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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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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溪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实施

细则(试行)

贵溪市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局届各股室(单位):

为了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的透明度,维护商品房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市场健康发展。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有关

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网申报和认证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到房管部门办理入网手续,并提供下列证件和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留存复印件);

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留存复印件);

3、法人代表身份证(留存复印件);

4、商品房销售入网申请承诺书。

(二)入网认证后,各企业通过密钥即可登录市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网上备案登记系

统(以下简称网上备案系统),录入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人员信息等。

二、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

房地产开发公司在网上填写预售项目资料,预售各楼盘信息。具体内容包括: 项目信息、楼盘信息和户室信息等。根据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携带相关资料到房产管理局申请预(销)售许可。

(一)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预售许可证时,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不含地价)。还须提交以下资料:

1、商品房预售申请报告,申请报告须写明申请预售的商品房基本情况,包括具体坐落,申请预售的幢号、房号、面积,以及预售对象等;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4、计委的立项批文和开工批复;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7、形象进度要求:七层以下(含七层)的商品房项目,主体结构四层封顶, 七层以上的项目,主体结构七层封顶。

8、商品房预售面积测量报告书(暂测面积测绘报告);

9、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单位出具的已按进度支付工程款证明;

10、旧城改造项目需提供房屋拆迁许可证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11、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商品房的位置、结构、装修与设备标准、预售计划、预售价格、地点与方式、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预售房价款资金管理及使用规定,交付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

12、预售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及建筑明细表;

13、房屋使用公约、与所聘物业管理公司签订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资质证书;

14、商品房价格构成表及商品房公开售价表;

15、白蚁预防工程合同;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申请冏品房现售备案。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商品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前,

应当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

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市房产管理局开发办

备案,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九个条件: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已交纳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并备案、已确定商品房销售方案;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商品房总平面图、分层平面图、分户面积图的测绘报告;

7、供电、供水、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8、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

9、选聘具备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应当明示房地产企业的名称、商品房现售备案证号。

四、获准商品房预(现)售许可后网上公布的信息内容

1、《商品房预(现)售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2、预(现)售商品房项目的平面布置规划图、各幢的建筑平面图;

3、商品房的楼盘表,包括总单元套数以及每单元(套)的部位、户型、建

筑面积、套内面积、公共分摊面积等信息;

4、商品房拟销售的价格;

5、房地产抵押、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况;

6、商品房项目概况、配套设施及公共配套情况;

7、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示范文本;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1).doc

各区(市)县房产管理局,局属相关单位: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12月17日经第18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局市场处。 特此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3年1月11日 成都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加强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监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等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国有土地范围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监督工作。 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以下统称主城区)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由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具体负责,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变更、注销工作。 市房地产信息中心负责全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的入网权限管理、系统维护及网络信息技术支持。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及其变更、注销,坚持方便、及时、高效和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登记备案 第五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并联机打印和双方署名后,通过房屋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行办理。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预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的程序、要求和注意事项。 商品房现售的,应当完成商品房初始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商品房买受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及其补充协议文本等。向商品房买受人说明现售房屋的状况,告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联机打印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第七条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买受人根据交易系统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其补充协议指导文本协商拟

劳动合同备案

编号: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 乙方(劳动者):姓名身份证编号 家庭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一、本合同期限选用 1、固定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以完成某项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年月 日起生效至工作任务完成之日终止。 3、无固定期限: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生产工作需要,在地区担任岗位(工种)工作。并按甲方关于本岗位(工种)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或工作任务。 2、在合同期内因生产、经营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地点或工作岗位(工种),或指派乙方从事其他临时性、特殊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 1、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以下第种方式工时制度。 (1)执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工作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 四十小时。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休、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 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需要到 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2、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征得单位工会和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 1、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代替货币支付,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劳动者工资,为乙方按月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选择按第 方式执行: (1)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 月工资为元。 (2)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

