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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商业银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商业银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论商业银行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风险

商业银行目前面临的八大风险简要说可分为国家、战略、市场、利率、声誉、信用、操作、流动性八大风险。客户经理每天工作的过程就是发现风险处理风险的过程,下面我重点就声誉、信用、操作风险阐述一下我的个人看法:

(一)声誉风险对商业银行起到了双刃剑的作用,良好的声誉对商业银行的发展会起到积极的作用,一旦银行出现了声誉风险的损害有可能是长期的甚至是致命的。声誉风险一旦受到损害即使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用于时候的危机管理也难以弥补对商业银行实质性的损害。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更应当注意对我行声誉的维护。

目前我部应当注意的是首先:在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问题上不轻易答复客户,同时对客户所提出问题给出答复时间的应在答复时间内给予客户答复,在答复时间内无法给予客户答复的也应主动向客户解释原因。

其次:能够认真听取客户的建议建立与客户良好的沟通机制,在与客户沟通过程中应当注意对客户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如果确实存在问题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客户致谢。避免客户提出中肯问题,我部却臵之不理的情况。

第三:提高客户经理的集体意识,客户经理必须树立起对我行声誉有所损害的话不说、事不做,同时积极制止对我行声誉有

所影响的事情的发生。提高客户经理的集体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

(二)信用风险重点向阐述的是来自于客户的风险。对于客户信用风险的防范主要看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两方面。如果客户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均较强,那么客户的信用风险就会相对较弱。如果客户有较强的还款意愿但是还款能力不足,那么我行通过对客户贷款进行展期或者调整客户的还款期限和还款方式等途径可以保证客户贷款的顺利归还。如果客户存在良好的还款能力但客户还款意愿较差或者客户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均较差那么客户就是我行谨慎进入的类型。对客户信用风险的防范应具体到日常工作中,自客户前来咨询开始知道到放款完毕始终要对客户进行关于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思想的灌输。要让客户明白生意的发展离不开银行的支持,而银行支持企业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要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三)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我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特别关注的一点,下面从我行信贷流程过程阐述我个人的部分观点。

在客户咨询环节:这是客户与我行最初接触的环节。在这一阶段的主要风险点为:客户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政策,是否为“两高一资”行业,是否符合我行的信贷投向;同时向客户介绍我行的基本情况向客户树立我行的形象,为维护我行良好的声誉奠定良好的基础。对于符合国家及我行信贷政策,属于我

行扶持客户的及时将客户的信息建档。

贷款调查环节:首先,向客户介绍我行的业务流程,向客户介绍我行的处理时效是从客户将其全部资料提交至我行开始算起,避免由于双方认识上的偏差影响我行的声誉。第二,在客户调查时应当辨别客户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避免信息失真。第三,严格按程序操作,不能因为客户与我行合作关系较好等情况而省略调查环节,对我行贷款造成损失。第四,坚持面签制度,对于要件类资料的签署应当在确定客户身份真实性的前提下由客户经理面签。第五,重要资料的收集,客户生意权属,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中重要科目的账务凭证,客户完税证明,客户私人资产等收集到其原始凭证进入档案。第六,确定双人调查制度,在调查完毕后应当进行双人数据的对应,保证双人数据的相符。第七,在调查客户过程中,保证客户经理的职业性,站在银行管控风险的角度上了解客户,甄别客户。第八,坚持“不拿客户一针一线,不吃客户一米一餐”原则。

调查分析环节:首先,对客户的信息保密,主要体现在不得在大厅中大声讨论客户的具体情况;保管好客户资料,避免客户资料外流;将电脑设臵个人密码,防止外部人员进入个人电脑查看客户资料。第二,将客户真实信息反映到调查报告中,不能只反映客户的优势或劣势。第三,调查分析的环节应当遵循处理时效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分析,积极主动申请上会。

审贷会环节:首先,将客户的真实情况反映至审贷官,保证

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第二,将客户经理调查意见反映至审贷官,例如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并陈述理由,不能人云亦云。

放款环节:首先,保证合同、借据、委托付款凭证等完整、有效。第二,在签署合同、借据等前确定客户身份,避免代签等情况的发生。第三,必须根据客户所提供真实合同进行付款,保证符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规定。

档案上交环节:首先,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审查客户经理所上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无重大差错、遗漏。第二,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保存完整,严格遵守档案调档制度。

贷后管理环节:定期、不定期与客户联系,了解客户经营情况并完成贷后监控表及五级分类报告。

(三)从担保方式上来看风险点

目前我行所采用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质押、质押。下面将各担保方式的风险点列示如下:

(1)保证:首先,确定担保人的担保意愿。第二,落实保证人的担保实力。第三,确定保证合同签署的真实性,有效性。第四,确定保证人对于借款客户的制约性。第五,确定自然人担保情况下起配偶的同意。

(2)抵质押、质押风险点:首先,抵质押物不能变现,由于抵质押物的损坏,缺失,债务人的违法行为至使抵质押物被收缴或征用,抵质押设定无效或被撤销等原因,导致抵质押权无法行使。

