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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二三)[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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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

(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

说明

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

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

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

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

a) 缩写“ssp.”指亚种,

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

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

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

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中国

有分布记录。)

阿根廷种群(列在附录II):

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织物、衍生产品和其它手工制品的国际贸易。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ARGENTINA”的字样。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 ICU?A-ARGENTINA-ARTESANíA”标签。其余标本均应视为附录Ⅰ物种的标本,其贸易应受到相应管制。

2玻利维亚种群(列在附录II):

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及由其制成的织物及其制品,包括高档的手工艺品和针织品的国际贸易。服装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BOLIVIA”的字样。其它产品必须

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BOLIVIA-ARTESANíA”标签。其余标本均应

视为附录Ⅰ物种的标本,其贸易应受到相应管制。

3 智利种群(列在附录II):

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及由其制成的织物及其制品,包括高档的手工艺品和针织品的国际贸易。服装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CHILE” 的字样。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CHILE-ARTESANíA”标签。其余标本均应视为附录Ⅰ物种的标本,其贸易应受到相应管制。

4 秘鲁种群(列在附录II):

仅允许剪自小羊驼活体的羊毛以及第9次缔约国大会时(1994年11月)确定的3,249 千克库存羊毛的国际贸易,及由其制成的织物及其制品,包括高档的手工艺品和针织品的国际贸易。织物的反面必须标有签署《小羊驼保护公约》的该物种分布国批准使用的标志以及织有“VICU?A-PERU”的字样。其它产品必须带有上述标志和指定的“VICU?A-PERU-ARTESANíA”标签。其余标本均应视为附

中国十大濒危动物资料

我国十大濒危动物 1.大熊猫 大熊猫是一种古老的动物,被动物学家称为“活化石”。与它同一时期的动物如剑齿虎等,早已灭绝并成为化石。化石显示,大熊猫祖先出现在2~3百万年前的洪积纪早期。距今几十万年前是大熊猫的极盛时期,它属于剑齿象古生物群,大熊猫的栖息地曾覆盖了中国东部和南部的大部分地区,北达北京,南至缅甸南部和越南北部(夏勒,1993年)。现在分布在我国四川北部、陕西和甘肃南部,是我国的一类保护动物。 大熊猫也叫…猫熊?,是哺乳动物,身体肥胖,形状像熊但要略小一些,尾巴短,眼睛周围、耳朵、前后肢和肩部是黑色,其余都是白色。毛密而有光泽,耐寒。喜欢吃竹叶、竹笋。目前已知的大熊猫的毛色共有三种:黑白色、棕白色、白色。 生活在陕西秦岭的大熊猫因头部更圆而更像猫,被誉为国宝中的“美人”。 大熊猫居住地带的竹子,曾大面积开花、枯死,威胁着大熊猫的生存。全世界都极其关注珍稀动物大熊猫的抢救和转移工作。 2. 金丝猴 金丝猴是地球上稀有的珍贵动物之一,世界上的金丝猴仅有4种,它们是川金丝猴、滇金丝猴、黔金丝猴和越南金丝猴,前三种都产于我国,因此金丝猴也可以说是我国的特有种类,同时金丝猴也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目前,除我国外,这些稀世珍宝在世界上仅有法国、英国等极少数国家的博物馆中收藏有若干标本。金丝猴的珍贵程度与大熊猫齐名,同属“国宝级动物”,它们毛色艳丽,形态独特,动作优雅,性情温和,深受人们的喜爱。 体长约70厘米,尾长约与体长相等或长些。鼻孔大,上仰。唇厚,无颊囊。背部的毛长发亮,颜色为青色,头顶、颈、肩、上臂、背和尾的毛为灰黑色,头侧、颈侧、躯干腹面和四肢内侧的毛为褐黄色,毛质十分柔软。因其鼻孔极度退化,即俗称“没鼻梁子”,因而使鼻孔仰面朝天,所以又有“仰鼻猴”的别称。 金丝猴共四种,仅我国分布的三种均已被列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主要的区别是:川金丝猴(r.roxellanae)脸上的毛为天蓝色,故又称“蓝面猴”。两侧、胸及后腿的毛为金黄色,分布于四川、甘肃和陕西; 滇金丝猴(r.bieti)的脸两侧为白色,分布于云南、四川和西藏东部; 黔金丝猴(r.brelichi)的两肩之间有1块卵圆白毛区,分布于贵州与四川之间。 金丝猴群栖高山密林中。主要在树上生活,也在地面找东西吃。以野果、嫩芽、竹笋、苔藓植物为食。主食有树叶、嫩树枝、花、果,也吃树皮和树根,爱吃昆虫、鸟、和鸟蛋。 母金丝猴无微不至地关心和疼爱自己的孩子,尤其在哺乳期,母猴总是把小猴紧紧的抱在胸前,或是抓住小猴的尾巴,丝毫不给它玩耍的自由。在这期间,朝夕相处的丈夫尽管向“夫人”献尽了殷勤:又是为她理毛、又是为她检痂皮、但是也别想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主要内容 “本协议缔约方,认识到在处理其贸易和经济领域的关系时,应当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同时考虑根据持续发展的目标而有效地使用世界资源,寻求既保护和维持环境又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各自需要和利益的方式加强这样的措施;进而认识到需要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其中的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享有一个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额;热切希望达成互惠和互利的安排,大量减少关税和其他贸易壁垒,消除国际贸易关系中歧视性待遇的目标而做出贡献;为此决定制定一套完整、更加适用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包括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以往贸易自由化努力的结果以及多边贸易谈判乌拉圭回合的各项成果;决心维护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并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各项目标。” 协议如下: 第一条组织的建立 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由此而建立。 第二条 WTO的范围(略) 第三条 WTO的职能 1.WTO应当有助于本协议和多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实施以及促进其目标的实现,同时亦应当对多方贸易协定的执行、管理、实施提供框架。 2.WTO应当为其成员之间的根据本协议附件中之协议处理有关多边贸易关系的谈判提供讲坛,并为执行该类谈判的结果而提供框架。 3.WTO应管理本协议附件二中《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谅解》(以下称“争端解决谅解”或“DSU”)。 4.WTO应管理本协议附件三中所规定的《贸易政策审查机制》(以下称“TPRM”)。 5.为了更广泛地达到便于经济决策的一致,WTO应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及其附属机构进行适当合作。 第四条 WTO的结构(略) 第五条与其他组织的关系 1.总理事会应做出适当安排与其职责有关的政府间组织进行有效的合作。 2.总理事会可做出适当安排与非政府组织就与WTO有关的事项进行协商和合作。

