自即日起至___________日止。 委托人: 年月日 注:本委托书一式三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交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一份。

法院提交。) 律师事务所函 [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案件 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格式十一)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至十九

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 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 律师, 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 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本所接受_____________ 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 律师担 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 _______ 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本所接受 ______________ 的委托,指派 ______________ 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 案件____________ 的诉讼代理

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 ____________ 经与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____ 律师为犯 罪嫌疑人 ____________ 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 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_____ 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 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 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责任

“在我国,多年来刑事辩护制度一直处于风雨飘摇之中”。(1) 律师进行刑事辩护风险大、困难多、效果差。风险大表现在刑事辩护中,自刑诉法修改实施后近几年来,全国不断有刑辩律师在辩护中被错捕错押。困难多表现在会见难,特别是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的律师,侦查机关在会见时间,会见次数及了解案情方面给律师设置种种障碍,使律师不能更好地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效果差表现无论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辩护律师的意见总不能得到足够重视,一致存在着许多你辩你的,我判我的现象辩护效果较差。据不完全统计,刑事辩护案件几年来有逐年下降的趋势,这与我国法制化的发展极不适应。究其原因,主要是法律关于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存在缺陷以及这些存有缺陷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因公安司法机关的限制干预而难以落到实处。同时,也和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责任不明确有关,笔者又对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及责任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以更好地促进律师刑辩业务的发展和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一、我国律师的职业属性目前,我国刑事辩护判度最大的立法缺陷就是律师和法院、检察院关系依旧没有理清,律师独立自治的自由法律职业者身份始终没有得到立法的明确承认。(2)我国对律师职业属性的认识,是与我国法制建设尤其是律师建设进程有密切联系,几经变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五十年代,律师制度初建,律师设置于人民法院内部,我国的规范性文件没有对律师的职业属性作出明确规定,但从当时政治背景及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对律师的认识可以看出律师被当作国家司法干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对律师政治和物质上的待遇比照国家机关干部待遇的规定办理”(3)。五十年代未,刚起步几年的律师制度被废除,直到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律师是国家的法律工作者。在当时情况下,立法将律师的职业属性界定为“国家的法律工作者”。赋予了律师与公安司法人员同等的社会政治地位,对于我国律师制度的恢复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政治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地深入和发展,从1986年起,我国的律师管理体制及组织形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一是有些地方开始试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后又出现合伙律师事务所和私营律师事务所;二是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即国办所)逐渐摆脱行政机构管理模式而实行依法自主开展业务、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管理模式。此种情况使得对律师是“国家法律工作者”的定性逐渐失去了制度基础以及现实合理性,以无法准确反映律师的职业特点。这一时期,律师界、法学界对律师的职业属性的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论,出现了“国家法律工作者”“社会法律工作者”“自由职业者”三种有代表性的观点。1993年,司法部出台了《关于深化律师改革方案》。该方案第一次明确地把我国律师职业属性界定为: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工作者,这一定性在1996年5月2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得到进一步确认。该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该法颁布后,法学界、律师界几乎一致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2条内容是对我国律师属性的定性,并认为这一定性准确、科学、全面。如有的学者认为,《律师法》“对律师的定性是恰当的,定点是甚至无需从逻辑上或经验上加以推演和证明”(4)。还有的学者认为,《律师法》高度概括了作为律师的必备条件,从而使律师区别于国家工作人员;由于律师必须依法取得执业证书,才能从事业务活动,因此,我国律师亦不同于自由职业者;由于律师不再是国有的法律工作者可以不占国家编制,不需国家核拨经费。因此,律师队伍可以根据社会需要和现实可能性,尽快发展起来。(5)研究律师的职业属性,首选需要揭示律师执业特点,并应在与法官检察院等官方法律职业的比较中揭示律师的职业属性。结合律师职业特点,笔者认为,《律师法》第二条的规定,表述了实行律师执业资格准入制度与律师工作的内容两个方面含义,是对律师职业外在特征与律师工作的内容两个方面含义,是对律师职业上在特征的描述,并未把律师的本质属性挖掘出栏。未能揭示律师这与法官、检察官这些官方法律职业人员的独立性以及律师不同于这些官方法律职业人员不同的执业方式,后者才具有根本意义(6)。故,《律师法》第二条并未对律师职业属性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五

