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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4/EC ANNEX II

INFORMATION DOCUMENT (a)

PART 1

A. INFORMATION RELATING JOINTLY TO MOPEDS, MOTOR CYCLES, MOTOR

TRICYCLES AND QUADRICYCLES

0. General 总论

0.1. Make : 制造商

0.2. Type : 型号(指出任何可能有的同型变型车

和同型改型车):每一种同型变型车

和同型改型车

必须用由数字组成或由字母和数字混

合组成的编码加以识别):Variant : 变型

Version : 改型

0.2.1. Commercial name (where applicable) : 商业名称

0.3. Means of type identification if stated on

vehicle (b)

: 产品型号的标识方式

0.3.1. Location of that means of identification : 标识方式的位置

0.4. Vehicle category(C): 车辆类别

0.5. Name and address of manufacturer :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

0.5.1. Name(s) and addresse(s) of assembly plants : 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0.6. Name and address of manufacturer's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 if any : 如果有代理人,制造商指定的代理人的名称和地址

0.7. Location and method of affixing statutory

inscriptions to the chassis

: 铭牌的固定方式和位置

0.7.1. The serial numbering of the type begins with

No

: VIN

0.8. Position and method of affixing the

component type-approval mark for

components and separate technical units : 对于部件和单独技术总成,型式认证标志的位置和固定方式

1. General arrangement of the vehicle 车辆的总体布置

1.1. Photos and/or drawings of a typical vehicle : 典型车辆的照片或图1.

2. Dimensional drawing of the complete vehicle : 整车的尺寸图

1.2.1. Wheelbase : 轴距

1.3. Number of axles and wheels (where

appropriate, number of crawler tracks or belts) : 车轴和车轮的数量(如适用,履带或蓄电池组的数量)

1.4. Position and arrangement of engine : 发动机的位置和配置1.5. Number of seating positions : 座位数目

1.6. Hand of drive - left or right 左方操纵-右方操纵1.6.1. Vehicle is equipped to be driven in right-hand 左方操纵-右方操纵

or left-hand rule of the road traffic (

2. Masses (in kg) (2)质量

2.0. Unladen mass (d) (i): 整车干质量

2.1. Mass of vehicle in running order (i): 整备质量

2.1.1. Distribution of that mass between the axles : 整车整备质量在轮轴的分配2.2. Mass of vehicle in running order , together

with rider

: 基准质量

2.2.1. Distribution of that mass between the axles : 基准质量在轮轴的分配

2.3. Maximum technically permissible mass

declared by the manufacturer

: 厂定最大总质量

2.3.1. Division of that mass between the axles : 厂定最大总质量在轮轴的分配2.3.2. Maximum technically permissible mass on

each of the axles

: 每根车轴的最大技术承载能力

2.4. Maximum hill-starting ability at the maximum

technically permissible mass declared by the

manufacturer : 厂定最大总质量下的最大坡道起步能力

2.5. Maximum towable mass (where applicable) : 最大可拖动质量(如适用)2.6. Maximum mass of the combination : 最大组合质量(如适用)

3. Engine (e)发动机

3.0. Manufacturer : 制造商

3.1. Make : 商标

3.1.1. Type (stated on the engine, or other means of

identification) : 型号(标在发动机上,或其他标识方式)

3.1.2. Location of engine number (if applicable) : 发动机出厂编号打刻位置

3.2. Spark- or compression-ignition engine (1)火花点火发动机或压缩点火发动机3.2.1. Specific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ngine 发动机的专有性能

3.2.1.1. Operating cycle (four or two-stroke, spark or

compression ignition) (1)

操作循环:火花/压缩点火,4/2 冲程

3.2.1.2. Number, arrangement and firing order of

cylinders

: 气缸的数目,配置和点火次序:

3.2.1.2.1. Bore (f): 缸径:mm (f)

3.2.1.2.2. Stroke (f): 行程:mm (f)

3.2.1.3. Cylinder capacity (g): 排量:cm2 (g)

3.2.1.

4. Compression ratio(2): 压缩比(2):

3.2.1.5. Drawings of cylinder head, piston(s), piston

rings and cylinder(s)

: 气缸盖,活塞,活塞环和气缸图

3.2.1.6. Idling speed : 怠速转速

3.2.1.7. Maximum net power output : 最大净功率

3.2.1.8. Net maximum torque : 最大转矩

3.2.2. Fuel : 燃料:柴油汽油/混合物/液化石油气/

其他

3.2.3. Fuel tank 燃油箱

3.2.3.1. Maximum capacity (2): 最大容量

3.2.3.2. Drawing of tank with indication of material

used

: 燃油箱材质

3.2.3.3. Diagram clearly indicating the position of the

tank on the vehicle

: 清楚表明燃油箱在车辆上位置的图样3.2.3.4. Approval number of the fuel tank fitted : 燃料箱认证号

3.2.

4. Fuel supply 燃料供给

3.2.

4.1. Via carburettor(s) : 通过化油器:是/否

3.2.

4.1.1. Make(s) : 制造商

3.2.

4.1.2. Type(s) : 型号

3.2.

4.1.3. Number fitted : 安装数量

3.2.

4.1.4. Settings (2)设置

i.e. of 即以下设置

3.2.

4.1.4.1. Diffusers : 化油器主量孔

3.2.

4.1.4.2. Level in float chamber : 浮子室油面高度

3.2.

4.1.4.3. Mass of float : 浮子重量

3.2.

4.1.4.4. Float needle : 浮子针阀直径

or 或

3.2.

4.1.4.

5. Fuel curve as a function of the air flow and

setting required in order to maintain that curve

: 供油曲线

3.2.

4.1.

5. Cold-starting system (1): 冷起动系统:手动/自动

3.2.

4.1.

5.1. Operating principle(s) : 操作原理

3.2.

4.2. By fuel injection (solely in the case of

compression ignition) (yes/no) : 燃料喷射(只用在压缩点火条件下):是/否

3.2.

4.3. By fuel injection (solely in the case of spark-

ignition) : 燃油喷射式(仅对于压燃式):是/否

3.2.

4.4. Fuel pump : 喷油泵:是/否3.2.

5. Electrical equipment 电气设备

3.2.5.1. Nominal voltage : 额定电压

3.2.5.2. Generator 发电机

3.2.5.2.1. Type : 型号

3.2.5.2.2. Nominal power : 名义功率

3.2.6. Ignition 点火装置

3.2.6.1. Make(s) : 制造商

3.2.6.2. Type(s) : 型号

3.2.6.3. Operating principle : 工作原理

3.2.6.

4. Ignition advance curve or operating set point

(2)

: 点火提前曲线或工作设定点

3.2.6.5. Static timing (2): 静态点火正时

3.2.6.6. Points gap (2): 触点间隙

3.2.6.7. Dwell angle (2): 闭合角(

3.2.6.8. Anti-radio interference system 抗无线电干扰系统

3.2.6.8.1. Terminology and drawing of anti-radio

interference equipment

: 抗无线电干扰装置的专用名称和图

3.2.6.8.2. Indication of the nominal DC resistance value

and, in the case of resistive ignition leads,

statement of nominal resistance per metre : 指明额定直流电电阻值和,如果是电阻式点火线,说明每米的额定电阻

3.2.7. Cooling system ( liquid/air ) (1)冷却系统(液体冷却/空气冷却)3.2.7.1. Nominal setting for the engine-temperature

control device

: 发动机温度控制装置名义设定值3.2.7.2. Liquid 液冷

3.2.7.2.1. Nature of liquid : 液体的性质

3.2.7.2.2. Circulating pump(s) : 循环泵

3.2.7.3. Air 风冷

3.2.7.3.1. Blower : 风机:是/否

3.2.8. Induction system 进气系统

3.2.8.1. Supercharging : 增压充气:是/否

3.2.8.1.1. Make(s) : 制造商

3.2.8.1.2. Type(s) : 型号

3.2.8.1.3. Description of system [example: maximum

boost pressure in kPa, waste gate (where

appropriate)] : 增压充气系统说明(如最大增压压力kPa,废气减压(如适用))