濒危动物列表

濒危动物是指所有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从广义上讲,濒危动物泛指珍贵、濒危或稀有的野生动物。从野生动物管理学角度讲,濒危动物是指《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所列动物,以及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 濒危动物具有绝对性和相对性。绝对性是指濒危动物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野生种群数量较少,存在灭绝的危险。相对性是指某些濒危动物野生种群的绝对数量并不太少,但相对于同一类别的其他动物物种来说却很少;或者某些濒危动物虽然在局部地区的野生种群数量很多,但在整个分布区内的野生种群数量却很少。 一些国家或地区视为濒危物种的野生动物,在另外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并不视为濒危动物。一些种类的濒危动物在得到了有效保护、其野生种群数量明显上升、不再有灭绝危险时,也可以退出濒危动物的行列。 濒危动物等级的划分,有两种方法: 1.两级法这是我国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划分的标准,它是根据物种的科学价值、经济价值、资源数量、濒危程度以及是否为中国所特有等多项因素综合评价、论证而制定的。 I级:指我国特产稀有或濒于绝灭的野生动物。 II级:指数量稀少,分布地区狭窄,有绝灭危险的野生动物。 2.六级法这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在其著名的《红皮书》中对受危胁物种的分级方法,近年来我国出版的部分《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中也开始用此法。 绝灭(Ex):指野生状态下已经绝迹,但人工饲养或放养的尚有残存,如麋鹿。 国内绝迹(Ex):指国内野生状态的已经绝迹,国外尚有野生的,如高鼻羚羊。 濒危(E):野生种群数量已降低到濒临灭绝或绝迹的临界程度,且致危因素仍在继续,如朱鹮、华南虎。 易危(V):野生种群数量明显下降,如不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势必沦为"濒危"者,或因接近某"濒危"级别,而必须予以保护以确保"濒危"种的生存,如金猫、云豹。 稀有(R):从分类订名以来,总共只有为数有限的发现纪录者,如沟牙鼯鼠。 不足(I):情况不甚明显,但有迹象表明可能属于或疑为濒危或趋危者,如普氏原羚、假吸血蝠。 濒危动物目录 1.哺乳类 中文名学名保护级别 单孔目Monotremata 长吻针鼹Zaglossus bruijni EN濒危 袋貂目Dasyuromorphia 沙漠袋貂Sminthopsis psammophila EN濒危 袋狸目Peramelemorphia

华盛顿公约成员国(截止2013年5月20日)

