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有关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注:离职率争议较大,各位看官自行选择)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标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7.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8.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10.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

11.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

12.员工增加率 =(本期员工数—上期员工数)/上期员工数

13.关键人才流失率=一定周期内流失的关键人才数/公司关键人才总数

14.工资增加率=(本期员工平均工资—上期员工平均工资)/上期员工平均工资

15.人力资源培训完成率=周期内人力资源培训次数/计划总次数

16.部门员工出勤情况=部门员工出勤人数/部门员工总数

17.薪酬总量控制的有效性=一定周期内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计划预算总额

18.人才引进完成率=一定周期实际引进人才总数/计划引进人才总数

19.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20.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21.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

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 天

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

备注:

当月应工作天数 = 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月有效工作日 = 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

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 = 天/当月应工作天数

企业经营活动规模的估计方法:

经营活动=人力资源的数量X人均生产率

销售收入=销售员数量X每位销售员的销售额

产出水平=生产的小时数X单位小时产量

运行成本=员工数量X每位员工的人工成本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天

招聘成本=(招聘广告费用+招聘场地费用+其他相关费用+招聘专员人工成本)(以上费用可累计)/成功招聘人数

离职成本=培训成本*1/N+组织关系管理费用+赔偿金+特别福利费用+风险成本N=该员工服务年限

年离职率=年离职总人数/(年初人数+年末人数)/2*100%

月均离职率=(全年离职总人数/12)/(全年每月在册员工人数和/12)

人事管理统计指标查询手册

企业的和平过程是劳动者运用劳动工具改变劳动对象的过程。在企业生产的三个基本要素(劳动力、劳动资料、劳动对象)中,劳动力是最重要的因素,正确的统计、分析、预测劳动生产力指标,对于企业有序地组织生产、充分开发、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有着重要意义。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劳动力数量指标的统计。

A.按工作岗位分劳动力指标的统计。

1.工人:基本生产工人的(直接从事产品制造的工人)、辅助生产工人(从事各种辅助性工作)

2.学徒:指在熟练工指导下,在生产劳动中学习生产技术,享受徒工待遇的人员;

3.营销人员:指直接从事产品销售的有关人员;

4.管理人员:指在企业组织机构及生产车间从事行政、生产、经济管理工作的人员;

5.工程技术人员:指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能力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6.服务人员:指服务员工生产或间接服务于生产的人员;

7。其他人员:以上六类以外的人员。

B.员工数量指标的统计。

1.期末人数。是指报告期最后一天企业实有人数,属时点指标。如月、季、年末人数。

2.平均人数。是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劳动力人数,属序时平均数指标。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报告期内每天实有人数之和÷报告期月日数

或:

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季平均人数=(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3

年平均人数=(年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或: =年内各季平均人数之和÷4备注:当企业人数变动个人的情况下,可采取以上的方法计算:反之,应采取加权平均数计算。

C.员工人数变动指标的统计

1.企业员工人数平衡关系:期初人数+本期增加人数=本期减少人数+期末人数2.员工变动指标:员工变动指标(%)=(报告期员工人数÷基期员工人数)×100%

D.员工素质指标的统计

1.员工文化素质统计:

∑(实际培训时间×参加培训人数)

平均文化程度指标= ----------------

参加培训累计人数(人次)之和

E.劳动时间利用指标的统计

劳动时间是指员工从事生产劳动持续的时间,是衡量劳动消耗量的尺度,在统计中通常以"工日"、"工时"等单位表示。为了准确计算劳动时间,用(附图三)剖析劳动时间的构成:

企业劳动时间剖析图(附图三)

日历工日=报告期期平均人数×报告期日历天数

日历工时=日历日数×制度工作日长度

1.公休工日

=平均人数×

报告期节假日。

1. 公休工时

=公休工日×

制度工作日长度

制度工日=日历工日-公休工日

制度工时=日历工时-公休工时

同上

出勤工日=制度工日-缺勤工日

出勤工时=制度工时-缺勤工时

全日缺勤

加班工日

加班工时

制度内实际工日=出勤工日-全日停工工日

-全日非生产工日

制度内实际工时=制度内实际工日×制度工作长度

-非全日缺勤工时-非全日停工工时

-非全日非生产工时

全日停工

实际工作工日=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日+加班工日

加班工时

制度内实际工日

非全日缺勤工时

非全日停工工时

非全日非生产工时

实际工作工时

加点工时

1.出勤率。出勤率反映企业员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实际出勤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出勤率(%)=出勤工日(工时)÷制度工日(工时)×100%