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成功是什么意思

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成功是什么意思 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它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目前楼市销售的商品房多为期房,有的房子还没有破土动工,就已经开始内部预约销售。购房者虽然和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但 是合同能否顺利执行很难保证。有的因为开发手续不全,不能及时 办理产权证,有的则暗中被开发商二次抵押,一房二主,产权被别 人分割等。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 先进性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 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 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 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 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 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 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 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 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 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 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1.从2006年开始,所有买卖合同统一网上签订,网签之前一般先进行草签,确定合同内容无误,并且没有异议之后,再进行网上签约。商品房网上签订后,开发商进行合同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打印出合同文本,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完毕后,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返回一个06开始的9位数备案号,说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2.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细节,您可以详细咨询开发商或是房管局产权市场处。 3.而查询合同备案登记情况,您可以登录网站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登记查询频道,输入身份证号以及合同备案登记号,并选择正确的备案时间即可。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签订管理程序一、目的规范劳动用工手续,建立合法劳动关系。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编制内职员工。三、职责1、公司人事行政部作为劳动关系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劳动合同签订流程的制定和规范。2、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对各部门职员工的劳动关系管理,促使劳动关系及时建立和延续。3、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劳动合同新签、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办理以及劳动合同档案存档管理。四、签订流程1、劳动合同应在新员工报到之日起1个月内签订,首次签订劳动合同者包括试用期(如无试用期则不包括),劳动合同届满的,应在期满前30日内确定续签意向。1.1初签注意事项:1.1.1审查劳动者的年龄。1.1.2审查劳动者学历、资格、工作经历、个人资料的准确性,以免发生不可预测的诉讼风险。 1.1.3查验劳动者是否与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2、劳动合同签订年限: 2.1签定三年五、劳动合同填写规范 1、甲乙双方信息;甲方信息由劳动合同签订负责人填写,乙方信息由职工本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需以身份证为准,家庭住址详细至门牌号。2、劳动期限类型; 2.1首签以固定期限形式签订。。 2.2续签从上一份劳动合同终止日期开始计算,期限同初

签。3、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3.1工作内容; 3.1.1 职员分管理/技术(除研发部其它部门都为管理) 3.1.2 普工生产 3.2工作地点,公司注册地址 4、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4.1按合同第2种方式确定乙方休息时间。 4.2乙方的其他休息安排;依本企业规章执行。5、劳动报酬; 5.1按合同第1种方式。 5.2按员工实际薪资填写,基本工资和试用期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 5.3甲方给乙方发放工资的时间为每月20号。 6、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依本企业规章执行。 7、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5.1乙方从事所应聘岗位作业。 5.2每年组织乙方健康检查至少1次。 8、内容为空,划斜线。 9、签字盖章;甲方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签订日期均填写为合同 开始日期,如实际签订合同日期晚于应签订日期一个月,应 填写应签订开始日期。六、资料管理1、劳动合同应动态管理,定期整理,过期或终止的劳动合同另行造册归档,长期保存。2、人事行政部不定时核查在职人员是否有劳动合同未按时签订、无续签情况。3、续签意向书应分册归档保存,续签意向书待 劳动合同续签后的一年可予以集中销毁。七、补充事项 1、 劳动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公司和员工各执一份。2、劳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查询 篇一:购房合同备案号查询 篇一:合同备案查询申请书 合同备案查询申请书 合同备案窗口: 我窗口受理的抵押登记手续,现需查询核实上述项目合同备案情况告之我窗口。申请窗口: 年月日 合同备案查询情况反馈表注:《申请书》及《反馈表》随抵押登记手续档案入档。篇二: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1. 1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2. 2 1、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3. 3 2、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4. 3、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5. 5 4

4、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6. 6 5、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7. 7 6、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8. 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9. 9 8 7、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 8、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10. 10 9、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11. 1110、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以上1-6条根据实际情况提交,7-10条必须提交) 12. 12 11、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13. 购房合同原件。 14. end 13 12、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

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14 13、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 理由; 2. 盖章同意; 3. 3 2 1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 4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end 注意事项如果购房者与房产商签订了预购协议,并交

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

开化县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办法(试行)为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提高商品房销售的透明度,依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预(销)售,均适用本办法。 二、县规划建设局主管商品房预(销)售网上备案工作,县房地产管理处(以下简称房管处)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的组织实施及其相关管理具体工作。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进行商品房预测绘。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分批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最小应以自然幢为单位。 五、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时,开发企业需先申请办理网上用户入网认证手续。 开发公司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需在网上备案系统对取得预售证的楼盘进行预(销)售许可提交,并在开盘后方可进行预(销)售。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前,向房管处申请发布楼盘信息。房管处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相关信息,通过网上备案系统进行信息录入,该楼盘进入信息预告。商品房预售审核许可后,网上备案系统中该楼盘自动变为可进入预(销)售。信息录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商品房预(销)售许可相关信息,包括开发企业名称、楼盘名称、