第二,抵质押时间不能覆盖贷款期限,抵质押时间要与贷款期限同时到期,或晚于贷款到期日期。第三,抵质押人未告知抵质押权人或受让人,则抵质押物人转让无效。第四,当抵质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质押物价值减少时,抵质押权人有权要求抵质押人停止其行为。第五,当抵质押物价值减少时,抵质押权人有权要求抵质押人恢复抵质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六,当抵质押权人对抵质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时,抵质押权人只能在抵质押人因损害而得到赔偿范围内要求担保,抵质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第七,重视抵质押物的评估风险:a.验证抵质押物品所有权证书。b.抵质押人对抵质押物是否拥有财产处理权。c.抵质押物是否投保,没有投保的要办理保险。d.审查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材料,抵质押物必须是易于确定价值,易于变现。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有哪些业务 商业银行的业务,按资金的来源和运用将其业务划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三类。 1. 什么是负债业务? 银行的负债业务是形成银行资金来源的业务。银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存款、借入款和银行资本等。 2. 什么是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指银行运用其吸收的资金,从事各种信用活动,以获取利润的行为。主要包括放款业务和投资业务两大类。 3. 什么是中间业务? 商业银行在经营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同时,还利用其在机构、技术、资金、信誉和住处等方面的优势,提供一些服务性的业务与之配合。如:结算业务,信托业务等。 (一)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的基本职能是保险原始与固有的职能。关于保险基本职能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分摊损失和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另一种观点认为保险的基本职能是经济补偿和保险金给付职能。 经济补偿职能是在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保险合同按所保标的的实际损失数额给予赔偿,这是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 保险金给付职能是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双方当事人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这是人身保险的职能。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保险的派生职能是在基本职能的基础上产生的职能。保险的派生职能是融资职能、防灾防损职能。 防灾防损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保险防灾防损工作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积极主动地参与、配合其他防灾防损主管部门扩展防灾防损工作。保险防灾防损工作体现于:从承保到理赔履行社会责任;增加保险经营的收益;促进投保人的风险管理意识,从而促使其加强防灾防损工作。 保险的融资职能是保险人参与社会资金融通的职能。其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具有筹资职能;另一方面通过购买有价证券、购买不动产等投资方式体现投资职能。 (三)保险的宏观作用 保险的宏观作用是保险对全社会和国民经济总体所产生的经济效应。具体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职能及岗位指责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职能及岗位指责 一、部门职能 (一)风险资产监控 1、负责制定各类内部审批程序和操作规程,根据业务性质、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承受能力设定、定期审查 和更新各级限额; 2、负责汇总全行的信贷资产分类,并最终确定信贷资产的五级分类; 3、负责审查各支行上报的保全类不良资产,并上报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 4、就有关市场风险分析向董事会和经营汇报,并建议相关行动。 (二)信贷风险管理 1、在政策指导和工具支持之下识别、衡量和管理信贷风险,包括信贷风险分析、信贷(含贷款以及票据、保函等与信贷相 关的业务)审批和信贷监控。; 2、进行与信贷风险管理有关的培训和指导; 3、组织、协调总行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 4、处理与信贷有关的工作,包括放贷的核对、文档管理、各种相关报表以及配合人银、银监完成各项检查、调研工作。 二、岗位设置及人员 (一)岗位设置 目前,风险管理部岗位设置为7个,主要是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监测与预警、风险数据分析、信贷审查、放款授权、档案综合管理。 (二)组成人员 1、总经理 2、副总经理 3、职员 (三)人员分工 1、总经理主要负责主持风险管理部全面工作; 2、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工作,并负责风险数据分析及放款授权工作; 3、职员A负责放款授权和信贷档案管理工作; 职员B负责信贷审查、风险数据分析及授信审查会议会务工作; 职员C负责风险监测与预警及信贷审查工作; 职员D负责风险管理部内勤工作; 职员E负责信贷审查及监测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三、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风险班评审工作: 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全行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贷风险管理善,并组织编制相关风险预警报告;组织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授信;组织评审信贷风险,为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贷款提供支持;组织对通过审批的贷款进行放款; 2、组织督导对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审核; 负责组织督导审阅贷款客户资料,了解贷款客户相关信息;组织督导识别和衡量有关信贷风险及市场风险;组织督导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并保证评级的公正、准确,组织督导对贷后发生重大变化的客户进行重新评级;组织督导为授信审查委员会出具贷款审核意见,确保授信审查委员会做出正确判断,保证贷款发放的安全性。 4、协调组织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 负责协调、召集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授信审查议题,安排会议议程 (二)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风险数据监测和分析: 负责管理全行信贷业务台账;统计、分析全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统计全行风险管理的相关数据;为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风险管理的相关数据。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规定

**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依据境内外有关监管指引、本行《章程》,并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对本行实现既定目标可能产生影响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既可能带来损失也可能带来收益。本办法主要关注带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一)信用风险。是指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从而使本行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二)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和商品价格)的不利变动而使本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 (三)操作风险。是指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员工和信息科技系统,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风险,但不包括策略风险和声誉风险。 (四)流动性风险。是指因本行无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时筹集到客户和交易对手当前和未来所需资金而对本行经营所产生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本行还关注外部监管部门或本行董事会要求-2-

