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个人寿险分类

个人寿险分类

个人寿险分类
个人寿险分类

个人寿险分类

最早出现的人寿保险主要是定期寿险,后来逐渐出现了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这三者构成了人寿保险的基本形式。

定期寿险

定期寿险是以被保人在约定期限内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又称为定期死亡保险,约定的保障期限称为保险期限。定期寿险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作为其他保单的附加险。

定期寿险的主要特点是:

1、保险期限固定。

2、属于纯保障型产品。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人向指定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人不必给付保险金,也不必像终身寿险和两全保险那样给付任何现金价值。

3、保险费率较低。由于定期寿险是纯保障型产品,在相同保险金额和投保条件下,其保险费率低于其他人寿保险。

定期寿险的种类包括定额定期寿险,递减定期寿险以及递增定期寿险。大多数定期寿险都是定额定期寿险,贷款买房、贷款买车等等一般信用类的为递减定期寿险,递增定期寿险主要是为了考虑通货膨胀的影响。

定期寿险有两个重要条款,即可续保条款和可转换条款。可续保条款允许投保人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在定期寿险期满时续保一定定期寿险,重要的是不必提供可保证明,包含该条款的定期寿险称为可续保定期寿险。可转换条款称为可转换定期寿险,允许投保人在保险期限内将定期寿险转换为终生寿险,同样在转换时候不必提供可保证明,即使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已严重恶化。可续保条款和可转换条款不仅仅对投保人有明显的潜在价值,对保险公司也是非常有利的,主要体现在保险公司在为投保人提供可续保和可转换的权利的同时,既保全了当前顾客,又节省了高额的新保单费用。

相对于其它寿险产品而言,定期寿险具有费率低、保障程度高等特点,它受到了人们的普遍重视,尤其在保险市场的初级发展阶段,定期寿险的市场份

额比较高,对收入低、保障需求高的个人或家庭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作为终身寿险或两全保险的有效补充,成为改善信用的有效手段。

当定期寿险满期时,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没有任何给付责任,某些消费者会产生一种"吃亏"的心理,总觉得自己履行了缴纳保费的义务,却没有获得任何补偿!事实上,保障型产品的保费可以视为一种保障服务费,当被保险人满期生存时,已经在约定保险期限内享受了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障服务,缴纳保费是必需的。此外,被保险人应该为保险事故没有发生、满期生存而感到幸运或高兴,因为人身、财产等方面的安全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吃亏"心理是完全不成立的。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又称生死合险)不仅允诺被保险人在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时给付死亡保险金,还允诺在被保险人满期生存时给付满期保险金(即生存保险:即仅仅在被保险人期满生存时候才给付保险金,如果在期满前死亡,则不给付保险金,与定期寿险刚刚相反)。实际上,两全保险=定期寿险+生存保险,不过一般生存保险很少单独销售。从经济上讲:两全保险的保额=递减定期寿险的保额+递增的储蓄。

两全寿险的特点表现为:

1、具有储蓄成分,与银行个人储蓄有相似之处。

2、提供全面的保险保障。它满足了对他人的保险保障需求和对自身生存利益的保障需求,最大程度地转移了有关被保险人的生/死风险。

3、保险费率较高。主要是生存保险的费率往往很高,所以使得两全保险的费率也很高。

两全寿险的类型主要包括普通的两全保险、满期双倍两全保险、养老附加定期寿险、联合两全保险等。其中满期双倍两全保险是普通两全保险的一种变形,该险种重在保障被保险人本人利益(死亡给一倍保额,生存给两倍保额),但又不同于单一的生存保险,比较适合于缴费能力强而家庭负担较清的人购买。养老附加定期寿险刚好和满期双倍两全保险相反,该险种重在保障受益人,比较适合于有缴费能力而家庭负担很重的人购买。联合两全保险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

的被保险人的两全保险,只要有一个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就给付全额保险金,保单终止。该险种通常适合于夫妻两人联合购买。

两全保险的适用性表现在它作为一种有效的储蓄手段,尽管它不能提供比其他投资方式更高的收益率,但它可以作为一种强制性的储蓄手段,同时也可作为提供养老保障的工具,两全保险还可以为受抚养人提供经济安全保障。在政府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且居民储蓄动机强烈的国家,两全保险比较受欢迎。