2.出勤工日(工时)利用率。反映企业员工出勤时间内从事与生产有关活动时间的比重。计算公式:

制度内实际工日(工时)数

出勤工日(工时)利用率(%)=------------------------×100%

出勤工日(工时)数

3.制度工日(工时)利用率。反映制度工作时间实际用于生产的程度。其计算公式为:

制度内实际工日(工时)数

制度工日(工时)利用率(%)=------------------------×100%

制度工日(工时)数

4.加班加点比重指标和强度指标

(1)加班加点比重指标(%)=加班加点工时数÷实际工作工时数×100%

(2)加班加点强度指标(%)=加班加点工时数÷制度内实际工作工时数×100%

倒班加班费怎样计算

倒班加班费怎样计算 1、加班费的基数计算,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2、补休还是付加班费,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倒班是指因为工作需要,有一些单位需要24小时或者更多时间生产不停歇作业,所以需要有几个班次进行轮流的更替工作。那么倒班算加班吗?倒班加班费怎样计算呢?有关倒班的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加班费的官方计算方法 1、加班费的基数计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 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2、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计算标准及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是一个很令人头疼的问题,如何计算,本文拟对加班费问题作一个简单梳理。 加班、加点费习惯称加班费 第一部分、加班工资倍数与时间计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一)8小时外加点: 根据 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 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 根据 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 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 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 20."92天和 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 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 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

HR最常用的64个计算公式【最新】

HR最常用的64个计算公式 HR经常需要和数据打交道,如入职率、离职率、加班费计算等。虽然日常工作中,单个数据的计算并不麻烦,但几十上百个累计在一起,确实很容易混淆,甚至计算失误。 不过大橙子急HR之所急,整理了常用的64个人力资源计算公式,HR可以添加至收藏夹随时使用,也可以打印出来贴在电脑旁边随时查询。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三、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加班时间不足应该怎么计算工资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员工加班还有相应的加班费的,如果公司没有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的,员工可以对其进行诉讼,而且在没有特殊情况的时候,员工的加班的时间也是有限制的。加班时间不足该应该怎么计算呢?下面就让的小编为您解答。 一、加班时间不足怎么算 1、员工工资平时工资按照正常上班工资计算,正常工作日加班按照正常小时工资的1.5倍计算,周末加班按照正常上班小时工资的2倍计算,节假日加班按照正常上班小时工资的3倍计算.

2、依据《劳动法》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法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 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 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 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 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 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 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 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 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

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 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 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 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 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每月制度工作天数(即月平均工作天数)明确规定为20.92天,月平均工作时间为167.4小时。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一)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的工资有明确约定的,应按约定的工资确定。 (二)如果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工资没有明确约定的,可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在工资集体协议中确定。 (三)其它情况下,按劳动者正常出勤的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另外,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人力资源管理常用计算公式

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三、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四、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五、培训统计分析公式 培训出勤率:实际培训出席人数÷计划培训出席人数×100% HR常用公式分析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成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范文最新推荐------------------------------------------------------ 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时制下,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最长工时为8小时,每周最长工时为40小时。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制度。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 我国的工作时间制度,早在具有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里规定,公私营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工作刚刚结束,政务院在《关于劳动就业问题的决定》中规定:“为保证职工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为扩大就业面,应有计划地、有步骤地坚持贯彻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一切较大的公私合营工矿交通运输企业均应尽可能实行8小时工作。一切公私企业的加班加点均应受到严格的限制。”1956年6月8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筑业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的规定》,指出:由于目前建筑业工时制度混乱不统一,有8小时、8小时半、9小时的,甚至有10小 1 / 2

时的。由于工时过长,影响着职工的身体健康以及文化、技术水平的学习提高,因而决定:从今年的7月1日起,建筑业一律实行8小时小礼拜工作制度。七十年代以后,我国对高山、井下、化工、冶金、纺织等行业或工程的工时进行了改革。目前,纺织业已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度,煤矿井下实行四班6小时,化工 法眼看社会 本报记者游春亮本报实习生陈晓君 罗湖区法院有关人员介绍,运输公司违法实行不定时工时制,违法收取安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资约定不清晰,工资发放管理不规范等,是引发诉讼的主要原因。 6月23日,广东省惠州市一名公交司机,闹市驱车狂奔7公里,连撞28辆车,造成4人死亡11人受伤。事故的发生原因是该司机不满休假期间被要求带病顶班而心生怒气。媒体聚焦下的公交企业管理不到位、主管部门监管不完善、公交司机心理素质及公交司机薪酬福利等问题在广东省内一时全被推上风口浪尖,成为老百姓纷纷议论的话题。 据了解,近几年来,运输行业工作人员工作劳动强度大、时间长时有被报道,相关劳动争议也常见诸报端。在新劳动法出台后,此类纠纷显得更加突出。