关注的其他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本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行员工各自履行相应职责,有效控制涵盖全行各个业务层次的全部风险,进而为本行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本行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益与风险匹配 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和进行风险管理决策,必须考虑承担的风险是在本行的风险容忍度以内,并有预期的收益覆盖风险,经风险调整的资本收益率能够满足股东的最低要求或符合本行的经营目标。 (二)内部制衡与效率兼顾 本行在风险管理规章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部门、各级机构和各层级风险管理人员的具体权责,实行前中后台职能相对分离的管理机制。各部门、境内外分支机构和全体员工之间要有效沟通与协调,优化管理流程,不断提高管理效率。 (三)风险分散 本行实现信用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行业、产品、期限和币种等维度上的适度分散,防范集中风险。严格遵循监管标准,审慎核定单一客户和关联客户授信额度,有效控制客户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行实现市场风险敞口在国家、地区、市场、产品、期限和 -3-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有效防范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参与的,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控制目标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保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贯彻执行。 (二)保证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保证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 (四)保证商业银行业务记录、会计信息、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五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覆盖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各项业务流程和管理活动,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二)制衡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 (三)审慎性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坚持风险为本、审慎经营的理念,设立机构或开办业务均应坚持内控优先。 (四)相匹配原则。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与管理模式、业务规模、产品复杂程度、风险状况等相适应,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进行调整。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部控制职责,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强化内部控制保障,持续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1-2] 第二章内部控制职责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内控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业务部门组成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的内部控制治理和组织架构。 第八条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保证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审慎经营;负责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水平,保证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 的风险控制措施;负责监督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第九条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 第十条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根据董事会确定的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制定系统化的制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商业银行的业务范围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规定了商业银行的13种业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1、吸收公众存款 商业银行吸收公众的存款是商业银行最为传统的业务,这项业务的特点在于:第一,向公众吸收存款。公众包括本地的居民存款,也包括在本地的外国人的存款。“公众”一词不仅指众多的个人客户组成的公众,也包括企业和事业单位组成的“公众”客户。法律在这里使用的“公众”一词,不是指在银行开户的特定客户,而是成千上万的普通客户。第二,商业银行吸收的“存款”,是特指的活期存款。定期存款是除了商业银行可以吸收,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也可以吸收的存款。例如,信托公司可以吸收定期的信托存款。一些海外的接受存款公司也不是商业银行,但可以接受一定条件下的定期存款。所以,单在定期存款方面,还难以将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区别开来。 2、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以短期和中期的贷款业务为主,在历史上长期贷款业务在传统上是储蓄银行的业务,其原因在于历史上的储蓄银行吸收公众存款可以计复利,并且储蓄银行可以发放金融债券。由于吸收的债务是长期和稳定的,所以,适合作长期的贷款。 我国的商业银行是综合性业务银行,综合了商业银行和储蓄银行的功能,不另设储蓄银行。在经济体制改革之前,我国的长期贷款即国家基本项目贷款,主要是由中国建设银行承办,中短期贷款原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1984年中国工商银行成立以后,中短期贷款由中国工商银行承担。经济体制改革之后,专业银行之间的业务划分开始融合,20世纪80年代以后设立的商业银行在业务上没有限制,所以,我国的商业银行可以作任何期限的贷款业务,也包括长期贷款业务。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特点之一。 3、办理国内外结算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风险管理部主要职责 1、在行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行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性风 险的管理丄作。2、拟定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经批准后公布实施。根据实施情况定期检讨和修订,并组织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各业务单位制定的具体业务流程和指引进行检查,对其中不符合风险管理政策与程序规定的提出修改意见,反馈给有关单位修订。 3、制定、跟踪并完善全行性的信贷政策、风险管理制度和办法,以及信贷决 策规则和流程,拟订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4、负责全行信贷产品管理的调研、审批和相关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5>负责对分支行风险管理部门的管理、考核与业务指导,负责对分(支)行信 贷业务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负责对分(支)行放款审核中心的管理丄作,负责全行贷款风险分类的核查和管理匸作。6、负责对总行公司业务部授信管理处及风险经理在整体职责履行方面进行评价、监督检查和考核,并参与授信管理处负责人及风险经理的选聘工作。 7、负责对信贷审批工作的后评价。 8、编制、汇总各类风险管理报告,按照规定及时向行长办公会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汇报。负责提供监管机构、评级机构及其他单位所要求的银行风险管理信息。负责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预警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9、负责全行信贷资产组合管理,包括测量组合的风险;对行业、目标客户、现有客户等进行研究,编制研究报告,拟定我行信贷组合战略方案;分析信贷组合绩效。

10、负责建立和维护公司客户信贷风险评级体系及定价模型,负责CECM系统和个贷系统管理。11、负责统筹对零售授信管理中心和实施正式方案分行的对公授信管理中心的管理。12、负责全行信贷风险管理培训,建立信贷人员的准入与资格认证制度。 说明: 1 1、法律合规部已不再作为我部二级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其负责全行合规性风险的管理丄作,故以上职责中合规性风险管理(第1条)不再为我部职责。 2、根据行办会相关决议,授信后管理职责山公司部调整到风险管理部,根据新分工以上第6条调整为: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分行的授信后管理工作,负责向银行管理层及时汇报全行授信后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建议,通报监督、检查情况及发现的各种问题。 总行风险管理部处室职能划分 综合规划处职责: 负责协助总经理室草拟全部的工作总结及规划,监督全部工作计划(年度、季度和月度)的执行情况;全行风险管理机构的考核和人员的管理;总行风险报告的草拟和意见反馈,全行风险报告体系的管理工作;全行的拨备预算、记帐等相关管理工作;按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存贷款、不良贷款等报告;本部门的行政事务。 风险政策处职责: 依据莆事会制定的风险管理战略,负责组织草拟及维护全行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管理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审核各部门提交的与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的相关文件; 根据风险核准制进行新产品的风险审核;全行操作风险的统筹组织。 风险监控处职责:

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论文.pdf

一、新时期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机制存在问题 目前,商业银行的保护伞是国家政府,政府全权承担了它们的产权保护责任,因此,国家是银行的所有权拥有者,银行要想获得运营资金,也必须通过国家政府之手。这样的情况下,银行行长却形同虚设,虽然在法律上来说,他们是银行的法人代表,是帮助国家去经营管理银行的,但却并无实权,反而被各级各地政府官员以此为借口来干涉管理争取贷款。这样长此以往,银行就会出现被政府以及与政府有关的大型企业大量不计成本地吸取资金。因此这种管理机制和产权制度是根本不利于商业银行的长期发展的。由于金融资产没有自己真正的负责人,大量的商业银行根本不能自助地支配自己的资金。这样的管理机制给商业银行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问题,比如存在着贷款过于集中,存在着回收风险;贷款形式过于单一,难以较高的信用约束;经营范围过大,处理效率根本难以提高。由于管理机制的不够完善,很容易就导致商业银行难以适应新时期的经济发展需求。 (二)产权制度存在问题 中国的银行比例趋势偏向四大银行是早就存在的事实,但在另一方面,信贷总资产在各个方面都在进行扩张,但由于多种风险因素的限制,积累机制就在逐渐变化为风险存量。表现方式通常有几种,很多企业资金都需要商业银行为之进行垫付,因此会导致其产生情况政策性的亏损,且基本都处于滞留状态,资金流通困难;一旦出现三方之间的债务问题,就会出现难以梳理的资金关系,尽管国家对于银行多次进行清理债款,为银行多次注入资金来进行缓解工作,但根本的资金产权和经营体制过于落后,使得这些情况难以得到大的改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更是望尘莫及;由于某些因素的限制,商业银行的利息回收率通常较低甚至很多时候资金回收不能保证成本,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进行合理地增值;商业银行内部的管理不当时常会发生问题,比如资金的支配、贷款的回收、关系贷款、人情贷款等不合法的行为。 二、新时期商业银行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一)对构成机制进行整改 银行内部的产权制度必须进行改革,实行股份制。就目前的银行业法阵形势来看,银行的股份制在国际上的运用早已十分普遍,有数据显示,在国际排名前50的多家银行中除了中国的四大银行,其他银行基本上都是实行的股份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中国建设银行成立了董事会,但基本无大的作用,从本质上来看,内部的经营层还是被内控,非常容易造成大的损失,而股份制就可以规避这种缺失,它可以将银行的经营权利分散给多个股东,有助于银行的发展。设置风险管理监控部门,使银行拥有专门的监督管理部门,使其主要负责风险预测、监控、计算风险限额以及制定风险目标,通过考察获取风险资料,来提前做好应对风险的对策。 (二)对银行控制体系进行改善 在各行各业,要想降低行业风险,就要对各岗位的负责人进行约束,要想约束各岗位负责人,就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想要降低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也必须要让每一个环节都有责任人,给其相应的权利和责任,才能使商业银行获得更好地发展。一方面,在银行内部要建立以信贷立项、调查、审定、贷款决策、贷款检查监督等内容作为基本内容的信贷资产管理责任制度;另一方面,又要在奖惩制度上做好万全的考虑,对各个层次的员工采用一套成体系的不同的奖励机制,对工作任务多。责任量大的员工采取激励措施。 (三)开拓创新,参与竞争 对于商业银行的发展,不可缺少的是竞争的引入,能够加入不同性质的银行,引进外资银行、股份制银行等商业银行,是让整个金融体系结构趋于完整、打破垄断现象、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开拓创新也是一项重要的措施,让业务多元化,增加各种代理业务,从信用卡方向推进,使信用卡的种类和功能更加齐全,增设完善网上银行的功能,让银行营业厅覆盖全国,这些措施都是能够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的。 总而言之,在新时期下,商业银行内部的风险控制需要得到重视,更需要我们用积极的态度,采取有效地措施来防范。只有形成了商业银行背部风险意识,才能降低预防风险管理;只有争取完善防范风险的体系,加强对风险的监督以及预算,才能把商业银行发展成为“资本足、内控严、运营稳、服务优、利益高”的企业,才能更好地顺应21世纪发展的新型现代金融企业的发展潮流。 作者:刘珊珊 单位:建设银行太原并州支行