3.2.8.2. Intercooler : 增压中冷器:有/无

3.2.8.3. Description and drawings of induction

pipework and accessories (plenum chamber,

heating device, additional air intakes, etc.) : 进气管道及附件(压气室,加热设备,另加的进气口等)布置说明及

图:

3.2.8.3.1. Description of induction manifold (with

drawings and/or photos)

: 进气管及其附件的描述和图样3.2.8.3.2. Air filter, drawings : 空滤器图样

or 或

3.2.8.3.2.1. Make(s) : 制造商

3.2.8.3.2.2. Type(s) : 型号

3.2.8.3.3. Inlet silencer, drawings : 进气管消声阀,图

or 或

3.2.8.3.3.1. Make(s) : 制造商

3.2.8.3.3.2. Type(s) : 型号

3.2.9. Exhaust system 排气系统

3.2.9.1. Drawing of complete exhaust system : 完整的排气系统的图样

3.2.10. Minimum cross-section of the inlet and

exhaust ports

: 进气口和排气口的最小断截面3.2.11. Induction system or equivalent data 进气系统或等效数据

3.2.11.1. Maximum valve lift, opening and closing

angles in relation to the dead centres, or data

concerning the settings of other possible

systems

: 气门升程

3.2.11.2. Reference and/or setting ranges (1): 气门间隙

3.2.12. Measures taken against air pollution

[2005/302]

防空气污染所采用的措施

3.2.12.1. Device for recycling crankcase gases, solely

in the case of four-stroke engines (description

and drawings): 曲轴箱气体控制装置(只对四冲程发动机)型号(说明和图)

3.2.12.2. Additional anti-pollution devices (if any, and if

not covered by another heading): 另加的防污染设备(如有,其他标目所不包括的设备)

3.2.12.2.1. Catalytic converter: yes/no (*) 催化转化器:有/无

3.2.12.2.1.1. Number of catalytic converters and elements: 数目

3.2.12.2.1.2. Dimensions, shape and volume of the

catalytic converter(s):

催化转化器尺寸形状体积3.2.12.2.1.3. Type of catalytic action: 催化转化器类型

3.2.12.2.1.

4. Total charge of precious metal: 贵金属的含量

3.2.12.2.1.5. Relative concentration: 相对浓度

3.2.12.2.1.6. Substrate (structure and material): 载体(结构和材料)

3.2.12.2.1.7. Cell density: 孔密度

3.2.12.2.1.8. Type of casing for the catalytic converter(s): 催化转化器壳体的型式

3.2.12.2.1.9. Location of the catalytic converter(s) (place

and reference distance in the exhaust line):

催化转化器的位置

3.2.12.2.2. Oxygen sensor: yes/no (*) 氧传感器:有/无

3.2.12.2.2.1. Type: 型号

3.2.12.2.2.2. Location: 位置

3.2.12.2.2.3. Control range: 控制范围

3.2.12.2.3. Air injection: yes/no (*) 空气喷射装置(有/无)

3.2.12.2.3.1. Type (pulse air, air pump etc.): 型式

3.2.12.2.

4. Exhaust gas recirculation: yes/no (*) 废气再循环装置(有/无)3.2.12.2.4.1. Characteristics (flow rate etc.): 特性(流量)

3.2.12.2.5. Other systems (description and operation): 其它系统

3.2.13. Location of the coefficient of absorption

symbol (compression-ignition engines only) : 吸收系数符号的位置(仅指压缩点火发动机)

3.3. Electric traction motor 电力牵引的发动机

3.3.1. Type (winding, excitation) : 类型(电枢绕组,励磁)

3.3.1.1. Maximum continuous rated power (k): 最大输出功率3.3.1.2. Operating voltage : 工作电压

3.3.2. Battery 蓄电池

3.3.2.1. Number of cells : 电池数量

3.3.2.2. Mass : 重量

3.3.2.3. Capacity : 容量

3.3.2.

4. Location : 位置

3.4. Other motors or combinations of motors

(specific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parts of

those motors) : 其他电动机或电动机组合(有关电动机机件的具体资料)

3.5. Cooling system temperatures permitted by the

manufacturer

发动机温度控制装置名义设定值

3.5.1. Liquid cooling 冷却系统

3.5.1.1. Maximum temperature at outlet : 排气口的最高温度

3.5.2. Air cooling 风冷

3.5.2.1. Reference point : 基准点

3.5.2.2. Maximum temperature at reference point : 基准点的最高温度(℃)

3.6. Lubrication system 润滑系统

3.6.1. Description of system : 系统的说明

3.6.1.1. Location of oil reservoir (if any) : 润滑油油箱位置(如果有)

3.6.1.2. Feed system (1): 进给系统(泵/喷进吸入装置/与燃料

混合等)

3.6.2. Lubricant mixed with the fuel 润滑油和燃油混合

3.6.2.1. Percentage : 百分比

3.6.3. Oil cooler : 润滑油冷却器:是/否

3.6.3.1. Drawing(s) : 图

or 或

3.6.3.1.1. Make(s) : 制造商

3.6.3.1.2. Type(s) : 类型

4. Transmission (h)传动装置

4.1. Diagram of transmission system : 传动系统示意图

4.2. Type (mechanical, hydraulic, electrical, etc.): 传动型式(机械式/液力式/电力式)4.3. Clutch (type) : 离合器(类型)

4.4. Gearbox 变速器

4.4.1. Type : 类型:(自动/手动)

4.4.2. Method of selection : 变速器操纵方式(手动/脚动)

4.5. Gear ratios 传动比

4.5.1.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used in the

transmission

: 传动系统中的电气装置

4.6. Maximum speed of vehicle and gear in

which it is reached (in km/h) (i)

: 最高车速相应档位

4.7. Speedometer 车速表

4.7.1. Make(s) : 制造商

4.7.2. Type(s) : 型号

4.7.3.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of the

complete system

: 完整系统的照片或图样

4.7.4. Speed range displayed : 车速显示范围

4.7.

5. Tolerance of the measuring mechanism of

the speedometer

: 车速表测量装置最大允差4.7.6. Technical constant of the speedometer : 车速表技术常数

4.7.7. Method of operation and description of the

drive mechanism

: 驱动机构的驱动方式和描述

4.7.8. Overall transmission ratio of the drive

mechanism

: 驱动机构的总传动比

5. Suspension 悬架

5.1. Drawing of suspension arrangement : 悬架布置图样

5.1.1.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used in the

suspension : 悬架中使用的电子/电气元件的简要描述

5.2. Tyres (category, dimensions and maximum

loading) and rims (standard type) : 轮胎(种类,直径和最大负荷)和轮圈(标准型)

5.2.1. Nominal rolling circumference : 额定滚动圆周长

5.2.2. Tyre pressures recommended by the

manufacturer

: 制造商推荐的轮胎压力5.2.3. Tyre/wheel combinations : 轮胎/轮辋组合

5.2.4. Minimum-speed category symbol compatible

with the theoretical maximum design speed

of the vehicle

: 轮胎速度级别

5.2.5. Minimum load-capacity index with the

maximum load on each tyre

: 负荷指数

5.2.