楼盘坐落、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单位、项目简介、开工日期、交付日期、开盘日期; (二)商品房楼盘表,包括总幢数、总建筑面积、设计用途以及分幢房屋的幢号、结构、层数、套数和具体房号清单; (三)房地产抵押、查封、企业不对外销售、物业管理用房等房间信息; (四)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合同条款、订金合同文本; (五)商品房预(销)售均价。 七、网上备案系统合同模板统一使用省建设厅和省工商局联合制定 的示范合同文本。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合同模板定制,定制模板合同与示范合同文本(包括补充条款)有调整的,应当经工商局备案,并经房管处认可后再使用。 八、本办法第六条第(五)项规定的商品房预(销)售均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申报。 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调整其商品房预(销)售均价的,应当及时在网上备案系统中进行变更。 九、在取得预(销)售许可证前,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预订、预约等任何形式进行预(销)售。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销)售许可时,可申请部分房源为自留房源。凡已在网上公布的可供预(销)售的商品房,购房人要求购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对自留房源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方可销售。 十一、在签订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签订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手册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信息系统 操作手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月

目录 1.系统运行环境 (1) 1.1系统支持 (1) 1.2最低硬件配置 (1) 1.3设置IE (2) 2.业务功能 (3) 2.1系统登录 (3) 2.2造价企业合同备案 (6) 2.2.1合同备案 (6) 2.2.2合同变更 (10) 2.3施工企业合同备案 (12) 2.3.1施工总承包合同备案 (12) 2.3.2专业承包合同备案 (12) 2.3.3劳务分包合同备案 (13) 2.4监理企业合同备案 (13) 2.5招标代理机构合同备案 (13) 2.6勘察单位合同备案 (13) 2.7设计单位合同备案 (14) 2.8项目管理合同备案 (14) 2.9其他工程类型合同备案 (14) 2.10工程总承包(EPC)合同备案 (14) 1.系统运行环境 1.1系统支持 本系统需在windows操作系统环境下运行,浏览器版本Internet Ex?plorer9.0或以上版本。 1.2最低硬件配置 CPU:P4 2.0以上,内存:大于512M,低于此配置,会影响系统运行速度,甚至无法正

常使用。 1.3设置IE 登录本系统时,将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https://www.docsj.com/doc/5713109049.html,)加入为可信任站点。步骤如下: 1)打开IE浏览器,点击菜单栏的工具选项,在下拉列表中选择 2)在弹出的窗口中选择插页,选择然后点击按钮。 3)在弹出窗口中,将本系统网址添加到区域中,点击按钮,再点击 按钮即可。如图1-3所示:

2.业务功能 2.1系统登录 打开IE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在地址栏中输入“https://www.docsj.com/doc/5713109049.html,/”,按回车键,进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在界面中点击“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如下图所示:

劳动合同备案表

劳动合同备案表 篇一:劳动合同备案表 劳动合同备案表 用人单位盖章 2、第一次办理合同备案应当提供单位合法主体证明(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明等)、如单位合法主体证明有所变动应及时向合同鉴证机关提供变更后的证明。 3、提供职工的身份证明。 4、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篇二: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清单 劳动合同备案所需材料: 1、《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劳动合同书现分为普通劳动合同文本、餐饮业、建筑业、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本及派遣合同文本,用人单位选择相应文本),合同书须劳动者本人签字按手印,劳动合同内容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2、《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备案职工花名册》一式两份(如有多页,每页均需盖章,备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一份 4、与本单位初次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可在A4纸上排列复印) 5、初次备案的单位须办理立户手续(在本窗口办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门口打印社购买或者自行打印。 填写合同注意事项: 1、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资标准为1220元,企业计时工资以及试用期工资必须高于这个数额。(1220元也不可用,须高于此数)。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计时工资的80%,例如:月工资为XX元,试用期工资不低于1600元。 2、无试用期可不填。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工作地点、工作标准也需填写(工作标准若有具体描述可如实填写,也可直接填“按单位规定”)。 4、合同期限的填写(例:①合同期限为5年,自XX年1月1日起至XX年12月31日止。②合同期限为:无固定期限,自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写(例:本合同自XX年1月1日生效)。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例:本合同自XX 年1月1日至某项工作的完成时止)。 5、工时制度若是A标准工时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一、网上备案程序 (一)本省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1.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选择“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网上格式合同并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备案合同(合同文本也可以从系统中导出pdf文本打印),合同“通用条款”可不打印。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施工合同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同时上传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上传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依据总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分包的专业分包合同,应上传经备案的总承包合同(协议书及专用条款),总承包合同对专业分包内容没有约定的,应上传发包人同意总承包人进行专业分包的文件。 备案合同备案码由系统自动生成(通过扫描合同二维码可查看项目名称、项目机构主要人员及备案码等项目信息)。对应的编码规则: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划(6位数)十年、月、曰(8位数)十流水号(2位数)十承包方式(代码:A总承包,B专业承包,(专业分包)及标段编号。如:2014年11月11日某施工单位总承包南京市建邺区某小区工程一标段项目(1-5号楼),其合同备案码则为:3201052014111101A000 (该编码表示为总承包合同);如该项目存在专业分包,则编码为:3201052014111101A01C01。分包合同备案码与总承包合同备案码具有层级关系,专业分包合同备案前须先备案该项目的总承包合同。 2.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确认施工合同内容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在系统内说明退回原因后予以退回。合同当事人应及时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正,并重新上传相关材料,经合同备案管理机构确认后予以备案。 (二)本省施工企业在省外承接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承包人使用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USBKEY密码锁登录XX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进入省外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模块,上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省建筑业企业外出施工介绍信、中标通知书,不经招标方式发包的工程,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核准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扫描件。5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持相关材料到企业注册所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 备(: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注:1、“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号”一栏由登记备案部门填写,其余栏目均由房地产开 发企业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如实填写。 2、本表一式二份,登记备案后一份由登记备案部门存档,另一份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在办理产权登记发证时提交房地产管理处。 3、填写字迹公正,不得涂改,涂改无效。 篇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XX]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XX]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4)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网上签约及备

合同备案操作手册

江苏省建筑市场施工合同备案系统 使 用 手 册 2.0 常州三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7月

目录 目录 (2) 第一章基本操作 (4) 1.1 系统登录 (4) 1.2 浏览器基本设置 (5) 1.3 打印设置 (7) 第二章合同备案 (10) 2.1. 在建工程合同备案 (10) 2.1.1. 施工合同备案 (10) 2.1.2. 过渡期内合同备案 (21) 2.1.3. 外资(中外合资)合同备案 (22) 2.1.4. 工程总承包(代建)合同备案 (26) 2.1.5. 园林工程合同备案 (26) 2.1.6. 联合体中标工程合同备案 (26) 2.1.7. 2014年1月1日前合同备案 (27) 2.1.8. 本企业合同模板 (27) 2.2. 在建工程合同变更(人员变更) (29) 2.2.1. 施工合同变更 (29) 2.2.2. 过渡期内合同变更 (31) 2.2.3. 外资(中外合资)合同变更 (31) 2.2.4. 工程总承包(代建)合同变更 (31) 2.2.5. 园林工程合同变更 (31) 2.2.6. 联合体中标工程合同变更 (31) 2.2.7. 2014年1月1日前合同变更 (31) 2.3. 在建工程合同解除 (31) 2.3.1. 施工合同解除 (31) 2.3.2. 过渡期内合同解除 (33) 2.3.3. 外资(中外合资)合同解除 (33) 2.3.4. 工程总承包(代建)合同解除 (33) 2.3.5. 园林工程合同解除 (33) 2.3.6. 联合体中标工程合同解除 (34) 2.3.7. 2014年1月1日前合同解除 (34) 2.4. 施工业绩补备 (34) 2.4.1. 省内业绩补备 (34) 2.4.2. 省外业绩补备 (38) 2.5. 二维码验证 (42) 2.6. 法人授权委托书模板 (44) 2.7. 各地建设单位项目登记网址 (45) 2.8. 已确认合同退回 (45) 2.9. 在线竣工工程申报(总承包、专业承包) (46) 2.10. 在线交工工程申报(专业分包) (49) 2.11. 附件关键岗位人员添加操作说明 (49) 2.12. 一体化平台关键岗位人员数据来源说明 (50)