对“银行内控监管”的几点认识

对“银行内控监管”的几点认识 所谓“银行内控监管”,是指国家银行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等机构的内部控制建设情况进行的监管活动,包括检查、评估、劝告、处罚等。 一、实施内控监管,是提高监管效率的现实需要 效率是指以资源的合理配置实现产品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在银行监管领域,监管效率的提高表现为在一定的成本投入条件下,创造出较大的监管效益(即银行风险的不断降低)。在一定时期内,作为监管资源的人是有限的,因此,提高监管效率的根本途径是改进监管手段。以往,对银行风险的监管多采用“人海”战术,就事论事,虽然解决了一些问题,但很少触及问题之根本,以致问题层出不穷、监管部门应接不暇。实践表明,目前我国银行机构的风险多为操作风险,因此,降低风险的关键在于规范操作。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之一是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从一定意义上讲,抓住了“内控”,就是抓住了风险管理的根本,监管效率由此可以大为提高。 二、实施内控监管,是督促银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手段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二条规定,商业银行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银行作为企业法人的内在要求,

而“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标志之一,故商业银行必须是管理科学的企业法人。管理科学表现为多个方面,如科学的决策机制、科学的监督机制等,由于以下原因,科学的管理理念与机制仅靠银行的“内生”存在一定困难:一是制度安排不配套。例如,有效的监督是以产权明晰为基础的,只有产权明晰,监督才有动力,而目前有些领域仍存在产权不清的现象;二是社会环境不具备。从本质上讲,管理科学是法治社会环境的产物,而我国确立“依法治国”的历史较短,法治观念远未深入人心。因此,要使商业银行尽快确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依靠外部力量,其中包括银行监管部门实施的“内控监管”。 三、实施内控监管,必须更新具体的监管方式 对商业银行的“内控监管”虽然已进行了几年,但其效果值得探讨。为提高“内控监管”的有效性,必须更新现行的监管方式。 第一,变软约束为硬约束。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评价结果仅是风险评估的重要内容和市场准入管理的重要依据。笔者认为,这不足以引起商业银行对“内控监管”的重视,不利于监管效能的发挥。应当建立“内控监管”的硬约束机制,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内控方面的问题,监管机构应要求商业银行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劝告),并反馈整改情况;如不整改,可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规定行政处罚手段,可以确

中国商业银行业务分类

中国商业银行业务分类 来看看银行都干了些什么,也就是他们的业务细分。 最通用的分类是: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中间业务(银行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代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1、贷款(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1) 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贷款,是一种资本贷款。 ●普通借款限额: 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内,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内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 ●透支贷款: 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帐户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 ●备用贷款承诺: 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内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 ●消费者贷款: 消费者贷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 ●票据贴现贷款: 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2)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 ●存货贷款 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 ●客帐贷款 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 ●证券贷款 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 ●不动产抵押贷款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完整版

商业银行八大风险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八大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国家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 一、信用风险 1.定义: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约定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即受信人不能履行还本付息的责任而使授信人的预期收益与实际收益发生偏离的可能性,它是金融风险的主要类型。 2.形成原因:信用风险是借款人因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或银行贷款而违约的可能性。发生违约时,债权人或银行必将因为未能得到预期的收益而承担财务上的损失。信用风险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①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在处于经济扩张期时,信用风险降低,因为较强的赢利能力使总体违约率降低。在处于经济紧缩期时,信用风险增加,因为赢利情况总体恶化,借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足额还款的可能性增加。 ②对于公司经营有影响的特殊事件的发生;这种特殊事件发生与经济运行周期无关,并且与公司经营有重要的影响。 3.应对措施:传统的方法是贷款审查的标准化和贷款对象多样化;较新的方法是资产证券化和贷款出售。 二、市场风险 1.定义:是由于利率、汇率、股票、商品等价格变化导致银行损失的风险。

2.形成原因:在经济运行中的任何一项交易中,如果交易双方所拥有的与该项交易有关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则会引起逆向选择,它是引起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的重要根源。 3.应对措施:①构建独立、高效的市场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②营造良好的市场风险管理文化 ③实现现代市场风险管理技术与IT技术的有机结合 三、操作风险 1.定义:操作风险遭受潜在损失的可能,是指由于客户、设计不当的控制体系、控制系统失灵及不可控事件导致的各类风险。损失可能来自于内部或外部事件、宏观趋势以及不能为公司决策机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信息系统、行政机构组织、道德准则或其他主要控制手段和标准所洞悉并组织的变动。 2.形成原因:①公司治理结构不健全。一是所有者虚位,导致对代理人监督不够。二是内部制衡机制不完善。三是存在“内部人”控制现象。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所有者虚位,很容易导致银行高管人员利用政府产权上的弱控制而形成事实上的“内部人”控制,进行违法违纪活动。四是内部控制能力逐级衰减。 ②内控制度建设尚不完备。一是没有形成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控制不足与控制分散并存,业务开拓与内控制度建设缺乏同步性,特别是新业务的开展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风险较大。二是内控制度的整体性不够。对所属分支机构控制不力,对决策管理层缺乏有效的监督。对业务人员监督得多,而对各级管理人员监督得较少、制约力不强。三是内控制度的权威性不强。审计资源配置效率低下,稽核审计职能和权威性没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 摘要:现代社会商业银行的发展相当迅速,并且商业银行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存在许多薄弱环节,文章在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和不足进行了简要分析,提出了商业银行提升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商业银行会计内控制度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含义 内部控制是一个机构内部为达到一定的经营目的,通过有效的制度、方法和程序,对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各种业务进行的动态管理活动。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定义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 当前,在国家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商业银行也正进行着自己的改革,研究发现,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 1、外部的竞争压力导致经营风险增大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对外开放,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也就相应的越来越复杂多样。一些地方性商业银行受利益的驱动,重业务发展,轻内部控制,从而导致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不力。 2、业务操作层面的事故难以杜绝 操作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内部业务处理人员在办理业务时,因业务数量、强度及对业务的熟练程度等因素而导致的在内部控制环节所产生的风险。诸如金额输入错误、存取颠倒、卡或者存折的跳号使用等,均属于业务操作方面的风险。一般来说,以上这种错误在日常工作中难免出现,但是,倘若经常性的出现,就应该是银行内部员工风险防范意识方面的问题了,就应该从内部控制环节寻找原因。 3、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 银行正常运作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样应该引起我们重视。在现实情况中,倘若银行准备开发一项新业务,银行高层人员往往先想到的是这项业务能够给银行带来多少利润,而不是这项业务背后存在着那样的风险点,从而减缓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步伐。 (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存在缺陷 1.制度建设不健全。 当前,商业银行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层出不穷,但制度制定未跟上业务发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岗位设置