6. Categories of use compatible for the vehicle : 轮胎层级数

6. Steering 转向机构

6.1. Steering gear and control 传动装置型式

6.1.1. Type of gear : 转向机构操纵方式

6.1.2.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used in the steering

system : 转向系统中所用的电子/电气元件的简要描述

7. Braking 制动

7.1. Diagram of braking devices : 制动装置的图样

7.2. Front disc / drum brake (1)

Rear disc / drum brakes (1)前制动装置和后制动装置,盘式和/或鼓式

7.2.1. Make(s) : 制造商

7.2.2. Type(s) : 类型

7.3. Drawing of parts of the brake system 制动系统图

7.3.1. Shoes and/or pads (1): 制动蹄片及衬垫

7.3.2. Linings and/or pads (Indicate make, grade of

: 衬片和/或衬垫

material or identification mark) (1)

7.3.3. Brake levers and/or pedals (1): 制动杆和/或制动踏板

7.3.4. Hydraulic reservoirs (where applicable) : 制动液储存器(如可用)

7.4. Other devices (where applicable) : 其他器件(如可用)

drawing and description : 图和说明

: 制动系统中所用的电子部件的简要描述7.5.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used in the braking

system

8. 照明和灯光信号设备

8.1. 全部设备清单:

: 照明灯和灯光信号装置安装示意图

8.2. Diagram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he lighting

and light-signalling devices

8.3. Hazard warning lamps (where fitted) : 危险报警灯(如适用)

: 专用车辆对灯光的附加要求

8.4. Additional requirements relating to special

vehicles

8.5.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electrical and/or

electronic components used in the lighting

system and in the light-signalling system

: 照明和灯光信号设备中的电气装置

9. Equipment 装备

9.1. Coupling devices (where applicable) 接合设备(如可用)

9.1.1. Type (hook/ring/other) (1): 类型:钩形/环形/其他

9.1.2. Photograph and/or drawings showing the

posi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upling

devices : 显示接合设备位置和结构的照片和/或图

9.2. Arrangement and identification of controls,

tell-tales and indicators

控制器,报警器和指示器的布置和识

9.2.1.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of the

arrangement of the symbols, controls, tell-

tales and indicators : 标识、控制器、信号装置、指示器布置的图样或照片

9.3. Statutory inscriptions 铭牌

9.3.1.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he statutory inscriptions and the

chassis number

: 显示铭牌及VIN码位置的照片和或图

9.3.2.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showing the

official part of the inscription (with statement

of dimensions) : 显示铭牌照片和或图(并标出它们的尺寸)

9.3.3.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of the chassis

number (with statement of dimensions) : VIN码的照片和/或图(并标出它们的尺寸)

9.4. Device(s) to protect against unauthorised

use

防盗装置

9.4.1. Type of device(s) : 装置类型

9.4.2. Summary description of device(s) used : 装置的一般性描述

9.5. Audible warning device(s) 喇叭信号装置

9.5.1. Summary description of device(s) used and

their purpose

: 已安装的装置及其一般性描述9.5.2. Make(s) : 制造商

9.5.3. Type(s) : 型号

9.5.4. Type-approval mark : 认证标志

9.5.5. Drawing(s)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he

audible warning device(s) in relation to the

structure of the vehicle

: 喇叭安装图

9.5.6. Details of the method of attachment,

including the part of the vehicle structure to

which the audible warning device(s) is (are)

attached : 喇叭安装方法细节,包括安装喇叭信号装置处的车辆结构

9.6. Location of rear registration plate (indicate

variants where necessary; drawings may be

used as appropriate) : 后照牌的位置(必要时指同型变型车;用图表示也可)

9.6.1. Inclination of plane in relation to the vertical : 照牌倾斜角度

B. INFORMATION RELATING SOLELY TO TWO-WHEEL MOPEDS AND MOTORCYCLES

1. Equipment 装备

1.1. Rear-view mirror(s) (please provide the

following information for each rear-view

mirror) 后视镜(请提供每种后视镜的下列资料)

1.1.1. Make : 制造商

1.1.

2. Component type-approval mark : 认证编号

1.1.3. Variant : 变型

1.1.4. Drawing(s)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he rear-

view mirror(s) in relation to the structure of

the vehicle

: 显示与车辆结构相关的后视镜位置

1.1.5. Precise information concerning the type of

attachment, including that part of the vehicle

structure to which the rear-view mirror is

attached : 有关装配方式,包括安装后视镜处的车辆结构的准确资料

1.2. Stand(s) 支架

1.2.1. Type (central and/or side) : 类型:主支架/或侧支架

1.2.2. Drawing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he stand(s)

in relation to the structure of the vehicle

: 与车辆结构有关的支架位置图

1.3. Attachments for motorcycle sidecars (where

applicable)

摩托车跨斗装配(如可用)

1.3.1.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showing the

location and the construction

: 显示跨斗位置和结构的照片和/或图1.4. Hand-hold for a passenger 乘客用扶手

1.4.1. Type : 类型:皮带和/或把手

1.4.

2. Photographs and/or drawings showing the

location

: 显示其位置的照片或图

1.5. For mopeds fitted with pedals and, if

Directive 97/24/EC, Chapter 3, Annex I, point

3.5 applies, description of the measures

taken in order to ensure safety

: Not applicable

1.6 Design and position of the label referred to in

Directive 97/24/EC, Chapter 7

: Refer to drawing No. LB125T-13-43#

影像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安徽省立医院影像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一、诊断报告书写常规 (一)诊断报告书写规范是诊断质量的最终反映医学服务涉及人的生命与健康,其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为此,医学管理学就提出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种种规范与办法。发达国家的医学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医学学术团体共同实施的。从我国近年来的实践看,也是由政府部门施加一定的行政影响,并组织有关的医学团体制定统一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规范与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与推广。 诊断报告书能反映医学影像的诊断质量。从一份规范的诊断报告书中可以看得出使用的设备是什么,检查的操作技术或程序是怎样的,诊断者观察是否全面,以及诊断的思路是否正确等等。因此,我们认为在逐步完善医学影像学质量保证或质量控制的进程中,第一步要走的路就是诊断报告书的规范化。 (二)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的格式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格式是一种形式,它反映的内容必须要符合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纵观现在国内、国外的诊断报告书,形式各种各样,大小与繁简程度也不一致。但是从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医学影像学的诊断报告书的格式应包括以下5 项。 1、一股资料,往往是表格式的。逐项填写: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区、病床、门诊号、X 线号、CT 号、MRI号、DSA号、X片序号、检查日期、报告日期等等。

2、检查名称与检查方法或技术。 3、医学影像学表现。如X线、CT MRI和DSA所见等。 4、医学影像学诊断。 5、书写报告与审核报告医师签名。(三)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内容: 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五个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却有一定的联系,它们与报告形式是统一的。我们将每一项目应书写的内容,建议如下。 1、一般资料:各家医院可以根据各种不同设备的医学影像学科具体情况设计各自的表格,但必须是能精简地概括识别病员的标志、检查要求、目的与简要的临床情况或诊断。报告书写者应逐一填写。我们建议检查号分成几项,即X线号、CT号、MRI号与DSA号等,适用于较大医院。如该院放射科还包括超声与核素成像,也可再加上相应的编号。这是因为放射科的技术部门或某几位技师往往相对固定于几组机房。 而医师分别轮转工作于几个如CT MR、DSA等工作室,并分别各自书写报告。而检查号则由技师统一编排。序号是从属于检查号的。 患者的姓名、送诊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是为了识别病员用的,对于同名同姓的患者,可根据住院号或门诊号,以及送诊科室的不同而加以 识别。 2、检查名称与检查方法或技术。 对于规模较小的医院放射科(指二类乙级医院以下标准的医院放射科)在影像诊断报告书中只用“检查名称”一项就可以。这类科室一股均采