终身寿险

终身寿险能够为被保险人提供终生的死亡保障,死亡保险金通常等于保单的保额,且在被保险人的一生中固定不变的。终身寿险还具有储蓄成分,储蓄成分的累积金额称为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处置现金价值。终身寿险一般含有不丧失价值条款,即要求退保时可以将现金价值用于购买减额缴清保险和展期保险(即购买同等保额的定期寿险)。

终身寿险区别于定期寿险的两大特点是:

1、为被保险人提供终生的死亡保障;

2、终身寿险包含储蓄成分;

终身寿险的种类繁多,各具特点。通常,不同的险种总是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下为满足特定的市场需求而推出的。一般按缴费期限分为全期缴费、限期缴费和趸缴终身寿险。市场上大多数为限期缴费终身寿险。按被保险人数分为个人终身寿险和联合终身寿险,联合终身寿险可以分为首亡即付寿险和最后生存者寿险。目前,国内还没有联合终身寿险。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7.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 司 18.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2.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 3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7.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 公司 38.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9.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 4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绩效管理 办法 1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业务序列员工。 第三条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并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与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与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第二章绩效管理周期与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周期一般为一年;对于经营管理类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周期。 第五条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 一、绩效计划制定:直接上级和岗位任职者设定绩效指标、指标目标值以及相应的权重,完成各级员工的绩效计划书; 二、绩效辅导监控: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与回顾; 三、绩效评估反馈:绩效周期结束后在人力资源部的统一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将绩效评估结果与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一年绩效的提升; 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绩效评估结果在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权限

财产保险公司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档案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业务档案的科学管理,提高业务档案的工作质量,维护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充分发挥业务档案的信息存储、咨询作用,使之更好地为公司的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工作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业务档案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业务档案的完整与安全,实现业务档案的综合管理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业务档案是指投保人在投保过程中和保险公司在承保、批改、理赔等业务处理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各种单证、文字、图表、照片、声像等文件资料,包括已承保的投保资料档案、保险合同资料档案、案件理赔资料档案及其它业务档案。 第四条业务档案包括文书档案及电子档案两大类。文书档案是指在传统直接记载有信息无需借助外部阅读工具阅读的各种纸质(包括纸、塑、胶等)文件档案。电子档案是指在数字设备及环境中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档案。

第二章业务档案的归档 第五条在完成承保理赔工作后,应在一个月内向业务档案管理人员移交所有原始归档材料,双方清点移交材料并在“业务资料归档交接清单”上签名(清单项目:移交机构、移交人、移交时间、保险合同号或赔案号、单证张数、接收机构、接收人签字),并确保原始档案资料的排列顺序与交接清单一致。 第六条业务档案管理员在收齐原始档案后,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入库,保险档案的整理、立卷应以保证各种文件、单证的系统、完整、真实和保持历史联系为原则。具体如下: (一)非车险保单按险种归档,依险种保单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 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批单归入原承保单证案卷中(如案卷已装订归档,则粘贴在首页),若单一险种当年度保单号不足50号,则与其他险种合并归档装卷。作废、丢失单证单独归档; (二)车险保单依印刷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批单单独装订,按印刷流水号从小到大顺序装订,每50个流水号装订一卷。 第七条业务案卷承保材料依下述顺序从上至下归档装订: (一)交强险承保单证:依不同交强险险种类别归档