商业银行风险管理部职能及岗位指责 目前,风险管理部岗位设置为7个,主要是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副总经理、风险监测与预警、风险数据分析、信贷审查、放款授权、档案综合管理。 (一)组成人员 总经理副总经理职员 (二)人员分工 总经理主要负责主持风险管理部全面工作;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工作,并负责风险数据分析及放款授权工作; 职员A负责放款授权和信贷档案管理工作; 职员B负责信贷审查、风险数据分析及授信审查会议会务工作; 职员C负责风险监测与预警及信贷审查工作; 职员D负责风险管理部内勤工作; 职员E负责信贷审查及监测企业法人客户信用评级工作。 (三)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1、组织风险班评审工作: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全行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贷风险管理善,并组织编制相关风险预警报告;组织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授信;组织评审信贷风险,为授信审查委员会审批

贷款提供支持;组织对通过审批的贷款进行放款; 2、组织督导对信贷风险和市场风险进行评估审核;负责组织督导审阅贷款客户资料,了解贷款客户相关信息;组织督导识别和衡量有关信贷风险及市场风险;组织督导对客户进行风险评级,并保证评级的公正、准确,组织督导对贷后发生重大变化的客户进行重新评级; 3、组织督导为授信审查委员会出具贷款审核意见,确保授信审查委员会做出正确判断,保证贷款发放的安全性。 4、协调组织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负责协调、召集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确定授信审查议题,安排会议议程。 副总经理岗位职责 1、风险数据监测和分析:负责管理全行信贷业务台账;统计、分析全行的信贷业务数据;统计全行风险管理的相关数据;为相关部门提供所需的风险管理的相关数据。 2、放款授权(a角)负责审阅授信审查委员会会议审批同意放款的客户相关资料,在权限内对客户进行放款授权(a角)工作。 3、负责全行贷款分类汇总工作,并负责最终确定全行信贷资产的分类。负责对内、对外数据(报表)报送:负责总行各部门之间数据沟通;负责人行、银监局各项数据(各种月报表、季报表、半年报表、年报表)及临时数据报送工作。 职员岗位职责 1、放款授权(B角):负责审阅授信审查同意放款的客户相关资料,在权限内对客户进行放款授权(B角),并负责相关信贷档案

银行内部风险防范和外部风险防范

内部风险防范和外部风险防范 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日益深入,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和日益多样化和复杂化。如何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提高抗御各种经营风险的能力,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过程中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内部风险 当前商业银行内控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一)商业银行人事激励机制未有效建立和运行,内部管理制度不适应内控管理的需要。目前银行采用的多是一级法人下的分支行长负责制,即银行内部的经营管理由行长负责。内控中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缺乏应有的控制机制。行长的个人决策行为、业务行为、责任行为没有操作性强的规范的制度制约。岗位轮换、职工轮岗、有效制约未得到切实落实;同时,人员素质与道德修养、金融家园文化建设不能有效跟进。 (二)会计系统作为内控管理的重要一环,缺乏对银行资金流量必要的控制手段。商业银行会计指标体系、账务处理规范及临柜操作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有章不循、违章操作现象在银行管理的各方面均较普遍。客户就是上帝的观念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特别是银行临柜人员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曲解,甚至以牺牲现有的控制制度为代价,尤其是忽视本行收款入账票据凭证的审查,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内控管理的有效性。 (三) 商业银行现有内部审计监督未发挥应有的作用,内部稽核缺乏独立性及权威性,难以对全行业务部门活动进行全面的监督;同

时稽核力量配备不足,且有部分是兼职,造成执行者也是控制者的情况,加大了控制难度。稽核部门无法从整体上把握全行的业务动作和经营状况,无法及时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也难以提出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