全国律协《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指引》

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收案与结案 第一节收案 第二节结案 第三章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第一节接受委托 第二节与侦查机关联系 第三节会见犯罪嫌疑人 第四节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第五节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六节代理申诉和控告 第四章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收案 第二节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 第三节会见和通信 第四节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第五节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第五章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 第一节收案 第二节审查管辖 第三节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第四节会见被告人 第五节调查和收集证据 第六节出庭准备 第七节法庭调查 第八节法庭辩论 第九节休庭后工作 第六章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第七章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八章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第一节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节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第九章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一节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二节担任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 第十章简易程序的辩护与代理 第十一章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和指导律师在参与刑事诉讼中依法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中央六部门规定”),结合律师办理刑事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依法在刑事诉讼中履行辩护与代理职责,其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第三条律师在承办刑事诉讼业务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四条律师参与刑事诉讼必须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的原则,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不受委托人的意志限制。 第六条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委托人的隐私。 第七条律师不得接受同一案件两名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参与刑事诉讼活动。 第八条律师不得私自收案、私自收费。 第九条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业务,可以委托异地律师代为调查、收集证据,也可请求异地律师协助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异地律师应予支持。 第二章收案与结案 第一节收案 第十条律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的委托,或者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指派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担任辩护人;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可以接受刑事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可以接受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作出不立案或撤消案件的决定后,可以接受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委托,指派律师代为申诉或起诉。 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指名委托的要求。 第十一条律师收案应分别根据下列情况办理委托手续: (一)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须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二)担任辩护人,须在犯罪嫌疑人已被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或者被告人已被提起公诉之后; (三)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须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四)担任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的诉讼代理人,可以随时接受委托; (五)担任二审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须在一审判决宣告以后; (六)担任申诉案件的代理人须在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不起诉的决定作出之后; (七)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在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须取得侦查机关的批准; (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或者其他人代为委托的,须在会见时得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确认。 第十二条律师受理刑事案件,应当在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申诉各阶段分别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一次性签订委托协议,但应分阶段签署授权委托书。 第十三条律师受理案件须办理以下手续:

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操作规程

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操作规程 第一条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刑事诉讼案件的执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协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律师参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的委托代理,刑事案件诉讼阶段的委托辩护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律师参与本规程第二条的活动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勤勉尽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第四条律师从事本规程规定的活动中,其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不受侵犯。 第五条律师参与刑事委托代理或辩护案件,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秘密和隐私。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的委托参与代理或辩护活动,应与犯罪嫌疑人或其近亲属签订委托代理或辩护合同,并指定律师办理具体法律事宜。律师事务所应当尽可能满足委托人的指名委托要求。 第七条同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聘请同一名律师。 第八条律师应当按照所内有关规定报批有关的案件批办单。 第九条委托人应签署授权委托书,具体列明委托的事项和权限。 第十条开具律师事务所函,呈送有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 第十一条在侦查阶段律师接受委托代理的,应从事以下工作: 1.向公安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的情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3.为犯罪嫌疑人代理申诉、控告; 4.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第十二条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接受委托辩护的应从事以下工作: 1.向检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罪名; 2.会见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的情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适用依据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司发通[2000]102号)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00〕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 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 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 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 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 6.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 10.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 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 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三、吸收了公检法机关的意见,为便于文件归档保管,新的文书格式应统一按16开纸张印制(不包括存 根边页)。

刑事诉讼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在刑事案件中聘请律师的费用取决于律师事务所收取的费用。 一般来说: (1)刑事案件的收费标准根据案件处理阶段确定。 1.在调查阶段,每项收费2000-10000元。 2.在审查,起诉阶段,每案收费2000-10000元。 3.在一审阶段,每件将收取4000-30000元的费用。 4.以上费用没有限制。 (2)对二审,死刑复核,重审,上诉,刑事自诉案件,一审阶段按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3)律师事务所在案件的多个阶段进行代理,其费用将从第二阶段开始减少。 (4)受害人因民事诉讼提起刑事诉讼的,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 (5)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同时涉及多项指控或者若干犯罪事实的,可以根据所涉指控或者犯罪事实分别起诉。 律师费有专门的标准,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 1.案件的具体情况,即案件的具体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复杂性,例如是单一犯罪还是共同犯罪,无论是单一犯罪还是数种犯罪,无论是涉及一个或多个犯罪事实,依此类推。 案件的具体情况直接决定了法律事务的难度以及处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这是确定律师费用的主要因素。 2.不同的客户对律师工作有不同的要求。最典型的是调查阶段的