中国人寿职业分类表

中国人寿职业分类表 大分类中分类小分类寿险职业 类别 一般职业机关、团体、公 司 000101 公务员、职员(内勤) 000102 维修工、司机(外勤) 000103 其他工作人员 标准费率 1 2 1 01 农牧业 农业010101种植业 010102养殖业 010103果农 010104苗圃工 010105农业管理人员(不亲自作业) 010106农业技师 010107农业工人 010108农业机械操作或维修人员 010109农业实验人员 010110农副特产品加工人员 010111热带作物生产人员 010112长短工 010113农具商 1 2 2 1 1 2 2 3 1 2 2 3 2 畜牧业010201畜牧管理人员(不亲自作业) 010202圈牧人员 010203放牧人员 010204兽医 010205动物疫病防治人员 010206实验动物饲养人员 010207草业生产人员 010208家禽、家畜等饲养人员 010209其它畜牧业生产人员 010210畜牧管理人员(亲自作业) 010211昆虫(蜜蜂)饲养人员 010212宠物健康护理员 1 2 3 1 1 2 2 2 2 3 3 3 02 渔业 内陆渔业020101渔场管理人员(不亲自作业) 020102渔场管理人员(亲自作业) 020103养殖工人(内陆) 020104养殖工人(沿海) 020105捕鱼人(内陆) 020107水产实验员(室内) 020108捕鱼人(沿海) 020109水产品加工人员 020110水族馆经营者 标准费率 标准费率 标准费率 标准费率 +3 标准费率 +3 标准费率 标准费率 1 2 2 4 3 1 4 1 2 海上渔业 (备注3) 020201海洋渔船船员 020202近海渔业 020203远海渔业 +6 +6 +6 特别 费率

XX保险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落实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人力资源制度,贯彻母公司的文化传承,规范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打造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特制定《XX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内勤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的员工分为内勤管理类、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三类。本原则与政策将作为公司内勤管理类的各项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原则、制度的基础和依据。销售类和代理制外勤将由单独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人力资源管理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由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最终审批公司关于组织架构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体系的设置及其调整方案。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门是公司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各项人力资源管理事宜的工作机构,负责公司组织架构与职位体系、薪酬体系、绩效管理体系方案及相关规定的制定与调整,承担组织与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处理和维护日常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关事宜。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下同)是公司职位管理、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的参与执行机构,参与部门职位的调整与维护、部门员工的薪酬调整与管理、及绩效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等。 第六条公司财务内控部将协同人力资源部门参与薪酬预算、发放,以及财务类绩效指标的制定、分解、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组织与职位管理 第七条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由人力资源部门提议,在经过

总经理室研究审核后,审批设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并对架构内的职位及对应职级进行合理配置。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的主要职责: 制订公司各部门及各机构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级配置,报公司董事会(或 执行董事)审批 制订公司各类岗位的整体编制计划 制订公司SM类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审 批 制订公司BM类及以下岗位的架构、岗位设置、职级方案,报公司总公司总经理室审 批 第九条公司的职位分为管理类职位、专业类职位和操作类职位。 管理类职位的职责主要是通过对下属(团队或同事)的领导和指导做出贡献或达成工作业绩目标,团队绩效是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专业类职位需要具备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并通过长期经验的累积才能完成工作,其工作重点是专业能力而非人员管理。 操作类职位主要从事简单、重复的操作性工作,其工作职责以按照既定的规定或流程进行操作为主,工作环境单纯或简单。 第十条构建职位管理体系应根据公司当前阶段的战略发展与业务发展目标,体现以下原则: (一)满足组织发展和员工发展的需求:按职能需要和职责划分设置职位,并为员工的发展提供空间。 (二)明确界定管理层级的设置:本着构建精简高效组织的宗旨,规范各管理层级的设置标准与原则。 (三)通过科学的职位评估,建立统一规范的职等架构体系:明确各层级的角色定位与职责要求,以利于内外部人员对各层级角色的了解。

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耸俦O展?br?/>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7.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1.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8.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2.?及畈撇O展煞萦邢薰荆撇O展?br?/> 33.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4.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5.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6.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37.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8.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39.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40.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2.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理赔案件分级管理办法(2012年6月修订版 )

保险理赔案件分级管理办法 (2012年6月修订) 为了贯彻“一个客户、综合服务”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根据总经理室提出的:“产、寿、健理赔案件必须做到每案有责任人,对于重大案件实行一案一跟踪,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组织架构 一、责任人设置 为了更好的将分级管理办法贯彻实施,整合总公司及各机构理赔资源,明确分级管理责任人,分级管理办法中共设定如下责任人: 1、总公司 总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分为: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案件督导责任人、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 2、分公司 分公司按照工作需要分为:分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和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 3、案件责任人 为落实总经理室提出的每案有责任人的要求,案件责任人分为:直接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 二、各责任人职责 1、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