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第一章诊断报告书写常规 一、诊断报告书写规范是诊断质量的最终反映 医学服务涉及人的生命与健康,其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为此,医学管理学就提出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种种规范与办法。发达国家的医学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是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医学学术团体共同实施的。从我国近年来的实践看,也是由政府部门施加一定的行政影响,并组织有关的医学团体制定统一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规范与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与推广。?诊断报告书能反映医学影像的诊断质量。从一份规范的诊断报告书中可以看得出使用的设备是什么,检查的操作技术或程序是怎样的,诊断者观察是否全面,以及诊断的思路是否正确等等。因此,我们认为在逐步完善医学影像学质量保证或质量控制的进程中,第一步要走的路就是诊断报告书的规范化。 二、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的格式?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格式是一种形式,它反映的内容必须要符合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纵观现在国内、国外的诊断报告书,形式各种各样,大小与繁简程度也不一致。但是从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医学影像学的诊断报告书的格式应包括以下5项。?1、一股资料,往往是表格式的。逐项填写: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区、病床、门诊号、X线号、CT 号、MRI 号、DSA号、X片序号、检查日期、报告日期等等。 3、医学影像学表现。如X线所见、CT所 2、检查名称与检查方法或技术。? 见、MRI所见、DSA所见等。 4、医学影像学诊断。 5、书写报告与审核报告医师签名。 三、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内容: 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五个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却有一定的联系,它们与报告形式是统一的。我们将每一项目应书写的内容,建议如下。?1、一般资料:?各家医院可以根据各种不同设备的医学影像学科具体情况设计各自的表格,但必须是能精简地概括识别病员的标志、检查要求、目的与简要的临床情况或诊断。报告书写者应逐一填写。我们建议检查号分成几项,即X线号、CT号、MRI号与DSA号等,适用于较大医院。如该院放射科还包括超声与核素成像,也可再加上相应的编号。这是因为放射科的技术部门或某几位技师往往相对固定于几组机房。而医师分别轮转工作于几个如CT、MRI、DSA等工作室,并分别各自书写报告。而检查号则由技师统一编排。序号是从属于检查号的。 患者的姓名、送诊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是为了识别病员用的,对于同名同 2、检姓的患者,可根据住院号或门诊号,以及送诊科室的不同而加以识别。? 查名称与检查方法或技术。?对于规模较小的医院放射科(指二类乙级医院以下标准的医院放射科)在影像诊断报告书中只用“检查名称”一项就可以。这类科室一股均采用检查常规,一切按常规办事。或虽无书面的常规,但有科室人员相互默契的常规。例如会诊单上写“胸部摄片”就一定是胸部正侧位。会诊单上写“鼻窦摄片”就一定是water位摄片等。但对于二甲以上标准医院规模较大的放射科,在报告中须增加“检查方法”或“检查技术”一项。这类科室开展项目很多,新开展项目出现且科室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较多,各人常用检查技术可能不一致,

影像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医院 影像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影像诊断报告是一份重要的临床档案资料,必须认真书写。一份规范化的诊断报告书要求文字简洁,语句通顺,表达准确。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一、一般项目:病人姓名、性别、年龄;X线号、门诊号或 住院号; 申请科室、病室和床位号;检查设备、检查方法、造影 剂种类用法和用量、检查部位和位置、照片序号;临床 诊断、检查日期和报告日期等均应逐项填写清楚。 二、叙述部分: (一)应在全面观察的基础上,分清主次,按顺序描述异常影像所见。阐明有否临床所疑疾病的表现或征象,如 有则应对所出现的病变部位、形态和大小进行描述, 描述应简洁、形象、贴切,并对该疾病应该或可能出 现而未出现者说明“未见”。如:肺癌的毛刺征;骨、关节病变的死骨、钙化和骨膜反应、关节面及关节间 隙等。此外,还应对与疾病的定位和定性有关的表现 或征象说明“见到”或“未见”如:肠梗阻有无充气

扩张肠管有无液平,形态、位置如何,有无假肿瘤征等。 (二)意外或偶然发现临床所疑疾病以外的疾病征象如:外伤发现骨软骨瘤、退变、各种正常变异等应在诊断意见里体现。 (三)成像伪影、外影应在描述中加以说明;难于解释和不能据此作出影像诊断的一些表现等,应在描述后建议 作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这些表现的意义。 三、诊断意见: 在详细描述的基础上以影像表现为依据,结合有关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逻辑推理,以得出客观的诊断结论。临床和影像表现典型者肯定诊断;影像表现缺乏特征性者,可结合临床诊断;影像表现和临床均无特征性而难于下结论时,可提出某种或某些诊断可能性以及进一步检查的建议。 四、医师审核签字: 一份完整的影像诊断报告,应有医师签名。诊断报告应分由二级医师签名、审签,实行“双签字”。签名字迹要清楚工整易于辨认和保存。

emark认证流程

赛特认证 Emark认证流程 Emark认证流程及注意事项 赛特工程师 2016/1/14 本文摘要赛特认证,赛特公司拥有自己独立的检测实验室,在正式测试前对样品进行预测试,确保产品正式测试顺利通过。同时,赛特文件工程师、认证工程师、工厂检查工程师为客户提供全程免费指导,确保企业快速、便捷取得emark证书,让企业的产品顺利出口或配套。

1、项目申请——向欧盟交通部递交emark认证申请表。 2、资料准备——根据欧盟交通部的认证要求,准备好相关的认证资料。 3、产品检测——企业将待测样品寄到指定实验室进行测试。 4、编写报告——认证工程师根据合格的检测数据与符合要求的产品技术描述,编写报告。 5、递交审核——认证工程师将完整的报告递交到欧盟交通部进行审核。 6、证书签发——审核无误后,欧盟交通部颁发emark证书 企业在申请emark认证过程中,由于产品原因或者选择的认证服务机构不够专业,很容易出现以下问题: 测试不能一次性通过:导致产品需要重复测试,增加企业的认证成本;

标志使用不当:E标志使用不符合法规要求,导致海关不予清关及配套厂家退货; 证书出现错误:需要修改证书,增加额外费用,同时影响交货时间; 工厂检查通不过:导致企业的证书无法按时下发。 因此,为避免出现上述问题,需要对认证的要求熟悉,并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如:要确保测试一次性通过,就需要提前对样品进行预测试,并及时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同时,有专业的服务团队为企业提供全面辅导,并对认证过程进行有效控制。 赛特拥有自己独立的检测实验室,在正式测试前对样品进行预测试,确保产品正式测试顺利通过。同时,赛特文件工程师、认证工程师、工厂检查工程师为客户提供全程免费指导,确保企业快速、便捷取得emark证书,让企业的产品顺利出口或配套。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一、CT常规及增强要点 病变描述:部位或分布、数目、大小、形状、边缘、密度、邻近关系、功能变化、动态情况、增强。 扫描基线:喉(颈4下缘),甲状腺(颈5下缘),胰腺(胸12下缘),肾脏(胸11上缘)。 方法:先平扫,设定增强扫描的范围以及两次或多扫描开始时间,扫描参数与平扫相同,经静脉用电动压力注射器注入对比剂80ml~100ml,3ml~4ml/s,对比剂注射完后与扫描开始时间同步。 注射对比剂开始后分期 肝脏 25s~30s 肝脏动脉期 60s~70s 肝脏门静脉期 120s 肝实质平衡期 胰腺 25s~30s 胰腺动脉期 60s~70s 胰腺实质期 肾脏 30s~35s 肾皮质期 70s 肾实质期 5min~10min 肾排泄期或肾盂期

肺、纵隔 25-30S动脉期 60-90-120延迟扫描 头动脉 20-30s动脉期 二、影像诊断报告的艺术 1、肯定诊断 2、否定诊断:排除XX。 3、拟诊断:XX可能,XX首先考虑,XX不排除,XX待排除。 4、符合诊断:XX符合XX。 5、疑诊断:XX可疑,建议进一步检查。 6、活话:建议必要时复查。 三、头颅、五官X线报告 1、头颅平片X线诊断报告 (1)头颅大小与形态。 (2)颅骨内外板与板障厚度与密度情况。 (3)颅缝与囱门有无异常。 (4)脑回压迹有无增多、增深。 (5)颅板血管压迹有无异常。 (6)蝶鞍大小、形态。骨质有无异常。 (7)颅内有无生理或病理性钙化,其位置、形态、大小、数目如何。

(8)头颅软组织情况。 2、副鼻窦X线诊断报告 (l)各组窦腔发育情况。 (2)各窦腔大小、形态、密度有无异常,壁有无增厚,有否液平。(3)鼻腔与眼眶情况。 (4)窦腔出现占位性病变应重点描述清理变化情况。 3、乳突X线诊断报告 (1)乳突类型(气化型、板障型、硬化型),气房大小及密度。 (2)鼓窦入口与鼓窦区有无扩大或骨质破坏。 (3)鼓室、天盖、乙状窦骨质情况。 (4)内、外耳道情况。 (5)周围组织骨质结构情况。 4、眼眶X线诊断报告 (1)眶窝大小与形态。 (2)眶壁骨质结构。 (3)眶内软组织密度有何异常改变。 (4)眶裂、视神经孔形态、大小及骨壁情况。 (5)周围副鼻窦与颅内情况。” 5、下颌骨X线诊断报告 (1)下颔骨骨质有无异常情况,如有病变应按基本病理变化重点描述。(2)牙槽有无病变情况。