(四)商业银行缺乏一个统一的控制法规制度及操作规则,不少制度规定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新兴业务的开拓相应的控制制度存在脱节现象;现行会计内控制度缺乏系统性、可操作性,且加强会计结算与严格执行制度之间存在矛盾。有些商业银行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内控机制是一个动态系统,制度的执行及执行情况,很大程度上成为应付上级行检查的一种摆设。 加强、完善内控制度的几点建议 第一、强化内部稽核部门的独立性,主要负责人应异地交流。稽核监督是银行内部控制中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内部稽核部门由于多年来受到体制的限制导致其独立性不强,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因此应该尽快建立稽核工作垂直领导机制。总行的稽核部门应直接对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负责,各地的稽核机构直接对总行的稽核部门负责,其费用由总行直接划拨,各地稽核机构的负责人应定期异地交流,这样就规避了稽核机构与被检查部门的经济利益关系,增强了稽核机构的独立性。 第二、加强内控意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意识特别是领导者的内控意识已经成为当务之急,领导者对内控制度的态度影响到全体员工的思想意识和行为,因此领导者更应该认真研究、分析内控组织架构,强化全体员工的内控意识。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向股份制转化已是大势所趋,因此转制后要建立起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视会等对经营者进行监督、约束的机构,以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

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模版

银行内控合规管理指引(试行)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和总行内控合规工作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省营业部、二级和省所有部门适用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是指适用于银行经营活动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经营规则、自律性组织的行业准则、行为守则和职业操守,以及银行内部各级行制定的各类业务制度。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合规,是指全省各级银行的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相一致。 本指引所称合规管理包括全省各级银行的内控合规管理和合规监督管理,统筹管理全行合规风险、操作风险和其他风险。内控合规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实施系统化的制度、流程和方法,实现全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相一致的动态过程和机制;合规监督管理,是指监督管理全行经营活动与法律、规则、准则和制度相一致的动态过程和管理活动。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合规部,是省、省营业部和二级内部设立的专门负责合规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内控合规管理部门(以下称合规主体部门),是省、省营业部和二级内部设立的除合规部之外的各业务、管理和保障部门,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都是参与内控合规管理的主体。 第五条全行合规管理目标:建立确保全行经营合规的合规管理体系。近期目标:全面遏制违规问题屡查屡犯的普遍现象,尽快提高全合规经营的能力和员工的合规素养。第六条全行合规管理工作重点,是建立三大工作体系:(1)建立以经营理念为基础的合规文化体系; (2)建立以经营活动合规为中心的内控合规体系; (3)建立以合规监督全覆盖为重点的合规风险防控体系。 第七条全行合规管理工作任务,是探索完善四方面工作机制: (1)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渠道的合规文化机 制; (2)内控有效的经营活动内控工作机制; (3)合理介入的有效合规监督工作机制;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讲解

商业银行业务分类大全 来看看银行都干了些什么,也就是他们的业务细分。 最通用的分类是:负债业务(商业银行形成资金来源的业务),资产业务(商业银行运用资金的业务),中间业务(银行不需运用自己的资金,代客户承办支付和其他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一、资产业务 资产业务,是商业银行的主要收入来源。 1、贷款(放款)业务--商业银行最主要的资产业务 1)信用贷款:信用贷款,指单凭借款人的信誉,而不需提供任何抵押品的贷款,是一种资本贷款。(1)普通借款限额:企业与银行订立一种非正式协议,以确定一个贷款,在限额,企业可随时得到银行的贷款支持,限额的有效期一般不超过90天。普通贷款限额的贷款,利率是浮动的,与银行的优惠利率挂钩。(2)透支贷款:银行通过允许客户在其上透支的方式向客户提供贷款。提供这种便利被视为银行对客户所承担的合同之外的“附加义务”。(3)备用贷款承诺:备用贷款承诺,是一种比较正式和具有法律约束的协议。银行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在合同中银行承诺在指定期限和限额向企业提供相应贷款,企业要为银行的承诺提供费用。(4)消费者贷款:消费者贷款是对消费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这种贷款时,要进行多方面的审查。(5)票据贴现贷款:票据贴现贷款,是顾客将未到期的票据提交银行,由银行扣除自贴现日起至到期日止的利息而取得现款。 2)抵押贷款:抵押贷款有以下几种类型(1)存货贷款。存货贷款也称商品贷款,是一种以企业的存贷或商品作为抵押品的短期贷款。(2)客帐贷款。银行发放的以应收帐款作为抵押的短期贷款,称为“客帐贷款”。这种贷款一般都为一种持续性的信贷协定。(3)证券贷款。银行发放的企业借款,除以应收款和存货作为抵押外,也有不少是用各种证券特别是公司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债券作押的。这类贷款称为“证券贷款”。(4)不动产抵押贷款。通常是指以房地产或企业设备抵押品的贷款。 3)保证书担保贷款:保证书担保贷款,是指由经第三者出具保证书担保的贷款。保证书是保证为借款人作贷款担保,与银行的契约性文件,其中规定了银行和保证人的权利和义务。银行只要取得经保证人签字的银行拟定的标准格式保证书,即可向借款人发放贷款。所以,保证书是银行可以接受的最简单的担保形式。 4)贷款证券化:贷款证券化是指商业银行通过一定程序将贷款转化为证券发行的总理资过程。具体做法是:商业银行将所持有的各种流动性较差的贷款,组合成若干个资产库(Assets Pool),出售给专业性的融资公司(Special Purpose Corporation),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不足和改进建议分析