劳动合同备案提交材料须知

劳动合同备案提供材料须知 一、首次备案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用工单位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2.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劳动合同(建议使用统一规范文本)一式两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 备案。填写须注意: ●如有约定试用期,约定的内容应当符合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无论试用期期间还是试用期后的工资待遇均不得低于南陵县最低工资标 准。 ●合同上不得留有空白,双方无此项约定时请用斜线划掉。 4. 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规范填写后加盖用工单位公章。(除经过人社部门审核并同意采用非标准工时外,在“用工形式”一栏填写“全日制用工”;“工资发放”采用“打卡”还是“现金”,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5. 规范填写并报送电子版企业信息模板(简称“表1”)和用工备案报盘模板(简称“表3”),填写时须注意:组织机构代码一律不加横杠;表3中红色标注部分为必填项,若采用固定期限合同,黑色标注的“合同终止日期”亦为必填项。 二、首次备案后出现新增人员,就新增人员备案时需提供系列材料 1. 新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 新增人员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填写注意事项同本须知第一条第3款; 3. 新增人员职工花名册一式三份,规范填写后加盖用工单位公章,填写注意事项同本须知第一条第4款; 4. 规范填写并报送电子版用工备案报盘模板(简称“表3”),填写注意事项同本须知第一条第5款;

三、劳动合同续签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只针对已备案的劳动合同) 1.职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相应位置明确续签期限并签字(用人单位盖章); 2.规范填写并报送合同续签备案报盘模板(简称“表4”) 四、劳动合同解除备案时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下方可解除劳动关系; 2.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后,劳动合同解除备案时须提供职工签字的辞职报告复印 件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说明)复印件一份; 3.规范填写并报送劳动解聘备案报盘模板(简称“表5”),红色部分为必填项。 备注 1.用工单位不得招录童工(16周岁以下)。 2.招录未成年工(16-18周岁)必须经人社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予备案。 3.用工单位返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不予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如有其它未尽事宜,请联系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科,联系电话:6817958。

合同范本 2020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备案

2019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办理房产证不可或缺的资料,而在全国各地的房产纠纷中,有不少是因为合同约定不清晰所致。可以说除了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签约其实也是购房环节中至关重要的环节。 20xx8月,东莞市正式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作人员发现不少市民对网上合同备案的操作流程不够重视,从而可能引起不必要的损失。 本篇报道将介绍启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的优势,网上签约流程,以及市民在进行网上签约时,应该注意的相关事项。 网上备案使信息透明化 已经获得预售证的房子才会将信息在公众信息网上公布,才能进行网上签约备案。东莞市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说,实现网上合同备案最大的优势是使房产信息透明化,市民可以通过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清晰地了解楼盘单位的各方面信息。 据介绍,在实现网上合同备案前,东莞的房地产交易中,合同主要是人工备案。由于发展商不会签订一份合同就立刻送往房管部门备案,因而合同备案时间往往滞后于合同的真正签订时间,购房者无法及时了解购买楼盘的相关情况。另一方面,如果发展商将已经抵押或被查封的楼幢进行出售,不知情的购房者也可能因不了解情况而购买到问题楼盘。