常见国际认证标准

国际认证标准 ANSI为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 Institute)名称缩写。 它成立于1918年,总部设在纽约,1969年10月6日始改为现名。目前,经ANSI 认可的标准制定机构有 180多个,其中部分经ANSI批准为国家标准。 ANSI是非赢利性质的民间标准化团体,但它实际上已成为美国国家标准化中心,美国各界标准化活动都围绕它进行。通过它,使政府有关系统和民间系统相互配合,起到了政府和民间标准化系统之间的桥梁作用。 ANSI协调并指导美国全国的标准化活动,给标准制定、研究和使用单位以帮助,提供国内外标准化情报。同时,又起着行政管理机关的作用ANSI 下设四个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董事会、成员议会和秘书处。我国产品准备出口到美国时,可能会遇到进口商或经销商要求产品按ANSI标准进行检测,并提供相应检测报告。 AP(Approved Product)标签认定艺术材料的安全性通过了毒物学专家的检测,证明产品成分中不包含足够量对人体(包括儿童)造成伤害或有毒作用的原料,不会对人体造成急性或慢性的伤害。 AP标签正在取代原有的无毒标签CP(Certified Product)和HL(Health Label)。AP标签证明ACMI认可产品符合ASTM D 4236:慢性毒素标签标准以及Labeling of Hazardous Art Materials Act (LHAMA):危险艺术材料标签的要求。 美国艺术与创造性材料学会( The Art & Creative Materials Institute, Inc.),简称ACMI, 是艺术,手工,以及其他创造性材料生产商组成的非营利性协会组织。自1940年以来ACMI发起了对儿童美术用品的认证项目, 认证产品是无毒的, 并满足质量和性能标准的要求。ACMI的认证项目得到了毒物学领域专家的认可, 是该行业内现有的最受推崇的标准之一。该学会不断修改标准,使其接受新的挑战并覆盖更多产品。1982年ACMI扩大了认证范围,更广泛的覆盖了艺术及手工材料产品, 包括成人用材料产品,认证标准要求产品要在适当的位置健康警告标签。

影像诊断报告书写技巧规范

影像诊断报告书写技巧规范(X线、CT、MRI) 第1章传统X线诊断报告书写技巧 第1节头颅 1、鼻窦 (1) 鼻窦炎 右侧额窦、左侧上颌窦窦腔密度增高,透过度减低,右侧上颌窦黏膜增厚。窦壁骨质结构未见异常。余未见异常发现。 (2) 鼻窦囊肿 右侧上颌窦腔底壁可见边缘光滑的半圆形软组织密度影,右侧上颌窦腔扩大,右侧上颌窦粘膜下皮质白线连续;余鼻旁窦窦壁粘膜光滑,粘膜下皮质白线清晰。 (3)良性肿瘤 右侧筛窦窦壁旁小圆形骨性密度影,内可见骨小梁。其余诸鼻旁窦窦腔透过度良好,窦壁光滑。余骨质未见异常。双鼻甲肥厚。 (4)恶性肿瘤 左侧上颌窦窦腔扩大,其外侧壁轮廓模糊、骨质疏松,窦壁骨质呈溶骨性骨质破坏、消失;左侧上颌窦内侧骨壁模糊。右侧上颌窦窦腔密度增高,透光度减低,为合并上颌窦 炎。 第2节胸部 1、肺 (1)正常肺部。 胸廓对称,纵膈居中,双肺野纹理清晰,双肺门影不大,双侧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心脏形态、大小及位置在正常范围、 (2)大叶性肺炎 正位像右肺中下野可见大片状密度增高影,密度均匀,上界清楚呈水平走行,下界模糊不清,右心缘模糊不清,肺野透亮度减低。侧位像见右肺中叶呈实变改变,叶间胸膜无凹陷。肺门无异常增大。左肺未见异常。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心脏形态、大小及位置属正常范围。 (3)支气管肺炎 双肺纹理增强,左肺中下野纹理紊乱、模糊,左肺有沿肺纹理分布的小斑片状模糊影,双侧肺门影不大。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心脏形状、大小属正常范围。 (4)支气管扩张 双肺纹理增强、紊乱,以中下肺野为著,且双侧中下肺野内中带可见沿肺纹理走行分布的多发囊状透亮影,呈蜂窝状改变。左肺下野膈上区透过度增高,肺纹理减少,双侧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心脏形态、大小及位置属正常范围。 (5)肺脓肿 正位像左肺中野中外带可见大片密度增高影,其内密度不均,可见大小约4cm×4、5cm的空洞,空洞内壁光滑,壁较厚,其内有气液平面,侧位像病灶位于左肺下叶背段。右肺纹理清晰。双肺门影未见增大、增浓,双侧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心脏形态、大小及位置在正常范围 (6)肺结核

Emark认证简介

Emark认证简介 作者:Tom 文章来源:上海励奥产品认证部更新时间:2008-11-28 【关闭窗口】 2002年10月起,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所以,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之e-Mark 认证,势在必行。 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目前ECE包括欧洲28个国家﹐除欧盟成员国外﹐还包括东欧﹐南欧等非欧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适用﹐不是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CE成员国的政府部门﹒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E2—法国;E3—意大利;E4—荷兰;E5—瑞典;E6—比利时;E7—匈牙利;E8—捷克;E9—西班牙;E10—南斯拉夫;E11—英国;E12—奥地利;E13—卢森堡;E14—瑞士;E16—挪威;E17—芬兰;E18—丹麦;E19—罗马尼亚;E20—波兰;E21—葡萄牙;E22—俄罗斯;E23—希腊;E25—克罗地亚;E26—斯洛文尼亚;E27—斯洛伐克;E28—白俄罗斯;E29—爱沙尼亚;E31—波黑;E37—土耳其; e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交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一、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就是诊断质量得最终反映: 医学服务涉及人得生命与健康,其服务质量得重要意义就是不言而喻得。为此,医学管理学就提出了质量保证与质虽控制得种种规范与办法。发达国家得医学质量保证,质量控制就是 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医学学术团体共同实施得。从我国近年来得实践瞧,也就是由政府部门施加一楚得行政影响,并组织有关得医学团体制是统一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得规范与实施办法,并加以贯彻与推广。 诊断报告书能反映医学影像得诊断质量。从一份规范得诊断报告书中可以瞧得出使用得设备就是什么,检査得操作技术或程序就是怎样得,诊断者观察就是否全面,以及诊断得思路就是否 正确等等。因此,我们认为在逐步完善医学影像学质量保证或质S控制得进程中,第一步要走得路就就是诊断报告书得规范化。 二、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得格式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得格式就是一种形式,它反映得内容必须要符合质虽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纵观现在国内、国外得诊断报告书,形式各■种各样,大小与幣简程度也不一致。但就是从质S保证与质量控制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医学影像学得诊断报告书得格式应包括以下5项。 1、一股资料,往往就是表格式得。逐项填写: 患者姓需、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区、病床、门诊号、X线号、CT号、MRI 号、DSA号、X片序号、检查日期、报告日期等等。 2、检査名称打检査方法或技术。、 3、医学影像学表现。如X线所见、CT所见、MRI所见、DSA所见等。 4、医学影像学诊断。 5、书写报告与审核报告医师签名。 三、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得内容: 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得五个项目所包括得内容各■不相同,但却有一左得联系,它们与报告形式就是统一得。我们将每一项目应书写得内容,建议如下。 1、一般资料:^^家医院可以根据徉种不同设备得医学影像学科具体情况设讣各自得表格, 但必须就是能精简地概括识别病员得标志、检査要求、目得与简要得临床情况或诊断。报告书写者应逐一填写。我们建议检査号分成几项,即X线号、CT号、MRI号与DSA号等,"适用于较大医院。如该院放射科还包括超声与核素成像,也可再加上相应得编号。这就是因为放射科得技术部们或某几位技师往往相对固泄于几组机房。而医师分別轮转工作于几个如 CT、MRL DSA等工作室,并分别^$自书写报吿。而检查号则由技师统一编排。序号就是从属于检查号得。