ICSID/3 LIST OF CONTRACTING STATES AND OTHER SIGNATORIES OF THE CONVENTION (as of May 20, 2013) The 158 States listed below have signed the Convention on the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between States and Nationals of Other States on the dates indicated. The names of the 149 States that have deposited their instruments of ratification are in bold, and the dates of such deposit and of the attainment of the status of Contracting State by the entry into force of the Convention for each of them are also indicated. Deposit of Entry into Force State Signature Ratification of Convention Afghanistan Sep. 30, 1966 June 25, 1968 July 25, 1968 Albania Oct. 15, 1991 Oct. 15, 1991 Nov. 14, 1991 Algeria Apr. 17, 1995 Feb. 21, 1996 Mar. 22, 1996 Argentina May 21, 1991 Oct. 19, 1994 Nov. 18, 1994 Armenia Sep. 16, 1992 Sep. 16, 1992 Oct. 16, 1992 Australia Mar. 24, 1975 May 2, 1991 June 1, 1991 Austria May 17, 1966 May 25, 1971 June 24, 1971 Azerbaijan Sep. 18, 1992 Sep. 18, 1992 Oct. 18, 1992 Bahamas, The Oct. 19, 1995 Oct. 19, 1995 Nov. 18, 1995 Bahrain Sep. 22, 1995 Feb. 14, 1996 Mar. 15, 1996 Bangladesh Nov. 20, 1979 Mar. 27, 1980 Apr. 26, 1980 Barbados May 13, 1981 Nov. 1, 1983 Dec. 1, 1983 Belarus July 10, 1992 July 10, 1992 Aug. 9, 1992 Belgium Dec. 15, 1965 Aug. 27, 1970 Sep. 26, 1970 Belize Dec. 19, 1986 Benin Sep. 10, 1965 Sep. 6, 1966 Oct. 14, 1966 Bosnia and Herzegovina Apr. 25, 1997 May 14, 1997 June 13, 1997 Botswana Jan. 15, 1970 Jan. 15, 1970 Feb. 14, 1970 Brunei Darussalam Sep. 16, 2002 Sep. 16, 2002 Oct. 16, 2002 Bulgaria Mar. 21, 2000 Apr. 13, 2001 May 13, 2001 Burkina Faso Sep. 16, 1965 Aug. 29, 1966 Oct. 14, 1966 Burundi Feb. 17, 1967 Nov. 5, 1969 Dec. 5, 1969 Cambodia Nov. 5, 1993 Dec. 20, 2004 Jan. 19, 2005 Cameroon Sep. 23, 1965 Jan. 3, 1967 Feb. 2, 1967 Canada Dec. 15, 2006 Cape Verde Dec. 20, 2010 Dec. 27, 2010 Jan. 26, 2011 Central African Republic Aug. 26, 1965 Feb. 23, 1966 Oct. 14, 1966 Chad May 12, 1966 Aug. 29, 1966 Oct. 14, 1966 Chile Jan. 25, 1991 Sep. 24, 1991 Oct. 24, 1991 China Feb. 9, 1990 Jan. 7, 1993 Feb. 6, 1993