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负责制定、完善相应的分级案件管理办法,完成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同时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予以指导。 2、重点机构总公司执委督导制(详见如下列表) 总公司督导责任人为总公司执委成员,负责对分级管理案件的全程跟踪,同时督促、指导分级管理案件的处理过程,直至案件结案;督导执委根据人员调整和机构指标达成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 总公司分级案件管理审核人负责对发生的重大案件予以提前审核,通过案件的现场查勘情况给予相应的指导意见,同时对重点、疑难案件进行跟踪处理。 4、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 呼叫中心数据支持责任人负责按本办法对报案后的案件逐案审核,检查第一责任人是否按时到现场查勘,调查报告是否按时完成,同时完成对分级管理案件数据采集工作,并报送相关责任人。 5、分公司分级案件管理责任人 分公司分级管理案件责任人由查勘管理岗位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对分级管理案件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总公司的沟通与反馈,同时对前一日的报案案件查勘情况通过理赔系统进行严格审核,防止查勘员预估失误。 6、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 分公司分级案件跟踪责任人由未决管理岗负责人担任,负责做好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等级分类表.pdf

大类 中类 小类职业类别一般职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负责人1 一般职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职员(内勤)1 一般职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人员中国共产党机关和国家机关职员(外勤)2 一般职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 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 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 成员组织负责人 1 一般职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 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 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 成员组织职员(内勤) 1 一般职业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 团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及其他成员组织人员 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群众团 体、社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其他 成员组织职员(外勤) 2 一般职业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1一般职业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内勤)1一般职业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职员(外勤)2一般职业企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负责人1一般职业企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职员(内勤)1一般职业企业单位人员企业单位职员(外勤)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种子繁育员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种苗繁育员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农艺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园艺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食用菌生产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热带作物栽培工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中药材种植员2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农药喷撒工4农牧渔业农业生产人员农作物收割机械操作工3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学研究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土地整治工程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土壤肥料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指导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作物遗传育种栽培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业工程技术人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业技术员2农牧渔业农业技术人员农作物植保员2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沼气工4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村节能员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太阳能利用工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村环境保护工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机驾驶操作员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机修理工3农牧渔业农林专用机械操作与服务人员农机服务经纪人2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园艺产品加工工2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棉花加工工3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热带作物初制工2农牧渔业农业加工制造人员植物原料制取工3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等级分类表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分级管理办法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管理办法,范文,网,分级,品质,寿险,业务人员,个人,,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规章制度中查看更多范文。 第一条目的为建立业务人员品质档案,实行差异化管理,引导业务人员全面提升业务品质,实现业务人员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公司的长期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的“业务人员”,指经本公司委托从事个人寿险推销、服务、增员、辅导和管理等工作的年资满半年的营销与收展系列业务人员。对于未达到年资要求的业务人员,可对其业务品质进行记录,但不进行等级评定。第三条契约品质指标的设置 契约指标标准评分新契约问题件一件-1(在半年考核期内,第一件不计分,但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犹豫期退保一件-2短期出险拒赔件一件-10第十三月继续率≥75%0 [70%,75%)-2 [0,70%)-3短险赔付率[0,50%]0 (50%,60%]-1 (60%,100%]-2 >100%-3

(一)新契约问题件:在新契约作业处理过程中产生问题描述、下发新契约审核通知书的新契约件(同一投保件问题下发超过二次以上计为一件问题件)。不包括体检、契约调查、延期、拒保及加费问题件。(二)犹豫期退保件:在保险合同的犹豫期内退保的寿险新契约保件。(三)第十三月保费继续率:十三个月后仍有效的保单保费之和/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保费之和其中十三个月前承保的保单不含犹豫期退保件、趸交保费件同死亡件。(四)短险赔付率=累计赔付金额/累计经过承保保费经过承保保费=保险责任经过期间/365*净保费以考核期为20XX年上半年为例:分子: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赔付金额分母:该业务员2000年7月1日—20XX年6月31日之间的短险总经过保费(五)短期出险拒赔件:保险合同生效后两年内被保险人因疾病死亡且被拒赔的保件。第四条不良行为品质分值的设置(一)不良品质行为:按《个人寿险业务人员品质管理办法(修订稿)》中对不良品质进行警告、处分、解约的处理分别对同一行为设置不同的分值,营销部在进行确认时将根据“业务品质评议委员会”(以下简称“业评会”)以书面形式提交的业务人员品质评定结论进行扣分并录入品质管理系统。其中,警告:-10;记过:-20;解约:-50。(二)不良品质行为如下:代签名,误导客户,不实告知,冒名顶替体检,参与保险欺诈,滞留客户保险费/保险金,擅自更改客户投保资料,挂单行为,客户投诉,强制或引诱投保、唆使退保、回佣、泄露客户资料、隐瞒犹豫期或阻挠