影像诊断报告书写规范标准

诊断报告书写规 第一章诊断报告书写常规 一、诊断报告书写规是诊断质量的最终反映: 医学服务涉及人的生命与健康,其服务质量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为此,医学管理 学就提出了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种种规与办法。发达国家的医学质量保证,质量控制是 由政府有关部门与医学学术团体共同实施的。从我国近年来的实践看,也是由政府部门施加 一定的行政影响,并组织有关的医学团体制定统一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规与实施办法, 并加以贯彻与推广。 诊断报告书能反映医学影像的诊断质量。从一份规的诊断报告书中可以看得出使用的 设备是什么,检查的操作技术或程序是怎样的,诊断者观察是否全面,以及诊断的思路是否 正确等等。因此,我们认为在逐步完善医学影像学质量保证或质量控制的进程中,第一步要 走的路就是诊断报告书的规化。 二、规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的格式 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格式是一种形式,它反映的容必须要符合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纵观现在国、国外的诊断报告书,形式各种各样,大小与繁简程度也不一致。但是从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角度出发,我们认为医学影像学的诊断报告书的格式应包括以下5项。 1、一股资料,往往是表格式的。逐项填写: 患者、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区、病床、门诊号、X线号、CT号、MRI 号、DSA号、X片序号、检查日期、报告日期等等。 2、检查名称与检查方法或技术。、 3、医学影像学表现。如X线所见、CT所见、MRI所见、DSA所见等。 4、医学影像学诊断。

5、书写报告与审核报告医师签名。 三、规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容: 规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五个项目所包括的容各不相同,但却有一定的联系,它们与报告形式是统一的。我们将每一项目应书写的容,建议如下。 1、一般资料:各家医院可以根据各种不同设备的医学影像学科具体情况设计各自的表格,但必须是能精简地概括识别病员的标志、检查要求、目的与简要的临床情况或诊断。报告书写者应逐一填写。我们建议检查号分成几项,即X线号、CT号、MRI 号与DSA号等,”适用于较大医院。如该院放射科还包括超声与核素成像,也可再加上相应的编号。这是因为放射科的技术部们或某几位技师往往相对固定于几组机房。而医师分别轮转工作于几个如CT、MRI、DSA等工作室,并分别各自书写报告。而检查号则由技师统一编排。序号是从属于检查号的。 患者的、送诊科室、住院号或门诊号是为了识别病员用的,对于同名同姓的患者, 可根据住院号或门诊号,以及送诊科室的不同而加以识别。 2、检查名称与检查方法或技术 对于规模较小的医院放射科(指二类乙级医院以下标准的医院放射科)在影像诊断报告书中只用“检查名称”一项就可以。这类科室一股均采用检查常规,一切按常规办事。或虽无书面的常规,但有科室人员相互默契的常规。例如会诊单上写“胸部摄片”就一定是胸部正侧位。会诊单上写“鼻窦摄片”就一定是water位摄片等。但对于二甲以上标准医院规模较大的放射科,在报告中须增加“检查方法”或“检查技术”一项。这类科室开展项目很多,新开展项目出现且科室主治医师以上医师较多,各人常用检查技术可能不一致,这些情况应在“检查方法”一项中有所说明。传统的检查如钡餐造影等,均按统一常规操作,其它临床医师也知道是怎么回事,故在“检查方法”项中注明为“常规”即可,否则应对“检查方法”或技术作一交代。 3、医学影像学表现 过去普通平片与较简单的造影检查,摄片数目较少,多主对其表现作较全面的描述与 讨论。例如对正常胸部正位片,要求对肺野、肺门、肺段、胸膜、横隔、纵隔,所见骨骼与 胸廓软组织进行较详细描述。当然也有少数医师只在医学影像学表现项下书写“心、肺、膈 无异常”一句,同时在“医学影像学诊断”项下书写相同的结论,我们认为这样书写不规。 现在不少检查项目观察容很多,如 CT增强前,后扫描的层面往往甚多,同一层面还可采用不同的窗位进行观察,书写报吉医师不可能也无必要对所观察过的全部容作所有阳 性或阴性的叙述。根据当前的情况我们认为在“医学影像学表现”项目中应包括以下三方面 的容,而书写繁简程度可由各组室自行决定。

emark认证市场调查与市场分析

e-Mark认证市场调查及分析 --电动摩托车产品 1 e-Mark市场概况 欧洲对于机动车整车及涉及安全的零部件和系统有安全认证的要求﹐具体体现为 e标志和E标志认证。 e标志是欧盟委员会依据欧盟指令强制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各欧盟成员国都将认可﹒

根据欧盟2002/24/EC法令,除EN15194法令规定的脚踏助力电动自行车及残障人士专用助力车,农业机械及拖车以外,其他的电动车或摩托车等机动车辆都需要做e-Mark认证。 电动车或摩托车e-Mark认证项目和相关指令/规章(Directive/Regulations)如下:

在EN15194市场开发过程中发现许多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都做过e-Mark认证,其中一些客户因为之前做e-Mark的关系,EN15194测试也在之前合作的测试机构做。 目前国内e-Mark认证项目的基本收费一款车大约在6-10万之间,主要申请认证的车型为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scooter 等产品,申请企业主要集中区域在无锡,常州,重庆,金华,台州,广东等产业带。 目前国内从事e-Mark认证的检测机构以咨询公司为主,检测机构主要是TUV,其中TUV-SUD无锡分公司最为知名。咨询公司主要是杭州赛特,杭州度外,杭州波特,浙江方圆检测等。

2 市场调查准备工作 9月份制定市场调查方案,由Sarah监控整个项目实施情况及进度。Amon带领团队成员实施调查工作。调查方案具体有以下几部分: 2.1市场调查对象 2.1.1 中国截至到2009年注册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这些客户主要产品会涉及电动助力自行车和电摩等,所 以一方面可以再次推广EN15194的项目,另外一方面做 e-Mark的市场调查) 2.1.2 此次调查的对象是针对EN15194的客户群而展开的 2.2 市场调查重点区域 无锡,常州,苏州,金华,台州,上海,重庆。 2.3市场调查内容: 企业目前做E/e-Mark认证的产品有哪些(产品线) 企业做E/e-Mark认证每年所花费用(市场规模) 企业做E/e-Mark认证的周期

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一、胸部X 线报告胸廓:对称、畸形、骨骼情况。 肺野:肺内血管纹理,肺内有无病灶,如发现病灶要描述其部位、形态、边缘、大小、有无空洞等等情况。 肺门:正常、增大,有无肿块等。纵隔:气管是否正中,纵隔有无增定及有无肿块发现等。横隔:位置、形态有无改变,肋隔角与心膈角情况。心脏:外形有无异常变化,心胸比率,各房室情况。 二、心脏平片X 线诊断报告摄片位置:后前位、右前斜位、左前斜位,左侧位。胸廓:纵隔与横形态有无异常。 肺部:重点描述肺门、肺内动、静脉血管纹理的变化,有无肺动脉高压或肺淤血等表现. 心脏:心外形增大的类型,肺动脉段外形变化,各房室增大的情况,食道左房压迹变化情况。 三、泌尿系统X 线诊断报告 1、平片: (1)两肾轮廓、位置、形态与大小。 (2)全尿路区域有无钙化或结石样阴影。 (3)腰大肌及腹壁脂肪线影像情况。 (4)脊椎、骨盆区、骨骼有无异常。 (5)肠道内容情况及其他腹部异常阴影。