国际贸易术语惯例与规则习题答案

国际贸易术语惯例与规则 一、选择题 1.《2000通则》中C组术语与其他组术语明显不同的特点是( C )。 A.交货地点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买卖双方的费用划分点和风险划分点相分离 D.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2.在装运港完成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ACD )。A.FOB B. DEQ C. FAS D. CFR E. DES 3.向承运人交货的贸易术语有( ACD )。A. FCA B. CIF C. CPT D. CIP E. EXW 4.根据《2000通则》解释,按C组术语签订的合同( C )。 A.属待运合同 B.属到达合同 C.属装运合同 D.视情况而定,上述三种合同都可能 5.在FOB条件下,若采用程租船运输,如买方不愿承担装货费和理舱费,则应在合同中规定( C )。 A. FOB Liner Terms B. FOB Under Tackle C. FOB Stowed 理舱 D. FOB Trimmed平舱 6.我方与外商达成一笔CIF出口合同,当我方按规定缮制全套合格单据向买方要求付款时,获悉货物在海运途中全部灭失。这种情况下( B )。 A.外商因货未到岸,可以拒绝付款 B.因单据合格,外商仍应付款 C.应由我方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D.因货物实际损失了,我方未完成交货,因此不能要求外商付款,只能重新发货 7.CIF Landed(卸至岸上)的风险转移界限是( A )。 A.装运港船舷 B.目的港岸上 C.货交买方处置之后 D.目的港船舷 8.就卖方承担的风险而言,( B )。 A. CIF 比CFR大 B. CIF与CFR相同 C. CFR 比CIF小 D. 有时CIF大,有时CFR大 9.下列属于CIF术语特点的有( ABDE )。 A.装运合同 B.象征性交货 C.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到岸价 E.风险划分界限为装运港船舷 10.向承运人交货的三种术语与装运港交货的三种常用术语的区别有( ABC )。 FCA CPT CIP FOB CFR CIF A.交货地点 B.适用的运输方式 C.风险划分界限 D.出口结关手续 E.进口结关手续 11.CIF与CIP贸易术语的主要区别是( ABCDE )。 A.买卖双方风险划分点不同 B.装卸费用负担不同 C.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D.需要提交的运输单据不同 E.卖方交货点不同CIP/CPT不存在装卸费由谁负担的问题,因为卖方支付的运费中都包含了装卸费 12.CIP和CPT贸易术语中,租船订舱责任承担方分别为( A )。 A.卖方/卖方 B.卖方/买方 C.买方/买方 D.买方/卖方 13.FOB与FCA相比较,其主要区别有( ABCE )。 A.适用的运输方式不同 B.风险划分界限不同 C.交货地点不同 D.出口清关手续及其费用的承担方不同 E.提交的单据种类不同 14.按《2000年通则》,以CIF贸易术语成交的合同一般应由( A )办理投保手续。 A.卖方 B.买方 C.承运人 D.保险人 15.在《2000年通则》中,( C )各贸易术语的风险划分点与费用划分点是分离的,即风险划分点在装运港(地),费用划分点在目的港(地)。 A.E组 B.F组 C.C组 D.D组 16.按照《2000通则》的解释,若以FOB条件成交,买卖双方风险划分是以( B )为界。 A.货交承运人保管 B.装运港船舷 C.货交买方处置 D.目的港船舷 17.表明“主运费已付”的是( C )术语。 A.E组启运 B.F组主运费未付 C.C组主运费已付 D.D组到达19.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 ABC ) 。 A.《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 B.《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 C.《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D.《海牙规则》 E.《汉堡规则》 20.CIF与DES的区别,除了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外,( A )。 A.只有风险划分的界限不同 B.只有费用的负担不同 C.风险划分与费用负担都不同 D.适用运输方式不同 21.按FOB条件成交,如果买卖合同和信用证中均规定允许卖方交货的数量可有5%的机动幅度,根据惯例,该机动度应由( AC )行使。 A.买方 B.卖方 C.船长 D.开证银行 AC,在一般情况下,溢短装的选择权,应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在通常情况下,多由卖方选择。但涉及海上运输时,因交货量的多少,同船舶的舱容有关,所以应规定由负责安排船舶的一方选择或由船长根据舱容和装载情况作出选择。在FOB 贸易术语的条件下,由买方负责安排船舶,所以本题故选AC。 22.国际法协会为解决CIF合同而制定的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是( A )。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附录一、附录二(下)

锯 鳐 科 Pristidae ★锯鳐科所有种 Pristidae spp. ( 除 小齿锯鳐 Pristis microdon ( 仅用 被列入附录 II 的物种 ) 于以保护为根本目的,向适合的和 可接受的水族馆开展活体动物国际 贸易) 辐鳍亚纲 ACTINOPTERYGII 鲟 形 目 ACIPENSERIFORMES ★鲟形目所有种 ACIPENSERIFORMES spp. ( 除被 列入附录 I 的物种 ) 鲟 科 Acipenseridae 短 吻 鲟 Acipenser brevirostrum 波罗的海鲟 Acipenser sturio 鳗 鲡 目 ANGUILLIFORMES 鳗 鲡 科 Anguillidae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公约》附录一、附录 (下)

欧洲鳗鲡Anguilla anguilla ( 推迟 18 个月,于2009 年 3 月13 日生效) 鲤形目CYPRINIFORMES 胭脂鱼科Catostomidae 内达华州呵吸鲤Chasmistes cujus 鲤科Cyprinidae 朱林氏原鲃Probarbus jullieni 盲鲃Caecobarbus geertsi 骨舌鱼目OSTEOGLOSSIFORMES 骨舌鱼科Osteoglossidae 美丽硬仆骨舌鱼Scleropages 巨骨舌鱼Arapaima gigas formosus 鲈形目PERCIFORMES

隆头鱼科Labridae ★波纹唇鱼(苏眉) Cheilinus undulatus 石首鱼科Sciaenidae 加利福尼亚湾石首鱼Totoaba macdonaldi 鲇形目SILURIFORMES 鱼芒科Pangasiidae ★巨无齿鱼芒Pangasianodon gigas 海龙鱼目SYNGNATHIFORMES 海龙鱼科Syngnathidae ★海马属所有种Hippocampus spp. 肉鳍亚纲SARCOPTERYGII 角齿肺鱼目CERATODONTIFORMES