访谈次数。一些客户会要求律师增加案件中不必要的采访次数。这将直接增加律师的工作量和其他费用,从而导致律师费的增加。客户的具体要求是确定律师费的重要因素。 3.律师的具体情况: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决定了其工作价值的差异,收费也存在差异。律师的具体情况是确定律师费用的关键因素。 一般刑事案件:侦查阶段2000-4000元/案;审查起诉阶段3000-5000元/案;一审或二审审判阶段2000-5000元/箱。 百度云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发通〔200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 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 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 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 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 6.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 10.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 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三、吸收了公检法机关的意见,为便于文件归档保管,新的文书格式应统一按16开纸张印制(不包括存根边页)。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目录 一、正式的文书格式:(第1—19)

刑事案件文书格式

格式一 存根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苏居律函字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格式二 存根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领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居和信律师事务所函 ( )苏居律函字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至十九(DOC)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 式的通知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司法部关于下发《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 书》标准样式的通知 (2001年5月14日司发通[2001]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2000年7月,司法部下发了《关于印发<>的通知》(司发通[2000]102号), 规定了19种,并定于2001年7月1日正式启用。近来,一些地方对这些格式 文书的规格提出了疑问,希望能够确定全国统一的格式,公、检,法机关也提 出希望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能与他们的文书规格统一起来。我们认为有必要 制作标准化格式文书样式下发各地,同时对已发文书格式作进一步订正。现 将《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下发,请各地按此标准样式印制并下发 各律师事务所使用。关于格式文书六(指定辩护函)的使用问题,考虑到司法部 已与最高法院等部门发布联合规定,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即将制订颁布相应的 格式文书,在此之前,各地可参照格式文书六的样式执行。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 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

司法部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发通〔2000〕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了配合《刑事诉讼法》的执行,我部曾于1996年12月20日下发了《关于印发〈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的通知》。根据司法实践工作的发展和完善,为进一步改进这些文书格式,使之适应律师业务的需要,我们对试行几年来的情况进行了了解,对原有的格式进行了调整和修改。现将新的格式印发,请各地将此文书格式下发至各律师事务所。新的文书格式从2001年7月1日起使用。 关于修改刑事诉讼文书格式的说明 新的文书格式是经全国律协刑事业务委员会充分论证,对1996年司法部印发的《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试行)》稿提出了合并、修改和增补意见后形成的,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此次正式下达的文书格式共19种,即: 1.律师事务所函(向侦查机关提交) 2.律师事务所函(向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提交) 3.律师事务所函(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委托协议书 5.授权委托书(用于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 6.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会见犯罪嫌疑问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要求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函 10.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用于刑事诉讼中的代理活动) 12.会见在押犯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19.授权委托书(用于侦查阶段) 上述文书格式中的前18种,是在原文书格式基础上合并修改补充而成的,第19种文书格式是新增加的。 二、由于律师在承办案件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各不相同,有些文书格式难以作统一要求,因此对以下几种情况不再要求文书格式的统一,仍然沿用原格式样式仅作参考。这些参考格式是:刑事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反诉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答辩状、申诉书、控告状。 三、吸收了公检法机关的意见,为便于文件归档保管,新的文书格式应统一按16开纸张印制(不包括存根边页)。 刑事诉讼中律师使用文书格式目录 一、正式的文书格式:(第1—19) 1.律师事务所函 2.律师事务所函 3.律师事务所函 4.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5.授权委托书(刑事辩护) 6.接受指定辩护函 7.委托协议 8.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专用介绍信 9.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函 10.刑事案件代理委托协议 11.授权委托书 12.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书(涉及国家秘密案件用) 13.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 14.调查取证申请书 15.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 16.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 17.延期审理申请书 18.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