2、排泄性尿路造影(IVP)。 (1)两肾轮廓、位置、形态、大小。 (2)使用对比剂名称、剂量、浓度。 (3)两肾功能显影情况:正常、延迟、不显影。对肾功能差者,造影需延时45'-60'或更长时间摄片观察。 (4)两侧肾盏、肾孟轮廓显示情况。 (5)膀胱充盈情况。 (6)两侧输尿管显示情况。 3、逆行肾盂造影(RCP) (l)两肾轮廓、位置、形态、大小、注明导管位置。 (2)使用造影剂的名称、浓度、剂量。 (3)两侧肾盏、肾孟、输尿管充盈显示情况。 (4)腰骶椎与骨盆区骨质情况。 4、膀胱造影 (1)造影剂名称、浓度、剂量。 (2)膀胱充盈的轮廓、形态、大小;病理性改变应说明病变范围大小,边界与邻近脏器的关系。 (3)若观察膀胱壁者应测量其厚度,边缘与周围情况。 (4)男性应包括前列腺增生向膀胱突出压迫情况。 (5)有无其它异常发现。 四、头颅、五官X 线诊断报告 1、头颅平片X 线诊断报告

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一、医学影像学资料反映疾病在某一阶段的病理变化和(或)功能改变。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是提供临床参考的重要诊断依据,对临床诊断治疗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诊断报告的内容必须客观地反映其变化,符合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要求。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格式应包括以下5 项:1)、一般资料。 2)、检查名称、检查方法或技术。 3)、医学影像学表现。 4)、医学影像学诊断。 5)、书写报告医师签名。二、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内容规范化医学影像学诊断报告书的五个项目所包括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却有一定联系。每一项目应书 写的内容如下。 1.一般资料医学影像学的诊断报告书一般为表格式,各医院可根据各种不同设备设计各自的表格。一般资料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区、病床、门诊号、影像序号、检查日期、报告日期等。报告书写者应逐一填写。检查号可以统一编号或分成几项,如X线号(CR DR )。2.检查名称,检查方法或技术。对于常规检查要注明检查名称,特殊检查要注明检查方法或技术。 3.医学影像学表现 1)、临床对医学影像学诊断所要求的内容,即阐明有无临床疑似疾病的表现

或征象。如有,则应对所出现的病变部位、大小、范围、密度、形态及其与 周围组织的关系等加以描述,并对该疾病应该或可能出现而未出现的征象说 明“未见”。 2)、临床所疑疾病以外的阳性发现:①意外或偶然发现“临床所疑疾病” 以外疾病的征象,如骨外伤患者所摄骨骼片上偶然发现骨软骨瘤;②正常变异的表现;③成像伪影;④难以定性的或可疑的征象。 3)、对有鉴别诊断意义的阴性征象应加以描述。 4.医学影像学诊断医学影像学诊断有其局限性。不同疾病可有类似表现, 同一疾病又可有不同表现,而且随时间改变,病变可发生变化。因此,医学影像学诊断要密切结合临床资料.必要时要亲自检查患者,以提高诊断符合率。医学影像学诊断为整个医学影像检查的结论,不少阅读报告的临床医师只阅读这一项。报告书写者必须根据医学影像学表现恰如其分地做出检查结论。诊断结论一般分为四种情况: 1)、正常或未见异常。 2)、病变肯定,性质肯定。 3)、病变肯定,性质不肯定。这种结论义可分两种情况:①以某一疾病为主但不典型:②病变征象无特征性。可有多种可能性,依次说明可能的疾病。4)、可疑病变,所见表现不能肯定为病变,可能为正常变异或各种原因造成的假象。需要病员补充检查,可在诊断结论后提出建议,如建议补加增强CT 扫描或加做MRI其他序列检查等。 5.医师签名签名医师即此份医学影像诊断报告书的责任人。如只有一名医师签名必须由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名。如书写报告者为住院医师,

EMark 认证简介

E-Mark认证简介 E-Mark认证是欧洲共同市场, 对汽、机车及其安全零配件产品,噪音及废气等,均需依照欧盟法令(EEC Directives)与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 Regulation)的规定,通过产品符合认证要求,即授予合格证 书,以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之要求。 2002年10月起,E-Mark认证实施,根据欧盟指令72/245/EEC,以及修正指令95/54/EC的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认证,标贴e标志,欧盟各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所以,汽车电子电器类产品之E-Mark认证,势在必行。 E/e-Mark认证标志 E/e-Mark认证标志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长方形外框;一种是圆形外框。 长方形外框: 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等等。 圆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挡风玻璃、安全带、前大灯等等。而外框内的数字1,2,…13…,代表颁发该e-Mark证书的各个不同欧盟成员?国家之代号。例如:1代表德国,4代表荷兰,13代表卢森堡,23代表爱尔兰等等,即由该代号所示国家的交通部签发的e-Mark 证书。 E/e-Mark认证适用范围 整车——即两轮或三轮以上之电机动交通工具,如客车、货车、摩托车、巴士及道路外之车辆汽机车。 零部件——车灯与灯泡、各种视镜、轮胎、轮圈、刹车、喇叭、防盗设备、安全带、汽车玻璃及排气管等汽机车零配件-安全帽、儿童安全椅、车内附属电器产品等。 自2002年10月起,规定所有车辆, 车辆零部件,以及用于车上的电子性产品必须强制执行EMC测试。所有在欧销售的电子零部件须统一符合EMC指令95/54/EC, 根据EMC指令89/336/EEC进行的自我宣告将不再有效。而由欧盟授权车辆类产品的公告机构出具E/e Mark证书。也就是说,车辆类电子及电子零部件原先申请的CE(EMC)认证将从2002年10月起不再有效。必须在重新申领了由欧洲国家交通部出具的E/e Mark证书后方可在欧洲市场销售。

汽车玻璃E-MARK认证

汽车玻璃E-MARK认证 概述: E标志源于欧洲经济委员会(Economic Commisssion of Europe, 简称ECE)颁布的法规(Regulation)。欧洲经济委员会是联合国的一个分支机构,成员为欧洲国家,也包括其他一些欧洲以外的国家,如日本。E标志适用于全球范围,除欧盟成员国(27国)外,还包括非欧盟国家。ECE法规是推荐各成员使用的非强制性标准。成员国可以套用ECE法规,也可以延用本国法规。目前从市场需求来看,通常ECE成员国愿意接收符合ECE法规的测试报告及证书。 E标志证书涉及的产品是零部件及系统部件。没有整车认证的相应法规。获得E标志认证的产品,是为市场所接受的。国内常见E标志认证产品有汽车灯泡,安全玻璃,轮胎,三角警示牌,车用电子产品等。E标志认证的执行测试机构一般是ECE成员国的技术服务机构。E标志证书的发证机构是EEC成员国的政府交通部门。但E-mark 是非强制性认证,成员国可拒绝接受。各国的证书有相应的编号: E1—德国 E2—法国 E3—意大 利 E4—荷兰E5—瑞典 E6—比利 时 E7—匈牙 利 E8—捷克 E9—西班牙 E10—南斯 拉夫 E11—英国 E12—奥地 利 E13—卢森 堡 E14—瑞士 E16—挪威 E17—芬兰 E18—丹麦 E19—罗马 尼亚 E20—波兰 E21—葡萄 牙 E22—俄罗 斯 E23—希腊 E25—克罗 地亚 E26—斯洛 文尼亚 E27—斯洛 伐克