企业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企业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企业加班工资应该如何计算 国家法定的工作时间使每天8小时制,超过的时间都算是加班,应该得到额外的加班报酬,下面我将来为你介绍企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企业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2.计算加班工资的基数不一定是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在确定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时,劳动合同中对工资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在集体合同中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要注意的是,如果上述办法确定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低于最低工资的,则要按最低工资计算。 3.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工作时间20.92天折算,小时

工资则在日工资的基础上再除以8小时。即五一长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0.92×200% 4.根据1999年国务院令《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法定节假日为元旦1天、春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各3天,共计10天,而休息日一般为星期六和星期天,即通常所说的双休日。因为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的性质不同,所以加班工资也不一样,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要高于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十一、四十四条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的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别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自身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A、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B、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C、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目前,国家规定的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0.92天和167.4小时,职工的日工资和小时工资应按此进行折算。以某职工月岗位应得的工资750元计算,日工资标准约为35.85元,小时工资约为4.48元。元旦加班一天8小时,该职工加班费计算公式为:4.48元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工资计算公式和方法介绍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欢迎大家参考。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365天÷7天/周=52周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加班费规定(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加班工资计算注意点(一)1.用人单位在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人力资源常用计算公式

HR常用计算公式 HR的日常工作中,经常要计算很多数据,如入职率、离职率、出勤率等。每个数据的计算方式都不复杂,但如果类似的数据有几十个呢?是不是很容易混淆?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情境:假设公司月初员工为100人,本月招聘,前来应聘30人,成功录取5名。本月离职员工3名。 1、【招聘入职率】: 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应聘30人,录取5人则5÷30×100%=入职率:16.6%) 2、【月平均人数】: (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月初员工100人,月底员工102人,则(100+102)÷2,本月平均人数101人 3、【月员工离职率】: 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本月离职3人,月平均人数101人,则3÷101×100% 本月员工离职率为:2.9% 4、【月员工新进率】: 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本月新进员工5人,月平均人数101人,则5÷101×100% 本月员工新进率为:4.9% 5、【月员工留存率】: 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月底员工102人,月初员工100人,则:102÷100×100% 本月员工留存率为:102% 6、【月员工损失率】: 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本月离职员工3名,月初员工100名,则:3÷100×100% 本月员工损失率为:3% 7、【月员工进出比率】: 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本月入职员工5名,本月离职员工3名,则:5÷3×100% 本月员工进出比率为:166%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

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如:出勤20天,规定的月工作日为23天,则,20÷23×100% 个人出勤率为:86.9% 2、【加班强度比率】: 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当月加班6个小时,当月总工作时数为184小时(23天*8小时)则,8÷184×100% 加班强度比率:3.2% 3、【人员出勤率】: 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当天出勤员工98人,当天企业总人数102人,则:98÷102×100% 人员出勤率为:96% 4、【人员缺勤率】: 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当天缺勤人数4人,当天企业总人数102人,则:4÷102×100% 人员缺勤率为:3.9% 三、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1、月薪工资: 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 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 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 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 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 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 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 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2020年劳动法规定标准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2020年劳动法规定标准的加班费计算方法 (一)8小时外加点: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 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 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 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二)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 工资; (三)法定节日加班:如果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四)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 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 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 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 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 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五)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 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 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 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 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 应该视为加点,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 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计算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doc

计算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部[1995]309号第62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

人力资源常用计算公式大全

2016-02-10人力资源研究人力资源研究 HRresearch881、人力资源专业知识的分享、互动;2、HR行业信息的发布、揭秘;3、HR相关的培训、咨询、产品等推介!博主个人号:rockysmlHR必知的九大效益计量公式 1. 人事费用率: 人事费用率指人力成本占销售额比重。该指标反应了人力成本的投入产出比,计算的是人力成本投入在企业总收入中的份额,是最能直接反应人力使用效率的一个指标。 计算公式:人事费用率=人事费用总额/营业额*100% 2. 人均劳动生产力: 人均劳动生产力是指每一个劳动力平均所创造的公司营业额。 计算公式:人均劳动生产力=公司营业额/劳动力人数(员工人数) 3. 人事费用投入产出率: 该指标反应的是每投入1单位的人事费用,能产生多少单位的营业收入。 计算公式:人事费用投入产出率=公司营业额/人事费用总额 4.人力成本利润贡献率:

人力成本利润贡献率指企业投入的人力成本代价与企业最终获得的以利润表现的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 计算公式:人力成本利润贡献率=税前利润/人事费用总额 5.薪资占人事费用的比例: 计算公式=薪资总额/人事费用总额*100% 6.人均薪资与人均劳动生产率的比例: 人均薪资与人均劳动生产力的比例关系在于说明薪资与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关系,如人均劳动生产力越高,人均薪资越低,则对投资者而言,投资报酬率越高,也就是投入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这个指标数字越大,公司老板越高兴啊)。计算公式=人均劳动生产力÷人均薪资*100% 7. 培训费用占人事费用的比例: 计算公式=培训费用/人事费用总额*100% 8. 人均招聘成本: 计算公式:人均招聘成本=招聘费用总额/到岗总人数 9.离职率(主动): 主动率职率=主动离职人数/(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100%,关于离职率的计算,有好几种计算方式,简单化,就采取这种最常用的计算方式:

平时加班每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平时加班每小时工资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每天8小时以内不计算,您每天工作10小时也就是说有2个小时属于是加点,如果你的月薪以3000元为基础,平均每天100块。周1---周5那么每天应该给您的加班费:10小时工作时间减去正常工作时间8小时,(100÷8)×(10- 8)×150%=37。5元的加班费。↓↓↓ 每小时工资工作超时时间加点工资给付比例 周六周日加班按照200%的日工资比例给付,如果也是10小时的工作时间,那么就是50块的加班费。 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300%的日工资比例给付,如果也是10小时的工作时间,加班费75块。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200%×加班天数。 分类计算 确定了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后,还必须区分不同情况,才能准确计算出加班费,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 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3、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加班费的计算。 一般情况下,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企业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但是应当注意,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职工工作的,仍然应当 按照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费。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 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 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 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 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 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 篇一:最新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的依据和计算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加班费要搞清楚基本工资,计算工资的基数首先要理清两个概念,即制度工作日和制度计薪日,分别是20.83天和21.75天。制度工作日主要用于工时管理,是判断超时加班的标准,制度计薪日则直接体现在日工资、加班工资方面。 在计算加班工资时,要按照每个单位不同的实际情况来划分,根据国家的劳动法规,共有三种工时制,分别是标准工时制、综合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这三种工时制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分别是: 1、标准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在标准工作日内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举例来说,有员工吴某每月工资为960元,根据国家目前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那么他每小时的工资计算方法就是960÷21.75÷8=5.5元,那么吴某平时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5×150%=8.27元;而他休息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就是5.5×200%=11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的加班工资为5.5×300%=16.5元。 2、综合工时制加班费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一些特殊的行业、企业和工作岗位可以实行综合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以标准工作时间为基础,以一定的期限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考虑到有些企业的实际操作情况,比如酒店、物业公司等,往往不可能按照标准工作制来实行,所以很多这类企业都申请了综合工时制。实行这种工时制度的用人单位,计算工作时间的周期不再是以天为单位,而是可以是以周、月、季、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即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应当不能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在综合工时制的情况下,在综合计算周期内,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按劳动法的规定支付报酬,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的规定

人力资源的常用计算公式

人力资源的常用计算公式 一、招聘分析常用计算公式 1、招聘入职率:应聘成功入职的人数÷应聘的所有人数×100%。 2、月平均人数:(月初人数+月底人数)÷2 3、月员工离职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4、月员工新进率:整月员工新进总人数÷月平均人数×100% 5、月员工留存率:月底留存的员工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6、月员工损失率:整月员工离职总人数÷月初员工人数×100% 7、月员工进出比率:整月入职员工总人数÷整月离职员工总人数×100% 二、考勤常用的统计分析公式 1、个人出勤率:出勤天数÷规定的月工作日×100% 2、加班强度比率:当月加班时数÷当月总工作时数×100% 3、人员出勤率:当天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4、人员缺勤率:当天缺勤员工人数÷当天企业总人数×100% 三、常用工资计算、人力成本分析公式 1、月薪工资:月工资额÷21.75天×当月考勤天数 2、月计件工资:计件单价×当月所做件数 3、平时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1.5倍×平时加班时数 4、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2倍×假日加班时数 5、法定假日加班费:月工资额÷21.75天÷8小时×3倍×法定假日加班时数