华盛顿公约

华盛顿公约 【中文名称】华盛顿公约 【英文全称】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 【英文缩写和简称】CITES 【全名】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 【简称】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因为该公约系于一九七三年六月廿一日在美国首府华盛顿所签署,所以俗称:华盛顿公约。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正式生效。至一九九五年二月底共计有一百二十八个缔约国。该公约的成立始于国际保育社会有鉴于野生动物国际贸易对部分野生动植物族群已造成直接或间接的威胁,而为能永续使用此项资源,遂由世界最具规模与影响力的国际自然保育联盟(World Conservation Union, IUCN)领衔,在一九六三年公开呼吁各国政府正视此一问题,着手野生物国际贸易管制的工作。历经十年的光景,终于催生出该公约。 该公约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市场的永续利用性。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白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该公约的附录物种名录由缔约国大会投票决定,缔约国大会每二年至二年半召开一次。在大会中只有缔约国有权投票,一国一票。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某一物种野外族群濒临绝种,但并无任何贸易威胁时,该物种不会被接受列入附录物种。譬如中国的黑面琵鹭就无贸易的问题,纵然是族群濒临绝种也不会被考虑列入华约的附录。 缔约国大会除了修订附录物种外,也讨论各项相关如何强化或推行华约的议案,譬如各国配合该公约的国内法状况,检讨各主要贸易附录物种的贸易与管制状况,对特别物种如老虎、犀牛、大象、鲸鱼等之保育措施进行讨论与协商,其它会议事项包括改选、调整组织与票选下届大会主办国等。 大会的结论为决议案,除补强公约的条文外,也是各国遵循的政策指标。而在大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即华盛顿公约。 华盛顿公约(CITES)的精神在于管制而非完全禁止野生物种的国际贸易,其用物种分级与许可证的方式,以达成野生物种市场的永续利用性。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可归类成三项附录,附录一的物种为若再进行国际贸易会导致灭绝的动植物,明确规定禁止其国际性的交易;附录二的物种则为目前无灭绝危机,管制其国际贸易的物种,若仍面临贸易压力,族群量继续降低,则将其升级入附录一。附录三是各国视其国内需要,区域性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 缔约各国认识到,许多美丽的、种类繁多的野生动物和植物是地球自然系统中无可代替的一部分,为了我们这一代和今后世世代代,必须加以保护;意识到,从美学、科学、文化、娱乐和经济观点看,野生动植物的价值都在日益增长;认识到,各国人民和国家是,而且应该是本国野生动植物的最好保护者;并且认识到,为了保护某些野生动物和植物物种不致由于国际贸易而遭到过度开发利用,进行国际合作是必要的;确信,为此目的迫切需要采取适当措施。同意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定义

除非内容另有所指,就本公约而言: 1.“物种”指任何的种、亚种,或其地理上隔离的种群; 2.“标本”指: (1)任何活的或死的动物,或植物; (2)如系动物,指附录一和附录二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3)如系植物,指附录一所列物种,或其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和附录二、附录三所列物种及与附录二、附录三所指有关物种的任何可辨认的部分,或其衍生物。 3.“贸易”指出口、再出口、进口和从海上引进; 4.“再出口”指原先进口的任何标本的出口; 5.“从海上引进”指从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海域中取得的任何物种标本输入某个国家; 6.“科学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科学机构; 7.“管理机构”指依第九条所指定的全国性管理机构; 8.“成员国”指本公约对之生效的国家。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附录一应包括所有受到和可能受到贸易的影响而有灭绝危险的物种。这些物种的标本的贸易必须加以特别严