E28—白俄罗斯 E29—爱沙尼亚 E31—波 黑 E37—土耳 其 E24—爱尔兰 E32-拉脱维亚 E34-保加利 亚 E36-立陶宛 E39-阿塞拜 疆 E40-马其顿 E42-欧盟 (注) E43-日本 E45-澳大利 亚 E46-乌克兰 E47-南非 E48-新西兰 E54-韩国 E49-塞浦路 斯 E50-马耳他 E52-马来 西亚 E53-泰国 E56-黑山共 和国 E58-突尼斯 注:⑴ E42时,欧盟各成员国使用ECE 符号批准认证。 ⑵ 编号存在空缺,本表中未出现即为空缺。目前共48国。黄色为欧盟成员国。 ⑶ 此表中出现国家均为ECE 成员国,即已签署认可协议国家。 e 标志是欧盟委员会 (EC, European Commission) 依据欧盟指令 (EC directives) 强制欧盟成员国使用的机动车整车,安全零部件及系统的认证标志,测试机构必须是欧盟成员国内的技术服务机构,发证机构是欧盟成员国政府交通部门。各欧盟成员国都要强制执行指令要求,且只需在一个成员国申请了e-mark ,其他各成员国都必须承认证书的有效性,即强制互认。 标志介绍: E-mark 使用圆形框大E 标志,而e-mark 使用长方形框小e 标志: 长方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均可以正常使用而非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车载充电器、车载灯具/电筒、车载气泵、车载按摩/加热坐垫、车载风扇、车载电水壶、车载冰箱、车载咖啡壶、车载电视/音响、车载电动千斤顶、车载吸尘器、车载电动工具等等 圆形外框指在车辆停止和行使状态下,必须使用的产品,例如:挡风玻璃、安全带、前

影像学常见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影像学诊断报告书写规范 第一部分呼吸系统 一、正常胸部平片 1、正常胸片: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大小,位置及密度正常。两肺纹理走行自然,未见扭曲及聚拢。两肺野清晰,未见实变及肿块影。胸膜无增厚及粘连。气管居中,纵隔居中,无增宽。心脏形态、大小在正常范围内。双侧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 2、肋骨像: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片中所示骨性肋骨骨质连续性完整,未见中断影像。 二、气管和支气管疾病 1、先天性支气管囊肿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不大,位置及密度正常。右肺下野可见一类圆形囊状透亮区,壁较薄,其内未见气液平。气管居中,无增宽。心脏大小,形态在正常范围内。双膈光滑,肋膈角锐利。(与正常肺不同的是右肺下叶,为判断理由) 2、支气管炎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不大,位置及密度正常。两肺纹理增多增粗,以右肺明显,气管居中,纵隔居中,膈肌光滑,肋膈角锐利。心影形态大小在正常范围。(以右肺纹理增多增粗为主要判断理由) 3、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

胸廓呈捅状,肋骨平举,肋间隙增宽,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大小,位置及密度正常。两肺纹理增多紊乱,肺野透亮增强,肺纹理变细,双肺野清晰,未见实变及肿块影,胸膜无增厚及粘连。气管居中,京戏狭窄。心脏呈垂位型,心脏无扩大。双侧膈肌变平,肋膈变平,肋膈角锐利。 4、支气管扩张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不大,位置及密度正常。两下肺纹理增多、增粗、紊乱。并隐约可见多个囊状透亮区。余肺、野清晰,未见实变及肿块影。胸膜无增厚及粘连。气管居中,纵隔居中,无增宽。心脏形态、大小在正常范围内。双侧膈肌光滑,肋隔角锐利。 三、肺部炎症 1、大叶性肺炎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不大,位置及密度正常。右上肺大片状密度增高阴影,下缘清楚平直,上缘模糊,余肺野清晰,未见实性变及肿块影。胸膜无增厚及粘连。气管居中,纵隔居中,无增宽。心脏形态、大小在正常范围内。双侧膈肌光滑,肋隔角锐利。 右侧位、肺门不大。病变位于右肺上叶,呈一扇形密度增高阴影,前后肋膈角锐利。 2、支气管肺炎 胸廓对称,肋骨走行自然,未见畸形及骨质破坏,两肺门不大,位置

影像科影像报告书写规范及审核制度改

影像科影像报告书写规范及审核制度改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影像科诊断报告规范及审核制度 影像诊断报告是重要的临床档案资料,必须认真书写。规范化的诊断报告书要求文字简洁,语句通顺,表达准确。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一、一般项目: 病人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或住院号;申请科室、病室和床位号;检查设备、检查方法、检查部位和位置;影像号;临床诊断、检查日期和报告日期等均应逐项核对清楚。 二、叙述部分: 1、应在全面观察的基础上,分清主次,按顺序描述异常影像所见。阐明有否临床所疑疾病的表现或征象,如有则应对所出现的病变部位、形态和大小进行描述,描述应简洁、形象、贴切,并对该疾病应该或可能出现而未出现者说明“未见”。如:肺癌的毛刺征;骨、关节病变的死骨、钙化和骨膜反应、关节面及关节间隙等。此外,还应对与疾病的定位和定性有关的表现或征象说明“见到”或“未见”如:肠梗阻有无充气扩张肠管有无液平,形态、位置如何,有无青鱼骨刺征,假肿瘤征等。 2、意外或偶然发现临床所疑疾病以外的疾病征象如:外伤发现骨软骨瘤、退变、各种正常变异等应在诊断意见里体现。 3、成像伪影、体外影应在描述中加以说明;难于解释和不能据此作出影像诊断的一些表现等,应在描述后建议作进一步检查,以明确这些表现的意义。 三、诊断意见: 在详细描述的基础上以影像表现为依据,结合有关临床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进行逻辑推理,以得出客观的诊断结论。临床和影像表现典型者可以肯定诊断;影像表现缺乏特征性者,可结合临床得出可能性诊断;影像表现和临床均无特征性而难于下结论时,可提出某种或某些诊断可能性以及进一步检查的建议。多个诊断意见,可根据诊断疾病程度由重到轻逐一列出。 四、医师签片审核制度: 1、普放、胃肠签片医师必须由5年以上住院医生担任;CT、MR签片医师必须由2年以上主治医师的医师担任,完成当日诊断报告的审核。遇有疑难病例,应在第2天全科讨论后出具报告。

汽车零部件开发技术协议模板样本

汽车零部件开发技术协议模板样本 汽车零部件开发技术协议模板协议编号**--**--XXX适用车 型::*****汽车零部件产品议开发技术协议甲方((需方))::****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乙方((供方))::XXXXX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甲方(需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乙方(供方):XXXXXXXXX 鉴于乙方具备本协议中的产品开发能力、技术、设施及合法资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XXXXXXX((以下简称“该产品”,,详见附件一《零部件清单》))开发事宜达成本产品的开发技术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具体要求如下::11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甲方技术要求开发该 产品,开发成功后按甲方要求进行供货。 2开发周期自本协议签字生效之日起至具备批量生产供货条件之 日止,,为开发周期。 该周期确定为555天。 开发进度年月日前完成技术方案、标准等技术文件的准备;年月 日前完成11--3套手工样品件,甲方进行试装及评审;年月日,S OTS 样件55套;供甲方进行试装、评审及确认;年月日前完成批量生产 准备,,并提供用正规生产线和正规工装制作的零部件050套((件), 供甲方试装;年月日前完成3C认证、强检认证或Emark认证,,并将 3C认证报告、强检认证、k Emark认证报告,,提供甲方;本协议签定

后10日之内,,乙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编制详细的开发进度计划,,并提交甲方确认。 3技术资料((详见附件二《技术资料清单》))产品图样((或数学模型、样件及其它)(■选项))□甲方提供::■乙方提供,,甲方确认::□第三方提供,,双方确认。 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详见附件三)(■选项))□甲方提供;;■乙方提供,,甲方确认。 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详见附件四)(■选项))□甲方提供;;■乙方提供,,甲方确认;;□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注明标准号))。 售后服务文件((■选项)乙方在开始批量生产准备时提供所开发产品的::■备件清单;■产品使用维护说明(含维修参数);■产品结构组成爆炸图(电子版)。 4双方责任甲方责任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产品零部件样、产品技术和质量要求、产品性能试验标准等技术文件,,或确认乙方提供的上述技术资料。 对乙方提供的试制零部件样品进行性能、质量状况的确认,,并及时将确认结果通知乙方,,必要时对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道路试验。 对乙方提供的小批量试装零部件由甲方组织试装,,并将试装结果通知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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