光大永明人寿光大永明人寿个人寿险职业分类表

光大永明光大永明人寿人寿人寿个人寿险职业分类表个人寿险职业分类表 大分类 中分类 职业编码 小分类 类别 00一般职业 0001机关团体 公司 0001001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行政管理人员 1 0001002 一般科学研究人员(非有毒、危险接触) 1 0001003 企事业单位外勤业务员 2 01农、林、牧、渔业 0101农业 0101001 农场经营者(不亲自作业) 1 010100 2 农业技师 2 010100 3 农作物种植(谷豆棉麻蔬果药花卉) 2 010100 4 农业机械之配备、操作、修理人员 3 010100 5 农副产品加工生产工人 3 0101006 沼气工程施工人员 5 0102林业 0102001 林业育种育苗 2 0102002 造林人员 4 0102003 林业养护管理人员 4 0102004 林木采伐工人 5 0102005 林木运输工人 5 010200 6 林木病虫害防治人员 4 0102007 森林防火人员 拒保 0103畜牧业 0103001 畜牧场经营者(不亲自作业) 1 010300 2 畜牧科研人员 1 010300 3 兽医 2 0103004 牲畜、家禽养殖人员 3 0103005 猛兽饲养工 6 0103006 有毒动物饲养工(蛇、蝎子、蜈蚣等) 6 0104渔业 0104001 渔场经营者(不亲自作业) 1 010400 2 水产实验员(室内) 2 010400 3 水产养殖人员(内陆) 3 010400 4 水产养殖人员(沿海) 5 0104005 水产加工工人 3 010400 6 内陆渔船船员 3 010400 7 近海渔船船员 6 0104008 远洋渔船船员 拒保 02采矿业 0201煤炭、金属、矿石开采业 0201001 经营者(不到现场者) 1 020100 2 经营者(现场监督者) 3 0201003 坑外作业工程师、技师、领班 3 020100 4 坑外作业工人 5 0201005 工矿安全人员 4 020100 6 井下作业工人 拒保 020100 7 采石业工人 拒保 0201008 采砂业工人 拒保 0202石油天然气开采业 0202001 内勤管理人员 2 0202002 工程师 2 0202003 技术员 3

保险行业分类

大的方面来说,自然分成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 对于社会保险又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而对于商业保险,我国的分类方法是分成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而在国外又一般分成寿险和非寿险) 财产保险又分为财产损失险、责任保险、信用保证保险三大类险种 进一步细分,可分为: A. 财产险 保险人承保因火灾和其他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引起的直接经济损失。险种主要有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指只以所交费用的利息作保险费,保险期满退还全部本金的险种)、涉外财产保险、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适合开设的财产险种。 B. 货物运输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货物运输过程中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失。险种主要有国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航空运输保险、涉外(海、陆、空)货物运输保险、邮包保险、各种附加险和特约保险。 C. 运输工具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运输工具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运输工具本身的损失和第三者责任。险种主要有汽车、机动车辆保险、船舶保险、飞机保险、其他运输工具保险。 D. 农业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在生产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损失。 E. 工程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中外合资企业、引进技术项目及与外贸有关的各专业工程的综合性危险所致损失,以及国内建筑和安装工程项目,险种主要有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机器损害保险、国内建筑、安装工程保险、船舶建造险、以及保险公司承保的其他工业险。 F. 责任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险种,主要有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等险种。 G. 保证保险 指保险人承保的信用保险,被保证人根据权利人的要求投保自己信用的保险是保证保险;权利人要求被保证人信用的保险是信用保险。包括合同保证保险、忠实保证保险、产品保证保险、商业信用保证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投资(政治风险)保险 对人身保险分类有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定编管理办法