国际贸易条约

第四章国际贸易条约、协定与组织 第一节贸易条约与协定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及种类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的概念 贸易条约与协定(Commercial Treaties and Agreements)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间在经济、贸易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各种书面协议。 贸易条约与协定按照参加缔约国家的多少,可分为双边贸易条约与协定和多边贸易条约与协定。 (二)而贸易条约与协定的种类 1.贸易条约(Commercial Treaty) 贸易条约是全面规定缔约国之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条约,包括很多,如“通商条约”、“友好通商条约”、“通商航海条约”、“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等。 这种条约一般是由国家首脑或其特派的全权代表来签订,并经最高权力机关批准才能生效,其有效期也较长。 2.贸易协定(Trade Agreement)和贸易议定书(Trade Protocol) 贸易协定是缔约国家为调整和发展彼此之间的贸易关系而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 贸易协定正文的内容一般包括:最惠国待遇条款、进出口商品货单和贸易额、作价原则和使用的货币、支付和清偿的办法、关税优惠及其他事项的规定等。 贸易议定书是指缔约国就发展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题所达成的书面协议。 3.支付协定(Payment Agreement) 支付协定是缔约国之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一种书面协议。支付协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规定清算机构、开立清算帐户、规定清算项目与范围、规定清算货币和清算方法以及清算帐户的差额处理等。 4.国际商品协定(International Commodity Agreement) 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商品的生产国(出口国)与消费国(进口国)就该项商品的价格、购销等问题,经过协商达成的政府间的多边贸易协定。 国际商品协定的主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家的初级产品。国际商品协定主要通过经济条款来稳定价格。 第一,缓冲存货(Buffer Stock)的规定 第二,多边合同(Multilateral Contracts)规定。 第三,出口配额的规定。 第四,出口配额和缓冲存货相结合的规定。 二、贸易条约与协定所依据的主要法律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Most Favored Nation Treatment,简写MFNT) 1.最惠国待遇原则的含义 最惠国待遇原则是贸易条约与协定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其基本含义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必须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最惠国待遇原则按照有无条件,分为有条件和无条件两种:无条件最惠国待遇原则,即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所给予任何第三国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适用于对方;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即如果缔约国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是有条件的,那么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条件,才能享受这些优惠待遇。现在的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一般都是采用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原则。 2.最惠国待遇原则适用的范围 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有大有小,一般包括: (1)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他捐税;

华盛顿公约植物部分

龙舌兰科 石 漆 夹竹桃科 五 南洋杉科 araucana 小 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 a) 种子(包括兰科植物的种荚),孢子和花粉(包括花粉块)。这项豁免不适用于从墨西哥出口的仙 人掌科所有种Cactaceae spp.的种子,以及从马达加斯加出口的马岛葵Beccariophoenix madagascariensis和三角槟榔(三角椰)Neodypsis decaryi的种子。 b) 离体培养的、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幼苗或组织培养物; c) 人工培植植物的切花; d) 移植的或人工培植的香果兰属Vanilla(兰科Orchidaceae)和仙人掌科Cactaceae植物的果实、部分及 衍生物; e) 移植的或人工培植的仙人掌属Opuntia仙人掌亚属Opuntia和大轮柱属Selenicereus(仙人掌科 Cactaceae)植物的茎、花及部分和衍生物。 f) 蜡大戟Euphorbia antisyphilitic a已包装并可直接用于零售的制成品。 #9 系指其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附有“Produced from Hoodia spp. material obtained through controlled

harvesting and production in collaboration with the CITES Management Authorities of Botswana/Namibia/South Africa under agreement no.BW/NA/ZA xxxxxx”字样标签的除外; #2 系指其所有部分和衍生物,但下列者除外: a) 种子和花粉;及 b) 包装好并可直接用于零售的制成品。 #3 系指其根的整体、切片和部分。 编者注:现多将火地亚属Hoodia spp.列入萝藦科Asclepiadaceae,《公约》命名委员会将其列入夹竹桃科Apocynaceae。 凤 仙人掌科

华盛顿公约附录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 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 说??? 明 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 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 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 a) 缩写“ssp.”指亚种, 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中国有分布记录。

第六章 贸易条约与协定

第六章贸易条约与协定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贸易条约和协定按照缔约国的多少,通常可以分为() A.单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B.单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C.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与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 D.单边贸易条约与多边贸易协定 2.下列不是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组成部分的是() A.序言 B.正文 C.结尾 D.附加条款 3.现在的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一般都适用() A.有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B.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C.美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 D.普惠制条款 4.WTO中最惠国待遇的含义是() A.一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同等优惠的进口关税待遇 B.一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同等优惠的关税与非关税待遇 C.一国给予所有成员方的商品与国内商品同等待遇 D.WTO的所有成员给予所有非成员同等的进口待遇

5.对于同种产品的进口,某国对一些国家实行高关税政策,而对另外一些国家实施低关税政策,这种做法不符合() A.普惠制原则 B.特惠制原则 C.国民待遇原则 D.最惠国待遇原则 6.()要求一切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处于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待遇,不受歧视待遇。 A.最惠国待遇条款 B.国民待遇条款 C.通商航海条约 D.公平竞争原则 7.首先采用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家是() A.英国 B.美国 C.澳大利亚 D.印度 8.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又叫() A.非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B.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C.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D.亚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9.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也称() A.美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B.欧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C.亚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D.非洲式的最惠国待遇条款 10.以下不属于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例外情况的是() A.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及其各种捐税 B.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华盛顿公约附录--1-2-3