论文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摘要 2006年12月11日,在经过五年的过渡期的之后,我国银行业正式完全对外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同时,我国商业银行也加快了走出去步伐。在更加激烈的竞争中,风险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的成败。但是2007年的次贷危机再一次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形成了很大冲击。曾一直是我国商业银行学习榜样的国际活跃金融机构并没能够经受住金融危机的考验,不是巨亏,就是破产,这也再一次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并为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敲响了警钟。对于我国商业银行来讲,应该在借鉴国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经验的同时,吸取次贷危机的教训,才能真正提高风险管理能力。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现状出发,分析其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国内外有关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提出了一些改进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不足的建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外部监管 论文类型:应用研究

目录1绪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商业银行业进入了快速扩张的阶段。近些年来,我国商业银行都只注重于业务和市场的扩张速度,反而忽略了质量的控制;注重贷款的数量而忽略了质量,再加上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出现时间本来就比较晚,很多商业银行都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部门和相关的职位,这种情况即使在最近几年有所改善,但情况也不容乐观,由于缺乏相关的管理经验和人才,即使设立了风险管理机构,也都还处于发展不成熟,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性急需改进的状态,对商业银行的运作起不到作用,现在又步入了急速发展期,近些年来由于风险管理不当而引发的事件的出现频率有增无减,闹得人心惶惶,显得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问题日趋严峻,我国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势在必行。 1.1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由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风暴给世界各国都敲响了警钟,商业银行在实际的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日益呈现,发人深思。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体系不完善,开放程度不够,和次贷相关的金融产品规模不大,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次贷金融危机的发生,短期来看,貌似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不是特别大,但从我国金融产业长期发展的角度来看,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金融体系发展的影响不容忽略!例如,国内外经济下滑导致客户违约增加,银行信用风险加剧;持续降息及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导致银行收益下降,市场风险凸现;信贷扩张及新产品开发引发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加大等。 所以,此次金融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体系的冲击是不容忽视;而且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的开放程度越来越大,金融产品的种类越来越多,为了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我们必须彻底地分析此次美国次贷危机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积累经验,和我国的实际相结合,改进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体系。 1.2商业银行实施风险管理,有利于促进资金的使用效率 商业银行是以货币资金为经营对象,其通过不断地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来保持其运作,从而实现资金从盈主到缺主的流通和转换,实现资金的调剂,资源的再分配!若商业银行的每笔业务,每个投资项目的决策都经过相应的

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及控制

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及控制 论文摘要:传统的银行风险是指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事实上这两种风险很早就已引起金融机构的重视。按照巴塞尔银行业委员会的估计,在银行业所有风险中,操作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发展到仅次于信用风 险的地步。因此。操作风险是当今中国银行业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是当下乃至今后一段时间内现代商业银行必须高度重视,并着手狠抓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19世纪70~80年代开始,银行业就已经逐步形成了较为成熟的风险管理技术。但是,对操作风险来说,尽管该概念提出有很长的历史,但把操作风险作为银行风险管理的三大风险之一则是最近几年的事情。本文从操作风险的基本概念人手,分析了现代商业银行在操作风险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寻求防范操作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操作风险的定义和类型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 正式定义是:由于内部程序、人员和系统的不完备或失效,或由于外部事件造成损失的风险。按照发生的频率和损失大小,巴塞尔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分为七类: (1)内部欺诈。有机构内部人员参与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2)外部欺诈。第三方的诈骗、盗用资产、违犯法律的行为。 (3)雇用合同以及工作状况带来的风险事件。由于不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劳动健康、安全法规所引起的赔偿要求。 (4)客户、产品以及商业行为引起的风险事件。有意或无意造成的无法满足某一顾客的特定需求,或者是由于产品的性质、设计问题造成的失误。 (5)有形资产的损失。由于灾难性事件或其他事件引起的有形资产的损坏或损失。 (6)经营中断和系统出错。例如,软件或者硬件错误、通信问题以及设备老化。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2007年7月3日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2007第6号 2007年7月3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建立和健全内部控制,防范金融风险,保障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和银行审慎监管要求,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第三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商业银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 (三)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 (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应当贯彻全面、审慎、有效、独立的原则,包括: (一)内部控制应当渗透商业银行的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并由全体人员参与,任何决策或操作均应当有案可查。 (二)内部控制应当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尤其是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均应当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三)内部控制应当具有高度的权威性,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应当能够得到及时反馈和纠正。 (四)内部控制的监督、评价部门应当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部门,并有直接向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报告的渠道。 第五条内部控制应当与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特点相适应,以合理的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的目标。 第二章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

第六条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以下要素: (一)内部控制环境。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措施。 (四)信息交流与反馈。 (五)监督评价与纠正。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以及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相互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商业银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充分认识自身对内部控制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会负责保证商业银行建立并实施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整体经营战略和重大政策并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负责确保商业银行在法律和政策的框架内审慎经营,明确设定可接受的风险程度,确保高级管理层采取必要措施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负责审批组织机构;负责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 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负责要求董事、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商业银行利益的行为并监督执行。 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识别、计量、监测并控制风险的程序和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从而创造全体员工均充分了解且能履行职责的环境。 第十条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专门部门,负责具体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涵盖各项业务、全行范围的风险管理系统,开发和运用风险量化评估的方法和模型,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应当对各项业务制定全面、系统、成文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在全行范围内保持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并保证其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十三条商业银行设立新的机构或开办新的业务,应当事先制定有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对潜在的风险进行计量和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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