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分类定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支机构人员编制管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激励分支机构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按照本办法对分支机构部门设置及人员编制实行分类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的分支机构包括: (一)分公司,含省级分公司、直辖市分公司和计划单列市分公司; (二)中心支公司,含直属营销服务部等同层级机构; (三)支公司,含营销服务部等同层级机构。 第二章机构分类的原则与标准 第四条分支机构分类定编管理的原则: (一)市场导向,公平竞争; (二)统一标准,动态调整; (三)差异管理,促进发展。 第五条公司将分支机构划分为S类、AAA类、AA类、A类、B类、C类共六类。分类标准以上一年度完成的电网业务保费收入和市场业务保费收入为基础,适当考虑年度保费计划,进行分类保费标准折算后,根据分类保费标准确定

分公司类别。 第六条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计算公式: 分类保费标准=上年度标准保费*0.7+本年度标准保费计划*0.3 其中:年度标准保费=(年度市场业务保费收入+年度电网市场业务保费收入)+年度电网集中业务保费收入*0.4 第七条分公司分类的标准: S类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大于或等于8亿元; AAA类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小于8亿元,大于或等于6亿元; AA类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小于6亿元,大于或等于4亿元; A类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小于4亿元,大于或等于2亿元; B类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小于2亿元,大于或等于1亿元; C类分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小于1亿元。 第八条中心支公司、支公司分类保费标准计算公式:分类保费标准=上年度标准保费*0.7+本年度标准保费计划*0.3 其中:年度标准保费=年度电网市场业务保费收入+年度市场业务保费收入 第九条省级分公司中心支公司分类标准: S类中心支公司:分类保费标准大于或等于1亿元;

修订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doc17)(1)共20页文档

修订版《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全文)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2004】3号令)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3月1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6月15日起施行。 主席 二○○四年五月十三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营业性机构和营销服务机构,包括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和营销服务部。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二章保险机构 第一节机构设立 第四条设立保险机构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 未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营或者变相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第五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 (二)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保险业发展战略; (三)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六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合格的投资者,股权结构合理; (二)章程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 (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注册资本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具有与其业务发展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办公设备。 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 (一)设立申请书,其中应当载明拟设公司的名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报告,其中应当包括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章程草案和经营管理策略等; (三)筹建方案; (四)投资人股份认购协议书及其董事会或者主管机关同意其投资的证明材料; (五)投资人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背景资料,上一年度的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六)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和拟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化解行业风险,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保监会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本办法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中国保监会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分类监管,是指保监局根据客观信息,综合分析评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风险,依据评估结果将其归入特定监管类属,并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的行为。 第四条保监局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将某保险公司在其辖区内的所有分支机构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监管。 第五条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应遵循风险导向原则,根据公司风险状况进行分类评价,采取监管措施。 第二章分类方法

第六条保监局根据公司风险状况,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分为四类: (一)A类机构,指经营合规,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方面未发现问题的公司; (二)B类机构,指经营较合规,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方面虽有问题,但不严重的公司; (三)C类机构,指经营存在较严重违规情形,或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方面存在较大风险的公司; (四)D类机构,指业务经营存在严重违规情形,或业务发展、内部控制等至少一个方面存在严重风险的公司。 第七条保监局应当依据业务经营风险指标、合规风险指标、内控风险指标三类监测指标和日常监管中掌握的信息对辖区内保险公司分支机构进行分类。每类监测指标由具体指标组成(详见附件)。 第八条保监局按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三类监测指标的得分确定评价类别,将分支机构按风险由低到高评为A、B、C、D四类。 评价得分满分为100分。得分高于80分(含80分)评为A类机构,得分为65至80分(含65分)评为B类机构,得分为50至65分(含50分)评为C类机构,得分在50分以下评为D类机构。 第九条各保监局可以参考日常监管掌握的信息,对分类评价进行