华盛顿公约附录--1-2-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 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 说明 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 a) 名称所示的物种;或 b) 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2. 缩写“spp.”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3.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4.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 a) 缩写“ssp.”指亚种, b) 缩写“var(s).”指变种。 5.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6.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7.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中国有分布记录。 附录I 附录II 附录III 动物FAUNA 脊索动物门PHYLUM CHORDATA 哺乳纲MAMMALIA

华盛顿公约CITES简介

华盛顿公约CITES简介 一、简介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ITES,简称华盛顿公约) (一)何谓CITES? CITES系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国际贸易公约(CONVENTION ON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之简称;又因一九七三年由二十一个国家于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签署故又简称为「华盛顿公约」。内容共计二十五条,其目的乃在藉国际合作防止因国际贸易致稀有或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遭受滥用,以达保护之目的。 (二)缘起: 一九一一年瑞士环保专家沙瑞逊(PAUL SARASIN)呼吁限制鸟类羽毛之进出口,但未受到重视;一九六三年国际自然资源保育联盟大会(IUCN)高呼制订国际公约,订定规则以限制稀有或濒临绝种动物之进出口及交换,并限制剥取该动物生皮及其它部分作为纪念之用。直到一九七三年二十一个国家才在美国华盛顿签署公约;惟签约当时尚不具拘束力,直到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第十个签署国正式送交批准文件后九十日才有正式执行权。目前CITES 共有一五五个会员国(我国并非会员国)。 (三)组织: CITES 计有秘书处、管理机构暨科学机构、会员国大会三部门,各司其责,具有国家及国际性的管理层次,其中秘书处(由联合国环境计划执行干事设立)职司公约行政工作(例如安排会议、检讨会员国提送之报告、执行会员国交付之其它职务等);依据CITES 规定每一会员国应指定有权代表国家发给许可证、证明书之一个或以上之管理机构,及一个或以上之科学机构(提供各项科学调查报告、建议);会员国大会则由各会员国代表出席,每二年定期举行一次,但经至少三分之一会员国正式函文要求得召开特别会议。对非会员国之政府或非政府之国际机构或团体,及各国政府机构和团体及各国非政府机构或团体,经所在国认可者,如在技术上具有保护、保育或管理野生动植物物种之资格,经秘书处通知拟派观察员代表参加会议者,除非出席会员国至少三分之一反对外,得列席大会,但无表决权。另设常设委员会,由欧、亚、非、北美洲、中美洲及大洋洲六个主要地区之委员组成。 (四)执行: CITES 将濒临绝种野生动植物在国际间之交易规定,列入公约做成三种附录: a附录一:包括受贸易影响或可能受其影响而致有灭种威胁之一切物种,此等物种之贸易,必须特予严格管制,以免危及其生存。该物种贸易若为输出,应先经核准且提出输出许可证;若为输入,应先经核准且提出输入许可证及输出或再输出许可证;若为再输出,应经核准并提出再输出许可证,惟许可证之发给有一定条件。 b附录二:包括目前族群数量相当稀少而虽未必遭致灭种之威胁,但除非其贸易予以严格管制并防止有碍其生存之利用,否则将来仍有遭致灭种之可能者为使附录一所指物种之贸易有效控制而应予管制之物种。该物种贸易若为输出,应先经核准并提出输出许可证;若为输入,应提出输出或再输出许可证若为再输出,应先经核准并提出再输出许可证,惟其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 案例分析作业