网上备案系统上线后,在商品房建档时,包括楼盘总的套数,可销售套数,销售单位的户型、面积、状态,以及楼盘的查封、抵押情况均会及时公布。而交易双方在对合同内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房屋销售状态会立刻反馈到网上备案系统,自动将可售状态修正为已售状态,从而能有效杜绝发展商一房多卖的情况,保障了购房者的利益。 此外,市民在后期还可以方便地跟踪了解自己所购单位的各项信息,包括该单位的确权情况等。在申请办理房产证时,网上备案单位资料清晰,也会使办证过程更便捷。 网上签约注意保存密码 启动网上备案的目的是使信息透明化,保障购房者利益。然而,不少购房者对网上签约备案系统不了解,对其操作流程不够重视,在相关操作上也存在一些误区。 一些购房者在进行网上签约时,自己的个人密码让发展商去设置,有些市民甚至是委托律师签约。这些都是不注重保护自己权益的行为。市房管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大部分购房者认为在审核过合同内容中的条款,双方确认无误、点击保存后就不能再作修改。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双方在网上签订后,如果没有手动点击提交备案,8小时后已保存的签订合同会自动提交备案。而在这8小时内,即使在打印纸质合同后,如果当时没有将网上已经签订的合同提交备案,而发展商有双方密码,可以再次进入系统修改条款。此外,在网上签订合同时设置的密码,还将在后期用于办理网上按揭等业务。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的法律规定 来源:作者:日期:2011-04-26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法律规定 1、《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44条第2款规定“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27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 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 3、《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13条还规定:“开发企业未按本办法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预售、补办手续,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已收取的预付款1% 以下的罚款”。 上述条款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商品房预售进行登记备案的规定,不难看出国家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的立法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预购人的优先购买权,从而保护预购人的合法权益,进而 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的争议处理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性质上应为国家对商品房预售所为的行政管理行为和措施,不是确认合同效力的必备条件,与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民事法律效力是没有关系的。对此,近年来出台的上海市乃至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也都做过明确的确认。其中,上海市高院《关于合同法施行后认定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效力问题的指导意见》第19条曾规定:“预售合同未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预售合同的效力”,2003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第1款也作了同样的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合同网上备案操作手册

温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系统 之 施工合同备案网上预审 操作手册

目录 第一章说明 (3) 第二章企业注册 (5) &2.1 系统登录页面 (5) 第三章系统备案流程 (10) &3.1 合同填报 (10) &3.2 整改合同 (16) &3.2 待报送合同 (18) &3.2 已办结的合同 (20)

第一章说明 ?系统简介 合同备案网上预审系统旨在建立全省统一的施工合同备案数据接口标准,规范合同管理,实现基础数据的积累,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 ?系统登录说明 登录方式:IE浏览器,系统推荐使用IE8.0版本浏览器。 登录地址:温州工程造价网(https://www.docsj.com/doc/5713109049.html,)的合同备案网上预审系统或直接登陆https://www.docsj.com/doc/5713109049.html,。 ?系统角色说明 系统角色大体上分为两种:监管人、备案人(包含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备案人:提交合同给监管人进行审核,根据管人提出的整改意见对合同进行整改。 监管人:对备案人提交的合同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合同备案流程: 1、备案人网上提交预审 (1)合同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办理网上备案,凭帐号和密码登陆合同备案网上预审系统。 (2)按照中标情况在网上填写合同范本,及上传相关资料。

(3)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提交审核。 2、监管人网上预审 (1) 监管人网上审核合同内容。 (2) 不通过,填写整改意见,发回整改。 (3) 通过,填写备案预审意见。 (4) 发回执,提示下一步做什么。 注:以上为线上业务。 3、备案人准备备案资料(纸质资料) (1) 网上预审通过后,备案人在系统中打印合同文本(有条形码及水印标志)。 (2) 发包人、承包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盖章,并整理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按照窗口办事指南)。 (3) 备案人报送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4、审批窗口办理备案业务(盖备案章) (1) 审批窗口接收备案人报送资料。 (2) 审批窗口审查备案的书面资料完整性及真实性,核对上传的附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 不通过,发回整改备案人在5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4) 通过,审批窗口填写合同备案号和备案日期,并加盖审批章,备案工作完成。 注:以上为线下业务。

劳动合同备案办法

劳动合同备案办法 关于印发《劳动备案》的 济劳社字[2006]126号 各县(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用人单位: 现将《劳动合同备案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2、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

二00六年九月二十日 劳动合同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备案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配备人员负责劳动合同备案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为新招人员办理用工备案手续后,应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