保险的分类和介绍

行业介绍>>Insurance Insurance 一、人身险 二、财产险 三、责任险 四、信用保险 五、保证保险 保险可分为五大类:人身险、财产险、责任险、信用和保证保险。 一、人身险 人身险一般分为3类:人寿险Life、健康险Health、意外险Accident。 除以上传统保险以外,现在相继推出许多非传统的新型产品: 1、投资型保单(Unit Linked,简称U-Link,平安公司推出首个投联产品) ☆意涵 具有「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的保险商品,保户所缴交的保费部分负担寿险死亡成本,其余部分可投资于其它金融商品,例如股票、基金、债券等,保户必须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因而较适用于年轻且有经济基础的族群。 ☆投资型保单可分为两大类: 主要特色在于「变额」,也就是保单利率是变动的,过去传统保单利率都是保险公司保证的固定利率,而变额寿险是保户可以自由选择投资标的,直接享有投资报酬率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除此之外,保费多寡以及缴交时间皆与传统保单一样都是固定的。 2、万能寿险(Universal life Insurance) ☆意涵: 其保费缴交金额与时间都不固定,只要保单现金价值足以支付死亡成本及其它行政费用,保户就可以不缴保费。相反的,如果保户有足够资金,也可以选择多缴保费以增加投资。而万能寿险的投资是由保险公司决定,不是由保户决定,万能寿险多数以债券为投资标的,且放在一般账户内操作。 3、分红险 ☆意涵: 除了基本保障外,投保人还有一定的红利分配。红利的来源主要是保险公司的死差益、费差益和利差益,以及其它一些利润来源。其中利差益是红利的主要来源,保险公司的投资回报直接影响分红大小。可以说,投资环境的好坏是分红表现的晴雨表。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的通 知》答记者问 2013-05-08 【字体:大中小】【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近日,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印发〈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5月2日起实施。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一、出台《办法》的目的是什么? 对保险公司业务范围进行审批和调整,既是法定行政许可事项,也是重要的保险监管手段。近年来,保监会在引导保险业专业化发展、对保险公司实施差别化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办法》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稳步推进”的原则,对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归类细分,并确定了相应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出台《办法》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对业务范围的合理划分,鼓励保险公司发展保障型业务。二是通过适当限定新设保险公司的业务范围,在源头上增强保险公司精耕细作、注重服务、不断创新的内在动力。三是通过将业务范围调整与偿付能力等监管指标挂钩,促使保险公司提高自身的资本管理能力、风险管控水平和合规经营意识。 二、《办法》的适用对象有哪些? 《办法》将统一适用于中外资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性保险公司经营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属财产保险公司、相互保险公司以及保险互助社的业务范围不适用本《办法》。《办法》所称的业务范围主要指原保险业务,不包括再保险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和代理销售其他保险公司的产品。 三、《办法》对业务范围如何分类? 《办法》根据保险业务特性,以防范和吸纳经营风险的能力为核心标准,将保险公司业务范围分为基础类业务和扩展类业务两级。其中,财产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机动车辆保险、企业/家庭财产保险及工程保险、责任保险、船舶/货运保险、短期健康/意外伤害保险,扩展类业务包括农业保险、特殊风险保险、信用保证保险、投资型保险。人身保险公司基础类业务包括普通型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万能型保险,扩展类业务包括投资连结型保险和变额年金。 四、《办法》规定了哪些准入条件?

(管理制度)保险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财产保险股份XX公司 湖南分公司绩效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当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财产保险股份XX公司湖南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员工,但不包括业务序列员工。 第三条公司绩效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壹、战略导向、价值驱动原则:绩效计划的制定应以公司年度规划及重点为导向,以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和公司价值的提升。 二、分层分类,逐级管理原则:根据岗位性质进行分层分类,且按照管理权限逐级制定计划和实施管理。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绩效管理应结合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四、及时反馈、有效指导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被评估者,帮助被评估者认识实际绩效和期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断改进工作绩效。 五、科学奖惩、激励发展原则:绩效评估结果应和薪酬发放、岗位调整、培训发展等相联系,达到有效激励员工的目的。 第二章绩效管理周期和环节