《国际贸易惯例与规则》案例分析作业案例一、FOB条件下提单的“托运人”是谁 分析:1. M公司与T公司 M公司与T公司签订买卖合同,M为卖方,T为买方。而实际上,T公司只是中间商,并非该批货物的最终买家,实际收获人是澳大利亚的某家公司。 在FOB贸易条款下,M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转交承运人H,即完成了风险转移。但,M公司却在信用证的“shipper”一栏里,应T 公司的要求,填写了T公司的名称,这是万万不可取的。这相当于,M公司将物权在还没有收到货款的情况下(到付)转移给了T公司。除非T公司信誉良好,按照买卖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付款至M公司,否则,M公司很可能陷入财,物两空的危险境地。 2.M公司与承运人H, T公司与承运人H 因为是FOB条款,在本案中,M公司将货物转交给承运人H后,即完成了风险转移,但物权仍属M公司所有,M公司是合法的正本提单持有人。T公司与承运人H存在着运输关系,双方签订运输合同,按合同约定,承运人H将货物运送至指定港口,T公司付款给承运人H。在本案中,“shipper”栏里是T公司,装船完毕后,外代公司签发的清洁提单,此时应提交给T公司,即托运人,而非M公司。T公司取得正本的清洁提单后,依照信用证条款-收货人(To order),在提单背面空白背书,然后将提单转移给实际收货人,或M公司所在地的通知行/议付行,完成物权转移。只有这样,实际收获人才可凭提单去港口提货。而实际上,外代公司将正本提单签发给了M公司,而非T公司(实际托运人),T公司才是提单的第一背书人,所以,M公司第一个在提单上背书后向银行办理结汇,银行当然会拒收。也正因为外代公司没有将正本提单交给T 公司,T公司无法背书转让给实际收货人,导致货物运达目的港,却迟迟没有提单持有人提货的情况。 3.M公司与实际收货人,T公司与实际收货人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倡议书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倡议书 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倡议书 同学们: 野生动物是人类的朋友,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贵自然资源.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不仅关系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城市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国是一个野生动物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的恶化、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人为破坏,致使我国野生动物的数量、分布范围正日益缩小,许多种类已处于濒临灭绝的状态.近几年,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使得许多已经处于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的处境更加艰难.最近,我们进行的采访调查表明:我市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还十分严重;滥食野生动物的行为也正受到越来越多谴责.要彻底改变滥食野生动物这种不文明的行为,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为此,我们倡议: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普法力度,媒体和社会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保护野生动物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使《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我们倡议: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林业、工商、卫生检疫、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相互配合,坚决打击非法盗猎、非法运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全社

会也要积极行动起来,举报并协助执法部门,坚决与各种破坏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我们倡议:为了保护港城的生态环境,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为了我们的身心健康,不食野生动物,树立饮食新观念,摒弃不良饮食陋习,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争做文明、守法、有爱心的公民. 朋友们,为了人类共同的生存环境,为了让城市成为更加美好的家园,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大地处处充满生命的绿色;让野生动物与我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平安地生活. 让我们携手共创21世纪人类与野生动物和谐共存的美好家园! 倡议人 时间 *

分析我国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与前景展望

2018第09期下(总280期) Z HONG GUO NONG CUN JIAO YU 展项目管理机制创新,满足社会对于工程建设的多元化服务需求,实现优化管理目标。作为管理者与服务者,必须要从组织架构入手,加快推进建筑工程管理体系改革,从体系和管理层面实现管理格局的优化,推动项目管理在建筑工程管理中更好的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注重建筑工程管理细节,将项目管理贯穿其中 在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由于施工方对于组织方案重视程度不够,进而导致工程管理控制困难的情况普遍存在,而在这种情况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也常常被放在工程结算过程中 进行,这对于建筑工程管理水平提升是十分不利的。一般来讲, 要想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施工设计阶段是比较适合的。因此,在工程建设及施工之前,一定要重视施工组织方案的合理性,事先进行统筹和规划,注重施工细节,并且将项目管理贯穿到建筑工程管理的全过程中,找出其中可能存在的冲突和问题并制定相应的解决对策。 同时,应该重视人才建设,抽调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从事建筑工程管理工作,并且建立相应的责任机制,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管理水平。另外,对于施工机械的使用和调配,一定要高效 合理,因为这也是建筑工程管理过程中的一部分,这些都要在施工组织方案中有所体现。只有做好充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才能在施工过程中更加顺利的保证工程进度,实施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也会更加顺畅,从而为建筑工程管理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作者简介: 程霞(1983.10—),女,四川彭州人,汉族,大学本科学历。 (通联:四川省彭州市统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野生动物是自然的馈赠品,自然界是由许多不同的生态系统相互联系而组成的。一种植物的消失会伴随着以这种植物为食的动物消失,从而影响整个生物链的安全。所以,一种野生动物灭绝会引发蝴蝶效应,产生严重 后果。我国野生动物资源丰富,种类繁多,但是重视程度不够,保护工作不到位,引发野生动物生存危机,因此着手当前保护濒危野生动物刻不容缓。 一、我国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现状我国是濒危动物存在数量大国。 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有257种,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原产于中国的濒危动物有120多种,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鸟类、两栖爬行类和鱼类有400种,随着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 濒危野生动物是指由于物种自身的原因或受到人类及其他外界生物活动或自然灾害的影响而有种群灭绝危险的野生动物物种。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野生动物的存在价值认识不足,我国野生动物灭绝的种类在逐渐增加,野生动物的生活家园和食物链惨遭受巨大破坏。我国目前濒临灭绝的野生动物最少的仅剩几十只。本文将从我国国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与如何更好地保护野生动物来进行前景展望。 分析我国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现状与前景展望 姜桂萍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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