6、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比率:直接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7、非生产人员工资比率:非生产人员工资总额÷企业工资总额×100% 8、人力资源费用率: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销售收入总额×100% 9、人力成本占企业总成本的比重: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成本费用总额×100% 10、人均人工成本:一定时期内人工成本总额÷同期同口径职工人数 11、人工成本利润率:一定时期内企业利润总额÷同期企业人工成本总额×100% 四、培训统计分析公式 培训出勤率:实际培训出席人数÷计划培训出席人数×100% 五、HR常用公式分析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3、离职率(主动离职率/淘汰率)=离职人数/在职总人数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成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7、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8、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9、离职率=离职人数/((期初人数+期末人数)/2)

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有关人力资源的几个计算公式及加班工资计算方式 1.新晋员工比率=已转正员工数/在职总人数 2.补充员工比率=为离职缺口补充的人数/在职总人数 (注:离职率争议较大,各位看官自行选择) 4.异动率=异动人数/在职总人数 5.人事费用率=(人均人工成本*总人数)/同期销售收入总数 6.招聘达标率=(报到人数+待报到人数)/(计划增补人数+临时增补人数) 7.人员编制管控率=每月编制人数/在职人数 8.人员流动率=(员工进入率+离职率)/2 10.员工进入率=报到人数/期初人数 11.劳动生产率=销售收入/总人数 12.员工增加率 =(本期员工数—上期员工数)/上期员工数 13.关键人才流失率=一定周期内流失的关键人才数/公司关键人才总数 14.工资增加率=(本期员工平均工资—上期员工平均工资)/上期员工平均工资 15.人力资源培训完成率=周期内人力资源培训次数/计划总次数 16.部门员工出勤情况=部门员工出勤人数/部门员工总数 17.薪酬总量控制的有效性=一定周期内实际发放的薪酬总额/计划预算总额 18.人才引进完成率=一定周期实际引进人才总数/计划引进人才总数 19.录用比=录用人数/应聘人数*100% 20.招聘完成比=录用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21.应聘比=应聘人数/计划招聘人数*100% 员工当月应得薪资的计算方程式为: 每天工资=月固定工资/ 天 当月应得工资=每天工资x当月有效工作天x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例 备注: 当月应工作天数 = 当月自然日天数–当月休息日天数 当月有效工作日 = 当月应工作天数–全无薪假期 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调整比列 = 天/当月应工作天数 企业经营活动规模的估计方法: 经营活动=人力资源的数量X人均生产率 销售收入=销售员数量X每位销售员的销售额 产出水平=生产的小时数X单位小时产量 运行成本=员工数量X每位员工的人工成本 《劳动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2020劳动法加班费规定计算方法

2020劳动法加班费规定计算方法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 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 基数。 补休还是付加班费? 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它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因此,对于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劳动者,如果在“五一”等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应当以不低于日工资基数的3倍支付加 班工资,而在5月2日、3日加班应当以公休日加班的标准给予双 倍支付工资。 日工资基数的计算方法为:月工资除以一个月计薪的天数,今年中国节假日调整后的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 以一个约定月薪为1500元的职工为例,他的日加班基数就是 1500元除以21.75天即69元;如果企业安排他在5月1日加班,则 应支付其不低于69元的3倍即207元的加班工资。 5月2日加班,单位首先应安排补休,否则须支付两倍的日工资 基数。

此外,对于经过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在明确工作量的前提下自主安排工作、休息时间的“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 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都是一种定时工时制,是依据工作时间来计算劳动量,而不定时工时制是一种以劳动者劳动量为计量的工作制度。实行不定时工时制,除法定节假日工作外,其他时间工作不算加班。 如在小王的案例中,2014年小王的日工资为:9, 000÷21.75=413.79元,小时工资为:413.79÷8=51.72元,可能领取的加班费为:51.72元×法定假日加班小时数×300%。 综合上面的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在法定假日任何劳动者都有休息的权力,在这天工作的劳动者,无论是什么工时制,都应该得到3倍工资的加班费,除此之外,各种工时制的加班时间确定、加班费标准是不同的。 4、其他特殊情形 (1)调休制度:在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对正常工作时间适当调整的工时制度,基本有以下几种形式:1、安排周末工作,平时休息;2、安排每天都工作,但工作时间都少于8小时;3、连续工作几天后,再连续休息几天。 因上述情况际上仍属于标准工时制,只不过用人单位因为其特殊的用工时间需求把员工的周末休息时间安排在其他时间,故只要用人单位为员工安排的工作时间每周未超过40小时的,就不算加班。不过,如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仍需支付3倍工资。 (2)计件制度:实行计件制度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及计件报酬标准,并予以公布。 在此情形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定额后,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工作的,属于加班,应当按照超额完成的件数乘以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加班工资。至于劳动者在法定工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