第四条绩效管理周期壹般为壹年;对于运营管理类岗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实行季度和年度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周期。 第五条绩效管理包括绩效计划制定、绩效辅导监控、绩效评估反馈和绩效结果运用四个主要环节。 壹、绩效计划制定:直接上级和岗位任职者设定绩效指标、指标目标值以及相应的权重,完成各级员工的绩效计划书; 二、绩效辅导监控:直接上级对被领导员工进行实时辅导、提供相应指导,定期对员工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控和回顾; 三、绩效评估反馈:绩效周期结束后于人力资源部的统壹组织下,对部门和员工全年工作业绩和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且将绩效评估结果和员工沟通,以促进员工下壹年绩效的提升;四、绩效结果运用:确定绩效评估结果于职业发展、薪酬调整和奖金发放等方面应用。 第三章管理机构、职责及权限 第六条绩效管理的管理机构包括:绩效管理领导小组、各层级领导、人力资源部、稽核审计部、计划财务部。 第七条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为公司绩效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负责领导和监督员工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总经理室成员。 绩效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审批公司绩效管理方案;审批各部门和中支公司年度绩效计划;审批各部门和中支公司主要负责人绩效评估结果;审批绩效结果运用方案;绩效申诉仲裁。

保险分级分类考试

单选 1.保监会成立于哪一年(c ) A.1996 年11 月18 日B.1997 年11 月18 日 C. 1998 年11 月18 日 D. 1999 年11 月18 日 2.与保险行业传销罪嫌贵馆的法律法规不包括(A ) 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B.《禁止传销条例》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 《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3. 根据《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险公司应当在公司网站上保留至少 (A )万能保险各月结算利率。 A.最近10 年 B.最近15 年 C.最近20 年 D. 最近25 年 4.根据《个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交费方式、交费期限、保险期限等保单信息对所有分红保单,特别储备份额应等于(A) A.每组的资产份额减去每组的责任准备金 B.每组的责任准备金减去每组的资产份额 C.每组的责任准备金减去每组的保费总额 D.每组的保费总额减去每组的责任准备金 5. A、B、H、S、N 股的含义? . 工资收入包括什么(AB) A.工资 B.奖金 C.经营收入 D. 稿费 6. 万能险的基本保险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D ),并不高于6000 元。基础P101 A.5 B.10 C.15 D.20 7. 由我国境内的公司发行,供境内机构、组织或个人(不含台、港澳地区投资者)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是(A) A.A 股B.B 股C. H 股D. N 股 8. 按晨星(中国)对基金的评价体系,同类型基金中收益排名前(B )的基金被评为5

A、20 B、10 C、5 D、1 9.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是指由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自愿组成的,(A) A 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B 股份制企业 C 事业单位 D 国家机关 10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人对于已宣告死亡的被保险人以后又生还的赔案,正确的处 理意见是(A) A.受益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且保险人不返还保费 B. 受益人应把保险金转付给被保险人,且保险人退还保费 C. 受益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但保险人需退还已收全部保费 D. 受益人应把保险金转付给被保险人,但保险人需退还已收全部保费 11.下列关于期交万能保险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说法错误的是(B) A.额外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 B. 追加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10% C. 第一保单年度,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50% D. 第二保单年度,基本保险费初始费用比例的上限为25% 12. 万能险的最低保证利率仅针对投资账户中的资金。基础P95 13. 万能保险的“万能”体现在保单生效后:(B)。基础P95 A.(选项不记得了) B.保额可以调整 C.被保险人可以变更 D.保险公司可以变更 14.万能先按方式B,则以下正确的是:(A)基础P98 3 A.如果账户价值增加,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会等额增加 B. 如果账户价值增加,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会等额减少 C.如果死亡风险保额增加,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会等额增加 D. 如果死亡风险保额增加,死亡给付保险金额会等额减少 15. 进行税务筹划首要前提是:(B)投资概论P256 13.12. A.目的性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2009年9月25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19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5年第3号《关于修改<保险公司设立境外保险类机构管理办法>等八部规章的决定》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授权,对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在中国保监会授权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并依法登记注册的商业保险公司。 本规定所称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是指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以及各类专属机构。专属机构的设立和管理,由中国保监会另行规定。 本规定所称保险机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依法设立的以分公司命名的分支机构。 本规定所称省级分公司,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的分公司。保险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设立分公司的,应当

指定其中一家分公司作为省级分公司。 保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指定一家分支机构,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在计划单列市负责许可申请、报告提交等相关事宜。 省级分公司设在计划单列市的,由省级分公司同时负责前两款规定的事宜。 第五条保险业务由依照《保险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险组织经营,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或者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第二章法人机构设立 第六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 (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 (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 (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 (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 (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第八条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

相关文档