刑事案件诉讼请律师的七大作用

刑事案件诉讼请律师的七大作用 刑事案件诉讼请律师的七大作用,刑事案件诉讼一般可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尽管许多嫌疑人及家属都知道上述几个阶段,也知道他们在什么时候可以请律师,但却不清楚律师在刑事案件诉讼三个阶段中的作用。 大部分当事人都认为:在侦查阶段请律师,只是让律师去见见人,缓解一下犯罪嫌疑人的紧张情绪,用处不大。也有当事人认为可以先观察37天,认为只要检察院不批捕就没事,便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寄希望于那寥寥无几的不批捕可能性中;更有人认为与其请律师不如搞关系,采取曲线救国的方式“捞人”。 然而根据我们多年的刑事案件诉讼的实践经验,上述的这些想法事实上会延误刑事案件诉讼辩护的最佳时机,将案件拖入另一种复杂的情况当中。刑事案件诉讼请律师的七大作用,其实刑事案件诉讼律师的作用既体现在庭审时激昂的抗辩,又体现在阅卷时的一丝不苟,更体现在侦查阶段对案件进程的有力阻击上。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资深刑事案件诉讼律师指出:刑事案件律师在侦查阶段介入案件,有如下七大黄金作用: 一、刑事会见犯罪嫌疑人,稳定其情绪 刑事案件诉讼请律师的七大作用之一。一个好的刑辩律师,就像一个医生,

不是接收到病人就开始用药,就动刀子,而是先稳定病人和家属的心情。犯罪嫌疑人突然被拘捕被羁押,进入一个陌生而封闭的环境中,心理压力非常大,常常惶恐不安。对家属而言也一样,亲人突然被拘押,心情同样紧张惶恐。此时律师的会见不仅能够安抚犯罪嫌疑人的情绪,更是向其表达家属对事件的关注及支持,能让犯罪嫌疑人以更好的精神状态应对后续的程序。 二、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真相 刑事案件诉讼请律师的七大作用之二。对事实的全面了解,是成功辩护的必要条件。案件发生后,家属对整个事件往往一知半解,即便从办案单位中了解到的案件情况也仅是片面而残缺的,同时由于律师无法在侦查阶段进行阅卷,于是从犯罪嫌疑人口中还原案件的真实情况是整个辩护工作了解事实的关键。进一步说,同样的事实,在不同人眼中会有不同的看法,也许犯罪嫌疑人认为其行为构成犯罪,但在律师眼中,其行为可能并不符合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或者即便构成犯罪,亦有罪轻罪重之分。律师在侦查阶段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能够提早制定辩护策略,并与犯罪嫌疑人就事实部分充分沟通,让辩护工作尽早开展。 三、为犯罪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及的罪名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至十九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 一至十九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 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 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权威】刑事诉讼案件办理全流程及律师实务

刑事诉讼案件办理全流程及律师实务 第一讲刑事律师的权利、义务和业务范围 一、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享有的权利、义务和必须遵从的准则。 1.律师承办刑事诉讼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律师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律师担任辩护人或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独立进行诉讼活动,不受当事人的意志限制。 4.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 5.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新《律师法》第三十七条)。 6.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的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

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是,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新《律师法》第三十八条)。 7.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害冲突的法律事务(新《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8.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新《律师法》第四十条):(1)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2)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3)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4)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5)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6)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7)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8)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律师刑事诉讼文书格式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标准样式

刑事格式文书一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侦查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一 律师事务所函 []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律师。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二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向检察、审判机关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二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辩护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刑事格式文书三存根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领函人: 交付: 事由: 批准人: 时间: 注:本函用于刑事公诉、自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向检察院、法院提交。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三 律师事务所函 [ ]第号 ___________: 本所接受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担任你院办理的___________案件___________的诉讼代理人。 特此函告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 附:授权委托书一份。

律师刑事诉讼格式文书四 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的委托协议 编号: 委托人___________经与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指派___________律师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 二、委托律师权限: 三、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_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侦查终结止。 五、本委托协议如需变更,另行协商。 委托方(签字):受托方: (律师事务所章) 年月日注:本委托协议一式二份,由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各持一份。