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其中驻市内五区和高新区的中央、省属单位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市及市以下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驻长清区和其他县(市)的用人单位到所在区、县(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市、县、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就业服务机构或街道(乡镇)办理劳动合同备案的,原则上应进入劳动力市场实行窗口式服务,保证用人单位就近办理用工登记备案与劳动合同备案。 第五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第一个工作日之前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后,应在十日内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应自变更协议或劳动合同续订之日起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第六条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其中,是法人单位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应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 篇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相关问题解答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维护房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商品房预(销)售透明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XX]53号)和《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知》(大政发[20XX]63号)要求,自3月28日起,在市内四区、高新园区实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管理,现将有关问题予以解答。 1、什么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直接登录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及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网签系统将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房屋权利状况和自然状况数据在房屋登记薄即时记载的行为。

2、网上签约及备案与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有何不同 以往的合同备案做法是买卖双方在售楼处达成购买意 向后直接签订省建设厅、省工商局联合监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由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上述合同至交易登记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网签及备案是指在网签系统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网签系统打印合同并同时将数据提交至网签系统进行即时备案。网签系统打印的合同文本即是已备案的合同文本,如其与备案记载不一致时,以交易登记机构登记薄记载为准。 3、网上签约及备案的意义 (1)房源信息公开透明。买卖双方登录网签系统即可查看所有的未售房源,从根本上杜绝了捂盘惜售的问题。 (2)防止出现“一房两卖”的问题。买卖双方一经在网签系统中录入合同并提交备案后,该套房源信息即变为已售状态,无法另行签订合同,从而保障了购房人的权益。 (3)高效便捷。买卖双方一经网上签约,合同提交后即时予以备案,购房人在网上能够即时查看到该套房屋已备案,省却了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多次往返售楼处及登记机构的时间。 (4)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网上签约及备案能够及时将房屋成交量及相应价格准确数 据提供给相关部门,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合同网上备案说明

合肥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操作手册

说明 内容介绍: 已开通网备业务的单位使用本系统,在专区首页中可查看当前单位的基本信息、最新办理业务,可对用户密码进行修改维护;合同备案查询中可查询到所有已办理过的有效合同信息;合同业务办理中,可对新招用职工、老职工,进行新签、续签及解除终止合同办理申报业务。 读者对象: 已开通网备业务的单位

目录 1.登录界面 (3) 2.专区首页 (4) 修改密码 (5) 注销 (6) 合同业务办理 (6) 最新办理业务 (6) 3.新签合同申报 (7) 新签信息申报 (7) 新签业务查询 (8) 4.续签合同申报 (13) 续签信息申报 (13) 续签业务查询 (15) 5.解除(终止)合同申报 (20) 解除(终止)信息申报 (20) 解除(终止)业务查询 (22) 6.合同备案查询 (25) 合同备案查询 (25) 业务日志查询 (27)

1.登录界面 输入合肥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网址,进入系统登录界面,请仔细阅读“申请开通”的三个步骤,如图1-1所示: 图1-1 下载申请书 登录界面中“申请开通”提示内容:已参保单位需开通劳动合同网上备案业务,请先下载《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申请书》,一式两份。 点击链接,弹出下载保存设置框,如图1-2所示:

图1-2 根据需要选择打开或保存文档地址,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将“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办事申请书”成功保存下载。请携带填写并盖章后的申请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就近前往合肥市或各区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开通。 系统登录 分别输入“单位社保编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按钮,开通后的单位首次登录使用初始密码,进入“合肥市劳动合同网上备案系统”专区首页建议修改密码,专区首页如图1-3所示: 图1-3 2.专区首页 成功登录系统,进入系统专区首页,页面上端依次显示单位名称,单位当前

劳动合同报备

劳动合同报备 篇一: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 携带材料 一、用人单位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应当提供的信息: 1、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4、《社会保险登记证》、备案之日上一个月《社会保险申报表》、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及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5、备案之日上一个月财务凭证中全体职工的工资发放单或银行转帐记录(含节封面及凭证封面)复印件; 6、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方面内容); 7、集体合同文本; 8、非标准工时制度批文(未实行非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提供)。 二、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新招人员劳动用工备案 1、录用人员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

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4、初次备案时,携带一份单位员工花名册(附带一份电子档)。 (二)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备案 1、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劳动合同原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三)劳动合同变更备案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变化的相关证明材料; 2、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3、《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四)劳动合同续延备案 1、续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后返还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签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报告表》,并带U盘上报电子文档。 (五)劳动关系转移备案 1、商调函原件或劳动关系转移证明; 2、与调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一式两份,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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