律师必备_刑事辩护策略

刑事律师辩护策略七步谈 林强(律师) 运用有效的辩护策略来保护被告的权利,便成为对一位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他不仅要有睿智的头脑和丰富的辩护技巧,更需要真正把握法律所赋予正义的涵义! (一)说服法官 说服是辩护律师的一项基本功。辩护业务是一种最基本的诉讼业务,而诉讼的本质就是说服。一位优秀的刑辩律师可以成为一名着名学者、教授。但一位学者、教授或法学专家未必一定能成为一位好的刑辩律师。因为刑辩业务不是讲课和传授知识的,而是一种直接的对抗。刑辩律师出席法庭辩护的目的就是要说服审判的法官,而不是公诉人。公诉人是无法说服的,因为,他们坐在法庭时已事先设定你辩护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所以,刑辩律师不要把说服的对象搞错。否则只能是事倍功半。达不到辩护目的。 (二)选准角度 选准辩护的角度是刑辩律师从事刑辩业务成功的一个关键。被告人的辩护人选错了辩护角度,在法庭上对被害人生前的行为进行攻击,从而激怒了受害方,更是让审判的法官无法接受其辩护意见,从而导致辩护的失败。 (三)、换位思考 刑辩律师要学会换位思考,换位思考不仅能帮助刑辩律师把握全面、选准辩护的角度和突破口,更有利于消除公诉人的对立情绪,说服审判法官。我曾经担任过一位公安局长受贿案的一审辩护人,庭审中,我采用换位思考的方法对刑事与民事案件认定事实的证据标准和原则进行简要论述。从而推导出“在民事诉讼”中都无法认定的证据,又如何能在刑事诉讼中认定。最后,法院采纳了我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做出无罪判决,公诉机关也认可了一审判决结果,没有提出抗诉。所以,我认为,成功的辩护有时不需要浪费太多的心思和口舌。换一个角度看问题,可能就是成功全不费功夫。 (四)、教被告人说话 所讲的所谓“教被告人说话”不是要教被告人说谎。是教给被告人说话的方法和技巧。我在担任一位大学生正当防卫一审辩护人时,就是用教会被告人的辩护策略达到了成功辩护的目的。在开庭前,我三次会见被告人,告诫他不要在庭审中攻击受害人(死者)生前的过错,要利用法庭上被告人自我辩护和最后陈述的机会,向法庭讲述其与受害人几年同窗的深厚友情、情急之下的自卫、防卫致死挚友的痛苦和懊悔以及甘愿承受一切处罚的“悔罪”态度。从而取得了最佳的庭审效果。当我看到审判台上拭泪的法官,听到受害人亲属失声的痛哭,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

律师参加刑事诉讼的主要法律文书 律师参与刑事诉讼的文书有:刑事自诉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刑事答辩状;刑事上诉状;刑事申诉状;刑事自诉反诉状;控告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委托协议;授权委托书;指定辩护函;接受为被告人担任辩护人委托协议;取保候审申请书;会见在押犯罪嫌罪人申请书;提请收集、调取证据申请书;通知证人出庭申请书;解除强制措施申请书;延期审理申请书;重新鉴定、勘验申请书;不服不起诉决定申请书;减刑、假释申请书等。本节重点介绍前几种文书。 一、刑事自诉状 刑事诉讼分为公诉与自诉两种形式。依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的规定,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刑事自诉状即是在上述案件中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依照事实和法律为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而向人民法院递交的法律文件。 刑事自诉状的制作和使用是在自诉案件中启动法律程序维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惟一途径。对于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而言是寻求法律帮助,使遭受不法侵害的权利获得救济的有力工具。按规定律师可在刑事诉讼活动中接受自诉案件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为其代书诉状或担任代理人直接参加诉讼,但在代写时应注意从案件性质、诉讼时效等方面确定其实属可提起刑事自诉的情况。 刑事自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 要求写明其标题“刑事自诉状”或“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标题以下进一步列出自诉人的基本情况,如果自诉人有法定代理人或有委托代理人,则须一并写明情况及与自诉人之关系,最后再将被告人基本情况阐明。 当事人的身份按规定的项目书写,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2.正文。 正文部分是整个法律文书的中心,一般应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案由和诉讼请求;二是事实和理由;三是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住址。在这三部分中又尤以第二部分最为重要,事实应包括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情况,如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情节及危害后果等。理由则是指根据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运用有关法律条文来加以定性,分析自诉人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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